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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脚踏实地[金榜]-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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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都是以前的秦心不喜欢哥哥的原因。

    “没事,我吃的很多,身体好的很。你不是说有事要问我吗?”秦华觉得妹妹怪怪的。

    “哥,今天有人来找妈妈,让她同意让我去当明星,妈妈发火,把那人给打了,我的额头是妈妈不小心打的,妈妈当时看到我头上流血,忽然就露出很惊恐的表情,一直喊着,阿天你的头怎么碎了。”秦心说到这里抬头看到哥哥,只见他脸色迅速的变白,一点血色都没有。

    “哥,我想问问爸爸怎么死的?”秦心觉得这句话问哥哥也很残忍,哥哥只比自己大一岁,可是她还是问出来了。

    秦心双眼含泪的看着哥哥。

    就见哥哥愣愣的看着远方,盐城黑的快,太阳到了这里像是掉下山一般,晚霞也只有一瞬间,很快就消失,人类的灯已经预备好早早的亮了。

    远方那处有盐城最高的楼,灯亮的最早,四面都是玻璃,华美的像是展览品,那是一座正四方的楼,中间是中空,楼顶四个角有四个尖塔,夜幕降临,那楼跟整个城市的灯塔一般,闪烁着华丽的光芒,看到那楼,你就大概知道自己的位置,那是莫今通莫老爷子最得意的作品。

    那么闪烁的楼,虽然远远就能看到,可是只是衬托着这化工厂更加破败,秦心看到哥哥落泪了,因为那灯光的反光,泪水闪烁的滴了下来。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秦华声音冷静,却比妹妹声音更加沙哑,像是低吼出来一般。

    “十二岁那年,有一次我跟别人打架,磕破了头回家,妈妈突然就跟疯了一样,抱着我的脑袋哭着喊着,说爸爸的脑袋碎了,眼珠找不着了,我吓坏了,妹妹,我很害怕,我那时候才十二岁,什么都不懂。”哥哥双手抱着脑袋靠在自己腿上,他后背的脊骨凸出的更明显了,整个人浑身都在颤抖。

    秦心的手落在哥哥的后背上,轻轻的拍着,摸到那凸出的脊骨,只觉得自己的手也再颤抖。

    兄妹俩坐在破旧的厂房围墙上,秦华继续说,他说他看到一枚奇怪的戒指,说妈妈的情绪反常,像是聊家常一样,把这个沉重的话题打开了。

    秋风有些凉,坐的高了,风也大了,吹着兄妹俩的衣服哗哗的响,整个天都黑了下来的时候,老旧的化工厂终于也舍得开路灯了,稀稀拉拉的路灯,勉强能照亮一点。

    黑暗中,这对兄妹肩膀靠着肩膀的相互依靠着,他们面前是一座巨大的高耸的烟囱,对比之下,他们如同蚂蚁一般渺小。

第三十三章 :脚踏实地

    天气预报说今天阴有小雨。

    秦心还是准备去跑步;又是天没亮就醒了。

    没有噩梦,许是太累了,累的梦都没有做就醒了。

    昨天回学校,她跟往常一样;还去教室晚自习,晚自习的时候没有看到余露,听说又去医务室了。

    陈玉去了图书馆,秦心一个人坐位置上;她不知道做什么作业;也没有心思做;翻开语文课本,秦心拿着本子,对照着抄写。

    她没有写的很快,也没有乱,一个字一个字的写,虽然她的字没有很好看,更谈不上什么风骨,她写的很认真,听不到周围的脚步声,也听不懂周围是说话声,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她自己。

    一笔一划把一个字写完,开始写另外一个字,她的手腕的力量控制的很好,每个字写的时间都差不多,很快,一页的字就满了,又翻开了第二页。

    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室的人都走光了。

    整个教室就剩下秦心一个人。

    沈从文的《边城》也到了尾声,她像是古人抄佛经静心一般,想让自己静下来。都说字如其人,秦心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的人,她的字规规矩矩,她也不喜好连笔,一笔一划都是分开的,不会顺手就连上去。只是有个毛病,《边城》的“城”字到秦心的笔下,那倒数第三笔斜勾总是直接被写成了一捺,那勾就消失了。

