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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要气死我-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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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似乎是满意了,还把公司的红牌婚礼策划师奥美调来帮我。
晚上九点多,我感觉自己已经退了烧,原本还以为是李明朗乱配的成药,没想到还真管点用。
我准备再吃一顿药,洗洗就睡了,谁知这时候却接到了一封短信。
是成大功发来的。
他约我到原来学校附近的小吃店,说有很重要的事要和我谈。
我原本是想直接打过去问他有何贵干的,但是一想到白天李明朗的那些话,就决定还是亲自去一趟好了。
不为别的,就为了当面确定我对他的那些“留恋”的成分,到底还剩下多少。
作者有话要说:
几点说明:
1、女主正在从成大功那里毕业
2、女主有仇富心理,这点不太可爱,但是她敢于承认,这点很可爱~
3、现在女主在李大猪这里输得越多,将来就硬的越多,先抑后扬嘛
☆、Chapter21
小吃店里的烤香菜和烤金针菇还是那么的香;还有拿手的酸辣粉,吃起来还是那么过瘾,我连着塞了两大碗;心满意足的捧着北冰洋汽水痛饮。
坐在对面被我忽视良久的成大功,又递过来一张纸巾。
我不客气的接了过来;当着他的面擤鼻子,然后扔在桌上。
他看了一眼,说:“你变化真大。”
我不明所以。
他意有所指的看向桌上那一团团纸巾:“以前你从不当着我的面擤鼻子。”
我笑道:“那时候太傻了,有鼻涕还要忍着,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成大功垂下眼没说话,露出那排我一直觉得很长很翘的睫毛。
我又揉了揉鼻子:“对了;你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事?”
成大功愣了一下,似乎是欲言又止;起身道:“吃饱了么?出去走走消消食吧。”
不等我反应,他就率先站起身走出小吃店。
我也只好跟了出去。
沿着原来那条林荫小路,成大功在前面走,我刻意错开两步跟在后面。
视线所及的那副宽肩,好像还是当年那个青涩少年,还有这条路,也一点没有变,夏天的时候这里绿荫葱葱,冬天的时候枯树婆娑。
过了大约三四分钟,我叫住成大功。
他回头看我,笑容徐徐。
我不禁一愣,竟有一瞬间的错觉,好像当年那个贪看他笑容的自己,还活的好好的,就站在这里,从未离去。
可我又眨了眨眼,才发现眼前的人根本没笑,那张脸上甚至找不到一丝笑纹,刻板的仿佛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没笑过了。
在他询问的眼神下,我忍不住提醒道:“那什么,你到底想说什么,咱们就这里说吧。”
成大功一顿,从兜里掏出一个U盘,递到我眼前。
“这是我草拟的婚礼策划方案……我听说你这边进展的不顺利,如果需要的话,就用这份吧。”
我盯着他的掌心,那个U盘还是当初我买给他的,存储量只有2G,早就是被淘汰的款式了。
沉默在我们中间徘徊着。
我觉得我的智商正在离我而去:“我不能要。”
“为什么?”他声调微扬:“就因为是我做的?”
我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反应才是正确的,只是说:“哪有婚礼策划师要客户帮忙做策划案的,被公司知道了,我会挨骂的。”
“我不说,你不说,你们公司怎么会知道?”成大功向上摊开的手心,仍停在半空,“再说,以前我也没少帮你作弊,我一次都没有告诉过别人。”
我差一点就相信了他。
“真的不用了,我不是怕你说出去……其实我刚才我出来之前,程一一就通过我的策划案了,明天我就回公司着手准备。”
成大功似是一怔,手心缓缓合拢,慢慢垂下。
我也觉得有些尴尬和不知所措,低头踢了踢脚边的石头,说:“那什么,要是没别的事,我就先回去了,反正你们放心,婚礼我一定办的妥妥当当的。”
“我送你。”他说。
我连忙摆手:“不用麻烦了,不顺路。”
“你怎么这么……”成大功语气一顿,“你还没说你住哪里,怎么知道不顺路?”
我笑着眯起眼:“住哪里都不顺路。我男朋友每天都会到小区路口接我,要是被他看到了,又要修理我了。”
在成大功微讶的表情中,我脸不红气不喘的撒着大谎,脑中第一时间浮现出的竟然是……
我连忙甩了甩头,将那张脸驱逐出去:“那……我就先走了,再见。”
一直走出那条林荫小路来到大马路上,我掏出手机给小米打了个电话,小米正在看《蜡笔小新》,笑的稀里哗啦的让我有事禀奏无事退朝。
直到我将成大功约我出来要帮我作弊的事讲了一遍,才将小米从逗比卡通里勾了出来。
她第一句就是问我:“那你觉得自己还喜欢他么?”
