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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择_卷土-第2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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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既然李明华已经做出了决定,林封谨也是只能冷笑着接受,有道是来而不往非礼也,居然李明华进行了表态,林封谨自然也是理所当然要进行回敬才对。
这时候,还是涨潮的时候,林封谨便下令吹动了三长一短的号角,同时在城墙上点燃了两堆紧贴在一起的篝火!很快的,远方的海面上,也传来了悠长的号角声!
林封谨准备的伏招也是随之登场!
早就测试过,在涨潮的时候,五桅大船可以借着潮水的势头开到距离陆桥三十丈的地方,而三桅大船更是可以接近到陆桥十丈内,而这些船只都是要进行海上运输,经过改造的武装商船,这些船只上面的火力也是十分猛烈,也就是说,凡是要通过陆桥的人,都得经受四艘远洋大船的侧舷夹击!
而这些船只上面的装备也是同样精良,单侧船舷上拆卸掉了“拍杆”“挂装重甲”,经过了紧急加装以后,共计床子弩十具,小型投石机八台,八牛弩三张,火力强大无比,更是不定期的抛掷出三角钉,在黑暗当中更是令人防不胜防。
冲上陆桥的东夏军士往往在奔跑向城墙的过程当中,都会遭受到这些恐怖杀伤武器的重创,接下来在攀爬云梯的过程中,城墙上更是会有不少的秘洞,从中诡异的刺出长矛,就仿佛是毒蛇的啃噬那样致命。
不过,东夏军毕竟还是有着自身的优势,依然是在源源不断的将自己的战兵送上城头,不得不说在这种披甲结阵厮杀的环境里面,草原人就明显的处于了劣势,好在有李虎送来的五千重甲兵轮番上阵,在城头上面组成了一道钢铁阵线,利用地利的强大优势,死死的将东夏军拦截住,从城头跌落的东夏士兵简直就仿佛是包饺子那样,疯狂跌落,一夜激战完毕,本来整整四丈高的城头,竟然变得只有一丈余了!可见下面积尸之厚!
当黎明的光芒照耀在大地上的时候,这漫长而血腥的一夜终于过去了。东夏军终于不再吹奏出进兵的号角声。前仆后继的军士也是若潮水一般的退去,战场上硝烟弥漫,旗帜飘扬,双方就仿佛是两头苦战到底厮杀得精疲力尽的野兽,现在开始伏下来身体,默默的舔舐伤口。
惯例的,林封谨等人又开始施展攻心战术,一干彪形大汉策马出来大叫:
“喂!你们这些东夏来的憨羊听着哩,昨天晚上打了一夜咱们要补觉哩!所以休战三个时辰哩,若你们答允的话。便允许你们来收敛尸体,带走伤员哩!”
但这一次,李明华直接用密集的攒射来作为回应,果断拒绝了这个提议。
他下令吃完早饭,继续攻城!
这样做毫无疑问令他们的士气更沮丧低落,
但是李明华觉得对方也是一样难过,即将到了上限,就看双方绷紧的这根弦谁先断裂掉了!说到底还是正规军精锐的优越感在作祟,此时已经可以确定。守御吴作城的绝大部分还是草原上的蛮子,而草原上的蛮子给人的感觉就是凶猛却不持久,打仗完全只能逞血气之勇,一旦进入僵持阶段便迅速崩溃那种。
所以李明华很果断的不顾一切。下令继续攻城!
只可惜吴作城内,久未发威的投石机再次逞凶!二十余架投石机一齐投掷火油桶,很轻松的将陆桥的前端烧成了大片的火海,若是李明华居然都敢逼着自己的手下去硬冲火海的话。那么很显然这些憋了一肚子气的大头兵早就哗变了。
因此,李明华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吴作城当中的守军出来打扫战场,偏偏这里打扫战场也是格外的便利。什么尸体残骸直接往陆桥的两边一推,下面就是几十丈的深壑,一旦涨潮起来就冲得干干净净了。
然后,最无耻的事情发生了,那些攻城未死的伤员,俘虏都是被一一的甄别了出来,然后押解到了最前面,一干大汉声情并茂的大声呐喊道:
“对面的主将听着,本将军念在好生之德的份儿上,不愿意屠戮伤残士兵,所以给你们个机会赎买回去,身材魁梧的一两银子,身材中等的半两银子,身材瘦小的三百文,轻伤的五百文,重伤的两百文。。。。。。若是不答应,便把他们排在第一排做人肉盾牌了!”
