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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原来我是女配-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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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蓉眼里充满了惊慌,她朝着我的方向看了一眼,急切的说道:“老佛爷,这一切都是苏青亦这个贱女人造成的,凭什么受惩罚的是我和桃姐,我不服,最应该受惩罚的是她!”
裴桃皱眉,看了保镖一眼,保镖在汤蓉脸上扇了一巴掌,取出手帕就塞进了她的嘴里。
一直到汤蓉被拖出了宴会厅,唐乐骋才戴着徐立匆匆赶过来。
宴会厅里的气氛安静的有些可怕,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老佛爷身上,眼神闪烁,暗自揣摩。
我攥着拳头,见唐乐骋笑着过去向老佛爷问好,心里不禁泛冷,甚至有些恶心。
我突然明白,唐乐骋这是故意的。
他似乎在试探我在老佛爷心中的位置,所以一直远远的看好戏,直到现在才出现。
老佛爷冷冷地看向唐乐骋,用烟斗指了指我:“我的人处理了,该你的人了。”
“今天的宴会是孔老给我开得接风宴,在宴会上闹事就是不给我面子,孔老不高兴我就不高兴,她是你的女人,你得给我个说法。”
老佛爷的话十分无情,在众人面前,她根本就当我是陌生人,看我的眼神淡漠疏离,不含一丁点感情。
唐乐骋伸手将我粘在鬓角的湿发掖在耳后,他朝着老佛爷笑了笑,问我:“你身上的红酒是怎么回事?”
我绷着脸看向裴桃,实话实说:“我在休息区吃蛋糕,汤蓉端着酒过来倒在了我头上,我或多或少代表着你的脸面,被人这么欺辱,我若不还手,还配跟你抛头露面吗?”
话音未落,就听李燕清咳了三声。
她眼珠子滴溜溜转着,而后压低声音跟孔迎月嘀咕了几句。
☆、第99章 我不后悔
唐乐骋将西装脱了,披在我的身上。
他脸色微沉,转眸看向了裴桃,对老佛爷说道:“老佛爷,依我看,青亦做的没错。”
老佛爷冷冷的扫了我一眼,转而看向了人群中的孔迎月:“孔老,你觉得这事儿该怎么解决?”
孔迎月扫了李燕一眼,又看向了我:“小北说的不错,咬人的狗是该拔颗牙的,只是这拔牙,也要分场合,好好的宴会变成现在这样,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既然如此,青亦,你当众去给孔老道个歉。”唐乐骋捏了捏我的肩膀。
点了点头,我走到孔迎月的面前,跟她郑重的道了个歉。
孔迎月朝着我抬了抬手,淡淡道:“看在小北的面子上,这次就罢了,以后做事情要考虑清楚场合,分分轻重。”
我不由惊讶,看来李燕在孔迎月心中的地位已经很高了。
心底暗喜,我应了一声,说我以后记住了。
孔迎月这么说了,老佛爷也就不再追究,裴桃见事情就这么解决了,看着我的眼神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了。
宴会结束以后,唐乐骋让徐立把我送回了海城市内的酒店。
洗了澡换了衣服,我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远处的灯火阑珊,心情闷的厉害。
唐乐骋还有应酬,并没有一起回来,徐立放下我就走了,偌大的酒店套房里只有我一人。
陌生的城市,分崩离析的感情,形影单只的自己……