我说:“我不知道。”
她恨铁不成钢的说:“怎么有人连自己喜不喜欢都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他挺陌生的。他变化太大了,我也不确定要是现在的他放在当年,我还会不会那么穷追不舍……”
小米沉思了一会儿,才用一种缅怀过去的口吻说,其实她也有过我这个阶段,当年那个代课老师去美国以后,她也像我现在一样这么消沉,虽然新男朋友马不停蹄的上任,可是心里的失落却怎么都填不满。
我问她,后来是怎么熬过去的?
她说,后来根本不是熬过去的,只是那代课老师放假回国后,他们又见了一面,她才彻底看明白了,其实她当年喜欢的并不是他,而是喜欢他可以为了他不顾一切的那个自己。
小米的话,令我辗转反侧了一整个晚上,梦里全是乱七八糟的大学时的小片段。
那时候的我和小米,整天都笑得没心没肺,本色演出两只青年,我看《失乐园》,小米看《尤利西斯》。
我将杂志内页撕下来给《查泰来夫人的情人》包了个书皮,整天有事没事就从成大功面前经过,洋装自己是饱学少女。
成大功有时候也会投来莫名其妙的一眼。
我冷冷的回望过去,再匆匆撇开。
一转眼,就会抓这小米激动地说:“他看我了!”
只是,在这场缅怀过去的梦境中,成大功从头到尾都没有正面出镜,不是背影就是模糊不堪的侧脸。
直到早上醒来,我在镜子里看到一塌糊涂的自己,这才后知后觉的承认了一个事实。
那段日子是真的回不去了。
每个人都变了,连同我自己。
而我和成大功,也终于走到了,连梦境都不愿意让对方露面的地步了。
我给打电话给李明朗,想问他怎么会认识成大功,我隐约觉得这件事和我有关。
可是李明朗没有接电话,他后来回了一条短信,就两个字:“有事?”
我将盘旋在心里的疑问发过去,他隔了许久才说:“等这件事过去了再说。”
我问他:“为什么现在不能说?早说晚说有什么不一样?”
他说:“如果现在告诉你,我恐怕要再找一个新娘。可我现在实在没那个闲心。”
为什么他会这么说?
我又追问了几句,却得不到任何回复。
等我打过去追问时,李明朗已经关机了。
两天后,刘备告诉我,他为我设计的婚纱图稿已经出来了,叫我有时间去一趟他的工作室。
我很快发了条短信问程一一:“要是刘备拒绝给你设计婚纱,是因为他现在在忙另外一件,你会怎么想?”
程一一直截了当的回道,“那就别让我看见,否则一定撕了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程一一将全副心思,都放在跟刘备较真儿上了,她后来对我提出的一系列婚礼场地的细节,很少提出意见。
我按照程一一的要求规格,定了城中最贵的私人会所的露天场地和宴会厅,绿草地上摆放着白色的桌椅,白色的演讲台,白色的花门,和白色的玫瑰花。一切都美得不像是真的,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婚纱迟迟不能敲定。
我也多次试图说服程一一,接受另外一件连夜从巴黎空运过来的精品婚纱,反被程一一攻击我不够专业。
每次她这么说我,我都有一种想撂挑子不干的冲动,顺便问问她,为什么明明要嫁给成大功了,还对前男友念念不忘。
我真的欣赏不起来她这种见异思迁的行为,但我露出的却是最和谐的笑容:“你可以拒绝,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也不要那也不要,那婚礼当天到底要穿什么宣誓?”
