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剑与岚-第5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为前进堡之行名义上的最高负责人,于情于理,弗兰克都得替牺牲的肯特好好料理后事。自觉失责心怀歉疚的弗兰克认为有必要为肯特举办一场特别隆重的葬礼,于是,势所必然,葬礼之上,主持者弗兰克与事主的妹妹肯娜,相遇了。

    然后,事情就开始往狗血的方向发展:爱情的火花无端迸发,弗兰克对肯娜一见钟情,随后对其展开热烈的追求。整个开端妥妥的就是偶像剧的经典套路——家世显赫的高富帅白马王子爱上了身世悲惨却美丽善良的灰姑娘。好吧,事实上连故事的后续发展也一模一样,白莲花一样的灰姑娘死活就是瞧不上你那“幼稚肤浅”还满身霸道总裁范的白马王子——死孩子!想上老娘?滚一边去!

    这一点,看看弗兰克现在表现出来的状态也就知道。而这,正是他前来求助的原因。

    简而言之,弗兰克是来请教如何泡妞的。

    当然,经历丰富的叶孤云可早就猜到弗兰克的意图,也无扭捏,当下便答应了会给予帮助,只是其中到底包含着多少且待看戏的戏谑心态就无人知晓了。

    “今晚很重要!她将登台演出,”弗兰克苦恼地挠着头发,“我知道,这是一个表达殷勤的机会,我必须要去捧场,但我真的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状态和方式出现在肯娜面前。。。。。。前几回,唉,不但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反倒惹得她开始对我有所反感了。。。。。。”

    “喔?你做了什么惹她反感了?”叶孤云问道。

    “不知道。。。。。。”弗兰克沮丧地一把伏在了桌面上。

    “。。。。。。”

    叶孤云无语摇首,想了想,又觉释然,说到底,弗兰克还只是情场初哥,盲目、冲动、焦虑、患得患失、懵懂不知所以,都是初涉恋爱后的正常反应,看起来蠢透了,但也可以理解。事实上,总免不了,初哥们会迫切地去表达自己热烈的情感,但偏偏不会知道自己的每一个举动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因而经常会出现的一些笨拙举动往往只会制造出反效果——这很致命,特别是心中女神并没有将其当作第一选择的时候(也就是备胎啦)。

    在弗兰克带着浓浓期待的眼神中,叶孤云说话了,只是内容并不是他想听到的:“唔,不知道病症,我没法给出药方。”制止住弗兰克着急的插话,叶孤云接着说道,“但有一点是能够确定的,你,必须打理一下自己的形象。说实话,就你现在这幅模样,如果我是姑娘,也不愿意和你靠近。”

    “是吗?”弗兰克茫然地眨了眨眼睛,蓦地,张手凝出了一小块冰镜,照了照,见着了颓废凌乱的自己,嘟囔道:“确实。。。。。。但,这很简单。”

    啪~!一个响指。

    一团浓稠的白色奥术能量应声涌现,一股脑儿将弗兰克包裹,过了几秒,咻的一声,又全部消失。再次出现时,弗兰克全身上下已变得焕然一新,衣服像是被刚刚浆洗过般,脸上也全然不见了污渍,凌乱的头发也重新变得整齐服帖。

    “清洁术,一个非常实用的小戏法,法师福利。”弗兰克略带得意地说道。

    然而叶孤云却轻轻地摇了摇头:“不!不是这样。”他左右瞄了弗兰克几眼,淡笑着又说道:“我的意思是,你需要改变,而不是整理。继续以旧形象示人,不过是再度重复前些次的失败的见面的老路,难有进展。换个形象,不能保证太多,但至少能给姑娘带来一些新鲜感。”站起身来,他朝弗兰克招手,“跟我来。”