倚着落地窗玻璃盯着楼下的车水马龙看了很久,我叹了口气,披了件衣服,打车去了酒吧。
海城是个滨海旅游城市,晚上是最热闹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街上却依旧熙熙攘攘。
让司机将我送到最好的酒吧,我找了个散座坐在吧台前,点了一打百威。
一连喝了三瓶,我疲惫的趴在吧台上,脑子里满是在洗手间里的一幕。
那样凶狠的霍致远是我第一次见,大概也会是最后一次见了。
喝着酒,流着泪,回忆着跟霍致远的点点滴滴,不知不觉,就醉了。
我还清晰记得我跟他初相遇的场景,还记得他送我玫瑰糖,送我课本的一幕幕。
还有那天在星空下,他跟我站在台阶上,近距离对望的场景。
我红着眼睛笑了笑,跌跌撞撞的从高脚凳上下来,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的戒指项链。
美好的求爱,热烈的相拥、相吻……
一切都随风而去了。
低低的笑了笑,我甩了甩发胀发晕的脑袋,迷迷糊糊的往外走。
真是奇怪,喝醉了,似乎看到谁都像是霍致远。
比如站在我面前的这个高大男人,就长得跟霍致远好像。
可是他身上没有穿着宝蓝色的西装,身边也没有一个娇小的可爱姑娘。
他穿着休闲服,是白色的,我从来没有见过霍致远穿白色。
他迎着我走了过来,伸手就扶住了我。
我朦胧的望了他一眼,眼泪不停的顺着眼角往下滚。
伸手推开他,我走着曲线挪到酒吧门口。
门外不知何时下起了大雨,阴沉沉的天空中划过道道紫色的闪电,将乌云照亮了一大片。
豆大的雨滴疯狂的砸在地上,溅起朵朵水花,许多人都顶着皮包在马路上奔跑,神色各异。
我扁了扁嘴,只觉得连老天爷都在欺负我。
从小到大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就算了,先是被元凯和陈语凤害死,好不容易重活一世,爱上了一个耀眼的男人,得到了一份难能可贵的爱情,却又被奸人逼到了如今这个地步。
我那么拼命,那么努力,却始终挣脱不开奸人的手掌心,被他们利用,被他们掌控,被他们逼迫着做很多我心不甘情不愿的事情。
眼泪不停的往下掉,我迟缓的走进雨幕里,浑身疲惫。
望着那些互相挡雨,相携着奔跑的亲人友人爱人,看着他们明明淋着雨却在发亮的眼睛和上扬的唇角,我痛苦的抖了抖唇瓣,缓缓蹲在了地上。
将头窝在膝盖里,我借着大雨的瓢泼声,哭的歇斯底里。
头顶的雨不知在何时停了,雨滴砸溅地面的声音却依旧响亮。
我抽泣着,疑惑的抬眸向头顶看了一眼。
酒精使我的脑袋有些昏沉,视线朦胧间,我依稀看到头顶上有一件白色的西装褂子撑在我头顶上方的不远处。
疑惑的眨了眨眼睛,我顺着撑着西装的大手看去,就见一个身材笔挺高大的男人站在我的身侧,他举着西装褂子,宛若杨树般站着,纹丝不动。
瓢泼大雨砸落在他的身上,顺着他的衬衫裤子流到了裤脚,落在了他的皮鞋上,在路灯下形成许多光点。
我摇摇晃晃的起身,探头朝着他的脸上看去,朦胧中,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很像霍致远的男人。
准确的说,就是刚才我在酒吧撞到的那个穿着白衣服的男人。
他和霍致远一样高大,身上的气场也很像,好像他身上也有淡淡的薄荷气息。
我伸手将那件西装外套打掉,站在雨中仰头看着面前的男人,眼泪流的更凶了。
我醉了,竟然看到了我朝思暮想的男人。
他身边有美人作陪,我又说出了那样伤他的话,他早就离开了,又怎么会在这种天气出现在我的身边,还帮我遮雨呢。
一定是我喝多了,所以把其他男人看成了他。
或者,这根本是我的幻觉,我太想他了。
自嘲的笑了笑,我跟他说了声谢谢,摇摇晃晃的伸手拦出租车。
只是我的手还没来得及伸出去,身体就猛地被人打横抱了起来。
