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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之神级捕快-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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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夜星,剑身流光溢彩,耀人双目,竟是全力出手,丝毫不留余地。
  项央落地后,刚想和刘乘说几句漂亮话,比如大家以武会友,点到即止,还有大家都是自己人,和鲁捕头都那么熟了,之类的。
  只是没想到刘乘误会他,误以为项央小觑自己,自说自话,也不等项央出言,直接动手,长剑迸发,劲力吞吐,让项央满面寒意笼罩,皮肉血液冻结,胸口有针刺之感,虽未有剑气破空,但剑锋之利有无剑气也没什么区别。
  项央也来不及解释,右手飘然成掌,倏然而至,施展白日初练就的金顶绵掌,轻轻抚摸刘乘的长剑,速度奇快,后发先至,阴柔的掌力如潮水般连绵不绝,直接灌入剑身内,让刘乘如遭重击,身体颤动,连连退后几步。
  金顶绵掌项央只是草草练就,但已经抓住这门掌法的重点精要,其一是内家掌力重在一个连绵与阴柔,避实就虚,其二就是掌速奇快,直来直去。
  刘乘撤回几步,感受着长剑回震的力量,一波波如潮水上涨,连绵不断,手腕一转,反手握剑,平复动荡的内力,脸色满是不可置信。
  他斩杀雄大之日,曾经和项央交过手,那时这个少年虽然武功不错,但远不是他的对手,唯一可堪称道的也就是刀法娴熟,韧性极强。
  但今日再战,竟然纯以一门阴柔掌力迫退他的长剑刺击,要知道那可是他的全力一击,这简直是不可思议。人的功力大幅度增长不是不可能,比如吞食灵药,前辈灌顶,或者有其他奇遇,但一个小县城的捕快,没有背景,没有地位,居然也能有这种造化,他不相信。
  刘乘脸色涨红,眼中带着丝丝凌厉,继续持剑进攻,灵动的剑招笼罩项央,长剑在眼光下晃出道道银芒,在内力加持下,剑剑削金截铁。
  项央则施展十二路谭腿与之对垒,手上成拳,以罗汉拳的招法或拍,或锤,或揉,或捻,将刘乘的剑招一一拦下,且游刃有余。
  腿上的动作也丝毫不慢,与罗汉拳配合,不时飞腿,以强大的劲力迫退刘乘,甚至踢在刘乘抵挡的手臂上,发出咚咚的闷响,明显压了刘乘一头。
  刘乘越打越心惊,越打越绝望,对面之人的拳脚粗糙,完全就是一个初练之人的表现。
  但就是因为实力差距过大,竟然以一门完全不是很熟悉的武功将他稳稳压下,这只能说明他强过自己太多。
  与刘乘的惊讶一样,项央也是惊讶莫名,不是对面太强,也不是自己的十二路谭腿有多娴熟多厉害。
  而是对方的出剑轨迹,剑路招数,完全被他看透,招数恰恰打在对方的弱点出,这才造成这番颇有些讽刺的局面。
  “是了,我为什么会把刘乘和宋祖武大胡子相提并论呢?
