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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婉转,愿君心似我心-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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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吃玉米!”我不假思索地说。
“表姐,咱家没有种玉米。”我的一个表弟说。
钟子晨问他表弟家,也说没有种玉米,便说只能去挖蕃薯了,但我表姐却说:“下午刚下过雨,现在去挖蕃薯,要是挖到蛇啊、蚯蚓啊,多恶心!”
正文 第一十章 偷玉米
我表弟一拍脑袋,说:“四婆家种了好多玉米,好几亩呢,我们去摘一些来!”
钟子晨阻止说:“不行,那是别人家的,不能摘!”
我是个丧心病狂的吃货,哪里管得了那么多?手一挥,对几个老表说:“走,我们去摘!”
大晚上去偷摘四婆的玉米,对于我们这些小少年来说,实在是一件好吃又好玩的刺激的事情,钟子晨一个人哪里挡得住?我们包括他的表弟共五个人,急不可耐地出发了。钟子晨怕我被骂,又不好向大人们告状,苦逼的他只好也跟着来了。
农村的夜晚没有车声,没有人声,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还有田里的蛙声和蟋蟀声。刚下过雨的天空像洗过似的,满天的星辰熠熠生辉,弯弯的月亮挂在树稍。我们六个人走在田梗上,田梗上的草还带着水湿漉漉的,夜风吹来感觉很凉,钟子晨牵着我的手,怕我掉到田里去。
到了玉米地,好多的玉米,茫茫然一大片,已经成熟了,可能过几天就要收割了。我们手忙脚乱地摘着玉米,小心脏扑嗵扑嗵地猛跳着,怕被人发现,更怕被四婆家的狗发现,因为她家的狗很凶。
幸好没被发现,我们都摘了很多,个个抱着满怀的玉米往回走。大家因为害怕,走得特别快,我很少走田梗这样的小路,抱着玉米颤颤巍巍地走着。
钟子晨两手空空的什么也没拿,见我走得慢吞吞,就脱下外套在地上摊开,让我把玉米放在上面,然后扎起来弄得像包袱一样,拿着冲到前面叫他表弟背着。他回头在我前面半蹲下来,说:“我背你,你这么走要走到天亮啊。”
我没犹豫就让他背我了,老表们因为天天在村里生活,对路很熟悉,一下子就跑得没影了,只有钟子晨背着我慢慢地在田梗上走着。
走了一会儿,见他一点也不累的样子,我也安心地让他背着走。但是越走越不对劲,我发现跟来时的路不同,说:“是不是走错路了?你看我外婆家的灯离得越来越远了。”
他抬头看看,说:“好像是哦。”说着又朝我外婆家的方向走。
“你真是猪,都不看路的,放我下来让我自己走。”
他却不放我下来,说:“我这是猪八戒背媳妇。”
我想了想,他这不是暗指我是他媳妇吗?便在他肩膀拍了一下,说:“放我下来。”
“不放,你别乱动,等一下两人掉田里去啊。”
我怕掉到田里去,便不再挣扎,由他这样背着,大约又走了二三百米,到了大路,他背上热热的,已经出汗了,便把我放了下来,伸手揽着我一起往前走。我抬头看他,他没有看路,而是在望着我。星光灿烂,月光微亮,他的目光很温柔,我心跳加速了,忙低下头看脚下的路。