他的力气很大,紧紧抱着我,我根本就挣扎不开。
雨越下越大,越下越大,他很固执的抱着我在雨里走着,好似走不到尽头一般。
不知怎的,我躺进他的怀里,莫名就有种安心的感觉。
马路上的行人渐渐变少,慢慢的只剩了我们两个。
雨水冲刷着我的眼睛,令我的眼睛发疼。
我下意识伸手环住了他的脖子,窝进了他的怀里:“帅哥,你长得真像霍致远,你不知道霍致远是谁吧?他是我爱的男人,我用生命爱的男人。”
“可惜……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了。”
“为什么?”他的声音很沙哑,不像霍致远的那般磁性。
我心里划过一丝失望,继而又划过了一丝庆幸。
既然已经迈出去的路,就没有后悔的道理,也无可挽回了。
我仰着头望着斜斜的划下来的雨丝,抿着嘴强忍着鼻酸,好一会儿才哽咽道:“没有我作牵绊,他可以有更灿烂的人生,你知道吗?在我心里,霍致远是这个世上最好的男人,只有最好的人生才跟他般配,而我,从出生,就注定是个不美好的人,我……大概从来就配不上他。”
泪水疯狂的往外涌,迅速的被雨水冲掉,残留下无限的冷意,渗透进我的心里。
“你有没有想过,或许在他的眼里,你才是这个世上最美好的存在,只有你,才是他的全部?”他声音颤抖了几下,隐约透着哭音。
我打了个哭嗝,牵起唇角苦涩道:“我知道他爱我,他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爱我的人,给我温暖最多的人,我知道……”
“可是我不后悔,离开他我不后悔,我知道他以后会成为一个很伟大的企业家,而我,不过是贱命一条,或许某一天,就死……”
话音未落,抱着我的手臂猛然一紧。
他将我死死的抱进怀里,不允许我再说一句话。
他哽咽了下,声音透过胸腔,震荡在我耳边:“蠢女人,没有你的人生,就不算完整的人生,你知不知道?”
☆、第100章 五万块钱
我怔了下,不由苦笑。
有我,霍致远的人生才会不完整。
摇了摇头,我苦涩道:“我现在很庆幸当初他没有要我,将我们的关系停留在了最后一步,不然……我大概会更舍不得吧……”
“我,我今天说了特别狠的话,我知道我伤到他了,我……”
我哽咽着,嗓子眼仿佛被棉花堵住了一般,怎么都说不出话来。
松开他的脖颈,我捂着脸,痛哭流涕。
不过才分别几个小时,我就好想他,真的难以想象,今后的人生里没有他,我该怎么过下去。
男人的身体僵硬了一瞬,而后猛地将我搂进了怀里。
他微微弯着身体,用高大的身体帮我挡着雨,抱着我就快步跑了起来。
进了酒店,他猛然将我抵在门上,捧着我的脸就狠狠的吻上了我的唇。
他的吻,像极了霍致远。
我心生迷恋,不由越陷越深。
雨水顺着我的头发往下淌,与我的眼泪混合在一起,沾在了我的脸上。
他抬手将我的头发掖到耳后,轻轻摸了摸我的唇角。
眸光发深,他温柔的碰着我的鼻子沙哑道:“给我。”
不过是轻轻的两个字,却令我有种入魔的颤僳感。
心湖激起滔天巨浪,不等我反应过来,他便再次狠狠擒住我的唇瓣。
雨水将我们彼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视线朦胧间,我可以依稀看到他健硕的胸膛以及白衬衫下若隐若现的肌肉纹理,性感极了。
大脑顷刻间一片空白,酒精作祟,我竟是有些情不自禁。
往他的怀里蹭了蹭,手指穿过他有些扎手的头发,我用双腿勾着他的窄腰,将他往我面前拽了拽。
他的嘴唇很薄,很软,像极了霍致远的唇。
我甚至在想,这是不是我做的一个美好的梦。
酒果然是个好东西,可以让人忘记烦恼,入他的梦,与他真切的厮守在一起。
从玄关处到大床,他宛若呵护至宝一般,温柔的令人不住沦陷。
