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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之神级捕快-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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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躲避,不过刚刚一掌冲的太猛,项央又在掌风临体之前方才出招,根本来不及变招,三根钢针便齐齐刺进大胡子的左掌,带出三条血线。
  项央则顺势松开紧握的拳头,脚下移动,侧身躲过大胡子的冲击,在大胡子身体因为疼痛而痉挛的空隙,使出胡家刀法的穿收藏刀式,一击破开大胡子右胸处靠近臂膀位置的血肉,有热血迸溅。
  左右不过一线之间,原本对于原本胜券在握的大胡子,形势已经急转直下。
  而项央本来是必输之局,借助暗器和暗夜的掩护,阴了大胡子一把,直接翻转开来,反败为胜,看的远处的王英目瞪口呆,大胡子满脸愤恨不甘。
  项央则深深吐出一口气,随手将裹在左手上的破布扔掉,反手握刀放在身后,细细打量了左手的肌肤,确认没有问题,方才露出笑意,是大胜后酣畅的笑容。


第一百一十二章 毒毙
  王英收敛惊讶的表情,大迈步走到项央的身旁,看着不远处捂住肩膀的大胡子,黑胖的脸上满是兴奋。
  “卑鄙无耻的小人,居然用这种下三滥的招数暗算于我,你不配练武。”
  大胡子原本清澈的双目此时满是愤恨和怒火,项央开始说找他挑战,结果却在拳中暗藏针锋,说一套做一套,如此奸猾,是他被对方少年的外表给欺骗了。
  项央却是心情大好,不可否认,大胡子的武功要高过他,用这种阴损手段获胜,的确胜之不武,不过成王败寇,如果现在倒在地上的是他,那么他宁愿再卑鄙阴损百倍。
  而且也不能说他完全是靠手段获胜,更重要的是他的脑子,智慧,算计到了环境人心带来的变化,如此才能暗算的了大胡子,换一个人,同样状态下,未必能够做到他这一步。
  先说手中夺命针的由来,那是毒秀才陈宁藏在扇中的暗器,他临来这里前搜集的,这是他有资本施展手段的前提。
  再有就是他的武功的确够高,能和大胡子拼的半斤八两,不然换了个人早就被大胡子一张毙掉,连阴谋诡计施展的空间都没有。
  最后,就是对环境人心的把控了,这是项央此次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黑夜中,视力大受影响,这是他藏针于拳中,第一时间不被发现的前提,再有就是先前激战中,他始终赤着左拳与大胡子拼斗,给了对方一种心理暗示,手上没东西,只是会一门算是威猛的拳法。
  再有就是王英出现的时机和那声高呼,使得大胡子心慌意乱,心浮气躁,急于求胜,这才不管不顾要提尽全力要在算时间内击败项央,也就是最终落败的祸根。
  如果没有以上这些条件,但凡有一点疏漏,很可能都无法给大胡子造成重创,所以说,项央能赢,实力,运气,心机,缺一不可,换句话说,靠的是综合实力。
  “大胡子,话也别说的这么难听,暗器就不算是武学的一部分了?你这话要是被一些精修暗器之道的大师听到了,不定怎么教训你呢。好了,咱们之间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王叔,他交给你处置了,我,我去!”
  项央正要和王英交代几句,比如将来抠出什么武功秘籍之类的,别忘了自己那一份,他对大胡子的武功还是很感兴趣的。
  然后就看到一侧的大胡子按着的左手流出的血液,由红变青,然后变得乌黑。
  而整个人的脸色,也在极短的时间内变为乌黑一片,只是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项央,好像在说,老子就算死了,化作厉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王英也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往前凑去,要伸手试探大胡子的鼻息,却被项央拉住。
  “王叔,别轻举妄动,大胡子好歹也是内功好手,内力雄浑,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就被毒杀,可见针上毒素的猛烈,毒秀才果真称得上一个毒字。”
  王英则想到了什么,看了眼项央的左手见到项央似乎没有什么异样,方才放下心。
  “太险了,幸亏你自己够小心,连握针都用布包着,不然只怕也讨不了好。”
  项央则摇摇头,看着已经成为一具尸体的大胡子,颇有些唏嘘。
  钢针上的毒应该是遇到血液才会迅速起作用,这本来是毒秀才陈宁用来对付自己的,想不到最终断送了大胡子的性命。
  “对了,王叔,黑风山寨的情况怎么样?这次总算能一网打进了吧?”
