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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择_卷土-第2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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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并没有被糟蹋很多,而有这些灌木进行避风和对盐碱地的改良,林封谨已经让人开始在灌木的间隙当中套种特别引种过来的紫花苜蓿,一经种植,便极受欢迎。
原来这紫花苜蓿首先乃是多年生的草本植物,有着灌木的遮护。越冬不成问题,一旦种下以后,甚至可以达到七到十年都不用再种了,这是何等的省事?
其次,嫩的苜蓿大概在七八寸高的时候,是上等蔬菜,味道非常好,目前在吴作城市场一直畅销,相当走红,甚至有人说经常吃都是心情舒畅。浑身轻松。医生说食之可以清理肠胃,散风热、平肝明目。并且其种子,将其在热水中焯过,凉拌即可,味道极佳。
当然,最重要的是,苜蓿的适口性强,紫花苜蓿茎叶柔嫩鲜美,不论青饲、青贮、调制青干草、加工草粉、用于配合饲料或混合饲料。各类畜禽都最喜食,也是养猪及养禽业首选青饲料,牛羊马更不说了,其再生性很强。刈割后能很快恢复生机,一般一年可刈割2~4次,多者可刈割5~6次,普通的青草亩产顶多三千斤。但是紫花苜蓿可以达到四千到五千斤。
目前的苜蓿种植只能限于灌木一带,加上此时三里部已经不怎么重视畜牧业了,所以已经可以勉强做到自给自足。绕是如此,已经有部族看中了苜蓿做成的青干草和铡刀切出来的草粉,去年就有人愿意拿牛羊来交换的,只是产量不够,不能让他们如愿。
林封谨又看向了城市附近的沙滩上,这里被拆毁的码头和栈桥已经以惊人的速度被修筑了起来,并且看得出来,因为有了之前的经验,所以这一次的码头附近建筑会被修建得更加整齐和严密,也更加具有规划性。
非但如此,在吴作城本来的东夏军军营附近,新的大集市更是在以惊人的速度重生着,因为大集市的修筑就是以大毡包为主体,最麻烦的还是各种排水沟等等设施,而这些规划和简单设施已经被之前的东夏军做了个七八成,所以说做起来也是事半功倍,从林封谨的角度看过去,一个个五颜六色的大毡包简直就仿佛是雨后的蘑菇那样,迅速的摇曳着身体滋生出来。
“好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啊。”林封谨忍不住感慨到,又想到如此生机勃勃的景象都是自己一手缔造出来,更是以一城之力,克一国之军,心中忍不住也是生出了骄傲的情绪来。
三里部的诸人也都是心潮澎湃,他们从一个几乎濒临危亡,整个部族几乎都在冻饿的边缘快要湮灭的境况下,同着林封谨一步步的走到了现在,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也就是在寥寥四五年间,回想起前尘往事,当真是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林封谨示意众人跟随自己下去,很随意的漫步到了海边,大家围坐在了青草地上,林封谨便道:
“这一次击退了东夏人,我也要先返回北齐去了。”
众人自是不舍,但林封谨之前也就是这样的,他们也是早就习惯了,林封谨便接着道:
“我走之后,依然是实行蹈光隐晦的策略,大家不要因为击败了东夏的这支军队就洋洋自得,是的,我们确实是以少击多,大败了他们六万人,但是,单单是东夏人,就有足足六十万带甲之士!”
“更不要说是草原上面大家熟知的阿史那部和伯尔斤部,这两支部族的旗下都是有数十万控弦之士,是的,他们打不下吴作坚城,但是不要忘记了咱们是靠贸易活着的,将吴作城一围,商贸路线一困,我们就只能被慢慢的消磨而死。”
众人听林封谨分说,都是面色沉凝点头,林封谨接着道:
“当然,我也绝对不是要让大家一味退让,因为吴作城这风水宝地偏居一区,地方有限,能够养活,能够容纳下来的人也就是十万人,超过了这个数目,必然会因为供养压力而出现内乱,除非是咱们已经有了相当完整的种植定居田地不可,所以,目前我们走的,依然只能是精兵路线。只要能在野战当中击溃敌人,那么自然就可以避免田地被糟蹋,市场被焚烧。”
“当我们的勇士都能身穿铁甲,当我们的勇士用上了最好的兵刃和弓箭,当我们拥有最强大的具装甲骑五百骑的时候,就是我们名震草原之时!那时候,我们在草原上才是再无抗手之敌!”