“依敏。”他声音温润地喊我,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而不是叫我妹妹。
“嗯。”我轻轻应了一声,抬起头看他,他迅速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我满脸通红,心跳得越来越快,呼吸很不顺畅,在他怀里又不敢放肆地大口呼吸,憋得难受,一把推开了他,急急地跑了。
回到外婆家,大人们都已经睡了,村里的人好像都特别早睡,老表他们正在煮玉米。我跑去洗手间洗了一把脸,才让自己冷静下来,恢复了镇定。走出洗手间,见到钟子晨坐在椅子上望着我坏坏地笑。
一会儿,玉米煮好了,我便把那些尴尬抛到九霄云外,和老表他们一起吃玉米。我们摘的玉米太多了,大家都吃了好多,每个人没吃十根也有吃八根,只有钟子晨吃得很少,他说这是偷来的,他吃得不安心。
大家吃饱后,钟子晨和他表弟回去了,我们收拾好了关于玉米的所有东西,不能被大人们起来发现了,然后才去洗澡睡觉。
第二天醒来,我头晕眼花,有气无力,从床上起来的时候,身体轻飘飘,能够扶摇直上九万里,分分钟要上天的节奏,床也在晃来晃去。我急忙伸手去摇旁边的表姐:“表姐,表姐,不好了,我生病了。”
表姐醒过来,迷迷糊糊地说:“呃,怎么回事?地震了!”她一骨碌爬起来,却咚一声摔在床上。
“哎哟!我的手脚没力气,我走不动了,头好晕,呜呜呜!”表姐在床下有气无力地喊。
过了一会儿,我们清醒一点才发现,两人都有同样的症状,就是头晕眼花,有气无力,走路很艰难,像好几天没睡过觉,也没吃过饭一样,难受得要死了。到了大厅里,发现两个表弟也和我们一样。很明显,我们是吃玉米过敏了。
“这里怎么有半根玉米?”外婆拿着半根玉米从厨房出来,肯定是昨晚我们收拾的时候漏掉的。
我们一看见玉米,全都捂住了嘴巴,一脸痛苦,好想吐。外婆吃惊地望着我们,问:“你们这些孩子怎么了?”
我们都不敢吭声,外婆走到我面前,我见到她手里的玉米,终于忍不住,跑去洗手间里吐了。
吐完出来就见到钟子晨过来了,他说他表弟一起床四肢无力,头晕眼花,就过来看看我们是不是也这样,没想到果然是。
由于他吃得少,一点事也没有,他帮我收拾了东西,扶着我,跟我外婆一家道别,要带我去他的外婆家,钟婶要开车带我们回城里了。
回家的路上,钟子晨幸灾乐祸地问:“要不要吃玉米啊?”
听到“玉米”这两个字,我的胃里都一阵翻腾,忙捂住嘴巴摆摆手,叫他别提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吃玉米,闻到玉米就想吐,看到玉米就头晕。
后来,我的舅舅知道了我们偷四婆家玉米的事,把我的几个老表批评教育了一顿,还打电话告诉我妈了,因为我也有份。
我妈勃然大怒,拿着扫把要揍我,但我已经是那么大个姑娘了,她只好死死忍住没打下去,可是,她从此断了我的零花钱,让我不准买零食,把贪吃这个坏毛病给戒掉。
正文 第一十一章 新发型
没了零花钱是一件惨绝人寰的事情,不能买零食,也不能去网吧上网,去远的地方没钱坐公交车,总之,凡是需要用钱的事都不能做,而这个世界上什么不需要钱呢?
