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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博得)-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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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一边做着恶梦,一边自慰,还一边叫着妈妈么。

正有些不知所措间,见梅菲斯的情形似乎越来越不对劲了,琼恩皱眉想了想,决定把她先弄醒再说。但无论怎么推她叫她,全然都没反应。

“不会中了什么邪法吧?”

但琼恩看了半天,以他这个三流巫师的水准,也没看出有什么问题。梅菲斯是个圣武士,这种家伙素来以心智坚毅著称,很难被精神心智类型的魔法影响到的。这就很奇怪了。

有了。

他俯下身,搂住梅菲斯,吻上她的唇,这是他们第一次接吻。尽管在睡梦中,但感受到男人气息的温暖,梅菲斯主动地迎合上来,张开檀口,让琼恩的舌头游入。两人唇舌绞缠着,品尝着对方口中香甜的津液,少女在喘息,胸口起伏,琼恩的呼吸也渐渐粗重起来。

他将少女压在身下,一手枕在她的头下,一手抚摸过胸前,顺着小腹往下,探入双腿之间,感觉指尖所触之处已经一片湿滑。梅菲斯顺从地将自己的手缩回,环抱着男人的脖颈,她的眼睛依旧紧闭着,但脸上神情稍稍缓和,不再如刚才那般凄楚悲伤,渐渐泛起诱人的红晕来。

琼恩的手指轻轻抹过那枚已经凸起的红豆,沾着湿滑的爱液,试着向缝隙中深入,但立刻又仿佛被电麻了一下。虽然不算多么刺痛,但到底颇不舒服。怪事,他明明看见梅菲斯自己的手指探进入就没事,怎么他就不成,难道这还有什么自动识别系统么。

但此时先没功夫考虑这个,以后再慢慢研究。反正要让女人高潮,又不是只有一种方法,他温柔地逗弄着那颗红豆,等手指沾满清滑的爱液,然后慢慢往下,小心地避过深谷,指尖一路划过会阴,在后庭菊穴上停住,缓缓画圈。

梅菲斯的菊穴似乎极为敏感,手指轻轻一触,她身体便猛然剧烈颤了一颤。琼恩发现这点,心中微微暗喜,一面与她接吻,噙着她香软小舌甜甜吮吸,一面右手整个手掌都探入小腹下,将她的双腿大大地分开,掌心托着阴户,拇指、中指分别揉搓阴蒂和菊穴。梅菲斯初时已经自渎良久,其实体内欲望已经蓄积到了极点,只是不得其法,总也攀不上最后高潮。如今被琼恩这等老手挑逗,不到片刻,即便丢盔弃甲,一败涂地。

琼恩见她呼吸突然急促,身体绷紧,腰部挺起,全身反弓,紧接着膣内喷出一股温热液体,将掌心都湿透了,溅得床单上湿透一片。知道少女已经泄身,也便不再挑逗,只是轻轻抱在怀中,伸手为她整理刚才因为激烈动作而散乱的头发。梅菲斯双目紧闭,两颊通红如火,小嘴微张不住娇喘,额头、鬓角和脖颈上,都渗出细细汗珠来,让人不由得心生怜爱。

不知过了多久,少女缓过气来,睁开眼,发觉自己衣衫不整躺在男人怀中,上身衬衫扣子已经大半解开,下身长裤也被褪到脚上,双臂在无意识中还一直搂着琼恩的脖颈。

她本能地慌张了一下,随即定下神来,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切。“谢谢。”她低声对琼恩说,伸手将长裤拉上腰间,扣上衬衫的扣子。

她似乎不想再多说什么,翻过身,背对着巫师,准备睡去。琼恩也没有追问,他从后面抱着少女,亲吻她的脖颈。呼吸的热气让梅菲斯的身体微微颤抖,但她并没有说话。

“做恶梦了?”过了一会,琼恩低声问,他知道梅菲斯并没有睡着。

“嗯。”

琼恩猜到她大概是做恶梦了,但不明白怎么会在梦中自慰。“你刚才一直叫妈妈。”他谨慎地说,从后面观察少女的反应。

梅菲斯对这句话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反应。“嗯,”她说,“梦见她了。”

“她……”琼恩犹豫了一下,“还在世吗?”