这样的条件,李明华怎么敢不答应?被俘重伤的这些人乃是有朋友,有下属等等的,将心比心,何况对面的条件半点都不苛刻,一旦拒绝了的话,就算这些人不当场哗变,也是得立即跑一半。再说万一不答应,把这些伤兵推出来做人肉盾牌,那这仗根本也没办法打了。
可是,李明华却是满嘴发苦,因为他分明感觉得到,这其中有着莫大的阴谋在啊!可是他却没有半点办法来阻止这项交易的达成。他只能对前去交易的军法官交代说,带一千两银子过去,怎么都够了,速速交易了就回来。
双方一接触以后,李明华立即就知道上了恶当!
为什么这么说?原来对面的草原蛮子不肯做批发生意,而是只肯一个一个人来,那军法官直接丢一千两银子过去他根本不认!无论你好说歹说,大老粗只是啊啊啊啊的表示自己听不懂,必须按照之前的“身材魁梧的一两银子,身材中等的半两银子,身材瘦小的三百文,轻伤的五百文,重伤的两百文”一个一个来。
照这样下去的话,这总共五六百名俘虏一个个弄下来,今天白天就不要打仗了!!
军法官心都要碎了,只能将这残酷的现实回馈主帅。
可是,李明华更是知道,若是现在中断交易的话,搞不好比一开始就不同意交易弄出来的后果还要恶劣啊!这就好比你给了人家希望以后,居然又残忍的把希望给掐了,那些俘虏伤员的亲朋好友怎么想??
毫无疑问,一方攻一方守,攻方的攻击时间拖延得越长越久,那么对攻方就越不利,这古代的兵书上就有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说法。
此时方名站在城头,看着交换俘虏那慢吞吞的长龙半天都不缩短一点,忍不住佩服的道:
“公子妙计。名不能及也。”
林封谨笑了笑道:
“这些盘外招数终究还是小道,若是昨夜没有将军死战,我的这些小伎俩也是没有施展的余地。”
两人相视而笑,却是起了惺惺相惜的感觉。方名接着道:
“被我们这么强行一停滞,李明华便是想要继续接着再战,其部下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毕竟昨夜通宵激战,他的军士也不是铁打的。那么,今夜的袭扰却是很关键了。”
林封谨道:
“随风而行的火鸢已经又做出来了三十余架,只是李明华这厮乃是老将。经验丰富,所以估计应该有所防范才对。”
方名道:
“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尝试一下两招齐头并进?”
林封谨犹豫了一下道:
“这么快就动用那一招的话,是不是早了点?”
方名摇头道:
“那也不早,关键是这一击会打在对方的七寸要害上,起到的战果可以说是十分惊人的。”
林封谨道:
“那好,不过这招也是属于一旦动用了会有奇效,但是使用一次对方就会有所防范,方将军既然觉得值得。那么就上吧。”
***
李明华这时候却是感觉到心中十分焦躁,他只觉得自己仿佛是一头有无穷力量的困兽,却是浑身上下一层一层的粘滞缠绕上来,挣脱了以后却是继续束缚。竟是有无穷无尽的感觉,浑身上下的力量居然根本找不到地方宣泄!!!
