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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物闪婚后爱-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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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这位首长大人对娇妻并不看重。
    婚礼那天,只来了几桌宾客,都是骜家亲朋,骜政一身黑色的西装,这男人仿佛就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气宇轩昂的气场让饭馆老板大开眼界。
    主婚的人是骜老夫人请来的一算命先生,先生戴着一顶帽子,穿着长青衫,下巴是一捋稀疏的胡须,你说这念头,那还有穿长青衫的,可见这算命先生的呆板与迂腐了。
    “一拜天地。”随着算命先生老态龙钟如断气儿的声音喊出。
    一对新人站在大厅中央,骜政急忙向身着白婚纱的女人行了礼,而她也照常回了礼。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这样的婚礼,东西方结合,可是,大家都能瞧得出新郎一家对新娘不重视,除了太随便之感外,还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然而,偏偏新娘子没有这种想法,在她看来,一切都无所谓,不过是一场交易而已。
    一年后她就能得到自由,而骜政这个男人对于来说,什么也不是。
    她可以尊敬他,毕竟他是骜煌的哥,但,她不会喜欢他,他是母亲深爱的男人。
    骜政望着女人没一丝面情变化的脸孔,眼中浮现的全是凌厉,这女人,当真是木头啊,到底要漠视他何种程度,她才会这样对他不上心,他在想,也许他现在与一个女人赤身*躺床上,她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吧。
    这女人就是一根木头,比木头还木头,而曾经,他亲眼见识了她的眼泪,她的痴情,她所有的情绪,仿佛都为了骜煌,骜煌死了,仿佛也带走了她一颗火热的心,她的心死了吗?
    想到这儿,骜政打了一个寒蝉,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他这样子做并非是想欺负她,他只不过是激起她心里一些情绪而已,可是,望着她冷若冰霜的脸孔,他觉得自己真的一个失败的男人,在骜家的眼中,他是一个从小就优秀出色的孩子,不知甩骜煌几条大街,可是,现在,他却觉得颓败,在感情这件事上,他败给了骜煌。
    他好嫉妒骜煌,一个死去的男人,他的弟弟,他虽然不再了,却永远地得到了谷樱诺的心。
    婚礼现场非常清冷,在她们拜堂哩,人群里几里开外笔直站在一个女人,明明是大好的日子,女人偏生穿着白色的衣裙,从头到脚,全都是雪一样的洁白,洁白如一抹仙子,然而,却也在无声诅咒着这一场不被大伙儿看好的姻缘。
    没人闹洞房,没人过来问候一声,没多少亲戚,场面又冷清,自然新郎也不会去应酬,樱诺回房就脱去了身上的婚纱,婚纱是限量版的,可是,她却不屑一顾。
    骜政回房时,一眼便看到了女人坐在窗台边翻着一本小说,而他为她亲自定制的婚纱却摆在了床上,显得那样落魄,他的好心被她当成了驴肝肺。
    心里一下子就不爽了。
    本不想理睬她,反正来日方长,他一定会走入她的心,他发誓,他这辈子没这样衰败过,骜煌而做的事,他骜也能。
    打开了衣橱,挑了一件睡袍准备走向浴室,没想低垂的眼帘不经意间就扫到了女人搁在书本上那截雪白的手指。
    “戒指呢?”
    忽然眼中就闪过一抹厉色。
    “我不习惯戴着。”
    不习惯?一朵冰冷的笑容渐渐在他嘴角扩散。
    什么叫不习惯?
    “在哪儿?”
