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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道天龙(啃魂)-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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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最怎么自高自大也不会认为,自己现在就比鸠摩智、吕不韦和项少龙都厉害。

要么一开始就杀了秦始皇,杀了段誉,不给他们机会成长为主角。要么一开始就别想占什么便宜,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拥有越多,吃亏越大。甚至连杀了都还是要吃亏,因为还有别的主角来占便宜,这就是配角的命。但若命中注定了自己不是配角,而是主角,也就更没必要考虑这些。考不考虑,主角还是主角,配角还是配角。

像书中段誉,不想学武也有武功送上门来,多得想不要都拒绝不了,厉害得想不杀人都控制不住。

事实上他完全可以学无涯子那样,将多得控制不了的内力传入别人体内。要是觉得那样太吃亏,可以优先考虑身边的亲人。父母、妻儿、妹妹、伯父、伯母都可以,是不是呀!小说中可以不说另有原因,现实中却必须说,不得不说。而不是说,要反过来吸收自家人的内力,使他们多年的苦修毁于一旦。如果那就是聪明,秦朝情愿傻上一辈子。

秦朝不想提前与主角展开生死之战,吃力不讨好,但又怎会甘心当一辈子的配角?

这无关穿越不穿越,谁都不甘心。没资格不甘心,有资格也不甘心。拥有的资本多了不甘心,资本少了也不甘心。

唯有顺其自然,省出心思来多提升一下自己的武功。逍遥派的武功以积蓄内力为第一要义,内力为本,招式为末。秦朝也不想在招式上耗费掉太多时间,连不忌连续修炼的凌波微步都只一天四五遍,偶尔六七遍。其实单是每天四遍所耗费的时间合在一起都已经很吓人,因为凌波微步的修炼与应用正好相反,走得越慢越有效果,这秘笈没被写在秘笈上。

别人是越慢越容易用错力。

像书中段誉最开始修炼的时候,用错了力,身体就曾经瘫痪过一阵。秦朝亲自试验过一次,瘫痪了的感觉很糟糕,尝试过一次就已足够,再不想拿自己来做这种试验。

为什么要慢?

为什么要动?

不动就连躺在床上躺久了都会躺成瘫痪,不是说站马步要不动如山,站得越久越静越厉害。马要动,人也要动。既要动,又不能动快了,因为那比躺久了还容易躺出问题。

再次想起了小时候就有不过的‘太极拳’,分练法和打法,一慢一快,一柔一刚,外调内养与伤人伤己。跟这儿的武学本质相同,发展方向和程度却大不相同。最厉害的内家拳都修炼不出内力,不管是明劲、暗劲还是化劲。这儿随便找一门武功,都脱离不了内功体系,离不开内力。两者结合在一起,不知会产生什么化学反应?

有太多需要静下来仔细研究的地方,但一个人最怎么研究都精力有限。可是,就算把全天下人都网在一起,研究还是需要静下心来。不然成果最大都不叫研究,而叫抄袭。

说书人最习惯抄袭,而且往往一遍还不够。自己最不喜欢抄袭都还在大量抄袭不说,说久了来听书的常客日渐增多,日渐熟悉。其中与最亲近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那少女习惯了当众用毒蛇喂养小貂,手里各种毒蛇层出不穷,五步蛇、竹叶青、赤练蛇、金环蛇、银环蛇……既吓跑了不少胆量不大的客人,亦吸引了不少好奇心重的客人逗留不走。

醉翁之意不在酒。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些人既不敢太接近,又不想轻易就放弃。

最美也只是个美梦。第一次,秦朝也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才敢接近,暗中给自己打气道:“表现的机会来了。无论实际情况是不是小说《天龙八部》,大不了多说错几句话而已。”

“‘万劫谷’是你家,你姓钟,名灵,小名灵儿。你爹是‘万劫谷’谷主钟万仇,你娘是‘俏药叉’甘宝宝,你怀中的小貂是‘闪电貂’,今年四岁,最听你的话,连你父母的话都不怎么听……”脑袋里早就想好了一句又一句,秦朝也已经张开嘴好几次,却连半个字都没说出来。虽然很想故作神秘,但又不想惊坏了钟灵。

