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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脚踏实地[金榜]-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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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马复香却重新走进了他的生活,不如曾经那样热烈,而是缓慢的试探一般,就像今天,她来给他整理房间,莫兴宁的房间实在很干净,其实没有必要整理,她多带了一束香水百合,放在了客厅,表示了她来过,房间里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可是对于门口的一个粉红色的大袋子,莫兴宁皱眉头了。
  香水百合也是白色的,和他家里的颜色很搭配,他可以容忍,可是这个粉红色邹巴巴的大Hellokitty袋子就跟整个环境格格不入。
  他现在胃很疼,居然没有力气去整理。
  他靠到了客厅的沙发上,这个位置刚好可以欣赏到那束花,角度很好,应该是马复香特意摆的位置,知道他回来必定会坐这个位置,从这点上来说,两人默契是很高的。
  马复香和他很相似,他也去过她的卧室,也是黑白色的,平日穿衣也很少看她穿的很跳脱的模样,永远都很优雅。
  再看看门口那红色袋子,莫兴宁胃更疼了,也不知道今天来怎么会突然买这个东西,他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喝了下去,滚热的水流进胃里,有点暖暖的,顿时觉得好多了。
  抬头看了看钟,已经十一点了,可以还是饥饿的感觉,通常一般这个时候他是不会再进食,他的冰箱里也少有吃的,因为吃的东西容易坏,他受不了腐蚀的东西出现在家里,在他眼一块坏掉的面包不是面包而是无数恶心的霉菌爬虫。
  这是一个装饰豪华的家,厨房是敞开式的,最先进的厨具,散发着金属的幽光,客厅有舒适的沙发,地毯,巨大的电视屏幕,还有一整面墙的书柜,书桌,落地窗,阳台,卫生间有豪华的大圆形浴缸,卧室有一张很大的床,不过床垫是硬的,莫兴宁睡不惯软床,他害怕那种陷进去的感觉。
  床很大,他一般只睡三分之一的位置,看床的被子,几乎就只有一个角动过。
  这是一个很自律的男人的卧室。
  因为一束香水百合,多了一点花香,多了一点柔情。
  喝完水,舒缓了一下胃疼的感觉,这个时间应该去洗澡了,他脱了衣服准备去冲澡,可是进了卫生间,又出来,把他的黑漆漆的手机拿了进去,似乎害怕错过电话之类的。他冲了个澡,回来,仍旧坐到了刚刚那个位置,沙发的右边,手机还是没有响。
  那小胖妞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了?这样的想法一闪而过,很快就又不见了。
  洗完澡精神许多,他想了想还是把门口那一袋子东西提了过来。
  入手就觉得好沉,这么重的东西马复香是怎么提上来的?想着马复香穿着高跟鞋,香奈儿套装,提这么一大袋的东西,他即使有点嫌弃这红色,还是心中有些微微动容。
  他把这袋子东西提到了茶几上,拉开袋子拉链,掏出了一盒鸡胗?熏鸭爪?烤鸭?一包蚕豆?一份面皮?一袋花生?一块切糕……还有一盒燕窝……全都是吃的,满满的一大袋,一堆东西当中散发着莫名的香气,淋漓满目的放在了自己的茶几上,他的茶几从来没有这么乱过,可是感觉到一些东西似乎还温热着。
  这一刻,不知道为何,莫兴宁感动到了。
  他很不容易被感动,可是胃比心脆弱。
  他拿起了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糕点,跟平日吃的不同,软糯的皮,里面的馅是肉松的,特别香,莫兴宁很少有强烈的口腹之欲,只是今天特别饿,让他破例了,即使看了钟,不应该进食了,他还是吃了下去,顿时不仅仅觉得胃被填满了,心也被填满了。
