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娶个姐姐当老婆(博得)-第15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诒橹校⑽慈诨俺⒊⒖础!�
梅菲斯有些奇怪,“这是什么?”
“冰膏,我以前在书上看过作法,今天偶然想了起来,”琼恩将勺子递给她,“味道不错的,凛和伊莉雅都很喜欢。”
梅菲斯试着尝了尝,点点头,“不错。”
虽然嘴上说不错,但她也只吃了几口,即便放下。琼恩有些奇怪,“怎么了?”他问,“难道不合你口味?”
“不是啊,很好吃。”
“那干嘛不多吃点?”
“这东西太冰了,吃多了不好。”
琼恩怔了几秒钟,微微叹了口气,“艾弥薇,你真不像个女孩子呢。”
“嗯?”
“没什么,随口说说而已。”
梅菲斯瞥着他,坐直身体,“是啊,我本来就不像女孩子嘛,”她说,“凛才像女孩子,比我活泼,比我可爱,会撒娇,会任性,疼了就哭,高兴就笑,贪吃爱玩,自由随性——这些我都不会,我都比不上,也学不了。那你找凛去好了,干嘛在我身边躺着。”
琼恩静静看着她,突然笑了起来。
“笑什么?”
“艾弥薇,你刚才说话的样子,就很像女孩子呢。”
“哼!”
琼恩见她脸色不渝,赶快赔礼道歉,梅菲斯其实也并未多么生气,更多是作作样子而已,被他甜言蜜语哄了几句,也就罢了。“男人都是贪得无厌,”她最后说,“有了好的,还想要更好的。我要是那么完美的话,哪里还看得上你,早就直接踢开了。”
“好像……也是这个道理啊。”
琼恩点点头表示赞成,心里却是在想:珊嘉娴雅温柔,梅菲斯英武刚强,凛娇俏可爱,说得上是各有千秋,难分轩轾,倘若能够融合到一个人身上——对了,还要加上芙蕾狄,乖巧听话,千依百顺,那就当真是完美无瑕了。
算了,这种不切实际的白日梦,还是少作为好。
笑了一笑,他便巧妙转移了话题,继续说凛今天的事情。当提到她眉心那座终极元素转化法阵的时候,琼恩倒是想起件事情来,“对了,艾弥薇,你听说过提亚玛特这个名字吗?”
“提亚玛特?”梅菲斯想了一会,从记忆中慢慢搜索出答案来,“五色邪龙之神?”
“对对,”琼恩点头,“我总觉得这名字很熟悉,你知道他的来历么?”
“我也只是听说过,具体的不清楚,”梅菲斯说,“龙神向来都没什么名声,这个提亚玛特已经算是例外了,有些人类的信徒——对了,倒是有一点比较奇怪,根据记载,它最初出现在历史上时,并不是龙神。”
“原本不是龙神?”琼恩错愕,“那它是什么神?又怎么变成五色龙神了?”
“这个我也不清楚,”梅菲斯皱眉思索半天,最终还是摇摇头,“反正它最初是人类神祇,龙神是后来演化而成的,具体的过程好像没人知道。另外,它最初是名列恩瑟诸神之中的。”
“恩瑟诸神?”
“就是摧毁伊玛斯卡的那两大神系之一,”梅菲斯提醒,“穆罕瑞德诸神和恩瑟诸神。”
琼恩想了起来,梅菲斯曾经提过,古魔法帝国伊玛斯卡曾经遭受大瘟疫,人口锐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打开传送门,从异世界掠夺了大批奴隶。这些奴隶分为两个族群,被统称为穆兰人,但内部又划分为“穆罕瑞德人”和“恩瑟人”。后来这些奴隶们信仰的神明圣者降临,称为“神王”,率领奴隶起义,最终摧毁了伊玛斯卡帝国,在极东之处建立起了穆罕瑞德和恩瑟两大帝国。
这些其实并不关键,真正的问题在于,琼恩曾经看到过所谓的“恩瑟文字”,分明就是地球上居住在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所创的“楔形文字”!