  项央看着大胡子的惨状,心有余悸的将左手往自己腰侧的衣服抹了抹,转头问道,十二路谭腿到手,飞沙走石十三式到手,最后的峨眉金顶绵掌应该也跑不了了吧。
  “嗯,这次多亏有你,我们一路拔掉毒秀才布置的四队暗哨,又消无声息的包围山寨,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肯定是没问题的。现在你又一个人把毒秀才和大胡子给解决掉了,唯一可惜的就是不见胡强的踪迹,不过也无伤大雅,总之咱们这次是大获全胜,事后少不了好处。”
  王英满脸笑容说道,再次将目光放在大胡子身上,这个盘亘了他心头几年的大山,终于卸去了,从今往后,不能说百姓再无纷扰,但想要再出一个如黑风山寨一样的势力,几乎不可能。
  大胡子高强的武功,毒秀才算无遗策的智计,胡强如猛虎下山的骁勇刚烈,三者合一,才有这个连官府都奈何不得的黑风山寨,缺了一个,威胁性已经大大下降。
  换句话说,如果今天胡强也在山寨,以其在山寨中人威猛若天神的形象,很可能鼓舞士气,与官府中人正面拼杀,博取一线生机。
  不过如果只能是如果,王英不知道的是,胡强也早就死在项央的手上,项央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干掉黑风山寨的三大当家的。
  “好了小项,你去山洞里看看大胡子有什么留下来的,觉得有用就拿走,没用就留下,作为赃物上交县衙。”
  项央正思考如何进山洞掠夺大胡子的遗藏,就听到王英这番话在耳边轻轻响起,眼里露出一丝惊讶,随即明白了什么,笑着冲王英拱拱手,算是谢过了。
  王英干了这么多年的捕头,可能在武功上远不如开了挂的项央,但在人情世故上,项央拍马也赶不上人家,这就是会做人。
  迈步走近山洞,里面有两个插在石壁缝隙上的火把照亮洞内情形,几乎是一目了然,简陋到几乎没有什么布置。
  武功什么的,项央不抱希望,大家都是记在脑子里的,死了还要给人送秘籍的是少之又少,比如当初的贾逵,就是被他威逼,方才默写下吐纳诀与伏虎拳谱。
  不过倒也不是一无所获,在山洞最里侧,有一块乌黑色的细小铁令正插在粗糙的石床上,呈火焰状,半个巴掌大小,看起来就是逼格满满的样子。
  旁边还有食盆银票之类的杂物,不过在神秘令牌的对比下吸引力全无。
  “玄铁令?圣火令?还是什么令?”