最不想还不是吓坏了钟灵,是担心因此而死在那‘闪电貂’的毒嘴下。如果突然有人跑来对自己故作神秘说道:“你来自‘地球’,z国,hn省,yy市……你姓秦,名朝……你爹……你妈……”那时自己会怎样反应?秦朝实在是不敢想象。如果那人是木婉清、秦红棉、甘宝宝、王语嫣、龚光杰甚至乔峰,实在是想不出自己会有什么反应。

但若说都不敢说,还管得了别人那么多事,真改变得了书中人物的不幸命运吗?

秦朝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最后还是忍不住要说,但没说钟灵。故事的主角被换成了闪电貂,但名字不再叫闪电貂。在里面来了个大杂合,主要是加入了《神雕侠侣》,多了那神雕,多了个四不像。相比起《寻秦记》,篇幅是要小得多,改动却更大。‘神雕大侠’杨过成了独臂的维纳斯女神,神雕的年龄缩小成四岁,神雕的嘴变得比闪电貂还毒。

第十二章咬死人笑傲江湖

谈及神雕食用‘菩斯曲蛇’,比起闪电貂所吃毒蛇,秦朝不由拿自己对比段誉。心中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想法,嘴上仍说个不停。众多听众一听那‘菩斯曲蛇’的蛇胆有增长内力之效,口水落下一地。

“哪里有‘菩斯曲蛇’!?”那少女第一个问道。

秦朝笑了笑道:“那还不如找人参、灵芝、熊胆……”

那少女道:“普通货没什么效用,有用的帝王都不够用。”

秦朝在说书的同时,将一半注意力都放在了那少女身上,还越说越自信。就这么说一说,问一问,答一答,故事很快就转入了一个小结局。

“你,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一听那少女这话,秦朝心头一喜,脸色一正,道:“我为什么就不能这么清楚?它又不是墨门钜子元宗。”言下之意,既然可以对历史上元宗那样的隐士高人都了如指掌,相比之下,知道你那宠物貂的具体情况又算什么。

没错,那少女正是钟灵。

钟灵听懂了他话中的话,但仍无法肯定,他刚刚所说的就是闪电貂。改动说大又不大,可能只是个巧合而已,但为什么,心中不肯就这么下定论,不愿就这么轻易相信?

旁边还有不少人也听懂了,他们表现得比钟灵还惊讶。

“元…元宗、秦…秦龙,难道那些都是真的?”有人大声怪叫。

秦朝对他呵呵一笑,回复还是那一句:“信则真,不信则假。”心里十分清楚地知道,这话从现在开始已经变了味,如同镀了一层金。

听众顿时闹翻天。

秦朝眼里现在只有钟灵一个。

钟灵愣了半天,忽然格格一笑,道“我不认识你啊!”这句话又包含了试探,而且不只一种。

“元宗也不认识我。”秦朝回道。

“这与我们说的有什么关系?”钟灵貌似奇怪道。

要说他心中没鬼,钟灵一万个不相信。但要他敢直接承认认识自己,也很认识闪电貂,更难让人相信一万倍。

“当然有关系。”秦朝解释道,“元宗和我不是出生在一个年代,他远比我早出生,因此我能认识他,但他不可能认识我。由此可以推论出,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钟灵沉吟道:“话是不错,可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龚婉嘻嘻一笑,道:“你说得不错,什么话从他嘴里跑出来,全都变了味——真的变假,假的变真,对的变错,错的变对。今天又多出来一样,不认识变成了认识,认识变成不了认识。”

本来是随便说一说,不料秦朝居然真的点了头,回道:“你一定要我说,我也不是真的说不出来,只是怕吓坏了你们。”于是,之前关于钟灵的那段话,还是控制不住从嘴里又冒了出来,不过情况已经很不一样。

闪电貂?

