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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是只汪-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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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嘀”一声上了锁。
从停车场出去右拐,几步就到b栋了,温时看他似乎还要送她上楼的样子,实在不好意思这么麻烦人家,追上他说:“这个我自己拿吧,送到这里可以了,你也早点回去休……”
“顺路。”他的步伐很大,说话间已经走到电梯处了,先进电梯按着开门键等她,她没辙了,只好也跟着走进去。
电梯门徐徐关闭,温时按下“23”键,回头不见他有要按层数的意思,心想他那句“顺路”应该只是为了应付她的推辞而已,并不是说和她住同一栋楼吧。
所以……这个男人真的很有风度啊。
楼层不算太高,很快就到了,温时先出的电梯,沈煜凡跟在她后面走,一直把人送到家门前才还了手里的画具包。
“谢谢你送我回来。”温时仰头朝他笑了笑,隔着薄薄的镜片看他,看着那张因疲倦而恢复了面无表情的俊脸,轻声道,“早点回去休息吧,辛苦了。”
“好。”
男人低低应了一声,垂下双眸,拉着行李箱转身走向电梯……不,不对,他怎么停在了她隔壁的2302房???
温时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沈煜凡站在与她的2303相隔不到5米的2302门前,从西装裤袋里掏出钥匙,开门进屋,突然有种被天上掉下的大馅饼砸中的感觉……
好开心!!!
不睡了,通宵赶稿吧!!!
☆、第4章 金毛
【四】
说是通宵赶稿,其实到家都凌晨3点多了,温时把行李先扔一边去,给戚昕然打电话报了平安,然后收拾好画具,洗个澡,再坐下来打开手绘屏时,右下角显示的时间已经是05:39了。
毫无睡意。
她属于那种过了某个点就睡不着的人,即便之前再困也是如此,拉开窗帘看了眼外面蒙蒙亮的天,索性拿起笔开始动工。
大致的构图在回来的路上就想好了,下笔异常顺畅,三小时不到就把线稿勾出来了,接下来稍微清理一下草稿的笔痕,上色,再修一修细节部分,基本就可以交给编辑过目了。
温时放下笔,摸了摸有些饿的肚子,便起身出去找点儿吃的垫垫胃。
一开冰箱,她望着里面呆立片刻,反手把冰箱门给拍了回去——
早已鼓成气包的袋装牛奶、半盘不知哪天吃剩下的煎饺和……一盒咖喱块,除此之外什么吃的都没有了。
温时不死心,又去橱柜那儿一阵翻找,把藏在深处的两袋方便面给翻出来了,至于为什么要藏……因为每次她妈过来,都会说这些是垃圾食品,就把她的方便面全丢进垃圾桶……这两袋估计是上回妈妈来之前收起来的……咦,包装袋怎么开了个口?
她心下一凉,颤巍巍探头往里看了,果然有只肥硕的大蟑螂趴在底部优哉游哉地啃泡面,顿时一阵恶心,赶紧把开口折起来,丢地上用力踩了一脚:“……”
……应该死了吧?
温时咽了咽口水,没胆子看,随手扯了个垃圾袋过来,拈着包装袋的一角就丢进去了,视线落在另一袋完好的方便面上,撇撇嘴角,也给丢进了垃圾袋里,顺手把冰箱的过期食品也一并扔了,打好结放到门外垃圾箱,走回来时抖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进门前看了眼2302的门……紧紧关着。
嗯,现在才9点不到,那个人应该还在睡觉吧?
脑海中又浮现出他唇角微勾的俊脸,温时微微抿唇,收回视线,关门的动作却下意识轻了许多,仿佛怕吵到他一样。
然而,在短短三秒后,这份小心思就成了无用功。
“汪汪汪!汪汪汪!”