  为什么感觉他们相像是一个级数的武者呢?明明他们差距甚大。
  原来是那日败在他手上,心里有了阴影,哪怕自己功力迅猛增进,也会下意识的把他当做强敌,其实他已经远不是我的对手了,硬实力的差距是难以抹平的。”
  项央在争斗中,心里晃过一丝明悟,自己还是忽略了猛然增进实力后带来的心态失衡,不过不是如他人的自大,而是小觑了自己。
  也难怪鲁达肯给项央一个铜章捕快的考核机会,不是别的,只因为他的实力的确达标了。
  项央心念一转,看着眼前迸发的长剑光芒,刺来之时明明锐气难当,在他眼中却有种外强中干之感。
  右手下意识的并指弹击,内力催发,一声叮的脆响后,刘乘手中长剑自剑身三分之二处直接断裂,扑落到一侧,强大的指力更是余势不减的刺向刘乘的咽喉。
  嗤嗤洞穿空气的声音在刘乘的耳边响起,脸颊有汗滴滑下,喉咙处尖锐凌厉的气息让他完全从嫉妒中冷静下来,他败了,彻彻底底的输给没有用刀的项央,心气一下子跌倒谷底,满面灰败。
  而在不久之前,项央还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这种落差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与刘乘相似,项央也有些变化,不过是往好的那方面,本来温润的眼神多了些自信和凌厉,心里就像充了一股气。
  心中的气越积越多,到了不得不爆发的时候,项央骤然长啸,在全真内力的迸发下,直接震动附近的树叶小草沙沙作响。
  这声长啸既似发泄,也是扬眉吐气之感,心里的一座大山被搬走,原本的阴影被驱散,项央真正去掉了自己初出茅庐被人挫败的心魔。
  而这心魔,是过往项央根本不知晓的。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一雪前耻
  不管自己是否发现,项央在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是有些优越感的,又有无字天书这个金手指,虽说起点低了点,但自认为未来还是一片光明的。
  不过当日与刘乘一战,让雄心万丈的他被人以绝对的实力真正挫败,虽然他事后很好的开导自己,且积极练功,希望有朝一日一雪前耻,但心里的阴影还是留了下来。
  也许他自己都没发现,从那一战之后,他少了些一往无前的锐气,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和毒秀才一战,对方武功远逊色于他,居然迟迟拿之不下。
  毒秀才本人诡计多端,手段阴损是其一,他自己的心里也有很大问题。
  眼下也许还不算什么,但当项央的武功越来越高,这初始时的阴影也会跟着逐渐放大,最后化作心魔,让他困在某个境界,就算有天书相助,如果不拔出心魔也难以寸进。
  好在这次机缘巧合下,与刘乘一战,不用刀的情况下打败对方,化解了心底的阴影,再也没有之前的畏缩心里。
  这边项央意气风发,心里一片坦荡,双目比以往多了些摄人的神光与威势,原本颇有威仪的刘乘则心态几近爆炸。
  其实他原本对于项央有种陌生的熟悉感,一样的出身底层,一样的得异人传授武学,又一样的年岁已大,武道潜力不高,所以是既同情又惋惜。
  所以,他曾不顾身份暴露的危险,邀请项央入神捕门,为的就是给项央一个机会,让他能借助神捕门的实力,将来有触摸到打碎屏障的契机。
  只是千算万想,怎么也想不到,项央在短短时间内便好似武功大进,根本不被武道潜力所束缚,所以刘乘是既好奇,又有些眼热,还有些嫉妒,也才有了今日这无头有尾的一战。
  只是战斗的结果,让他不能理解,不能释怀,他彻彻底底的败了,对方以粗鄙的拳法腿法挫败自己,只能说明武功已经远高过自己。
  尤其是最后一式指法,指力强横,如大江决堤,瞬间爆发千钧神力,崩碎他的飘羽剑,他自问如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
  “我败了,你果然有奇遇,武功竟然能在短短时间内进步到如此地步。”
  刘乘语气涩然,缓缓后撤几步,看了眼手上的断剑,眼里的灰暗比黑夜还要阴霾,抬头看项央时,则带着复杂的目光。
  嫉妒有,钦佩有,羡慕有,最后都化为一声长叹,声音淼淼,扔下手中的长剑转身离去。
  项央没有言语,看着刘乘离去的背影有些佝偻,微微颔首,刘乘复杂的心理他虽然猜不到,却能感受到此人对他并无恶意。
  “不管怎么样都好,这次胜了,也算了了我一个心愿,不必再为此念念不忘。”
  项央也正要转身离去,突然一呆,脸上露出惊喜莫名的表情,原来脑海中的无字天书不知何时已经大放光明,剥离出一页极为振奋他心气的信息。
  “完成隐藏任务,一雪前耻,奖励任意一门武学境界提升。”
  隐藏任务,还有隐藏任务,如果他不和刘乘交战,可能今生今世也不会触发这个隐藏任务。
  不过任务之类的还不至于让他这么惊喜,真正让他惊喜的是奖励,任意一门武学的境界提升,按他理解,就是将武学的熟练度提升。
  再直观一点,例如一门武学,分为初窥门径,小有所成,登堂入室等等各个阶段的描述,项央利用这个任务奖励,可以将任意一门武学从小有所成提升到登堂入室。
  “好东西,有了这种奖励,我就不怕贪多嚼不烂了,只是到底该提升哪一门武功呢?”