万劫谷?

钟万仇?

甘宝宝?

众人仅从钟灵的神色变化,就可以知道他说的一点都没错。再联想书中说的那些人和事,虽然那些人和事一直都没变,心里却在一变再变,怎么都找不回刚开始听说时的那种感觉。有的甚至有点像初恋般,感觉中像是深刻入骨,却又说不清楚具体如何。

“对啊!”钟灵突然拍手道,“我想到了,你认识我就算了,怎么连我爹也认识?这也算了,你怎么连我娘也认识?娘可是极少出门,你不会是我娘的远房亲戚吧!那你应该姓甘,而不是姓秦呀!”

秦朝一直都在小心钟灵的闪电貂,早就提醒自己,不管她表现是很生气还是很开心,自己都绝对不能放松警惕。这时候,他也想到了别人的危险,但还没开始又怎么能说。

还没等他想出结果来,有人见钟灵生得美貌,虽然有些惧怕她的毒功和家世,但还是止不住让邪念占了上风,习惯性地出言**道:“宝贝儿,他是你娘的相好,我也是,我们三个……”

那人话还没说完,只见白影一闪,闪电貂蓦地跃出,扑向那人,喀!在他胸口咬了一口。等那人伸手想抓时,闪电貂早已回到钟灵的怀里。

“毒,有毒!你……”话未说完,那人扑通!摔倒在地,两脚一蹬,没了知觉。

众人像是被集体点住了穴道,连秦朝也不例外。

鼻中突然吸入一股尿骚味,才勉强恢复了清醒。秦朝虽然早就听说那闪电貂乃毒中之王,吃各种毒蛇长大,一张嘴特别地毒,现在都很难接受得了眼前的事实。

一言不和,一个活蹦乱跳的壮汉,转眼便送了性命。

一个长得十分天真可爱的小美女,杀了人都不眨一眼。依那小说中的记载评价,钟灵都算得上是温柔善良的代表,下手狠辣明显比不过木婉清,下毒残忍明显比不过阿紫,调皮戏弄明显比不过阿朱。

“这儿不再是小说,不再是游戏。这是现实。”秦朝再一次暗中提醒自己,自我警醒。

就连史书中记载一场战争,真的战死几千几万人,也不过是多用几句话而已。虽说谁都回归不了历史,但历史是由人来创造。眼下的现在,正是未来的历史。谁都穿越不了小说,但小说是由人来创作。假设这还是在小说中,也比原来那些小说要真。

江湖,这才是真正的江湖!

最怎么像《天龙八部》,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这都不会是原来的《天龙八部》。

是可以比双胞胎还像,也可以有三胞胎、四胞胎、五胞胎……机率越来越小而已。

眼前这少女最怎么像书中的钟灵,都不会是原来那钟灵,最怎么相似都否认不了。既否认不了那些相同之处,也否认不了那些不同之处。比起在同人小说、影视和游戏中的机率,同与不同都不算什么。

钟灵也稍微惊讶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过来,那人为什么那么快就毒发攻心。

原因主要是因为中毒的部位太不好。其实那人还没有死透,但想救活已是难之又难,更无那必要。使别人更害怕闪电貂,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

秦朝见她抚摸着刚刚杀了人的闪电貂,笑盈盈地说道:“你别担心,我的宝贝貂儿很乖的,咬的都是坏人。”话中透着几分难以掩饰的得意。

同时右手两指抓着一条小青蛇的尾巴,倒提起来,在那闪电貂面前晃动。闪电貂前脚抓住,张口便吃。虽然不是不知道这些毒蛇是那闪电貂的食物,可是每次见了仍不免会心里发毛,秦朝又一次连想好的话都忘了说……但很快就恢复过来,继续那大改盗版的说书。

“……只见秦龙一声冷笑,右手从腰间解下一只碧绿色的玉笛,舞动玉箫剑法,高声唱起……

苍海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天知晓。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除天知晓。