    秦心记得妈妈说过,她小时候,村里来了个算命的,大家都说灵,妈妈也去给秦心算了一命。

    算命的说秦心的命太轻,终身行乞孤苦之命。

    短命非业谓大空,平生灾难事重重,凶祸频临陷逆境,终世困苦事不成。

    女儿容貌那么出挑,好看的不像是村里的小孩,算命的这么说,柳爱平是完全不相信的,可是这种话听了还是又惊又怕,后来有一家小孩发烧,这人给了一张符让烧符水给小孩吃,结果小孩发烧加痢疾,当天就送医院了。这算命的当天也就跑的不了了之了。大家又说这算命的是骗子。秦心知道这事,也是被当作笑话说的。

    可是回想上一世,竟是一语成谶。

    她不是个好命的人,一生郁郁不甘,亲人早逝,无依无靠,最终自己也短命而亡。

    继续抄写:

    “天保佑你,死了的到西方去,活下的永保平安……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一九三三年冬至一九三四年春完成。”

    最后一个“成”字,秦心又忘了那一个勾,落笔,也落泪。

    那个冬天,沈从文写了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想必一整个冬天,许都不太快活。

    上辈子于秦心来说,也是一个悲伤的不能自已的故事,重新来过,她以为只要褪去浮华外衣,脚踏实地就能改变过去,就像书中的翠翠,如果她重新来过,是不是哥哥不会死,弟弟也不会外出,再也没回来,爷爷也不用早早的躺土里。

    可是看书的人都知道不是的,那不是她的错,那是那个年代的错,她无法改变那个年代。书里总是透着一股命运已定的气息,注定是个悲剧。

    秦心能改变吗?

    天阴的厉害,跑步也让人跑的压抑,可是听着自己喘气,秦心觉得比躺着好,至少感觉到活着的生动气息。

    祝军也按时来了。

    他本来就是在部队长大的,习惯了晨跑。

    他从小就没有什么烦恼,有一点小烦恼也在跑步中跟着汗水挥洒出去了。

    “早上好。”祝军看到秦心,觉得阴天一点都没有关系,她就是太阳一般,靠近她就觉得阳光明媚。

    “早。”秦心看到祝军一脸笑容,很是羡慕,也很是喜欢,能看到这样干净阳光的笑容,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秦心没有什么朋友,上辈子把余露当作最好的朋友,让她对朋友这两字很是紧张。

    现在虽然跟陈玉同桌,关系也好了不少,可是陈玉跟自己哥哥很像,平时都不太说话,她会做一些事让你感动,可是她总是不善于表达,比你还闷。

    而有些话,是不愿意对家人说的。

    秦心和祝军跑了一圈,秦心提议到舞池边坐坐。

    祝军很开心的答应了。

    小叔昨天给他打电话,得知他还停留在每天一幸福晨跑的阶段,就觉得这侄子没救了,孤独终生的节奏,尼玛晨跑能跑出女朋友?晨跑能跑步小朋友?

    被二哥欺负的祝英熊很想在他儿子身上报复回来,各种蛊惑,奈何,二哥那面憨心奸的家伙生出的儿子却是真的憨,一点欺负的成就感都没有,跟他说话说到后头,倒是祝英熊自己一肚子气,恨不得立马到盐城帮这侄子泡妞。

    祝军挂了电话,觉得老爸真是智慧,他说跟小叔打电话只要说话慢吞吞的,小叔就会急的自己在那跳脚。逗小叔果然很好玩。

    祝军是真觉得现在每天晨跑很开心,小叔说那就是喜欢上那女孩了,既然喜欢了就要去追,不然哪天被别人追走了,就后悔莫及了。

    可是祝军真的没经验,不管小叔说多少方法,可是祝军都觉得不适合,他觉得他看到的秦心,跟小叔口中的女孩子不一样,小叔说秦心刚刚被退婚,正好是空虚的时候,这时候追求她是最有效果的,可是祝军不愿意这样。