恩瑟……楔形文字……苏美尔文明……提亚玛特……
所有的线索交错起来,琼恩脑中灵光闪过,他终于想起来这个“提亚玛特”的名字是在哪里听到过了——这不就是苏美尔神话中的创世大神么。
“太古之初,世界混沌,天地不分,唯有汪洋一片。有阿普苏,为万神之父,有提亚玛特,为万神之母,各据阴阳,生育诸神。
神明繁衍,纷争渐起,彼此攻伐。埃阿神杀死阿普苏,成为众神领袖,提亚玛特前来报仇。埃阿神之子玛尔都克威武勇敢,力大无穷,上阵斩杀提亚玛特,以神母上身筑成天穹,以神母下身创造大地,建立神国,最终成为天国之主,众神之王。”
这就是著名史诗《埃努玛·埃立什》中所记载的神明创世史,凡是对苏美尔·巴比伦神话略有所知者,就算不曾读过,也必定知晓大致内容。琼恩以前学习法律的时候,因为汉穆拉比法典的关系,看过一些相关资料,对此自然也是有所了解的。只是在苏美尔神话里,提亚玛特并不是什么龙神,更没有什么五色龙神的头衔,琼恩受此误导,一时间没想起这茬。
“对了,艾弥薇,我记得你不是说过,恩瑟神系已经灭亡了吗?”
“是啊,大部份神明都死亡了,也有些像提亚玛特这样改变身份,脱离神系。动荡年代里,恩瑟主神吉勒今(Gilgeam)被摧毁,算是标志这个神系彻底覆灭。”
“吉勒今?”
若在以前,琼恩听到这个名字并不会多么在意,直接就忽略过去了,但现在心中已经有了定见,听起来就又有不一样的感觉。如果没记错的话,苏美尔神话中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名字和它非常近似。
“不是叫吉尔伽美什(Gilgamesh)吗?”他试探地问。
“哦,那是他的别称,”梅菲斯说,“在有的地区他也叫这个名字。”
第三十节生日礼物
对于苏美尔神话,琼恩所知其实也甚少,那些神明的名字基本都不记得,提亚玛特因为是创世大神,所以他总算还有点印象。但这位吉勒今(或者说吉尔伽美什)却不同,因为在苏美尔文明的记载里,他并不是神明,而是凡人,是一位名声响亮的国王。曾经斩杀神兽,统治世界,后来因为拒绝女神的求婚而面临死亡威胁,他前往冥府求得永生灵药,却在途中被蛇偷吃,最终功亏一篑。除此之外,因为他和友人恩奇都的亲密关系,还有很多人戏谑地称之为“世界上最早的同性恋者”。琼恩以前认识一位耽美界的女生,向他宣传讲授男性之恋的精义,其中就提到这位吉尔伽美什,大力称赞了一番。
“这家伙以前虽然风光,终究只是个凡人,没想到在这个世界里,居然已经成了恩瑟主神,众神之王……这际遇真是不错。”
事到如今,琼恩已经基本可以断定,这个世界的“恩瑟”和地球上的苏美尔绝对有着密切的关系。一点类似可以说是偶然,两点雷同可以说是意外,但这么多迹象都重迭在一起,那就不是“巧合”之类的词可以形容了。
这么说的话,当年伊玛斯卡帝国开传送门到异世界掠夺奴隶,去的就是地球?
就目前的迹象上来看,大致推测是如此。琼恩默自沉思,虽然意识到这和自己必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一时还琢磨不透,只得先罢了。
没有太阳月亮和星辰,只靠沙漏记时,时间仿佛也过得快了起来。不知不觉间又是两天过去,凛的脚踝伤势也已经痊愈,又可以活蹦乱跳了,比葵露的预计还要快些,只能说龙脉的体质确实了不起。这导致的一个麻烦结果,是她整天拉着琼恩,要他陪自己锻炼魔法。她的元素转化法阵只是刚刚开启,运用还不十分纯熟,需要在实战中不断地磨合,才能真正掌握。
这是个苦差事,而且很危险,凛虽然不会当真下杀手,性命是无忧,但万一真被几发火箭几束闪电击中,那在床上躺个十天半月,却是大有可能的。琼恩原本是想找理由推托,但凛一句话让他不得不改变了主意。
“你不陪我?”凛仿佛漫不经心地玩着自己的马尾辫,“那好吧,我找别人去。”
琼恩松了口气,一边暗自为那个倒霉蛋默哀,“去吧去吧,”他赶快说,“玩得开心,不过小心别出人命。”
“不会的,吸血鬼比较耐打,比你这种弱不禁风的家伙强多了。”
“也是……等等,吸血鬼?”
