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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狱-造化斋主-第3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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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们够了啊,一口一个笨蛋,一口一个傻妞,当我不存在吗,说别人是笨蛋的人自己才是笨蛋啊!特蕾莎婆婆都说了,我从小就表现得比其他弟弟妹妹聪明,十二岁就成了一名职业盗贼,要知道盗贼这个职业,公认比其他职业更需要一份聪明和机灵。”少女气得跺脚。

“那你现在是职业几阶?”罗丰问道。

“黑、黑铁初阶。”少女立即变得有气无力。

通天古书哈哈笑道:“看吧,这不是证明了你一点都不适合这个职业。”

“我、我还小,将来有的是成长的机会,只要到了发育期,不仅实力会大幅提升,连身材也会变得棒棒的。”

“不可能。”罗丰迅速断言。

“为什么啊?”少女气得炸毛。

“我学过预言术。”

对普通人来说,预言术就是能百分百预知未来的法术,于是,少女当场石化了。

“怎么会这样……明明我一直期待着……对哦,就连比我小两岁的莎莎,她的****都比我大,果然不是发育期没到的原因……这下连自欺欺人都做不到了……”

通天古书嘻嘻道:“我们这里有促进身体发育的武技,就算是搓衣板一样的身材,修炼了之后,也能变得波涛汹涌,风采迷人。”

“真有这样的武技,你们不是在骗我吧”少女立即活了过来,先是为之一喜,随后露出狐疑的表情,小心戒备道,“你们在打什么主意,先是在我身上留下灵魂印记,然后又故意引我兴趣,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通天古书道:“倒是比想象中的要聪明一些,没那么傻,不过这件事无疑是你想多了,稍微想一下吧,你身上有什么东西值得我们骗取的?就算有,我们直接动手抢便是了,你难道还能拦得住?”

“……倒也对,我头上的光印,连特蕾莎婆婆都不认得,你一定是个很厉害的魔法师,说吧,你这样的大人物,找我这样的小平民有什么事?”少女意识到彼此的差距,一下子没了反抗的斗志。

罗丰将装了一大票银卷的囊袋扔出,道:“这些钱给你,我要雇佣你十年。”

“哼,我的身价可是很贵的,别以为用一点小钱就能……好多!”

少女打开囊袋,看了一眼里面的银卷,只是粗略的清点,就发现这些钱哪怕雇佣自己一百年,也绰绰有余。

“我可是有自知之明的,自己根本不值这么多的钱,你到底是想……”少女突然想到一种可能,立即警戒道,“事先说好,我可是绝对不会出卖肉体的!虽然我很穷,但还没有下贱到那种地步!”

通天古书打了一声哈欠,赤裸裸的表示自己的不屑:“放心吧,你这样的切片吐司面包,我们也瞧不上眼啊。”

“切、片吐司面包!太过分了,我好歹也是有一点胸的,至少也该是布丁……我为什么要跟你们说这些!”少女涨红了脸,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雇佣十年对吧,好,我答应了,不过你们也得记住,我只负责职业范围里的事情,那种不合理的要求我可不会做的。”

罗丰点了点头,道:“既然同意了,那便出发吧。”

“呃,现在就出发?太快了吧,我们要往哪里去?”

“往东。”

身为一名职业盗贼,少女对外出冒险并不意外,倒不如说,这样才能体现出她的价值,只不过在她理解中,外出也就是前往附近的城镇,再远也顶多是隔壁的邻国。

她迟疑了一下,道:“那你稍微等我一下,我得做好出行的准备,一小时后再来与你会合。”

罗丰允诺道:“可以,去吧。”

少女用怪异的眼神瞧了罗丰一会,随后迅速离开。

一个小时候,她如约回来,身上背着一个大背包。

她瞧着等在城门口的罗丰,用古怪的表情道:“你可真是个怪人,居然连契约都不签让我离开,连我的名字都没问,不怕我拿了钱就逃跑吗?”