    现在的服饰体验店说实在的其实只是一间被人为拔高到极高档次的大杂烩成衣店,毕竟诸女还是第一次接触到现代时装店的概念,也是第一次以这种概念自行开店,她们尚未吃透,实践之时难免会不自觉地套上了脑海中还保留着的一些老式裁缝店的观念,她们还不懂得要将市场细分,不懂得选择性的针对单一的客户群体做到产品和服务上的尽可能专业化精细化优质化,而只是一锅乱炖——好吧,说了那么多,无非是想表明,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苏珊娜的秘密”服饰体验店,也是有男装卖的,尽管数量较少,尽管会和女装很不协调地混搭在一块。。。。。。

    为弗兰克挑选服装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首先其普通的身材就代表着不必为尺码而烦恼,其次,在风格和款式的选择上——呵!在这间汇聚了大部分来自于叶孤云的超前设计理念的作品的体验店里,难道还要担心这方面问题?大可以毫不谦虚地说,在这里,随便拿出一套服饰,都能将一个人整饬得时尚前卫别有风范,谋杀一堆眼球——当然,在当下的人们保守的眼里,或许更愿意称之为伤风败俗离经叛道。不过这也顾不得弗兰克是否在意是否抗拒了,反正叶孤云强势地主导着一切。

    很快,弗兰克便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名典型的近现代绅士。

    一袭华贵的燕尾服,一条相搭配的礼服裤,一件精致的白衬衣,脚下是一双锃亮的黑皮鞋,脖领上则是一个俏皮却不失庄重的黑领结,胸前的口袋上插着一方素白的绸帕,头上是一顶黑色的高筒的圆顶硬礼帽,左眼处戴着一副圆圆的单片眼镜,而手中则拄着一根更像是饰品的勾型短拐杖。全身只有黑白二色,但不会显得过于单调,相反,看起来就是莫名的格调高致,配上弗兰克自身尊崇的身份和良好的教养,端的是气质雍容、风度翩翩、高贵典雅有内涵——简称人模狗样。

    “还可以。”反复打量之后,叶孤云笑着评价。

    “嘿!你这人真的很讨厌耶!至于么?给予一份到位的赞美有那么难吗?”现场敢于这样当面斥责叶孤云的只有伊芙了,生气地别过头,看向弗兰克,她很是认真的说道:“弗兰克殿下,不用理他!我保证,现在的你绝对是新月城中魅力最高的男人了!”

    经她一撩拨,围观的诸女也跟着唱起了赞歌。事实上店员中还是单身的几个姑娘早已满眼星星倾倒一片了,而叶孤云的几位侍女,更多的是在为老爷的吃瘪而得趣。

    叶孤云大感尴尬,他不惯于接受赞美,同样也不惯于给予赞美,这是长久形成的性格弱点,知道不好,但想改也改不了了。没奈何,忍受吧,谁叫伊芙的斥责是如此有理呢?他摸了摸鼻子,灰溜溜地扭头望向一边,眨眨眼,朝也在窃笑中的安妮示意,后者连忙敛起笑容,也眨眨眼,比了个“oK”的手势(当然,这也是被叶孤云熏陶而来的)。

    点点头,然后再次看向弗兰克,轻咳一声,叶孤云说道:“唔,时候不早,该出发了。”说完,便一本正经的往服饰店外走去。

    叶孤云将陪着弗兰克一同前往“赴约”,当然,是在后者强烈要求之下。说是赴约,准确的说,应该是自费(费用不是重点,重点是指明没有得到邀请)前去为肯娜的演出捧场,然后在看看是否有机会达成会面。好吧,这本来就是一个经典款的备胎求见女神的状况。

    服饰店大门外已经停着一辆马车,四轮,双马,足够庄重,但不太好看,四四方方的,过于呆板笨拙,称不上弗兰克此时的形象。叶孤云皱了皱眉,马车是他让安妮准备的,若仅止于此,他当然无法感到满意,但想到安妮向来妥帖停当的办事风格,旋即释然,也许这就是安妮短时间内能够找到的最好的马车了。

    拉了把身旁的弗兰克,问道:“清洁术能清洁马车么?”