晨炼城里,目前似乎只有一个吸血鬼……
“是啊,德古拉先生好像对我很有好感呢,几次邀请我去逛街,”凛托着香腮,若有所思,“我本来是拒绝了,不过现在么,考虑要不要给他个机会。说起来,他长得也挺帅气的,挺符合我的审美观……”
“……你这算是在威胁我吗?”
小女巫笑眯眯地点头。
琼恩很认真地考虑要不要去找德古拉算账,然而因为这种事情翻脸,传出去似乎也太难听。“好吧,”他叹气,“我陪你。”
“别那么不情不愿,有美女主动要你陪,多少人求之不得呢。”
“是啊是啊,大小姐,我现在感觉荣幸的一塌糊涂,”琼恩说,“现在我真庆幸一件事。”
“什么?”
“艾弥薇和你认识这么久,还没被你带坏。”
虽然很多时候,琼恩都希望梅菲斯能够表现得更“女孩子”一点,撒娇淘气,灵变狡黠,哪怕是任性赌气也都好。但倘若她真和凛一样,也来玩这手,那琼恩立刻就要头疼了,他又没有分身术,哪里应付得过来。
除了陪凛锻炼魔法,琼恩做得最多的事情……是做冰激凌。他原本只是临时起意,做点哄凛开心,至多加上梅菲斯和莎珞克两个身边的女孩子,没想到伊莉雅那次尝过之后,回神殿大力宣传,结果第二天就有伊莉丝翠女祭司过来“探访”,最后连葵露都被吸引了。一开始也还罢了,后来人越来越多,琼恩不胜其烦,索性直接找了张纸,把制作方法写上,往门口一贴,让她们自力更生去。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知识产权这种概念,冰激凌的作法也没多少真正的技术含量,说穿了一文不值,只是此前没人想到罢了,琼恩又没打算靠这个去赚钱,懒得在乎。
他这种慷慨无私的作法赢得一片称赞,却也给晨炼城带来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就是大家做冰激凌做得太兴高采烈,没几天就把城里储备的奶油、牛奶(也就是洛斯兽奶)和糖给用掉了三分之一,而这些原本预计是供应一个月的。为了这件事,葵露不得不特地下了个命令,在城南设了一家专门的冰激凌店,定期限量供应,禁止自己私制。
当然,葵露的命令,只能约束伊莉丝翠教会,琼恩是不用理睬的。事实上,他正在努力回忆以前吃过的冰激凌,尝试着弄出点新花样来,为梅菲斯的生日宴会做准备。
※※※
虽然说是生日宴会,但梅菲斯性格沉静,从来不喜欢热闹,也从不觉得被人环绕包围是件幸福的事情。对于她而言,这世界上的人可以分两类,要么就是亲近的,要么就是疏远的,没有中间状态。琼恩是情人,凛是密友,属于前者,至于葵露、阿忒妮这种,都只能算是“认识”,泛泛之交而已,属于后者,自然不在邀请之列。
所以整个宴会,其实只有梅菲斯、琼恩和凛三人而已。
“时间过得真快呢,艾弥薇,”凛一边往嘴里塞冰激凌一边说,“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还只是个不到七岁的小孩子,一转眼间,你都已经成年了。”
梅菲斯噗哧一声笑了起来,“别说得那么一本正经,好像自己有多大似的。”
“现在这房间里,就数我最大啊,”凛得意洋洋,“你们都比我小。”
“其实就数你最像个孩子。”琼恩悄声嘀咕。
凛耳朵很尖,转脸朝他瞪了一眼,“你给艾弥薇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她问,“我很好奇呢,拿出来看看。”
琼恩摇头,“还没到时候,”他说,“反正又不是给你的,你着什么急。”
凛有点不高兴地噘起小嘴,自顾自地埋头对付冰激凌去了;梅菲斯应该也颇为好奇,但她比凛沉得住气,并不多说。
新鲜出炉的蛋糕散发着甜甜的香气,琼恩将十六支精心制作的彩色蜡烛依次点燃,然后拍了拍手,四壁上的魔法灯悄然熄灭,音乐声悠悠响起。“艾弥薇,生日快乐,”他微笑着,“吹蜡烛吧。”
“吹蜡烛?”梅菲斯疑惑。
“嗯,我以前从书上看到的,”琼恩解释,“先在心里许愿,然后一口气吹熄所有的蜡烛,那么你的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这是魔法?”
