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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那个女巫-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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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训练,将由回音协助你们进行。她的能力是模拟各种声音,包括乐器、号角和鼓。她接下来演奏的行军曲,就是指挥你们行动的命令!所有人将按照鼓点迈步,尽可能保持队伍在同一条线上。”说到这里,殿下顿了顿,“在战场上,回音会站在你们身后,她是第一军的旗帜,是火枪队的灵魂!你们要尽一切可能保护好她!那么……所有人先熟悉下曲调。”
行军曲是什么?布莱恩听得一脸迷茫,是酒馆里偶尔会有人弹唱的乐曲吗?那种软绵绵的曲子用来指挥大家前进合适吗?
不过当从未听过的旋律从回音口中响起时,他几乎瞬间明白了殿下的意思——富有节奏的鼓点让他忍不住想要迈开双脚,轻快的旋律挑起了他对战斗的渴望。
——所谓的行军曲,就是在战场上鼓舞人心,激励所有人不断前进的“战歌”。
第一百一十章 雄鹰城之战(上)
隔着迷蒙的晨雾,提费科·温布顿能隐约看到城头上飘扬的旗帜。
他举起瞭望镜,试图辨认旌旗上的家徽。绿色底子上的帆船和皇冠图案毫无疑问属于他的妹妹,嘉西亚·温布顿。这也是城头最多的旗帜。
第二多的是白色旌旗,白底布上的高塔和缠绕于塔上的毒蛇,那是巴尔亚家族的徽记。呵,他在心底冷笑,投靠了碧水女王,却仍挂着高塔图案的旗帜,简直是厚颜无耻。等我抓住你这个叛徒,非得把旗子喂你吞下去不可,巴尔亚伯爵大人。他心里想。
最后便是红底的高塔雄狮,同样无耻的席塔家族。提费科面无表情,心中却已经将艾林·席塔判了死刑,和托曼·巴尔亚一样。当然,同样也要吃旗子。
“奈门爵士,将灰堡王国的旗帜举起来!”提费科下令道。
“遵命,陛下。”凛风骑士应道,随后策马向身后的军队跑去,“国王有命,立旗!”
新国王回过头,看到一根根旗杆被举起,灰色的旗帜随风展开,黑色的图案显得庄严肃穆,巨大高塔和两侧倾倒、相互交叉的长枪,这才是灰堡之王的徽记。任何叛徒都将在这面旗帜下授首认罪。
收到嘉西亚独立的消息,他立刻采取了应对措施——调动东境和王都的人马,进攻雄鹰城。尽管当时他心底如同掀起了惊天巨浪,但表面上仍保持了镇定,这给支持他的大臣增强了不少信心。
召集封臣和部队花去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前往东境花了一周,赶到这里又花了半个月,提费科终于在昨天太阳落山时抵达雄鹰城。幸好王都受邪魔之月影响不大,到南境的道路不会因为积雪而无法通行,反而地面因为低温冻得十分结实,运粮的马车队伍进行速度比那些自由民还快上一截。
他的队伍十分庞大,主要有自己的亲卫队、王城骑士团和东境公爵弗兰·彻里特的部队。三批人马加起来有六千人之多,其中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骑士,就多达一千名。据可靠情报,嘉西亚的部队只有不到三千人,而且大多是碧水港的自由民,平时劫掠手无寸铁的农民和商户还行,正面战斗不可能是骑士的对手。
财务大臣高德爵士曾提出过异议,他认为邪魔之月结束后,各地都要进行耕种,此时征召大军会对收成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提费科没有要求封臣抽调农奴出战,而是召集领地上的自由民,由他们负责后勤运送。这样一来,即使他们在南境作战,也不会落下春耕。
