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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少共枕,贴身小女佣-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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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声音变得非常温柔,充满了感激之情:“一行,是我不想再嫁给你。”
  他呆呆地:“为什么?”
  半晌,她才幽幽地:“一行,难道你忘了我说过的话?我只是看上你家里的钱财而已……其实,我对你本人根本没有什么太大的爱情……”
  “……”
  他不敢置信:“小麦,你不要说气话。”
  “我真没说气话。一行,我跟你的距离其实非常遥远。真的,我从小仰慕你,渴望嫁给你,身边的人都说你是最最好的结婚对象……我在这样的氛围里,自然而然地也觉得没有任何人比你更好……”
  “!!!!”
  “但是,那只是一种崇拜,就像我们天然崇拜偶像一样。到我慢慢长大了,就知道差距在哪里了,也知道门不当户不对的尴尬。说真的,在跟你恋爱的期间,我每一天都是惴惴的,每一次到你家里去,总要费尽心思想自己该穿什么,说什么,如何才能最大限度讨好你母亲,让她不要看低我,嫌弃我……记得事情刚发生的时候,我最最恐惧的其实并不是你,而是你的母亲……”
  果然,黄慧文发作得何止是惊涛骇浪,当然,也正中她老人家的下怀。
  “事发的前半个月,我几乎夜夜失眠,每天被恐惧所包围,觉得整个世界都坍塌了,一门心思想的是如何求得你母亲的谅解……但是,后来,我就释然了……”
  原来,不做豪门的儿媳妇了,其实并不是那么难受的事情,我们也有如释重负的一天!!!
  “一行,我其实从没爱过你。如果不是因为我父亲生病需要钱,我根本不可能考虑嫁给你……一行,你母亲没有看走眼,我的确不是因为你这个人,只是因为你的家境,只是因为你富二代的光环……现在,我父亲不在了,我不需要钱了,所以,也不需要你了!”
  江一行呼吸急促,就像被雷劈中了。
  然后,她起身,慢慢地走出去,只剩下他一个人满脸的不可置信。
  她怎能这样说?
  她居然真的没有爱过他???
  从此,他对她的感情,必将丝毫不剩。
  她也希望如此。
  江一行——记得忘了我!这一辈子,再也不要惦记有我这么一个人!!!


☆、复仇6

  她出去的时候,还细心地替他带上房门,让他好安静一会儿。
  她忘了这是自己的家,还以为自己只是一个不速之客。
  她把地盘,让了出去。只手里一直牢牢捂住藏着刀的包包,须臾不离。
  在街道的拐角处,她看到一辆车。
  她愣了片刻,但还是走过去。
  司机下来恭恭敬敬的开了车子,乔小麦没有推辞。
  那是一间非常幽静的茶室,服务员倒了茶水侯在一边,江衡一挥手,服务员礼貌地退出去关上了包间的大门。
  桌上放着护照、机票、签证以及一张卡。江衡的花白头发在灯光下显得异常触目。这个寻常被不知多少人敬仰的老人,这一天,显得更加苍老了。
  乔小麦记得自己从懂事起,对他和黄慧文就有一种敬畏之情。尽管是世交,尽管两家来往得还算密切,但是,那种疏离的距离感从未远去。尤其是对于黄慧文,因着知道她其实想让儿子娶的是门当户对之女,所以乔小麦多年如一日对她恭顺甚至是讨好;而对江衡,则彻彻底底是敬畏了。
  今天,她却觉得这个著名的大富翁,看起来是如此的平平凡凡,毫无过人之处。
  原来,人都是这样,无欲则刚。
  只要你不必仰仗着他吃饭,哪怕他是比尔盖茨李嘉诚或者奥巴马,你都不必在他面前自卑。
  反倒是江衡略略不安:“小麦,你去美国的一切手续我已经完全为你办好了。你可以好好读几年书,再深造几年,你还年轻,未来的前途还是很光明的。”
  他目光殷切,充满了长者的关切和慈爱,但是,显得疲惫不堪。
  乔小麦笑起来!!!
  “伯父,我现在不太想去美国。”
  “为什么?”
  “因为一行不希望我去。”
  果然,江衡的面色变得非常难看。
  乔小麦等待他说出难听的话来。不过,江衡毕竟不是黄慧文,他的脸色虽然难看到了极点,但是,却只是长叹一声:“小麦,如果一行和你二人,彼此对彼此都还有信心和真心,我绝不会反对。”
  她惨然一笑,满腔的恶语和讥讽再也没有说出口,只淡淡的:“多谢伯父海涵,不过,我自知不敢再高攀江家!伯父,你和黄伯母可以放一万个心,今后,我绝不会再和江一行有什么联系了。”
  江衡苦笑:“小麦,你明知我不是这个意思。”
  乔小麦面不改色:“多谢伯父,好意心领,不过,我的未来我自有安排。”
  “小麦,死者已矣。我希望你能放下一切执念,好好生活。这样,你父亲在天之灵才能真正安息,也不枉他为你付出的一番心血。”
  小麦目光如炬:“伯父,你的意思是?”
  “小麦,我是看着你这孩子长大的。你从小温顺乖巧,聪明伶俐,我只希望你在这件事情上不要钻牛角尖。这样,对你自己并没有任何好处。再说,易向西的背景十分复杂,你若是继续纠缠下去,我怕最后吃亏的会是你自己。”