钟子晨没有空理会我太多,他忙碌着准备中考了,每天傍晚都要补课,晚上也一味埋头苦读,好像有永远做不完的习题。经过一个星期痛苦不堪、度日如年的煎熬,我实在忍不住了,挖空心思怎么弄点钱。
星期天,我爸妈都出去了,我知道我妈的抽屉里有钱,但是被她上了锁。当年她还在用老式的桌子,是她嫁给我爸时,我外公亲手制作的一张桌子,她一直舍不得换掉,抽屉的锁是很简单的一把黑色小挂锁。
我在电视上看过侦探的开锁技巧,用一根小铁丝当钥匙轻轻一顶就开了。找了一屋没找到小铁丝,便拿了一支牙签代替,开了半天没打开,一用力,牙签断了,半截插在钥匙孔里怎么也拨不出来。
这可把我急坏了,如果我妈回来看见了,一定会骂死我的。我寻思了一会儿,心想牙签是木制的,用火烧就行了。
可是那牙签紧紧插在锁缝里,打火机点了几下也烧不着,只是把锁烧得滚烫。我只好去屋外的摩托车油箱里弄点汽油,心想让牙签渗点汽油容易燃烧。
正在弄汽油的时候,钟子晨在对面看见了,跑过来问我要干嘛,我没吭声,弄了汽油就回屋里去。
他纳闷地跟着我到了我妈的房间,看着我拿纸巾蘸上汽油往锁孔里滴,他忍不住了,凑过来观察那把锁。我怕我爸妈会突然回来,就急急地没顾及太多,把蘸了汽油的纸巾用牙签使劲往锁孔里塞,然后拿打火机“咔嚓”一下点了火。
汽油是易燃物品,“轰”一声火苗窜得老高,一下子就把纸巾烧没了,锁头安然无恙,牙签依然稳稳地插在锁孔里,只是外面被熏黑了而已。紧接着我闻到头发烧焦的味道,钟子晨额前的头发被烧了一个大缺口。
他拍了拍头发,一脸怒气地瞪着我,我只担心那把锁里的牙签,便伸手拍拍他的头发,说:“还好没烧到脸,没事没事!”然后又低头鼓弄那把锁。
“周依敏,你闹够了没有?整天东搞西搞的没个消停!”钟子晨生气地吼道,眼神像刀子一样狠狠地剜了我一眼,转身走了出去。
我从没见过他生这么大的气,放下锁就跟着他走出去,想跟他道歉。走到大门口追上他,刚想开口说对不起,我爸妈迎面走进来,吓得我赶紧闭上了嘴巴。
我爸望着钟子晨匆匆离去的背影,疑惑地说:“子晨怎么了?那头发怎么回事?”
我妈见钟子晨一脸生气地跑了,她纳闷地盯着我,想从我这里得到答案,我心虚地笑笑,说:“呵呵呵,新发型!”
“新发型?怎么像狗啃过似的?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可思议!非主流爆炸头,男生留长发,女生剃板寸头,现在又流行狗啃头了么?”看着一向中规中矩的钟子晨变成这副奇怪的样子,我妈简直要怀疑人生。
我火速飞奔到老妈的房间,把烧锁的家什收拾了,那锁头表面看上去并无异样,只要她不开锁,一时之间还不能发现,便暂时没管。
藏好东西,去钟子晨家里找他,他却不在家。学校禁区止学生带手机上学,当时我们都没有手机,我只好等着他回来。
晚上,他家的大门关得紧紧的,我打他家里的固定电话找他,我刚想道歉,他听到我的声音就“啪”地挂了电话。完了,他真的生我的气了,看来这次后果很严重。
我妈很快就发现了我干的好事,照例把我骂了一顿,批评教育了一番。对于我妈的教训,我倒不觉得多难受,我已经死猪不怕开水烫了。但是钟子晨好几天都没理我,这让我寝食难安,他剃了一个像我那样的板寸头,在学校里见到我,他也冷冷地像不认识我一样。
写了道歉的字条叫陈大喜拿给他,他没有回应;在QQ上留言给他,他也没有回复。他对我不理不睬,完全当我是透明的,让我不知所措,让我心慌意乱。
我开始反思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如果他像我这样对我的话,我会有什么样的感受。这一想,我的思绪就无边无际地扩散开来,我想到一直以来,他对我所做的一切,又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只知道自己需要一个强大的哥哥,却从没想过他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妹妹。他一直在包容我、照顾我、保护我,而我却幼稚无知、肆意妄为、冥顽不灵。我越想越难受,我为我的行为感到羞愧。
就在那一次,我进行了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有意义的换位思考,我学会去为他人着想,学会把自己的脚放进他人的鞋子里,站在他人的角度,去看整个世界。
我想了好多好多,不但试着站在钟子晨的角度去看自己,还试着站在爸妈的角度、朋友同学的角度,深刻地重申了自己一直以来的种种行为。我从不同的角度,看见了不同的自己,发现了自己的愚昧无知和自私浅薄。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有时候要改变一个人,不是一定要经过什么重大事件,而只需要一件小事,或一瞬间的念头。我觉得,我不应该再像往日那么调皮捣蛋了,我已经长大了。虽然长大是一件沉重又无趣的事,但是我必须去面对,我不能总是在索取,我要学会付出。
几天后,钟子晨见我没去找他了,他却过来找我。
晚饭后,我正在房里写作业,他走进来,站在我旁边像个长辈一样严肃地瞪了我两秒,说:“臭丫头!”