    喜欢一个女孩,他愿意慢慢和她一块成长,小叔说恋爱要多谈几次,就会有经验,而祝军接受的教育却是,要么不要,要的话要最好的,一次搞定,绝不返工。

    一个目标都攻克不了,何必再找其他目标,如果这个目标已经攻克下了,那又何必再要其他目标。

    祝军的想法非常朴实,他愿意慢慢了解秦心,慢慢走入她的生活,也让她慢慢了解自己,走进自己的生活。

    此刻祝军自以为自己的想法是很正确的,当然后来他就为自己的想法有些后悔,有时候真的内心把持不住。

    比如此刻,祝军和秦心并排坐在舞池边,看着面前的泰西湖。

    天有些凉,秦心穿了运动长袖,中间拉链那种,因为跑的有些热,拉链就往下拉了点,祝军个子高,一侧脸一低头,就不小心瞄到了秦心运动服里面的粉红色的小内衣,瞬间脸色的刷的变红了,不过他的皮肤是小麦色的,没太看出来。

    更糟糕的是,祝军觉得自己的血液似乎从眼睛开始向下传导,一路飞奔,蠢蠢欲动,还好他穿的很宽松的运动服,坐着的姿势是能遮挡的,他面红耳赤,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说好的慢慢来的,怎么会这样,这一刻祝军甚至想自己会不会是那种传说中的色情狂魔,只是看一下女孩的小内衣,连上面的草莓图案都没有看清楚,身体居然有这样奇怪的反应,他是那种一紧张,面容更加肃穆威严的人。

    所以秦心没有觉察到祝军的奇怪之处,就觉得他此刻严肃的很。

    秦心的心情很肃穆,正好适合谈话。

    “祝军,你有没有遇到过很难对付的对手?”

    “有。”祝军毫不犹豫的点头。

    “你那怎么办?”秦心昨天听哥哥的话说完,实在太震惊了,前世一幕幕不合理的事情,似乎都找到了缘由。她以为是自己太作,才导致了所有的悲剧,可是突然间才发现,自己也只是落在局中。

    哥哥那颤抖凸出的脊背,让秦心不忍心碰触,哥哥送秦心到校门口,反复交代她要好好读书,注意身体,秦心忽然明白,为何高考都没有考上的哥哥居然考了会计资格证,进的公司也是莫家的公司,最后在路上又死于车祸。

    看着哥哥对自己露出安抚的笑容,秦心却看到那被哥哥的鲜血再次染红的结婚喜帖,喜帖上有哥哥和未来嫂子的大头照,哥哥那被鲜血弥漫的照片如同年轻的父亲一般,如同年轻的爷爷一般,都是面带笑容。

    哥哥的手心不温暖,她的手也不温暖,两个人握在一起,也不会觉得有多温暖,可是当松开手,跟哥哥挥手告别,看着哥哥的背影渐渐消失,还是觉得手更凉了。

    “第一,爱上他,要是没有办法爱上他,那就多爱自己,永远不要让他控制你的心情。第二,永远不要对他心存报复,那样对自己的伤害远大于对他的伤害。第三。忘记他,忘不了他,就让自己拥有比他更强大的力量,他就无足轻重了。”祝军如同秦心当初对余露说话一样,依次伸出了三根指头,一脸坚定。

