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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总裁的小妻子-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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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也洗干净点吧!”
“是。”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强势的气场像个女主人一样,对这个房子很熟悉,然后坐在独立的沙发看着大开的窗,打电话:“送一套锻质床单过来,还有春季的被罩,春季的地毯,窗帘,你们看着办吧,有一整套的都送过来,帐单寄到霓裳。”
她视我为无物,于是,我也视她为无物。
进浴室去洗手,发现放了很多tt,顿时觉得无比的恶心。
提了包索性就出去,我倒是想知道,等我回来的时候,是不是纪小北的内裤也全换了。
这样强势的女人,明目张胆地布置着纪小北很私密的物品,定是和他非一般关系的人。
出了花园才发现,自已穿的是拖鞋,反正就是不想再上去,不如去刷刷他再放回钱包里的卡,花钱心里会舒坦些。
有时候不知自已假清高什么,人家也知道我是他供养的情妇,我却有些难受,可怜的,纠结的,可笑的我啊!
黑色的房车,在阳光下却依然反射着光,在柳荫下那车顶上此许的落叶,如尘埃落定一样的安静。
林夏在车里,像一道净然的风景。
我笑笑:“嗨,林夏哥,真巧啊。”
“千寻,去植物园吧。”
“你不用忙吗?”
他却是笑,下了车绅士地将车门打车:“去吧。”
以前我们小的时候,也喜欢去植物园观赏绿叶什么的,一个周日刮风下雨他们都不肯去,只有林夏哥,骑着自行车在雨里载我去。
我偷摘了朵牡丹回来,放在林端的窗口。
可是那天淋了雨,我却病倒了,是林夏给我端药送姜汤的,我跟他说,我还要去摘牡丹,而且要去植物园里偷,这是我答应林端的,我说给他送花,送半个月以示我喜欢他的心。
林夏什么也不问,连着半个月的细雨迷蒙,他每天都踏着自行车去给我偷牡丹花。
后来我和林端,就开始约会了。
我喜欢他,我愿意为他做很多的事,而林夏宠我,也愿意为我作很多的事,我一直以为,他把我当成妹妹一样的宠爱,什么好吃的都会给我,去哪儿都会理所当然地照顾我,我们大院,大多都是独生子女,所以都当哥哥或是妹妹,我理所当然地,就把这一种当成哥哥对妹妹的情份。
我和林端好得一个人似的,林夏就开始变得孤僻,和我的意见,也变得尖锐了起来。
妈妈要我在家里学钢琴,我却和林端约好了要出去玩,他却告状,我妈妈骂了我,我就跑到林夏家里去,用大头针扎到他的自行车轮里,又骂了他一顿。
第二天我没有看到林夏,觉得奇怪,就去问东子。郑东子惊讶地说:“你怎么不去医院看林夏哥啊,林夏哥昨天晚上下雨出去,就在大院外面摔了一跤,摔得可痛了,连夜就送去医院了,而且还有发烧感冒的迹象。”
我心里有些愧疚,林端带我去看他的时候,他却哀伤,但是没有半分责怪我的意思。
阴雨下得够了,一开窗哗哗的东西就往下掉,我跑到楼下看,原来是十多朵的牡丹,有些放得日子久了已经腐烂,有些枯萎,有朵,却还新鲜着。
林夏这样子,是什么意思?这件事我也只当不知,依然和他们玩着,和林端恩爱着。


 第694章:等的他终于回来了

但是却也有打破平静的一天,友情,决裂得令人四分五裂,我不知道原来我的友情要建在爱情上面,不喜欢他,我就成了敌人。
“在想什么?”林夏的话,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我笑笑:“没呢,林夏哥,今天不是周末,你也休息么?”