  忽然间就觉得其实两人真在一块也不错,他发现自己并不排斥那一点偶尔的意外,满桌的食物很乱,可是一下子显得这个家满满的,有了温馨的感觉。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莫兴宁吃着东西,漫不经心的打开手机,想着自己白担心了一天,小胖妞该来信息说晚安了。
  结果却是马复香的,她说:今天小胖妞来给你送东西了。
  莫兴宁只觉得口中的香甜突然间有些发苦。
  他再看茶几上一堆的东西,想起来似乎小胖妞都拍过照片给自己看过,然后全被自己删了,现在又变成全部真的东西,出现在自己的茶几上。
  小胖妞个子很矮,似乎不到一米六,力气也不大,想到上次那家伙超市买了东西,硬塞进后备箱,后备箱盖不住,她整个人坐到后备箱的囧样,莫兴宁有种说出来的感觉,不忍直视,又很想笑。
  莫兴宁不敢想象,她是如何提着这一大袋东西从华夏到米国再到他的住处的……
 

  ☆、第一百四六章 :天降帅哥

  在拍戏的地方不适合晨跑;有时候为了一场戏半夜三点就要起来了;补眠都来不及,更不会去跑步了。
  每天的运动量也有点大,都是尽量保持好体力。
  而且那地方的温差非常大,大清早可能是零度以下,也不适合跑步,重新回到学校,就好多了。
  发现人还是喜欢自己熟悉的地方,陌生的风景虽然惊艳;可是熟悉的地方更加然人觉得眷恋舒适。
  秦心回到学校已经开学了,不过泰西在这方面管理的并不严格;你只要考试考好,基本没啥问题。
  这学期宿舍里就只有秦心和陈玉了,林嘉已经出国;因为高三了,学校也没有再调整宿舍。
  两人好像还是暑假一般,两人一个房间,不过盐城气候比草原那边好多了,不会忽冷忽热,这边也安静,门口没有公路,半夜不用听大车呼啸而过。
  秦心把陈玉也拽来一块跑步了。
  陈玉长的不胖,看起来像是营养不良那样,戴着大眼镜框有点偏瘦,#大雾#绝对是眼镜框太大,把脸显得太小了,这货吃东西的速度和容量,绝对不会营养不良,但是天天看陈玉坐着看书,一到学校就恢复一名书呆的模样,秦心就忍不了。
  不知道这货属性还好,知道了,就必须抓着她一块跑步,良好的胃需要有强壮的身体支撑,否则容易发福,记忆中陈玉就是有那么点胖,所以秦心回来再看到陈玉的时候,几乎是很难认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或许是那时候秦心在监狱里太缺爱,记忆中陈玉就是跟妈妈一样,有点肥胖,脸也圆润,陈玉不说,秦心都压根没有认出来这货是自己的舍友。
  这辈子决不允许这货成为那样的胖子,不过如果按程玉这吃货本质,学呆本质,必然会发胖。
  所以早上大清早,秦心拖着陈玉去跑步了,把她的大眼镜框也摘了,跑步的时候戴眼镜根本跑不好。
  陈玉也是早起星人,就是不怎么动,以前都是抱着书,早早的到食堂,看书看到食堂开饭,然后她继续抱着书,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那时候秦心还为这货勤奋学习感动过,回想起来,这货就是想去食堂等开饭,光坐着等不好意思,所以拿本书当掩饰……真相总是一点都不美好。
  跟秦心相处了这么久,陈玉也知道秦心就是个嘴硬心软的货,看起来不好接触,实际上是傲娇,很好打发,而且特别容易感动,自己帮她提个开水,她都会感动,如果自己随身有个系统能收感谢值,一定每天都能收到秦心无数感激,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表现的那么高傲,却实际上很小心,你只要对她一点点好,她都会努力的加倍感激回来,缺爱缺的比自己还严重。
  秦心很少要求自己做什么事,第一次要求自己,居然是让自己去跑步,陈玉虽然懒惫,要知道有一颗吃货的心通常都会伴随着一具懒惰的身体,在陈玉看来,努力学习是最容易获得最大回报的方式,也是一种偷懒方式,看看书就有无数赞誉和好吃的,是最简单不过。
  不过因为秦心第一次要求自己,她还是答应了一块去跑步。
  泰西校园很美,依山傍水,秦心身体锻炼的不错,跑的很轻松,陈玉就有点累了,跑几步就累的跟死狗一样,真的是很缺乏锻炼,不过摘下眼镜,脸因为跑步边的红润,整个人不像平日那样苍白寡淡,显得漂亮许多,这时候的陈玉才像是18岁的少女。
  秦心看着陈玉,脸上露出了笑容,她其实真的像陈玉想的那样,很容易满足,她放慢了脚步陪着陈玉跑,听到她呼吸,秦心脸上满满的笑容,在成长的路上有朋友陪伴是很美好的事情。
  ……