“如果你逃走了,后悔的人绝不是我,也证明你我之间没有缘分。”

“你可真够自恋的……哼,虽然你这么相信我,证明你非常有眼光,但我可是职业的,契约已经拟好了,给你。”

少女拿出一张羊皮纸,上面写了她答应被雇佣十年的内容,最后落款处写上了名字。

罗丰瞧了一眼:“艾玛?泰斯塔罗莎,以后,我便称呼你艾玛了。”

“嗯,从今天起,你便是我的雇主了。”艾玛点头后,略显犹豫地问,“你不问我把那笔钱用在哪里了吗?”

罗丰道:“那是属于你的雇佣金,你想用在哪里,都是你的自由。”

“你果然是个怪人,”艾玛再度确认了这一点,“不过,让雇主安心是我的责任之一,所以这件事我不会对你隐瞒,那些钱我全捐给玛利亚孤儿院,我就是那里出身的——你可别因此就同情我,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哪里可怜。”

罗丰同意道:“你有一个像母亲一样关心照顾你的嬷嬷,还有一群更胜亲人的兄弟姐妹,确实比这世上的许多人要幸福得多。”

“你怎么知道的?对了,你是一名会预言术的魔法师,我的情况肯定逃不出你的掌心。”

在不知情者眼中,会预言术的魔师就是无所不知的存在。

“你能理解,我很开心,虽然我倒是没想过自己是不是比别人幸福。”

艾玛很讨厌别人因为她的出身就来同情她,但罗丰不仅没有同情她,反而说她很幸福,这又令她感觉怪怪的,因为她自己也觉得,作为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无论如何都算不上幸福,更别说贫穷而又拮据的童年。

通天古书揭露道:“因为这家伙的童年比你惨多了,你没有的东西,他也没有,你有的东西,他还是没有。”

艾玛一愣,没想到竟是这等缘由,心中顿时泛起异样的情绪……

“你要同情我吗?同情一个挥挥手就能杀死你的强者?”罗丰开口问道。

艾玛又一愣,对呀,无论怎么看,自己好像都没有资格去同情对方?对方随便扔出来的一笔钱,她一辈子都未必赚得到,一个最低阶的盗贼想要同情一个不管到哪里都能得到礼遇的魔法大师,这就像是一只兔子要同情一头狮子,说出去只怕要让人笑掉大牙。

一时间她给弄糊涂了。

“这小妞果然是个笨蛋,你真要选她,不考虑换个人选?”通天古书依旧不看好。

“又说我是笨蛋,”艾玛气得鼓起了脸,“话说之前我就很想问了,这个说话的讨厌鬼是谁啊?怎么看不见人,难道施加了隐形术?”

罗丰拿出通天古书道:“就是它在说话。”

艾玛狐疑道:“你不是在骗我吧,一本书怎么可能会说话?”

通天古书主动跳出罗丰的掌心,迎面敲在艾玛的脑袋上,并说道:“本大爷不仅会说话,还会打人。”

“可恶啊……这笔账我记住了!”艾玛捂着额头,狠狠道。

通天古书哪会将她的威胁放在心上:“我期待着那一天,不过就凭你笨蛋水准的资质,估计就算修炼一百年,也不可能有这样的能力,所以还是趁早死心吧,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希越大,失望越大。”

艾玛可不认为一本书有多么厉害的本领,不过要报仇,也不急在一时,将来有的是机会,现在权且记在心里。

女人可都是非常记仇的,女孩子也一样。

艾玛询问道:“我们就这样出发吗?要不要雇辆马车,反正你不缺钱。”

“再等一下,马车和车夫很快就来了。”

罗丰刚一说完,就见一辆装饰豪华的四轮马车从旁驶来,稳稳的停在两人的面前。

这辆马车的底盘上篆刻着魔法纹路,却是一道风系术式,用来减轻马车的重量以及减震,哪怕行事在凹凸不平的泥地上,也可以保证车厢里的人感觉不到任何抖动。

负责拉车的则是两匹格外健壮的黑鳞马,这是一种拥有亚龙血统的魔兽,虽然血脉非常微薄,但也弥足珍贵,单匹的价格在五万金币,它不仅耐力持久,还能喷吐火焰,尤其身体上披着坚硬的鳞片,防御能力不亚于那些披了重甲的战马,是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的好东西。