不管如何,提费科·温布顿决不能允许嘉西亚再在南境待下去。雄鹰城并不是座坚城,它的前身是个集市,刚好位于周边城镇的中间。后来随着商贸的发展逐渐演变为城市,时间不到百年。加上历届领主为了宣传它的亲商形象,没有修建难以逾越的高墙。三千人的平民部队和两个伯爵的手下加起来也不算什么大军,越早一天做出反制措施,胜算就越大。若给她喘息之机,让她将整个南境彻底整合后,自己再想击败她就十分困难了。
经过一晚上的休整,他的人马已经吃饱喝足,蓄势待发。太阳逐渐由橘红色转变为亮眼的金色,雾气开始消散,土褐色的城墙也现出了真身——在新王眼里,那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城墙,充其量不过是一道土坡罢了。从坡底到坡顶都是条斜面,不用任何攻城梯,直接靠双手双脚就能爬上去。坡顶斜插着一圈一人多高的圆木围栏,能挡住流民和强盗,却挡不住全副武装的战士。
城头的人站得稀稀拉拉,显然不像是为守城做好了准备。
“陛下,负责盯梢南门的骑兵回报说,观察到了大队人马的行动。”凛风骑士跑回新国王身边,勒马汇报道。
提费科将瞭望镜交给弗兰公爵,语气轻松地道:“看起来她想要逃跑。”
后者仔细观望了会儿,点点头,“能这么快下定决心,也算是果断的选择。雄鹰城并不适合死守,她把人马放在城里,只会被我们一网打尽。”公爵说到这儿笑了起来,“正如您昨晚在作战会议中预料的那样,她没想到我们会来得这么快。”
“我们抵达的时机也恰到好处,”提费科说,“她即使想逃,也没办法在夜间行动。”
“您说得没错,夜间行军是大忌。她真那样做的话,不用我们主动出击,队伍就不战自溃了。而人马一旦在夜晚走散,几乎再也没聚拢的可能。如此一来,就算她逃回碧水港,也只有死路一条。”
“因此我亲爱的妹妹必须等到天亮后才能指挥军队撤退。”提费科满意地看着唾手可得的雄鹰城,心想她所做的一切并没有超过自己的预料。嘉西亚过于贪图雄鹰城的象征地位,而把部队驻扎在这里——占领历代南境守护的府邸的确更容易征服南方贵族的人心,可好处同样伴随着危机。他特意派出一支佯军慢吞吞地上路,自己率领骑兵先行赶赴东境,不带步卒,所耗干粮一律由马车运输。抵达东境后再由公爵补足剩下的部队,从王国另一侧绕行赶往雄鹰城,骑兵先行封锁道路,减少探子传递消息的可能。
大军行动不可能说走就走,嘉西亚应该是在两三天前才得到模棱两可的消息,今天拂晓就开始撤退,已算得上仓促之举。从雄鹰城撤退到清泉镇需要步行一天时间,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跑不过四条腿,自己只要集中起一千骑士追上她的队伍,衔尾追杀,她那可笑的联军自然便会崩溃。
遗憾的是,嘉西亚仍有可能从自己手中逃脱,如果她丢下三千人不管,一人双骑离开,活着回到碧水港并不算难事。
终究要到她的老巢去,才能最终结束这场闹剧,他想。
“陛下,那么按之前定好的计划分头行动吧。”弗兰公爵说道,“您是等我攻进城内,穿过城市走南门追击,还是绕行?绕行的话,要多走一截路。”
“我还是从西南边绕过去比较好,”提费科想了想,“骑士在狭窄的街道中不方便动作,而且嘉西亚也有可能将街道堵满杂物,阻碍部队通行。绕行就算晚上一个时辰,也不妨碍后续的追杀。”
“那么我出发了,陛下。”
“当心点,”提费科提醒道,“嘉西亚想必不会在城里留下什么部队,陷阱估计不少。另外提防街道狭窄,民房众多的地方。只要埋伏一批死士,就能威胁到你的安全。”
“哈哈哈,”弗兰公爵爽朗地笑道,“请陛下放心,我跟随您父亲出征作战时,亲手斩下的头颅也有数百,还从来没有受过伤呢。”他向身边的亲卫摆摆手,“鸣号,出击!”