  四周寂静,林木幽幽,只有项央一人,索性找了片干净的土地坐下,摸着下巴细细思索,这可是一个很好的提升机会。
  目下,在项央心里草草有几门武功值得提升,神行百变,胡家刀法,飞沙走石十三式,十二路谭腿。
  “也就是两门刀法武功,两门腿上功夫,不过既然是将任意一门武学的境界上升,还没练过的飞沙走石十三式暂且可以搁置。”
  剩下三门武功,项央还是倾向于十二路谭腿,打基础是最为耗时的,别看刚刚他以十二路谭腿并铁指诀挫败刘乘,但实际上他在十二路谭腿上的造诣仍然羸弱不堪,毕竟只是修炼了一上午的时间。
  “而实际上,我提升十二路谭腿,也在间接的提升神行百变,这一点从我今日施展轻功更加轻松写意就能看出一二。”
  至于刀法,不是项央不看重,而是他有足够的自信,自己怎么说也是练了十几年的刀法,哪怕没有天书的帮助,也能逐渐提升胡家刀法与飞沙走石十三式的造诣。
  有了决定,项央向无字天书传达了提升十二路谭腿的意念,没过多久,眼前就是一黑,脑海中出现一幅画面,是一个光头小和尚在一个山间古寺修炼谭腿的画面。
  小和尚面容与他肖似,山间古寺被一层白茫茫的大雾笼罩,天地之间只有一个人,站桩,踢腿,练拳。
  项央在看到小和尚的刹那,心领神会,附在小和尚的体内,随着小和尚练功,无论是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冬雪,从不间断,逐渐体会领悟十二路谭腿的精要与敲门,更关键的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修炼,腿法的根基深深的嵌入他的灵魂深处。
  脑海中大约过了三年时间,项央终于醒转,睁开眼,猛然抬头望天,还是大日当空,临近正午,脚下不远处的断剑也留在那里,明显是刚刚被人抛掷。
  “呼,还好还好,还真以为过了三年的时间,不过那个小和尚怎么感觉就是我自己呢?我不是攫取他人的努力,只是在找回自己曾经拥有的力量。”
  项央正想着,突然发现自己的双腿与腰间有种别样的怪异,似乎血气丰沛,腿部的肌肉,柔韧,平衡,等等都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惊讶同时,足尖一点,内力加持下,身体在松垮坐姿下直接弹跳出两丈多远,落地后更是下意识的卸力转劲,轻飘飘如棉羽,是本能反应,意态数不尽的轻松,与先前简直判若两人。
  “这,这,这也太立竿见影了吧,这么明显的提升?貌似这种关于武功境界的提升不得了啊,不但涉及精神,也包含肉身,双向改造,才算得上完美。”
  项央本以为境界提升只是关于武学领悟,没想到也包括了肉身锤炼,这可真是一步到位,免了他再花费大力气去平衡两者间的匹配度。


第一百二十二章 白英石
  细密的秋雨带着冰凉落在街头小巷,行人纷纷加速行进,小摊小贩也纷纷支起油布或者大伞,遮挡天空落下的雨水。