“一会要去机场接个人。”
“那你还转植物园来,那离机场,可挺远的。”
林夏将车停下:“到了,进去走走。”
穿着拖鞋,倒也是挺好的,走路就不累了。
纪小北看到我的高跟鞋,看一双,就扔一双,公寓里的鞋各式各样,顶多也就个中跟,穿这些鞋日子久了,倒也觉得这样挺舒服的。
双手插在薄外套里,拖鞋走起来答答作响。
一直往前行,植物园比起以前,变了许多,我也是好几年没来了,林夏领着我直走,然后转弯,那牡丹开得正艳,游人在照着相。
他上前去,很大方地就掐了一朵下来,然后递给我:“陪我去机场接个人。”
我却浑身的血,在刹那涌动了起来。
他拖着我的手走,我结结巴巴地问他:“是不…是…他回来了。”
林夏说:“是的。”
等了一千多个日子,我等了这么多年,我以为他不会再回来了,可是现在,他是否真的来了,就在北京,就在同一个城市,就呼吸同样的空气,晒着这么温暖的春阳。
我的手在发抖着,指尖不安地想抓住什么,却是滑腻了一手心的汗。
我曾经多次地幻想着,我在机场里遇到他,因为这是他的故乡,他会回到这里来的。
三年的时间,开着出租车,日日不停地从机场开始转悠,大街小巷里寻找着,梦想着能再见面。
然而,我只是一场忙碌与奢想。
手里还捏着林夏摘来的牡丹,高楼大厦一幢幢飞速而过,我不安着,期盼着。
其实我多不想坐林夏的车去机场接他,我多想坐在出租车里,然后在外面看着他。向他证明,其实我不是温室的花朵,我可以独立,我可以生活。
机场里,人来人往,扩音器里的声音,让我开始激动起来了。
林夏握住我的手,我只觉得他的手,好暖好暖。
他淡淡地说:“等行李,也得好些时间,去喝杯咖啡。”
手里的咖啡,让林夏加了很多的奶,糖,喝起来有点儿不是滋味,我习惯了黑咖啡不加糖,拔弄一下将小勺放在瓷盘里。
“千寻。”他喝了几口咖啡,直视于我:“林端回来,你会如何?”
我会如何?这一句问得我都不知如何去答,我现在心乱乱的,我三年,我都在等他。
但是我说他没有回来,我就放弃,就这样,一年又等了一年,连我都鄙视我自已反反复复着折腾着我自已。
然而林端,我依然是如此的想念,我最甜蜜的初恋,我曾经那么用心爱过的一个人。
我让自已冷静一点,很久很久的时候,他就放弃我了,他说我不成熟,他说我下贱,他说我不是他要找的人。
我这不是下贱么,为什么我还要来这里,马上就要见到他,还会激动不已。
是因为我觉得我和他,有挽回的机会吗?
每个人都说我任性,我妈妈也是这么说:千寻,你爸爸死了,你能不能不这么任性。
林端也说:千寻,你能不能别这么任性。
发小们说:千寻,林夏哥这么喜欢你,你能不能不这么任性。
其实我,只是想做我自已,不在你们期望的范围内,就成了任性。
“我去上个洗手间。”
我想我需要冷静一下,一个人静一静。
掬起冷水往脸上用力地洗着,这一张脸还年轻,可是这一颗心,却老得不想动了。
“咦,千寻。”镜中另一张惊喜,明艳的脸蛋看着我。
我转过头去:“飞烟姐。”
她兴奋地笑:“哇,宝贝,真的是你啊!”