“哥哥,对不起,我错了。”我站起身面对着他,终于能诚恳地向他道歉了。
“错哪了?”他的头侧向一边,微仰着没有看我,好像还在生我的气一样。
正文 第一十二章 柠檬酸辣鸡爪
“哪里都错了,我再也不跟人吵架打架了,再也不偷东西了,再也不惹事生非了,我……也不能再那么贪吃了。”我一本正经,老实得像在老师面前一样,检导着自己的过错。
他回头看着我,像看一个外星人一样,恶贯满盈的大坏蛋突然说要改好,真让他难以置信。
“真的假的?说到做到?”他盯着我问。
“嗯!”我郑重地点头。
他微微一笑,摸着我的头说:“那敢情好啊,我还想带你去吃东西呢,这会儿还去不去啊?”
这真是个大诱。惑啊,我的思想是改变了,但是要行动上也改变,当然需要点缓冲时间,万物都有惯性的。我暗暗咽了一下口水,左右不是,刚刚自己才说了不贪吃的,答应了说到做到的。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我壮士断腕般地说:“不去!”
他笑着叹了一口气,说:“那算了,肥姨店里的檬酸辣鸡爪,好Q弹,带着柠檬的清香,那酸爽,真是太过瘾了!是肥姨亲手制作的,本想带你去尝一尝呢。”
我张大了嘴巴,抓住他的手臂,纠结地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说:“你骗我!”
他吃了一惊,望着我说:“我骗你什么?”
“我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改好,你又来引诱我,想吃东西又没得吃,这样很残忍知道吗?”我恨恨地坐下来,眼泪都要出来了,要知道,一个吃货面对美食而不动容,那得要多大的控制能力啊,我还只是个少年呢。
“我真的没骗你,好不容易今晚有空,过来找你就是想带你去吃东西的,走吧,作业回来再写。”他拉着我就走。
他真的带我去了肥姨店里,吃着鸡爪,他对我说:“吃东西可以,但是要看怎么吃,吃什么,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以后想吃东西没钱了,哥哥买给你,不要挖空心思去搞事情。”
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又问:“真的吗?我想吃什么你给我买?”
他也点点头,说:“嗯,只要世界上能买到的,哥哥都买给你吃,要是现在我买不起,以后我也会买给你。”
我禁不住咧开嘴笑了,鸡爪的美味算什么?哥哥对我的心意才是真正让我感觉到幸福的。
“将来你想考哪个大学?”他认真地问我。
我从来没想过要考大学,转着眼睛想了想,说:“我不考大学,到了18岁我就要去当兵,我要把自己训练得很强大,练成铮铮的汉子!”说着还握着拳举了举手臂。
他睁大眼睛望了我一会儿,说:“我可要考大学,我要考国内的一流大学,想要强大,知识才是力量。”
我吃着鸡爪,又喝了一口奶茶,说:“以后的你就是西装革履的霸道总裁,我就要当军官,我们一个商界,一个军界,联合起来呼风唤雨,这个世界属于我们的!”
钟子晨坐在我对面点头微笑,望着我说:“我可以想象到将来,你穿着一套军装酷酷的样子,简直是帅呆了!”