他双手撑在我的上方,我枕着软枕痴迷的看他,朦胧间,他的脸部轮廓是那般熟悉,令人忍不住伸手一遍又一遍的描绘他的眉眼。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哪怕这一切只是我酒后做的一个美好的梦,我也知足了,真的,很知足了。
室内的空气渐渐升温,旖旎的气息与他的呼吸声交融。
他俯身在我的锁骨上轻咬了一口,沙哑道:“青亦,今晚的你,好美。”
我的湿发粘在他的肌肤上,勾勒出他起伏的胸膛,他的星眸那般深邃,黑如墨谭,里面倒映着我眷恋的眉眼。
撕裂般的疼痛自体内传来,我疼得皱眉,却是见他眼中划过一抹愕然。
继而,便是无边的喜悦与更加浓郁的火焰。
他低低的喊了许多声我的名字,磁性沙哑的嗓音将我的名字渲染上了美妙的旋律。
我紧紧抱着他的脖颈,哽咽道:“霍致远,永远记住,我爱你。”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冰雹劈哩啪啦的打在窗户上,发出了阵阵叭叭声,将一室的温暖与世隔绝。
眼泪与汗水混合,这一夜,注定筋疲力竭。
宿醉的感觉总是糟糕透顶,头痛欲裂加上狂响的手机铃声导致我心情格外暴躁。
我伸手朝着声源处摸了摸,按掉手机,将眼睛眯开一条缝。
阵阵鸟叫声从窗外传来,叽叽喳喳着,强烈的阳光打在我的脸上,照的我脸刺痛。
疑惑的皱了皱眉头,我怔了会儿,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
陌生的房间,丢在地上的衣衫,满室的狼藉……
几乎是下意识的,我掀起被子就往里面看了看。
我靠!光的!
心里顿时乱如麻,我烦躁的将头发揉成了鸡窝,用力敲了敲脑袋。
昨晚喝断片了,隐约记得,我好像做了个不太健康的梦。
等等,梦!
不对,这他妈根本不是梦啊!
沮丧的盯着墙上挂着的液晶电视看了会儿,我又转眸观察了一下我现在所处的这个房间。
很高级的酒店套房,昨晚带我来这里的男人,是个有钱人。
回想起我昨晚把他当成霍致远的荒唐事,我咬了咬手指,慌乱的厉害。
将地上的衣服都捡起来,我刚想往浴室跑,就见床头整齐的放着一套大牌新衣服。
在新衣服的最上方,还摞着五万块钱。
拿起毛爷爷看了看,我的心里腾的就冲上了一股火气。
妈的,这他妈是把老娘当成失足少女了!
气不打一处来,我进了浴室,经过镜子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到了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迹。
那些痕迹实在是太刺眼了,除了脖子,几乎蔓延遍了全身,令人莫名作呕。
想到昨晚我搂着另外一个男人喊霍致远的名字,我就真恨不得买块冻豆腐一头撞死。
虽然我的心理年龄已经过了少不更事的年纪,可想到昨晚的荒唐事,我还是有种背叛了霍致远的强烈愧疚感。
打开淋浴,我反复洗了很多遍澡,一直到皮肤都搓红了,我才终于疲惫的蹲在了地上。
大概这世上没有比我更命苦的人了。
以死相抗才免受唐乐骋侵犯的身子,却白白地给了个陌生的男人。
嘴唇抖了抖,我低着头,不由紧紧抱住了膝盖。
退房的时候,我问前台我的房间是用谁的身份证开的。
前台说是用我的身份证开的。
我有些气闷,从五万块里拿出五千块递给前台,问她能不能给我调一下昨晚的监控录像,我有东西丢了。
前台抱歉的看着我,说昨晚监控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不能用了,十分抱歉。
心情愈加沮丧,我说了声谢谢,举头丧气的往门外走。
刚出去,手机便又响了起来。
刚接起来,唐乐骋暴怒的声音就从里边传来:“昨晚你他妈去哪儿了?知不知道我找了你一晚上?”