琼恩失笑,“嗯,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算是一种神秘的魔法,”他点点头,“这叫做许愿术。”
“为什么是十六支蜡烛,因为是艾弥薇十六岁生日?”凛在旁边问。
“对。”
“那假如是精灵或者矮人这种,活上几百岁,就得插几百支蜡烛?那得多大的蛋糕才行啊。”
“不,超过二十岁以后就以十为基础单位……算了,这个问题我以后再跟你解释。”
琼恩看向梅菲斯,少女正在犹豫,迟疑着似乎不知道应该许什么愿望。“什么愿望都可以吗?”她问。
“对,什么愿望都可以。”
“比如说,希望世界和平,永远没有战争——这种程度的愿望也可以?”
“可以,”琼恩说,“只要是你的愿望,”他静静凝视着梅菲斯,“必须是你期盼的,渴求的,自己真正想要的。只要是这样的愿望,无论多么难,就一定会实现。”
少女嫣然微笑,轻轻闭上眼睛,过了几秒钟后睁开,“我许愿了。”她笑盈盈地说,鼓起气,“噗”地一声吹出,将十六支蜡烛尽数都吹熄了。
※※※
凛自从这次意外受伤之后,人似乎有所变化,虽然依旧娇俏活泼,调皮任性,但在琼恩面前却“乖”了很多。吃完蛋糕之后,又坐片刻,她便主动起身告辞。
“好晚,我要回去休息了,”凛看看沙漏,“琼恩,艾弥薇就交给你了,不准欺负她啊。”
她托着半块蛋糕,蹦蹦跳跳出门去了。琼恩笑了笑,转脸看向梅菲斯,发现圣武士也正看着他,“出去走走吧。”他提议。
梅菲斯轻轻点头。
今天恰好是伊莉丝翠教会的圣日,葵露率领全体祭司和信徒在神殿中举行庆典,整个晨炼城静悄悄一片,除了城墙上守卫的士兵之外,再也看不到其他人影。琼恩牵着梅菲斯的柔软玉手,两人并肩沿着街道缓缓漫步,出了南城门,一路走到湖边。
石窟穹顶倒垂的钟乳石闪烁着微弱的磷光,映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带着潮气的夜风凉凉吹来,梅菲斯似乎微微打了个冷颤。琼恩脱下身上的灵化斗篷,替身旁少女披上。“你穿得太少了,”他责怪,“会着凉的。”
梅菲斯微笑不语。
“在想什么呢?”琼恩问。
“我在想,人生际遇,真是变化无常,”少女轻轻说,“想起我们在沙漠里刚认识的时候,好像就在昨天似的,一转眼间,都已经一年多了。那时候,我可怎么也没料想到自己会成为你的情人。”
“那时候,你恐怕压根都没注意到我吧。”
“是啊,”提起往事,梅菲斯嘴角泛起一丝淡淡笑意,“当时你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巫师,这种人我没见过一百也有八十,谁会看得上你啊。”
“而你早就是‘神选者’了,”琼恩也笑起来,“我可是一见到你就被迷住了呢,在心里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把你弄到手。”
“你赢了。”
“这有什么输赢的。”
“不,你赢了,”少女重复,“不说别的,倘若在以前,我是怎么也不会想像到,自己能够容许和别的女孩子分享情人;但现在……好像不知不觉间也默认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两人沉默了一会。“艾弥薇,”琼恩轻声问,“你许了什么愿呢?”
