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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性温柔-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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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漫欢呼,动作利索的爬了上去。
她趴在他的背上,问他:“还有多久才到啊?”
“十分钟。”吃的地方格外的偏僻,巷子里左拐右拐的又多,宋斯南耐心说:“你先眯一会儿,等到了我叫你。”
宋之漫嘟囔:“十分钟而已,我才没有那么快就睡着。”
可十分钟后,等到宋斯南停住脚步,偏头叫她的名字的时候,却没得到任何的回应。
餐厅的服务员见他来了马上迎上来,大概也是见过不少世面的,压低了声音说:“宋总,您的位置给您留好了。”
宋斯南点点头,又垫了垫后面那人,把她背的更上面些。
到了包厢之后,宋斯南冲服务员摆了摆手,小声说:“你先出去,待会点菜的时候我再叫你。”
他甚至是一个眼神都没往服务员那边看,把宋之漫放在包厢里的贵妃榻上,动作小心轻柔,生怕一不小心惊醒了她。
宋斯南蹲在她身旁看着她,真的是很久了,没有这样静静的看着她。
安静的睡着,呼吸均匀,眉眼间一片柔和。
他伸手帮她把脸上的碎发带到耳根后。
缓缓的、缓缓的往她额头上靠去,嘴唇很轻的碰了一下就移开。
看着她安静的睡颜,唇角不自觉上扬。
等到宋之漫醒来的时候,她第一反应就是找宋斯南。
宋斯南就坐在一旁,阖着眼闭目养神。
她眨了眨眼,突然脑袋里有个念头。
她畏手畏脚的走到宋斯南边上,捏着一小撮头发去蹭他的鼻子。
感觉到痒了的宋斯南不耐烦的伸手拍了下,她快速的收回手。
等到他又安静了,宋之漫又拿那些头发去挠他。
重复了好几次,宋斯南醒了,皱着眉,一睁眼,眼前是露着狡黠笑意的宋之漫,他微怔,反应过来之后眉头松开,无奈道:“你在干嘛?”
宋之漫蹲在他面前,双手捧着脸,笑:“挠你痒呐!”
他单手撑着下巴,看她:“很好玩吗?”
她点点头,“好玩!”又问:“痒吗?”
宋斯南另一只手挑着宋之漫的下巴,双眼直视她的,认真答道:“痒,特别痒。”顿了顿,补充:“心里更痒。”
突如其来的情话,一下子撩到她的心里去了。
宋之漫双颊微红,她娇嗔的“呸”了一下,伸手把他的手打掉,又恍若无事的站起来看着这四周,试图掩盖自己因为害羞而发红的脸颊,转移话题道:“这儿有什么好吃的?”
宋斯南现在一身清爽,他站起来,朝外面喊了一声:“服务员。”
他们两个正对着坐着,宋之漫翻看着菜单,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最后直接合上了菜单,把点菜的事交给了宋斯南,抬了抬下巴,高傲道:“小宋子,你点菜!”
宋斯南轻笑,接道:“好嘞,您有什么忌口的吗?”
“唔……少辣少油。”
宋斯南挑了挑眉,就点了几个少辣少油的菜,然后吩咐道:“快点上。”
服务员接过菜单,说了句:“好的宋总。”
听得宋之漫笑的更欢,揶揄了一下:“宋总?”
“得了”
“嗯?”宋斯南很受用的接下了这个称呼,“叫本总经理有什么事吗?”
宋之漫:“哎哟喂你这脸大的。”
“大吗?”
“大。”宋之漫点头,又补充,“不仅大,还厚。”
宋斯南坏笑:“有个地方更大、更厚,小宋医生你要看看吗?”