话一出口,他就意识到不对,这种话说得太过于失礼,不知怎么居然脱口而出。但少女并没有生气,“去世了,”她淡淡说,“五年前去世了。”

“那你父亲呢?”

“也早去世了。”

琼恩不敢再问,他注意到当梅菲斯提起父亲这个词的时候,语气中似乎突然多了些掩抑不住的厌恶和敌视。只怕少女和父亲的关系相处并不融洽,不过这是对方的私事,琼恩不愿多问,尤其是在目前,两人关系处于这种微妙情形的时候。

他此时了无睡意,只是静静地抱着梅菲斯。过了一会,他突然听到轻微的抽泣声,发现怀中少女的肩头在抑制不住地抖动,琼恩怔了一下,随即伸手将她翻过身来,面对着,发现她果然已经满面泪痕,正在尽力忍耐着,不哭出声来。

“怎么了,”琼恩惊讶着,轻拍她的后背,安抚着她,“别哭,别哭了。”

无数次事实证明,这种安慰只会起到逆反效果,这次同样也不例外。梅菲斯原本还能强忍着,被他这么一说,顿时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虽然已经有前世加今世一共三十多年的人生经历,但对付这种情形,琼恩依旧手足无措。他只能更紧地把少女搂紧怀里,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慰着:“好了,好了,别哭了,到底怎么了?”

梅菲斯抽泣着,没有回答。过了很久,她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发现已经把琼恩的胸口打湿了一大块。“对不起。”她低声说,用袖子替他擦干净。

这种略显孩子气的动作让琼恩心头莫明地升起一阵暖意,“没事。”他说,抱紧怀里的少女,“对不起,”他说,托着她的俏脸,“我……对不起,梅菲斯。”

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说对不起,因为侵犯了她的身体?逼她为自己口交?似乎是,但又似乎不是,或者说,只是单纯地因为看见女孩哭,有些本能地愧疚。琼恩自己也说不清楚,甚至也不明白,但梅菲斯却似乎懂他的意思。“没事,”她说,“你没什么对不起我的……我也一样,这只是个交易,公平交易,”她强调着,“不用说对不起。”

琼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只是更加用力地抱着少女。“其实,我刚才只是突然起了个念头,”少女低声说,仿佛是自言自语,“一个很可笑的念头。”

“可笑?”

“唔,”她说,“突然地,觉得好像我们是认识很久的朋友似的。”

琼恩怔了一下,差点也要笑出声来,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想法。不过说也奇怪,再想一想,发现似乎模模糊糊的也有些道理。不管怎么说,梅菲斯这么想,总是个好消息,至少意味着两人的关系能稍稍稳定,稍稍拉近些。既然她要把自己当作认识很久的朋友,无论是少女的奇怪念头也好,是一种自我防御意识也好,反正对琼恩来说都不是坏事。

“可能吧,”他含糊地回答着,“或许我们有些地方挺像的……”

甫一出口,他悚然一惊。原本只是随口敷衍,并没当真,但话说出来,却隐隐察觉到有些异样。正当他皱着眉头,仔细捉摸那一丝游离不定若有若无的感觉时,梅菲斯轻轻说话了。

“睡吧。”她说。

“嗯,”琼恩不再多想,抱着她,将少女的背贴在自己胸口,嗅着她身上的淡淡体香,“梅菲斯,”他有些迟疑地开口,“那个,我可以叫你艾弥薇吗?”