    把秦心说的愣住了,她也只是随口问的,她甚至不指望祝军给她答案,与其说是问祝军,不如说是问她自己,可是祝军却给了这样一个让秦心震惊的答案。

    秦心甚至怎么回宿舍都没有注意。

    上完一天的课,秦心下了一个决定,她给楚侯生打了个电话。

    楚侯生鞋子都没有穿好,就急忙忙的从顾明夕的公寓里赶来泰西了,好在那是顾家专门给顾明夕在学校附近买的,不远。

    声乐楼是顾明夕的主场,顾明夕自从知道那两首曲子是秦心弹的,就很想让她过来钢琴室。

    顾明夕很有音乐天赋,但是他觉得自己并不擅长演奏,他更擅长编曲,倾听。

    祝军说,要爱上他,如果不爱,也要爱自己,不要让他左右你的心情。而上辈子,秦心很爱很爱莫兴宁,为了他自甘堕落,他的一举一动,左右着秦心的所有情绪。

    这辈子她不会再爱。原也没有想心存报复的,可是真相那么残忍,残忍的你不愿意去明白,可是能放下吗?像妈妈那样就真的是放下了吗?

    可以忘却吗?她忘不了,如果没有前世的经历,她或许就算知道了,也是稀里糊涂的活下去,可是经历了那么多悲惨,午夜梦回都是噩梦,怎么会轻易忘却。

    所有的都做不到,只有一点,要让自己足够强大,强大到已经不需要去在乎对方,强大到让对方仰望,害怕,这条路最难,可是死亡都不害怕,活着还有什么难。

    娱乐圈是悬崖峭壁,是不能回头的路,可是也的确是捷径,只要你脚踏实地,一直向上走,就能走到顶峰。

    “我答应你。”秦心站在钢琴室的窗前,缓缓的开口道,天气预报似乎不准,窗外,阴霾的天空居然透出了一缕阳光。

第三十四章 :邀请

    莫兴宁这段时间过的非常愉快;出国留学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视野开阔了许多;不再仅仅就陷于莫家中;盐城中,他面前有一个崭新的世界。

    连带着心中对秦心的厌恶都淡忘了一些;见的世面多了;就觉得自己以前的纠结有些可笑,像秦心那样的女人;自己费了太多的心思;已经有些魔症,还好自己出国了。

    他对秦心的身份耿耿于怀;其实并不是他天生嫌贫爱富之类的,他接受的教育是很好的;就算看不起别人也不会摆到明面上,而是源于他的母亲,从他懂事起就知道母亲是个条件很一般的人,母亲的娘家非常远,并且很少来往,母亲的母亲很早就病逝了,母亲的父亲再婚,关系并不好。

    姑姑怀云很瞧不起母亲,总说她是狐狸精,勾引了大哥,后来也不知道谁宣扬的,这种说法越来越多,说母亲叫床都叫的格外大声。这些话听在莫兴宁的耳里是非常愤怒的。

    他只能安慰自己,就算别人瞧不起也没有什么,只要父亲爱母亲就好,母亲比谁都端庄,绝对不是那种人。而事实上也是如此,莫怀义夫妇真的在外头算是模范夫妻了,感情非常好,莫怀义从来不在外头摘花惹草,莫兴宁很为爸爸骄傲。

    直到有一次,莫兴宁意外的撞见了母亲后背的伤,横竖交替,密密麻麻,狰狞的如同被鬼俯身一般。

    莫兴宁吓坏了。

    他那时候还小,不敢对任何人说这事,从那时候起他就表现的爱粘爷爷,不喜欢跟着父母,他是个聪明的人,那么小就知道趋利避害,后来,他母亲死了。秦心的父亲也死了。

    莫兴宁以为心中的秘密就永远埋藏起来了,他还是优秀的莫家少爷,爷爷喜欢的莫兴宁,却不想爷爷居然脑抽的给自己和秦心定下婚约。

    秦心的出现,像是时时刻刻的提醒他,有一个秘密,有一天会被人发现,他受不了这种感觉。

    他把那种愤怒渐渐的转移到了秦心身上,看着她出丑被人厌弃,最终名正言顺的抛开她。他在布局,跟着爷爷身边待久了,不自觉的就学了很多莫今通的习惯,哪怕出国了,他还留了一手,他觉得这是他的仁慈,他没有再出手,只是看你自己的造化。