  项央大感兴趣,几步走到内里,靠近令牌,借着火把的余光,细细端详起来。


第一百一十三章 收获与提点
  这是一块乌黑色的巴掌大小的令牌,材质应该是比较珍惜的铁矿制成,前后两面都是带着雾状的斑点圆孔,整个的形状则是燃烧的火焰,尾端,是插在石床上的尖锐状铁刺。
  给项央的第一印象,这枚铁令就像是某个教派的传承至宝,嗯,这是他自己估计的,说不定里面还藏着什么惊天动地的盖世武学。
  想到这里,项央越来越眼热,伸手将铁令拔出,放在手里细细摩挲,感受着冰凉细滑的触觉,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正在这时,脑海中的无字天书大老爷又有动静了,传递了一段极为振奋人心的信息给项央。
  “不限时任务,发掘神秘铁令背后的秘密,交还给铁令真正的主人,任务奖励,天蚕神功一部。”
  此时,项央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天蚕神功四个大字给牢牢吸引住,再也容不下其他,我的乖乖,这是直接要低武变魔武的节奏啊。
  何谓天蚕神功,项央所知有数个版本,包括电视剧,包括电影,包括漫画,不过不管是哪个版本,都是吊到不行的武功,破茧成蝶,置之死地而后生,功力大进,最后神功无敌。
  不过震惊狂喜之后,又很有些自知之明的将心内的火热熄灭,不用想,这个任务的难度肯定是超高的,不然不会出现这种逆反常理的任务奖励。
  “大胡子一定有秘密,可是现在他叫什么,来自哪里,这枚铁令是他人托他保管还是偷来的,又或者是最根本的,铁令到底代表了什么,一概不知,这和大海捞针根本没有分别。”
  项央很理智,也很干脆,直接将铁令收藏到怀里,反正完不成任务又没有什么惩罚措施,先拿了再说。
  就算大海捞针,也未必捞不到,看运气呗,项央一向认为自己的运气不差。
  还有一点,据项央所知,如果是他猜测的那个版本的天蚕神功,就算是给他,他也练不了,无他,他一身武功根基已立,而那部神功需要被人废功或者从未修炼过武功的人修炼才行。
  虽然项央没有数十年如一日的苦修,但现在这身修为也凝集了他一身的心血,可舍不得废去。
  再说了,武功这种东西,也是看匹配度的,如果不适合,给你一部战神图录也未必能练成传鹰那样的境界。
  项央自恃有无字天书,神功秘技数不胜数,区区一门天蚕神功,算得了什么?
  这边心比天高,想着将来日子肯定是越过越美好,手上的动作却不慢,将目光放在一侧的杂物上。
  衣服翻翻,没东西,还带着馊味,不洗衣服的吗?
  食盒里吃剩的鸡骨头青菜叶子,呕,扔掉。
  咦,精铁匕首一把,不错,收藏了;金叶子一把,二十二片,发财了,塞到胸口;大通钱庄的银票三张,都是五千两的大票额。
  话说有些对不起黑风山寨大当家的身价啊,果断折好塞到袖口。
  项央心满意足的看了眼山洞,突然有些许的惭愧,王英这么大方,让自己挑选战利品,但剩下这一坨坨的什么卵用没有,也太饥不择食了。
  想了想,从怀里忍痛取出一片金叶子,放到凌乱的石床上,又整理了一番,方才满意的点头,这下算是有个交代了。
  不多时,待在外面的王英就看到了一脸嫌弃的项央从山洞里走出来,像是什么收获都没有的样子,不由得有些想笑。
  “怎么,没收获?不可能吧,大胡子虽然不掌握实权,但好歹也是黑风山寨的大当家,一点油水都没有?”
  王英的话瞬间打破项央的伪装,缩了缩胸口,项央迎着王英怀疑的目光,勉强笑了笑,摆摆手。
  “唉,收获一般般,这大当家的就是个穷鬼,咦,人怎么缩水了?这还怎么调查他的身份?”