☆、复仇7

  “你是说,易向西太有权势,所以怕我以卵击石?”她微微一笑,“伯父,你明明知道易向西的厉害,我能有什么办法??你以为我会去报仇雪恨?”
  江衡不无担忧:“小麦,我就是担心你做傻事。”
  他虽然不了解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但是,实在是太了解乔大林了,真生怕老乔那顽固执拗的遗传基因给了这个女儿,那就不得了。当天易向西在警局出动两车人马的声势,他虽然没有亲眼目睹,但随后调查得一清二楚。做人也罢做生意也罢,最重要是一个和气生财。
  他苦口婆心:“小麦,冤家宜解不宜结。当年的事情已经彻底了断,所有的当事人都已经在九泉之下。你父亲也绝不希望你再有什么闪失,你总得想想你父亲……我斗胆以故人身份才敢说一句,当年,你父亲的确有错在先,他也为此愧疚了三十年,现在如此,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种解脱……”
  那谁来想想自己呢???
  乔小麦发现,其实所有人都在回避一个问题——那就是她受辱的乔小麦自己呢?
  什么你父亲有错,什么不要冤冤相报——
  但是,他们自动回避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她乔小麦。
  乔小麦沉默。
  她的手死死捂住包,只是沉默,什么事情都不再解释,也不再分辨。
  《阅微草堂笔记》写到一个书生半夜见本村一个被婆婆逼死的媳妇前来诉冤,要求书生以其笔为其还以正义,书生斥责说: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父母所行,无论如何,子女都不能有怨心,你今天来诉说婆母过失,已是不敬不孝的行为,从这点看,你本身就有罪,还有什么颜面来抱怨冤屈?鬼魂哭泣而去。
  现实生活的版本是,如果我们真的和上层人物发生了碰撞,那么,我们只能被财大气粗、势力雄厚的上层人物碾压得骨肉不存。碰壁无门,有冤无处诉,有苦自己吞。
  乔小麦所害怕的,正是那些喋喋不休要求我们放弃一切仇恨回归虚假的和平,麻木不仁等待被社会阉割掉所有反抗勇气的□□,那些把持了一切权力渠道和既得利益、理论优势兼舆论权力的人物。
  我弱小,我无能,我被包围着,我不被任何人同情帮助,没关系,我依然能反抗,绝不会被虚假的儒家理想——所谓的“宽恕”而迷惑。
  文天祥说过:“天崩地裂龙凤殂,美人尘土何代无?”
  当受压迫者起而反抗,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正义,在这种正义下,玉石俱焚是难免的,没有人有空细细做法官,分辨谁罪责轻重,只能从尘土中杀伐激烈,血腥浓烈,再建立起一个新的正义来。当然,这也是所有时代当权者最畏惧的正义,因此,他们诋毁一切敢于拿起武器来为自己的冤屈复仇的人。
  “小麦……”
  她没有继续听江衡的语重心长,只是站起来微微鞠躬:“谢谢伯父。”然后,径直离去。