    其实马车并不肮脏,只是叶孤云就是想要刚才弗兰克已经展示过的那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怔了怔,弗兰克答道:“一般我们只会用来清洁衣物,用在马车上。。。。。。应该也行吧。”

    “很好,快办。”叶孤云又瞄向了马车的四角,“身上带有魔法风灯么?”

    “啊?魔法风灯?为什么要带?没有喔。”弗兰克茫然答道。

    “店里有。不如把店里的。。。。。。”安妮建议道。

    “唔,不需要了。”叶孤云摇头否决,又说道,“取四个绳结挂饰,别致有格调的那种。”

    安妮应声而动,然而叶孤云又叫住了她,“再带上一把刀,”转过头,他向弗兰克吩咐,“等会儿你就在挂饰之上恒定光亮术,不过,不是简单的恒定,你得让法术切实可控,比如说,打个响指,光源即亮,再打响指,光源即灭,还得让它们能够识别对象,否则随便一个人无意打了个响指,原本正运行良好的灯光突然亮了或者灭了,那可就非常尴尬了!怎么样?办得到吗?噢!别说办不到,你可是天才法师,而光亮术只是一个零级戏法,如何你也得将这个戏法玩出各种花样来。”

    弗兰克又再怔了怔,然后重重点头。

    “很好!除此之外,光色的选择也得注意,务必是柔和的、温煦的、不煊赫不刺眼的暖色调,略微馥郁的黄,较为浅淡的橘,会是个不错的选择。当然,具体选用随你心意。最后,有什么法术能让马车变得更为美观,请尽情施展。”

    很快,安妮回来了,带来了挂饰和刀,由于摸不准叶孤云的意思,她将餐刀和裁缝用的裁刀一并拿来了。叶孤云将挂饰递给弗兰克,自己则接过了相较而言更长更直的裁刀,然后,他开始围着马车绕圈,这里敲敲,那里摸摸,数圈之后,在马车后部停下。

    弗兰克和安妮俱都不明所以,但也只好依言散开。正狐疑间,就看到几道突然出现的无色剑芒咻咻咻地削向了马车!

    这是做啥?

    众人茫然地看着叶孤云来回挪移又不住挥刀,完全搞不懂后者的意图。直到看到原本四四方方粗厚笨重的马车厢被逐渐增多的折面和线条修饰得越来越典雅优美,他们才明白过来。

    这他喵的,利用剑芒整改马车?

    明明是一件技惊四座叹为观止的事情,怎么偏偏就会感到荒诞不经呢?是因为无聊?本无必要?脑洞太大?还是因为大材小用?抑或暴殄天物?

    叶孤云已经收手,看到马车厢上经过不断切削而露出来若干粗糙的木头切面,失笑摇头,靠近端详了几下,又再吩咐:“弗兰克,这些切口只能劳烦你用法术处理一下了。”

    转过头,看到犹自怔怔的众人,不由皱眉:“嘿!怎么了?都别呆着,赶时间呐!”

第一三九章 弗兰克的悲催一夜(一)
        马车已经行驶在路上。

    新月城的道路状况向来不会太好,尤其是北城区繁华地带临近黄昏各种聚会饮宴相继开始的时候。当此时也,行人众多是必然的了,更堪虑的是不时相遇的马车,同向也好,相向也罢,总会让本就被商贩挤得不那么宽敞的街道生生堵死。

    当然,市政部门总会派人来负责疏导的,但也只是疏导而已!根治?他们还没又这个能耐——好吧,至少以前是没有的!现在?似乎有了,至少他们自己是相信有了。据闻市政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但。。。。。。

    “算了吧!就凭它们?”