“飞烟姐,也没想到会在机场碰到你。”
“我刚从美国回来。”她双手合十在胸前,夸张地叫着:“宝贝,可把我想死你们了,哦,抱抱。”
我大方地伸手,去抱抱她:“飞烟姐,欢迎回来。”
她热情如火,在我脸上亲吻:“告诉你个好消息,这次我回来,是好事儿。千寻宝贝,快恭喜表姐,表姐要结婚喽。”
“恭喜。”我微笑地说。
她却朝我眨着长长的假睫毛:“千寻,你没有以前可爱了,笑起来,要灿烂一点,走,我带你去看看我的未婚夫。”拉了我的手就出去,老远就叫:“bing。”
巨大行礼箱边站着修长清瘦的男子,看得让我心砰砰然跳着。
飞烟再撒娇地叫:“bing,人家叫你呢,这儿这儿。”她挥着手,又娇笑地跟我说:“其实千寻,你也认识的,我未婚夫,林端。”
林端,我怎么不认识呢,常在梦里,梦到你。
眉眼依然是那么的倔傲,依然是那么恰到好处的飞扬,但是如今比起过往,现在的他,更是惹人注目。
如果说林夏是水墨画,那么林端,就是清冷的寒水。
林夏总是温和,但是却有大将之风,事事能圆满地掌握着,林夏太完美了,我不喜欢完美的,我就喜欢林端那寒水一样的性格,清冷,却又是那么的聪明勇敢啊。
我很崇拜他,我们大院没有一个人能像他一样,学习这么好,还勤工俭学,还做很多很多的事。
站在我面前的林端,微微惊讶地看着我。我的出现,是他没料到。
我想,我真不该一时冲动,就跟着林夏来的。
飞烟热情地叫:“林端,瞧瞧,我的小堂妹现在出落得多漂亮。”
林端清淡的声音穿透我的耳脉:“是很漂亮,千寻。”
他的笑,还是这么的浅,他的声音,还是让我心跳得生痛着。
“千寻,baby,你来机场作什么,接朋友?”飞烟摇着我的手:“不管不管,我是你堂姐,你得陪我们去吃饭,我这么多年没有回北京,你得带我们去吃好吃的。”


 第695章:他和我表姐要结婚

“本帮菜吧。”林端推行礼:“很久没有吃过了,一直想念着。”
“不是有火锅,你说你以前没出国的时候经常吃的,很出名的?”飞烟嬉笑着,一手勾住林端的手,宣告着她和他之间的关系。
“迟些吧。”林端淡淡一笑:“林夏来了,林夏哥不喜欢吃火锅的。”
我抬头看到林夏,然后扬起笑容,装作惊喜地说:“林夏哥,想不到在机场碰到你们,太巧了,我是来接朋友的,也就快到了。”
林夏别有深意地看着我,我哀求地看他,给我留点儿自尊吧,林夏。
“飞烟姐,下次有时间,再约你们。”
“不要不要,人家才回来。”
“飞烟,别任性。”林端轻淡的一句话。
飞烟就收起了不满,却撒娇地叫:“bing,人家哪有任性了嘛。”
现在他,对别的女人这样说话了。以前跟我说的时候,我是不耐烦的,现在听着,心里酸楚啊。
我怎能再呆下去,我扬扬手机笑着往另一侧去,转回头,我依然笑着,笑得想哭。
飞烟在大声地喊:“千寻,我们怎么找你啊,你的号码是多少啊?”
我跑得快,装作没有听到。
他回来了,我可以,彻彻底底地死心了。
秦瑞打电话过来:“千寻,林端回来了。”
我知道,我现在就在机场,我刚才就看到他和我的飞烟姐了,他们是回来结婚的。
“千寻。”
我的沉默,让秦瑞焦急了起来。
我压下心里起伏着的各种情绪,轻声地说:“秦瑞,我知道了,以后你们都不要再告诉我林端的事。”
“千寻,你还好吗?”
“我很好。”
“千寻,如果你是放下了的,那真的是挺好的。”
“对不起秦瑞,我现在正忙着,信号也不是很好,就这样了,88。”急急地挂掉,索性再关掉。
不想再听他们说关于林端的事,我傻不傻啊,我还执守着等他的心,哪怕林静刺我几句,我也不当真。
我总是很相信,最初的爱,就是最纯的爱,是割舍不下的爱。原来,我真的是很可笑。
拿着纪小北的卡,刷起来那是一个痛快,只挑贵的,不挑对的,把我喜欢的各种名牌高跟都扫下来。
王府井这儿,一条丝巾都可以高达上万,或是几十倍。
眼也不眨地刷着,只要觉得颜色对了,只要多看二眼,就刷下来。
纪小北,你看,我是一个多挥霍的女人,没有贞洁观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你还要宠,还要护吗?