女圣武士的名字是“艾弥薇·梅菲斯”,梅菲斯是姓,艾弥薇是名。按照这个世界的习惯,不是特别熟识的人,称姓不称名,琼恩也一直叫她梅菲斯。但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不太喜欢叫“梅菲斯”这个名字,总感觉似乎过于刚硬,相比较而言,“艾弥薇”就女性化得多了。

当然这或许仅仅是一个借口,真正潜意识里的原因,是希望可以籍由称呼上的改变,进一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吧。唯有亲友熟人之间,才会称名不称姓,那么反过来,是不是叫她艾弥薇,也就意味着两人的关系在不知不觉间贴近了一些呢。

算是种小伎俩吧,对这方面,女孩子应该是比男人更加敏感的。

梅菲斯沉默着,没有回答,琼恩等待了一会,正当他以为被婉拒的时候,少女说话了。

“叫我艾弥薇就行。”她说。

沙漠篇第三十九节准备工作

第二天,梅菲斯去城中采购补给,准备路上必须的用品,琼恩留在房间里,研究从人面狮那里搜刮来的物品。当然,他最主要的工作其实是看守那颗黎明之石,这东西有盾牌大小,还是个圆球,梅菲斯总不好背着它上街。

当时从人面狮的藏宝库里,拿了一袭斗篷,一柄匕首,一副手套和一副靴子。当时毕竟身处险地,有些匆忙,简单鉴别了一下就拿了出来,也没仔细研究。出沙漠这几天,一直奔波劳累,也没功夫慢慢琢磨;今天正好休息,可以拿出来看看。

明天就要启程上路了,虽说雇了马车,以后又是平坦商道,但到底比不得前世的水泥公路和私家汽车,估计旅程也并不多么舒坦。路上估计也没时间来研究,只能现在来了。

斗篷倒没什么问题,当时琼恩就已经初步判断出来,是个位移斗篷。它能轻微地扭曲光线,让穿戴者实际所处的位置,和别人眼中看见的位置有一点偏移,以此躲避攻击。琼恩在阴魂城时,曾见过军队里很多士兵都穿这种斗篷,不过他们身上的应该是准魔法物品,不是真货。

阴魂城魔法技艺极其发达,不但能制作通常意义上的魔法物品,还能制作所谓的“准魔法物品”,制作简单,消耗甚少,也能达到和真正的魔法物品差不多的效果——但只在以阴魂城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有效,一旦离开这个范围就成了废物。

以琼恩目前的能力,仅仅能调配些药水,真正的魔法物品基本是制作不出来,也不敢做,对自身的伤害太大了。一个巫师,能力所限,每天能准备的魔法数量也是有限的,多了身体也承受不住;但如果他事先制作大量的魔法物品,到时候就可以动用这些物品来释放魔法,其实近似于一种强行提升自己施法数量的方式。

这当然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天下没有这么便宜的好事。一般来说,制作魔法物品都会程度轻重不同地削弱巫师的力量,伤害他们的身体,弄得不好还有生命危险。

按照阴魂城巫师学校的教育,巫师在能触摸魔网第五层之前,不要尝试做这种危险工作。如果需要魔法物品,宁可花钱去买。

琼恩很幸运,既不用自己做,也不用花钱买——实际上,稍微高级一些的魔法物品,一般的地方还真买不到,往往都在地下黑市流通,价格都高得离谱。阴魂城因为在幽影界待得太久,等若一座军事化管理的孤岛,无人敢哄抬物价,跟外面的世界还是不能相比的。

琼恩将斗篷穿上,浅灰色的布裹着身体,很合身(这种魔法物品都有一定程度内自我调整大小,以便配合主人身材的功能),倒是和黑色的巫师袍有些不太搭配的感觉——想到巫师袍,他倒是突然又想起件事情:得去买几件新的巫师袍来。自己备用的衣服都遗失了,身上这件也又脏又破。

而且在大沙漠的时候,老族长曾经从这件巫师袍,一眼就判断出琼恩的身份,这令他当时十分奇怪。按道理说,从外表看,巫师袍和普通的长袍是差不多的啊。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件袍子的式样,是古耐瑟帝国最流行的式样,所以被同为耐瑟遗民的老族长认了出来。

虽说耐瑟帝国已经覆灭一千七百余年,估计当今世上,还认识这件巫师袍式样的人并不多。但为了以防万一,琼恩决定还是再去买几件普通的来换上。昨天从商队老板那里听来的消息,说阴魂城因为那个疯狂计划,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全民公敌,而自己就是从阴魂城出来的。倘若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路上,一不小心被谁看出巫师袍的式样,进而推断出他的来历,只怕立刻要关进牢里去。