他看着远处那排成长龙的交换俘虏队伍,直恨不得颁下自己的命令,全军突击。将这些该死的草原人和俘虏一起剁成肉泥!可是哪怕是一军主将,也是不可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啊。
对方拖延时间的意图很明显。一会儿又在说自己一方用来交换的财物太少,一会儿又说白银成色不足,最令人发指的是,交换身材瘦小的俘虏的时候,那三百文钱这些草原蛮子居然还要认真的一五一十的数过,只要旁边人稍有质疑,马上就叫嚷了起来,说是自己中途被打岔打断,完全记不得数了,又得重新数一次。。。。。。。
见到了这些场景,李明华胸中的火焰更是炽烈,忍不住眼不见心不烦的退回大帐,心中恶狠狠的只等这交换一完毕,马上就再次起兵攻城。但是当他回到大帐外的时候,却见到了哪怕是自己的亲兵都是东倒西歪的站着打盹,有的都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李明华这时候才忽然醒悟了过来,自己可不能中了对方的奸计,打仗这种事情,怎么可以心乱?老将的丰富经验再次起了作用,深吸了一口气,猛灌了几口凉水,然后沉声道:
“来人!”
昏昏欲睡的副将一下子也就精神焕发了一下,顿时便道:
“职下在。”
李明华淡淡的道:
“下令烧水,洗脚,火头军做饭,将巡逻的人分配好,同时在营帐上面多布绳网,预防敌人偷袭,全军休整,明日再攻!”
副将也是松了一口长气,将命令颁布下去,说实话,他还真怕李明华一意孤行下令再攻,那么搞不好城没有被攻下,自家的军队先溃败了再说,说实话,这些东夏军都是百战精锐,按理说承受力没那么低的,只是吴作城这地势也太过恶毒,倘若是一座四面都可以进攻的城市,便是伤亡多些,士气也不会沮丧到如此程度,主要还是因为吴作城的天险对士气的伤害也是有加成的作用。
一干命令颁发下去以后,军营里面立即传来了一阵一阵的欢呼声,这足以显示出士兵的厌战心理已经达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李明华听了以后,长叹了一声,忽然觉得天边的夕阳都是如此的刺眼。
说实话,双方经过通宵的厮杀也都是精疲力尽了,有不少大头兵听到了命令以后,连热水也不烫脚,饭菜也不吃,当场就一头扎草地上呼呼的睡了过去。这一天一夜的厮杀消耗的不仅仅是精力,还使得双方军士的神经都仿佛是一根绷紧了弦。
对于吴作城的人来说还好点,他们因为据守天险,自然天生就有一种安全感。
而东夏士兵则是还要额外受到各种巨大的压力…………………在冲锋的时候,就可以被投石机的巨石砸死,靠近的时候,可能被那些该死的草原蛮子的箭射死,城下可能被滚木擂石,甚至自己人的尸体砸死,上了云梯则是可能被伸出来的挠钩套索捅死,就算是冲上了城墙……………………这已经是相当幸运的人了。要面对的却是浑身上下都被重甲覆盖的精锐士兵!!
这些人装备精良无比,悍不畏死,手中更是握持的精钢盾牌,若霜雪一般的长刀,行止统一,格外难缠。甚至有见多识广的老兵在私下里偷偷的说,这些黑甲兵很可能就是中唐的精锐府兵,可以同骑兵正面硬撼的变态!更可怕的是,城墙上还有一个怪物,凶残无比,力大无穷,甚至武举人都吃不住它的全力一击会被打落城下!
因此,这些可怜的东夏士兵一想到自己的苦苦冲刺,加上幸运值爆棚,祖宗保佑以后,才能活着冲到城头,然而城头上等待自己的,居然还是这样凄凉的命运,所以真的是压力山大啊,也难怪得一听到军令便彻底松懈了过去。
很显然,李明华也是感觉到了军营当中的这种强烈厌战的气氛,他也是老将,尽管心中愤怒无比,却也是只能叹息着用怀柔的手段,将那些在草地上就睡着了的士兵搀扶回营房去,还作秀似的给三个士兵洗了脚,在士兵当中吃了饭,这才返回中军帐。
此时眼见黑夜再次降临,李明华便询问副官道:
“那件事准备得怎么样了?”
副官很干脆的道:
“我们军中可是有墨门弟子存在的,管教那些该死的火鸢有来无回!”