☆、复仇8

  婚期已经临近,冰冰也在忙着准备各种礼服首饰之类的,她是个完美主义者,因为对一件礼服不太满意,所以,特意飞了一趟巴黎,连续两三天,二人忙得只能电话联系,连面都见不到。
  这天易向西回来得很早,进门的时候,四周空荡荡的,只有张嫂胖胖的身影。
  他觉得实在是太空荡了,在楼上楼下转悠了一大圈,忽然明白到底少了什么——乔小麦不见了!
  那个终日在这间屋子里呆了两个月的女人不见了。那两个月里,他每天回来一眼就看到她,嗅到她做的饭菜的香味,她穿着他的大衬衫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无论他是侮辱她也罢,报复也罢,摧残也好,总有个人就像他掌心的泥团,搓圆捏扁,已经成了习惯。可是,习惯忽然中断了,心里总是觉得怪怪的。
  张嫂叫他吃饭,他没胃口,打发张嫂离开,他径直去了地下室。
  铁锁打开,这间屋子变得亮堂堂的,终于重见天日。
  屋子里挂着父亲母亲的照片和灵牌。
  他跪下去,声音十分平淡:“父亲,母亲,我已经替你们报仇雪恨。乔大林已经死了,他的女儿被我毁了。如果你们在天有灵,请含笑九泉。”
  冷风淡淡地掠过,一叶知秋。
  他曾经无数次的想象——到报仇成功的那一天,自己一定会欣喜若狂——一定会疯疯癫癫——但是,今天,他跪在这里,却心如止水,体会不到任何激情澎湃的欢乐和狂喜。
  “我曾对你们发誓,不为你们报仇雪恨,这一辈子,我就绝不会结婚生子。现在,我终于报仇了。”
  一个不为父母报仇的软骨头,根本不配再延续那懦弱无能的基因下去。在这种信念之下,他终于成功了。
  但是,报仇之后呢?
  他说不下去。
  报仇之后,便是结婚,生子,替家族开枝散叶,从此,五世其昌,顺风顺水,千秋万代……而乔大林那一家人,便垮了,永不再翻身了,唯一的女儿也残了,也许就从此绝后了……
  他慢慢地摸出一张照片,呈现在两尊灵牌面前。
  那是冰冰的一帧玉照,照片上的人儿明眸皓齿,美丽风韵,正是天下所有父母们最喜欢的那种儿媳妇的典型——
  “爸、妈,她叫冰冰,也是我即将要结婚的女人。现在,她还不知道我们的过去,所以,我从未带她来见你们。等我和她结婚后,才带她来祭祀你们……”
  他易向西的幸福生活,美满婚姻,终于即将开启。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对吧??
  他安慰自己。
  拳头捏得很紧很紧。
  是的,都是值得的。
  如果不报仇雪恨,任人宰割,这世界上的恶人岂不是会越来越嚣张,正义永远没有得到伸张的机会????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没错!!!!他坚持自己一定会获得幸福。
  手机一遍又一遍的响,客厅里的座机也响个不停,易向西走出去的时候,电话惊魂似的没有停止的意思。