  项央一身白衣,手持纸伞,听着雨打瓦砾声,悠然踱步在蒙蒙烟雨中,长发随着铺面而来的凉风向后飞扬,让他心里一阵平静悠扬。
  距离他击败刘乘已经过了四天时间,这四天他真切体会无字天书的神通广大还在他的预想之上,十二路谭腿真如扎扎实实的修炼三年一般,进境何止一日千里。
  十二路谭腿大有增进,且无有后患,项央就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飞沙走石十三式上,甚至亲手誊写了一遍刀招心法,体会神韵精要,日夜参详。
  只是可惜没有趁手的兵刃加以练习,今天他就是来找李大叔取回青虹短匕和雁翎刀的。
  项央在来到李大叔的铁匠铺的时候,店铺前一个小有姿色的妇人正将一个打造的精细的铁锅递给一个老汉,收下钱后喜笑颜开,正是李大叔的妻子。
  而在店铺的后方,铛铛的铁器击打声正连绵传来,想来是李大叔正在打铁。
  “小项,是你来了,你李叔正等着你呢。老李,快出来,小项来了。”
  项央微笑着和妇人寒暄一番,就见到光着膀子全身湿润的李大叔迈着脚步踏出,手上还持着出鞘的长刀短匕,见到项央,满是开怀。
  “小项,你真是了不得啊,想不到黑风山寨的两大当家的都是被你擒杀的,没有辜负你父亲的期望,也不枉我为你重塑雁翎刀。”
  这几日这些消息甚嚣尘上,当日他只听到项央是与人激斗才导致雁翎刀震出裂纹,现在想来,应该就是和黑风山寨的大胡子对战才导致的。
  说话间,李大叔将雁翎刀和短匕,以及两者外鞘递给项央,无视了一旁妇人向他使的眼色。
  项央略过短匕,先看雁翎刀,初一上手,就发现长刀又重了将近三斤,不过刀身两侧已经恢复雪亮光滑,再无丝毫缝隙,恢复的很好。
  刀刃更锋利许多,只是用手指微微摩挲刃角,就有种肌肤被划破的错觉,可见锋利之处也大有提升。
  而三斤的重量,对于如今内外兼修的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很快就能适应长刀的改变,而且他以全真内力灌入刀身之内,比以前更加轻松。
  “咦,李大叔,这刀身似乎又融合了别的材质啊?难道是星铁粉?”
  项央右手并指弹击刀身,侧耳倾听一番刀吟,转而疑惑加惊喜的看向李大叔。
  李大叔摇摇头,黝黑的脸色带着惋惜,声音浑厚。
  “不是,星铁粉很珍贵,我只是个普通的匠人,哪有那种好东西,只是掺了些普通的材质,稍稍加强刀身的坚韧度罢了,远远比不上星铁粉,你先凑合着用吧。”
  李大叔话还没说完,一旁的妇人已经开了口,语气很是不好看。
  “就你瞎说,那可是你师傅在你出师的时候送你的白英石,有价无市的好东西,平常宝贝的睡觉都要搂着,这要算普通那就没什么普通了。”
  李大叔听到妇人的话,气的眼睛一瞪,就要开口训斥,项央连忙拦下来,看着李大叔满是感激。
  “婶子也是说的实话,李大叔之前无偿以精铁为我重塑雁翎刀,今天又拿出珍藏的石矿为我修补刀身,若只是轻轻揭过去,让我一无所知,岂不是陷我于不义?”