一干将领听林封谨话,也都是听得心潮澎湃。无不敬服,接下来林封谨道:
“我们这一仗打下来也是有好处的,至少又多了两三年安全发展的机会,目前主要发展的方向有两个,一是多造船只,大船造不了的话,就造小渔船,可以有效的补充我们吴作城的短板,有敌人来袭的时候,把小渔船往海上一逃也是没有办法。”
“其次。继续种植这些灌木,大家都看到了,有着这些灌木的庇护,我们种植的紫花苜蓿就非常不错,牲口都是非常喜欢吃,产量也是极高,而这些灌木敌人也是完全派不上什么用场,用来当柴火烧的话,也是会觉得烟雾太大。气味刺鼻。在接下来的三年里面,我要紫花苜蓿的产量过百万石,咱们三里部当中的牧草也就能自给自足,同时渔船的数量要超过五百艘。”
主管内政的斡义等人纷纷点头。拿出了笔将其记录了下来。
这时候狼突忽然站起来道:
“主人,我觉得我们的军事方面似乎也太草率了一点,我和方名将军谈过,我觉得原来部族那种隔远了用长弓射。靠近了就用马刀砍的方式已经是彻底的落伍了,在我看来,若是当时在攻城的时候。没有方将军的那群黑甲刀盾兵抵在城墙上,若中流砥柱那样毫不动摇,我觉得我们就算是能胜,也是一定会损失惨重。”
说到这里狼突环顾周围的人道:
“咱们之前是草原上的战法,这就不说了,但是现在已经开始有了这么一座若天赐一般的神城,又可以自己营造出来如此丰美的草场,打仗的思路就得重新好好想想了吧,若是再抱着之前的心思,恐怕败亡之日不远啊。”
赤必黎也是站起来赞同道:
“狼突说得是,去年吹起了草原上最大的白毛风,倘若是在之前的话,那么搞不好咱们已经要面临着灭族的危险了,至少部族的人口和牲口要减半,可是,去年冬天的结果咱们都知道,除了不会烧炭的几个蠢蛋中毒死掉了外,反而无论是畜群还是人口都有新的增长。这就是定居的好处,但是,既然咱们此时已经没有再过四处迁移的游牧生活,那么肯定在作战和战法方面就要多多向着汉族这方面多多学习靠拢,说实话,之前我们的那种战术已经是落伍了。”
林封谨道:
“说得很是,我们发展军队的目标不是去掠夺攻占其余的人,就目前来说,就是守卫我们自己的家园,并且尽可能要御敌于国门之外,避免我们辛苦建设的家园遭受到破坏,那么一支能攻擅守的强军是免不了的了。”
说着林封谨在地上画了一张图,就目前来说,在草原上超过了五千人规模的野战双方对攻,你们觉得最怕的是什么?