☆、复仇9

  他很不耐烦的拿起电话,对面的人儿比他更不耐烦:“喂,向西,你干嘛一直不接电话?手机没人接,座机没人接,你在干什么?”
  他回过神来,慢悠悠的:“我在洗澡……冰冰,很抱歉……”
  冰冰哦了一声,不耐烦的语气开始变得温柔起来:“向西,我们的订婚宴名单已经弄好了,请柬也设计好了,我母亲叫你今晚到我家里商量商量,你现在就过来一趟吧……”
  “很抱歉,冰冰,今晚我有个重要的应酬走不开……”他将她的话打断:“这些事情,你自己做主就行了。我不是已经说了吗?你和你妈看着办吧。”
  冰冰楞了一下。这不像易向西。之前,他不是这样的。之前,他十分热衷,热烈布置,浪漫求婚。怎么到现在婚期临近,他反而无所谓的样子?
  但是,女人都是很体谅男人的,她想,也许是他压力太大,工作太忙。而且,她知道,他的公司里面,之前有一个大项目被人恶意破坏,损失不小。
  “向西,那我就全部做主了?”
  “你做主就行了。我没意见。”
  “向西,你没什么事吧?”
  “没事,真没事,冰冰,我忙完了给你打电话,就这样,挂了。”
  他把电话扔到沙发上,躺下去,眼睁睁地看着天一点一点变黑。
  就连冰冰的脸也变得很模糊——不对,冰冰不是自己一直喜欢的那个女人吗?
  他记得清清楚楚,当他还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见过冰冰几次,第一眼就为那活泼爽朗的少女所吸引。那时候,她虽然才只得十五六岁,但已经是风靡一时的校花级人物,追求者众多,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他自知身份,从来没有去追过她。
  这也是他生平第一个感兴趣的女人,但是,他一直压在心底,当年连话都没单独和冰冰讲过一句。
  十几年后,他成长了,经历了无数风雨,从一无所有到富可敌国,一门心思都沉浸在报仇雪恨里,不停地筹谋,不停地让自己强大,丝毫也不敢松懈,久而久之,早已将当年惊鸿一瞥的少女忘得一干二净。
  而彼时,冰冰也在大洋彼岸开始更精彩的生活,娇嗔少女长成强大御姐,经历了数段精彩的爱情,男友从欧洲小国的王子到著名的豪门巨富二代……她还是无数男人梦寐以求的女神。
  现在的冰冰,已经享有盛誉。
  二人再次相遇后,她几乎已经记不得当年那个青涩的男人了,还以为他是新认识的陌生人——一个有魅力的成熟的成功男人。
  当然,他也没有点破,从未提起过往。
  只是很花费了一番心思,从一个冰冰的极度暗恋者手里高价购买了那几箱子冰冰历年来的专栏,想作为神秘礼物送给她。
  正是这份神秘礼物,让他击败众多情敌,成功赢得了美人儿的芳心。
  他想,自己当然爱着冰冰!一定爱着冰冰——成功后的第一件事情,不就是为了娶冰冰吗?
  这也是他多年奋斗的一条精神支柱。