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世几多娇。

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苍生笑,不再寂寥,豪情仍在痴痴笑笑。啦……”此曲虽与传统诗词不合,但通俗易懂,节奏鲜明,意境高远。秦朝开头才唱了两句,就有人忍不住高声合唱,加入者越来越多,歌声响彻龚家酒楼。

不知不觉,又盗版了一首经典主题曲《笑傲江湖》,并改名为‘碧海潮生曲’,融入《寻秦记》。

改盗版,合盗版,盗了又盗还盗版……

在钟灵、龚婉等人眼里,这无疑又是他的最新原创,最正版不过。

“‘碧海潮生曲’响彻了整个战场,一圈一圈纷纷倒下,像是大梦一场。不管武功是高还是低,不管是将军还是小兵,不管是老兵还是新兵,不管是懂不懂音乐,全都是同一个下场……”

“秦龙这次不但立下了大功,而且没杀一人,保存了大量人口,功德无量……”

钟灵和众人一样听入了迷,直嚷嚷,一见他停下就大喊:“不准太监,再来一回。”

众怒难犯,他敢不再来一回吗?

别人不敢他敢,但每次都申明绝不太监。使‘太监’这个名词有了一种全新用法,很快就被钟灵用熟。一般人想用不敢用,唯有钟灵最没顾及,但求玩得开心,喊得痛快。最不痛快是听完要回家。

一天,钟灵和那黑衣蒙面女骑了匹黑色骏马一起来。

一阵阵骚动,一圈圈像水纹一样荡漾开来。

有人指着那黑衣蒙面女,小声对同伴说:“那就是上次在这里杀人的黑衣蒙面女,这次骑马应该是为了逃跑方便……”下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人就被几马鞭抽倒在地。

在秦朝心里,如此蛮横霸道的黑衣女,还蒙着面,跟钟灵一起来,百分百是木婉清。

“上次算你厉害,这次你还能一口道出吗?”钟灵笑得像狐狸一样,指了指身边那黑衣女子。

他有胆说是认识吗?

笑意像火山快要爆发,被秦朝强忍住,用尽了全身力气,一口回答道:“不能。”

第十三章说多了吓着你们

“我当然知道你不行,在紧要关头是什么德性。”钟灵做了一个往桌底下钻的手势,笑眯眯地道:“但你上次表现有多厉害,现在表现有多差劲就有多假,总不该一点都说不出来。”

秦朝再三推辞不过,才知道钟灵在上次被吓坏了,这次是故意带了木婉清来为难自己。把心一横,干脆豁了出去,一脸正色道:“还是上次那句话,你一定要我说,我也不是真的说不出来,就怕说多了吓着你们。”

“凭你?”那黑衣女子就说了两个字,楼上顿时安静下来一大半,四周仿佛有天籁之音在回荡。

“唉!这又何必!”秦朝一声长叹,像背书一般背了一段又一段。

黑玫瑰……

幽谷……

修罗刀……

木婉清的袖箭再次飞过耳边。

箭一射出,面对钟灵的目光,木婉清顿时怀疑自己上了当。其实对方也应该快要说完了,恼火的是自己确实再也赌不起。如果只说与自己相关的事情还好,谁让他表现得比自己还清楚自己那师父,还敢让众多不会武功的外人一起听见,总不能都杀了灭口,只好先让他住口。

刚才那一箭,木婉清本来以为他又会像上次一样狼狈,没想连躲避的动作都不见有,不由好奇心大增,开始上下仔细打量。

秦朝自己都不知自己怎么回事,对木婉清的顾及实际上竟然还不如钟灵,不过有一点现在就敢肯定——木婉清对生命的热爱远在钟灵之上。

木婉清一直戴着面纱,性情与书里写的一样古怪,动不动就骂:“臭男人!”