身后的军队涌动起来,数股人流从阵中走出,在数名骑士的带领下,向雄鹰城迈步前进——那是作为先驱部队的自由民,跟在他们身后的是披着盔甲的雇佣兵,也是这场攻城战的主力。而公爵带来的骑士已悉数集中到自己麾下。
待到大部队开始冲击城墙时,提费科率领剩下的骑士和扈从向西南方进发。
第一百一十一章 雄鹰城之战(中)
第一批充当炮灰的自由民没有受到什么阻击,已经顺利爬上土坡。
与坡面形成夹角,斜着指向天空的木围栏阻挡了他们的脚步。围栏并不是堵得严严实实,而是留下了可供长矛穿过的缝隙。在进攻者破坏圆木时,守军只须站在围栏后面,便可用长矛杀伤对手。
不过令弗兰公爵有些意外的是,城墙上原本还站着的那些人也不见了踪影,整个外围目前处于无人防守的状态。先头部队很快用小斧砍开了数个缺口,放倒几根圆木后,众人涌上城头。不一会儿,木头城门也被放了下来。
“我们走。”公爵抖了抖缰绳,带领剩下的部队向城门前进。从开始攻城到城门被放下,还不到两刻钟的时间,嘉西亚·温布顿在搞什么鬼?弗兰皱起了眉头,稍有作战经验的人都知道,弃城而走时必须留下一批亲卫,或重金雇佣不怕死的胆大之徒,去城头阻挡敌人的攻势,尽可能给撤退的大部队争取时间。
三王女并不是愚蠢之人,否则就不可能如此迅速的令整个南境向她倒戈。为什么她没有安排一批手下防守城墙?再坚固的防御、再灵巧的陷阱,没有了人来操作,也只会沦为死物。弗兰公爵想了想,决定还是让亲卫队先行入城,探查情况。
卫队长回报的结果依然如此,城内也没有遇见抵抗者,倒是一些街道确实被木头和砖石封堵,他的部下已经在召集当地人民清除障碍。
弗兰不再犹豫,率余下的部队进入雄鹰城。自己也算跟随温布顿三世征战多年的老将,总不能被一个小姑娘唬住了。倒是提费科这步棋略有些失误,如果他能等到自己攻下城门,直接穿城而过的话,可以节约不少时间。
经过城门时,公爵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并非是战场上经常出现的腐尸味,而是类似于松子油、橘子皮和熏香的混合物。若深吸一口的话,甚至还觉得有些芬芳。
这是什么味道?他左右张望了下,并未发现异常之处。倒是用于土墙排水的沟渠被堵塞了,污水漫出了渠道,沿着地面缓缓流淌。那些肮脏的积累物也不知道多久没人管过了,黑糊糊的,在太阳照射下反射出五彩斑斓的光纹。
大概就是这堆污水的味道吧,弗兰摇摇头,率队向城堡区走去。
既然拿下了雄鹰城,自然要去领主城堡和市政厅转上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拿走的东西。当然,这座城市很可能已被嘉西亚搜刮过一遍,金龙或许不会留下,但一些较大的工艺品和装饰物也是十分适合当作战利品的。自己带来的运粮马车稍微清理下,用来装载缴获再好不过。至于那些佣兵,估计此时已朝着商铺和农场去了。
管他们呢,反正乔伊公爵已经死了,下一位继任者轮到谁还是个问题。此时把城市抢个底朝天才是正经事。
逛完领主城堡后,弗兰·彻里特发现了一些不对劲之处。
城堡里太空了,他想,不只是钱币,整个地下室连布匹和储粮都没剩下一点。几处挂着壁画的地方,只留下空白的墙面,书柜中一本书都没有,甚至领主卧室的大床都不翼而飞,整个城堡如同被扒光了一般。
这是仓促撤退间能办到的事吗?弗兰心里隐隐觉得不妙,如果不是从一开始就慢慢搬运这些东西,城堡不可能被搜刮得这么彻底。
正当他想去市政厅看一看时,北门忽然冒起了一股浓浓的黑烟。
“怎么回事,失火了?”