☆、复仇10

  作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他易向西所做一切,不是为了得到女神冰冰吗?不是在父母灵牌前立誓,报仇之后,要让自己生活得很幸福吗?成功的事业,美好的妻子,要生无数个儿女……为何到了今日,一切都要实现的时候,却觉得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
  天色一点一点的暗黑下来,他依旧坐在黑暗中,只是心内一阵一阵火烧似的翻涌。
  …………
  敲门声并不激烈,但是连续不断。有好几次,乔小麦以为听差了;但是接下来,又变得真真切切。不过她无动于衷,依旧慢悠悠的。过了许久,她以为人已经走了,可是,敲门声又响起,不屈不挠。她慢慢地走过去开门,门口,一个人风一般地冲进来,生怕她反悔似的,立即牢牢地反锁了房门。
  她盯着他,但并没有太过意外,也没有任何的惧怕。
  易向西也死死盯着她,很明显,她才刚刚洗完澡,换了一件宽大的睡袍,乌黑的秀发随意垂在肩后,脸颊浮起久违的红晕,双眼又黑又亮。
  他的目光往下,落在那粉光标标的大腿上——忽然想起那么多日子,她如何穿一件大衬衫,也是这样光着腿在自己的房间里走来走去……
  积压了许久的火焰一瞬间就被点燃了,几乎连过渡的机会都没有……
  他几乎贪婪地呼吸着她身上那股淡淡的芬芳的味道,情不自禁伸手像昔日那样去抱她。她往后一步,淡淡的:“易向西,你还有何贵干?”
  “我……小麦……我……”他语无伦次,半晌,摸出那张支票,“我……我给你送东□□……小麦,我说了,我从不白占女人的便宜……你拿着吧……”
  “易向西,你我之间已经恩怨两讫。”
  也许是她的声音太冷太淡太镇定,他就更是不知所措,下意识地摸摸头:“我……我知道……小麦……我也要结婚了,我只是把支票给你……”
  她不接,他讪讪的,随手把支票放在茶几上,松一口气。
  这时才注意到茶几上堆放着许多东西,水果,鲜花,还有不少零食……但是,看得出,这些东西,一点也没有动过,完全成了摆设,鲜花连花瓶都懒得摆,边缘已经开始枯萎了。
  “小麦……”
  她顺着他的目光,轻描淡写:“这是江一行送来的。”
  他一窒,盯着她已经彻底变尖的下巴,这才发现,自己刚刚看到的她脸上的那点红润只是一种错觉——是沐浴之后水蒸气带来的一点错觉,很快,烟消云散。灯光下的乔小麦,苍白得出奇。
  “小麦……”
  她坐在沙发上,并不搭理他。
  他讪讪的,没话找话:“你吃饭了吗?”
  她闭着眼睛靠在沙发上,易向西看到她的手背上青色的血管,一条一条,那么清晰。他忽然有点惊惧,急急忙忙的:“小麦,你还没吃饭吧?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弄一点……”


☆、爱你爱到杀死你1

  她奇异地看着他。
  不知怎地,他不太敢对视她的目光,讪讪的,“我……我去给你弄点东西……”
  她依旧没有回答。
  他去厨房煮了泡面,端出来的时候,乔小麦已经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他没有吵醒她,只是慢慢低下头凝视她,她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乌黑的长睫毛衬得眼窝深陷,带着一种死亡的青色。
  他伸手将她抱起来:“小麦,吃点东西吧。”
  她茫然睁开眼睛,似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谁。估计是太饿了,所以毫不客气端起碗就吃起来。吃完,把碗一推就往卧室里走去。
  易向西本能地跟进去,她已经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粉光标标的大腿就那么露在外面,浴袍散开了,她也不知道,更不在乎……易向西的目光死死盯着,嘴唇忽然觉得很干很渴,但是,他并未有任何冲动,只是环顾四周,想要看一看乔小麦从小生活的环境…………
  这时,电话铃响起来,反反复复,她只是不接听,也不睁开眼睛。过了许久,易向西把话筒拿起来,听得对面急促的声音:“……小麦,你还好吗?我想来看看你……小麦,我仔细想过了,我知道你对我说那些话只是在气头上……小麦,我已经错了一次,我不想继续错下去了。小麦,今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相信你,我还是爱你,从来没有变过,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小麦,你说话呀,我知道你有在听,你回答我一句好不好……小麦……”
  易向西挂了电话,顺手把电话线也拔了。屋子里终于清静下来。
  床头灯很黯,他慢慢坐下去。
  才入秋,她就捂着厚厚的被子,乌黑头发散落枕间,露在外面的手臂一片冰凉。他伸出手,将她冰凉的手捂住,她要缩回去,但是,他牢牢抓住,她便没有再反抗。
  温热的感觉慢慢地涌上大脑,他脑子里乱嗡嗡的一整天忽然宁静下来,这时候才明白,自己这些天为何心神不宁了——那是一种习惯。
  他早已习惯在她身边、习惯了回到家里有人躺在床上——尤其,心底藏着不为人知的煎熬——在之前的两个月,他有这么一个女人,无论是出于报复也罢,玩弄也罢,单纯男人的生理因素也罢……那两个月,几乎每个夜晚,他都能获得一种强烈的欢乐。
  自从她离开之后,有半个月之久,他不知“肉”味——已经快要被那种强烈的渴望弄疯了。
  之前那么漫长的岁月,他从未有过女人。因为复仇的强大意志力支撑了他全部的心神,满心思扑在工作上,事业上,算计上……所以,连渴望都可以被压制。
  可是,就像已经尝过鲜血的小狮子,再也不甘心吃素,对这种事情的渴望强烈到了极点。这半个月,他不知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如今,双手终于重新触摸到那柔软的温暖的肌肤,心跳也在阵阵加速。