还是安全第一。

他再取出匕首来,这显然是整个用纯精金打造的,分量非常沉,托在手中隐隐有种往下坠的错觉。它的做工十分精致,握柄和刃脊上,镌刻着繁复细密的花纹,琼恩仔细地辨识着,感觉可能是某种文字,但他认不出来。匕首的刃非常锋利,在阳光下泛着寒光,琼恩翻转着欣赏,突然感觉锋刃上似乎还略带一点殷殷的青碧色。

难道带毒?

琼恩警惕着,小心地握着匕首的柄,四面看了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实验品来划一刀试试看。有魔法可以检测毒素,但琼恩今天没准备,也不打算为这点事情浪费一个法术。

他闭上眼睛,意识缓缓下沉,潜入匕首,发觉其中并未蕴藏什么特别的力量。看起来,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虽然做工精细,材料珍贵,但并不是魔法物品。

不过也不错了,精金是非常贵重的金属——据说胜过同等重量的黄金十倍,而且因为硬度极高,难以锻造,加工费肯定非常昂贵。总得算起来,这把匕首至少也值上百枚金币了。

而且身为巫师,虽然不指望要冲锋陷阵跑到第一线去砍杀,主要担任的还是军师、幕僚、辅助等工作,但总得有点防身的武器,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大惊小怪地动用魔法。琼恩这次出来的匆忙,也没顾得上好好收拾行李,布雷纳斯王子虽然替他准备了些东西,但却忘了给根法杖之类的武器。如今有了这把匕首,至少也安心些。

他将匕首插进长靴中,又从次元袋里将手套和浮空靴都拿了出来,这两件准备是给梅菲斯的。巫师施法的时候不方便戴手套,影响手指灵活,但对于握剑砍杀的圣武士来说就没有关系;至于浮空靴,其实反倒作用不大,谁闲着没事浮上高空做什么,琼恩特地把它拣出来,送给梅菲斯,更多是一种潜意识里的纪念意义。

他和梅菲斯虽然认识大半个月,在沙漠中一路同行,但第一次真正的交流谈话,是那次他夜晚出来行走,恰好撞上梅菲斯。女圣武士请琼恩用浮空术带她升上半空,观看远处的埃斯考城情形,借此情形,两人算是真正接触,琼恩也因此知道了她的名字。

反正浮空靴也和他的龙鳞盾一样,只要不用口令启动,平时也就如同寻常靴子无益,穿着也没什么区别。而且是魔法物品,能一定程度地自动调节大小,反而更合脚舒适。

他将浮空靴放在一旁,打算等梅菲斯回来让她换上;至于那个手套,却着实有些蹊跷。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皮革所制,呈殷殷淡蓝色,触手冰凉,当时他猜测是蕴藏了某种寒冰魔法,但也没有太细深究。毕竟是在人面狮的神殿里,万一又跳出什么恶魔来,那就吃不了兜着走。

如今再度拿出来看,大体上,还是和上次同样的判断:这手套是件魔法物品,里面应该储存了某种寒冰类型的魔法——但具体是什么,琼恩琢磨半天就一无所知了。因为他是精研变化学派的巫师,最不喜欢亡灵和塑能魔法,对这两大学派的了解仅限于一些基础。而寒冰类型的魔法,十有八九都是属于塑能学派的。

魔法物品不能乱用,否则不但没有功效,反而容易伤到自己。琼恩研究半天,发现着实弄不清楚,也不敢胡乱尝试。如果在阴魂城里,是有专门的魔法物品鉴定机构的,不对平民开放,只对贵族服务。如今在这阿德巴城,不知道有没有类似的机构。