艾玛还没来得及惊叹,驾马的车夫便从马车上下来,对着罗丰单膝跪地,并将一只手放在胸口,用无比标准的管家礼仪道:“主人,您忠实的仆人暗鬼,向您报道。”

说话者正是暗师鬼君,在鲁里亚王都逛了半个月的他,也变得人模人样,一身笔挺的黑色礼服,系着白领带,戴着白手套,他的每一个动作都透着笔直刚硬,简直就是管家教科书上的完美再现,完全挑不出瑕疵,不管是谁看见他,都会觉得他是一名常年服侍大贵族,有着悠久历史的管家。

而且,不同于罗丰能控制体内的气息,被强行拔升境界的暗师鬼君至今仍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偶尔从他身上泄露出来的细微气息,就令旁人为之动容。

“好强大的气息,这个人至少是黄金阶的实力,甚至英雄阶也不无可能。”

“开玩笑吧,一名英雄阶的职业者,做王国的军团长都绰绰有余,他居然给人当管家,他服侍的家族是何方神圣,总不会是哪个国家的王室皇族吧?”

几名看守城门的卫兵议论纷纷,投以好奇而又小心的视线。

暗师鬼君对此毫无感应,完美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瞧不见半点过去的猥琐劲。

其实不难理解,因为在这方世界里,界王境的他已经是最巅峰的存在,哪怕对上亡灵主宰,也有不低的胜算——当然真要对上了,他肯定得让手下小弟们先上,自己在一旁偷偷阴人。

既然在这个世界,没人有能力威胁到自己,暗师鬼君自然而然就有了“强者”的自觉。

他听着别人的惊叹和评价,心中暗爽不已,过去因为常年跟着罗丰,对上的都是那些超阶的强敌,令他不得不装孙子保命,如今终于能威风一把,当一回大爷。

这才是我要的生活!

暗师鬼君心道。

第一千一百章考验

“你到底是什么人?”

?车的车厢内,艾玛忍不住问道。

“这重要吗?”

罗丰反问了一句话,同时伸出手指朝着艾玛的眉心点去。

艾玛下意识的将脑袋往后仰去,但如何躲得过这一指,仍是被扎扎实实的点中眉心,一波关于《五邪印》的修炼内容灌入她的脑海。

“重要的是,你得用最快的时间,把这门武技学会。”

艾玛在原地发呆了好一会,才消化掉这波信息,以她眼界,尚分辨不出《五邪印》的高明之处,顶多是觉得很厉害,可到底有多厉害,跟那名退伍了的前百人长浩克叔叔的武技相比,孰高孰低,也难以进行比较。

虽然心中颇为感激对方将武技传给自己,但妙龄少女的心情最是复杂,感谢的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你不是魔法师吗,怎么也会武技?不会是随便捡的什么三流武技,用来糊弄什么都不懂的我吧?”

通天古书嘲讽道:“对我们来说,的确是最低级别的武技,但对你来说,至少够学半辈子了,倒不如说,就你这笨蛋级别的资质,能不能学会都是个大问题。”

“又说我是笨蛋,看得吧,五天……不,三天我就把它全部学会!”

艾玛赌气的说道。

罗丰伸手一抓,阴阳二气流转,凝成一枚洗髓丹,递给艾玛道:“凭你目前的资质,三天时间是远远不够的,微小几率可忽略不计,服下这枚药丸,你多少还有点希望。”

接过佣兵任务,知晓人心险恶的艾玛看着掌中的药丸,一下子想起了在酒吧里,从那些粗鲁佣兵口中听到的段子,比如下药将人迷晕后,再做一些光是想象就叫人觉得羞耻的事情,据说那些看起来衣着光鲜的纨绔贵族子弟,就喜欢做这类事情。