    大部分收到消息的市民下意识的便是如此之想。

    叶孤云正坐在驾驶位上,今天他得客串一把车夫,为了衬托弗兰克——至少不能抢了风头,他还特地的穿得低调一些,黑外套,灰色高领毛衣,头发简单地束着,再无多余装饰,站在高贵庄重的弗兰克身边,看上去像是个随从,嗯,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说实在的,相较于其他不得不处在“爬行”状态的马车,叶孤云驾着的这辆,行驶速度着实算不得慢了,原因倒是非常清楚,无非是车厢上的家徽,以及特别出格的造型的缘故。可不是么?有谁见过哪驾马车的车厢四角还飘着“绚烂、高贵、深沉而威严”的魔法光源?有谁见过那造型优美还会隐隐生辉的马车车厢?更别说那车厢上还刻着代表着爱希伦家族的新月徽记了!所以,不管是行人、马车还是其他别的,全都刻意地对这辆马车进行避让,某些人甚至停下脚步,一路目送,还以手抚胸,施礼致敬。

    叶孤云对此一无所感,若说强要找些感受的话,唯余庆幸,庆幸不必忍受拥堵的痛苦。这会儿,他一边赶车,一边和坐在车厢里的弗兰克交谈。

    “叶!必须承认,你弄的这辆马车确实很漂亮,但,我真不觉得它能产生作用,因为肯娜基本不会见到它!她是演员,她在后台。”

    “你得着眼全局。马车只是整个形象设计的一部分,我的意图,是尽量让你在每一方面都令人印象深刻,从出现的那一刻起。。。。。。”

    “喔。。。。。。”说真的,弗兰克还是不明所以。

    “好吧,就算肯娜确实无法看到,但只要‘别人’看到就行了。影响到这一部分‘别人’,他们自然会替你影响肯娜。”说这话时,叶孤云是心虚的,他哪有什么高妙的意图啊,分明只是心血来潮,就是忽然间觉得马车难看,便立刻动手整改。事实上他对弗兰克的形象改造完全只是见机行事,依着印象中高富帅泡妞的几个必备元素,想起什么便改什么,生搬硬套,胡乱堆砌,无迹可循。当然,这些话可不敢让弗兰克知道,所以叶孤云选择转移话题。

    这方面的内容倒是深思熟虑有迹可循的。

    “看到车厢里的那束花了吗?”

    “看到。wow!好大一束。。。。。。”

    “99朵,能不大么?”

    “呃,还全是玫瑰,现在不是冬天么?——呃,我知道了,这真的不成问题。。。。。。不过也得搬空好几家花店啊!”

    “所以你得好好感谢安妮,她跑遍了北城区——嘿,我得说,你们这里的花店的规模实在是小的令人发指!区区99朵玫瑰竟然还要蒐集半天。”

    “安妮?呵!”弗兰克倒是失笑起来,敲了敲车厢,没好气地说:“我当然会感谢她,我知道自己将会永远站在她的那边。要知道,安妮可是陪着我们兄妹三人一起长大的啊!在我心里她一直就是我的姐妹。然而,还是莫名其妙的就被你祸害了。说实在的,我是会为此感到不忿的啊!凭什么优秀如她还只能充当你的侍女?我觉得感谢安妮的最好方式,就是帮助她成为萨菲厄斯夫人,你说呢?”

    叶孤云沉默了,久久无言,弗兰克不由急了,连忙道;“叶,你不是生气了吧?”

    “不。”叶孤云摇头,“我确实亏欠于她,也亏欠于每位姑娘。”

    “你不必如此。。。。。。”

    “好了,回到花束的问题。”叶孤云强硬地略过话题,“聪明如你,不会不知道这束花是干什么用的吧?”

    “当然知道!我将亲手向肯娜奉上这束玫瑰!啊!如此美丽的花束只有更加美丽的肯娜才能配得上。。。。。。”

    叶孤云自动忽略了大段大段的来自于单相思老处男的妄想呓语,兀自继续陈说:“你是法师,自然晓得很多稀奇古怪的能够障人耳目的手段,不管是法术,还是其他。利用起来。譬如,将那束玫瑰藏在你的空间装备里,又或者是用幻术将其遮蔽,甚至,直接藏在你创造的半位面中,见面之时,再突然取出,潇洒而殷勤地奉上。哼,这算是一个制造惊喜制造浪漫的绝好桥段了。”

    “对!对!”弗兰克听得双眼放光。

    “并且,你还可以在花束上做手脚。譬如,让它‘活’起来!当肯娜接到花束时,在她注视之下,能够刚好看到一朵朵鲜艳的玫瑰正缓缓地‘为她’盛放,芬芳在吐露,露珠在莹润,连耳边都在开始回荡着圣咏。。。。。。”

    “叶!你真是太棒了!你怎么能想出这么多浪漫至极的追求手法?你、你简直是情圣!”