在场的人都是打老了仗的,尤其是这些草原汉子,都是马背上长大的,迅速便道:
“最怕就是扛不住呗,在第一线上的厮杀最为残酷,谁先扛不住,最先便是阵脚移动,接下来便是谁先溃败,屡试不爽。”
“对。”林封谨认真的道:“所以,日后在野战当中,具装甲骑已经不是决定性的主力了。”
众人吃惊的张大了嘴巴,他们是知道具装甲骑的威力的,无论人马都是精选出来的,完全被裹在了沉重无比的盔甲里面,冲击起来完全就是钢铁罐头一般,只可惜这玩意儿极其昂贵,因为会被针对性的对付已经是负重不堪的马腿,用棍棒斧头猛劈,损耗率也是十分惊人。
但是不得不承认,哪怕是四五十骑具装甲骑,也将会成为野战胜负生死的突破口。
什么,你说见到这笨重玩意儿就跑?那是两军对垒,几千上万人混战,见到具装甲骑就跑,是跑得过这些铁疙瘩,但一跑之后,阵型必然散乱,军心必然涣散,具装甲骑追不上你,把你阵型冲得个一塌糊涂,随后狂涌来的大量轻骑兵便是恐怖的人头收割机。
至于传说当中的骑射战术(蒙语:曼古歹),这种战术的名气为什么在地球上那么名声响亮。那是因为在征伐欧洲的时候,西方各**队采用的战术不适应蒙古人的骑射战术,蒙古人是天生的骑手,蒙古骑兵其实很大一部分是弓骑兵,作战机动力优秀并拥有很好的持久力(蒙古马的特性)。
而当时的欧洲骑兵使用的是铁甲骑士列阵直冲的战术。这在蒙古人的弓骑兵面前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效果。双方的速度差距太大,而蒙古人则是先射大目标的马。
最典型的一战就是,在西元一千二百年的时候,蒙古骑兵就靠这种战法在多瑙河畔大破十万匈牙利大军(由匈牙利国王贝拉四世率领),杀敌七万余,用弓和箭演奏了一曲”红色多瑙河”,几乎彻底消灭了匈牙利的抵抗力量。
欧洲人当时实在是被打怕了,所以这战术才如此响亮。
可是在草原上,骑射战术有没有用呢?
当然也有用,不过杀伤力就没有针对性的那么大了。尤其是对三里部的人来说。他们的勇士坐骑都是百里挑一,爆发力惊人,弓箭更不要说,射程至少都要领先其余的部族一两百步。
别人对他们用骑射战术,那完全就是找抽了,论速度三里部的马比他们快,他们只会在短时间内就被追到,论射程,三里部甚至可以凭借弓箭的射程优势。吊在他们屁股后面骑射。。。。。。。
林封谨这时候招了招手,便有一辆大型马车驶了过来,从上面脱下来了一头黑布蒙蔽的器具,其体积相当魁梧。至少也是若最健壮的牦牛一般。将黑布揭去以后,呈现在众人面前的,竟是一头庞大的巨犀!仔细一看才能发觉,其身体上面有着明显的拼接痕迹。应该是机关兽,不过仔细一看,那四条腿却是假的。真正提供动力的是下面的轮毂。
这机关巨犀乃是林封谨得了墨家兼爱门的投靠以后,研究出来的专门应用于草原平地上战争的产物,使用这机关兽的条件也是异常苛刻,首先得是平地,其次,这玩意儿转动方向很不灵便,所以最好是对准了固定目标冲锋,损耗也是很厉害,一台崭新的机关巨犀大概用上两三战就彻底报废了。
当然,这玩意儿的优点也和缺点一样明显,冲击力或许比具装甲骑逊色,一旦推进起来,却也是势不可挡。
更重要的是,没有明显的弱点,比具装甲骑要皮实得多。更重要的是,巨犀头上的独角杀伤力比骑枪强悍太多了,并且背部还能打开,足足释放一百二十支火箭。最大的优势更是在于能够连续战斗两个时辰,而具装甲骑众所周知的是只能坚持一两袋烟的功夫。
最大的优势自然是在价格上,这差不多制造四头机关巨犀才武装一骑具装甲骑的地步。
当然,这机关巨犀若是拿到兼爱门当中去,肯定是被喷得一塌糊涂的,为什么?因为哪怕是最落后的铁甲神兽,也是可以一头干掉这机关巨犀二十头,不,甚至两百头不止,甚至一个小孩子只要围着这玩意儿绕圈圈就能轻松的收拾它,而只能在平地上发挥作用的特效,更是令超过七八成的人忽略其实际价值。