琼恩对物质界的情况几乎是完全不熟悉,从出生就在阴魂城呆着,好不容易出门来,还都一直是在沙漠里挣扎。这些事情,恐怕得等梅菲斯回来先问问她。

放下这些,琼恩端详起旁边的黎明之石来。他解开包裹,察看着,奇怪自己上次在人面狮神殿里是怎么搞的,明明看得很准,结果一抓抓了个空,感觉就像是穿过幻影;但梅菲斯拿在手中又明明是个实体。

他伸出手,试探着去碰触,却发现自己的手指轻而易举地就探进这玫瑰色球体的内部,仿佛没遇上任何阻碍。琼恩吓了一跳,连忙把手缩回,球体依旧完整,没有丝毫破碎的迹象。他尝试着用手去抓,然后发现又像上次一样捞了个空。

真是莫名其妙。

正奇怪着,女圣武士回来了。

沙漠篇第四十节矮人美女

根据地图显示,此去一路上会经过桑达巴、银月城(银月联邦的首都)、艾尔沃德、雅塔、红松镇等较大的城镇,到达深水城。然后再从深水城转道南下,一路直达博得之门,也就是此行的目的地了。

梅菲斯是要送黎明之石到博得之门,遏制消除那里的大瘟疫。其实无论是奥术还是神术,都有远距离跨越空间传送的法术,只要找到足够强的巫师或者牧师来施法。梅菲斯的同僚中,其实就有这样的人物,开一个传送门,让人带点东西过去,原本并不为难,无奈他们这次要送的是黎明之石。

从本质上来说,传送门就是暂时创造出一个空间通道,能让一定的物体通过。普通的东西便罢了,黎明之石是晨曦之神兰森德尔创造的神器,其中蕴含的力量太强,一旦进入传送门,会立刻让空间通道瞬间崩溃掉,到时候反而麻烦透顶。

要知道,就连格拉兹特这种力量可以匹敌神祇的深渊恶魔领主,想拿到黎明之石,都得派遣投影附体凡人,亲自过来跑一趟。否则恶魔直接在深渊中打开一个位面通道,让人面狮首领将黎明之石丢进去就好了,何必这么麻烦。

教会没办法,只得派遣梅菲斯等人亲自跑这一趟。

至于琼恩,他是要去博得之门送信,找一个叫做拉沃克的老巫师——麻烦在于布雷纳斯王子自己都搞不清楚这个拉沃克住在哪里。从地图上看,博得之门是个非常大的城市,这让琼恩到哪里大海捞针去,总不成满大街贴寻人启事,这世界上又没有广播喇叭之类的东西。

尤其是知道博得之门正在爆发无法遏制的大瘟疫,已经死人无数后,琼恩的脑袋就更疼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瘟疫这东西不是普通的疾病,凶险无比。琼恩自度没有金刚不坏之躯,要他这时候跑到疫区去,心中实在忐忑不安。要不是有黎明之石这个护身符在,他都要考虑是不是先逗留一段时间,等瘟疫过了再去博得之门。

他没有告诉梅菲斯自己此行的目的,因为那势必就要泄露自己来自阴魂城的事情,只说自己左右无事,陪她去博得之门把任务完成。

梅菲斯并不多问,她心中应该是有所疑虑的,但既然琼恩不说,她也就不管。

算算路程,就算是平坦商道马车奔驰,大约也得要走近一个月,何况路上说不准又有什么耽搁,补给自然是不能匮乏的。梅菲斯去城中买了食物、水,以及她自己的换洗衣服,用包裹包着带了回来。

“都弄完了?”琼恩问。

“嗯。”

简短的交谈后,两人不再说话。自从昨晚的事情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起来。若说是朋友,似乎又说不上;若说是敌人,同样也没到这种程度;若说是情人,却更多是肉体关系,很难说有什么爱情;但若要说仅仅是床伴,或者说是主人与奴隶,似乎也不对劲。

这种微妙中略带尴尬的气氛,两人自然也都清楚感受到了,但他们都是聪明人,互相默契地回避这个话题,尽可能小心翼翼地维持着某种暂时的平衡。

梅菲斯进门时,正看见琼恩在研究黎明之石。她没有说话,走过来,用包裹将它包起,扎紧,放在床上。

“我为什么碰不到它?”琼恩问。

“黎明之石只会被善良的心触摸到,”梅菲斯背对着琼恩,整理着刚买来的东西,“而邪恶则会被它伤害。”

“那我呢?”