    「啧!都用烂了!全是套路!」

    “可、可是。。。。。。”弗兰克又再露怯,“送花之后,该怎么办?”

    “呃。。。。。。”叶孤云感到极度无语。

    “连续的失败,已经让我在面对着她时总是手足无措了,”弗兰克弱弱地说道,“我甚至不知道说什么话才是合适的。。。。。。”

    “难道你不会用一些文秀隽永的话语借机表明心迹?呵,对于你这种自小接受最优质的绅士教育的贵族公子来说,并不是难事。”叶孤云略带讽意地说道。

    “可我真的不懂!唉,我已经用尽了我能想到的所有谈话的技巧和方式,但似乎都被讨厌。。。。。。”弗兰克沮丧地道。

    “噢!令人头痛。”叶孤云不咸不淡地感叹了一句。

    “可不是么?”弗兰克苦笑道。

    想了想,叶孤云说道:“既然已经送花了,那么可以就花语展开话题。”

    “花语?那是什么?”弗兰克茫然问到。

    “嗯?你们没有花语的概念?”

    “我猜,那一定是你家乡的说法。”

    “对。因为不同的特点、习性以及传说典故,各种各样的花卉,代表着人类各种各样的感情和愿望,是为花语,一种人文的产物。譬如,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象征着清净高洁,花团锦簇的牡丹象征着圆满富贵,开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则象征着悲伤、分离和死亡之美。”说到这儿,叶孤云不由地微微出神,但瞬间便清醒过来,“至于红的浓烈的红玫瑰,象征着的是最热烈的爱恋。”

    “最后,即使是同一种花卉,依着颜色或姿态的不同,也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截然不同的花语,譬如,蓝玫瑰象征的是神秘、妖娆。”叶孤云补充道。

    “啊!我懂了!我们这边也有类似的一些象征,就像月桂枝象征着荣誉,而橄榄枝象征着和平,而遍布北地的‘硬汉树’阴顶古松则代表着坚毅、强硬、百折不屈!不过,我知道的,相较而言,一定不如你们的整个花语体系总结得那般多样、那般系统、那般浪漫。噢!叶!请务必给我誊写出全套的花语大全!我想知道全部!嘿!仅仅听到的几个,已经让我入迷了!它们是如此雅致、如此迷人。。。。。”话锋一转,弗兰克变得信心满满,“叶!谢谢你!我想我知道该对肯娜说些什么了!”

    叶孤云只是笑笑,不复多言。

    没过多久,马车便抵达了目的地,就在新月形城区的中部,一座名叫市民剧场的剧院。

    今晚在此登台表演的是辉煌剧团,一个特别有名气也特别有性格的剧团。名气来源于精湛高妙且备受欢迎的表演,而有性格则是因为其号称一心只为平民服务——当然,也不会拒绝富人和贵族进场就是了。所以他们选择了在城区中部更靠近平民区的市民剧场表演,而不是在富人云集的行政区内星罗棋布的各种高级剧院。

    老板是个首都人,但却在银月大学就学,学习音乐和表演。毕业之后,家境富裕的他没多久便成立了自己的剧团,游走于北地各处,作巡回表演,十余年过去了,名气越来越大。

    当然,对于叶孤云和弗兰克来说,辉煌剧团究竟如何一点都不重要,他们不是为今晚的表演而来,而是为进行表演的其中一位演员。

    也许纯粹是因为艺术上的偌大名气,也许更多是因为“越抗拒越吸引”的古怪心理,声称只为平民服务的辉煌剧团的表演竟吸引了大批的富人前来观看——好吧,这没什么,艺术的欣赏本来不该区分阶级。但。。。。。。看到某些油腻的胖脸上硬挤出的的有若朝圣般的虔诚表情,听到一大串似是而非的高谈阔论。。。。。。你很难不产生呕吐或者殴打的冲动。