  莫兴宁在奔跑。
  他很少在外面走路步伐这么快,除了在健身房里锻炼,在其他地方,任何时候,他的步伐速度都是匀速的,他工作很努力,可是走路的步伐绝对不会特意加快,显得忙碌,他是个很从容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加快脚步的时候会显得他脚跛的严重,他的自尊心很强,却对不会去表现这样的缺点。
  可是此刻他再健身房以外的街道上奔跑。
  脚不仅有些跛,还有些疼。
  他不知道小胖妞住哪,不过这个很好问,他去参加过几次留学生聚会,不像小胖妞就记着吃和玩,莫兴宁看着沉默不太活跃,实际上却有所有人的联系方式,看着条件比较好的一些人,莫兴宁也有保持联系的。
  他一问就知道小胖妞住哪了。
  离他住的地方挺远的。
  他每次看她在一个超市等他,还以为她也住附近。
  没有想到那么远。
  莫兴宁是奔跑出的小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生出了一种焦急的情绪,许是一整天没有收到小胖妞的信息,让他很不自在,总之他打破了平日的作息,连衣着也没有特别的穿好,身上穿的只是一套家居的运动服。
  莫兴宁在外面很少穿这么休闲的,他不像大多数人喜欢穿T恤,T恤软趴趴的贴在身上,他不喜欢,他比较喜欢衬衫,笔挺干练,裤子哪怕是休闲裤,也是烫慰的非常好的,而此刻的他因为是原本准备睡觉的,身上穿的时一套柔软的红色的运动休闲服。
  他其实不喜欢红色,但是在家里的时候,老爷子喜欢红色。
  所以莫兴宁选家居服的时候会让人选红色的。
  他五官挺拔,脱去除黑白的颜色,换上一身大红的颜色,却越发衬托出他的俊美。
  莫老爷子很喜欢穿着一身红色休闲服的莫兴宁,这时候和孙子谈话似乎都是心情愉快的。
  莫兴宁尽管自己不喜欢,还是保留了这种习惯。
  他没有开车出来,他不习惯开车到陌生的地方,而且是深夜,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出来,也没有想到去开车,他对车有天然的恐惧,平日就是去超市购物会开开,去上学固定的路他会开车,其他时间都宁愿打车。
  但是跑出来很远,他就有些后悔了,周五的夜晚很不好打车。
  他站在空荡荡的街角上,不知道自己为何这么冲动的跑出来。
  好在,在他后悔的那一刻,有一辆车过来了。
  莫兴宁坐上了车,看着窗外,陌生的街景,划过眼眶。
  在车上,度过了凌晨,周五结束,到了周六。
  这让莫兴宁很不自在,这个时候原本应该在床上的,可是他现在却在一辆陌生的车上,他很不舒服,原本有些胃疼,吃了点东西,许是那东西太香,也不是他平日吃的东西,他现在的胃又有点疼起来。
  他脸色苍白,原本就白,现在穿着一身红色的运动服,显得更加的惨白。
  他到现在为止,都还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跑出来。
  他喜欢按部就班的生活,不喜欢意外。
  可是今天他自己造就了这个意外,好像非出来不可。
  莫兴宁捂着胃,脸色苍白,一身的红装,却更加有点病态的美感。
  好在地方终于到了,他按照地址找到了小胖妞住的地方。
  莫兴宁很绅士的敲门。
  没人开门。
  莫兴宁很用力的敲门,还是没人开门。
  给小胖妞打电话,关机。
  他有点懊恼,自己发什么神经跑过来。
  胃又疼了,很疼,他跑的有点累,脸色苍白的在门口坐了下来。
  他很怕脏,平日打死他也不会坐到地上,可是此刻他很难受,几乎不是他自己想坐下的,而是身体就顺着门滑到了地上。
  他靠着门,脸上露出了个自嘲的笑容,真傻,还好没有别人看到,要是老爷子知道自己这样,不知道会怎么嘲笑自己。
  从小他就害怕爷爷失望,每样事情都争取做到最好,他能把爷爷要求的所有事情做好,可是不包括爱上一个女孩,也许曾经他时喜欢那个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小女孩,可是如果这是一件事,是爷爷要求的事情,他却做不到。
  他反抗了,心生快意。
  唯一的一次反抗,之后他后悔了。
  看着爷爷高深莫测的眼神,好像他一辈子只能按爷爷要求的走。
  他努力的读书出国留学,究竟是为了逃避秦心,还是为了逃避爷爷?