不过,艾玛还是将这颗药丸吞服下去,因为她知道,对方真要对自己用强,她肯定反抗不了,更别说还有那些神秘莫测的魔法,根本没必要多此一举,用药物来行下作之事。

尽管嘴上非常要强,但少女心中多多少少有些自卑,罗丰展现出来的强大的力量,高贵的地位,视金钱如粪土的财富,再加上不逊于精灵的英俊面孔,四者结合起来,俨然是童话故事中的白马王子,尤其是他的身上还笼罩着一股神秘的气息,就像是藏身在一层朦胧的迷雾之中,难以看清真身,却令人不自主的想要去探索。

从小到大,艾玛遇见的成年男性大多是在酒吧里,举着酒杯呼呼哈哈,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脏话漫天飞,时不时发出淫笑的粗鲁佣兵,罗丰的气质与这些人截然相反,简直是两个不同的物种,在他的身边,自然而然的会感受到一股宁静安详的氛围。

以少女的年龄,未必懂得爱情,但难免心生倾慕。

本着要让对方认可自己的决心,少女拿出前所未有的认真劲,学习起《五邪印》。

原来的车厢只是寻常的豪华车厢,里面的空间并不大,至少不足以让人伸展四肢练习武技,但对现在的罗丰而言,开辟空间实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他只是竖指一划,车厢里的空间就扩大了百倍,别说练习武技,哪怕绕圈跑步也够了。

五大邪印完整的效果需要充沛的功力支撑,对现在的艾玛而言,是绝不可能修炼成功的,但每一道邪印下面,都有分篇的武学,正如罗丰曾经修炼过的,由鬼邪印分篇出来的夺神掌、搜魂手、炼魄爪,所谓由外而内,艾玛学习的正是这些基础的武功。

罗丰是直接将功法内容打入艾玛的脑海中,只要她集中精神,脑海中就会清晰的浮现出每一招每一式的姿势以及运劲法门,这等同有一名师傅随时随地地在指导着她,任何一个动作不标准的细节,都会被明确的指出来,这可比寻常的长辈指点有效得多,毕竟师傅再高明,也是旁人,只能以肉眼观察,无法感知到徒弟的真实状况。

当然,这样做的缺点,就是会让人容易变得套路化,不懂得随心所欲的变招,很难跳出招式的框架。

不过,说到底这些都是最基础的武学,哪怕练得炉火纯青,玩出花来也没多大意义,套路化就套路化,能迅速扎下基础就够了。

虽然艾玛的资质一般,但修炼起来却是非常的用功,全神贯注,心无旁骛,一遍又一遍的演练,对照着记忆中的影像不断调整姿势,配合相应的呼吸法和运劲法门,贫穷的出身令她懂得珍惜机会。

与此同时,服下去的洗髓丹也开始发挥作用,药力散发出来,随着武技的修炼而传达到四肢五骸,大量的水分从她的毛孔中蒸腾而出,形成白蒙蒙的雾气,令她的皮肤变得通红,甚至周遭的气温都开始增高,但艾玛仍是继续着自己的修炼,仿佛对外界的变化毫无感应。

洗髓伐骨,提升资质,一枚由阴阳大道转化而来的洗髓丹,足可将艾玛的中下资质提升到上游水平,虽然较之真正的天才还有差距,但也够用了。

说到底,资质这种东西是小门派才会斤斤计较的收徒标准,对真正的大门派来说,资质是诸多标准中排到最末的,还不如悟性重要,至少资质可以提升,而悟性除非是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事件,潘然醒悟才能有所改变。

艾玛在洗髓伐骨的时候,倒是没什么黑色的液体,或者腥臭的残渣渗透而出,因为那是低级的洗髓丹才会出现的效果,真正上品的洗髓丹,都是直接将掺杂在骨髓中的劣质残渣净化,无须逼出身体,而且罗丰给的这枚洗髓丹中还混合了一丝万屠诛邪真气,可以转邪为正,化劣为优。

在洗髓丹的帮助下,艾玛不知疲倦,不知饥渴,全身心都投注在武技修炼上,竟然一直练了一天一夜,才脱离了心无旁骛的状态。

“水!”