“我不知道,大人,我已经叫摩莉尔去看了,”卫队长说道,“或许是敌人故意在纵火。”
没错,公爵首先想到的也是陷阱,但他很快意识到,这种用火封门的方法毫无意义。首先不说可以绕过城门,直接从土坡爬出去,就是光点火,没人趁乱攻击的话,有组织的队伍很快就能扑灭火源。
正确的用法应该是在城内设兵,待到四处火起时,趁敌人军队心慌意乱发起突袭,此举可以有效打乱敌军的阵型,甚至逼退对手。正如他所说,没有人操作的陷阱,不过是死物罢了。
就在这时,其他三个门也冒起了黑烟,而北门已经能看到火光,并且火光在迅速扩大,仿佛那里堆满了稻草一般。城中传来平民的惨呼声,似乎有人的屋子被点着了。
这不对……公爵想,自己就是从北门进来的,那里哪有什么引火物,只有一片空地而已!但若没有引火物,火势怎么可能蔓延得这么快?等等……他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莫非嘉西亚·温布顿暗中招募了女巫?
弗兰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神罚之石,心里稍微安定了点。如果是女巫之火,他只要直接蹚过去即可,邪魔的火焰根本伤不了他分毫。而且亲兵队每个成员都佩戴了这东西,造成不了多少威胁。至于那些没钱捐赠给教会的自由民,公爵此时已顾不上他们了。
这座城市有些邪门,他决定还是先出去再说。大军可以在南门扎营,既可以监视雄鹰城,又能接应新王回归的骑兵队。想到这里,他朝卫队长下令到:“我们从南边出城,你路上吹响召集号,把队伍聚拢过来。”
“遵命!”
众人立刻开拔,但当一行人来到南门附近时,发现火焰已烧至城区,成片的住宅被点燃,扑面而来的热浪迫使他们不断后退。原本躲在屋子里闭门不出的城民,此刻也都跑了出来,街上到处都是人,就连亲卫的刀剑也无法阻止他们惊慌失措地逃往尚未烧着的空地。一时间所有人仿佛陷入火海,四周都是浓烟和烈焰。
“冷静!你们去找口井,打水灭火,”弗兰公爵快速发出一连串命令,“房子不用管,只要把街道上燃烧的障碍物浇灭,清出一条路就可以了。召集号也不要停,让其他人知道我们的位置!”
“公爵大人!”一名骑士从城中心方向跑来,还不等勒停马匹,人已经从马背上翻身跃下,正是之前被卫队长派去北门的摩莉尔。“大人,北门的火根本无法扑灭!”
“你说什么?”弗拉惊讶地问,“无法扑灭?”
“火焰燃烧在那些黑水上,”她飞快地说道,“不仅不会被水浇灭,还能顺着水流淌!大人,现在整个北城区都烧起来了!”
“扑不灭的火焰……”他喃喃道,“没错,看来是邪魔之火。”随后公爵大声喊了起来,“所有人不要慌张,这是嘉西亚利用邪恶的女巫,施放的邪魔之火!只要你们戴着神罚之石,这火焰看似可怕,却根本无法烧到你们!”
“原来如此,愿您仁慈,”摩莉尔下意识地抚摸胸口,“那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有神罚之石怕什么!所有人上马,我们冲过去,”公爵挥手道,“这些邪火只要遇上神石,自然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他顿了顿,“摩莉尔,你先带一批人出去,我留在这里收拢后面跟上来的人。”
“是!”女骑士点点头,“大人您保重。其他人,注意跟上!”