一阵欢快的狗吠忽而从外面传来,像是电梯门一开便冲了过来,把可怜的门板震得沉沉响动,那股子兴奋劲儿隔着门都能感受得一清二楚,简直比敲门管用百倍。
温时猜到是谁了,急忙返回去开门,才开了道门缝就钻进来一抹金黄色的影儿,猛地往她身上扑——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瞧它兴奋的……”蒋兰英跟在后面进了屋,把门关起来,边换鞋边嫌弃道,“别家养的金毛多温顺多乖巧,咱们养的金毛跟只二哈似的,带出去都嫌丢人。”
金毛的耳朵可灵了,即便听不懂人话,也知道这语气是什么意思,从心心念念的前主人身上下来就转头对着蒋兰英叫了两声,以示不满,温时看得哭笑不得,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去厨房给大驾光临的太后娘娘倒茶。
“妈,喝茶。”温时扫了眼搭满衣服的布艺沙发,心虚地摸摸鼻子,“怎么这么突……早过来了?”
金毛乖乖蹲坐在她脚边,尾巴摇得特别欢。
“九点多还早?看你还是刚起床吧,真羡慕,我六点不到就被你弟弟吵醒了。”蒋兰英斜睨着自家女儿,边喝水边道,“给你拿了早餐来,一会儿趁热吃啊。”
“咦?”温时一听说有吃的,立马来精神了,把茶几上的环保袋拉过来一看,还是自己喜欢吃的煎饺,笑着就往母亲身上靠过去,“妈对我真好,嘻嘻。”
“都是你爸做的,要谢就谢他去,我当个跑腿的而已。”蒋兰英捏了捏她鼻子,又问了问她这半个月在外旅游的见闻,才慢悠悠扯到正题上,“咱们的小金毛可能要暂时放你这儿养了。”
“嗯?怎么了?”
“这几天竣竣有点儿过敏,身上长了些小红点,医生说最好不要接触猫狗一类的宠物,它又特别喜欢追着竣竣玩儿……”
竣竣是她弟弟的小名,大名温竣,现在才三岁多,刚上幼儿园的年纪。这孩子当初来得十分意外,温父担心妻子身体受不住,本想不要的,是蒋兰英冒着39岁的高龄风险坚持生了下来。因为她的工作时间比较自由,平时基本是亲自带孩子,很少让保姆帮忙照顾的。
“好呀,没问题。”温时摸着金毛的脑袋,爽快地答应下来。
之前竣竣刚出生的时候,温家父母就担心过金毛会不小心伤到他,想寄养,正好那会儿她从宿舍搬出来住了,就送过来让她养了两年,直到今年年初才接回去的,没想到这么快又要回到她身边了。
“以后和我一起住哦,要好好听话,不许再像上次那样咬我的衣服玩儿,知不知道?”
温时托着金毛的下巴亲了一口,金毛才不知道她说了什么话,只当是主人要跟自己亲近,高兴得“汪汪”两声,猛地凑过来狠狠舔了她一脸口水……
!!!!!!
“……妈。”温时整个人僵住了,感觉脸上湿哒哒的,下意识扶了扶被舔歪的眼镜,被这只就知道摇尾巴的傻金毛惊得不得了,“它怎么……变这样了?”
她和它朝夕相处两年了,那么久,从来没有试过被它……被它……舔过啊?!
“大惊小怪什么,它一向都这样啊,连竣竣都不放过,第一次还把他给吓哭了呢。”蒋兰英被记忆中的画面逗乐了,爽朗地笑了起来,“别愣着了,赶紧去洗把脸,洗好了出来收拾屋子。”
温时还沉浸在那句“一向都这样”带来的震惊之中,嘴角抽搐着去洗脸,简直有种“两年前我可能养了假狗”的感觉,直到出来后被蒋兰英塞了满怀的衣服,才回过神。
“该洗的洗,该放衣柜的放衣柜,真是……亏你还是个学美术的,看着客厅这么乱七八糟也受得了?”蒋兰英没好气地把茶几脚边的几个快递袋捡起来,“这么多垃圾也不知道扔一下?”
温时忍不住小声反驳:“……画画也有抽象派的。”
母上大人立刻横了她一眼:“还不快去?!”