“不告诉你。”
“那可不行哦,愿望必须要对心爱的人说出来,这样才能实现。”
“还有这一条规矩吗,你刚才怎么没说?”梅菲斯笑盈盈地看着他,“不会是你刚刚编出来的吧。”
“是啊,但是真的就会实现的。”
梅菲斯摇了摇头,“不可能的啦,”她轻声叹息,“别哄我开心了,这世界上哪有这种魔法。许个愿望,就能心想事成——这不是魔法,这是奇迹。”
“说说看,”琼恩坚持,“所谓魔法,原本就是以精神干涉物质,以意念投射现实。魔法本来就是不可思议,本来就是化不可能为可能,本来就是奇迹。”
梅菲斯静静看着远处的湖面,将身上的斗篷稍稍裹紧,“琼恩,凛已经告诉你,我非常恐惧婴儿,看到就会做噩梦,对吧。”
“嗯。”
“知道为什么吗?”
琼恩摇头。
“今天是我的生日,也就是说,是我出生的日子,”少女转过脸,凝视着琼恩,碧绿的眼眸里有凛然的星芒闪烁,“琼恩,你猜猜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眼看见的是什么呢?”
“是什么?”琼恩勉强问,事实上他已经知道答案。
“一张婴儿的脸。”
“婴儿的脸?”
“我告诉过你,我的母亲是巴尔的选民,一心想要让他完成复活,为此必须杀死其他的巴尔子嗣,将杀戮神力完全融汇到我的身上,”梅菲斯语气平静,仿佛是在叙说与己无关的事实,“巴尔创造的子嗣超过千人,我并不是第一个,在我之前,已经有一些神子出生。母亲抓到了其中七个,用他们的血来庆祝我的出生,同时也为我完成第一次神力融合。”
“我问过凛,她说她出生时,看见的是父母的笑容;而我生命中最早的记忆,是一座黑暗冰冷的祭坛,就像一个浅浅的水池,贮满黏稠的鲜血,我就躺在里面,满口满鼻都是浓浓的腥气。在下面,是七具婴儿的尸体,他们的头被砍下来,堆放在祭坛边沿,让我无论面朝哪个方向都能看见……我看得很清楚,他们脸上都带着笑容,都笑嘻嘻的,冲着我笑。”
一阵夜风吹来,琼恩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这就是我生命中最初的记忆,这就是我对这个世界的第一印象了,”梅菲斯低声说,“后来母亲就带着我各地奔波,到处去杀人,杀那些巴尔子嗣,杀我的那些‘兄弟姐妹’。因为要融合神力,所以我必须在场,我必须亲眼看着,一次又一次……然后我就整晚整晚地做噩梦。”
琼恩握住少女的手,感觉她的掌心一片冰凉。
“我总是做同样的梦,梦见我还在那个黑暗祭坛上,浸泡在冰冷的鲜血里,所有被我母亲杀死的婴儿从四面八方围着我,越聚越多,满眼都是,他们都把自己的脑袋从脖子上摘下来,托在手上,脸冲着我,都在嘻嘻地笑,笑着笑着,血就从眼珠里流出来,白森森的獠牙就从嘴里长出来,然后就朝我一步一步逼近,像是要把我吃掉……”
“艾弥薇……”
“每次都做同样的梦,每次都像是要在梦里死掉,然后一身冷汗地被吓醒,然后继续又重复噩梦。就连醒着的时候,耳朵里似乎都是那些婴儿的笑声,格格格格,清脆得就像风铃,”少女淡淡微笑,“总算是做得多了,渐渐习惯了,心里也知道是梦,但依旧还是怕得厉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四五岁,才稍稍好些。在那之前,每天看着太阳落山就恐惧得不得了,晚上不敢睡着,早上早早就醒。你没发现么,我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到时候就会醒,从小养成的习惯。”
“你母亲不陪你睡吗?”