我们坐在肥姨店里,谈着各自的雄志壮志。当时年纪小,并不是很了解霸道总裁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军官又需要什么样的条件,空有一身抱负,而没有一套具体详细的计划去实施。
之后的日子里,钟子晨开始了非常忙碌的学习生活,他想考城里最好的高中,然后考国内最好的大学。他计划着,就算考不上清华北大,起码也要考上省内最好的大学,而我们省内最好的大学,与清华北大有得一拼,也是比较难考的。
而我也开始认真起来,不会总想着吃的、玩的或者搞事情,虽然骨子里强硬的性格还在,那是与生俱来的很难改变,但我收敛了许多,不再剪板寸头了,不再跟男生争斗了,我的成绩也慢慢好了起来。
钟伯伯在部队学的专业是路桥工程,他停薪留职出来后承包了一段高速公路建设的工程。我的爸爸为了帮战友的忙,也为了多赚点钱让家里的日子过得更好,又或是他不想一辈子过着天天上班下班这样的死板的生活,想要挑战一下自己,他也办了停薪留职的手续,跟着钟伯伯一起去搞工程了。
钟子晨果然考上了城里最好的高中,因为学校离得远,他必须到学校里去住宿,只有周末才能回家。
那一年,我读初中二年级,钟子晨读高一。钟伯伯被查出肝癌晚期,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让我们两家都措手不及。对钟家的打击自不必说,而我爸爸对路桥工程并不熟悉,没有钟伯伯在工地上主持大局,我爸爸工作起来很吃力。
钟子晨只好请假回家,和钟婶一起在医院照顾钟伯,可是,该用的药物都用尽了,还做了几次手术,结果依然无力回天。只是过了短短的三个多月,钟伯伯就撒手而去。
钟子晨坐在房里,对着钟伯生前的照片,一言不发。我看得心痛不已,却只能呆坐在他的旁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做些什么去帮助他。他把我抱在怀里,说:“以后,我就只有我妈和你了,你会离开我吗?”
我坚定地说:“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他抱了我一会儿,捧着我的脸亲了一下,然后吻上我的唇。如果不是因为他爸爸刚过世,他心情太沉重,我一定会拒绝的,因为我年纪太小了,我觉得谈恋爱和接吻是成年后的事,而我当时十五岁还未满啊。
我睁着眼睛望着他,他却紧闭着眼眸,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离我那么近,那么近,看得根根分明。我呆呆地被他抱在怀里吻着,小说中所写的什么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触电的感觉之类的,全是浮云。屁咧!我只感觉到他的唇碰到了我的唇。
他吻了一会儿,见我像木头一样没有任何反应,便移开了嘴唇,脸上泛起红晕,他不好意思了。
我也感觉很尴尬,低下去不敢再看他,心里默认被他吻过了,此生就是他的人了,长大以后肯定会嫁给他的。
正文 第一十三章 哥哥要当兵
我爸在工程上没有了钟伯伯,他自己没有经验,导致出了许多问题。我爸妈和钟婶满心疲惫、焦头烂额,四处借钱填补公司的亏损。最后没有办法,我爸只好把房子卖了,才能还清债务。
钟子晨因为他爸爸生病期间功课被耽误,后来又有许多债主们上门追债,让他受了影响,他越来越没心思上学,经常和陈大喜他们几个同学一起称兄道弟,有时候逃课不去上学,像社会上的小混混似的。
我妈叫我离钟子晨远点,免得被他带坏了,我妈还说,钟子晨的爷爷和爸爸都是肝癌病逝的,那病有遗传,叮嘱我千万不能和钟子晨谈恋爱,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对此,我完全不认同,肝癌并不是遗传病,我妈纯粹是杞人忧天。但我没有明着反驳我妈,因为那时候我和钟子晨的感情,并不像热恋中的男女,倒显得更像兄妹,谈婚论嫁之事言之过早。
那个时候可能因为我年纪较小一些,家里的变故对于我来说,所受的冲击力并不是很大。我妈常常在我耳边唉声叹气,说我不是男孩子,如果是男孩子的话将来就可以跟着我爸学习做生意,挽转家里的局势。她的怨念激起了我的一腔热血,我最讨厌她的就是她重男轻女的思想,太瞧不起人了,她自己都是个女人不是吗?何苦这样贬低女性?