我吓了一跳,将手机稍稍拿远,无奈道:“心情不好,去喝酒了,放心,没有完成你交代我的事情,我不会死的。”
“该死的,你怎么在酒店?你昨晚……”
我不耐的打断他:“昨晚喝多了,很晚了,就随便找了家酒店。”
“向前走三百米,上车!”不等我说话,他直接挂了电话。
这是我第一次见唐乐骋这样不淡定,他是个笑面虎,总是一副儒雅的淡然模样,今天倒是让我开眼界了。
随手将我的旧衣服扔进垃圾桶里,我看着身上的这一身裤装西装套装,有些无语。
那个男人给我留下的衣服是一身宝蓝色的女款西装,西裤是束腰阔腿裤,上半身是掐腰设计,配上高跟鞋很显身材,能拉长我的身材比例。
衣服很保守,款式却很不错,若非我恶心我的旧衣服,这衣服又是宝蓝色的,我宁愿扔了也不会穿。
三百米处的路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汽车,双r相叠的标志格外的醒目,这车我前世坐过一回,倒是认识。
徐立下车打开车门,我将墨镜往下拉了拉,朝着里面看了一眼。
唐乐骋眉宇中透着疲惫,眼睑处发青黑,看来他真的找了我一晚上。
“你倒是有闲情,宿醉还不忘换身衣服。”他话语里充满了讽刺,抬眸对徐立道:“去,调一下酒店监控,我倒要看看,昨晚是谁把她送回酒店的。”
徐立点头,示意我上车。
我刚弯下腰,腰就一阵酸痛,就连腿都隐隐发软。
咬了咬牙,我尽量不露神色的坐了进去。
刚坐下,就听唐乐骋阴冷道:“我怎么没听说过,喝酒还伤肾伤腰?”
☆、第101章 双苏碰面
我乜了他一眼:“估摸着昨晚喝醉摔了一跤,喝断片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起来就浑身疼得厉害。”
唐乐骋半信半疑的看着我,给了徐立一个凌厉的眼神。
徐立颔首,关上车门就匆匆往酒店走。
车内的气氛一时变得有些诡异,我腰很不舒服,只得不断轻微的调整坐姿。
唐乐骋似笑非笑的眼睛一直盯在我的身上,我被他看的有些不自在,正欲找个话题调节下气氛,就见他猛地伸手扯住了我的衬衫领子。
将衬衫领子往下拽了拽,他往我的脖子上看了一眼。
心脏急跳了几下,我不由感激昨晚那个男人。
他显然是个聪明人,没有在我的脖子上留下任何痕迹。
唐乐骋没有找到任何痕迹,脸色稍稍缓和了些,松开我的领子冷哼了一声:“算你识相。”
我将领口的扣子重新扣好,冷冷的扫向他:“唐先生,你总是忘记我们之间约定的三个条件。”
唐乐骋打开车窗,往嘴里塞了一根烟,点燃:“苏小姐,在你的父母和弟弟的眼里,我早已经是你的丈夫了,很明显,他们很喜欢我这个女婿。”
皱眉,我看向他,警惕道:“他们现在在哪里?”
唐乐骋吸了一口烟,笑了笑:“在国外度假,我好吃好喝的供着他们,耗费人力物力,你觉得我会轻易对你放手吗?”
“我劝你一句,乖乖跟着我,别耍花样,兴许等我们的计划完成,我一时兴起,会让你的姓氏前冠上唐姓,怎么样?是不是很心动?”
我嗤笑,丝毫不给他面子:“不好意思,唐先生,我对二婚男人没兴趣,你在我家人身上的花费可以写个账本,等我们分道扬镳之时,我会一笔一笔跟你结算清楚。”
唐乐骋脸色咻地冷沉了几分,他猛地伸手将我拉到他的面前,笑道:“苏青亦,你不要逼我。”
我阴冷的回视着他:“我们到底是谁在逼谁?有本事你现在就放了我!”
“放了你?”唐乐骋冷笑:“放了你让你跟姓霍的那个小子双宿双飞吗?做梦!”