秦朝表面表现有男人的大度,一直在忍气吞声,暗地里小手段不断。比如说:《寻秦记》里项少龙俘获乌廷芳那一段,本来就对男欢女爱有很精彩的细节描写,又在木婉清面前加了重料,恨不得直接来个真人示范。但在开头说得并不很过分,不过很刺激人,由浅入深,缓缓深入细节……

换个女人或许随时都可以避开不听,但那绝不是木婉清的风格,还不如杀人直截了当。

秦朝不担心吓跑了木婉清,在肉戏上越说越顺畅。

自然而然,在那木婉清嘴里渐渐又多了一个‘淫贼’的口头惯号。

秦朝一句:“那时代的女性只要被你夺得她的芳心,其直接大胆远非现在的女性所能比拟时……”还没说完。

木婉清嘴里又大骂:“臭男人!”屁股仍坐着不肯走。

害钟灵也跟着一起接受,想走都不好意思一个人独自离开。

秦朝自知是怎么一回事,暗笑是一回事,脸上不敢露出一丝一毫的讥笑。每一次都当作第一次趁热打铁,快往下说,将人吸引住,一波紧接一波,**迭起。事后木婉清再发脾气也迟了,不该听的都听了。

“秦龙知道像乌廷芳这种情窦初开的女孩,耳根最软,若不打铁趁热,把生米煮成熟饭,说不定遇上英俊的连晋时,又会转投他的怀抱……”秦朝话还没说完,木婉清又忍不住要骂人。

钟灵跟着一起大骂秦朝,比连晋还卑鄙无耻,还下**贱,但手段不行,因此不讨女人欢心,反而很讨人厌。

秦朝心里最气都装作不理,继续说道:“秦龙以最温柔和讨好的方式,让这少女**于他。事后又做足工夫,又疼又哄,使她享受到女性从男人身上所能得到最甜美的滋味……”

木婉清听了又控制不住激情四射,大骂道:“你这**,比下三滥的淫贼还猪狗不如,说得这么清楚,肯定有过很多的经验,坏了很多女人的贞洁。快点从实招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一不小心,又用上了秦朝盗用的口头禅。不由一阵脸红,虽然明知别人瞧不见,视线全被面幕遮挡住。

秦朝依旧是表面装作不理,嘴里面更下功夫,继续说道:“不片晌乌廷芳已娇躯扭动,脸红如火,还主动爱抚他的虎背。秦龙想要保持体力,暗暗心惊,离开了她的小甜嘴,软硬兼施,又哄又吓,把她迫回家去……”

果然不出所料,木婉清再一次不吐不快。

不过这次骂得更狠,竟然骂秦朝比太监还不是男人,还满足不了女人,又偏要惹女人生气。

秦朝发现:书里的内容越是让木婉清着迷,木婉清骂他也就骂得越厉害。

罪魁祸首还是他自己,原本就是自作自受。正因为说得太过引人入胜,使听众不由自主代入其中。

其中最露骨的大都要避开众人,单独讲给木婉清一个人听。

钟灵的轻功连木婉清都自愧不如,喜欢上了悄无声息地躲在一边偷听。渐渐也赞同了他‘淫贼’的称号。盗版项少龙的泡妞技巧太高超,女人都控制不了要羡慕、嫉妒。

真相就像钟灵所言:“骂书里的人骂得最凶,别人半句听不见,根本毫无意义;骂书外的人却不一样。”同理,这‘淫贼’的称号送给书里的主角毫无意义,远不如送给说书人实用,受与不受由不得他来做主。

他可以做主的是不再说书。

至于‘臭男人’的称号,木婉清喊得,钟灵喊不得。

钟灵为了控制蛇虫,弄得一身药气。其中一些蛇药臭得要命,和其它药物混在一起,臭上加怪,怪上加臭,习惯了都觉得很不好受。有一次,秦朝实在是被骂狠了,一时气上心头,当着钟灵的面直说:“木婉清倒是当得起香美人的雅号,但一身香气也不过是比普通美人怡人,比不了龚婉身上那种沁人心脾的少女幽香。龚婉不欲招惹麻烦,用其它香水掩盖,骗得了女人,骗得过一般男人,骗不了我。”

话外之意是说:“你骂我‘臭男人’,你钟灵一身药味,难道就很好闻吗?”