☆、爱你爱到杀死你2

  她忽然翻身起来,他吓一跳。
  她却没有看他,径直去倒了一杯冷水喝下去。估计是他煮的泡面太咸了,她渴得受不了。
  喝了水,她放下杯子走回来,幽暗的灯光下,易向西的目光死死地落在她的大腿上,浴袍散开,若隐若现……
  太熟悉了,又太陌生了,那是丝绸一般光滑而美好的触感,一丝丝,沁人心脾。
  就在她跟他擦身而过的时候,他再也忍不住,忽然伸出大手,从背后死死地将她搂住,她宽大的睡袍被他轻轻拉开了,新沐浴后的躯体,洁净芬芳得令他失去了所有的理智……她微微瑟缩,可是,敌不过他孔武有力的拥抱,整个人已经迅速被他占领。
  “小麦……小麦……”
  他的灼热的呼吸滚烫地吹拂在她的耳边、脖子上……就像有人点燃了一把火,血粼粼的炙烤得整间屋子都快要沸腾了……
  她试着推了推他,但是,徒劳无功。于是,她并没继续挣扎,异常的驯服。
  她知道,反抗无用——易向西今天来送支票,说他要结婚了,那便意味着,他在大婚之前,还要占她乔小麦最后一次便宜!
  将她彻底毁灭之后,他还不甘心,就这么扔下一张支票,就像付钱买的东西,不玩白不玩。
  就算最后一次,他也要追来捞够本钱。
  但是,今天她不准备反抗——
  那双滚烫的大手就像嫌弃浴袍碍事似的,一把捞起来,她整个的背部,彻彻底底暴露在他的眼前。
  也许是一阵微微的冷风,她浑身起了颤栗的细微的颗粒——他的大手触摸到的时候,就更加的兴奋更加的刺激——比第一个笨拙的夜晚更让人心惊胆颤……
  他也不知怎么了,脑子里忽然嗡嗡的一声,下一刻,已经彻底进入……
  那是一座天然的温泉……
  他紧紧搂住她,有片刻的窒息,额头上的汗水大颗大颗的滚下来————舒服得几乎牙关都咬碎了。
  天知道,他来这里,便是为着这一刻。
  梦寐以求,夜复一夜。
  很快,他便开始了他曾经最为熟悉,也最喜欢的那种欢乐的运动……在这温泉般的仙镜里,在他最熟悉的领域里,肆无忌惮,纵横驰骋,就像一个娴熟的猎手,正在草原上狂放的奔跑……
  那是一种能量的释放,是这些日子心神不宁的集中爆发,是他终于找到的一个突破口——为什么我报仇雪恨成功了,却一点也不感到喜悦和开心??
  原来,是因为失去了这样的欢乐——
  失去了他领略了两个月的熟悉而又陌生的欢乐——
  如今,这些欢乐统统都回来了。
  极度的癫狂中,他忽然将她抱起来。
  那是一种极度的高难——他抱起她,依旧维持着两个人最亲昵的牵连,一边走,一边以极大的力气,笨拙地将她轻怜密爱……
  有一瞬间,她的身躯剧烈晃荡,几乎快掉下去了,他才将她轻轻放在床上。
  “小麦……小麦……”
  他叫她,没有任何理由。