    看的多,见的远,也就不在乎那样的小人物了。在新的世界,挥斥方遒,谈论江山,觉得自己能做的事情太多,太多。

    心中有丘壑,甚至觉得华尔街都不算什么,未来那里必有自己一席之地。

    老爷子和莫兴宁打了几次电话,对莫兴宁这种状态很满意,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眼着四方,有目标有胆气。

    刚刚写了一篇论文,莫兴宁揉了揉眉头,舒展了一下身体,看到自己有新邮件,居然是堂弟莫兴远的。

    是一个视频,莫兴宁漫不经心的打开,他并不是很在乎这个堂弟,虽然比自己小一岁,又因为是小叔的孩子,爷爷也似乎格外宠爱一些,可是正因为这份宠爱,使得他到现在还是天天逃课,一半的课程都不及格,整天就记得玩,在老爷子面前也放肆的很。

    他只是想休息一下,找个东西看看消遣,所以还一边拿着手机,视频有点吵杂,突然,低沉的粤语声响起,周围都是英文的环境,异国他乡,突然听到地道的粤语还是很亲切的,他觉得自己心动也是因为声音亲切。

    可是当他抬头看视频的时候,就愣住了。

    莫兴宁一直都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他对自己要求很高,自然他对自己未来的另一半要求更高。

    处女座的莫兴宁,有一种偏执狂一般的性格,洁癖,掌控,多疑。

    上一次在医院看到脸色苍白的秦心,莫兴宁的心有那么一刹那的柔软心动,可是他也是那一次惹爷爷生气,所以他把那种感觉压下了,变成了更加厌恶。

    可是眼下,舞台上那个疯狂美丽如妖的女孩,居然是秦心,一眼就能看到你心底,她的声音那样沙哑,一句一句的像是在用声音触摸自己的身体,非常的自律的莫兴宁只觉得看到这个画面就激动起来,桌面上写好的论文居然被他无意识的揉成团,等视频结束,那论文已经烂的不能再烂,连草稿都没有。

    莫兴宁有些惊慌,他不喜欢这种不受控制的情绪,而且堂弟发这个给自己是什么意思?嘲讽吗?

    莫兴宁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让自己冷静下来,毫不犹豫的把那视频删除,给余露打了个电话,让她不要再联系经纪人给秦心,因为看到那视频,莫兴宁居然震撼了,他不愿意再看到这样的画面。

    余露接到莫兴宁的电话的时候,正在和许铭郝也就是许医生约会,算是约会吧,就在医务室后门,也是泰西湖边,有一个操场,但是因为医务室的缘故,这里比较少人来,很是安静。

    许铭郝说想散散步,余露就一起跟来了,两人一起走在树下,秋天了,脱下白大褂的许铭郝,却更显风度翩翩,从头到脚穿的都非常考究,让余露不由自主的想起莫学长,可是许铭郝的脾气比莫学长好多了,他的笑是温暖的,莫学长也会微笑,却总觉得没有温度,以前没有对比觉察不出来,现在一对比就很明显。

    余露再聪明也只是一个17岁的少女,比同龄人成熟一些,功利一些,但是对爱情还是有幻想的。

    两人一起漫步,就在那手不知不觉牵上的时候,余露的手机响了,那吓一跳,拿出来看到莫兴宁的名字,有些歉意的看了一眼许铭郝,走到一边接电话。

    莫兴宁声音很冰冷,没有多说,像是下了命令一般,出国的莫兴宁视野更开阔了,更不耐烦应付余露这样的人。

    余露挂了电话,脸色很不好,莫兴宁是学校唯一一个知道她身份的人,她爸爸不是儒商,没有什么文化产业,就只是摆了个书摊,卖盗版书的。

    “怎么了?”许铭郝走到余露跟前,见她脸色一下子苍白了,毫不犹豫的伸出手,握住了她的软软的手,开口道。

    余露看着许铭郝,不知道为何,此刻她觉得好感动,又好难过,如果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份,还会这样对自己吗?