程一一说:“那我就穿衬衫和牛仔裤。看到时候你们公司会追究谁的责任。”
婚礼倒数计时第十天,我将三分之一的婚礼策划费抽成,许诺给奥美,请她帮我向公司隐瞒我就是米菲的事。
期间,我还跑到北影厂门口雇了一批群众演员,长相体面点的安排在前排座位,酬劳七百,长相抱歉点的往后错,酬劳五百,能说两句台词的给一千。
我还租下了那座城中数一数二酒店的两个主会场,入口相对,占据了主厅的东西两侧,户外还有两片绿地,一北一南,被主楼隔开。
我生平头一次花钱这么阔绰,不仅替程一一拿下了东边会场和北面绿地,还替自己盘下了西边会场和南面绿地,并且采用采用同款涉及的布置、喜帖、菜式,甚至连婚礼流程、时间安排和司仪演讲稿都如出一辙。
整件事里,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李明朗的态度,他从头到尾都表现的像是一个局外人,自从上次见面,他再也没出现过。但请群众演员的钱和各种额外支出的杂费,他却一分都没少一次性全部汇了过来。
我和李明朗后来的联系基本都靠短信,我将所有发给程一一的策划案细节,也拷贝给他一份,他看也没看,只说让我将婚礼举行的时间发给他,他会准时出席。
婚礼前倒数第三天,刘备对我的请求依然不为所动。
我着急上火原地打转,一大早就赶去刘备的工作室,围着他打转说尽了好话。
刘备终于不胜其烦,这才打开了播放屏幕,让我看到了一件以蕾丝主打,以珍珠为辅的公主蓬蓬裙,搭配着样式简单的白色镂空婚纱,美得简直让人呼吸困难。
我讷讷问他:“这是给程一一的?”
“不。”刘备说,“是给你的。”
这句话成功让我收了声。
同一天,程一一将宾客的最终确定名单传给我,我从头找到尾,又从尾找到头,非但没有找到程一一父母的名字,甚至连一个姓程的人都没有。
后来我还是从我雇佣的群演头嘴里得知,他们这个圈子的长得最体面的群演,都被提前预定要充当一场婚礼的嘉宾去了,地点就是我订的哪家酒店,时间和我是同一天。
我翻来覆去的想了一个晚上,终于将整件事琢磨出个大概,可是李明朗的手机持续关机,完全不给我向他求证的机会。
时间撒了欢的在前面奔跑,程一一铁了心要穿衬衫和牛仔裤,刘备死活不提供第二套方案,李明朗将人间蒸发进行到底。
之后的那两天,我除了偶尔在和我一样忙的四六不着的奥美身上找点平衡,其余时间都表现的像是怨妇,整日萎靡不振,哈欠连天。
直到婚礼当天。
我将程一一那边的所有流程,都全权交给奥美负责,为表诚意,还将之前许给奥美的三分之一策划费,直接提到二分之一。
婚礼开始前两个小时,奥美从东边会场打了个电话给我,当时我在西边会场的化妆室里,正对着穿在假模特身上的婚纱感叹刘备的鬼斧神工。
奥美说,程一一已经放话了,要是我今天不出现在她面前,她就不结婚。
我说:“你把她带进化妆室,我保证她会忘了发脾气。”
在东边会场的化妆室里,同样有一家出自刘备设计的婚纱,丝缎服帖的设计,完全是按照程一一的身段量身订造的。
据刘备说,程一一当年也只见过图稿。
几分钟后,奥美的电话再度打了进来,里面却是程一一的声音。
她极力压抑着声线里的颤抖,说:“他怎么肯把这件婚纱给你?”
我说:“我告诉他,你需要他的祝福。他说,他没什么可以为你做的,除了这件婚纱,所以特意让我给你送过来,而且分文不收!哦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了,今天他也会来。”
我知道,程一一就算有天大的委屈,也会因为刘备的到场,而重新武装起自己,刀枪不入的站在刘备面前,故作平静的说一句,“谢谢你能来。”
这才是我认识的程一一。
我将婚纱小心翼翼的穿在身上,刘备正在为我进行最后的修改,可是没几分钟,扮演伴娘的群演就跑过来说,外面有人要找刘备。
刘备连头也没抬:“我在忙。”
我透过镜子看了他一眼,说:“要不你还是去看看吧?我猜是她找你。”
刘备直起腰,与我对视了一下,进而妥协了,嘱咐了我几句不要随便乱动,身上还有针之类的话,就出去了。
我从矮阶上跳下来,挺着腰拿出礼盒中的配套高跟鞋,爱不释手的摸了摸上面的装饰,极艰难的穿上,期间好几次都差点被别在腰间的针扎到。
这时,化妆室外间的门被人打开了,走进来的人行色匆匆的样子,不像是刘备。