我的性格是越挫越勇的,我妈越是这样,我越发奋努力学习,我要让我妈知道,女孩子并不比男孩子差,女儿也能当自强。
我考上了城里最好的高中,和钟子晨同一个学校。读高三的钟子晨没心思学习,人家在紧张地做习题和补课的时候,他却悠然淡定,他这样的情况让我很替他担心,却无计可施。
周末,原本要补课的他,背着书包和我一起坐公交车回家。
坐在车上,我忍不住说他:“你不是要考清华北大吗?像你这样能考什么学校?”
他瞥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就像以前顽皮的我一样,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他这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钟婶说过他无数回,然而并没有什么用,他依然故我。
我叹了一口气,在他旁边念念叨叨开了:“哥哥,你的霸道总裁梦呢?你不想实现了?我不想考大学的人都上了最好的高中,你抓紧机会努力一把,你这么聪明,就算上不了清华北大,也能上不错的大学的,难道你想放弃了么?”
钟子晨望着窗外许久,回过头对我说:“我不想考大学了,我想去当兵,我爸曾是部队里出来的,我也想去部队,那里有我爸的影子。”
我不说话了,我感受到他心里对钟伯深深的怀念,怪不得他的眉宇之间总是透露着淡淡的忧伤。
他握住我的手,问我:“依敏,你觉得我去当兵好吗?”
当兵是我的梦想啊!我怎么会说不好呢?我微笑望着他点头说:“好!你去当兵吧,我支持你!”
钟婶也支持他的决定,心想反正他没心学习了,倒不如让他去部队里磨练磨练。而最高兴的人是我妈,她总是担心我会和钟子晨谈恋爱,这下他去了部队,两人分开了,她就不需要再担心了。
我妈真是高兴得太早了,我和钟子晨经常在一起的时候,倒不显得有什么,等到他要走了,深深的离愁袭来,我们才感觉到,原来我们深爱着对方,两个人要分开,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钟子晨没有去参加高考,拿了毕业证就去了当兵。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我们坐在河边的石板椅上,我已不记得那晚有没有月光,城市的灯光已盖过了月亮的光芒,只记得晚风柔柔地吹着。他这一去,就要很久才能见到他了,此刻我只想依偎在他怀里,好好地感受一下他身上温暖的气息。
他深情地望着我,眸子里充满了无限依恋,一遍遍抚着我的脸颊,说:“我离开后,你要照顾好自己,不要受家里的影响,要努力学习,要两耳不闻窗外事,等哥哥回来,就一切都会好的,知道吗?”
“嗯。”我柔声答应,喉咙里苦涩得难受。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说等他回来就一切都会好,甚至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回来。但是他说什么我都答应,他让我努力学习,我就努力学习,不管他去多久,我都会等他。
他修长的手指小心地拂起我额前的头发,缓缓吻上我的双唇,我的鼻尖飘过他身上熟悉的味道,心里颤悠了一下,情不自禁闭上了双眼,抱住了他的腰,回应着他的吻。
他揽着我腰的手更用力地抱紧了我,另一手托起我的后脑勺,刚开始浅浅的吻变得像暴风雨般袭来,他的舌头缠绕着我的舌尖。我禁不住全身血液沸腾,心不可抑止地狂跳起来,喘息着软软地倒在他的臂弯里。
冗长的热吻过后,他犹觉不够,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他的腿上,紧紧地抱着我,把头埋在我脖子上,深深用力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呼出来,说:“以后不许让别人碰你,知道吗?你是我一个人的!”