宋之漫和他也是负距离接触过好几次的了,怎么会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个地方啊,她满脸通红的“呸”了一声,转过头去不看他。
两个人吵吵闹闹的吃着饭,中途宋斯南说去个洗手间,没一会儿工夫,宋之漫就听到外面闹哄哄的声音。
她循声走出去,便看到一群人围着宋斯南,点头哈腰的,一口一个宋总。
宋斯南如众星捧月般站在人群最中央,只是他的表情不怎么好看。
宋之漫知道,他这是不耐烦呢!
没忍住,她伸手敲了敲包厢的门,周围的人噤声,往她这边看了过来。
宋之漫的眼神一一扫过众人,最后落在了宋斯南的身上,淡笑道:“好了吗?”
宋斯南心领神会,和众人说:“抱歉,我这边确实有事。和女朋友出来吃顿饭不容易,就不谈公事了。”
那些人还想挽留,毕竟难得遇到这位商业新贵,只是宋斯南动作迅速,大步走到宋之漫身边,一把拉住她进包厢,关门。
两个人靠在门板上,对视着。
一起咧嘴笑。
而那群人,回到原先的包厢,叽叽喳喳的讨论:“这宋四少还真是不常见,不过没听说有女朋友啊,那真是他女朋友吗?”
“那俩人手握着手,不是女朋友还能是什么。”
“不过话说两人真的蛮有夫妻相的。”
“嘿你别说,还真是。”
……
坐在首位的封嗣,默默的收紧了拳头。
作者有话要说: 啊……突然发现这本书,它不怎么甜。
不过幸好,下本书超级甜。
就是《姜糖》。
无虐,这次是真的无虐,一路甜到底。估计应该会是我写的最甜的一本书了吧。
大家快去收藏吧!么么哒!
☆、第60章
夏天最热的时候; 封嗣的母亲住院了。
宋之漫想了想某人的醋意,最后还是让梁昭昭接手。
关于封嗣,她一直都抱着很复杂的心态。因为他真的曾在她生命中惊鸿一瞥的出现,她也曾为他心动。但她也真的清楚; 她喜欢的人; 不是他。
以前没有办法拒绝他,那是因为,他甚至连一句正式的表白都没有; 除了十年前的那一次。宋之漫总不可能直愣愣的对着他说:“封嗣我不喜欢你。”
他要是表白了; 她倒好说,直接说自己喜欢的是宋斯南。
可问题的关键就是,他一句话都不说。
正当她为这件事烦恼的时候,梁昭昭就走了进来。
往四周看了看; 见没人注意到她们,八卦兮兮的凑近她; 说:“喂; 你别说; 这封嗣还真是一优质男。”
“嗯。”宋之漫懒洋洋的应道,她一直都知道封嗣是一个很好的人; 谈吐大方、文质彬彬、家教涵养好到了极致。
至少比那谁好了不止八个度。
“放弃这么一个男人,你不觉得可惜吗?”
宋之漫:“……”她无语的看向梁昭昭; “无不无聊啊你,需要我和你哥说一声,让你值班吗?”
一搬出梁亦封; 梁昭昭就惊恐的缩了下身子,“不不不,我很忙我很忙。”她边说边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还用余光观察了下梁亦封,不知道是错觉还是什么的,总觉得梁亦封往这边看,她怕的正整个人一缩,躲在椅子里。
目睹了全过程的宋之漫:“……”还是无语。
……
自从封嗣的母亲住院以来,封嗣就总往医院跑。宋之漫有时候查房会遇到他,站在外面看到他和他的母亲,两个人之间的相处氛围似乎有些奇怪。
她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正在啃薯片的梁昭昭向她勾了勾手指。
宋之漫好奇的凑过去。
梁昭昭:“我听说封嗣他家特有钱,就那封氏是他家的啊?”
“……”宋之漫很想敲开她的脑袋,看看那里面到底装了什么,明明不是一件事,怎么就被她扯到了一块儿,“你能有重点吗?”
“这就是重点!”梁昭昭说,“有钱人都一样,爱在天上飞。听说封嗣他爸妈在封嗣小时候一年没几天在家的,封嗣还因此得了自闭症好伐?”