  他现在才明白,他其实逃避的是爷爷。
  他很累,无论多么努力都在老爷子的掌控之下的感觉,让他绝望。
  他是一个自尊心很强,却格外渴望自由的少年。
  在莫家那么多年,他觉得自己从来都不自由,而出国留学,在这片陌生的国度,陌生的城市,他感觉到放松,感觉到开心。
  莫兴宁靠在门边,仰着头,小胖妞住的地方不错,虽然是公寓,可是比他住的地方更低调奢华一些,是那种老牌的公寓住所,门口都有着暗沉的雕花纹路。
  莫兴宁坐在地上,想休息一会就离开,因为此刻他的胃很痛,也让他觉得孤单,他抱着双腿,曲卷着身体,这样会减轻一点疼痛的感觉。
  ……
  陈丽去喝酒了。
  小胖妞的人缘很好,说不开心,一堆的人来安慰她,拉着她去喝酒了。
  一直闹腾到了半夜,大家看小胖妞这模样,妥妥的失恋了,不过怎么问都不说对方是谁。
  就是一杯酒接着一杯酒喝。
  中间还出了一次洋相,本来台上有人唱歌的,然后两个歌手交接的时候,小胖妞冲到了台上,对着话筒叉着腰大喊:“我要老天送我一个帅哥放到我门口!”
  她朋友把她又拖又拽才从舞台上拽下来。
  看样子明显喝大了,就送她回来,一路上都在说胡话。
  拖拖拽拽的好不容易把这货送到门口,结果就看到这货门口居然真的坐着一个身穿红色衣服的少年,皮肤白皙,五官笔挺英俊,靠在她门口,闭着眼睛,昏暗的灯光下,睫毛长的逆天,我去……这都可以?
  
  ☆、第一百四七章 :你妈来了

  看到莫兴宁;小胖妞还没有酒醒;一把冲过去把莫兴宁抱住;笑呵呵的道:“我的,谁都不能抢!”
  莫兴宁胃疼的起来不来;差点睡过去,突然间觉得自己被一个火箭炮击中一样;胸口疼的要吐血……
  睁开眼就看到小胖妞那笑眯眯的模样;坐在自己身上;莫兴宁真是醉了。
  还有一群小胖妞的朋友;看到小胖妞重重的砸那帅哥身上,看的都疼,尼玛;并不是每一个女孩投怀送抱都是美好;见到这帅哥一副要陈丽压死的模样,大家赶紧手忙脚乱的去拉陈丽……你的男神要被你砸死了。
  喝醉的小胖妞力气神大;跟八爪鱼一样抓着莫兴宁,别人怎么掰都掰不开;这时候的莫兴宁只有一种感觉,这货的确是能把那一大袋东西从华夏拎到米高再拎到自己住处,尼玛他快被小胖妞勒死了。
  冲动是魔鬼,冲动要付出代价。
  终于在大家的帮忙下把小胖妞拉开送进了屋子,小胖妞死活抱着莫兴宁的胳膊,其他人看到两人进屋了,也就默契的离开了,看小胖妞跟莫兴宁的样子,谁欺负谁还不造呢?
  怎么看都比较像小胖妞会霸王硬上弓的模样,都给莫兴宁丢了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没义气的离开了。
  莫兴宁从来没有伺候过别人,此刻一只脏兮兮的胖妞跟八爪鱼一样扒着他,他气的简直都忘记胃疼了。
  主要是她一边抓着他还一边喊:“我的,我的,都不准跟我抢!”