她清醒过来的第一感觉,就觉得身体格外的饥渴,尤其是缺水缺得厉害,这种水分缺失的状况要是放在普通人的身上,足以脱水而死,但对于脱胎换骨的艾玛来说,只是稍微觉得有些难受。

罗丰将早已准备好的玉髓乳递出,这种对肉身九重境的修士来说属于最低级的补品,他用阴阳二气就能随意的转化出来——肉身境级别的物品,他都能无中生有的创造出来。

艾玛接过玉髓乳,也不去辨认到底是什么东西,咕噜咕噜的咽了下去,充沛的元气滋润着她被开拓后,显得有些贫瘠干旱的经脉和骨髓,令其焕发出勃勃生机,玉髓乳性质醇和,阴阳中正,哪怕在填满后还剩余一大部分元气,也没有给肉身造成破坏,乖乖的储存在窍穴中,等待肉身极限提升后再挥发出来。

补充完毕后,艾玛感受着焕然一新的身体,握着拳头,无比激动道:“我是黑铁上位了!这才一天的工夫,就进步了这么多!”

通天古书泼冷水道:“这有什么好得意的,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别人身上,早就一口气晋级青铜阶了,你依旧止步于黑铁阶,这就是你身为笨蛋的最好证据。”

艾玛半点也没有受到打击,而是用手指一摁鼻尖,做了鬼脸:“我才不在乎呢!不足的地方就用勤奋来弥补,他们用一份汗水,我就用十份汗水,迟早能追上并且赶超他们!”

“在我们的领域,勤奋是最基础的要求,哪怕是极有才能的天之骄子,也必须……”

通天古书还要继续打击,却被罗丰阻止。

“张弛需有度,一味苦修并不意味着进步就快,劳逸结合才能提高效率,你现在出去休息一会吧。”

艾玛本来还想继续修炼的,一听罗丰这么说了,便没有坚持,道:“听你的,你教给我的武技很奇特,跟浩克叔叔他们施展的武技截然不同,虽然具体哪里不同我说不出来,不过的确是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而且更适合我,浩克叔叔他们的武技太强调力量了,我想学都学不会,这难道是魔法师专用的武技?”

“嗯比起力量,这部武功更强调技巧和灵活的运用方式,不要拘泥于本身的套路,要学会在合适的时机使用针对的招式,才能事半功倍。”

等艾玛离开车厢后,罗丰对通天古书道:“她的心性尚可,常人被你接二连三的打击,不说自甘堕落,却也免不了要心生怨怼,但她却能将这些批评化为动力,懂得吃苦,这点就证明她的心态胜过常人许多。”

“这不过是基础要求吧,瞧瞧你身边的人,不仅个个心性坚韧,意志坚定,又都具备过人的资质和悟性,拥有独特天赋的都有不少,更是个个具备强大的气运,能力上面几乎没有短板,甚至连曾经跟你作对过的那些家伙,如慕长生、叶知秋、韩林之流,哪个不是既有天赋又肯努力的,这小妞连合格线都差点。”

“你打算用天才的标准去要求她吗?这是不是意味着你对她的期望很高?”罗丰反问道。

通天古书愣住了,罗丰所认识的那些人,可以说都是应劫而生的命运之子,放在其他时代都有资格竞逐鳌头之位,如果用他们的标准来要求艾玛,好像是有些过分了,毕竟罗丰的目标只是培养一个有能力传承六道宗分脉的人,而不是救世主,依照阿斯利世界的标准,达到英雄阶差不多就够了,虽然不及传奇阶这种安邦定国救世界的强者,但英雄阶不管到哪里都能得到尊重,庇佑一方门徒倒也够了。

更别说,罗兰这些强者还欠着罗丰一份人情,若是让他们帮忙关照一下,艾玛都能在艾雷布大6横着走了。

“总归还是强大一点更有保证,英雄阶只有守成之能,传奇阶才能开枝散叶。”通天古书悻悻道。

罗丰想了想,道:“那就做一次最基础的测验吧,不管是谁,一生中都能碰上几次改变命运的机遇,但有的人能抓住,有的人却怎么也抓不住。遇上我是她的机遇,但她若没有守护这份机遇的能力,我也没必要把东西强塞给她,那样反而是祸不是福。”