  说话间,项央从怀里掏出五锭白银和两片金叶子,放到店铺的木质柜台上,让一旁的妇人双眼冒光,瞬间扑上去受到怀里,满脸喜色的看着项央。
  “看看,还是小项明事理,再说了,我说的都是实话,你敢和我瞪眼,今晚就去睡客房,别爬老娘的床。”
  李大叔看着自家媳妇念念叨叨的往铺子后面走去,知道是要放钱,颇有些无语,眼里也满是无奈。
  项央却不在意,小心翼翼的将短匕和雁翎刀归鞘,细细端详,满是欢喜。
  “李大叔不要怪婶子,这是人之常情,再说我的经济要是拮据,也不会打肿脸充胖子,这些都是您应得的。只是我很好奇,您的师承是何处?看起来似乎不是很简单啊。”
  一般的匠人都会打造刀剑厨具农具之类的铁器,但品质就不敢保证了,李大叔不但铸造手艺过人,还知道星铁粉,拥有白英石,这可不是一般的匠人所能有的表现。
  “什么师承,我少年家贫,被家人送到清江府的乌家铁匠铺做学徒,由于有些天赋,拜了个善于铸造兵器的匠师做师傅,也学了些手艺。
  当初我也幻想有朝一日做一个专职打造武器的匠师,可惜天资不足,最后只能回安远开个铁匠铺聊以度日。
  不怕小项你笑话,你手里的雁翎刀是我这辈子最完美的杰作,也是我最用心打造的作品,所以才不想以铜臭味玷污它,可惜你婶子他不懂。”
  项央了然的点头,乌家铁匠铺他不知道,但李大叔的那种心情他虽不体会,却也能看懂几分,就是情怀,一种在他心里极为重要纯粹的寄托。
  至于资质不足,他也有些猜测,专职打造武器的匠师,只怕不是那么简单,至少在千锤百炼上,体力耐力稍有不足,那就是一场艰难的跋涉。
  换句话说,打造武器的匠师,也该是懂些内功武功的武者,如此才有足够的能力,而他眼中的李大叔虽然看起来体力强健,筋肉结实,但也只是普通人。
  “我懂了,李大叔你就放心吧,雁翎刀我会好好爱护,更不会让这柄刀蒙羞,未来的日子,我会用它饱饮鲜血。”
  李大叔看着郑重的项央,浑身上下都带着如雁翎刀刀身一般锋芒无比的锐气,满怀欣慰的笑了笑,正因为看到项央的不凡,他才最终决定拿出白英石融入雁翎刀刀身,总算不是所托非人。
  这辈子他就是个普通的铁匠,唯一证明过他曾在那个铸造圈子最顶端处停留过的,就是白英石,那真是视若心头宝。
  现在将白英石练成一柄刀,也算完成了他曾经许下的诺言,至少他没有辱没师傅的教诲,埋没白英石。
  两人都能感受到对方心内的期待,长刀锋芒,刀刃向天,一柄好刀,绝不该深藏于鞘中。
  正如为了颜盈封刀后的聂人王,令雪饮蒙尘,成为一柄柴刀,那对一柄神兵而言,是何等的凄凉与无奈?
  外边细雨依旧连绵而下,铺子内,项央和李大叔道了别,转身张开纸伞离开,身影在细雨中渐渐消失。


第一百二十三章 安排
  一场秋雨,连绵下了整整三日时间,整个安远县都被一层朦胧的烟云笼罩。
  项央家中,略显阴沉的房屋内,傅大春坐在土炕上,脚下一摇一摆的晃动,看着木桌边端坐的项央正专心致志的用一块极为珍贵的绸缎擦拭雁翎刀,满是不解。
  “小央哥,我就不明白了,就一柄刀而已,用得着这么奢侈吗?不但把周老爷送你的绸缎裁下一块,还专门去买了防护油,这一小瓶居然要十两银子,你做捕快多少年也赚不到这个钱啊。”
  看着项央没有答话,傅大春有些气闷,眼皮子眨眨,摇了摇头,继续道。
  “还有,基本上每次来见你,不是在练刀,就是在练拳,练腿,你就不闷吗?人生该享受就享受,你说你现在不说功成名就,但也年少多金,前途无量,该出去走一走,及时行乐啊。”
  项央右手握刀柄,左手托着刀背,放在胸前,细细打量经过自己精心护理,更显锋芒锐气的雁翎刀,一脸的满意,这才抽空回应。
  “大春,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我想问问你,练武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傅大春听到项央恢复,哈了一声,一下子从炕上跳下,走到项央旁边的木椅上做好,眼里满是热切。
  “这还用说,当然是为了不被人欺负,还有就是欺负别人,还有就是为了体会别人羡慕敬畏的目光,唉,可惜你教我的武功始终练不好。”
  “不被人欺负我认可,欺负别人,你是想我废了你的武功吗?再说你练功一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能有所成就怪了。”
  傅大春听到废武功,打了个激灵,转而一脸的不解,看着项央闭目养神,问道。
  “那你说说,你是为什么练武?难道就没有我所说的几条原因吗?”