买了大堆的东西,却不能高兴一点,坐在花园的阶梯上,听着人拉二胡,听得很认真,那凄婉的声音让我却想笑。
心情,终于是好一点了。
抓了一把草数着:开机,不开机,开机,不开机。
罢了,有这犹豫的心思,其实不就是想开机,不就是想看看,他是否有短信发给我。
这一段感情,从不曾放下过啊,林端,每每念他的名字都会心疼,我这薄情的人,老天爷总会给我点儿教训的。
这么多年来,我画地为牢,我走不出写着他名字的牢。
手机的时间,一圈一圈跑着,如此的安静,我讨厌这一刻无比的安静,主动打电话去给纪小北。
很快就接通了,他压低了声音:“千寻。”
“在干嘛呢?”手指在石阶上无聊地画着圈圈。
“开会。”
我咯咯笑二声:“开会哦,万能的开会,晓得不,男人十个借口里,八个就是开会的。”
他也低笑出声:“在哪儿呢?”
“你猜啊。”
瞧吧,我多无聊,快烦快烦我。
他依然笑:“等一分钟。”
“gps查没意思,小北,你来接我吧,就等你二十分钟,好啦现在开始算时间。你要是在这二十分钟来了,有礼物送你。”
“等着。”他爽快地应下。
挂掉电话,专心地看着时间。
二胡又拉了几首曲子,一束青白色的清新海芋出现在我的眼皮底下,我合起手机朝他笑:“十八分。”
他浓眉下的黑眸带着愉悦,亮得几乎让我不敢正视。
“礼物呢?”他开始索取了,瞧也没瞧我脚边堆着的大包小包。
一手勾着他的脖子,热情地给他一个吻。
“这份礼物,小爷喜欢。”他笑着一手抱住我的腰:“还穿着睡衣出来逛,王府井?啧啧。”
“不行?”我挑起眉:“有钱就是大爷,你的卡一刷,人家管我穿什么呢。”
“陌大爷,怎么只买了这么点?怎么,给大爷省钱啊?”
“东西不在于多,只在于贵。”我笑,我很欣赏纪小北的这种大气,他对我,还真不是一般的有耐心。
他给我拎起所有的东西,却哀哀叫:“好重,重死了。”
我叹口气:“好吧,给个我拿。”
他看了看,看了看,然后将所有的东西都放左手提,抽出右手给我:“这个轻点,你拿稳这个就好。”
我握住他的手,忍不住地唇角上翘着,一天所有的不开心,都挥散而去。
“小北,今晚上去吃本帮菜好不好,许久不曾吃过了,有点怀念。我们去东直门那儿的小南国吃。”
“跑这么远?”
“去嘛。”
他拉住我的手,用力地晃一晃:“好。”
吃饭的人潮,挺多的,北京有很多本帮菜,可是就要来东直门这儿吃,因为我知道,林端会来这儿吃的。
林端是从上海到北京的,他喜欢吃本帮菜,他最喜欢最喜欢,就是来这一家吃,他说这里的味道最好。
倒是挺幸运的,不用久等就有位置了。
纪小北把菜单给我:“你点吧,我是没吃过这一类,不知什么好吃。”
“千寻baby。”惊喜的声音无比的兴奋:“天涯何处不相逢。”
我扬起头笑:“飞烟姐,你们也来吃饭啊。”
跟在她身边的,自然就是林端。
合身的淡灰色休闲服穿在他身上,多了些温和的味道。
飞烟咋呼地过来:“太巧了,可以一块儿吃,现在还没位置呢。”她坐了下来,才后知后觉地问:“你朋友介意不?”