“是是是……”秒怂。
******
实话说,温时自认不是个邋遢的人,虽说平常除了烹饪外不喜做别的家务,但至少每周会打扫一次,绝不可能到脏的地步,这次纯粹是出门太久所致,加上那会儿走得比较匆忙,整理完行李就没来得及收拾剩下的衣服……
“就知道嘴硬。”蒋兰英毫不留情地戳穿她,朝金毛招了招手,它就屁颠屁颠跑过来叼着垃圾袋放玄关去了,“还好意思说毛毛调皮,喜欢咬衣服,要不是你老把东西丢沙发上,它上哪儿找衣服咬?”
金毛远远地“汪”了一声,欢快地跑回温时身边打转儿。
温时正弯着腰拖地,回头见这只蠢狗蹦蹦跳跳地一步一个黑爪印,气得胸闷:“……夸你的人在那边,别跟着我。”
金毛“汪汪”两声,兴高采烈地继续跟。
温时对它的理解能力绝望了,迫不得已蹲了下来,拉着它的爪子逐一在拖把上擦了擦,又回去把它踩脏的地方重新拖了一遍,这才终于能直起微微酸疼的腰,结束大扫除的最后一项任务。
玄关处堆着大包小包的垃圾,温时随便踩了双帆布鞋拿出去扔,刚松手就听见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心下一跳,转身,果然看见那个人从家里出来,依旧是白衬衣和黑色西裤,背影高大挺拔,正拿着钥匙低头锁门。
扑通,扑通……
她甚至能听见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
沈煜凡将钥匙放回公文包里,一手插着裤袋往外走,一眼就看见了站在垃圾桶旁的女人,几乎毫不犹豫便转向朝她走了过去。
温时仍发着愣,眼镜在洗脸的时候摘掉了,略微模糊的视线似乎使男人的脸更加好看了,步步接近,轮廓一点点变得清晰,最后……停在了她的面前。
他的个子很高,温时需要微微仰头才能看到他的脸,莫名有些移不开眼。
依旧是习惯性的淡漠疏离,半掀的黑眸透出几分慵懒,此刻正垂下凝视着她,仿佛有话要说,又似只是在等她开口。
对了,她应该跟他打个招呼的……
“……早上好。”
沈煜凡抬腕看了眼手表,对这句问候不置可否,语气淡淡:“要出门?”
“啊,不是,出来扔点儿东西。”温时见他不去按电梯,却过来跟自己说话,心想难得搭上话了可不能冷场,赶紧鼓起勇气接着问,“你呢?又要赶飞机?”
一出口就有些后悔,这问题好像没太多接话的余地啊,要是他只回她一个不尴不尬的“嗯”……那就立马转身奔回家关门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没有,公司要开例会,回去一趟。”
所幸她担心的事并未发生,沈煜凡很给面子地答了长长的一句。
“哦……”他有事要忙啊,温时点点头,抿唇笑了笑,“那你快去吧,我也该回屋了。”
其实能见到面就心满意足了,还意外搭了两句话,那种隐隐冒出来的窃喜了盖过忙活两小时的疲累,以至于转身离开时忍不住弯起了唇角,步子也轻快一些。
“等等。”
咦,叫她?
温时脚下一顿,忙不迭回头望去,却不慎险些撞上身后的男人,微微退了一步才仰起脸来,望见他嘴角勾起了好看的弧度,忽的凑近她面前,那双诱人深陷的黑眸在不足两寸外望进她的眼底,薄唇轻启,低沉的声线缓缓响起:“出门的话,不许穿这么可爱,知道吗。”
“知……”知道什么?
恰巧电梯门开了,有人从里面出来,沈煜凡再次抬腕看了看表,不再逗留,转身走进了电梯。
双门缓缓合上。
“叮”的一声,温时才终于后知后觉地低下头,看见自己身上穿着的连体睡衣,跟那只硕大的海绵宝宝大眼瞪小眼……内心顿时一大群羊驼奔腾而过。
她真是疯了才会听蒋兰英的话把这个穿在身上!!!