钟灵不知该怎么回答他,真想让闪电貂在他身上咬上十口八口,但不知道为什么,对他终究还是狠不心来痛下杀手。最气不过是最近老是做一些不该做的梦,在《寻秦记》中化身成不同女人,每次都经不起那男人的高超技巧,情火在雄风之下熊熊燃起。至攀上**,从梦中醒来,多处湿透。每次怀疑自己是真的动了情,马上又被否认掉。因为说书人那穷酸样,与心目中最理想的男人相比,相距实在太遥远。或许将来会有所改变。

不是现在。

可是为什么?

那小柳当众要了他一把木梳,要他在上面刻上他的名字,自己见了会觉得很不舒服。

当发现他不像书里的秦龙,连送上门的美人都拒之门外,自己的心里会很高兴……

钟灵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那复杂多变的心理,但有一点不得不肯定——在对待他与其他女人的关系上,自己表现得太过敏感。这种敏感,甚至超过了那位名义上的未婚夫。

本来想过要尽快送一个丫环给他,既可以增加彼此间的朋友之情,又可以减小那些无谓的男女之情,还可以占用第一个女人的位置,占了小柳最想占的那个位置。但每次事到临头都下不了手,有一大堆理由冒出来。此外,钟灵还很担心好友木婉清,觉得他们两个的关系越来越奇怪,偏又说不清。虽然怎么看都产生不了男女之情,但不知道为什么,老是忍不住担心。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担心什么,有什么需要担心。

或许正如木婉清私下所说:“必须尽快消灭掉那大坏蛋秦朝,世界才可以最快恢复干净。但要彻底干净,最终要一把火彻底烧了《寻秦记》。从此之后,咱们便可以不用再管这些,恢复原来的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从源头上灭了那秦朝,《寻秦记》被烧毁最多都不管用。不听了也是个办法,但你可以躲起来不听,总还有得是人来听。说书人那张嘴确实很厉害,不听也是身不由己,听了当然是罪加一等。”

被秦朝改版的《寻秦记》,吸引听众最多的还是男人。女人想听的多,敢听的不多。

胆敢当众听书的女人依次是木婉清、钟灵、小柳、龚婉、霍青……

木婉清听得最多,钟灵听得最有味,小柳听得最用心,龚婉听得最认真,霍青听得最出神。

霍家镖局的生意仍是好得不得了,不愁没生意自己找上门来。期间霍青又押了两路镖,来来回回路过四次。目的跟第一次一样,最主要是想寻人。一路搜遍所有的花街柳巷,来来回回都不止一次。明察暗访,手段用尽,一直忙个不停。偶尔挤出点时间来听书,主要也是为了放松和寻找灵感。在这里听上一回书,感觉比在家里休息一整天还舒心,休闲效果相当显著。

在此其间,还改头换面频繁出入春风楼,男女茅厕都不放过一个,真是找尽了借口。

还花费重金,找帮众最多的丐帮发布了一个情报任务,初期定下了一年的任务期限。

第十四章丐帮任务第一人

即便是同样一个任务,预定期限的长短不一,丐帮的收费标准也会有不同。期限最短一个月,任务失败最低将扣除一成辛苦费,含手续费、人工费等各项杂费在内。最长期限是十年,定金都要先支付一大比,抵得上一年任务的五倍。要是丐帮成功完成了任务,任务费最多是十倍。霍青从小存下来的私房钱一下被掏空了九成,包含每年的生日和压岁钱。但相对于‘天下第一大帮’的招牌,那点私房钱最多又算什么。

发现自己办不了,要找人帮忙,当然是找丐帮最划算。

比价格,江湖上从没一个势力可以长久比不了丐帮便宜实惠。偶尔有冒出头来都无法长久坚持住,大失信誉。比信誉,现在的丐帮只排在少林之下。在乔峰接任丐帮帮主之位前,丐帮的信誉在中土十大江湖势力中一直都排在中间位置,摆动在三、四、五、六、七之间,一次都没冲上过第二。乔峰威震天下来得实在太快,个人武功高是主因,但也不是没有其它原因。在他上位之前,丐帮的帮规制度一直比较散乱,四处漏洞。