    这段时间让余露过的很纠结,甜蜜又忧伤。

    秦心却更加忙碌了,她答应了楚侯生接那个角色,不过害怕妈妈担心,希望能在就近拍摄,不耽误上学。

    秦心也没底,楚侯生后来是非常红,在整个圈子当中地位都是非常高,可是并不代表着他的这部电影能红,秦心甚至不记得他曾经有拍过这部电影。

    可是眼下这是她最好的机会。

    她不敢奢望会一步升天,甚至连成功都不敢想,但是机会在眼前的时候一定要牢牢抓住,她上辈子向来是没有什么运气的,眼看到手的角色最后会变成别人的,同样被介绍给姓金的投资人,多多成为了少女天后,自己什么都没有,落得个声名狼藉。同样被青神看上,自己成为背后毁谤人的小人,对方却能红成一姐。

    好运从来都不在自己这边,秦心只能付出比别人更多更多的努力。

    电影开拍还要筹备一段时间,秦心也在准备。她每天的作息非常稳定,早上起来晨跑,上课完就去图书馆,从图书馆回来去声乐楼,重新把钢琴拾起,顾明夕有时候也会过来听她弹奏,开始秦心还有些压力,毕竟他是蝴蝶兰,不过后来就慢慢习惯了。既然决定走这条路,就不能有任何借口懈怠,周末回家一天陪妈妈,一起帮忙卖板栗。

    只是没有想到之前跟红毛他们打架居然打出缘分出来,他们老在附近混,有时候看到卖板栗很忙的时候还会去帮忙,也不要钱,就拿两袋板栗走。

    秦心太忙了,忙的余露都没有办法找茬,秦心更顾不上找她麻烦,却不想,今天余露给她带来了一张邀请函,莫兴婧的生日晚宴,邀请秦心参加。

    莫家第三代就这一个女孩子,即使就是一个生日宴,每年都是正正经经的举办的,邀请不少人参加,秦心还是第一次收到这样正经的邀请函,以前她虽然是莫兴宁名义上的未婚妻,莫兴婧却是非常看不起她的,秦心有去莫家就会被她捉弄,更别说正经邀请她参加生日宴了。

    郁金香色的邀请函非常有质感,邀请函附带着还有一个小黑盒,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朵蓝色的永生玫瑰,精致美丽的让人炫目。

    可惜永生花再美,已经是尸体。

第三十五章 :第一次约会

    “听说你邀请了她。”莫兴远头上戴着银灰色的头盔;浅棕色的眼珠在面罩后面,显得色彩十分诡异。

    莫兴婧从镜子里看到莫兴远;眉头就皱了起来;“我的事情你少管!”

    “我只是很期待啊。以前她那德性捉弄了也不好玩;现在肯定更有趣;不如来让我凑个热闹。”莫兴远依靠在门口,把玩着手中的车钥匙。

    “谁说我要捉弄她了;我可是很真诚的邀请她来的。”莫兴婧站了起来;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黑色丝带的项链紧紧的扣在脖子上;丝带中间有一个古铜色的小十字架;身上穿的黑色的露肩小礼服搭配黑白竖条纹的蓬蓬短裙,鞋子依旧是她喜爱的小香。

    长发;齐刘海,眼线微微勾起,睫毛很长,镜子中的女孩甜美中有一点点的微性感,她很喜欢自己这副打扮。

    可是却被莫兴远那噗嗤的笑声给打断了。

    “论长相,她素颜就甩你一条街,你再费尽的打扮也不如她。”

    “莫兴远你找死。”莫兴婧随手拿起面前的香水就朝莫兴远砸过去。

    莫兴远早就躲开了,只是那泪滴一般漂亮的迪奥香水瓶,碎成了块,浓香满室。

    秦心在练琴,顾明夕听的很专注,等琴声结束了,才开口道:“今天有点不专心,有一个音不对。”