    傻子也能听出他声音的不对劲,自从婚礼上,他们拜堂里,他脸色就不对劲了。
    樱诺不想与他吵,觉得也真心没必要,所以,轻柔地回:“刚取来放到了手饰盒里,梳妆边。”
    她刚说完,男人几步就冲了过去,一把拉开了梳妆台上的小抽屈,力道有些猛,梳妆台一片震颤,小抽屈差一点就被他整个拉出来掉到地面。
    他拿起手饰盒,打开,果然在婚礼上,他当着众人为她套上的戒指,就那样凄凉地躺在了盒子里。
    拿了戒指。
    再几步绕过来,粗鲁地套在了她的食指上。
    “疼。”她轻轻叫了一声。
    捷指咯她肌肤真的好疼,他是故意的吧,用这么大的力,她的食指肌肤都被戒指咯红了。
    “疼也得给我戴着。”他粗声粗气,毫不怜香惜玉地轻吼着。
    “骜政,我又没招惹你,我们之间本来就是契约婚姻,这戒指戴不戴有区别吗?”
    这话让他恨得真想伸手掐住她的脖子,把她卡到断气算了。
    “当然有区别,你是我骜政的老婆,我不想让别人说闲话,说我怠慢了你。”
    她不在乎,可是,他骜政却丢不起这个人。
    “算了,我也不给你吵。”真心犯不着,他让她载,那她就戴吧。
    “你……喝酒了?”嗅闻到他衣服上沾染的酒精气息,她才后知后觉发现他喝酒了,难怪觉得他与平时不一样,如果是平时他不会这样轻易动怒,她与他认识这么久,从不见他气成这样。
    “今儿是我们大婚,那有不喝酒的道理?”
    骜政冷嗤一声儿,然后,就从酒柜里拿了一瓶红酒出来。
    女人,你唱醉了酒整个人都会变,看今晚你能逃脱我手掌心,他可不想与她就这样大眼瞪小眼过完一生最浪漫的新婚之夜。
    满满的一杯红酒递到她跟前儿。
    樱诺急促一笑,连连摆手:“我不行,我不想喝。”
    她沾酒必醉,醉了就会胡言乱语,头也很疼,她不想再遭那份儿活罪,宿醉的感觉特别难受。
    “亲爱的,就一小杯,你喝不了,我帮你喝,喝完了,我就去书房处理公事,绝不再打扰你。”
    在他再三劝说与怂恿下,而他那架势,似乎她不喝,他就不会放过她,今晚别想安生了。
    樱诺没办法拒绝,只得接了杯子放到唇边浅酌。
    “宝贝儿,很甜是吧,这瓶酒是多年前我父亲从美国带回来的,舍不得喝,一直就珍藏在我酒柜里,来,再来一杯,不会唱醉的,这酒很香醇,但没后劲儿,真的,不骗你。”
    他就像是一个好色的登徒子,喝了酒与平时出入太多,整个人完全变了样子,没了清冷,没了高贵,有的只是邪恶与魅惑,今晚,他就是要勾引他媳妇儿,向自个儿媳妇儿耍流氓不犯法吧。
    “甜吗?”
    挑起她的下巴,睛睛眨也不眨地望着她。
    “嗯。”由于喝了酒的关系,樱诺脸颊如抹了两撇胭脂,三月里的桃花,让他恨不得一口咬下去,将这朵花吞进肚子里。
    “那,再来一口。”
    他喝了一口,将自己印上唇印的杯缘递到她面前,看着她那片红唇儿张开压在了他刚才印上去的唇印上,男人一颗心似乎都要跳出胸腔了。
    “亲爱的,你真棒。”
    “不……不行了……我……醉了。”
    樱诺的眼前出现了好多个骜政俊朗的脸孔,摇得她想吐了。
    恶……她想吐,可是干呕两下,她吐不出来。
    “亲爱的,都没做,你不……会就……有了吧?”
    男人黑色眼瞳里邪气更深了。
    “去。”她在他脸孔上拍了两下,推了他一把,这男人居然像一座魏峨的山峦,就算她使尽全力,他的身子也丝毫没办法憾动。
    “我醉了,我想睡了……”
    呜呜,这个大骗子,说酒没后劲儿,她脑袋却疼得厉害,整个肠胃翻江倒海,想吐又吐不出来,那滋味儿难受死了。
    这男人一直就在欺骗她,真是可恶。
    “好……好,你睡。”
    骜政把她抱上了床,替她脱了鞋子,丝袜,还有衣服……本是居心叵测的男人,面对着一堆白花花的肉肉,再加上醉酒的人是感性的,自然是没了理性,一双魔爪就开始在她身上乱舞!