这其实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是火药这东西,中国最先发明,不过是用来做爆竹烟花,等到明朝的时候对火药的使用就开始落后于西方了,到最后是彻底的被碾压,有的东西其实只是隔了一层膜,点穿了的话就一目了然,但是没有点穿的话,仿佛还是云里雾里。
像是机关巨犀这种东西单独拿出来,也确实是一无是处,庞大,笨重,只能在平原地形移动,一个幼童只要胆大心细,围着它转圈都可以将其玩弄股掌之上,但是,将其用于特定的环境下,比如草原上冲阵或者劫营,再在其身后配备上大量的轻骑兵,那就是堪称大杀器了。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有谁能先想得到将其应用在草原战事上,然后还要给它配置上大量的轻骑兵!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机关巨犀也是经过了改动了,最大的改动就是从四足的驱动变成了多个轮毂的履带驱动。
这其实是个人观念的问题,墨门当中,就一心认为人类是万物之灵,所以坚持研究双足或者四足驱动,这直接导致成本急速上升,像是科技爆炸的地球时代,为什么机器人和高达之类的东西没有出现,最大的一个困扰,就是多足行走的稳定性还有平衡性是极难的问题。
墨门的解决方案是直接给弄个内核进去,内核的核心就是兽魂或者人魂,以此来调节平衡,这就是墨门的机关兽和机关产品没有办法大规模用于战争的原因,一是这内核的成本惊人,单是一个内核都要超过具装甲骑了,还不要说其余的。二是血煞之气内阴魂的冲击。
但林封谨反其道而行之,采取削弱机关巨犀的越野性,将其弄成多轮毂驱动,这样的话,成本一下子就急降了下来,达到了可以大规模配备生产的地步。
一干三里部的族人也是啧啧称奇,都是过来围观,林封谨笑道:
“根据我的推测,咱们三里部的下一次战争,应该就是面临草原上这两大巨头阿史那部和伯尔斤部的挑战了,咱们部族的富庶,迟早有一天会被他们垂涎,这样庞大的部族聚敛起来的财富,一定不能忽视,根据我的调查,他们当中是有具装甲骑存在的,并且一定不会少。到时候能不能御敌于国门之外,让咱们建设的家园不被践踏,我想应该就取决于最后囤积出来的机关巨犀的数量了。”
一干心腹将领都是默默点头,对林封谨的话心悦诚服。
此时林封谨却是忽然长吟道: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罩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动见牛羊。”
众将听了都一头雾水,不知道林封谨忽然吟哦这一首民歌做什么。
林封谨便道:
“这一首敕勒歌,大家应该都是耳熟能详吧,但是你们谁知道在草原上流传了多少年了?”
众人顿时一怔,只知道从小就听着这首歌长大,却真的还没有深究过其根底。
林封谨淡淡的道:
“这却是一首上古留下来的童谣,有道是童言无忌,却是在其中隐藏了一个大秘密!那便是要一统草原,非得占据这敕勒川,阴山下的龙脉,否则的话,皇图霸业,转瞬便成空!”
被林封谨一说破这件事,赤必黎忽然大叫了一声道:
“是了,根据当年的典籍记载,当年西秦之所以败亡极快,便是被人掘了阴山的祖坟,没想到跟脚在这里。”
柯比能也是喃喃的道:
“是了,你们看现在阿史那部和伯尔斤部的草场交界处,便是敕勒川草场,两人一家占据一半,更是多次在那里发生冲突!”