通天古书同意道:“这么办吧。”

……

三日后,罗丰嘱咐了暗师鬼君,没有驾驶马车在官道上前行,而是驶向了偏离居住区的森林。

“我们到这里做什么?”艾玛好奇地问。

罗丰道:“武技练得再漂亮,终究只是纸上谈兵,唯有实战,才能真正将学来的东西化为己用,今天你的任务便是检验这些日子里修炼的成果。”

“可我才练了三天半。”

“别人可没法时时刻刻得到最精确的指点,也没法无时无刻有一个参照的对象,你修炼三天,比得上别人修炼三个月,而且论积蓄的力量,其实你早就达到青铜阶的标准了,但你迟迟没法掌握斗气,原因就在于欠缺一个引爆积累的契机,而实战是最容易突破自我的方法。”

依照阿斯利世界的标准,战系职业突破青铜阶的象征就是掌握斗气,尽管艾玛学了《五邪印》,可在此之前的基础,仍是来自盗贼公会的基础锻体术,罗丰并没有让她改走玉洲修行体系的想法。

“好吧,实战就实战吧,现在的我和过去的我可是判若两人了,我也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强。”

艾玛回想这三日来自己的进步,一下子变得底气十足,现在的她能打十个过去的她,还不带喘气,没有亲身经历过,她绝对无法想象,自己居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进步那么多。

“我已经做好准备了,实战的对象是谁?”

这时,一团黑雾从森林中飘来,落在马车前,凝聚出暗师鬼君的身影,他对罗丰躬身道:“主人,我已将目标引来。”

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愤怒如风暴的长啸,震动了整片山林,树枝发出嗡嗡嗡的振动,无数落叶卷上了半空,如雪花般悠扬飘落。

接着,一个身躯跟大象一样高大威猛的野猪从山林中冲出,带着巨大的阴影,它奔跑的时候,连大地都在颤鸣着。

艾玛震惊道:“四阶魔兽撞山野猪王!你不会是想让我……”

罗丰说出了对方害怕听到的回答:“你今天实战的目标就是这家伙,击杀它,然后制作它的魂石。”

艾玛慌忙道:“可是,按照公会制定的标准,撞山野猪王是白银阶的职业者才能挑战的对象。”

罗丰不予理会,扔过去一颗黑曜石,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道:“你可以选择放弃,但如果你放弃了,从今以后,你我便是陌路人,我会送你回鲁里亚王都,将来再无任何关系。”

第1101章我不是笨蛋

“你是认真的?”

艾玛有些不知所措的问,她没想到向来总是语气温和的罗丰居然会说出这般决绝的话。

罗丰不置可否,而是继续道:“哪怕你遇上生命危险,我也不会出手救你,除非你开口说放弃。”

话音一落,他和暗师鬼君便凭空消失,出现在三里外的位置。

艾玛看着如小山般朝自己冲来的撞山野猪王,感受到那股要将自己踏成肉酱的气势,倔强的咬了咬牙,握住手中匕首,露出了不服输的表情。

在野猪王即将临身之际,艾玛身形一晃,怪异的步伐,如鬼似魅,横向挪移出丈许,避开了相撞之祸,这是人邪印的分篇武学“生离别”,因为人邪印拆分后的武学都是轻功身法,因此作为盗贼的艾玛学习起来事半功倍,进度远胜其他四印。

但是她仍被野猪王带起来的劲气刮得脸面生疼,尤其是一些飞溅的小石头砸到身上,刺痛非常,若非被洗髓丹强化了体质,只这一下,就要头破血流。

“这是机会!”

抓住野猪王体型庞大,不易转向的缺点,艾玛强行压住心头的恐惧,直扑而上,手中涂了麻痹药水的匕首朝着没有长刺保护的侧腹捅去。

就听嘎嘣一声,匕首断去半截,反弹而回的碎片,将她的头发削掉一缕。

“糟糕,是石化皮肤!”