    “不……不要。”虽然脑子晕晕沉沉的,樱诺还是知道这是不对的,她不喜欢他,不能将自己给他,再说,他是母亲喜欢的男人,说不定,这一刻,母亲正站在房门外,睁着一对幽深的眼睛望着她们,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脑子里想起了白日里,她与骜政行礼时,母亲身上那一身如白雪般铠铠的白,晃得她眼疼,心更疼,似乎是在警告她,诅咒她,谷樱诺,连母亲的男人也要抢,不要脸,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世间上,为人父母的,哪个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幸福。
    然而,她凌云宵偏偏是一个另类,她就是看不得女儿走入幸福的殿堂,因为,那本应该是属于她的幸福,她不甘心,女儿不费吹灰之力就夺走他的爱,而她耗尽青春十年,也未能换一眼他的另眼相看。
    心抗拒着,身自然也会本能地抗拒,可是,今晚的骜政似乎很热情,根本不打算放过她。
    “樱诺,我们已经结婚了,我是你老公,你不用……”
    下面的话他没有说,直接淹没在了无边无际,让她喘不过气来,令人热血沸腾的深吻中。
    “我……那个……”
    扯蛋,谁相信她的鬼话,全是一堆胡诌的话儿,他欺骗她,难道她又对自己说实话了吗?
    “我们是合法的……你不用……”他一边吻着她,一边在她耳畔温柔地诱哄着。
    而她漆黑的眼珠子发亮,脸颊滚烫!
    陡地,手机呜呜的震动声传来,两秒过后,手机就突兀地打断了一室浊重的鼻息声。
    女人伸出一支手想去枕下寻找手机,男人却有力地握住了她掌心浸出热汗的纤白素手。
    “别管它。”
    可是,手机玲声并不知扰了好事,顽固地再次响起,挂断了再来……一次又一次……
    在他挫败的吼声中,樱诺已经接起了手机,看着他气急败坏地跑进了浴室,门哐当一声被他反脚踢上了,响声很大,打电话的人肯定听到了,沉默了片刻出声了。
    “樱诺,我是少白。”
    少白,徐少白,他咋给她打电话了?
    “噢,是你。”
    “嗯,刚才你给我打电话了。”
    她有打吗?她明明什么都没做,应该是刚才骜政欺负她的时候,不小心拔出去的,狠狠地白了浴室方向一眼,那男人洗澡水声也开得挺大的,哗啦啦的,而且,门也不关,她真没办法与他同处一室。
    她被欺负惨了,脖子上全是红痕印子。
    “樱诺,我相信你还没忘记我们的约定。”
    约定?记得多年前,他从一堆满脸横肉的男人手中救下她,当时,他们砍了他足足五刀,手臂上两刀,胸膛上一刀,大腿上一刀,最重要的是他的右手,记得右手当时食指被砍断了,血淋淋的,她都不敢看,只知道哭,最后是晕倒在满身是血的徐少白怀中的。
    那一段远去的时光,如今却又静静地浮现在她的脑子里。
    这辈子,她是欠了他,从那后,他发疯地追求她,可是,当时,她已经有骜煌了,所以,她拒绝了他。
    然而,他说,看着你我会心痛,亲眼看着你与骜煌结婚,我更会心碎。
    所以,他只身远走国外,临别前夕,她去为他送行,他给了她一个电话号码,对她说,如果有一天,他对你不好,或是你想通了,可以随时给我电话。
    意思是,她可以随时回头,而他却永远在在原地踏步等着她。
    再后来,他们就没联系了,有了骜煌爱情的滋润,她也觉得没必要再去为自己的爱情添一堵墙。
    她与郁梵离婚怀孕时,他救了她,而她当时失了忆,根本记不得他是谁,只记得他守在病房里,她刚醒来,他就丢了一句话离开了,而那句话,当时她还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怀孕了都不知道照顾自己。”
    仿若她不照顾自己,他心里特别恼怒,现在,她终于知道了,因为她一直就在他心里,她不幸福,他能不着急吗?