自闭症……这三个字着实令宋之漫惊住了。
她抓住梁昭昭的手,“你从哪儿知道的?”
“哎轻点轻点!”
宋之漫放下手,急迫:“你是从哪儿知道的啊?”
“贾医生那儿。”
宋之漫是知道这位“贾医生”的,因为全院上下就这么一位姓贾的医生,当时听到的时候,她和梁昭昭还调侃过这个名字。
而这位贾医生,就是专注儿童自闭症研究的。
她又问:“贾医生怎么知道的?”
梁昭昭咔嚓咔嚓的咬着薯片,含糊不清道:“我在楼梯间听到的,贾医生还是他的主治医生呐!”说完,她浑身一僵,“我不是故意偷听的,我没有违背我的职业道德!”
宋之漫胡乱的点了下头。
她觉得现在自己的脑子乱成一团了。
封嗣、自闭症。
很……不可思议。
可又不像是假的。
她脑子里乱糟糟的。
一直到晚上宋斯南出现,依旧如此。
……
宋之漫今晚值班,宋斯南下了班就赶了过来。
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到宋之漫值班的时候,他就过来。
詹言侨嘲笑:“初恋吗,这猴急的?”
宋斯南笑:“你别说,还真是!”
詹言侨:“……”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晚上八点多的时候,苏合欢也过来了,四个人难得齐聚一堂。
宋斯南捋着袖子,嚷嚷着:“打牌打牌一起打牌!”
宋之漫和詹言侨今晚的工作都完成的差不多了,也没什么拒绝的理由,就和宋斯南一起打牌了。
四个人打的是双扣,两副牌,四个人,对家是一组,很显然,两队情侣之间的智商pk。
苏合欢输的最多,哪怕詹言侨这位奥赛获得者,也没能力挽狂澜。
毕竟宋之漫和宋斯南,可是当年高考的全市第三第四。
苏合欢一直输一直输,最后耍赖把牌一扔,磨着詹言侨说要喝奶茶。
詹言侨宠溺的揉了揉她的脸,把牌一扔,说了句“我陪她买杯奶茶”就缓缓离去了。
宋斯南伸了个懒腰,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看了眼手表,“哟,十一点了啊。”
“嗯,怎么了?”洗牌收拾残局的宋之漫问道。
“饿了没?”
“还好。”
他摸了摸肚子,“我晚上没吃多少,现在有点饿了。”
宋之漫立马说:“我帮你去买点吃的吧?”
“得了。”他按下她的肩,说:“你给我买东西去,你这儿要是突然发生了什么事,可没人负责。我这谈生意可以,上手术台……我爸要是知道非得把我生吞活剥不可。”
宋之漫被他逗笑,摆手:“那你快去吧!”
……
出了办公室,宋斯南拿出手机,找到通话记录,拨了最近通话的那个号码。
“我出来了,你人呢?”
“天台吧,她不去那儿。”
挂了电话,宋斯南就去天台。
他拉开天台的铁门,月光倾泻而下,照的天台上站着的那人影子颀长。
宋斯南拉铁门的声响很大,背对着他的人听到了声音,转了过来。
“好久不见。”
宋斯南走向他,“前几天还见过不是吗,还是说,封总贵人多忘事。”
封嗣微微皱了下眉:“你说话一向都是这样吗,毕竟都十年了。”
他在讽刺他没长大、还像个孩子呐!
宋斯南冷哼了一声,“不及你,十年过去,城府更深。”
“是吗?”封嗣的声音淡淡的,像是掺杂了纯凉月色的温度,“可我宁愿像你。”
因为你才是得到了她的人。
宋斯南说话一向不喜欢绕圈子,此刻也是:“封嗣,你有话就直说吧,叙旧啊讽刺啊这些没必要。”
这就是她喜欢的人。直白、坦诚。
不像自己,所有的事都埋在心里。
封嗣闭眼,好久才睁开,他问:“你们是真的在一起了?”