  项央睁开眼,目中带着一丝凌厉的锋芒,看了眼傅大春,让他打了个哆嗦,就像是被人用刀架住脖子一样汗毛竖起。
  “有,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喜欢练武,对它充满热切,换言之,练武就是我想做的事,你所言及时行乐,无非吃喝玩乐,放纵人生。但对我而言,能够练武,能够体味自己无时无刻不在进步,变强,就是最大的乐趣,所以你看我整日苦闷,却不知我心里有多么欢喜,高兴。”
  说这话的时候,项央饱含激情,眼里的灼热似乎能点燃空气,看的傅大春恶寒不已,这叫什么理由?
  “好,算你说的通,那你对这柄刀呢?我看你穿得还是像以前一样寒酸,来来去去就那么几套布衣,对这柄刀却是奢侈的不行。拜托,你现在好歹也是神捕门的人了不是?置办点好些的衣物,打扮打扮,人靠衣装嘛!”
  项央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干净,整洁,还带着淡淡的皂角香味,不好吗?
  “你所谓的寒酸,只是朴素,光鲜的衣服我也有,诺,在柜子里,不过是用来应付一些重要场合的,平日里没必要。至于雁翎刀,这是武器,将来可能就是我的保命利器,不好好保养,将来真遇到什么狠人,靠穿得好看让人家饶我一命吗?”
  傅大春一时语塞,反正怎么说都是项央有理,算了算了,不去说这些。
  “算了,说不过你,跟你说一下,县衙李县令这几日已经把你调令的手续办好,连同你的个人资料档案一起送往清江府的神捕门。对了,李县令还把黑风山寨的事上报了清江府府主,毒秀才要押解到府衙处置,李县令的意思是,既然你也要前往清江府,不如一同出发,也好照看一二。”
  项央将雁翎刀收回刀鞘,放在左手边,给自己倒了杯清水,闻言,皱了皱眉。
  “李县令是什么意思?难道要我押着他前往清江府?可我已经答应周富贵,为他看护周家小姐。”
  傅大春露出一丝奸计得逞的微笑,消瘦的脸孔带着幸灾乐祸。
  “这你不用担心,周富贵和李县令已经商量好了,出发的时间由你定,大家一起上路,也好有个照应。
  押解毒秀才的人,由官府出人,你只管照看一下就行,毕竟路远,中途发生什么大家都不知道。
  再说了,小央哥,你从没出过安远以外太远的地方,这次到清江府,和大家在一起才是正理,不然我怕你连东南西北都找不到。”
  原主项央其实有些微弱的路痴,光走路,不记道,这只有项央亲近之人才知道,当然,现在的项央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他们已经商量好了?什么时候的事情?还有,若是我要走,那至少也得十天的时间,这段时间我要练刀,县衙确定能等我?押解犯人和我们可不一样,延误时辰是要担责任的。”
  “这些都不用你操心,李县令自然会搞定,当然,李县令也没有强求你,只是问问你愿不愿意,不愿意就算了。”
  这话项央能怎么说?李县令可待他不薄,反正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赶,也废不了什么事。
  “罢了,你回去和李县令说,我应下了,到时候一起上路,我会提前通知他们的。
  对了大春,我走后,这个房子你要不时过来替我照料打扫,千万不能弄的跟荒屋一样。
  还有,我不一定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回来,父亲墓地那里,你也多帮着照看。”
  离开安远,上清江府,不时嘴上一说就能马上离开的,屋子怎么处理,亲戚朋友总要话别,还有要带哪些东西上路,这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办妥的。
  好在项央孤身一人,这几日已经拜访了相熟的邻里,到钱庄将财物兑换成银票随身携带,剩下的也就是些衣物之类的,倒也不算麻烦。
  “嗯,我知道,项大伯那里我会定期去扫墓,为他上祭品供奉的,你放心吧。你自己也要小心一点,要是在神捕门实在太危险,你就回安远,我已经打算回家继承酒馆,到时候你来帮我,咱们一起拼搏,不说大富大贵,也比刀尖上舔血强。”
  临了,傅大春才蹦出这么一句让项央既好笑又感动的话,他又不是去龙潭虎穴,用得着这么夸张吗?