此时营地的上空,已经穿插上了一张又一张淡到几乎看不到的绳网,已经是隐然将整个军营的上空给保护了起来。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东夏军中的墨门弟子也不是吃素的,迅速的就想出来了反制火鸢的方法。
结果等到了三更时分的时候,东夏军营里面正是鼾声连天,吴作城中放出来的火鸢又再次驾临,却是被营地上空的这些特制的绳网缠住,根本就没造成什么影响便被巧妙破解掉了。
见到了这一幕,李明华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又去仔细的巡视了一番,发觉自己的布置毫无漏洞,便也觉得疲倦了,他毕竟也是已经六旬,精力不济,便早早的解开了重甲,上床入眠了。
一切看起来都很平静,似乎是预兆着这一夜会平静的过去,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吴作城的后门处,那几艘五桅大船正停靠在那涨潮时候才能靠上去的小码头上,不知道在进行着什么无耻龌蹉的勾当。
半个时辰以后,正是大概丑时,就是凌晨两三点,正是人睡得正香,传说进入深度睡眠更是有养眼排毒睡一个小时顶三个小时的时候!!一干疯狂的马儿屁股燃着火,眼睛包着黑布,狠狠的对准了东夏军大营的后部撞了进去!
这些马儿身上都是背负着一个火油桶,桶上面有炸药包一般的引信,大概延时一炷香的时候就引燃火油,当这些马儿在东夏军大营后部引发了大片火灾的时候,千余名三里部的勇士干起了老本行,唿哨着挥舞起马刀加入了夜袭的行列!
第三十八章小人物
这一次夜袭完全是出乎了东夏军的预料,加上的白天的疲惫导致的军士的迟钝,所以造成的混乱和损失也是格外惊人,在烈火和混乱当中,甚至东夏军的马厩都被点燃了,几千匹战马完全失控,在黑暗中被驱赶,引发了更大的混乱。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便是因为林封谨巧妙的利用了一个人们意想不到的盲区,那就是吴作城如此险峻,所以反过来也制约了其出城反击的可能,只要将那陆桥的出口盯住,对方便是黔驴技穷。
然而李明华却没想到,林封谨他们还有大量的海船,可以运输牲口兵员进行两栖登陆作战!像是这天晚上的奇袭为什么会成功,便是因为“出人意料”四个字,而这一击更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攻击在了东夏军最脆弱的地方!
混乱迅速的扩散到了东夏整个兵营当中,甚至有的地方引发了营啸,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乱跑的战马,被点燃的帐篷,惨叫声,怒骂声,火光熊熊,照亮的是一张一张茫然惊恐而狰狞的脸,还有狂喷的鲜血和抽搐的尸体,甚至根本找寻不到敌人的踪迹,只能看到诡异的身影在黑暗当中不停隐现着。。。。。。
林封谨此时和方名站在了城头,观望着远处火光滔天的东夏军营,然后又看了看陆桥前面虽然显得有些慌乱,却是坚持守卫的东夏军,两人同时有些惋惜的道:
“可惜了。”
是啊,很显然,戍守这陆桥前方乃是李明华挑选出来的嫡系精锐,他们哪怕在这时候,也死死的扼守住了吴作城出兵的道路,若此时这些人也是慌乱了,吴作城的八千骑兵倾巢尽出。直刺对方的军营,这一战就可以宣告结束了。
遗憾的是,战场上没有假如。
不过毫无疑问,林封谨可以肯定,这一夜的突袭也足以令东夏军伤筋动骨,士气再溃,可以说李明华不整训个一两天,是别想再将部下拉上来攻城的了,而对于攻城方来说,要千方百计拖延的。自然也是时间,无论人和机械,也都需要足够的缓冲机会啊,尤其是对初经战火淬炼的三里部族人来说。
尽管夜袭的骑兵早就撤退了回来,但东夏军兵营当中的混乱也是都一直持续到了天明。
最后清点出来的一系列数据几乎令李明华一口老血呕了出来。
昨夜混战一场,死伤人数竟是达到了七千余人!