  莫兴宁都想踹死这二货。
  老子是人,不是你的东西。
  但是不知道为何,胖乎乎的胳膊抓着他,热热的,他心里虽然那样想着,却没有那样做,费好大劲把她放到沙发上,他先去给自己倒了点开水,没有,只好先烧了开水……
  屋子很乱,至少在莫兴宁眼里是非常乱,桌子上都有一成灰了。
  小胖妞一个暑假都没有收拾了,走的时候也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满地丢,整个房间都是以粉红色为基调的,她今天回来,还没有整理就先兴冲冲的区找莫兴宁了,然后悲剧的回来,可想而知,不会有心情整理东西。
  烧了开水,想倒水喝,胃疼,可是发现杯子好脏……洗杯子,粉红色的杯子,莫兴宁给自己倒杯热水,喝完,就觉得好多了,想了想,又去厨房找了一盐,想放点盐到开水里,喝点盐水可以解酒,不会那么难受。
  结果好不容易找到调料,发现里面脏的不忍直视,大概只是做过几次饭,然后就丢那里了,莫兴宁把面上的盐全部挖掉,中心的盐挖了一勺倒杯子里,过去给小胖妞喝。
  却见她已经从沙发上滚到了地上……好脏的地板,如果可以,莫兴宁很想把沾着地板灰的小胖妞提出去丢掉。
  可是看着她睡的脸贴着地板,嘴巴吐泡泡的模样,莫兴宁认命的过去扶她,把她扶起来,喂她喝水,喝水倒是很配合,乖乖的喝了,然后脑袋一歪,又想躺地板上去。
  莫兴宁回头看了看沙发,沙发也干净不到哪里去,把她抱上沙发一会估计又要摔下来。
  他起身推开了小胖妞的卧室。
  卧室倒是很干净,一卧室的布娃娃,各种公仔,有点像是到了儿童游乐园一般,床用塑料膜罩着,没有动过,想来是今天才回来的。
  想到那个大大的HelloKitty的袋子,莫兴宁叹了一口气,把床上的罩子拆掉,铺了床,套了被子,全都是粉色的Hellokitty标志的,这小丫头到底有多爱这东西。
  如果让莫兴宁去当酒店员工,他一定是一个很优秀的员工,床被他收拾的很干净,边角都卯进去,被子床单铺的就像是五星级酒店一样。
  好不容易铺好,莫兴宁去客厅把小胖妞抱了进来。
  真是重的跟秤砣一样,看上去个子小小的,没有想到这么实诚,抱着她,莫兴宁居然觉得吃力。
  好在客厅离卧室不远,这会子小胖妞还算合作,没有折腾,应该是睡着了,他把小胖妞抱上了床,其实抱上床之前还犹豫了一下,他有点嫌小胖妞太脏了,就这样放上去,刚刚他可是把床整理的很干净的,好纠结。
  可是看了看怀里的女孩,夏天穿的一件T恤和牛仔短裤,小腿白的跟白种人一样,脚丫子也圆圆的,很好看……不对不是很好看的问题,是很脏的问题,穿这么少,他要是帮她脱了就没有了,莫兴宁忍了忍,还是直接把她抱到床上去了,刚想松开她,可是却发现自己跟被八爪鱼捆住了一样,一双胖乎乎的小手牢牢的抱住自己。
  嘴里还在念叨:“我的,我的,都不准跟我抢。”
  莫兴宁哭笑不得。
  怎么掰都掰不开,只好嘴里应道:“你的,都是你的,没有人跟你抢。”
  这样说了几遍,小胖手才松开,莫兴宁呼了一口气,刚刚被抱着才发现小胖妞看着胖乎乎的没长大的小丫头一样,身材却很有料,皮肤柔嫩无比,触手非常滑腻,像是吸盘一样吸着他,胸部也很有料,紧紧的挨着他的身体,让他呼吸都有些重了。
  好不容易挣脱开,看着她脸上一边还有灰,莫兴宁实在受不了,去卫生间给她找了毛巾想擦个脸……尼玛为毛毛巾也是几个月没有用的样子,莫兴宁几乎是掐着毛巾丢进水槽……当然前提是他先把水槽洗了一遍,终于毛巾也洗了,拧了个热毛巾,想给小胖妞擦脸,一进去就发现,小胖妞已经不知不觉的把自己牛仔短裤给脱了,此刻正趴着,撅着小屁屁,穿着一条粉红色的有Hellokitty图案的白色内裤,莫兴宁抬头望着天花板,很无力的把这丫头掰成正面,趴着睡觉不怕把胸压平吗?