紧接着,外面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推开内间的门走出去一看,顿时愣住了。
背对我的那个高挑的背影,上半身已经裸了一半,丝质的衬衫半挂在身上,露出好看的肩胛骨,以及平滑的背部肌理。
他正低着头,两只手在腰间忙碌着。
金属皮带不知哪里卡住了,他索性一把扯下余下的半件衬衫,转过身要去拿旁边装着西装的礼盒,动作行云流水间,伸长的手臂却蓦然顿在了半空。
从他那个侧身的角度,余光是可以看到我这边的。
他转过头来时,空气也一下子凝结了。
我直勾勾的瞪着那张略带惊讶的面孔,以及下面那副极力错落有致的胸膛,白花花的一大片肉,把我晃的一阵晕眩。
他的眼睛,在蓬松凌乱的发梢后若隐若现,自最初的惊讶退去之后,逐渐融入了几分笑意,以及我看不懂的光芒。
连他的声音,都透着前所未有的柔和:“还真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完毕,净网时期,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动作,以后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了~~
╮(╯▽╰)╭李大猪也终于沦落到要半裸出镜博收视率的地步了。。。
☆、Chapter22
“还真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李明朗好像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衣衫不整”,又看了我一眼,不紧不慢的打开白色的大礼盒,从里面拎出一件纯白色的衬衫;利落的穿在身上,然后一颗一颗的系上纽扣。
他的左手灵巧的系上右边袖子的袖口;轮到右手时;却显得不太灵活,甚至是迟缓的。
我这才想到;李明朗那天在我家小厨房做饭时;似乎也是左手拿筷子的。
他是左撇子?
我走上前几步,问他:“需要帮忙么?”
他匆匆抬头看向我这边,眉宇紧蹙,似乎正在和自己的右手较劲儿。
我只好走了过去,接过他手里的工作:“我来吧。”
李明朗默不作声,任我为他系上右边的袖口。
我边抚平那袖子上的皱褶,边问:“你是左撇子?”
抬起头时,正撞见那双幽深的眼睛。
他缓缓垂下眼,回身去拿领带,套在脖子上:“不是,我右手受过伤。”
我直愣愣的看着他背对着我打领带的动作,突然之间竟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直到李明朗穿衣的动作停下来,转而拿起盒子里的西裤,然后他的手似乎在半空中顿了一下,回过头看向我时,眼神古怪。
我这才醒过神来,立刻说:“你去里面换吧。”
李明朗一言不发的走了进去。
我虚脱了一样瘫坐在旁边的沙发里,但是下一秒我就尖叫着跳了起来。
= =我忘了有针了……
李明朗走出来时,我正捂着自己的后腰呻、吟。
他走了过来,将我拉起来,低头一看,道:“怎么还有只针?”
我说:“刘备出去了,一会儿回来,他叫我先别乱动的。”
“就你这性子,怎么可能不动?”李明朗调侃了一句,扯住我腰间的布料,说:“你先别动,给我一分钟。”
我果然不敢动了。
他指尖的热度,透过轻薄的婚纱传递过来,时不时伴随着针线缝合的力度,直到他将针取了下来,我回手一摸,后腰的布料上好像多了几针绵密的针脚。
“你会针线活?”我问。
李明朗将针放在一旁桌子上,半真半假道:“小时候经常缝寿衣,练出来的。”
寿衣……= =|||
我这件可是婚纱啊……
李明朗从先前脱下的外套里掏出一个日记本,扔进我怀里。
我低头一看,落款是程一一,其中有一页里加了一枚书签,截取的部分正好接着上次的台湾之行。
李明朗揉了揉眉心,侧坐进长沙发里,说:“你把余下的故事看完吧,我先睡会儿。”
我这才注意到他眼下的青黑。
他似乎真的很久没睡过一场好觉了。
之后那十来分钟,整间屋子里便只能听到翻页的声音。
(● ̄~ ̄ ●)以下是程一一的故事:
程一一再遇到刘备,地点不是在时装发布会,时间也不是时装周最紧密的那几天,而是在一个青天白日下,人来人往的闹市。
那天,出租车停在步行街外,程一一捧着大包小包一路跑向工作室。