林封谨点头道:
“所以,你们建功立业的心思我都懂的,但是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路要一步一步的走,对吧?你们四年前,可曾经想到三里部有今日的盛况?咱们就按照原计划一步步的走下去,稳打稳扎的打好根基,其余的事情还是先放下。”
诸人都是沉思着,然后面露喜色,纷纷点头。
有道是居安思危,林封谨也是要给手下指明方向,定下一个一个的目标,这才能够让他们信心充足的继续走下去,人最怕就是没有目标,然后就会各自起了自家的心思,最后却是变成了一团散沙。
这时候,又有人来报,说是二十里外出现了大批的人马,探问之下,说是因为吴作城这边太久都没有开市了,所以周围的几个大部族就合兵在一起,想要过来看看,倘若是有帮得上忙的地方就顺手帮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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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差使
林封谨和手下对望一眼,放声大笑,这些家伙很显然是来看风头的,心里面打的也多半是观望风色的准备,倘若三里部虚弱不堪,自然就翻脸成了强盗,倘若三里部强盛无比,那么自然也就是老老实实来做买卖的。
不过这些部族看起来也是忒胆小了些,多半是一收到东夏出兵的消息,便是有多远跑多远,返回的时候也肯定是十分忐忑小心,否则的话,搞不好还能帮着打打东夏人的落水狗捞些便宜,而现在的话,则是连屎都吃不到了,只能老老实实的以物易物。
林封谨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挥挥手道:
“这些琐事,赤必黎去处理了吧,狼突你这厮脾气暴躁,我怕你一去就要见血。”
赤必黎立即应了一声,跳上了旁边的马匹,隔了十数个呼吸的时间,便听到呜呜呜的号声大作,然后从高处看去,吴作城中迅速涌出大量的人汇聚到了一起,只过了寥寥的半支烟功夫,赤必黎所属的军团便披着火红色的披风集合在了一起,五六千人蹄声震荡,身后的火红色披风猎猎飞扬,简直若火炭一般的席卷大地而去,令人目眩神驰,震撼无比。
也就是小半个时辰的功夫,赤必黎便回来了,对着林封谨行礼后大笑道:
“来了四个部族,大概是五六万乌合之众,我用军威一逼,顺便抛了几面破烂的东夏军旗过去,便都吓唬得和灰孙子似的,一个个族长都是惊恐得指天发誓说没有恶意。”
狼突龇牙冷笑道:
“我最痛恨这帮豺狗一般的王八蛋,也是公子不要我去,否则的话,非让他们尝尝厉害。”
赤必黎接着对林封谨恭敬道:
“公子,我将西面靠近苜蓿地那片空地划了出来,准备在那进行临时交易。这些部族勒令他们在二十里外等候,每一次只能前来五千人入场,您的意思呢?”
林封谨一笑道:
“五千人也太少了,好像我们怕他似的,不就是些饭吃不饱,衣服都穿不起的牧民吗?一万五千人为限额,告诉他们是因为场地太狭窄的缘故,狼突你带领你的嫡系来维持秩序,欺软怕硬是他们的习性,狗改得了吃屎吗?你不许欺负人。但是也不许咱们被人欺负!”
狼突麾下都是青色斗篷,名为青骑军,奔驰起来也是十分煊赫夺目的,并且他的部下都是以对林封谨的狂信徒居多,所以林封谨说的话当真是一丝不苟的执行。狼突站起来,躬身领命,捶胸而去。
将这些事情处理完毕了以后,却见到了是便徐徐行了过来几位族人,却是拓跋甄。柳娘,还有斡离,这却是内政一系的。后面跟随了几名打扮不一的人,看外貌服饰异于本地人。其中还有一名道士。
斡离走过来,对林封谨施礼道:
“公子,有一件事要您处断。”
斡离一招手,便有人送了五个金盘来。上面尽是奇珍异宝,还有各种稀世奇珍,比如能延年益寿的地乳等等。林封谨见多识广,已经估算出来了其价值至少都超过了十万银两之巨。
一名鹤发童颜的道士出列道:
“贫道华清有礼了,这位可是林公子?”
林封谨微微点头道:
“真人有什么事?”
华清道士道:
“贫道自终南山而来,本来是要往东夏去,听闻草原上有云,西有八尔日(草原上的产铁区,前文有提到),东有吴作城,所以特地前来看看,见到这里物华天宝,人吉地灵,因此不禁有了定居的念头,便想要在此建一处三清观以奉老君。”
林封谨默然了一会儿,又望向了后面的那几位衣冠不类常人的人,淡淡的道:
“你们几位又有什么事?”