要知道,前两日的攻城伤亡总共也不过才五千人左右啊,非但如此,一条条报告更是触目惊心:
帐篷严重不足。有四成士兵要露宿野外!
军马场被袭,超过三千匹战马被盗。
营地旁边的小河被污染,那些该死的家伙在河水里面抛弃了大量的马牛尸体,更是将不少的掩埋在了河底的淤泥上游。要逐一清理恢复起码要等三天,这三天时间,取水要到二十里外!但是紧接着更不幸的消息传来了,二十里外的水源也被污染了。四十里外的水源也惨遭毒手!
草原上面虽然风光秀美,但尤其是可以饮用的水源还是比较少的,因此通常都是逐水而居。三里部作为地头蛇,很显然对这些地方了如指掌,林封谨这招也是十分阴损,要么东夏人就后退七八十里,要么就得忍受节约用水的痛苦,眼下六七月,天气正炎热,一条条汉子出汗多喝水就多,没有足够的水喝很影响战斗力的!更不要说浑身臭汗休息不好了。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零星的损失就不消说了,已经让李明华头大无比。
毫无疑问,被夜袭之后的东夏军今天是单单是恢复建制,重组兵员就得耗费大半天的时间,攻城就不要想了,而军营当中实行的限量供水的制度更是令一干大头兵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结果入夜之后,李明华忽然感觉到了风势劲急,紧接着就是几点雨水洒落了下来,他心中一喜,真是天助我也,知道我军缺水就下雨了,正要吩咐下去用器皿接水,猛然见到天地之间一道雷光闪过,副将惶急无比的跑了进来,哭丧着脸道:
“将军,将军,下雨了,下雨了!”
李明华顿时沉下了脸来:
“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副将惶恐急道:
“可是这天气狂风大作,又是闪电什么的,很可能下雹子啊!不仅仅是这样,大人,咱们有一半的军士还没有帐篷避雨了,这草原上也根本没有躲雨的地方,怎么办啊!”
李明华脑袋顿时嗡的一声,才想起来了这个岔!之前因为天气还热,没帐篷的话在地上铺一床芦席就睡了,军士还觉得透气呢,而李明华人老了精力不济,操心水的事情上去了,就没顾得上这一茬,哪里知道这水的问题解决了,出问题的却是在帐篷方面啊!
李明华只觉得自己脑袋里面都是一片眩晕,却是强自支撑着道:
“让有营帐的士兵放同僚进去避雨,挤一挤就好了。”
副将仿佛领到了圣旨似的,大声传令了下去,可是,很快的,李明华就听到了自己的大帐上面都传来了,啪嚓啪嚓的声音,竟是冰雹狂袭,在大帐上面堆积了起来,支撑军帐的木杆顿时嘎吱嘎吱作响,似有不堪重负的感觉。
紧接着,暴雨便至,而吹拂着的风更是变得剧烈无比,在不远处的礁石山崖当中穿插,发出了十分凄厉的声音,远处的海浪更是滚滚而来,疯狂拍打礁石,这样的气候在草原上也并不多见,只是很少有草原靠海的,因此吴作城这里的气候根本就不能用草原的常规天气来判断啊。
有一句话叫:为将者应知天文地理,当日出征之前,李明华已经是很仔细的询问过人,说是草原上的暴风雨充其量也就是尔尔,所以他在选择营帐的时候才选择了这种较轻的夏季营帐,可以腾出来更多的空间运输粮食和攻城器具。
但是,李明华也是忽略了一件事,那便是三里部所处的草原。却是靠近海边的,一旦出现暴风雨,那规模却是要比内陆草原的何止大上数倍?早知道是这样的话,他就带上冬季帐篷,连雪也压不垮,区区的积水和冰雹何足挂齿?