随后她翻身上马,毫不犹豫地朝灼热的街道尽头冲去。
第一百一十二章 雄鹰城之战(下)
王都骑士团像是一把银色的利刃,切入了嘉西亚队伍的后方。
人群中顿时乱成一团,不少人仓皇逃窜时摔倒在地,然后被马匹活生生踩死。
偶尔有人拔出武器抵抗,却被技艺精湛的骑士提枪刺穿。引领这股无人可挡的洪流,冲在利刃最前端的便是凛风骑士奈门·摩尔,他背后飞舞的蓝条披风显得格外打眼,所到之处,敌人纷纷避让。一轮冲杀下来,他的枪尖和长剑都沾满了鲜血。
提费科·温布顿站在较远处一个小山坡上,观察战场的局势。此时,三千人队伍的尾巴已不复之前整齐的模样,人群越散越开,队伍行进的速度几乎停滞下来。
他们撑不了多久了,提费科心想,再来两轮冲击三妹的队伍就会崩溃,这些人根本没办法抵挡灰堡精锐骑士的冲击,大多数人连盔甲都没有,只要挨上一剑,便会彻底失去战斗力。
和他预想的差不多,多花费一个时辰从雄鹰城边绕行,翻过一道山坳,再穿过一片稀疏的树林后,骑士团再次回到了大道上。随后他命令全队提速,终于在中午时分追赶上了嘉西亚的大部队。
提费科按公爵教导他的那些,将骑士团分为三组,每组约三百人,轮流掩杀敌人的侧后方。这样既可以保存马力,遇到紧急情况时手头也有能调动的援军。为了避免被包围,骑士们不用杀入大队人群中,只须从侧面靠近队伍,提速猛冲,将一小段尾巴截断吃掉,每次都能造成对方数十人的损失。
这样的战术显然起到了成效,几个回合下来,敌人死伤一百多人,却毫无还手之力。他们也想组织骑兵反击,但装备和训练差距实在太大,比起王都骑士团,临时拼凑出来的骑兵不过是一群骑在马上的步卒。一个照面间,那些硬着头皮上阵的“骑兵”便被杀得四散奔逃。
这种单方面的屠杀对士气打击极大,提费科注意到了嘉西亚的队伍中已有人开始脱离列队,朝其他方向逃窜。
是时候发动总攻了,他想。等到凛风骑士带队返回时,他没有命令展开下一轮冲击,而是从小山坡上回到了骑士团中。
“陛下,他们快被冲散了。”奈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掌心中的血渍在脸上留下几道印记——那都是敌人的鲜血,他战斗到现在依然毫发无伤。
提费科掏出自己的手绢递给他,“做得很好,休息片刻,我们就给敌人最后一击。”
见下一轮断尾冲击没有到来,嘉西亚的人马也意识到,决战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庞大的队伍完全停止前进,缓缓收拢,直至抱成一团。最外层的人们纷纷举起了木枪。
提费科嗤之以鼻,这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没有拒马,没有盔甲,单靠血肉之躯想要阻挡王都骑士团的冲击,只能是惨败收场。不管此时三妹还有没有在队伍中,都改变不了结局。或许她早已换装离开,留下这帮人为自己拖延时间。
但他很快发现自己想错了。
人群中再次竖起了碧水女王的旗帜,绿色的锦旗迎风飘扬,帆船和皇冠的图案让提费科皱起了眉头。他举起瞭望镜,向敌人阵中观望。只见一名女子模糊的身影站在几名武士搭起的“人台”上,高举着手,似乎正大喊着什么。他看不清对方的相貌,可那头飘扬的灰发揭示了她的身份。
嘉西亚·温布顿,她居然没跑。
提费科深吸了口气,很好,这样一来,闹剧将在此地提前结束。他也不用再去一趟碧水港了。
待马匹休息充分,新王下达了全军进攻的命令。
由骑士和扈从组成的八百余名骑兵,在王都骑士团的带领下,向敌人发起了冲锋。而骑士团的刀尖,依然是凛风骑士——奈门·摩尔。
正当骑士们即将杀入敌阵之际,东西两侧的地平线上忽然出现了大批人马。他们发出阵阵怪叫声,一路狂奔着向战场中心逼近。
提费科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这帮人又是谁?
没有旗帜,没有家徽,突然出现的部队跟王国任何一方势力都不相同。在瞭望镜下,他们大部分人连护甲都没有,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不过那高壮的身材和怪异的面孔,在提费科的认知中,只有一种人才具有。
极南境的沙民!