☆、第5章 粘人
【五】
屋里,蒋兰英给金毛扔球逗着玩儿,正跑得欢时听见开门的响动,金毛立刻撇下滚走的小球往门口奔去。
坐在沙发等了会儿不见人回来,她奇怪地起身探头去看,却见自家女儿头顶一团黑云,脸色惨淡地坐在玄关处换鞋。
“怎么了?刚出去这么久,我还以为你跟隔壁的帅哥聊得舍不得回来呢。”
她也就随口那么一说,结果温时扁着嘴看了看她,又默默转头把帆布鞋放回鞋柜里。
聊是聊了,可穿得这么丢人……他肯定觉得她幼稚又可笑,什么“不许穿这么可爱”绝对是反话吧,哎……
蒋兰英隔得老远就感受到一股浓浓的怨念,心想不会是她真猜中了吧,难得见女儿的这般反应,就故意逗她。
“不会是被无视了吧?没道理啊,你穿得这么显眼……”咦,女儿的眼神好像更加怨念了呢,“别这样看我啊,谁让你一次都不穿,这可是我特地买给你和竣竣的姐弟装,好歹让我看看效果如何……不是挺可爱的吗?”
温时拒绝跟不嫌事儿大的母亲继续讨论这个话题,木着脸跑回房间换衣服,窸窸窣窣换到一半才察觉到不对劲。
……隔壁的帅哥?
她妈什么时候见过沈煜凡了?
出来问起这事儿,蒋兰英立刻嗅到了不寻常的味道,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眯着眼审视自家女儿:“这么说还真是帅哥?不得了,咱们女儿的桃花要开了,好期待。”
莫名其妙就被套了话的温时愣在那儿,半晌才反应过来,只觉得哭笑不得:“妈你期待什么……我们只是邻居。”
“邻居才好啊,近水楼台先得月。”蒋兰英搂过女儿的肩膀,语重心长地给她灌鸡汤,“妈跟你说,喜欢就要勇敢地上,别怂,想当年我追你爸啊……”
“妈!”吃一蛰长一智,温时才不要再被她套话,打断道,“我哪有说喜欢他了?”
“哦,不喜欢你干嘛在外面跟人家聊这么久?”
不就说了几句……温时对自家母亲的强行脑补简直跪服,再解释也是徒劳,抬头看了看挂钟,索性转移话题:“妈和我一起吃午饭吗?快12点了。”
“你啊。”实在不能怪蒋兰英着急,看看别家孩子那么多早恋的,唯独自己的女儿,马上升大三了还没谈过恋爱,就知道宅在家里画画……
当然,她并没有干涉女儿的意思,趁着年轻,有想做的事就该好好去做,总比将来老了后悔要好。
只不过嘛,偶尔表示一下对女儿感情生活的关心,她认为还是很有必要的,省得这丫头老是一点儿都不上心。
“不吃了,下午得赶飞机,你爸一会儿就过来送我去机场。”蒋兰英拎着包站起身来,瞥了眼完全没理会她的金毛,狠揉了它脑袋一把,“没良心的家伙,真是白养你了。”
“汪汪!”金毛立马甩头,对自己的发型被弄乱表示十分不满,一骨碌躲到温时脚后装透明。
“这次去哪儿?”温时把母亲送到门口处,帮她拿着包。
“斯里兰卡,估计得去个十天左右。”蒋兰英换了鞋,接过包包挎肩上,拍了拍女儿的脸,“周末回去看看你弟弟吧,前两天他还跟我问起你了,说想和姐姐玩儿……有空就回家吃饭啊,别老宅着不出门。”
“好好好……这周末一定回,一定回。”
温时最怕母亲拿她的宅说事儿了,连忙答应下来,等送走了母亲后,回房间继续赶画稿。
******
午饭晚饭都靠外卖解决,连着画到晚上10点多才放下笔,往后仰着伸了个大懒腰,习惯性伸手去揉旁边金毛的脑袋,却抓了个空,才发现它不在。
“……?”