    只是,她从未给他电话,所以,他只能躲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默默地祝福着她。
    再后来,那天晚上,骜政被谷馨予陷害,中了药毒,而她出去找时就遇到了他,当然只是偶遇,他也清楚,所以,他说,这是最后一次。
    刚才,不知咋地就拔通了他的电话。
    所有的记忆恢复后,她就知道徐少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一径沉默让电话两端人都不是一番滋味,她在回想曾经与他的纠葛,而他却在等待着她开口。
    “少白,刚才……是不小心……按出去的。”她解释,然而,他期待了这么多年,怎么又会听她的解释。
    “我不管,你说过,你拔通了这通电话就代表你的心意,我要见你。”
    低沉的男人嗓音透着急迫与不耐,仿若他已经等待了千年万年,已经无法再继续等下去。
    “现在?”
    “是。”
    “少白,明天好不好?”现在太晚了,外面都黑漆漆的。
    “樱诺,你知道我的,你不来见我,我就来见你。”
    “不……不要。”
    樱诺现在并非自由之身,如果让骜政知道了,还不得怎么收拾她,反正骜煌现在还在浴室清理自己。
    “你在哪儿?”
    “转角拉面馆。”
    “好。”樱诺挂了电话,胡乱将衣服套上,扬声喊了一声:“骜政,外婆给我打电话来,说有事儿找我,我先过去了。”
    说完,也不管浴室里的男人有没有听见,允不允许,她拿了车钥匙就径直出了门。
    这女人深更半夜的去哪里?
    骜政听到她的喊声,关了水笼头,拿了一张浴巾裹住身躯,出来时已没看到女人的影子了,恍惚儿听到她说是丁雪柔打来的电话。
    她要去他可以送她去嘛,溜得比兔子还快,这么急干嘛?
    骜政心里有些不爽,不过,她把他车子开走了,他就只能站在房间里,烦躁地用毛巾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
    樱诺赶到转角拉面馆时,徐少白早就等在了那里,由于是深夜,拉面馆的生意有些清淡,吃面的也只有寥寥几人。
    徐少白坐在一张空桌子旁,双腿叠着,修长的指尖夹着一支香烟,没有吸,香烟积了好长一截烟灰,而袅袅的烟雾如一抹又一抹围绕在他周侧的鬼影子。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人,他的着装,口味仍然没有变,哪怕是经历了这么几年,他最喜欢穿黑与白的衣服,白色衬衫,黑色或者清素的外套永远是他的最爱。
    由于他不喜欢讲话,他的浑身自然就漫出一种冷漠来。
    “少白。”
    “来了。”女人低低柔柔的嗓音把他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及进将烟头拧灭,因为,他记得她有鼻炎,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治好。
    “谷小姐,你终于来了,这是你的拉面,没放葱。”
    身材肥肥圆圆的老板娘端了一碗拉面过来,放到她面前,嘴边的笑容灿烂如阳光。
    “谷小姐,徐先生在这里等你很久了,快趁热吃吧。”
    五年前,他最喜欢带她到这儿吃拉面,而且,是每天中午一次,与老板娘自然是熟悉,这么多年不见了,老板娘除了眼角多牵了几丝皱纹外,整个人也没什么改变。
    “谢谢老板娘。”
    “吃吧。”他满脸宠溺地望着她。
    在是她也不客气,拿了筷子挑了几条拉面送进了嘴里。
    “你不吃吗?”
    “我已经吃过了。”其实,他一直没告诉她,他从来都不喜欢吃拉面,之所以爱带她来,是因为,有一次,她给他说,她最喜欢永巷街小摊的拉面。
    几分钟,她就将拉面吃下了肚,而他递过来餐巾纸。
    老板娘收走了空碗筷,她们就那样面对面坐着,谁都没有开口讲话,沉浸在一片静默中,仿佛都在回想曾经那一段清涩的时光。
    “你几时回来的?”