  项央话说到一半,猛然看见倒在地上的大胡子额头处冒出一层层的褶皱皮肉,身体也失水一样变得干枯,有些吃惊,这连最后来一幅心理素描的机会都不给,做的也太绝了吧。
  “嗯,查不出来了,不过不管怎么样,人死了就是一件好事,甭管什么身份,甚至是神捕门的通缉之人也都没用了。”
  王英却不能体会项央心中的无语,这下唯一的一点念想也没了,想要完成天书新发布的这个超高难度的任务,估计只能看看自己的福源够不够深厚了。
  正说着话,螺旋小道上又走出两个人,一个捕快打扮,一个身穿军服,两个人几乎都是黑灰沾满脸上,白一块黑一块,看起来有些滑稽。
  “王头,山寨已经控制住了,拘捕的人已经全部击毙,剩下的大部分都被我们抓起来了,只有不到二十人逃窜出去,刘丰带人去追了。”
  听到声音项央才认出是于飞,心里大松一口气,这下任务应该完成了吧,跑掉二十个人,相对整个山寨,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罢了。
  “好,做得好,你们组织人手把火熄灭,别烧到山上的草木,还有,县兵和你们各分一部,在山寨好好清扫一遍,最好挖出这些年他们抢掠到的金银财宝,县衙吃肉,我们也能喝到汤,让弟兄们用点心。对了,再派两个体力好点的将大胡子的尸体运下山,送回县衙,这也是功绩。”
  王英的话让于飞和那个县兵下意识的看了眼地上如焦炭一样黑的尸体,又瞥了眼正安静立在一旁的项央,满是敬服,小项可真是了不得啊。
  至于王英杀大胡子,要真能杀了,几年前也不至于重伤逃回县衙,当时这件事还闹得沸沸扬扬呢。
  两人领命而去,项央和王英也准备下山,只是项央想到山寨还有不少妇孺,有些犹豫道。
  “王叔,那帮山贼的家室和后人,你们会怎么处置?她们曾经也都是无辜的善良百姓,我们是不是能网开一面?”
  对于毒秀才,大胡子这类人,项央是出手狠辣,绝不留情,但那些弱小妇孺,还不是一个两个,他很难硬下心肠。
  “这个就不需要你管了,不过肯定是不会让我们无罪释放的,好一点的充军,作为劳力,小孩子不记事的,可能被送到大周的隐秘机构特训,今后为大周做事,大点的,记事的,对大周心怀怨恨的,无论男女,一律斩草除根。”
  见到项央一脸的不忍,王英眉头一皱,露出一丝冷酷的目光,声音带着清冷。
  “小项,既然你叫我一声王叔,我就是你的长辈,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件事。
  善良,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心狠,够绝,才能走的更远,活的更好更舒服。
  尤其是入了神捕门,将来接触到江湖,形势波云诡谲,今日的一个善念,二十年后,也许就是你自尝苦果的时候。
  我不能说我的想法一定是对的,但一定是对你最有利的,希望你明白我的苦心。”
  项央沉默,想到自己一路走来,虽然不过短短几个月,却历经血雨腥风,这还只是在安远县城,那到了更广阔的江湖呢?只怕杀戮时刻相伴,那时候善良只会害死自己。
  如果想要善良,可以,找个没人的地方寄情山水,或者找个民风淳朴的乡间隐居避世,或者换一份职业,比如大夫之类的,绝对能保持你想要的善良,但这一切却绝不是项央想要的。
  更何况自己两手已经沾满血腥,再来谈善良,用自己所谓的悲悯来帮助他人,不觉得太虚伪了吗?
  “王叔谢谢你的提醒,我会记住你今天所说的话。”
  看着项央郑重的表情,王英满脸欣慰,换了个人,他哪管死活?
  正因为看重项央,知道他的潜力,这才出言提点,他可不希望一个注定潜力无限的人半路夭折。
  江湖,远比项央想象的要凶险,对自己好,总比对别人好,最后受到伤害来的好一些。
  更何况,他看的出来,这小子从骨子里就是个狠茬子,绝非善类,只是他还没看清自己罢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艺术加工
  剩下的和项央就没有多少关系了,他参与这次行动,主要目的是帮助王英剿灭黑风山债,顺带完成无字天书法发布的任务,如今圆满完成,也是时候功成身退了。
  和王英返回黑风山寨,此时拼杀声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满山的哭嚎与求饶,冲天的火光也渐渐熄灭,有黑烟滚滚,在夜空中圈圈飘上高空。
  项央走在路上,不时看着被县兵捆绑,押解到村寨外的妇孺,虽然还隐隐有所触动,但也只是微微一叹,再没有任何行动。
  旁边的王英一直在观察项央,见到他只是微微皱眉便再无动作,一双眼睛虽然偶尔透出怜悯,更多的还是冷静,满意的点头。
  有些人自以为是,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听不进别人的话,这种人早晚要栽大跟头,项央这一点就做得很好,而且转换的很快,这就是适应力极强的表现,对于一个捕快,适应力往往比武功更重要。
  打个比方,如果神捕门派遣项央去做某个邪恶教派的卧底,搜集情报,项央第一步要做的就是适应,融入那个教派,如此才能初步保证自己的安全,继而想着完成任务。
  就像王英派遣到黑风山寨的吴守,这一点做的就比较好,无论是谁,包括智计出众的毒秀才陈宁,都没发现他的真正身份,就可以看出适应这一点有多重要了。
  “小项,今天你连战黑风山寨的两大当家,应该已经很累了,山寨这边很繁琐,恐怕要忙到很晚,你先回去休息吧。”
  王英此言正合项央之意,毕竟现在他身上除了一笔外快,还有神秘铁令,万一不小心搞丢了,岂不是亏大发了?