他已经无须再猜测对方是敌是友了,毫无疑问,必定是嘉西亚和沙民达成了某种交易,让这群该死的异族介入到灰堡王权之中。想到此处的提费科怒火中烧,他回头大声喝道:“鸣号,召集骑士们回来!”
但此时已经晚了,高速冲锋中的大军根本无法轻易调转锋头,骑士团一头扎入了嘉西亚的阵中,并向热刀切黄油一般,直刺碧水女王所在的位置。
提费科热切地望向那杆迎风而立的旗帜,希望它就此折断——两边夹击过来的沙民都在千人左右,如此一来,嘉西亚的大军膨胀至五千人,这个人数已不是自己能吃得下了。而且沙民个人武力彪悍,陷入贴身战后对骑士团威胁极大。若能在此时击杀敌人的首领,斩断旗杆,冲垮嘉西亚的民兵团,他还是有一丝胜算的。
然而旗杆晃了晃,依然矗立阵中。
沙民们完成了合围,尾随骑士团开辟的通道加入战局。
若没有这批援军,嘉西亚的那三千亡命之徒应该早已溃散,而此刻,他们仍在坚持,像沼泽一般,一点点将骑士们拖入其中。
撤退的号角响彻战场,陆陆续续有冲出来的骑士向提费科靠拢,但仍有许多人被困在敌方阵地中,其中就包括凛风骑士。
他被一个身高足有九尺的异族战士缠上,已是气喘吁吁。对方挥舞的巨型木棍让两人周围出现了小片空白之地,奈门的坐骑早已被砸死,他靠着过人的反应和敏捷身手左躲右闪,然而厚实的铠甲快速消耗着他所剩无几的体力。终于,他在一次侧身躲闪时,脚下失稳,被横扫而来的木棒正中胸口。力道之大让盔甲陷入体内,木棒也因此断成两截。
蓝色的披风缓缓坠下,消失在人群中。
半个时辰后,还在战斗的骑士越来越少,当沙民们将目光对准提费科所站立的位置时,他咬牙下达了撤离命令。一行人开始向北撤退,比起来时的庞大队伍,现在新王身边只剩下三百人。
第一百一十三章 预警
自从邪魔之月结束后,西境只下过两场雨,其他时间都是阳光明媚,似乎在补偿整个冬天所欠下的份额。办公室里也一扫之前的霉味,空气变得清新自然,打开窗子,还能时不时闻到花园中飘来的一抹清香。
到如今,小镇前往长歌要塞之间的陆路基本已恢复原貌,罗兰对要塞方面的动向也变得格外关注起来。
按上一年的情况,陆路交通恢复后,很快会有商人前往边陲镇出售日常货物,但现在他还没有见到一个来自长歌要塞的商人。闪电每天都要进行两次侦察,确保敌人到来前小镇能做好充足的准备。
近一周来,第一军已经进入综合演练阶段,包括防线迎敌和野战追击两个部分。前者主要依靠闪电在空中报出敌人距离,炮兵和火枪队按指令射击——这一部分较为容易,无论是指令还是对应动作都清晰明了。例如进入八百米和五百米时的实心弹炮击,迫近到三百米后的霰弹炮击,进入五十米后的火枪射击等等。只要看到闪电举起的旗帜,各组组长就通告队员使用何种方式攻击。
关键在于野战追击阶段。按罗兰的计划,对方被击溃后,撤退返回要塞和来时一样,同样需要三天时间。就算丢下民兵和雇佣兵单骑返回,时间也不会少于两天,因此对方必定要在野外露营。就这给了第一军追击的机会。由闪电保持全程监控,第一军跟在不被斥候发现的安全区域步行追赶,火炮和弹药则由小镇号运输。在对方建立营地过夜时,部队完成合围,再于清晨发起夹击,歼灭对手。
计划看上去也不复杂,但在没有无线电通讯的情况下,把部队分开两头再进行合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罗兰只能在这个环节投入女巫,来弥补通讯上的不足。最终效果如何,他心里也没底。