她从没穿的这样邋遢过,连日来的加班赶工,令她皮肉憔悴,萎靡不振,穿着皱皱巴巴痕迹斑斑的T恤衫和牛仔裤,手上的几袋子衣服已经将手心生生勒出几道白印子。
她脚下的速度很快,想快点到达有冷气的任何地方,然后喝一杯热水,暖一暖因空腹太久而酸痛的胃。
东方新天地近在咫尺,眼瞅着还剩下五百米、四百米、三百米……
距离在缩短,然而明亮的世界也在发飘,地砖反射出的亮光晃的人头晕目眩。
当她终于撑不住,苟延残喘的向花坛边跌倒时,还在想,要是就这样摔死了,她就可以休息了……
然而,一道有力的臂膀,却半路将她拖住,同时扼杀了她的自暴自弃。
只有手里的袋子,一个个滑落在地。
程一一半睁着眼看了看地上那些近在咫尺却够不着的东西,又侧过脸顶着日头,迎向那张背光的脸。
“麻烦请你放开我,我要捡东西。”
那人果然撒手不管,任由她跌坐在袋子堆中。
程一一气懵之余,忍不住说了一个她并不熟悉的词。
那人却蹲下身来,将手里冰镇的矿泉水瓶,一把贴上程一一的额头。
她立刻跟着打了个机灵,这才看清眼前人。
——刘备。
以及,他脸上那副大墨镜里,反射出的那个狼狈不堪的……
自己。
《上海滩》里有这样一句台词,出自冯程程的口:“有的男人,一眼就足够了。”
自从上回,刘备用一瓶两块五的矿泉水,拯救了濒临中暑边缘的程一一,她对这个男人就有一种死心塌地的认定。
她一厢情愿的认为,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你来我往无数擦肩而过,偏偏就让她心里最希望出现的那个男人,撞见了她,拯救了她……
倘若这都不叫缘分,那什么才算?
于是,昏头昏脑程一一,忘记了一条亘古不变的定律,缘分不仅是“在一起”的硬件配备,更是“分道扬镳”的经典借口。
但在分道扬镳之前,程一一的风风火火的倒追行动,成了他们这个圈子里最新鲜火辣的八卦。
不少圈内人都来劝程一一:“刘备可不是个好相处的主儿,这浑水你最好别蹚。”
但程一一偏不信邪。
还有一些人会说些无关痛痒的鼓励的话:“姑娘,一旦拿下刘备这厮,以后你就是No。1,我们大家都听你的!”
自那天以后,刘备的工作室,三不五时就湮没在花海里,他先后给程一一拍过去十五通电话,全是骂人的。
程一一捧着手机,在电话另一头笑不可仰,仿佛怀春少女被情人的甜言蜜语哄得七荤八素似的,顶头上司设计师投过来的白眼,也纷纷被当做废料回收处理。
直到某一天,刘备终于忍无可忍,戴着墨镜,挂着巨大的豹纹口罩,亲自出现在程一一的视线里。
时间:晚上八点
地点:程一一任职的服装设计公司
人物:花粉过敏的刘备,以及笑容可掬的程一一
刘备说话的声音鼻音很重:“女孩子家不要这么主动。”
他摘下墨镜和口罩,鼻子和眼下红肿,原本咄咄逼人的气势,一下子削弱许多,像只无辜的小白兔,连瞪人的样子都有些娇嗔。
程一一“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她很少这样忍俊不禁,常年被周围群众强制放在“高大上”的位子上,迫使她也不得不将孤傲高贵玩到底。
刘备被她的笑声刺激的恼羞成怒,甚至还能听到磨牙声。
程一一连忙摆摆手说:“好好好,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花粉过敏,那我换别的送……”
刘备面无表情道:“我是男人,你是女人,一个大男人整天收到一个女人送的礼物,没有哪个男人会受得了。”
程一一愣住了,她不是没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没想到会被刘备放在台面上研究,她又没倒追过人,也没被人追过,送花攻势还是在电影里学来的。
“与其送花,还不如把人送到跟前来的实际。”
突然之间,刘备补了这样一句。
咦?他的意思是……
然后,只见眼圈红红鼻头也红红的刘备,在程一一放空的视线里,逐渐放大,放大,再放大,大到……
两唇紧贴……
“碰”!!!
她的脑子里开出了花,灿烂夺目。
后来那段日子里,程一一走路都用飘的,见人就笑,逢人就“Hi”,一次在街上遇到大学四年都没说过一句话的老同学,竟然还主动挥手打招呼,吓得对方脸色煞白。
她原来有这么面目可憎么?