“嗯。”
“她……应该很开心吧?”他有的时候会绕到她的办公室,她不在,他便想去楼道里抽根烟,可是刚打开门,就听到她嘻嘻笑着的声音。
特别的开心。
宋斯南一听到封嗣说“她”的时候,醋缸子就被打翻了,他不正经道:“开心啊,能不开心吗,找到了我这么好的一个男朋友。”
封嗣失笑,“我说认真的,宋斯南。”
“认真的是吧。”下一秒,他就正色道:“我和她在一起,没有哪一刻觉得不幸福,想来她也是。”
封嗣想,如果和她在一起的人是他,他也会是这样的想法吧。
因为宋之漫,真的是他孤单时刻,出现的最闪亮的一颗星。
从此以后,哪怕经过璀璨星空,他都不屑细看一眼,因为他的眼里,只有那一颗星。
宋斯南的声音再次响起,在这空荡荡的天台回震:“封嗣,我劝你一句,早点收手吧,没意思。我和她,我俩经过这么多事才在一起,再也不会分开了。你看看你这些年做了什么事,打动她了吗?——没有。她根本不屑看你一眼不是吗。你还害的我和她分开这么多年,我告儿你,就这事,她恨死你了。你还追她,有意思吗?——好吧就算你还追她,可她现在和我在一起了,我俩关系名正言顺的很,她爱我爱的也不行,封嗣,你,没、戏、了!”
封嗣听着宋斯南那半真半假,还掺杂着个人情感的话,觉得好笑。
是真的幼稚。
也真的像个流氓,不讲理。
可……却也说的对。
在他们还没在一起的时候,他还可以以朋友的名义关心她,照顾她,每年送她一座“城堡”,可现在呢?宋之漫都有男朋友了,他还能继续下去吗?
——不能。他的教养和他说不可以。
可这句话他和自己说了几百、几千遍了,如果真的有用的话,那他现在就不会出现在这个天台,和她的一生挚爱交谈。
封嗣紧绷着脸,深吸了口气,说:“我知道了。你走吧,让我静静。”
宋斯南:“你确定你知道了?不会是逗我呢吧?”
“逗你的。”
“切,无聊。”
饶是这么说,宋斯南还是转身走了,他不喜欢封嗣,是打心眼里不喜欢。不是因为他喜欢宋之漫,而是他藏得太深,宋斯南这人素来直白,不爱玩那些转弯抹角的东西,所以对封嗣,他喜欢不起来,更遑论这封嗣还妄图从自己身边抢走宋之漫。
简直不能忍好吗!
宋斯南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最后消失。
封嗣突然朝某个地方叫了一个名字:“之漫。”
躲在阴影处的宋之漫浑身一震,却还是走了出来。
“今天算是同学会吗?”他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
“不算吧。”宋之漫出现在这里,是因为詹言侨和苏合欢回来之后和她说,他们遇到封嗣了,苏合欢还补充了一句“我怎么感觉宋小四去楼上了,他那电梯是去楼上的吧,他有——”话还没说全,就被詹言侨捂住嘴往外拖。
宋之漫惶惶不安的猜测:宋斯南该不会去找封嗣了吧?
这么一想,她就跑到楼上来。
天台有两个入口,宋之漫特意绕到后面那个门进去。
她没有听到他们全部的对话,只听到最后在宋斯南走后,封嗣那一声长长的叹息。
封嗣笑着说:“这些年的同学聚会,你好像一次都没去过。”
“太忙了。”
“是怕见到我吧。”
“有一点。”宋之漫直白的说。
听得封嗣愣了一下,“你俩还真是一样,说话都这么直白。”
宋之漫没回答,走到他边上,看着高楼下的城市夜景。
万家灯火点燃,璀璨的灯海绚烂夺目。午夜时分,道路上鲜有车辆行驶。整座城市,开始陷入安静沉谧。
封嗣说:“刚刚宋斯南和我说的话你听到了吗?”