  还有,打了这么久,除了中午啃得两个硬包子,滴米未进,正想回去好好吃一顿犒劳自己,项央连忙点头,和王英告辞后,就踏着神行百变往山下疾行。
  山路崎岖难行,官道土路漫长,对一般人来说在黑夜中赶路着实是个挑战。
  不过项央轻功非凡,全力之下,倒也没花多少时间就赶到县城,向看门的两个守城兵出世了腰牌,施施然走进城内。
  刚一进城,就看到穿着褐色锦衣,打扮的颇为骚包的傅大春正坐在城门口不远处的石阶上,百无聊赖的瞅着进城的人,在项央看到他的同时,他也看到项央。
  “央哥,你总算是回来了,怎么样?这次的任务成功了吗?你见到大胡子了?县兵和那帮山贼是不是打的血肉横飞的?”
  傅大春走上前,一张嘴突突突的向着项央询问,让项央颇为无奈,拍了拍肚子,示意自己肚子饿了。
  傅大春见状,灵动的眼珠子一转,猜到项央用意,连忙点头,躬着身子做了个请的动作,就领着项央就近找了家小饭馆,叫了几碟小菜和一壶小酒,轻酌起来。
  此次上山,傅大春并未跟去,连他老子也没去,没办法,傅家几代单传,就一根独苗,万一折在山上,只怕傅家就绝后了,王英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县衙加县兵这么多人,也不差他们父子两个。
  不过少年人,心性不定,总是向往刺激的生活,自己不能亲身体验到,但可以通过项央来了解具体的情况,因此一直等在城门口,为的就是第一时间接到项央,好满足自己旺盛的好奇心。
  十四五的年纪,正是中二而执拗的年龄,项央今晚要是一夜不回来,估计傅大春能等到天亮。
  饭桌上,项央看了眼其余的食客离他们这桌还有一段距离,点点头,嘬了一口小酒,又夹了口凉菜,细嚼慢咽后,才将今天的行动娓娓道来。
  还别说,项央穿越之前是写小说的,讲故事的能力不弱,起承转合,高潮迭起,再将真实事件进行艺术加工,听得傅大春一愣一愣的。
  就拿项央大战毒秀才这件事来说,在项央的口中,毒秀才成了养蛊练毒功的邪魔,一条金蚕蛊杀人食脑髓,配合手印密音,下蛊无声无息,乃是极为厉害的角色。
  不过项央更加技高一筹,一身大日如来咒惊天动地,佛火一出,燃尽四海八荒,直接将毒秀才烧的奄奄一息,综上,项央KO毒秀才。
  迎着傅大春怀疑的目光,项央面不红,心不跳,持筷的右手稳得一匹,夹了口翠盈盈的青菜塞入口中,继续掰扯。
  如果说前一战项央和毒秀才是没有悬念的横扫,那大胡子和项央之战就是高潮迭起,惊悚悬疑了。
  按照傅大春理解,大胡子已经不是一个山贼头子,而是灭世魔王,有灭世大磨盘的武功,堪称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而项央则成了救世主一样的存在,白衣飘飘,身负长剑,踏月而来,一身剑术惊天动地,剑二十三冻结时空,有无上的风采。
  二人足足打了三天三夜,鬼哭神嚎,天降血雨,最终才以项央获胜而告终。
  项央说的是唾沫横飞,眉眼神采飞扬,完全代入其中,在他旁边的傅大春则是目瞪口呆,几乎不敢相信项央的口活如此厉害,颠倒黑白,化死为生,逆乱阴阳啊。
  “等等,小央哥,之前你掰扯也就算了,白衣胜雪是不是先换身衣裳再说?还有什么剑术惊天动地,你是练刀的好伐,最后,有点时间观念行不行,你今天上山,今晚下山,一共不到一天,你上哪大战三天三夜?”