    感觉有些尴尬,她开始没话找话说。
    “上个月。”
    “不打算走了?”
    “目前有这个打算,我在准备把公司迁回来。”
    “少白,你……交朋友了吧?”
    “没呢。”除了你,别人再难入我眼。
    “为什么?”
    “你比任何都清楚。”
    “我……已经结婚了。”
    眸子里的光芒黯了一下,就是因为知道他结婚了,所以他才马不停蹄赶过来,五年前,她结婚之时,他从美国赶回来,却没有勇气迈入那间酒店,而他过了痛苦而郁愤的五年,如今,他不会再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并不爱你,你也不爱他,你们那婚姻什么都不是。”
    至少,他是这样看的。
    说得也是事实,樱诺也是这样认为的,她与骜政的婚姻什么都不是,就是一张毫无意义的纸片。
    “可是,少白……我们真没可能了。”
    五年前都没可能,现在也不可能。
    “樱诺,我可以等,等你忘掉他。”那个‘他’自是指逝去的骜煌,五年前,他自知不浊骜煌的对手,所以,远走国外,而今,最强劲的对手不再了,他不再畏惧任何人,所以,他杀了过来,在她新婚第一天杀了过来。
    他对她的感情,她相当清楚。
    “陪我走一走,好吗?”
    她没有回答,而他牵着她的手,与她漫步在街道边,站在一堵高高的围墙下,淡淡的月光交织着微弱的路灯灯光洒照在高墙下,在高墙下折射出一道道隐隐绰绰的光影。
    她们的眸光双双移向了那堵高墙,曾经简朴青苔长满的墙壁如今已经过翻修,还有一个大大的广告灯箱,灯箱上是某当红影星美丽的身姿。
    淡淡灯箱光束打照在她的脸上,让她的脸变得如同惊世骇俗的一块冷玉。
    记忆纷至沓来……
    那年,她读高三,他也念高三,不过不是同一个班,只是同一个级而已,他是学校出了名的坏学生,时常带着一伙人打群架,逛夜总会,他那时经常脸上挂着伤,因为据说,他还是学生就在跟人家黑老在争抢地盘了,有天黄昏,他看到了她,惊鸿一瞥,就此难忘,然后,每天她下晚自习回家,他都会跟在她身后,最开始,她很怕他,因为他名声不太好,她也怕他为难自己,她防备着他,在淡温柔的月色下,她加快了脚步,然而,他也加快了脚步,可是,她错了,她以为他跟在她身后是为了欺负她,没想,等她战战兢兢打开了低矮门墙的那道门扉,外婆的声音在里屋里响起,他站在月色之下,冲着她笑了笑,转身消失在了夜色中。
    后来她才明白,他之所以日日跟在她身后,只是为了保护她而已,而那段时间,正是骜煌去参军的日子。
    ------题外话------



  ☆、第68章 吻痕从哪儿来?

那段日子,她仿若没了灵魂,孤若无所依靠,她不敢把与骜煌的恋情告知外婆,也不敢向外人透露她对骜煌的思念。
    就那样,徐少白,一个干干净净,着装喜欢黑与白的男孩子闯入了她的生命。
    一个月的护送拉近了她们彼此的距离,知道他不会欺负自己,她便放松了对他的警惕,而他在沉默中也开了口。
    “我喜欢吃拉面,你呢?”
    “我也喜欢。”
    “前面有一家拉面馆,很不错,要不要试试?”