  不过看了看她的胸,要压平好像还是不容易的,帮她把脸擦干净了,莫兴宁急忙忙的出了卧室,要是这会子再被小胖妞抱住,他不知道会如何,满脑子都是那粉红色的小内裤的模样……
  莫兴宁是很克制自己的,他跟马复香恋爱这么久,两人也没有上过床……唯一一次是喝醉酒跟余露稀里糊涂的,他自己都不记得过程。
  可是这种事,只要经历过,就必然会成熟。
  不知道为何,面对优雅的马复香,莫兴宁从来没有生出这种心跳的感觉,因为两人都是一样的人,相处起来甚至有一种太熟悉的老夫老妻的感觉。
  可是面对脸圆乎乎的小胖妞,莫兴宁居然觉得脸红了,心跳还加快了,或许是今晚胃疼疼的难受了,也或许是现在太晚了,折腾到现在都已经两三点了。
  他看了看睡着了的小胖妞,轻轻的关上了卧室门,到了客厅,想离开,可是看着乱乱的客厅,乱乱的厨房,乱乱的卫生间,莫兴宁又迈不动步子。
  一个女孩子的房子怎么能这么乱?
  他找到了围裙,先去厨房把厨具全部都洗了一遍,满满的一池子水都变黑了,直到所有厨具都发出蹭亮的光满,他又用纸巾再擦一遍,才算是罢休,重新把锅碗瓢盆杯子都洗了一遍,蹭亮的摆好,从高到低。
  之前用的旧调料什么的,莫兴宁毫不犹豫的扔了,冰箱也清理了一遍,找到了一个柠檬,切了放进了冰箱去味。
  好不容易把厨房整理了,干脆又去把客厅整理了,沙发的套子都沾着灰,用湿布把灰轻轻擦掉,茶几,电视,都擦了一遍,地毯还好有吸尘器,全部处理了一遍,好在东西不多,房子也比自己住的小一点,现在的沙发才像是能坐能躺的。
  做完这些莫兴宁觉得自己已经脏的全身长毛了,他去了一趟卫生间,忍不住又把卫生间清洁了一遍,洗发水沐浴露全都是粉红色瓶子,浴缸也是粉色的,把卫生间清理完,莫兴宁觉得累死了。
  洗了把脸,洗了手,回到了客厅,看着焕然一新的客厅厨房,还是很有成就感的,不过真的好累,莫兴宁现在沙发上靠一靠,结果居然就这样靠着沙发睡着了。
  搞一夜卫生绝壁比搞一夜女人辛苦……而且还是加班加到十点多,只吃了一点点心的少年……他沉沉的睡着了。
  小胖妞醒来,头有点疼,依稀记起来自己昨天干啥了,去喝酒了,要是被老妈知道肯定要骂死自己,自己从来没有喝过那么多酒。
  看了看自己躺着的床,想到那群损友还挺体贴的,居然把自己的床都给铺好,没有直接把自己丢在塑料罩子上面。
  她穿着小内裤去卫生间洗脸刷牙,凉凉的牙膏刷完就清醒了许多,抬头看了一下,难怪觉得不对劲,自己的沐浴露洗发水什么的什么时候摆的那么整齐了,而且浴缸居然都清洗过了,水槽也好干净,一点灰都没有,难道家里来了个田螺姑娘?
  洗漱完,小胖妞去厨房,想烧点水喝,结果刚刚出去就发现,尼玛,太干净了,这是她的家吗?所有电器玻璃类的都会反光,蹭亮无比,东西也摆的异常整齐,发生什么事了?