“吾乃大休屠座下萨满贵一,想要在贵地设坛,请吴作城主人准允。”
林封谨仔细一看,才发觉面前的这名萨满“贵一”身上穿着的衣服细看起来就很有特色了,看起来仿佛是补丁叠补丁,其实是用龟、四足蛇、蛙、蛇等兽皮缝制而成,前襟上更是凌乱悬挂着大量的布带、三四根皮带、上面栓着不少的铃铛、铜镜。
仔细再看的话,上面挂着的居然还有风干了的龟,蛇,四足蛇等等尸体,脖子上悬挂着玛瑙珠,脚腕手腕上也有木头珠子、甚至还有求子袋等等杂七杂八的东西。
林封谨又默然了一会儿道:
“两位想要在什么地方建坛或者是建观?”
结果华清道士先道:
“便是旁边那处临海的鹰嘴崖处。”
那贵一沙哑的笑了两声道:
“巧了,那处也是我教想要设坛的地方。”
林封谨微微摇头,将手一挥,斡离愕然,却接触到了林封谨淡然而不带任何感情的冰冷眼神,只能也是挥手,让下人将那些托在金盘里面的东西送了下去。接下来林封谨才一字一句的斟酌道:
“我出身东林书院,山长有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一说,所以,两位先生想要传教,我也秉承师道的意思,不会禁止,当然,也不会倡导,但是,吴作城当中,被我们官方认定的教派只有一种。那就是各位活佛,大喇嘛们所传的密宗,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还没有修筑道场,那么,其余的教派也不能修筑道观神坛。吴作城当中的第一处宗教神祠,一定是庙宇。”
林封谨说得是相当和缓,但是话意却是斩钉截铁,不容置疑,说完以后转身就走,不给任何劝说的机会。
此时在远处七八里外的房舍二楼上,几位大喇嘛正在对坐诵经,也看不到外面的情况,这些大喇嘛当中以常青为首,当然,此时的常青已经是今非昔比,乃是常青活佛了,虽然穿着十分朴素。却自有一种海纳百川的气度在里面。
他的身边还有个小孩子,正是林德的儿子拓跋风,这小子已经是长得虎头虎脑的,正是对任何东西都充满了好奇心的年龄,一刻都不得停歇,可这时候却是老老实实的呆在了常青喇嘛的身边,乌溜溜的眼珠不停转动。
就在林封谨转身而去的时候,常青便睁开了眼睛,简直就仿佛是在亲眼目睹看着那边一般,然后微笑道:
“我早就有言在先。尊者必会这样处断,这吴作城乃是聚集天下财富的地方,兴旺可期,也将成为我教复苏的起点,当年无心栽下的一颗种子,不觉已经成为了参天大树了。”
旁边的一名喇嘛却是目光锐利,神情却还有些阴骘:
“我看不止于此,师兄你天资鲁钝,若是想要晋为活佛。当年上师都说是希望渺茫,但自从遇到了这林公子,和他的气运绞缠在了一起之后,却是在区区三年内跨入了活佛的门槛。虽然我教提倡立地成佛的顿悟,一来可能是师兄的机缘,但更重要的缘由,恐怕还是在这位林公子的身上吧!若他真是应劫之人。我等为他粉身碎骨,舍身向前又如何?到时候总能有莲花业位。”
林封谨对这边的事情却还是一无所知,主要是能者多劳。他现在身上的事情也是千头万绪,吕羽早就发信过来催促了。
当然,吕羽也是国君,却是和崔疆这个国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开口就是十分霸气:
“区区东夏,劳师远征数千里来攻你部落,疲兵弱将,居然还拖延时日,贻误良久?”