“没有。”她问,“你们说了什么?”
“他劝我离开你。”
宋之漫一怔,“是……吗?那你呢,你怎么说的?”
“我啊……”他突然偏过头,看向她。
天台上夜风极大,吹得宋之漫没扎的头发漫天飞舞,封嗣缓缓伸手,帮她把面前的头发弄到耳后,却感觉她全身绷紧。
他收回手。
说:“我说,我要放弃你。之漫,我想放弃你了。”这么多年,是时候要告一段落了。
你和他要尘埃落定,而我也要在你人生中谢幕。
“你真的要放弃吗?”
“你不想我放弃吗?”封嗣死死的盯着她的眼睛,期望从她眼里捕捉到一丝的犹豫,然而没有,她果断的摇头,“阿嗣,你值得更好的。”
可是在我心里,你就是更好的。
封嗣忍了忍,没说出口这句话。即便说出来,又能怎么样呢?她不喜欢你啊,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你。
“之漫,你开心吗?和他在一起。”
宋之漫不假思索:“开心,也幸福。”
真残忍,在他心上刺了一刀。
封嗣又问:“你会和他结婚吗?”
“会。”
“你……很爱他?”
“很爱。”
他沉默了。
耳边风声呼啸,他低垂着眸,不知在想些什么。到最后,他抬头,朝她露出一个标志性的微笑:“你走吧。”从我的身边走吧,我会一直记得你,在我的心里。
“阿嗣……”
“宋之漫,再见。”未来的宋之漫,再见。
宋之漫定定的看着他,好久之后,喉咙哽咽,她知道他的意思了。声音里带着些微的哭腔:“再见。”
她往门口那边走,就听到身后一声低吼,痛到极致,她想转头回去看,却被他制止:“之漫,别看我,千万别看我。”
千万别回头,如果你回头,我就会私以为你对我还有那么一丝的……爱意。
那我会冲过去,抱住你,死都不放手。
宋之漫站在原地,没动。
封嗣看着她的背影,无声的流着泪。
“之漫,我们两个就这样说再见了吧。”
“嗯。”
“以后你结婚,别请我。”因为我会忍不住冲上前把你抢走,哪怕你多不情愿。
“好。”
“……你走吧。”他深深的阖上眼,无力的倒在地上。
宋之漫的腿像是灌了铅一般的沉重,她一步一步走的极慢,下了三楼,她终于忍不住,在楼道里失声痛哭。
那个白衣少年,曾在她无数个生日时送了她无数个城堡,把她当成公主一样的少年,终于说了放弃。
那个少年,曾在她的生命中闪闪发光。
曾给了她无数的动力和希望。
也曾深情款款和她说“喜欢”。
可她到底……没能爱上他。
她这一生,把爱都给了另一个人。
从此以后,山长水阔,再无他人。
那一晚,封嗣在天台停了很久。
他与月色为邻,抬头看着满天月光。
你们总看到他们为爱坚持十年,可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呢?我也为爱坚持了十年,她也是我的一生挚爱。
我这一生,爱上她之后还能爱谁?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
再也不会了。
因为不会有人再在他最灰暗的时候出现,哪怕是一个笑就能赶走他的内心阴霾;再也不会有人如她般温柔与善良;再也不会有人,让他有一种冲动。
为爱不顾一切,甚至粉身碎骨。
她是他的公主,永远的公主。
作者有话要说: 嗷……
☆、第61章
那天晚上在天台发生的一切; 宋之漫和宋斯南都选择了缄默。
当然,宋斯南是这么想的。小爷我狂拽酷炫**,用一个眼神就能杀死封嗣那小子,又加上那谆谆教导; 让封嗣对自己佩服的五体投地。毕竟像自己这样善解人意还循循善诱劝他回头是岸的人不多了。
宋之漫没有那么自恋。她只是不想提起封嗣。
不是她自私; 她曾经很希望能和封嗣成为好朋友,但是不可能。他想要她的爱,而她把爱都全倾注于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封嗣要的; 她给不了。而她要的,封嗣也不愿意给。
与其继续纠缠,还不如放弃。
就当做,年少岁月里做过的一个美好的梦; 梦醒之后,生活继续。
偶尔会拿出来回忆; 感慨曾经有那么好的人温柔善待她; 全神贯注的爱着她。可惜他们不能走到一起。
有许多因素; 但最主要的还是,她不爱他。
……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就是夏末。
那天宋之漫刚好不上班,宋斯南则是因为周末的缘故待在家里。
宋之漫坐在客厅的羊绒地毯上; 阳光穿过玻璃,热度消减不少。晒得她身上热烘烘的。宋之漫顺着毛线的毛,突然对沙发上玩手机的人说:“宋小四; 你有没有觉得毛线的毛,太长了?”