纪小北收回打量林端的视线,朝飞烟笑:“不介意,坐。”


 第696章:最好的武器

“这是我飞烟姐,这是林端。这是我朋友,纪小北。”我懒洋洋地介绍,但是念到他林端这二字,心还会尖刺地痛着。
二个男人,只是微微一笑,连话也不说。
倒是飞烟咋呼地叫了起来:“蟹粉豆腐,林端最爱吃的。他在美国就说好想吃。”
“是么。”我淡淡地笑:“那别客气,不够只管点,我给你们作东,当接风洗尘。”
飞烟一听,高兴得就抱着我的脖子热情地亲:“爱死你了,千寻。”
菜,一盘盘地上来,林端静静地看着我。
这些菜,曾经是他爱吃的,也是我习惯吃的。
飞烟还叫了酒,倒酒的时候纪小北却把我的杯子取走:“飞烟,千寻不能喝酒。”
夹了点上汤米苋菜到我碗里:“吃点饭先。”
“千寻,你男朋友很帅,很酷。”飞烟眯起眼睛看着小北笑。
“是男性朋友,不是男朋友。”我笑笑。
“真可惜,要不是我就要和林端结婚了,我一定卯足劲儿追他。”
纪小北也笑了:“好啊,反正你也是追不上的。”
“纪少,你要的东西。”气喘吁吁进来的男人,将一个盒子放在桌上。
纪小北抬头:“多谢了。”
“纪少这是说哪儿话,那我先回去了,不打忧这么多位用餐。”
“什么好东西啊?”飞烟比我都还要好奇。
纪小北将盒子打开:“千寻,吃了点饭,就把药给吃了。”
倒了杯温开水,放在我的手边。
“服务员。”林端转身叫了一声:“小米粥一碗。”
我将药丸尽数放在手心里,再塞进嘴巴端起水仰起头就灌。
其实林端,我吃药早不用粥来吞了。
我来这儿吃饭,因为我已经准备好了,在机场里我太狼狈,我没准备好要跟你说什么,要怎么面对你,现在只是想,这样好好地看看你,因为三年多来,我一直是想念着的,我只想这么看看。
吃了药,朝纪小北嫣然一笑:“这一次的药,似乎都有糖衣的。”
“不喜欢?”
“喜欢。”
林端叫来的小米粥,他一个人慢慢地吃,由始到尾,他没说一句话,我觉得我也是心里麻木得有些淡定的笑着,越笑,越是叹息啊。
纪小北,就是我最好的武器,我不是一个人的,我不是只等着你回来的,林端,我不是一直傻傻地在等你的,你别想嘲笑我。
出去的时候飞烟还依依不舍的:“千寻,姐这一次回北京认识的人可不多,你可得陪着我啊。林端说一定要回到北京来办的,唉,要是旅行结婚,多好。”
一辆车停在我们的前面,落下了车窗,一张精致的脸笑:“哥,上车吧。”
后座的小乖,也探出头,看着我却说:“妈妈,小三在这呢。”
我笑眯眯地弯腰,跟小乖说:“小乖啊,人家说私生女,是很聪明的,果然是啊。”
直起腰,飞扬起笑意:“飞烟姐,其实我们可能一起做新娘也说不准,我和乔东城的婚事也是定下来了,不多说了,我朋友的车来了,先走,88。”
纪小北没有再带我回以前住的小公寓,又改地儿了,偏效外的地方,但却是古色古香的四合院。
车子一停下,就有人出来给他开去别的地方放。
我跟着他进去,里面是一片海芋的天堂,那青青白白交织出来的颜色,如透亮的海洋。
“你怎么买这么多?”太惊艳了,满院子都是海芋。
“一小束一小束买,太小家子气了,一朵花,给你一个好心情,我要给你很多很多,你才不会生气啊。”
他笑嘻嘻的,但是狡诈极了。
他肯定是知道早上那女人了,要不然他还会带我回小公寓里的。扯着我的手摇了摇:“有些人,总当自个是什么人,你不必理会的。”
我挑眉看着他笑:“纪小北,你是跟我解释吗?”
“解什么释,自个看看花,说喜欢花,小爷就让你看个够,看够了就去洗洗睡,红烧肉真是油腻极了,没事别叫我。”他推开左边的木门,里面是很现代化的健身器材一应俱全。
四合院的主屋,紫檀木做的大床,梨花木桌子,桃花木梳子,还有米白色的帐子,让我觉得像是回到了民国时代。
最喜欢那屏风,沉香木镂雕着大朵大朵的牡丹,手工相当的精致。
床也格外的讲究,还有踏脚木,躺上去,舒服得全身都放松下来。
纪小北把手机甩床上:“这么早就睡。”
“这床挺舒服的。”
“别睡这么快,一会我还有事问你。”他擦着头上的汗:“院子后面有温泉,没泡么?”