奇怪,今天金毛总待不住似的,浑身是劲活蹦乱跳,叼着个小球玩得不亦乐乎,每隔一会儿就跑来书房看看,想让她跟它玩丢球游戏,她忙着画稿没看它,便又跑出去自个儿玩。
这会儿又进来了,撞见主人终于要起身出来,丢下球也跟着离开书房,中途还拐道进卫生间撒了泡尿。
温时没管它,径自去厨房倒水喝,回头才来给它冲厕所。
时间还早,不想睡,她便回卧房抱了新买的ipadpro过来,盘腿窝在沙发里摸鱼。
画手赶起稿来似乎都有点儿疯,连工作完放松也喜欢捧着板子画点儿东西,只不过内容比较随意自由,爱画什么画什么,随便涂个草稿也可以。
刚打开pro,金毛就慢悠悠地走过来了,跳上沙发不停地用脑袋蹭她,非要她拿开怀里的抱枕给它腾出位置,把脑袋搁她腿上了,才安安分分趴着不动。
真粘人。
其实这家伙刚来的时候,不太搭理她,养了快半年才渐渐和她亲近起来。
后来却变得非常粘人。
无论她去哪儿都紧紧跟着,像块狗皮膏药似的,连进卫生间也要守在门外看着,她在里面待多久,它就等多久,寸步不离。有次洗澡没关好门,它居然直接顶开门闯了进来,当时她还以为屋里进贼了,吓得差点儿摔晕在浴缸边,膝盖那块大淤青过了一个星期才好。
以前听说狗狗爱出门溜达,不遛它们就会捣乱,或者躲在一边闹别扭。
可这只金毛不同,只要她在家的话,从不会围着她打转表示要出去玩,有时她坐着画了一整天的稿子,它也一动不动趴在她脚边陪一整天,安安静静,不吵不闹,乖得不像话。
反而是她要出门的时候,它就特别特别想跟出去,不然就死死蹲在门口看她关上门,等回家时,一开门又看见它蹲在门口巴巴地等着她,要不是看盘子里的狗粮被吃掉了,她真以为它就这么守在原地等了她一下午。
“你这个粘人精。”温时轻捏了捏它的脖子肉,柔软的毛抚过手心,很是舒服,忍不住多揉了几下,惹来金毛享受地咽呜一声,埋头往她怀里乱蹭。
“好了好了,看看你掉多少毛……”温时也喜欢它蹭自己,会有种被依赖着的感觉,笑着捏它的大耳朵,“小心把自己蹭成秃顶啊。”
闻言,金毛微不可闻地一僵,斟酌了下这两个字的重量,随即想起自己现在的状况……毫无心理负担地继续蹭。
反正秃顶也是这只秃顶,干他什么事儿。
“好了好了,我要画画了。”温时按着它脑袋不让蹭,它才不情不愿地伏在她腿上,只是一双黑溜溜的眼不住往pro的屏幕上看,似乎对她即将要画的东西很感兴趣。
“画什么好呢……”白色的电容笔在指间来回转动,最后停在了无名指和尾指中间,“不如画他?”
他?哪个他?
金毛警觉地竖起耳朵听下文。
温时却没再往下说,拿起笔开始在屏幕上起草,寥寥几笔勾出了大致的脸型和五官,推了推眼镜,把pro拿到金毛的头顶上方来画。
这下金毛看不到画的什么了,那怎么行,马上从趴腿上改成坐在她旁边,头微微往她肩上凑,双眼依旧紧紧盯着她手里的画板。
温时在做线条细化,一笔一笔勾出主线,屏幕上依稀能看出是张男性的脸,角度微侧,有双眼皮,鼻梁高挺,唇角上翘的弧度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画肖像的精髓主要在眼睛部分,很多人在比较画像和本人的相似程度时,受这一部分的影响往往也是最大的。
笔尖悬在空白的眼眸上,温时望着屏幕,脑海里慢慢浮现出那人浓黑如墨的双眸。
淡漠疏离,却又透着一丝慵懒。
让人捉摸不清。
……
白色画板的光映着她干净的侧脸,愈显白皙,微微抿着唇,神情专注,笔下的那双眼眸已逐渐成形。
屏幕的光有些刺目,金毛微不适应,悄然转过头看向她,偌大的客厅静得只剩下空调运转的低频声响,连呼吸也会不自觉地放轻,静静地,看了许久许久。
直到温时终于发现它已经离自己太近了,以为它又要舔她脸,倏地抱着板子惊慌后退,如临大敌地瞪视它。
金毛愣着没动,也并未追着往前,只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十分无辜地把脑袋转了回去。
为什么要躲?他什么也没做。
即便有……那也只是心里想想而已。
温时哪儿晓得他想的,今早的惨案还历历在目,心有余悸,缩着脖子盯了它半晌,才慢吞吞挪回原来的位置。
她这人对动物的口水有点抵触,最怕被猫狗舔到了,有时亲它也只会亲有毛的部位,绝不会跟它嘴对嘴亲,它也从没有伸舌头舔过她,真的从来没有……
想着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温时打了个寒颤,拿起笔继续给他的画像上色,并没有看见一旁观摩的金毛竟缓缓瞪大了双眼——
那上面的男人……怎么看着有点儿像他?