林封谨听吕羽的口气,直将东夏人的这支远征军当成了土鸡瓦狗,仿佛是站在那里等人杀一样,说实话,来袭的这六万多东夏军,确实不是吕羽此时统帅的吞蛇军的对手,平原上恐怕会被轻易击溃,只能扼守关城堪可一战。不过这样红果果的说了出来,未免也是太直白了一些吧。
此时北齐国当中,也大部分都是知道林封谨在草原上置办有产业,但是历朝历代都是将草原地区视为贫瘠苦寒之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草原上面是不出产粮食的,只有牛羊肉。
汉人的军将,依然是要以大米面食为主,你占领了草原就要驻军,驻军以后,那耗费的粮草就十分惊人了,要从内地运输一斤粮到草原深处去,算上路上的脚夫口粮什么的,都至少要耗费五斤,这样长此以往的日积月累下去,将对国家造成惊人的负担,一旦连着来个什么旱灾水灾,搞得国内民不聊生,水深火热都是常事。
不仅仅如此,若是试图占据草原的国家,一定会被草原上的所有部族同仇敌忾视为公敌,被时时骚扰攻打,这样的损耗也是不容忽视,所以从多种方面上来考虑,各国都是没有考虑将草原纳入领土范围内,事实上在地球历史上,就连汉唐这样的超级帝国,也是没有占据草原,便是出于这个原因。
所以,林封谨的行为也并没有让人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吴作城在达官贵人的眼里面,就是林家一个货品的中转点而已,并不能引起他们太多的重视。所以,就连吕羽觉得东夏人巴巴的跋涉千里来攻击林封谨的这么一个据点是蠢到家的事情。最后更是认为东夏的国君崔疆年少气盛,是个愣头青,所以脑袋发烧犯了糊涂。
当时吕羽发信息过来的时候,林封谨已经是胸有成竹,也就小小的给吕羽表了一下功,只是说将东夏人打得丢盔弃甲,狼狈逃走,然后便问吕羽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此时吕羽已经回复过来,只是说让他忙完了这边的事情就回去,具体的事务也没有细说。
君上有召,林封谨也是不敢怠慢,所以也决定是后日便要出发,在安排好了吴作城的一应规划和事务之后,林封谨决定这剩余下来的时间也就辛苦点,开两场法会提振一下士气,加深一下自己的根基,吴作城的牧民此时可以说几乎是衣食无忧了,那么说实话,精神文明建设就要提到日程当中来。
此外值得一提的就是,常青活佛似乎对火奴亚亚这魔女的功法具有天然的克制作用。
火奴亚亚当日在战场上用自己的傀儡蛊控制了十来名东夏军士,这些都是属于亲兵,乃是精锐当中的精锐存在。最后被炼制成了火奴亚亚的魔肉奴,更是强悍。不过,这些魔肉奴在遇到了吴作城当中的大喇嘛以后,大喇嘛总是会对其进行持咒,搞得火奴亚亚完全对其掌控不了!
更好笑的是,火奴亚亚犀利无比的帝王之虫简直就仿佛是小范围内的狙击枪那样犀利,结果依然是被死死克制。
她一度很恼魔肉奴失控,所以就祭出了自己的底牌,虽然不动用,威胁之意却是呼之欲出。那就仿佛是中国最近在国际上压力大了。就搞搞核试验,抛点美元出去一个道理。
结果火奴亚亚面对的常青活佛看了这帝王之虫,双眼一亮,手一招便直接将那悬浮飘飞在空中的帝王之虫叫了过来,虽然什么“阿弥陀佛,老衲觉得汝与佛有缘”这种话没说出来,但这虫子居然就在他的光头上爬动,一副十分舒服不想走了的样子,显然就被轻易度化了。。。。。
火奴亚亚杏眼圆睁。又急又气,却是发觉自己完全和这只帝王之虫断绝了音讯联络,真的是欲哭无泪,最后都是通过林封谨从中说和。常青活佛才将虫子还了回去,火奴亚亚自此再也不敢显摆自家的各种秘术了,更是将这吴作城视为洪水猛兽一般,当天就灰溜溜的直接回邺都了。
当然。有着那一颗异石和奇液的帮助下,林封谨的法会举办得相当成功,有效的收拢了民心。安抚了部众,接下来也是不敢多耽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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