    某一天晚上,他护送她回家,他无意打开了话匣子。
    “嗯,好。”
    他带她去了Z市最好的一家拉面馆,以为她会吃得很开心,然而,她望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拉面发神。
    “怎么了?”他温柔地问。
    “不好吃,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说着,她拉起了他的手,那是她第一次主动亲近他,然后,她带他去了转角拉面馆,她点了两碗牛肉味儿,吃拉面时,她问他好吃吗?他却兴奋地点了点头,其实,她永远不知道的是,他根本不喜欢吃拉面,更不喜欢吃牛肉,之所以吃得津津有味,完全是因为她喜欢的关系。
    她不知道的是,他与她第一次吃了牛肉味的拉面后,回家拉了一夜的肚子,漱了一晚上的口,因为,口腔里沾了牛肉腥味儿,他就睡不着觉。
    他日日送她回家,他对她说,在骜煌不在这段期间,你的安全我负责好吗?
    她没有回答,只是笑着踩着轻快的步伐进入了家门。
    对着天空,他吹了一记响亮的口哨,他的喜怒哀乐完全是因为自己心仪的女孩子。
    其实,那时候,他并不觉察自己对她的喜欢到了何种程度,以为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
    然而在某一天,那天他有事去了,他与一帮黑社会的人火拼,带去的几哥们儿受伤了,他也挂了彩,只是伤不重,他们还在火拼时,不知是谁报了警,警车来了把他们带走了,当时,他正闭目养神,忽然脑子里就钻进了她的容颜,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好像在呼喊着他,急切地呼喊着,他就找了一根木签开了手铐逃跑了。
    多牛的一个男人,单手被警察铐着,居然能击败两名警察逃走。
    庆幸的是,他的第六感一点也没有错,他奔去学校回她家的那段路程里,他看到了几个流氓正把她按在墙上轻薄,衣服被那些人撕破了,裤子也……她仰着头,尖着嗓声怒吼,与歹徒撕扯,可是,她的力气太小了,根本撼动不了那些令她恶心的人。
    他看着她绝望地闭上了眼眸,从她眼角坠下的泪珠刺痛也他的心,他立刻像野兽嘶吼一声,扑上前,用力所有的力气将那些人拉开,把她颤抖的身体搂在了怀中,他还来及安慰她,就感觉身后有一股疾风袭来,原来是那伙人从怀中摸出了长弯刀,见他一个人,人单力薄,所以,群起而攻之。
    那天晚上,以一敌十,力战群人,身中数刀,当她颤颤魏魏哭喊着扑过去抱住时,他已经奄奄一息,全身都是血,手臂上,胸膛边,还有大腿上,尤其是他掉落在地面的那根被坏人砍断的手指,惊若寒蝉,哭叫的声音都傻哑了,她捡起那戴手指,手指还在跳动,那血染红了发她的眼睛,她发疯一般冲上了马路,去拦截来来往往的车辆,有一辆车被她拦了下来,那名好心的司机把徐少白送去了医院。
    他被推进了手术室,而她却被外婆一通电话叫了回去,她一直挂心着徐少白的伤,毕竟,她是为他而受伤的。
    但是,外婆怕她学坏,再说,外婆也听到了许多流言蜚语,知道她与徐少白交往的事后,发了一顿脾气,把她关在房间里,不准她再出去,十几天后,等外婆气消了,骜煌却回来了,她带着骜煌去探望了他,而那时他已经出院了。
    他落寞地说:“正牌男友回归,我这个冒牌的理当退位。”
    这话他是当着骜煌说的,他并没有动过把她从骜煌身边抢走的想法,他如一名君子般坦荡,骜煌自是理解。
    只是,从此,他更加落寞幽伤,一个月后,在得知骜带她私奔到罗马后,他写了一封信给她,祝她幸福,然后,独身去了美国闯荡。
    这就是她与他的过往。
    樱诺想到这些,不禁泪湿衣襟,骜煌死了,而他却从当年的小流氓变成了今日拥有上亿资产的跨国性总裁。
    泪雾雾的视线落在了他左手拇指上,那截手指完好无整,顺着她的视线,他将自己的左手亮到了她的面前。
    “没事,完好如初。”
    不过,只是每逢阴雨天都会令他疼得入骨,这是她留给他唯一的纪念品,只是,这些他不会说给她听。