“你处于中间状态,所以你不会被它伤害,但也碰不到它,”梅菲斯解释,“于你来说,它等于不存在。”

琼恩耸耸肩,这个评价听起来,唔,倒还马马虎虎。他自知不是个善良的人,但却也不愿意被评价为邪恶——至少不愿意被梅菲斯这么评价。

如果可能的话,他还是希望能在女圣武士心中留下一个比较正面的形象。

“艾弥薇,我出去买点东西。”琼恩说。两人必须有一个留守,看着黎明之石,另外一个自由活动,这是事先说好的。如今梅菲斯已经回来,他也该去买点自己的私人用品了,至少像刚才想到的,弄几件新巫师袍。

“嗯。”梅菲斯应了一声。

※※※

琼恩走出旅店,按照老板指点的路线,找到了市场。他这算是第一次到外面的大城市来,不免有些好奇,但看了一会,却发现怎么感觉和阴魂城有几分近似。事实上,琼恩不知道,阿德巴城和阴魂城一样,也是个军事化管理的地方,风格自然有些雷同。

他粗略统计了一下,发现路上看见的行人中,大约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矮人,大概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人类,而且大多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而是如他一样的外地来客,这是一座名副其实的矮人城。

矮人城自然还是有矮人的特色的,最典型的就是道路两旁的房子,个个都矮小、方正、敦实,而且就像密密麻麻的火柴盒(当然这个世界没有火柴盒这种东西)重叠垒积在一起,中间往往没有一丝空隙。以人类的眼光来看,这种居住环境,实在是太拥挤太压抑了,但这些矮人却熙熙攘攘,自得其乐,全然不觉有什么不便。

同时要强调一点的是,矮人们或许是锻造高手,但绝对不是环保先锋。琼恩转悠了小半个城,居然就没看见一棵树,当然也没有鲜花草地。他抬起头,看见十几根烟囱高耸,吐出滚滚浓烟和火焰,叮叮当当的金属撞击声隐隐传来,原本理当蔚蓝的天空都有些发黑了。

这情形让他想起前世在地球上,受到工业化严重污染的城市。没想到穿越到这奇幻世界来,居然还能看到这种类似的情景。看起来,阿德巴城应该是银月联邦的一座工业重镇了,倒真是让这些矮人们发挥所长。

另外让他很伤心的一点是:他发现女矮人果然是长胡子的。

他前世看过不少奇幻小说,里面都提到矮人。很多书里都说:矮人中的女性,和男性一样孔武有力,腰大膀圆,身材矮胖臃肿,而且还长胡子。

不同的种族有不同的审美观,对此琼恩当然可以理解。或许矮人男性认为胡子越长的女矮人越可爱,对此琼恩也毫无意见。但他是个货真价实的人类,万万接受不了矮人的这种审美观。倘若上述描写属实,那也就是说:至少以人类的审美标准来评价,矮人中是绝对没有美女了——或者说得更干脆点,矮人中只有丑女。

对于一名以建立后宫为志向之一的淫贼来说,这消息未免太令人沮丧了些。

但他同时还记得另外某本非常非常著名的奇幻小说里,有截然相反的看法,说女矮人虽然矮小了些,却都个个前凸后翘,丰乳肥臀,身材玲珑有致,仿佛小巧的美女雕像。所谓长胡子云云,纯熟谣传。

琼恩也不知道该相信哪一种说法,当然他内心是希望后一种。阴魂城里是没有矮人的,图书馆里的记载倒是和前一种说法一致,让琼恩很失望,但到底没有亲眼见到,心里还存了点侥幸心理。

如今眼见为实,这点侥幸心理轰然破灭了。

“他妈的,为什么我明明记得那本小说里说女矮人都是美女的。那书叫什么名字来着,如果有朝一日能回到地球,一定找他算账……呃,不对,想起来了……”