“长吗?”宋斯南朝这边掀了下眼皮,“是挺长的。”
“我们下午送它去理一下吧。”没等到他回答,宋之漫就拉着毛线的爪子,“毛线毛线,待会要带你去剪头发啦,开心吗开心吗?”
毛线嗷呜一声,被长毛覆盖的眼珠子都看不见了。
“下午不是要带小鹿去游乐园吗?你确定还要带这狗去剪毛?”宋斯南一把扔了手机,赤脚走过来,伸手一把抓着毛线。
突然起来的腾空感,毛线惊慌失措,四条腿在空中乱蹬。
“这毛……”宋斯南审视了一番,决定道:“小问题,我来剪。”
宋之漫被他的话给惊到,“宋小四,你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项技能了?”想了想,她又觉得不对,“你不会在诓我呢吧?”
“嘿,我没事做诓你干嘛。”宋斯南对她挑了挑眉,空着的手,挑着她的下巴,说:“小爷我今天就给你露一手。”
他把毛线给搭在肩上,毛线挣扎着,想要从他肩上跳下来,宋斯南又掐住它的脖子:“狗,别闹。”
“是毛线!”宋之漫瞪大了眼。
宋斯南咽了下口水,“毛线,别闹。”
“哎你把剪刀放哪儿了?”宋斯南环视了一圈,愣是没找到居家必备品之一,疑惑:“你不会没剪刀吧?要不就你做手术的时候,拿来剪缝合线的那剪刀也行。”
宋之漫好笑的白了他一眼,“你找不到还怪起我来。”她起身,往书房走去。
宋斯南是不去书房的,因为那儿太多医学用书。
他自从MBA毕业之后就没再看书,可能是那个时候看的书太多了,现在一看书,眼就晕。
而且宋之漫喜欢清静,她看书、看病例的时候都是在书房,宋斯南不敢去打扰她。
算起来,他进书房的次数屈指可数。
宋之漫在那翻箱倒柜的,估计也是忘了剪刀到底放哪儿了。宋斯南这会倒也不急了,前几次进书房都是那支笔啊,用电脑收个文件什么的,也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会儿倒是有时间了,慢悠悠的打量着。
眼神突然停在某个角落。
他眯眼,似乎不太相信,把毛线给放下,拍了下它的屁股:“狗,自己玩去。”
“是毛线!”一头钻进箱子里的宋之漫再次纠正。
宋斯南:“……臭狗。”
“宋小四。”她语气里带着情绪。
宋斯南立马反应:“乖毛线,自己玩去。”
他又站起来,看着书柜最上层摆的东西。他朝宋之漫吹了声口哨:“最上面放着的是什么?”