  项央丹凤眼一眯,义正言辞道,“艺术加工,艺术加工,不要太较真,你只要知道,本人一打二,反杀两人,这就足够了。”
  傅大春呵呵一笑,心里暗道,你这不叫艺术加工,叫胡编乱造,这么厉害,你咋不上天呢?
  “小央哥,今天我算是了解了你的厉害,思维天马行空,创造力惊人。今后不当捕快,当个说书先生,或者写两本游记小说之类的,恐怕也能赚的盆满钵满。”
  项央点点头,眼神悠扬,倒是真有了点想法,话说他最厉害的不是写武侠,而是写耽美,也就是BL,不知道大周民风如何,是否能接受这种超前的思想。
  良久,方才叹息,微微摇头,没时间啊,掰掰手指头,先不提自己将来要当差,光说一身的武功就够自己忙活的了。
  已经会的就不说了,肯定也得勤练不辍,再有马上要收获的十二路谭腿,飞沙走石十三式,金顶绵掌,未来说不定还有更多,想想都觉得肝儿颤。
  “有时候武功太多也是一种烦恼啊。”
  傅大春看着项央一脸幸福的烦恼,头一次觉得长相英俊的项央如此可恶,人不要脸则无敌啊。


第一百一十五章 十二路谭腿
  和傅大春掰扯了一阵功夫,吃完饭,项央便腆着微微有些鼓胀的肚子回家,吃了不少东西,脚力却依旧不慢,借着街道两侧二楼偶尔溢出的灯光,很快回到家里。
  回到屋中,换下衣服,将从大胡子那得来的金叶子、银票,以及神秘铁令,统统放到地上挖着的小地窖中,方才放下心来。
  手里还有一柄精铁打造的匕首,项央身穿一身暖煦的白色内衣,坐在屋中木桌旁的椅子上,借助昏黄油灯散发的光芒细细打量。
  外观和普通匕首没什么两样,匕首刃用一圈圈的白布条缠绕着,随着项央的拆解,逐渐露出真容。
  匕首是和雁翎刀一样材质的精铁打造,不过似乎除了精铁,也掺杂了些其他珍贵的矿石,约有二十公分长的匕首双刃,泛着淡淡的红色,不是血液干涸留下的色彩,而是天然反射出的光亮。
  靠近匕首手柄的两边分别刻印着一个字,合起来是青虹,应该就是短匕的名字,让项央眼里露出一丝喜色。
  这就是线索啊,不管是大胡子本人的也好,还是与神秘铁令出自同一处也好,总算不是毫无头绪。
  今后可以有意的关注一下名为青虹的短匕的消息,也许能顺藤摸瓜,找到大胡子的来历,进而查明神秘铁令隐藏的秘密,完成天书发布的任务。
  “不过这柄匕首缺少外鞘,改日找李大叔重新打造一副,正好可以作为一个防身的武器。”
  将匕首重新用白布缠好,放到桌上,又取出雁翎刀,来到院子里,坐到一个矮凳上,用清水和丝布细细擦拭刀刃,眼里出奇的柔和和认真,专注的劲头几乎不次于练功时的状态。
  对于一个懂得兵刃功夫的武者来说,武器就是他最好最值得信任的伙伴,如项央,对雁翎刀几乎是走到哪拿到哪,形影不离,这种感情很复杂,也很真实。
  不过与往日不同,擦着擦着,项央突然看到雁翎刀的刀刃上有几丝颇为隐秘的裂纹,细小的几乎不可见,但对雁翎刀了若指掌的项央却一眼就能看出不同。
  “我记得很清楚,进行任务之前,雁翎刀刀身雪亮,一片光滑,根本没有任何裂痕,是在今日战斗中留下的?可恶。”