他将我猛地推开,烦躁的将烟头暗灭了在了烟灰缸里。
我靠在车门上,伸手将衣服拽展,冷冷的笑了笑。
徐立很快就回来了,他跟唐乐骋的报告跟前台跟我说的一样,说监控器故障了。
唐乐骋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对徐立道:“查查她的衣服是在哪里买的,是谁买的。”
心里突然就有些紧张,我攥了攥拳头,情绪有些复杂。
徐立点了点头,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
开车回了酒店,唐乐骋冲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又扔给我一身衣服,让我换上,说他看到我身上的衣服碍眼。
第二天早上,唐乐骋有个生意要谈,我从卧室出来喝水的时候他正在客厅穿衬衫。
唐乐骋虽然比霍致远年纪大不少,可他也很注意身材的保养,纹理清晰的肌肉撑的衬衫满当当的,使他周身的气场更加强大了几分。
最近他蓄了胡子,修剪整齐的胡子衬得他刚毅的脸平添了几分魅力,不得不说,唐乐骋是很多少女会喜欢的那种多金帅大叔。
端着水杯,我倚在门框上看他系扣子。
系领带的时候,他掀起眼皮扫了我一眼,朝着我招了招手:“过来,帮我系领带。”
我很想拒绝,可我又不好跟他太撕破脸皮。
想了想,我将水杯放下,走了过去。
下意识站的离他远了些,我伸手耐心的帮他系好领带,正想让他照照镜子,就见他突然伸手扯住了我的睡袍腰带。
用力将我往他面前一拽,他伸出大手捏住我的脸,将我脸上的肉都挤在了一起,强迫我嘟起了嘴。
我暗道不好,赶紧挣扎。
唐乐骋笑了笑,手指用力,捏的我脸挤在一起生疼。
俯身,他直接亲了过来。
我急了,含糊不清道:“唐先生,我没有刷牙,我最近上火了,有口臭!”
几乎是歇斯底里的,我伸手推他。
唐乐骋嗤笑了一声,阴冷说了句:“我不嫌弃你。”就直接启唇咬住了我的唇瓣。
他的胡子很扎脸,我抗拒的推着他,可我越推他,他眼底的冷意就越多,手指的力道就越重。
我脸疼得要命,眼泪都快疼出来了。
他狠狠在我嘴唇上咬出个豁子,舔了舔血迹,这才猛地松开我的脸。
我疼得揉了揉脸,恨恨的瞪他。
他将领带正了正,照了照镜子,勾唇道:“怨不得我,要怨,就怨你认真系领带的表情太过于迷人。”
“我突然觉得,你短发的样子,非常可爱清纯,让人有种想要吃进肚子里的感觉。”
我撇嘴,胃里一阵反胃。
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我端起水杯,抬步就往卧室里走。
唐乐骋眯了眯眼睛,在我背后道:“晚上八点的飞机,六点准时在酒店等我,白天是你的自由活动时间,副卡放在茶几上了,想买什么自己刷,不必给我省钱。”
他穿好西装,叫上徐立就走了。
等门关上,我跑到洗手间,狠狠的刷了十遍牙。
冲了个澡,我给李燕发了条短信。
李燕给我发了个地址,是个私人会所,让我去找她。
化好妆,我特意换了身很潮的休闲服,头上戴了顶鸭舌帽,又戴了副墨镜。
嚼着口香糖,我拿好唐乐骋的副卡,装作很悠闲的样子走出了酒店。
刚出去没多远,就见有一个穿着黑西装的壮汉不远不近的跟着我。
是唐乐骋的保镖之一。
想了想,我任由他跟着我,打了个车,我先去了海边。
在海边玩了会儿,趁着人最多的时候,我装作很兴奋的样子在人群里穿来穿去,等我打上车去了商场的时候,那个保镖已经被我甩掉了。
进了商场,我将手机关机,在商场又买了身衣服,我换上,把鸭舌帽调过来,再次打了个车,赶往了私人会所。
李燕选得私人会所非常隐蔽,司机左拐右拐了好半天才到了。
这个私人会所很有特色,是一个废弃工厂改造的,从外面看充满了颓废气息,里面倒是金碧辉煌的,装潢的很潮。
刚进去,迎宾就迎了上来。