宋之漫无暇顾及,她一门心思的找剪刀,头也没回:“不知道,你自己看吧。”
于是他就自力更生。
踮脚,从那一排的玻璃瓶中,选了一个个头适中的瓶子。
里面的千纸鹤五颜六色的。
还真是丰衣足食了。
宋斯南记得,当初自己给她折的那些千纸鹤,用的只有两种颜色,粉红色和黄色。也用过其他颜色的,可都不如那两种颜色好看。
他怕她嫌弃丑呐,要不然他哪会在意那么多。
但宋之漫则相反,她的玻璃瓶里,什么颜色的都有,红的黄的蓝的绿的。
宋之漫拔了塞子,从里面捞了一个粉色的出来。
她倒是折的比他的好看。
宋斯南把那玻璃瓶放在杯子上,动作迅速的给拆了那只千纸鹤,上面果然如他想的那般写了字。
——等宋小四的第1423天,天气晴,心情好。
那一瞬,他的喉咙像是被一只无形之手给遏制住,呼吸不匀,他往旁边走了几步,撑着桌子,缓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他继续拆。
——等宋小四的第1412天,天气晴,心情,很糟糕。
是蓝色的千纸鹤。
——等宋小四的第1432天,天气晴,心情,一般。
黄色。
——等宋小四的第1442天,下雨,心情,有点难过。
绿色。
他又拆了几个,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他选颜色,单纯就是为了她喜欢。而她选颜色,是为了纪念等他时的心情。
“找到了!”宋之漫转过身来,欣喜的脸顿时僵在原地,她缓缓的把那高举的手给放下,扯了下嘴角:“你怎么拆了呀?”
“嗯。”宋斯南说,“怎么折这个了?”
“因为……有人送了我一箱千纸鹤。”宋之漫走上前,拿过那只玻璃瓶,她往瓶底看了下,宋斯南还没发现,瓶子下面竟然还有个标签。宋之漫念着上面的数字:“第1400天到1450天,唔……大概是你离开的第四年。”
她把那瓶子放下,状似无意的指了指剩余的玻璃瓶,那些瓶子大小不一,形状各式,但放在一起又是十分协调的。
宋斯南想了想,哪怕是单独拿出来,也是好看的。
他脑光乍现,那天逛超市时,她在饮料区拿着瓶子,他以为她不过是研究着饮料的成份,原来她在看的是那瓶子的造型……
她说的那句“谁说买饮料只是为了喝”还有那句“瓶子好看”,他以为她不过是随口一说,却没想到是她的肺腑之言。
“之漫……”他叫她的名字。
“嗯?”宋之漫抬头,笑弯了眼,“怎么了?”
宋斯南摇头:“没什么。”就是叫叫你的名字而已。
桌子上放着一大堆被宋斯南给拆了的千纸鹤,宋之漫叹气:“拆了这么多,你给我收拾回去!”
空气里的温情分子刹那间烟消云散。
宋斯南跳脚:“这么多,我拒绝!”
“拒绝无效!”
她又补了一句:“乖啊,你把它们折好,今天的我就写,和宋斯南在一起的第47天,天气晴,心情,宇宙无敌爆炸好。”
宋斯南眉开眼笑:“好。”他把那千纸鹤按照之前的纹路给折了回去,因为拆的多,他折的也多。
等折好搞定了,他眼尖的看到宋之漫那翻箱倒柜中多了个纸箱出来,纸箱被掀了一个角出来,宋斯南眼神好使,一下就看到了那亮晶晶的水晶球。
他怪异的叫了一声,把正收拾东西的宋之漫吓了一跳,她拍着胸口,瞪他一眼:“一惊一乍的干什么?”
宋斯南走上前,用脚尖踢了踢那箱子,“这么大一箱水晶球啊?”他怪腔怪调的说道。
宋之漫愣了,那是……封嗣每年寄给她的水晶球。每年一个,大小不一,但里面的城堡都是一样的。
城堡和公主。
宋之漫怎么会不懂他的意思呐。
可她不是公主,也不喜欢城堡。
她喜欢的,是面前的这个吊儿郎当,浑身匪气的人。
而这个浑身匪气的人,看到那一整箱水晶球时,整个人就炸毛了:“我去封嗣这人怎么就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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