  项央心痛的都要掉眼泪了,想想看,应该就是和大胡子交战时留下的,两人内力催发,通过雁翎刀的刀身至少交缠了三十次,劲力吞吐碰撞下,伤到这只能算是材质不错的刀身,根本不足为奇。
  事实上,也正因为手中长刀是精铁打造,才能坚持到现在还没崩碎,换了普通的长刀,早就四分五裂了。
  武器,类似绝世好剑、雪饮狂刀那一类的神兵先不说,低层次无非就是看材质优劣,打造手法的高低罢了。
  雁翎刀是李大叔耗费精铁打造,手法说不上多好,材质也非珍惜材质,实际上说起来,仍然属于普通矿质。
  什么是精铁?由普通的铁块千锤百炼打造而成,无非比普通的铁要坚韧抗造。
  “看来今后也要好好注意一下珍惜的矿石了,要不是那支短匕可能和大胡子的来历有关,把它融了重新打造雁翎刀倒是不错。”
  项央修长的手指轻轻触摸雁翎刀刀身上的细小裂纹,越想越心痛,决定今后除了练刀,和他人对战的时候,尽量少动用雁翎刀,不然真的碎裂,想修复如初可没那么容易。
  接下来项央的动作就更小心了,花了足足两刻钟的功夫才清洗完毕,然后拿着归鞘的雁翎刀回到房间中,挂在靠着土炕的墙壁上。
  “接下来就是领取奖励的时间了,击败毒秀才,大胡子,覆灭黑风山寨,几乎完美。”
  项央脱下长靴,一个跳跃,上了铺着厚厚被褥的炕上,然后盘膝做好,双目紧闭,将心神沉入脑海,开始领取无字天书下发的任务奖励。
  先是十二路谭腿的秘籍,然后是飞沙走石十三式,最后是峨眉金顶绵掌,三门武学深深的烙印在项央的脑海中,还有许许多多的注释与心得体会。
  良久,项央终于睁开双眼,露出一丝欣喜之色,刀法掌法他没细看,暂且不予评论,单说十二路谭腿,绝对是一门不错的武学,既能奠基,又能技击。
  这门武功其实是出自少林寺,由罗汉拳与临西谭腿糅合创出,特点是攻防迅疾,节奏鲜明,爆发力强,每一路,实际上是由拳腿两路组合,当然,重点仍然是以腿功为主。
  如第一路,出马一条鞭,包括冲拳,撩拳、擂拳、寸腿等等招式,相互配合,爆发不错的杀伤力。
  即便不懂内功的普通人也能够修有所成,强身健体,在项央这种内功有成的好手手上,更能威力倍增。
  这是在技击中的应用,十二路谭腿,更珍贵的地方在于能练出强大的基本功,地位类似项央练习了十余年的基础刀法,还要更高一筹。
  这门武功从头到尾指明了练腿的诸般法门,如何练就双腿韧带与关节的柔韧性,双腿与身体的协调性平衡性,双腿的发力基础,等等。
  还有诸如扫腿,趟腿,踢腿,鞭腿,戳脚,双飞脚,等等腿法基础招式的练习与讲述,价值不亚于九九乘法表对于数学的意义。
  项央看的热血沸腾,眼热不已,蹭的一声跳起,作金鸡独立状,左腿支撑身体,右腿按照秘籍记载上下踢腿,右腿上下飞舞,脚尖如一柄铲子。
  不过虽然风声呼呼,在强大的力量下颇为骇人,但独立的左腿却左摇右晃,几乎维持不住,很明显发力过猛,身体的平衡性和协调性也做的不到位。
  “不行,看来虽然内力能让我短时间做到能发挥谭腿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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