尽管程一一和刘备相处的时间不多,不是她在加班,就是他在赶工,为了找出约会的缝隙,他们时常在熬了一整夜之后见面,喝着刘备现磨的咖啡,吃着她做的甜甜圈,一起坐在婚纱工作室的露台上看日出。
直到平静的街道慢慢涌进车辆,车水马龙制造出的尾气,才会将他俩轰回屋里。
也不知是不是爱情的力量真的足以战胜一切,甚至可以让一个庸才发挥出原本不属于她的天分。
一天,程一一在公司熬夜赶工之后,精神亢奋的睡不着,脑子里想到的全是她和刘备短暂相处的片段,每一幕都是瑰丽的。
她把这些想法画在纸上,注入到一件粉蓝色调的春装里,还被刚下飞机来公司处理文件的大老板看到。
大老板望着这个才华出众却蓬头垢面的女孩,不擅长微笑的脸上,也扯出一道弧度。
这件粉蓝色的裙子,后来参加公司当季最新推出的单品角逐,销量第一。
不久,程一一就被升了职,和她原本的直属上司并驾齐驱,各自分担一条服装流水线。公司里没有人服她,这样的空降奇兵,在外人眼里通常是和大老板有见不得人的交易的,要不然岂不是浪费了那张漂亮的脸蛋?
再后来,程一一富二代的家底被漏了出来,和大老板有过不堪交易的传闻便自动销毁,自动更新为,程爸砸了重金将程一一设计的裙子大批回购,堆在自家仓库里发霉,甚至程爸还找到大老板谈判合作,承包新生产线的所有亏损,条件只是让他女儿独立当家作主。
程一一对这些传闻一概嗤之以鼻,她的一切都是程家给的,只有自尊心是自己的,这是她最后的底线,不允许任何舆论践踏。
程一一将自己拿了公司业绩No。1的设计稿,拿给刘备过目。
刘备只看了一眼,说了一句,“挺好的。”
程一一高兴了一整天,拉着刘备逛遍了整条步行街,脚下疲软,精神却亢奋的像是发了酵。
夜晚,两杯“深水炸弹”让程一一酒劲儿上了头,在夜色迷蒙下,她搂着刘备,献上香吻,下一秒却眼前发晕,不省人事。
再一睁开眼,人已经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穿着同样洗的泛白的病服。
日出的柔光探进屋里,照在靠在床头眉头紧皱小憩的刘备脸上。
程一一探出手,拉住刘备。
刘备惊醒,第一句话就是:“你对酒精过敏,你自己不知道吗?”
程一一笑了:“这不是有你在吗?”
程一一就像所有陷入爱情,却缺乏恋爱经验的男人女人一样,把“爱”看得尊贵,不肯随便说出口,遇到并不是十分喜爱的异性,就会支支吾吾,可一旦说了,便是全身心投入。
倘若程一一多谈几次恋爱,就会明白,“爱”字是说给对方听的,而不是用来警惕自己的,说得多了,无非也就是将来分手后,被对方指责两句,“原来你说爱我都是假的”,而自己统统可以翻供不认。
但深陷初恋的程一一却认为,若是一个人动不动就说“我爱你”,是一种自我和不负责任,不考虑听众的感受,万一两人感觉不同步,或者说得多了,难免会令听的人觉得恶心。
好在,刘备也不是轻易付出承诺的人。
只要不承诺,就不用打破。
正如歌词所唱,“所谓承诺,都要分了手才承认是枷锁。所谓辜负,都是浪漫地蹉跎。”
对于这两个惜“爱”字如金的男女来说,付出承诺只能在说“I Do”的那一刻,所以一直到刘备单膝下跪向程一一求婚时,他们都没有说过“我爱你”三个字。
和一些将“我爱你”挂在嘴边的男人女人相比,程一一和刘备实在矜持的矫情。
就在刘备为程一一设计的婚纱图稿完工的那日,程一一也为刘备做了她有生以来第一顿饭,两盘只要会把面条和番茄肉酱加热就能吃进嘴的意大利面。
同样身为天主教徒,刘备预定了梵蒂冈的教堂,并准备和程一一讨论蜜月欧洲游的几个落脚点。
程一一想去德国的巴登巴登见识一下男女天体裸浴,被刘备果断拒绝。
刘备想去西西里,但因《西西里岛美丽传说》那部电影曾在程一一的心里,建立了不可触碰的虐点,所以被她一票否决。
接着又轮到了不丹、立陶宛、摩纳哥、毛里求斯等等……
最终,在瑞典的皇后岛上尘埃落定。
之后的数日,两人持续忙碌着。
那一年里,程一一已经升上首席设计师,却因该服装公司的家族内斗而高调退场,并拒绝了大老板的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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