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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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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筝揉揉小鼻子,眼底浮现出一抹倔犟……不管怎样,几天之后,她是该卷铺盖走人了。【女主会搬走吗?亲们记得收藏了方便下次阅读!】

☆、56:无罪辩护

周末这两天,文筝没出现,她只是跟翁杭之说自己出去玩了,具体是去哪里,跟谁去,他不知道,也懒得过问。
    两天的时间一晃而过,到了星期一,翁杭之得知检察院已经做出批示,决定对杨舒敏提起刑事诉讼。
    由于这案子影响很大,在本市以及网络上掀起了不小的风浪,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舆。论之下,检察院的调查工作很迅速,不到一个月就有了结果。
    这果真跟翁杭之最初的预料一样,现在杨舒敏就是等着上庭了。
    刑事案件的诉讼与其他类型案件的诉讼有个本质的区别就是——刑事案,是国家在追究嫌疑人的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人,在法庭上被称为“公诉人”。
    而被告律师是由被告指定的代理人,是被告个人的事,与法院以及检察院无关。
    看守所。
    翁杭之眼前坐的这个女人就是杨舒敏,是郭丽雅遇袭案的嫌疑人,现被羁押在看守所,一旦检察院那边确认,杨舒敏就会被正式起诉。
    而现在最棘手的就是,所有的证据都对杨舒敏不利。舆。论的导向在这案子里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最近一段时间,媒体的大肆报道,将杨舒敏推向了风口浪尖,以至于她被驳回了取保候审的申请,堂堂一豪门阔太太,被羁押在看守所受罪,说起来真有点让人难以相信,可这就是事实。
    杨舒敏看上去很憔悴,说话声音沙哑,两眼有血丝,皮肤也变得暗黄粗糙,额头处还有淤青,不知道是自己撞到的还是别人做的?
    可即使这样,杨舒敏的脾气依旧是没有太大改变,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横。
    “翁律师,你觉得我需要去亲自动手对付那个小三吗?她算个什么东西,低践货,也值得我出手?她伤成那样,是她活该,我巴不得她没被救活,这世上也就少了个祸害。”
    “……”杨舒敏说话太直接了,丝毫没顾忌这是看守所。
    翁杭之听得皱眉,表情严肃地说:“杨女士,这看守所里的会面,是有监控的,你所说的话,对你更加不利。”
    但杨舒敏却不屑地往监控摄像头的位置望望:“我没拿刀捅人,我没什么不可以说的。”
    这女人,脾气不小,也很固执,殊不知这只会给律师造成更大的难题。聪明的人如果遇到像杨舒敏的境地,人家也会避开敏感话题,可她却肆无忌惮地说巴不得郭丽雅没被救活,这不是更增加了自己的嫌疑么?
    翁杭之又询问了一些关于案子的问题,杨舒敏虽然骄横,可在翁杭之面前还是很老实的,他问什么她就回答什么,并且不断地强调,如果被起诉,她要求的是做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翁杭之紧抿着唇,眸光越发幽深,像X光线一般能洞穿人心。
    开始的时候杨舒敏还显得很镇定,可到后来她也控制不住情绪,卸下自己伪装的坚强,泣不成声。
    而这时翁杭之才知道,原来杨舒敏出事之后,他老公就只来看过她一次,还将她骂个狗血淋头,说她给家里丢脸,说她是恶毒的女人……总之,她老公认定是她拿到捅了郭丽雅。
    这才是杨舒敏最大的伤痛和悲哀,今天唯有在翁杭之面前,她才流露出真实的情绪。
    走出看守所,翁杭之经过深思熟虑,决定正式接手这案子。
    程烨不明白为什么翁杭之要这么做,从表面证据来讲,杨舒敏很可能就是袭击郭丽雅的人,任何一位律师接手这案子都会是很棘手的,是烫手的山芋,可翁杭之这么精明的人却还要牵涉进来,他是怎么想的?
    杨舒敏居然说要翁杭之做无罪辩护,这不是扯淡么?如果认罪,律师只需要在法庭上为被告争取减轻刑罚,工作就轻松多,但要做无罪辩护,单从这件案子来说,难度很大。
    程烨疑惑不解,一边开车一边忍不住问:“老大,您真的决定了吗?”
    翁杭之坐在后座,闻言,睁开眼,凤眸里流泻出点点耀眼的星光,唇角勾起一丝自信的弧度……
    “或许很多人都认为是杨舒敏捅了郭丽雅,表面上看起来,为她做无罪辩护的赢面几乎为零,但是,我却认为赢面至少有五成。”
    “什么?五成?老大您不是在说笑吧?”程烨很惊讶,心里也不由得暗暗嘀咕,自己好歹也是个法律系的海归,怎么就没看出有赢面呢?分明就是一个只能认罪的案子,还五成赢面?