    富人们的到来自必然会带来许多马车,幸亏城区中部总算是相对宽敞,往两边的道路不断铺开,倒不至于无处停放。不过,到来的马车虽多,每一辆也各尽心思极尽奢华,但到头来如何也比不上弗兰克乘坐的这辆周身萦绕在一片魔幻光华之中的马车,甫一出现,便抢尽了余者的风头,夺走了众人的目光。事实上,魔幻光华不是重点(有钱人谁不能添上几具魔法风灯?),造型不是重点(毕竟是临时修整,马车的造型最多只能算是不难看),一些别致的细节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所有东西加起来不多不少恰恰好非常协调地共同营造出的一种格调突破天际的氛围!尤其是,一身燕尾服的弗兰克从车厢中从容走落的时候,这种氛围更是瞬间达到顶峰!

    啪啪啪~!

    不知是谁,竟引领着剧院外的围观群众鼓起了掌,接着,口哨声和欢呼声响成一片,一些大胆的女士已经开始朝弗兰克抛送飞吻和秋波了。弗兰克倒也淡定,依着叶孤云的教导,优雅地摘下帽子,抵于胸前,略略欠身,朝周围施礼致意,这一举动顿时又让欢呼声变得更响亮些。

    叶孤云不想打搅弗兰克享受此刻的尊荣,默默地将马车驱开,径自寻找泊位去了。

    当叶孤云停好马车返回剧院门口之时,却发现弗兰克仍然还没进去,他一脸无奈地枯站着,身旁是一名穿着一身华服的老者,老者正围着弗兰克来回绕圈,左左右右前前后后一脸好奇地反复观瞻,像是在打量动物园中珍奇异兽。。。。。。

    华服老者不是别人,正是弗兰克的老师,奥斯玛大法师。

    “嘿!大法师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叶孤云扬声招呼,奥斯玛闻声扭头,好吧,总算是将弗兰克从窘迫中拯救出来。

    “噢!是你,萨菲厄斯!”大法师报以一个灿烂的笑,“我当然是来观看演出的啊!”

    叶孤云这才省起,奥斯玛是一名作风“奇葩”的法师,一点都不典型,他可不是死宅,虽酷爱研究,但更酷爱生活,相比于其他大法师全是一票的醉心于法术钻研的研究狂人,他更像是一名耽于享受的贵族老爷。所以,对他来说,静极思动,偶尔出来观看一场戏剧演出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

    “对了。”奥斯玛笑吟吟看着叶孤云,“听说,这套衣服是你和你的女人们发明及制作的?”

    “嗯,有什么问题?”

    “必须给我做一套!”奥斯玛攥紧了双拳,无意识地上下挥舞着,在表达着最强烈的要求,“啊!多漂亮的衣服啊!高贵!庄重!简约!优雅!卓尔不凡!别有风范!简直天生就是为潇洒睿智的法师而设的!它有什么名字吗?”

    “呃,燕尾服。。。。。。”叶孤云对奥斯玛的狂热姿态很是不解,“想要的话,自行去店里订做便是。。。。。。”

    “燕尾服?噢!这名字很形象!但是。。。。。。店?订做?”奥斯玛一脸疑惑。

    “苏珊娜的秘密!找到那家店去,你会得偿所愿的。”叶孤云答道,想了想,接着又道,“法师真的适合穿着燕尾服吗?”

    “为什么不合适?在我看来燕尾服就是完美的法师服饰!”奥斯玛指着弗兰克大声叫道,“法杖可以融于勾型的简约手杖之中,必不可少的各种魔法饰品,也可以伪装在帽子、领结、方巾、腰带里头,至于护具,哈哈,偌大的衣服随随便便就能布置得神乎其神极尽完备!瞧!法师的所有要求都不耽误!与此同时,我们得到了一个最完美的外形!”