  只是他心里也的确有些忐忑,崭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不知未来会怎样?


第一百二十四章 路途
  一片旷野中,两侧山石林立,有人工清除路障杂草形成的大道延伸无尽,与远方的天际交融在一起。
  以项央、衙门的押送人员、周家的车队为组合的团队沿着大道缓缓前行。
  项央跨坐在一匹毛色纯黑的神骏马匹上,马匹一侧挂着水囊干粮,另一侧挂着包袱,左手持刀,右手勒着缰绳,双目微眯,感应下方黑马走路的姿态,和自己练习十二路谭腿的马步比较,也别有一番领悟。
  距离项央离开县衙已经过去一周时间,每天急于赶路,没空修炼外功,只能内练全真心法,看看路上的风景。
  其余人周家小姐有一辆马车代步,一辆马车装载众人行礼财物,其他人虽然一双足赶路,但因为都是年富力强甚至粗通拳脚的大汉,倒也不觉得如何。
  官府方面人数不多,只有五个捕快,也都是项央在衙门的老熟人,押解的陈宁虽然只是一介书生,但身强体健,修有内气,也没拖后腿。
  总的来说,虽然队伍冗杂,人员繁多,但行进的速度并不慢,这也让项央松了口气,尽早赶到清江府,他就能早一天的解脱,不用当这个大保姆了。
  “项捕快,天色不早了,咱们是不是找个地方准备开火做饭了?”
  这次周家主事人是个三十多岁的精明汉子,一路上操持杂物,是一把好手,小跑几步来到项央旁边,抬头看着高头大马上的项央征求意见。
  没办法,临行前周家老爷跟他说过了,一切以项央的意志为主,他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包括官府的那几位也是。
  “好,一切由你安排,不用事事来问我。对了,咱们离清江府还有多少路程?”
  “小人算过,以现在的脚力,白日加紧赶路,晚上休息,再有五日就能赶到清江府,如果走小道,还能更快一些,不过安全性就不敢保证了。”
  项央点点头,挥挥手让这个汉子退下准备,自己翻身下马,拍了拍黑马的脑袋,抬头看了眼已经微微暗下的天空,忽然升起一股思乡的愁绪。
  别看只是离家一周,但一路所见,都是陌生景色,熟悉的人和事物都不见了踪迹,谁都会感慨几番。
  另一边,周家主事安排人就近在大道一侧的荒野处清除一片空地作为安营之处,又让人寻找水源,生火做饭,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
  等天色昏暗下来,数团篝火已经燃起,照亮众人围在一起的营帐,项央自己啃着干硬的馒头,就着水囊里的清水艰难下咽,其余人和项央也差不了多少。
  周家小姐则在两个丫鬟的服侍下开小灶,吃的可是家里大厨特质的糕点,不过女孩子,吃的精细些也可以理解。
  没过多久,在大道上赶路的人三三两两的也被吸引来,向周家主事人借火买干粮的,想要就近找个歇息地方的,约莫有十几个。
  在野外,很多时候单个人都不敢入眠,一怕野兽毒虫,二怕歹人恶徒,只有聚集在一起,人气多了,大家才敢休息,要不怎么说人是群居性动物。
  这些日子以来,项央等人几乎每晚都会遇到这些人,也没怎么在意,不过今夜似乎有些不同。
  “小项,今夜可能要小心一些,你看那两个人,就有很大的问题。
  表面上像是普通人,神色疲惫,眼冒血丝,脚下的靴子磨损严重,应该赶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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