问题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
随着军帐上面的冰雹和雨水越积越多,暴风越来越大,支持大帐的木杆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越发激烈,整个大帐都显得东倒西歪!远处忽然传来了一阵惊呼,原来是旁边的一处军帐终于支持不住。哗啦一声被吹倒在地,黄红色的军帐在狂风的吹拂下,转眼就飘飞出十余丈远,令人想要挽救也难,几个呼吸间就成了天边的一个小点了。
不消说,在里面挤成一团的东夏军立即就被淋成了个落汤鸡。
仿佛若多米诺骨牌一般,眨眼间又是好几顶军帐被吹走,紧接着,仿佛是在预兆着什么似的。就连李明华的大帐也是轰然坍塌,被大风吹去!将军的大帐肯定是特制的,居然也抵挡不住这狂风暴雨,那些小兵的军帐又能坚持得了多久?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吴作城当中的守军则是安安静静的在房屋里面喝着红糖姜汤,经过能工巧匠的设计,吴作城的排水系统发挥出来了惊人的作用,如此磅礴的大雨。雨水却不曾漫过脚面,任由冰雹暴雨肆掠,城中的房檐遮蔽之下却依然干爽整洁。令人由衷的生出一种温暖而安全的感觉。
林封谨此时却是和方名两人登上了城楼,在这样大的狂风暴雨里面,什么雨披都是毫无用处,两人虽然是被淋得和落汤鸡似的,但神情却还是相当的振奋:
“此场风雨,应当是本次战争的转折点了吧。”
“依照我的身体素质来说,在这凄风苦雨里面当中也是觉得寒冷直入骨髓,令人瑟瑟发抖,东夏的这些军士再怎么精锐,也是一定感同身受,这一战后那老匹夫未必会撤军,但是,没个五六天是不要想再攻城的了。”
“公子说得没错,他们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等到雨季一来,他们的日子就更难耐了,到时候便只能灰溜溜的撤军。”
“撤军?来得容易,想走的话,恐怕就没那么容易如愿了。。。。。。。。不把东夏人打痛,打狠,把他们伸过来的爪子打断,以后每年都跑来骚扰一番怎么办?这个夏天因为这帮混蛋要来,吴作城进入军事戒严状态,我们少说也是亏了百万白银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今夜起,我们就应该让这些东夏人睡不着觉了,让他们在困倦和疲惫当中辗转反侧,煌煌不可终日,只是这样做的话,一定伤亡是在所难免的,李明华这老东西干起这种防守的事情也是相当拿手的。”
“让我想想。。。。。。啊,啊啊阿嚏!!”
***
吾希是一名牧奴,
他本来是草原上布莱族的人,父亲很早就战死了,隔壁的邻居东达大叔娶了他的母亲,也是顺带担负起来了要养育他们的责任。
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东达大叔早上出门之前吃了一条烤羊腿,还给他咬了一口………………那油汪汪的滋味真叫人难忘…………………接着东达大叔便再也没有回来。在入夜的时候,室韦族那些凶神恶煞的家伙冲入了布莱族的营盘里面。
吾希在惊恐的抱着头蹲下之前,便在这个时候,看到了两件很眼熟的东西,那便是东达大叔的刀和战马。
刀被系在了室韦部落的一个人的腰间,战马则是被室韦部落的一个人骑着,马儿的屁股上满是纵横交错的鞭痕。
从此吾希成为了一个牧奴,渡过了他生命当中最黑暗的五年。
然后室韦部族惹到了不该惹的人,那便是新近崛起的三里部,吾希在室韦部族的勇士们全面崩溃,惊慌奔逃的时候,暴起杀人,用一把割羊肉的小攮子捅死了那个拿走室韦大叔佩刀的那个人,然后狂笑着闭目等死。
不过三里部的人对牧奴们大部分都很和气,并且因为吾希主动杀人。交了“投名状”,还让他成为了自由民。
只可惜吾希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所以他茫然的留了下来,每天和牧奴一起干活,吃饭,浑浑噩噩的混日子。
直到吾希看上了乃花,他这才发觉自己的人生有了目标,却又发觉自己距离要娶乃花的还有非常漫长的一段距离。
因为乃花不是牧奴,她的老爹在三里部里面地位崇高,乃是四条鞭子之一。要娶乃花,不仅仅需要财富,还需要勇敢和地位!