☆、57:一股酸味儿

翁杭之却不再多说了,继续闭目养神。
    别以为他真的有心思睡觉,他只是在安静地思考接下来面临的挑战。
    这就是翁杭之的特点,越是艰难的案子他越能被激起斗志,越是不可能,他越会证明给所有人看——奇迹是可以人为的。
    没人知道翁杭之究竟从什么地方判断出这个案子的赢面有五成,或许,他独到的眼光才是他常胜的秘诀。
    高智商的人在某些方面通常都有点特别的第六感,虽说是听起来多么虚无缥缈的东西,但有时这第六感却能潜移默化的影响到个人的行为。
    但程烨的担心也是很合理的,毕竟杨舒敏这案子的表面证据摆在那里,不管哪个律师接手,情况都很不乐观。
    可翁杭之既然接手了案子,他就会全力以赴,搜集证据和资料的进度会正式展开。
    工作和生活都在紧张而又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一切看起来都是很正常的,可如果有人仔细观察就会发觉,文筝和翁杭之有点不对劲呢。
    文筝是打杂的,事务所里每个人每天喝的茶水都是由她负责,大家已经习惯了少喝咖啡,改喝文筝泡的花茶和水果茶。并且沈驰和翁杭之各有不同喜好,文筝都是会满足老板的要求,沈驰喜欢喝玫瑰茶,翁杭之也很少喝咖啡了,每天喝得最多的是柠檬和桔花茶。
    可今天却很奇怪,翁杭之左等右等却没等到文筝端他喝的茶进来,一问之下才知道,文筝今天没泡他喝的茶,只泡了玫瑰茶。
    这是啥意思?明知道他不喝玫瑰茶,为什么不准备他喝的茶?
    别以为这是小事,对于工作繁重的脑力职业者来说,工作时的舒适度很重要。尤其是像翁杭之这样对于员工要求极高的人,细节问题必须到位。
    翁杭之一出办公室门就看到文筝在跟沈驰有说有笑的,她银铃般的笑声听起来很悦耳,好像是被沈驰逗得很开心。
    沈驰也发现翁杭之在看过来,这货顿时玩味地笑笑,颇有深意地挑眉:“某人像是很不爽。”
    “呃?谁啊?”文筝愕然,顺着沈驰的目光望过去,却见翁杭之黑着脸站在前边。
    翁杭之岑冷的语气一如既往:“柠檬茶,五分钟后送进来。”
    这话就是对文筝说的,说完他就转身进办公室了。
    沈驰笑着摇头:“哈哈,他就是爱耍酷,可我闻到一股酸味啊,我敢肯定他现在很想掐我的脖子。”
    文筝当然不明白沈驰为什么会这么说了,她不知道那天在酒馆,沈驰是看着翁杭之将她带走的。
    几分钟后,翁杭之是等到了他的柠檬茶,但送茶进来的不是文筝,是程烨。
    这一整天,文筝都没在翁杭之面前晃悠,他中午因为忙着看资料而叫的外卖,也是程烨送进去的,平时都是文筝。
    不但如此,在家的时候,文筝也会在他面前晃悠了,只要他在客厅,她就会去阳台……
    一天是这样,两天是这样,翁杭之总算察觉到一个情况——文筝是在有意躲着他?