  陈丽惊讶坏了,然后她看到了沙发上的人,居然是莫兴宁……此刻莫兴宁似乎被自己吵醒,睁开了眼睛,陈丽尖叫了一声,跑回了卧室,尼玛,她没穿裤子……
  完蛋了,完蛋了,似乎想起来昨晚发生了什么事,莫兴宁坐在自己门口?她还以为是做梦……
  小胖妞火速找衣服穿,可是穿好又脱了,这个不行,要换一套,男神在门口,她在里面使劲脱衣服穿衣服,想想也是醉了。
  这时候卧室门口有敲门声,小胖妞急忙忙的喊道:“等等,我马上就来。”
  莫兴宁怎么敲门小胖妞都不开,他看着客厅里坐着的女人,那看自己的眼神,真是醉了……
  “陈丽,你麻麻来了。”
  
  ☆、第一百四八章 :借钱

  唐怡在电话里跟姜蓉吵一架,越想越不是滋味,她就一个宝贝女儿;如今居然说喜欢上一个男的,她都不知道那男的是谁。
  有一种惴惴不安的感觉;好像下一秒女儿就被人抢了。
  生女儿就这点不好,儿子早恋关荣,女儿早恋就担心被欺负。
  而且唐怡还不好跟老公说,她老公陈扶是个很严谨的人,生活接近刻板,当初女儿留学都是闹腾了好久才答应,如果现在知道女儿在外头有喜欢的人了,非得把女儿直接带回来不可。
  可是放任女儿的事情不管,唐怡也担心。
  索性跟老公说女儿东西忘记带了;她给送去;顺便看看她。
  当然这个借口一说,就被老公识破了。
  不知道为毛结婚后唐怡还有点怕老公;别人都说她老公多好多顾家,从来没有乱七八糟的事情,可是唐怡却打心底的害怕老公。
  在老公严肃的表情下,唐怡交代了最近的事情。
  “糊涂,祝家日薄西山,而且我当初上位靠的是杨老提携,如今你让女儿嫁给祝英保的儿子,这不是打杨家的脸,是打我自己的脸,政治里最怕这种脚踏两船的,最终结局只有一个,落水而亡,以后你不要再自作主张。”陈扶面色严峻,恨不得给老婆一巴掌。
  当然打脸出去不好看,他不会这么冲动,不过说完话就去书房睡了,压根不回来。
  唐怡很糊涂,老爷子不是和祝老爷子关系不错?她一直以为自家和祝家是很好的,如今在丈夫的口中,自家居然是杨家派系的,她简直是糊涂了。
  可是丈夫已经甩脸色了,唐怡不敢多问,两人在外人面前看起来恩爱,实际上刚刚结婚不久,她怀孕之后就分床睡了,后来孩子生下来,一年之后才同床,但是却各盖各的被子睡。
  唐怡觉得很难过,可是这种事情,根本不能对外人说,甚至连女儿都不知道,在女儿眼里父母都是很恩爱的,她也不希望女儿单纯的生活受到伤害。
  丈夫就像是一个穿着厚厚盔甲的男人,唐怡根本靠近不了,无论是身体还是内心世界。
  唐怡长相比较普通……和姜蓉那样骄傲的性子成为闺蜜……必然是长相不太好,能衬托姜蓉……真相其实一点都不美好。
  丈夫陈扶倒是模样英俊,就是个子不高,还不到一米七。
  两人的女儿陈丽长的娇小可爱,像父亲多一些,容貌周正,不过有点太娇惯,吃太多了,长的胖嘟嘟的,唐怡总觉得是婴儿肥,她内心世界很寂寞,特别宠爱女儿。
  女儿出国留学,丈夫就经常去书房睡了,唐怡不知道是该感激丈夫愿意陪她伪装,还是该痛恨他的伪装。
  因为自己的婚姻生活不幸福,所以唐怡特别希望女儿要幸福。她跟姜蓉是朋友,祝行也算是看着长大的,很乖的一个孩子,待人接物都很好,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毛病,看姜蓉每天晒幸福,老公对她多好多好的,唐怡虽然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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