    说也奇怪,这些年来,每当他一思念她,这截手指就会发疯般的疼,所以,五年了,他从未有过一刻忘记过她。
    “谢谢你。”
    这是一句迟来的谢谢,当年,要不是他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她都不敢想象,她肯定被那伙歹徒强暴了,也许她早死了,后来,她听说那群歹徒全部落网,无一人幸免,而且,全部死在了监狱里,她心里最为清楚,当然是他做的,为她而做。
    为了她,他不惜去杀人。
    只是,当时她有骜煌,如果没有骜煌,或许她早就跟着他走了,那时,她也被他感动,在他充满希冀的眼光中,她说:“我不可能背叛骜煌,下辈子吧。”
    她许了他一个希冀,却是下辈子与他在一起。
    他曾一度认为自己此生没有了希望。
    然而没想骜煌死了,骜煌是她的前生,而他就是她的来世,五年足够跨越前世今生,骜政,郁梵,他不放在眼里,这个女人,他要定了,不可取代。
    “这是我心甘情愿为你做的,别说一截手指,就是要我整条手臂,要我徐少白的命,为了你,我都甘之如饴。”
    这是最简单的情话,却是最能令她肝扬寸断的语言。
    “离开他吧,到我身边来。”
    他捧着她俏丽的脸蛋,黑亮的瞳仁中闪耀着殷切的希冀之光。
    泪光闪烁中,她摇了摇头:“我与他只有一年婚姻契约,一年后,再说吧。”
    还要让他等一年,五年都等了,岂还会在乎一年?
    “好,我等你。”
    365天,只要每天能见到她,再多的日子就只会是弹指一挥间。
    那天晚上,她没有回去,而是依偎在他宽阔的脸怀里看了一夜的星星,这是一份迟来的爱情,他等待了仿若千年,终于等来了与伊人双冀双飞的日子。
    骜政等了许久,案卷看了无数宗,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皮,见女人还未回归,心里不觉烦燥起来,他把方冀叫醒,让他娘家将女人接回来了,真是不象话,新婚夜就往娘家跑,完全不把他这个老公放在眼里。
    方冀十来分钟就火速驱车回来了,向首长报备:“参谋长,少奶奶根本不在娘家啊。”
    不在娘家,那她去了哪儿?
    骜政忽然感觉事态有些严重,拿了手机拔打了她的号码,打通了没人接。
    天蒙蒙亮,她终于回来了,却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而是被一个男人送回来了。
    她刚上楼进入房间,他冲过去抓住了她的手臂,开始冲着她脾气:“他是谁,你一直与他呆在一起?”
    “一个同学而已?”
    “什么样的同学能让你心急火燎赶过去,谷樱诺,你到底记不记得,你已经是我骜某人的妻子,你这样肆无忌惮地给我戴绿帽,你都不怕别人说闲话么?”
    他怒气横生地质问着她,不知怎么了,以前的他沉稳内敛,现在,他娶了她,反而很容易动怒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刚才,他看到她从那辆黑色的悍马中走出,还笑着向那男人道再见,脸上的笑容多么灿烂,她从来都没有这样对他笑过,她柔情可以给骜煌,他以为她的柔情这辈子只能跟骜煌,没想到,发也还会对着不是骜煌的另外一个男人笑。
    那笑容多甜蜜,瞬间就刺痛了他的心。
    所以,她迈进屋子,他就控制不住地冲着她发火了。
    “骜政,真心没有必要,我们的婚姻,你我都清楚,夜深人静的,没人知道我舍你而去,还是说,我不喜欢你,我在新婚夜离开,伤了你大男人的自尊,如果是这样,以后,我就乖乖呆在‘天姿云府’,这样好了吧。”
    “他是谁?”
    “一个朋友。”
    他都质问了无数遍仍然不死心地追问着,她都回答的烦了。
    她与他没半丝感情,他有什么资格这样问她。
    一整天,骜政心神不宁,让方冀去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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