乔峰上位之后,一番整改,丐帮近而蒸蒸日上,众目共睹。

那些普通的低级任务,首先可以尽力的丐帮的一袋弟子,至三袋弟子就算丐帮已经尽了全力。否则每一个失败的任务都代表已经动用过丐帮所有弟子,全帮上下一起失败,效率既低,风险又大。而且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辛辛苦苦找出来也是得不偿失。一次两次还好说,多了哪个帮派都损失不起。仅一两次又明显有欠公平,闹得双方都很吃力不讨好。有那能力都没那必要,不如私下里帮忙解决。

霍青在丐帮发布的这个任务,首先出力的原本应该是丐帮的一个二袋弟子,实际出动的却是两名四袋弟子。事实上连接下任务的四袋弟子都没有多大把握完成这任务,但这么一开始就出动四袋弟子,即使最后丐帮弟子没办法完成任务,双方都可以更心安理得。何况连四袋弟子都办不成的话,还按常规出动二袋、三袋弟子,既浪费丐帮的人力物力,又容易贻误时机,以致不可挽回的失误,例如晚一天发现霍红在前一天晚上自杀。

如果一开始就定义在四袋弟子的任务之上,一旦任务失败,后果将截然不同。

从这儿就可以看出乔峰智慧超群,不单是凭武功威震天下,博得‘北乔峰,南慕容’之名。

那些出价最高、期限最长的顶级任务,就连帮主乔峰都有可能请得动。但就算肯出动黄金万两,假若任务明摆着要祸国殃民,请动了乔峰也是在送货上门,送机会帮丐帮行侠仗义。

不过那已是属于潜qian2规则的范围,别人能不能领会在别人,丐帮从不负责解释。

任务的收入有九成归完成任务的弟子自行来分配,上交丐帮越多越劳苦功高,就连乔峰都是如此一个任务接一个任务,一个布袋加一个布袋,提升而上,直至坐上‘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之位。也因此而有机会深入了解其中的不足,想方设法改进原有不足之处。

丐帮弟子可以直接用功劳来发布任务,与别的帮众分工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帮外的弟子则必须经过考验,从普通的任务开始升级,功劳越大越得丐帮信任。摆在明面上就是,可以发布任务的等级越高,价格上获得的优惠越大。这么一来,无形中就结成了一张巨大的利益网,丐帮位于利益网正中。真正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旦丐帮倒霉,利益网中的那些外人也要跟着倒霉。越接近中心的人越倒霉,越接近边缘越多人倒霉。

丐帮的收入绝对不小,仍少不了乞讨。

装腔作势,有没要吗?

有。

绝对有!

表面上有乞讨都已经这么丢人现眼了,外人都还对丐帮眼红得很。一旦放弃乞讨,丐帮还能称之为丐帮吗?何况花钱总是比赚钱要容易,丐帮也总有入不敷出的时候。

这次接受任务的那两个丐帮四袋弟子,一男一女,一名吴公,一名吴婆。夫妇两人原来都是镖行的老前辈。他们出身的‘吴家镖局’,最风光的时候比霍家镖局还风光,但三十年前就已关门倒闭。当年劫起之初,情况与今日的霍家镖局极为相似。吴婆当年身份类似今日的霍青,但比起霍青,吴婆那时候的武功更低,胆量更小,一直躲在父母的羽翼下,可以说什么忙都帮不上,帮不帮都是在拖后退。吴公是个老酒鬼,酒后是个大嘴巴,吐露一大堆。

有不少与丐帮有关。

他现在还只当三十年前那一劫是祸从天降,却不知与丐帮的帮主参加了当年燕门关大战有关。‘吴家镖局’与丐帮的关系实在是太过深厚,原本是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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