☆、58:临走之前

“女人,真是麻烦的动物。”翁杭之心里这么想,但嘴上绝不会去问文筝。
    表面的平静,谁又知道文筝内心的挣扎呢?
    对于那晚她喝醉的事,她后来也想起了很多片段,可也因为这样而感觉更加难以面对他,太尴尬了!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文筝在刻意压制着自己,怕的就是会忍不住对这个高不可攀的男人动心,所以要保持距离。
    若不是因为她收了郭丽雅父亲的订金,答应留在事务所里打探消息,她可能已经辞职走人了。
    一晃又到周末星期五,算算日子,这是翁杭之限定她一个星期之内搬家的最后期限了。
    今天,文筝就得搬走。
    文筝的随身物品不多,就一个行李箱装着,收拾起来也很方便。
    一大早,文筝就把自己的东西都装进箱子,然后跟往常一样,吃着熬的绿豆粥当早餐。
    翁杭之一走出卧室就看到客厅里放着的箱子,那是文筝的。
    这男人不由得微微一愣,可很快就恢复常态,漫不经心的样子,不闻不问的,像是已经不记得文筝今天要搬走了。
    这几天两人的相处方式变得怪怪的,谁都没主动跟对方说话,可分明又能感觉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异样。
    文筝今天的心情特别复杂,一边吃着皱啃着馒头,一边望着翁杭之的身影出神……他穿居家服真好看,少了几分冷硬,多了几分儒雅的气息,走起路来就像行云流水般潇洒。
    他是站在云端的男人,是众人心目中完美的男神,而她竟然能有段时间与他住在同个屋檐下,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妙的经历,难道她还要奢望有什么奇迹发生么?
    回想两人第一次见面,她用自拍神器打了他,第二次见面,他闯进浴室,她被看个彻底……两人就像是上辈子欠了谁似的,总是会有激烈的碰撞,可是,不可否认,在这接近一个月的相处中,她看到了他的另外一面。
    那就是在她差点被廖昌侵犯的时候,他像天神一样降临,从那一秒开始,她的心就被投下了波影。
    再后来,他在法庭上揭穿假廖昌的把戏,在她心里,他的形象更是变得很高大,朦朦胧胧中,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但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当她习惯了跟这个高冷的男人相处,习惯了视线里有他的存在,习惯了睡在他家客厅的沙发,她却要离开了……
    文筝失神之际,嘴里的馒头都忘记了嚼,脑海里浮现出的画面是那晚她喝醉之后……在他怀里哭泣时,那种温暖,是昙花一现的美,是不可追寻的海市蜃楼。
    翁杭之不是不知道文筝那双眼睛有多灼热,只是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收回曾说过的话,可莫名的这心里还是有几分怪怪的情绪,不想去追究那是为什么,他提前出门了,省得看见她提着箱子离开的情景。
    关门声响起,将文筝从失神中拉回来,更是感觉苦涩……他就一句话都不说地走掉了吗?
    他不在的时候,她眼底的不舍,才会真实流露出来。仔细看着这个地方,每个角落里都有他的气息,刺激着她的鼻子在发酸。
    文筝是打算离开之后回到侦探社住,现在债务还清了,郭丽雅的父亲也说服了儿子不再会去侦探社闹事,她总算不至于流落街头。
    冷清的空气里发酵着沉闷压抑的因子,文筝的心情一时间也难以舒缓,堵得发慌,感觉就像是心里被挖走一块什么东西。
    手机铃声响起,是翁锦良打来的。
    文筝礼貌地接电话,可很快愣住了……原来是翁锦良告诉文筝,邀请她今晚参加一个聚。
    文筝有点纳闷儿,豪门的聚会,想起来是那么遥远不着边际的事,她去做什么?可当她想要婉拒时,翁锦良却很笃定地叫她一定要去,晚上七点,在龙京大酒店11楼宴会厅。
    文筝这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知道翁叔叔为人很好,所以更不好意思开口说她要搬走了,不想让翁叔叔失望,以后他会知道的,今天晚上的聚会就当是跟翁叔叔道别了。