“没。”
他才出去,他的手机就响了。
显示着李虹二字,我莫名地,就想到了今天早上那女人。
我接了,果然是早上那个女人,但是声音,多了几分的娇柔:“小北,你怎么老不接我电话,真那么忙吗?”
“纪小北去泡澡了,请稍后再拔。”不给她说话的机会,挂掉电话。
这纪小北的手机,和我用的这个,倒还是一款。
男人的秘密,很多都藏在手机里,我倒是想看看纪小北的秘密。
通话纪录可了不得,还有二个是林夏的,三个乔东城的,n多个李虹的,坏坏一笑,熟悉地操作着,一会儿这李虹的号码就进了黑名单。
纪小北真的好忙啊,你好好黑名单里呆着去。
正好好地翻查他小情人的电话,这样就给他弄点事儿忙去,一条短信却发了进来,竟然是林夏的。
“纪小北,千寻最喜欢的人回来了,她永远不会爱上你的,寂寞时乱抓的棋子,你别当真儿了。”
我最讨厌就是这样,明里不说什么,暗里却是插手着我的事
林夏,你凭什么这样管我。
你是我的什么人啊,就算没有纪小北,没有林端,我也不会就做你手心里宠着的女人。
林端的回来,到底和林夏有什么样的关系?偏偏,我和乔东城把婚事提上程序的时候就回来了。
我回复他:“关你屁事。”
也就是用纪小北的手机,我才胆敢这么说,如若他跟我这么说,我都一笑而过。
ps:看了留言有人说看不懂,怎么又说到千寻和纪小北的来了,也是我的错,没有分好卷,让大家看不明白,卫紫和顾淮墨的正文是结束了,我现在已经分好了卷了,有三章是卫风和卫紫小时候的事,是番外。这个千寻和纪小北的,是这个系列的,喜欢就请多支持,如果不喜欢,我也很抱歉亲们,我努力想把自已喜欢的人和事写好,相信青梅,这个不会比系列一的卫紫差的,其实这也是有相关的,还会关联到顾淮墨还没有出场的大伯父,慢慢看定会看懂的了,林夏是千寻的前夫,嗯,不是林端哈,卫紫和千寻是好姐妹,二者的背景都是一样的,都是高干总裁文,我爱死高干总裁文了,呵。


 第697章:我在老地方等你

反正背黑锅的是纪小北,对于我来说无关痛痒,又不伤了我和发小们看似平和而友爱的感情。
他回来我是睡得迷糊的时候,他低笑地在我耳边说:“关你屁事。”
四合院里的海芋,过了一晚上,越发的香气浓郁了,院子里吊着藤椅,上面爬满了使君子浓绿的叶子,青青白白透着些许红意的花苞儿,只待再暖和些,就要绽出它们的美丽。
坐上去摇了摇,舒服啊,简直想一辈子就在这里打瞌睡打死,纪小北太会享受了。
只有一个老妈子在浇着海芋,看我起来了就放下水壶,一会端了汤过来,笑眯眯地说:“小姐,少爷一早就交代我炖了汤。”
“什么汤,这么香啊?”
“猪肚煲鸡,可以养胃的。”
不得不说,纪小北对我还是很用心地关心的。
老妈子煲的汤,真的很好喝,比那些星级大厨做得味儿,还要纯正,又香又浓。
喝下一碗汤,小桌上也摆上了清粥,小菜,还有胃药放在一边。
“小姐。”
老妈子微笑着将无线的电话送了过来,我谢过。
“千寻,起来了。”
“嗯,是啊。”是纪小北打过来的。
“吃汤喝药了没有?”
“正吃呢,纪小北,这汤可真好喝啊。”
他得意地笑了:“自是,要不然小爷就不会留着在四合院了。也没什么事,就看你乖不乖吃药。”
我嫣然一笑:“这里挺好的,空气好,安静。”
“午餐也不错哦!”
“什么意思?”