    「最后一点才是最重要的吧?」叶孤云和弗兰克都在暗自腹诽。

    奥斯玛越说越兴奋,末了,捶了下手掌,双眼放光地说道:“我决定了!从此以后燕尾服便是我奥斯玛学派的指定服装!每一名传承者,在所有公开的半公开的场合,都得穿上这种服装!它将成为奥斯玛学派的标志!”

    顿时,弗兰克扪首无语,而叶孤云则大感疑惑。

    “哪来的奥斯玛学派?”

第一四零章 弗兰克的悲催一夜(二)
        “哪来的奥斯玛学派?”

    叶孤云的这个问题让奥斯玛完全提起了兴致。

    “嘿!当然是我伟大的奥斯玛创建的学派!”奥斯玛指着自己,得意得连胡子都翘了起来,“哈哈!你知道吗?我对远古石蚓的研究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要不了多少时间,我就能开始撰写一部关于远古石蚓的最详尽著述!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学术成就!而我也将因此获得相应的崇高地位!我的理论我的思想我的著述将流传下去!我的所有传承者将冠以奥斯玛学派的名号!啊!我的朋友,萨菲厄斯,多亏有你。。。。。。”

    “等等!”叶孤云打断了奥斯玛越演越烈的自嗨,他面色严肃,神情森然,“你的时间全花在那头怪物身上了?那么,我委托你代为研发的急需的几样材料呢?亟待改进的几样物质的制备工艺呢?”

    奥斯玛一怔,神色开始变得扭捏起来:“那些事,哪有研究远古石蚓重要嘛。。。。。。这可是著书立说。。。。。。”

    “嘿!不重要?那可是关系着一堆又一堆能够把你砸死千百万遍的巨额金钱!”叶孤云暴躁地申斥道,其“神勇”的姿态,直接让弗兰克看傻了,他何曾见过自己的老师被当面喷得瑟瑟缩缩像只鹌鹑?叶孤云又道:“别忘了你现在还在接受爱希伦家族的供养,你的所有研究,都是在他们的资助下完成的!难道你不觉得自己应为他们分担点什么吗?”

    “可、可。。。。。。”奥斯玛的老脸挤成一团,“那根本不应该是大法师干的活啊!制酸、制碱,研发耐高温材料。。。。。。都是普通匠人就能干的活啊!”

    “呵!原来你竟是看不起这些活。。。。。。”

    “难道不是吗?制酸有什么难?早就能大规模配置了!满大街都是强酸瓶!”奥斯玛梗着脖子大声抗辩。

    “我要的不是你们用作武器的生物酸混合酸!我要的是单一的无机酸!盐酸!硫酸!硝酸!。。。。。。算了!谅你也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你只需知道,它们很重要!备齐了我让你设法制作的各种酸碱醇,我能让一个普通人都能具备凌驾于你们法师之上的巨大破坏力!”

    “真有那么厉害?”奥斯玛虽则脸带狐疑,但双眼已忍不住放出光来。

    “虽然我不打算这么做。”

    开玩笑,别说炸药了,叶孤云连火药都不想弄出来。

    看到奥斯玛还是将信将疑的神情,叶孤云只好又道:“相信我!那些任务真的很重要,请务必在它们上多花心思!唉!你是法师,本应对各个领域的本源都怀有极大的好奇才是,所以我极不明白,为什么你会舍弃一份明明更靠近于物质的本源的研究工作,转而去鼓捣一具丑陋破败的怪虫的尸体。。。。。。”

    “听起来像是那么回事。。。。。。”奥斯玛似乎有被说服的迹象,“物质的本源?果真?”

    “如果你足够细心,做完那些研究,至少能够总结出一些物质变化的基本规律。”说这话时,叶孤云一点都不心虚,他可没有糊弄奥斯玛,要知道,那些项目全都属于化学方向的研究,而物质的变化规律本来就是化学的主要研究范畴之一。至于成果,那所谓的规律,说实话,若是有人将酸碱醇都弄出来了,却还不能总结出几条基本的化学公式,那才是最不科学的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