☆、59:文筝的女儿

不一会儿又接到程烨的电话,告诉文筝,老板说的,她今天想什么时候去事务所都可以,如果太忙也可以休假一天。
    老板?哪个老板说的?是翁杭之还是沈驰?文筝没问,可她不会真的休假一天不去,只是今天既然是个特别的日子,她想再临走前为翁杭之再做点什么。
    翁杭之这人,在某方面是有洁癖和强迫症的,这一点,文筝刚来的第一天就知道了。
    但翁杭之吩咐过,他的房间自己会整理,让文筝只需要打扫屋子的其他地方,就是别管他的房间。
    可今天都要走了,文筝是发自内心地想最后再为他做点什么。
    他早上走的时候还没整理卧室,现在看起来有点乱,特别是书架。
    翁杭之是个书迷,不仅在书房摆满了各种书籍,在他卧室里也有一排书架。
    他的书架向来很整齐,可今天有点异常,在第二排的位置,有一本红色的书没有放好,是横着放在书架的空位。
    文筝一边整理被单一边在想,这书难道是他昨晚看了之后没放好的?
    他有一点强迫症,如果下班回来看着书没放好,看着会别扭吧?
    文筝是想在临走前为翁杭之把房间整理好,算是对他表达感激的方式吧。
    这书……文筝刚拿起来,却不由得一愣……原来这不是书,而是一本相册?
    文筝呆住了,明亮的大眼睛里露出好奇的神色,但还是没有立刻将相册打开。
    她可以看吗?不太好吧?
    可是这相册就像是有股魔力在蛊惑着文筝,仿佛有莫名的东西在召唤她打开。
    说不上来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文筝的手,不听使唤地翻开了这红色的相册。
    照片还不少,第一张是翁锦良年轻时候,他身边还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背景是大红喜字。
    嗯?这是翁杭之的母亲吗?
    果然这一家子的基因好强大,翁锦良和妻子年轻时就是一对金童玉女,难怪能生下翁杭之这样颜值爆表的男神了。
    文筝脸上不知不觉浮现出微笑,可就在她看到一张小孩子的照片时,她的表情瞬间凝固,双眸中写满了错愕与震惊。
    这……这难道是翁杭之小时候的照片吗?为什么那么像另一个小孩?
    文筝的手在发抖,脸色煞白,呼吸都变得不稳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相册是翁杭之的,她一定会以为照片上的小孩是她的小公主!
    “怎么会这样……晴晴宝贝,怎么会跟翁杭之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文筝惊悚了,赶紧地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小小的照片,拿出来跟翁杭之的一对比……
    天啊,这真的是两个人吗?分明就是一个人穿着不同的衣服吧?一个穿蓝,一个穿绿。
    照片是文筝的,上个周末她才给某个小孩子拍了之后放在钱包里的,可现在谁来告诉她怎么回事?
    照片上穿蓝色衣服的孩子是翁杭之,穿绿色衣服的小孩,那是文筝最大的秘密……那是,那是她的女儿!【故事即将进入一个新的高。潮,亲们请继续看下去吧,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的,只会越来越精彩!】