“她很忙啊,有很多很多事情呢,”梅菲斯低声解释,“巴尔虽然死亡,他的教会并没有直接烟消云散,总还有一些残余。我母亲是选民,是大祭司,要处理的事情自然多得很了,哪里顾得上我。不过呢,说起来,做噩梦做多了,倒也不是没有好处。”
“好处?”
“嗯,就是以后见什么都不怕,见什么都不用在意了,”少女若无其事地说,“见得多了,也就习惯,血腥也罢,死人也好,都可以不当回事。以后自己动手杀人,也从来没半点感觉,甚至就连后来,母亲死在面前,我也没哭过一滴……我是不是很冷血啊。”
“不是,”琼恩低声说,“你只是在保护自己。”
“慢慢长大了,小时候的噩梦也很少做了,只要不让我看见婴儿,不勾起记忆,基本就没事。那次去凛家里,看到她床上的娃娃,当天晚上做噩梦,把凛吓坏了,赶快把所有的娃娃全都扔了,从此以后在我面前都不敢提婴儿这个词——不过我要说明啊,她的脖子本来就细,可不是我掐的。”
琼恩笑了起来。
“再后来,我被大主教看中,随他去了迷斯卓诺。我通过了试炼,最后成为圣武士……琼恩,你知道么,在教会内部,很多人因为我的身份而惧怕我,但同时呢,也有很多人因此而称赞我,称赞我作为邪神的子嗣,能够毅然放弃成为神明的诱惑,选择了正义的道路——觉不觉得这很可笑?”
“可笑?”琼恩一怔。
“对啊,这不可笑吗,”梅菲斯说,“母亲去世的时候我九岁,来到迷斯卓诺的时候,我才十岁。而在此之前,我就已经下了决心,放弃成为神明——可是一个六七岁、七八岁的孩子,又懂什么正义,懂什么善恶呢?”
“那你是因为什么……”
“因为我童年的噩梦啊,”少女看着他,“那时候,我整晚整晚地做噩梦,整晚整晚地被折磨,每天都像是经历死亡一样,每次都觉得自己真的就会这样死掉。我看着那些婴儿的无头尸体,看着他们在我的梦里出现,听着他们在我耳边嘻笑,我就在想: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呢?到底是哪个混蛋造成的呢?”
“巴尔。”琼恩低声说。
“对啊,巴尔,如果不是他,不是他弄出这个计划,母亲又何必要到处去杀人,这些婴儿又何必要早早死去,我又何必要整晚整晚地噩梦——所有的这一切,罪魁祸首就是那个家伙,他想要复活,他想要重生,就拿我们当作祭品。可是呢,嘿嘿,”少女冷冷地笑着,“我当时就想,既然这样,那么无论如何,无论如何,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做出什么牺牲,我也决不会让他称心如意,让他得逞。只要有我活着一日,他就休想复生。”
“就像是小孩子在赌气,是不是?很幼稚对吧,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些可笑,但这就是我真实的想法呢。什么正义,什么善良,这些我当时都不懂,也懒得去想。我愿意放弃成为神明,愿意和凛分手,愿意随着大主教加入教会,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为此而已。所以……我确实从来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圣武士啊。”
“真正的圣武士,是被信仰指引,被神明感召,投身其中,义无反顾,而我并非如此。我能成为圣武士,是因为我拥有邪神的血脉,因为我是巴尔复活的希望,却不是因为我本身有多么符合圣武士的标准……是这样的吧?”
“不是。”琼恩摇头。
“不是?”