心头一惊,不等野猪王转变方向,艾玛迅速拉开距离,她瞧着那庞大而又强壮的身躯,知晓只要自己被擦上一下,肯定是伤筋断骨的下场,皱眉道:“这下怎么办,没有斗气根本不可能刺透野猪王石化的皮肤?话说我是盗贼啊,盗贼怎么能正面跟魔兽交战呢?”

尽管不报希望,但她还是忍不住往罗丰所在的位置瞧了一眼,发现对方没有移动半步,这下终于死了心,知道一切只能靠自己。

“童话果然都是骗人了,他根本不是白马王子,而我也不是灰姑娘……别再抱可笑的期望了,从小到大,你都没依赖过别人,这才过了四天,就变得软弱了,你可是姐姐,别让弟弟妹妹们笑话你……”

艾玛喃喃自语了一段话,像是自我告诫,接着她深吸一口气,尽量迫使自己冷静下来,“放轻松,野猪王是他特意为我挑选出来的测试对象,不可能毫无胜算,我肯定有能力杀死它。”

撞山野猪王并没有吸取教训,当然它也没有受到受到什么教训,于是依旧故技重施,踏着大地,迎面直冲而去。

艾玛再催“生离别”步法,身形灵巧如飞燕,避开锋芒后,还是瞄准了野猪王防御相对较弱的腹部,发起进攻。

只是这一回,她没有用匕首去刺,而是五指呈爪,狠狠捅去。

五指抓在野猪王坚硬如岩石的皮肤上,依旧无法穿透防御,甚至反震回来的力道令艾玛五指生疼,感觉指甲都要崩断了。

可是,野猪王同样发出了一声惨痛的长嚎。

艾玛所用的是鬼邪印中的炼魄爪,此招无视肉身防御,直接攻击灵魂,哪怕野猪王有着铜筋铁骨钢皮,也无法抵挡这一招。

“果然有效!”

艾玛大喜,在阿斯利世界,可没有这样的武技,只有魔法或者神术才有攻击灵魂的效果。

她当即结合生离别步法与炼魄爪,利用野猪王体型笨重,行动不变的缺点,绕着对方不停转圈,连续施以炼魄爪,打得野猪王不住地蹦蹦跳跳,怒嚎不止。

通天古书道:“看来她找到正确的方法了,这方世界的武技发展太落后了,在中低阶都没有针对灵魂的杀招,相比之下术法要稍好一些,各种体系百花齐放,难怪魔法师的地位要高于其他系,虽然在达到黄金阶前,他们也只能玩些精神冲击的小手段,可终究完成了从无到有的进步。”

罗丰道:“她只是创造出了取胜的可能性,胜算依然不大,如果她以为用这种放血手段就能取得胜利,未免太小瞧这些能在丛林法则中脱颖而出的魔兽了,被逼到绝境时,这头野猪肯定会拼命,如果她满足于现状,不懂得进取思变,最后就会陷入危险,毕竟在实力层面上,她远不如野猪王,所以野猪王可以失败许多次,而她连一次都不行。”

通天古书笑道:“换成你的话,在这种僵持阶段就会开始布置陷阱了,但用你的标准去要求她,未免强人所难了。”他将之前罗丰说过的话归还回来。

“我并不强求她一定要杀死野猪王,但至少得拿出令我看得过去的表现。”

战场中,战斗仍在继续,只是陷入了僵持,从表面上看,艾玛的每一下攻击都无法造成实质的伤害,仅能给野猪王隔靴搔痒,打的次数再多,也只是蚊子叮血,没有意义。

可实际上,随着攻击次数的增多,野猪王的反应变得越来越迟钝,发出的怒嚎声音也变得越来越轻微,连爆发的力道都有明显的减弱。

因为炼魄爪攻击的是灵魂,而非肉体,看似轻微的伤害,实际上每一下都能割去野猪王的一丝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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