“知道他是谁吗?”温时换了种笔刷,边画边轻声跟金毛说着话,“我在飞机上见到的,一个很高很帅的空乘。他的名牌上写着……呐,这三个字,好看吧?”
她在画板的空白处,一笔一划写下了“沈煜凡”三个字,圈给它看。
“昨天我烫到了手,他把我带到工作间,亲自帮我上药。下机太晚了,他主动说送我回来,还帮我提东西上楼……嗯,是不是人特别好,特别有风度?”
金毛厚着脸皮“汪”了一声,表示赞同。
“可是啊。”
嗯?可是?
它顿时紧张起来,视线从屏幕转移到她的脸庞。
☆、第6章 同居
【六】
“好丢脸啊,居然穿得那么蠢见他。”
温时叹了口气,又换了更细腻些的笔刷,满脸沮丧地诉苦:“他一定觉得我幼稚吧,又不是小孩子,还海绵宝宝……呜呜呜丢死人了……”
金毛心下一松,还以为她说的什么事儿,凑过去拱她的颈窝,安慰道:“嗷呜。”
不蠢,特别可爱。
而且……其实以前就看她穿过一次了,没觉得蠢,反而软萌得他一下就扑到她身上蹭了好久,结果她嫌这套睡衣太傻了,收起来再也没穿过,今早看见她第一眼时,险些忍不住扑上去……咳咳,幸好及时刹车。
好不容易重新见到了她,什么都未曾发展,他自然不能这么把她吓跑。
第一次附身在这只金毛上,是三年前,他因飞机失事而重伤,在医院躺了整整两年,期间意识一直保持清醒,只不过换了个载体,变成了一只家养的金毛犬。
“小金毛,跟我回家好不好呀。”
那是他初次见到温时。
鼻梁上的细框眼镜微微下滑,露出一双清澈透亮的眼眸,正垂下看着他,眉眼弯弯,轻轻地揉了揉他的脑袋,挂在唇边的那抹浅笑如同她的掌心一般,柔软而温暖。
他跟着她回了家。
作为人活了二十多年,何曾料到有朝一日会变成狗,四脚着地走在大街上,无论是过低的视线,还是干巴巴的怪味狗粮,一切的一切,都令他难以适应,时常颓废地坐在房子的角落里,沉默着思考狗生。
想他是怎么附身过来的,想自己何时才能回去,想原来的身体是已经停止了生命活动,抑或仍在病床上苟延残喘地昏迷。
“小金毛,你怎么又不吃饭呀?再这样下去会饿坏的。”
……想这个女人为什么又来打断他的思考。
“汪。”他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扭头换了个方向趴着,不想理人。
空空如也的腹部已经开始隐隐作痛,可盘子里像土粒似的狗粮实在勾不起他进食的*,甚至想过要是他把自己饿死了,是不是就能回到原来的身体去……
他饿得昏昏沉沉,不知过了多久,一阵久违的饭香隐约飘来,他听见自己的喉咙发出了本能的低吼,沉重的饥渴感牵扯着他的神经,将他硬生生拽到了那个女人的脚边,看着她将温热的鸡肉拌饭倒进他的食盘里,下一刻便埋头进去张口狂啃。
那可能是他有生以来吃过最美味的一顿饭。
即便只是寡淡无味的水煮鸡肉和白米饭,混在里头的生胡萝卜粒还硬得硌牙,也好吃,真的……特别好吃。
“慢点儿,小心噎着了。”
温柔的女声响在头顶,她的手轻轻抚着他背上的毛,一下又一下,与那盘将饥饿感消减殆尽的热饭一同,慢慢抚平了他心上的褶皱,连日来反复折磨他的颓然和绝望,仿佛顷刻间便全数散去了,只剩下眼前这张笑意柔软的小脸,一瞬不瞬地望着他。