☆、爱你爱到杀死你3

  这时候,他是伏在她的身上,双手撑着,生怕压着了她————那瘦弱的小胳膊小腿儿,他胆战心惊,真怕给压坏了。
  他不知道这怜悯的心境是何时开始的——昔日,许多发怒的,暴躁的日子,他从未这样怜惜过她,反而觉得越是暴怒,越是肆虐,越是开心……
  不料,现在如此温柔的面对她,那种欢乐不但分毫没有减低,反而成倍的增加……
  二人几乎面对面,他放慢了速度,轻轻地以面颊贴着她的面颊,享受着这久违的,终于贴近的亲昵的感觉——
  终于!
  终于又重新结合在一起。
  “小麦……”
  “小麦……这些天我老是想起你……我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她并不回答,只是紧紧闭着眼睛————这种姿态,真的太柔太顺了————那是他从任何女人身上都没见识过的——就连冰冰,他也没见识过……
  冰冰一向是独立的,自主的,是最典型的那种成功的女性,她的美貌,智慧,事业,爱情……几乎每一种女人们所渴望的东西,她都会做得异常完美————
  也正因此,她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像乔小麦此刻这样的软弱,这样的无助——令易向西再次想起自己……
  当年那个无能为力的孱弱少年。
  直到此时,他才明白,原来,自己和乔小麦才是同一类人。
  我们希望的理想对象,我们最后所折服的人生——到底是我们的同类还是我们的异类??
  他不知道,也无暇思考,只知道那种欢乐——沉浸在她的温暖湿润世界里的欢乐——
  此刻,他觉得自己特别特别强大,特别特别男人,特别特别膨胀……足以将她的小小世界撑得无穷大……比事业的成功,比报复的欢乐,比许多许多的金钱,都让他自信而欢乐……
  实在是太舒服了!!!
  昏暗中,她悄悄地看一眼对面书桌上的一张合影——那是她和父亲的合影,是她大学毕业那天父亲陪她在学校的人工湖旁边照的。
  那时候,夏日荷花盛开正艳。
  而易向西,他居然敢跑到她的家里,追到被他害死人的地方,追到她父亲的亡魂面前——这样对她肆无忌惮。
  就像成吉思汗所说的:人生最大的快乐便是杀死敌人,然后,疯狂占有他们的财产以及他们的妻子女儿。所以,成吉思汗大人经常在大战胜利后,亲自带头当众强敌人的妻女。
  仇恨就像一个磁场,将她从内到外,彻彻底底吸空了,满满当当的,只剩下无比的恨,无比的怒!
  但是,易向西不知道。
  强大的欢乐就像潮水一般涌来,易向西甚至完全忽略了她今天为何如此的驯服,如此的温顺,也不想去追究原因,只是慢慢放松了力道,变得异常温柔。
  那种温柔,就连他都感到陌生,慢慢地,察觉到怀里的人儿身上已经有了热度,到最激烈的时候,她竟然伸出手,轻轻抱住他的脖子——因为,不那样,她几乎分分钟会摔下去。


☆、爱你爱到杀死你4

  他被这意外的惊喜所震撼,声音带了笑意,额头上的汗水大颗大颗的滴在她的脸上,脖子上,以一种极其狂野的温柔热爱着她:“小麦……小麦……”
  也许,他是想说点什么甜言蜜语,可是,终究没有说出口,只是紧紧搂着她,开始了一次次疯狂而猛烈的撞击……
  隐隐地,他忽然察觉出一种默契——是的,她和他之间的默契,最最亲密的爱人之间才有的那种默契……绝非是昔日他一个人的强迫,攻陷,不是他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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