我忽然想起他对陈大喜说过,叫陈大喜不准碰我的头发,因为我是他的妹妹,只有他才能碰。我便打趣说:“我是你一个人的妹妹吗?”
他捏了一下我的脸颊,说:“笨蛋!现在是我的妹妹,也是我的女朋友,以后就是我的老婆,你什么都是我的!”
我喜欢他这样的霸道,感觉被他深深地爱着,一向粗暴强硬的我,在他怀里很自然地柔情似水。
他抱着我许久,万般不舍,不断叮嘱我,天凉的时候多穿件衣服,书包里记得要放一把小雨伞,生理期千万不能喝凉水,要保护好自己,万一有人欺负我,他不在我身边,我就要告诉陈大喜,陈大喜是他的兄弟,会替他照顾我的。
我趴在他肩上,一一答应着。
河边停靠的小木船,随着水波摇曳,岸边的树叶在风里发着瑟瑟的声音,夜色越来越浓,城里的喧闹声渐渐安静。我们紧紧相拥在一起,迟迟不肯回家,很想多看一眼对方,很想多感受一下对方的拥抱,能多一秒是一秒。
正文 第一十四章 我的偶像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钟子晨走后,无穷无尽的、苦苦的相思便随之而来。新兵训练是非常严酷的,不允许带手机,更不允许外出,我们没法联系。
我每天晚上用学英语的MP3下载了许多歌曲,“十五的月亮,照在家乡,照在边关,宁静的夜晚,你也思念,我也思念……”我一听就会哭。我站在学校宿舍的窗边,他巡逻在祖国的边防线,我肩负着学习的责任,他在保卫国家的安全。联想到此情此景,令人柔肠寸断,苦涩中带着思念的甜,甜中带着泪水的咸。
新兵训练三个月,可把文质彬彬的钟子晨折磨坏了。后来,他发信息给我,说他浑身都很酸痛,全身都是这样那样的小擦伤,到了晚上拿小东西,手都会不停地抖,有时候累得不是想睡,而是想死,但是半夜里又会被叫起来紧急集合。他说,累到不知所谓的时候,他望一望天上的星星,就不难受了,想象着和我在一起一样,我们在仰望着同样的星星,天遥地远,息息相通。
我握着手机跑到宿舍外面去看星星,城市的星空不怎么好看,但是想到他在另一边望着星空,我便觉得天下最美的,就是晚上的星星了。
半年后,他请假回来了,迫不及待地跑来我学校门口接我放学。
他完全变了另一个模样,古铜色的皮肤,体格强健,昂首挺胸,威风凛凛,一身草绿色的军装,英姿飒爽,意气风发。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我梦想的军装,帅呆了的他,我无限崇拜,这是我的偶像啊!他微微一笑,宠溺地在我脸上捏了一下,大手一伸揽我入怀,温声问:“想我吗?”
“想!”我咧着嘴傻笑着,被他夹在胳膊下,他又长高了,而我长得157就停止了生长似的,再也没长高,这也是我去不了当兵的痛点。
周围的同学们都投来火热的目光,全都盯着我俩瞧。我的头发已经留长到及肩,穿着连衣裙,和英挺的钟子晨走在一起,一刚一柔,相形益彰。
“哥哥,我去不了当兵了,我身高不够。”我皱着眉哭着脸对钟子晨说道。
“你不要去当兵,实在是太辛苦,要你去受这样的苦的话,让我死掉算了!”他说。
“呸!我没死之前你都不可以死!”我吼他。
他笑了,牵着我带我去吃东西。他只请了一个礼拜的假,回家的路上坐火车就用了两天,回去部队路上又要两天,剩下三天的时间和我在一起。我也请了假,陪他一起去外婆家看外公外婆,陪他去和他的兄弟朋友们聚餐。
他牵着我的手,感觉他的手掌好粗,仔细瞧瞧,长了厚厚的茧。他给我讲,新兵训练的时候,背上的汗被太阳晒干了之后,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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