他忽然觉得,那些笼罩心头不得解的问题……似乎都不再重要了。
后来的日子里,温时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给他做好吃的饭,帮他洗澡,带他出门溜达,从未对他发过脾气,就连晚上他使坏爬她的床要一起睡,她也只是纵容地捏着他的耳朵叫了声“小坏蛋”,然后搂着他的脖子闭上了眼。
这个女人,在毫不知情之下,让起初惊慌无助的他,慢慢地,一点点适应了新的身体,适应作为一只金毛犬的生活。
两年。
他和她一起生活了两年。
直至分别,温时一如既往地待他极好,他却渐渐对她藏了别的心思。
明知自己在她眼中不过是只金毛犬,她的温柔细心也仅限于这个身体而已,可即便如此,他还是不知不觉地陷了进去,沉迷在她给予的温暖包容之中,无法抽身,甚至曾生出了永远留在这个身体陪伴她至死的荒谬想法。
许是这种执念过于深沉,以至于一年前他回到自己的身体里,恢复正常生活后,竟然留下了附身的后遗症——
每晚陷入睡眠后,仍会不时地穿到这只金毛犬身上,彼时它已经被送回温家了,所以他有段时间都是在温家过的夜。
没有香软的床铺可以钻,没有温时搂着他睡,只有一个半夜哭闹不停的小屁孩,吵得他根本睡不好觉。
唯一一点好处就是,他偶尔能从温父温母的琐碎对话中得知温时的近况,稍微安下心,趁工作闲暇时,照着记忆中的住址找到她住的地方,辗转联系上了隔壁屋的房主,恰巧原来的租客半年后约满搬走,他平白捡了个大便宜,等人一走就立刻搬了进来。
那会儿温时还在外地未归,他借着晚上待在温家的机会,无意探听到她所在的城市和大致回来的时间,于是托公司的同事查了查相关的航班信息,然后特地换班到她所乘的回程航班,只希望能提早和她见上一面。
不料非但见到了面,还意外和她有了交集,连他附身的这只金毛也再次被送到了她家来寄养……
想着,他又歪着脑袋去蹭了蹭她的颈窝,毛茸茸的弄得温时有些发痒,忍不住闷闷地笑出声来,直推他脑袋:“别蹭啦,好痒。”
金毛依言退开了点儿,低头看了看她笔下的自己,又想到她刚才夸他的话,屁股后的尾巴不自觉便摇了起来,黑溜溜的眼珠子注视着她,心情愉悦地“嗷”了一声。
“嗯嗯,知道你想哄我开心了。”温时摸摸它的头,它也眯着眼往她手心里蹭,一副颇为享受的样子,逗得她舍不得收手,“不玩了,得先把这个画完。”
哦。
金毛不闹她了,坐回原位继续看她画。
……
再次放下笔已经快12点了,温时仔细看了会儿,满意地点了“保存”,把仍在生成图像的pro放在一边,打着哈欠去拿衣服洗澡。
金毛看了眼pro屏幕上的进度条,扭头跳下沙发,远远看了眼卧室里的那道身影,不紧不慢地走进了漆黑一片的卫生间。
嗯,等她。
“唔,好困。”温时揉了揉眼,除下眼镜的视线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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