另外一点就是火药储量所剩无几,因此综合演习阶段反而没进行实弹射击,主要训练的是火枪队与炮兵队的协作,以及第一军同女巫之间的配合。他已经派人前往更远的坠龙岭和赤水城,希望能在那儿找到更多的硝石来源。如果不能及时补充火药,恐怕两次战斗后,第一军手中的火枪就只能当长矛用了。
罗兰将一些新的采购计划写在纸上,包括硝石、粮食、种子等物资,打算让巴罗夫再派遣一名学徒前往灰堡王都碰碰运气。那里的商品十分充足,特别是硝石——随着夏季临近,王都的制硝场肯定已经全力开工。作为拥有大量贵族和富商的城市,天气一旦炎热起来,硝石的消耗量便会大得惊人。他希望能找到一个稳定的供应商,为边陲镇源源不断提供火药原料。
在此之前,他已经派出了两名亲卫去实施“召集女巫”和“寻找果实”计划。前者一般假扮成旅者或商人,在街头巷尾、酒馆黑市等地方传播边陲镇收容女巫的流言。当然收容者不是四王子罗兰,而是终于寻得圣山,希望女巫们前往定居的共助会。后者则直接前往碧水港,购买来自峡湾对岸的奇特作物种子。当然,途经的城市若有什么稀罕农作物,同样将其种子一并带回。
写完采购单递给书卷,让她前往市政厅转交给巴罗夫。书卷应声离开后,罗兰伸了个懒腰,想要喝口水,却发现杯子里已经空了。
他正准备起身拿水壶时,夜莺已经将壶子提到他桌前。不止如此,她还微笑着将杯子倒满,又把水壶提了回去。
罗兰缓缓抿了一口,心里百思不得其解。最近夜莺的态度实在有些不对劲,对他总是一副笑脸,还主动帮忙端茶倒水,这是想要提工资吗?以前她可是直接往沙发椅上一坐,抱着盆鱼干片啃上一下午的。
虽然罗兰也曾询问过原因,但对方笑而不答,他干脆只好听之任之了。
莫非昆特牌真可以让人充满愉悦?以后再把扑克和麻将都弄出来,开个娱乐城,简直是坐等收钱啊……打住,罗兰摇摇头,将杂念抛到脑后。现在还不是贪图享乐的时候,他必须要考虑好拿下要塞之后的事情。
把办公中心搬迁到长歌要塞去?罗兰为此考虑了许久,迁都到更繁华之地看起来颇有诱惑力,实际上并不是个好选择。要塞和边陲镇不同,建成至今已逾百年,势力盘根错杂,贵族也是一抓大把。领地按照分封制度管理,即使是要塞领主,也很难把手插到其他领地里去。想要彻底将其转化为自己的领地,不掀起一场变革几乎无法实现。更别提在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自己的安全系数都无法保障。他可不想散步在街头时被某位激进贵族一箭带走。
而边陲镇则不同,领地里完全是自己说了算,周围土地宽阔,并不亟须扩张地盘。人民大多由矿工和猎户组成,成分单一,在成功抵御邪魔之月后,自己在此地的声望也水涨船高。更重要的一点是,经过完全由人民构成的第一军思想宣传,大多数领民都接受了女巫的存在。比起教会影响深远的长歌要塞或其他城区民众,小镇很容易发展成女巫的安居之所。因此,罗兰仍决定将小镇作为自己的核心区域。
至于要塞方面,可以扶持他人代为管理,只要能源源不断为自己提供劳动人口和税收即可。他现在最缺的便是人和钱。
罗兰初步的设想是以长歌要塞的钱,雇佣长歌要塞的人,来为边陲镇添砖加瓦。这些从战败贵族手里搜刮来的金龙将返回到人民手中,再通过税收集中到要塞,要塞上缴给他后他再花出去。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将部分具有特殊手艺的人长期留下来。
不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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