    顾明夕喜欢穿黑色,在幽静的琴房,有时候猛一抬头看到他,会如同看到死神一般,仿若他身后也有一对黑色的隐形翅膀。

    秦心走到了窗前,拉开了一扇窗帘,顿时洒进了半室阳光。

    “学长为什么不喜欢阳光。”秦心注意到在阳光洒进来的时候他下意识的朝另外一边避开了。

    “可能大概是我在昏暗的光线下比较帅吧。”顾明夕被秦心一问,想了想,一本正经的答道。

    秦心也只是随口一问,说出口的时候才觉得这样问或许不太好,牵扯出一些陈年旧事,往日伤害之类的,因为顾家据说所有人都出国了,顾明夕父母哥哥都在国外,国内就只有他一个人,很奇怪。

    却没有想到顾明夕会说出这样的答案,他是很认真的思考,很认真的回答,这就是顾明夕,永远不会让你觉得尴尬,待在他身边总能很愉快。想象不到这样一个人,今后为什么会自杀,原本只是海报上传说中的人物,知道那种结局也最多感叹一句,可是真正相处才发现,他真的是很美好的一个人,他身上有很多优点,很值得学习。

    待人接物,行为举止,说话,都像是艺术一般完美,秦心觉得每天跟顾明夕相处,不自觉的都能被熏陶到,她很珍稀这样的机会,因为现在的她才17岁,可以学习的很多,有些知识能从书本上学到,而有些知识是学不到的,有这样一个似朋友似老师的人物,她很幸运。

    “学长你想考什么大学?”秦心侧着身,看着顾明夕,阳光照在她的侧脸上,没有余露那种圣洁的感觉,却是很妖孽一般,她的眼睛很特别,摄人心魂。

    “我应该会上京都电影学院。”顾明夕在没有阳光照到的角落,注视着秦心,面带微笑。

    这个学校正是秦心上辈子花钱进修的地方,回忆并不美好,跟学校真正的学生比起来,她是个外来者,是个失败者。

    秦心笑了笑,没有再想曾经的事情,她今天有点走神,一方面是因为晚上就是莫兴婧的生日宴,自莫兴宁出国,秦心就再也没有去莫家。

    在莫家老宅,老爷子还给她留了一个卧室,秦心那时候很是欢喜,哪怕那卧室跟下人房很近,她只要想到自己和莫兴宁住在一个屋檐下就觉得高兴。

    她不知道给自己邀请函是莫兴婧的自作主张,还是老爷子的意思。

    在盐城,莫家无处不在,妈妈卖板栗,老爷子必定是知道的,却没有什么动静。

    父亲的死有蹊跷,莫家人脱不开关系,而莫老爷子的态度很是奇怪,别人对莫今通的评价是手段阴狠,为人义气。

    这义气两字的评价最大的体现在莫今通对战友秦宇一家的态度上,他和秦宇关系很好,总把秦宇当年在战场救他一命的话挂嘴边,后来秦宇死了,莫家发迹了,莫今通并没有忘记战友,对他的后人也很照顾,再后来秦宇的儿子秦天居然出车祸也死了,莫老爷子还是念旧情,虽然当时风言风语说是秦天和莫老爷子的大儿媳妇有染一起出车祸,可是被莫老爷子强力压下谣言,对外称秦宇为救他家人而死,并给秦宇的女儿和自己的大孙子定下婚约。

    做人能仗义到这种地步的实在不多。

    自从哥哥口中知道那似是而非的真相后,秦心真的很想看一看莫老爷子,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可是,秦心并不准备去,她还太弱小,对这个生日晚宴明知道不怀好意,何必还要傻呼呼的去体验,况且邀请函是余露给的,莫兴婧自己没有说过,所以接到余露递过来的邀请函的时候,秦心就压根没有打算去。

    让她更心神不宁的是今天早上晨跑的时候祝军约她晚上一块吃饭。

    是那种正经的约她,而不是两人跑完步顺路一块去吃早饭。

    每天早上天刚刚蒙蒙亮,秦心就起床跑步,没有特别重大的事情都不会中断,而祝军也是如此。有个男人每天愿意陪你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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