所以吾希开始不安分而来起来,开始变得狂热而饥渴,想尽一切办法要提升自己的地位和财富!
这时候,也许是吾希的幸运,也许是吾希的不幸…………………战争来了。
吾希几乎是疯狂的恳求着主管纳兵的古特尔,所以他虽然瘦弱,却能留下来。在之前的攻城战里面,吾希已经射死射伤了足足八名东夏人,这个成绩已经可以说是不错了,但是也仅仅只能说是不错而已。
要厉害的。还是那些穿着黑色重铠,若城墙一般矗立在城头的南人!这些人也真是强悍,一言不发,可是挥舞起来的刀光却是仿佛可以将天空都劈开。他们的斩首才是功绩巨大,但是每个人都可以理解,那是面对面的搏杀。拿命拼来的,比自己藏在安全的城墙后面射箭确实要勇武得多!
吾希又去求那南方来的将领,希望能穿上那一身黑色的重铠也站到城头上去,不过,那将领也没有说什么,只是丢给了他一袭黑色铠甲,然后让他劈斩出十刀试试。
心花怒放的吾希穿上了那一身重铠后就觉得不对,他发觉这一身铠甲超乎寻常的坚固,当然,也拥有超乎寻常的重量!自己连站直都很有些困难,等到十分勉强的拿起沉重的长刀做出劈砍动作的时候,吾希很干脆的重心失守摔了下去,在坚硬的石板地上撞出来了一连串咣当咣当的响声,惹来了旁边的一阵嘲笑声。
就在吾希无地自容,恨不得马上逃走的时候,不却有一个和和气气的人把他扶了起来,笑了笑,看着他忽然问了个问题:
“你觉得一个好的马倌和一个强大的勇士谁对部族更重要?”
吾希还是第一次和陌生人这样讲话,嗫嚅了半天才理所当然的道:
“当然是勇士重要。”
可是那个人却是微笑道:
“若是没有马倌给勇士喂养好马,勇士又怎么可能有优秀的坐骑去杀敌呢?没有马的勇士和有马的凶恶敌人较量,就要大大的吃亏哦。”
吾希想了想,甚至他旁边的这些发出哄笑的人都想了想,然后没有笑了。
那个陌生人这时候便又问他:
“那现在你觉得马倌和勇士谁对部族重要?”
吾希试探性的道:
“都重要。”
那个陌生人微笑了起来:
“对,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方面,所以你穿不上这重铠,挥不动这长刀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将你自己最擅长的东西发挥到极致,就一样是对部族最重要的人!大家说是不是?”
吾希身边的人都是呼喊若雷:
“是的,公子,没错!”
吾希这时候才目瞪口呆,他才知道刚刚如此和和气气与自己说话的,竟然是公子!那个部族里面的大人物都对他虔诚得像是膜拜得像神一样的人!而他却还这样的鼓励自己!
所以,吾希就听了公子的话,他觉得要将自己最擅长的东西发挥到极致,最后还是得在战场上,所以打滚撒赖的申请参加了夜袭队。
夜袭队并不是一项什么好差事,事实上三里部已经持续对那些该死的东夏人进行了三天的夜袭,每天都是投入了接近两千人,分成了四十支小队,像是狼一样的神出鬼没。
尽管一再强调,夜袭虽然目的是袭扰,但是重点不是袭击,而是扰乱对方,可是李明华在这方面表示出来了一个老将的难缠之处,尽管他的军队缺医少药,在那一日暴雨后至少病倒了一两千人,更是大多数人都没有营寨栖身,可依然是发挥出来了惊人的战力。
第一批去夜袭的两千人,能够活着回来的只有不到一千四百人,有足足五六百人都在那激烈无比的厮杀当中倒在了草原上,当然,东夏军为了留下这些人,也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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