我依照李燕短信里给我的发的句子,朝着那个迎宾道:“苏溪亭上草漫漫,北望南郊消息临。”
迎宾脸色一变,恭敬的朝着我点了点头,抬手朝着我比了个请的手势。
李燕给我的是“苏北”这个名字的藏头诗,算是我们的接头暗号。
不过寥寥几个月,苏北在海城已经颇有些地位了。
看来是沾孔迎月的光。
从之前的宴会来看,孔迎月与老佛爷的关系颇好,按理说这孔迎月只是个旧时代的奶妈,没想到竟然这么有地位和背景。
当初把苏北安排在海城,安插在她身边真是个明智的选择。
跟着迎宾上了二楼,穿过黑漆漆的过道到了最里面,迎宾朝着我鞠了一躬,推开了一扇门。
丝丝光线从里面倾泻而出,我往里面看了一眼,就见苏北坐在里面的沙发上,正拿着本书看。
房间的摆设看起来像是一个休息室,家具电器一应俱全,还有不少书。
苏北看到我眼睛明显一亮,她随意的朝着迎宾摆摆手道:“告诉张经理,今天我有事,谁来都不见。”
关上门,苏北放下书,快步跑了过来,直接抱住了我。
我情不自禁的扬起了笑,伸手就回抱住了她。
“姐,我想死你了!”苏北激动的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拉着我坐在沙发上,有些邀功般说道:“姐,你知道这私人会所是谁开的吗?”
☆、第102章 十指相扣
我莞尔一笑:“你呀,都这么明显了,还用猜吗?”
我打量着苏北,几月未见,她倒是出落的愈发美艳了。
不得不说,她学周芬兰学的很到位,虽然现在还没有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却也有了几分韵味了。
“姐,我就知道你最聪明了,这会所还要多亏陈语凤和元凯那两个蠢货助攻,不然我才来海城几个月,名下怎么可能有一家这么大的会所。”苏北站起身,取了一瓶红酒,给我和她倒上。
皱眉,我问她是怎么回事。
苏北挑眉,巧笑道:“别提了,前些日子陈语凤和元凯那两个蠢货雇了一帮子人想要暗害孔老,得遗产。”
她端起红酒晃了晃,跟我碰了碰杯:“cheers”
我笑了笑,看到苏北的进步心里说不出的欣慰,跟她碰了碰杯:“cheers”
望着苏北优雅娴熟的动作,我思绪上涌,不由回想起了几个月前,我们俩在村里的时光。
那时候我们都是别人口中的乡巴佬,土鳖,如今不过短短数月,我们的人生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游走在上流圈子中,跟以前只能在电视上见到的大人物寒暄交谈喝酒,真切的站在了他们面前。
苏北成了私人会所的老板,凭借她自己的努力成为了孔迎月面前的红人,离我对她的期望值越来越近。
我们拼尽全力与命运博弈,抛头颅洒热血,终是闯出了一条可以看到希望的路。
不管前路是否充满荆棘,至少我们之前所受的痛苦与践踏,纷纷都化作了我们现在举杯同饮时的风轻云淡。
感慨,激动,感动中透着种种回忆的心酸。
复杂的情绪占据着我们彼此的心灵,我与苏北对视着,我红着眼睛笑了,她流着泪咧嘴。
放下高脚杯,她舔了舔水润的唇瓣,伸手感慨的握住了我的手。
我和她的手上都有很多茧子,老茧难消,粗糙的挨着。
“姐,真的,我,我这辈子,最,最幸运的事儿,大概就是遇到了你,跟你成了最亲的姐妹。”
她的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吸了吸鼻子,她哽咽道:“那天我跟孔老逛商场,晚上回去的时候在胡同里遇到了那些想要杀孔老的人,真的,我当时真的以为我和孔老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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