他笑笑:“没啥,今天我挺忙的,纪氏房地产最近接了不少政府改造工程,唉,命苦,中午吃盒饭。”
“小北。”我甜甜蜜蜜地叫一声:“我想吃肯德基的香辣炸鸡翅。”
他马上就不温柔了:“想得美,就这样,挂了。”
咦,真无情,这么小气巴拉的。
我客气地问那老妈子:“中午可以多做点菜么,我送给纪小北。”
老妈子做的菜,偏广式的口味,可是好吃得不得了,我端着碗趁热吃了一碗饭,她就装好了饭菜。
纪小北一台黑色的车停在门侧,钥匙什么的都插好了,这厮打电话给我,就是想让我送饭去给他。
发动了车,沿着林荫路开出去,性能真不错,开起来四平八稳的比我以前开的那夏利出租车,不知好多少倍。
当然,他这车和我那破车的价钱,也不是同日而语的。
纪氏房地产,我倒是不知在哪儿
车开出了大道,想要打电话问他,却有个陌生的号码打了进来。
我心一动,我想,可能是林端打来的。
就看着手机的铃声停了,下一刻再响起来,我迫不及待地接了。
那端,那清冷的声音低低地说:“千寻,是我,林端。”
我知道,我听得出来他的声音。
“是我,千寻。”
要用多大的力气,才能说出这么平静的话。
“有时间唉,千寻。”
“有事吗?林端。”
“我想请你喝一杯咖啡,左岸。”
这算什么,你想约我,就约我,你说回来结婚,你才回来。
林端,我是不是你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
他低低的声音,如魔音入耳,诱惑着我:“千寻,就我一个人,我在老地方等你。”
私约我,林端,你什么意思?
挂了电话,要不是马上又有电话进来,我想,我会去见林端。
“千寻。”纪小北愉悦无比的声音:“开车别开快了,别把汤洒出来了。”
“滚你的去。”就不担心我开快了会出啥事,反而说别把汤洒出来。
车子上了快道,我开得很认真很认真。
说起如今的这房价,总是教人敬仰之。
这些房地商,个个吃得饱饱的,也富得早流油了。
照着他发来的地址将车开进去,乖乖,车库里全是名车。提了保温小箱子出去,大厅里接待小姐,不仅气质好,身段,相貌,也是上上之选,钻石在脖子上,闪烁啊闪烁。
“陌小姐你好,纪总吩咐了,直上五楼。”
浪费不浪费啊,水泥森林里,他只造五楼,而且周围的空间很宽广,用铁栏围起来,绿草茵茵林木葱郁。
电梯门一开,纪小北就倚在门口,接过保温箱提着,一手拉着我往里面走:“我可饿了,千寻。”
“纪小北,还招前台不?”待遇肯定老好了。
纪小北瞅着我笑:“招啊,招纪小夫人,你要应征的话,我可以考虑一下,让你插队。”
“切。”没个正经的。
他拢住我的肩头,半拖半倚靠在我身上:“切什么切,女孩子家家的,说话不要这般。”
我拉下他的手:“流氓跟强盗说,咱不能俗气抢金银,咱要抢就抢花姑娘。”
他笑着戳戳我的脑袋,把保温箱给迎面来的男秘书,我见过他,就是昨儿个晚上给我们送药来的。
“纪少,刚才纪宅那边打电话过来,让你今晚,务必回去吃饭。”
“唉,忙呢。”纪小北叹气:“你有没有好好说。”
“纪少,说了呢,夫人说纪少再不回去吃饭,老爷子就会亲自来逮纪少了。”
我噗地笑出来:“纪小北,你多大了?”还得让人逮啊。
他拍拍我的脑袋:“再怎么着,也能吃得死你。去把热奶茶喝了,就吃你的胃药,再吐血我让你去军区医院呆一个月,那你就好好惦量着,你能不能爬得出去了。”
“你干嘛不送我去疯人院,纪小北,你也未免管得太宽了。”
站起来,就要走。
纪小北扒拉着饭:“陈荣,你送千寻下去,把悍马钥匙给她。”
我双眼一亮,回首送个飞吻给纪小北。
这厮,真是我心里的一条虫,知道我很眼痒于他的悍马。对悍马,我有着莫名的情结,就是法拉利莲花玛莎拉蒂的,也不能改变我对悍马的情有独钟。
他的助理在电梯里跟我抱歉地说:“纪少是真的挺忙的,刚才接到前台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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