怒发冲冠的琼恩突然想了起来,那本小说的名字,好像是叫什么阿里布达年代记……如果没记错的话,似乎是本18X的少儿不宜读物,作者是个胖子……

算了,不跟那个死胖子计较。

沙漠篇第四十一节矮人巫师

绕过几个街道,琼恩终于来到集市,先去找了家服装店,结果出现语言交流问题,因为他的通用语毕竟初学不久,并不纯熟,很多单词都不会,而那个女矮人老板比他更差劲,通用语说得结结巴巴辞不达意,不时冒出几句矮人语来。两人鬼扯了半天,连蒙带猜加比划,最终琼恩也没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女矮人猜测着他的意思,给他拿来几件长袍,但都不是巫师袍,根本不合要求。弄到最后,大概是有点恼火了,那个女矮人老板伸出圆滚滚的手,啪地往桌子上一拍,满脸横肉抖动,叽里呱啦冲出一连串矮人语来,虽然琼恩听不懂,看表情也知道是骂人的话。

所谓好男不和女斗,何况身在对方的主场,琼恩自然不打算奋起反抗,他匆匆落荒而逃,将刺耳的骂声抛在背后。等逃出百步之外,总算听不见对方的骂声了,琼恩停下脚步,皱眉开始思索。

这事情可有点难办,自己的通用语还不成,和梅菲斯在一起的时候无所谓,大家都是人类,而且女圣武士非常聪明,相互理解自然没有障碍。和这些矮人打交道,对于彼此来说通用语都是一门外语,这就很头疼了。

早知道这样,应该把梅菲斯带出来才是。

他又试着进了一家服装店,这次撞上个男矮人老板,一脸凶相。琼恩忐忑不安,但他很快就惊讶地发现,这男矮人的脾气似乎比刚才的女矮人反而要好些,相对而言颇有耐心。

不但如此,男矮人的通用语也说得还算流利。交谈几句,他明白了琼恩的意思,但却摇摇头,示意帮不上忙。

“你要买巫师袍啊,”他上下打量着琼恩,用非常怀疑的眼光看着他,“你是个巫师?”

“啊……呃,是啊。”

“唔,不太像啊,”男矮人毫不客气地当面评价着,“好吧,我说,小男孩,如果你想买件巫师袍装成巫师过过瘾,那可实在来错地方了。”

“怎么?”

男矮人解释了几句,其中有几个词琼恩没听懂,但大体意思是明白了。原来在这阿德巴城中,巫师属于稀罕物种,压根就没几个;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所以这集市上,根本就没有巫师袍卖。矮人们又没有玩splay的习惯。

不过他还是指点了一条路:如果真想买巫师袍,不妨去“莫拉丁熔炉之殿”这个地方碰碰运气,或许有用。

琼恩不知道“莫拉丁熔炉之殿”是个什么地方,他甚至都不能肯定自己又没有听错词。因为当那个男矮人老板说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顿时两眼闪闪放光,脸上神色虔诚景仰,仿佛就像是穆斯林教徒提起麦加圣地似的,连带着声音都有些颤抖。

好吧,去试试看再说。

沿途打听了几次,在绕过一座超级巨大的水车后,琼恩终于来到了“莫拉丁熔炉之殿”前,必须说,这确实是个非常有震憾力的建筑,高耸、宏伟、庄重、威严——基本上一切好的形容建筑的词都可以加上,除了“漂亮”之外。

琼恩对建筑没什么鉴赏力,也不在乎它漂亮不漂亮,但当他看清楚标识之后,忍不住想破口大骂起来。

因为……这分明是一座神殿。

※※※

庞大的建筑前,一位矮人神祇塑像巍然高耸,全副铠甲,肩扛战锤,俯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在他身后分两排有十余位矮人神祇的塑像,既有男性也有女性,个个顶盔贯甲,手持兵刃。巨大的铁锤铁砧标志用整块大理石雕成,悬挂在建筑的正上方。在正门两旁,矮人守卫横眉怒目,状若杀神;几个身穿重甲的矮人正高举圣徽,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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