“当然不是,”琼恩斩钉截铁地说,“你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聪明,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善良,在我所知道的人中,没有谁比你更配得上圣武士这个称号。我不是在安慰你,艾弥薇,你或许不是被什么信仰指引,因为什么神明感召而来,但你最终通过了试炼,获得神明的认可,神赐的圣剑就是证明。所以你当然是圣武士,毫无疑问,当之无愧。难道你认为正义之神会像商人一样和你做交易?难道你认为提尔会仅仅因为你有‘价值’,而将‘神选者’的荣耀轻易相授?倘若如此,他便不会是正义之神了。”
梅菲斯的手按在腰间,一声金铁轻吟,银剑自掌心延伸而出,在黑暗中星光点点,灿然生辉。
“它叫眷恋。”
“嗯。”
“知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
琼恩摇头。
“当时我接受试炼,最后神祇降临,神说:你有聪明,足以明辨是非,有勇气,足以直面艰难,有决断,不会彷徨动摇,但仅仅如此,还不足够,还少了一样东西。”
“少了什么?”
“眷恋。”
琼恩沉默片刻,“提尔一定收集了很多剑,”他认真地说,“否则每个圣武士都要赐一把,哪里够呢。”
梅菲斯笑了起来,“有道理。不说这个了,那么,琼恩,你能猜到我许了什么愿望吗?”
“我知道,”琼恩说,“你希望能够彻底抹消掉巴尔的存在。”
“那这也能实现吗?”
“能啊,”琼恩微笑,“神祇都办不到的事情,确实已经超出了魔法的范畴,进入奇迹的概念……很恰巧,艾弥薇,我就会这种奇迹。”
第三十一节神力就是一枚金币
动荡年代,诸神集体以圣者形态降临凡间,其中杀戮之神巴尔预见到自己的死亡,留下数以千计的子嗣,将神力分散其中,让他们彼此残杀,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再度复活。如今十六年过去,巴尔子嗣基本已经死亡殆尽,绝大部分杀戮神力都集中在梅菲斯体内,按照正常预期,邪神原本已经复活。
然而梅菲斯放弃成为神明的机会,并且成为正义之神的圣武士,提尔赐予圣剑,降下神力,后来在对付塔洛娜教徒的过程中,晨曦之神兰森德尔的神器黎明之石又自动融入梅菲斯体内。这样一来,等于是两大高等神联手,稳稳镇压住了杀戮神力。
虽然如此,这终究不是真正解决了问题,只能算暂时稳定住局势,隐患依旧存在,半点不曾削弱,说不定在将来的某一天就会突然又爆发出来。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斩草除根,永绝后患——但问题就在于办不到。巴尔毕竟也曾经是国度内赫赫有名的神祇,名列“死亡三神”之一,为了复活埋下的后手,不是那么简单就能破解的。
而且他有个好祭司。
梅菲斯的母亲对巴尔可谓是忠心耿耿,为了他的复活竭尽全力,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在得知神祇的计划之后,她首先是以自己为母体,与巴尔交合,生下神子;在梅菲斯出生时,她又安排了黑暗血腥的祭祀仪式,以七个巴尔子嗣为祭品,让杀戮神力和女儿的灵魂融为一体,无法分离。从某种意义上说,她等于是把巴尔和梅菲斯绑定到了一起,即便是提尔和兰森德尔这种高等神,也没办法在不彻底杀死梅菲斯的前提下抹消掉她体内的杀戮神力。
所以说,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的已经不是魔法,而是奇迹。
琼恩恰好就会这种奇迹。
“巴尔已经死亡,他的杀戮神位被希瑞克所继承,也就是说,从严格意义上而言,他已经并非神祇,对吧。”
“对。”
尽管不明白琼恩为什么突然把话题转移到这方面,但梅菲斯还是点了点头。巴尔是杀戮之神,但更准确地说法,是“曾经的”杀戮之神。这就相当于某个官员当权多年,后来政局动荡,他被赶下台了,官位由新人取而代之,往日的权柄自然也随之易手。在下台之前,他暗中积攒培植了大量的私人势力,准备着有朝一日东山再起,卷土重来——但不管怎么说,在没有成功之前,他已经只是平民百姓一个了。
也就是说,干掉巴尔,比正常情况下摧毁一个神祇要容易的多。巴尔如今只是寄居在梅菲斯体内,他没有独立的实体,力量被压制,甚至还没有真正的自我意识(复活了才会具有),更多是一种“想要复活”的本能。他的教会也已经烟消云散�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