☆、60:她的秘密

此时此刻,文筝脑子里乱哄哄的,无法思考,只剩下一团浆糊。
    好半晌,文筝才像是扔掉一个烫手的山芋似的,将相册放回原处,急匆匆地出了卧室,去冰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半瓶,这才算是稍微冷静下来。
    “不不不……这只是巧合而已,世界上长得相似的人又不是没有,这根本不能说明什么。再说了,我家的宝贝,她不需要父亲,她只需要有我这个母亲就够了……”文筝嘴里不停念叨,一边一边地催眠自己。
    但是,思想意识是不受控制的,文筝这才刚安慰安慰慌乱的心,脑海里就浮现出了一幅久远的画面,那是她记忆深处不为人知的秘密——五年前,她才18岁,刚上医科大,那一年的圣诞节所发生的事,彻底改变了她人生的轨迹和方向!
    记得那时的她,天真烂漫,涉世不深,是个纯纯的萌妹子,脸皮还特别的薄,圣诞节那晚,经不住同学一再的邀请,她跟几个女生一起去参加了一个聚会。是医科大和法学院两个高等学府之间的友情聚会,在龙京大酒店的宴会厅举行的。
    那时的盛况,堪称校园佳话,当晚出席的学生都玩得很尽兴,气氛那是和谐又热烈,发生在明处暗处的火花,不计其数,不知留下了多少痴男怨女的青春故事。
    故事或许是美好的,但一不小心也会有意外。比如文筝,那晚她因为向学长表白失败了,心情难过,喝醉了,酒里还被人“加料”,之后被两个男同学被人扶着进了休息室,正当她差点被欺辱的时候,一个男人闯进了休息室,怒斥着赶走那两个无耻的男同学。
    文筝当时背对着门口,来没来得及看清楚“英雄”是谁,突然一下停电了,只剩下窗外一点月光,她只能看到对方模糊的轮廓。
    文筝很感激这个仗义救美的英雄,可她的身体已经被药物控制了,不由自主地抱着他,在小小的休息室里,朦胧月光下,如恋人一样紧紧依偎,她青涩的吻落在他的嘴唇和脸上……
    他本来也是喝了不少,人家也是个正常男人,偏偏遇上一个烈火焚身的女孩子,这比天雷勾地火还要热烈,一发不可收拾,两人便发生了一个美丽的意外。
    当晚这里都没来电,这不知名的男人和文筝,在事后都稍有清醒,默契地不愿看到知道对方究竟是谁,甚至不想用手机电筒照一下看看对方长什么样。
    但这男人并没有将文筝丢在休息室,他和她手牵手,从顶楼走到了1楼,在楼梯口,彼此道别。
    两人都想要忘记那晚的事,所以更不可能会留下联系方式,都只是将这段邂逅当成是美好的秘密珍藏。
    但更意外的还在后边。文筝三个月之后才发现自己怀孕,那时,对她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可由于发现得有点迟,经过医生检查之后,被告知不适合立刻做流。产,她有两个选择,一是等到月份大点去做引。产,另一个选择就是生下孩子。
    那是文筝最痛苦最无助的日子,她不敢告诉父亲,打算再过两三个月去做引产,可是,她却慢慢对肚子里的小生命有了感情,直到做引产那天,她最终从手术室跑出去……之后,文筝不得不瞒着父亲,办了休学手续,去乡下,闺蜜的奶奶家里待产。
    几年前,文筝的父亲文力扬,一年到头都很少在家,他还在坚持不懈地四处寻找那个抛下他和文筝的女人,也就是文筝的母亲。
    所以,当文力扬从外地回来时,文筝已经在乡下生了孩子,之后又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可是,纸包不住火,文力扬还是发现了文筝的秘密,大发雷霆,文筝除了安抚父亲,她还趁机提出要将女儿接回来自己养,但文力扬说什么都不同意,父女俩为此吵得不可开交,文力扬气得心脏病发进医院急救,还说如果文筝要把孩子接回来养,他就要跟文筝断绝父女关系。
    文筝被逼无奈,也怕父亲真的被气死,只能让步,但后来文力扬主张将孩子接到乡下亲戚家里养着,不养在别人家。
    同时,文力扬还要求文筝必须守口如瓶,让所有人都以为文筝还是清清白白的身子。
    文筝在医科大即将毕业之前,到医院实习,参与一个手术,由于当时的主刀医生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疏忽,造成了医疗事故,而文筝就刚好成了一个替罪羊,家里卖掉房子才够付赔偿款的三分之一。这几年侦探社赚的钱除了养孩子,大部分都是拿去偿还这个赔款了。
    就在上个周末,文筝去乡下看了女儿,临走时,女儿哭得很伤心,可文筝却不能将女儿带走,因为宝宝才四岁,太小了,她即使接回来,她出去上班了就没人照顾孩子。
    这几年,文筝每天都在受着煎熬,只不过她始终都是以积极乐观的态度示人,外人不会知道她肩上的担子有多重,不会知道她在经济压力与对女儿的思念中承受了多大的挣扎。
    文筝这些年来一直都没有去打听当年那个男人是谁,她不想给对方添麻烦,她以为可以就这样平静地渡过,可是没想到,老天爷真会开玩笑,居然让她看到了翁杭之小时候的照片。
    文筝的思绪还无法完全从回忆中抽离,精神有点恍惚,但这几年所磨砺出来的意志可不是说笑的,文筝在走出这公寓门口时,心情已经平息了不少。
    她有什么可紧张可害怕的?不过是一张小时候的照片,根本不能说明什么。人海茫茫,哪有那么狗血的事情刚好落在自己头上啊?

☆、61:酒店遇杭之

文筝就这样安慰自己,提着行李回到了侦探社,从今天开始她不会去住翁杭之的家,她会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
    文筝下午又去了一趟事务所,翁杭之不在,外出办事了。但文筝的工作是照常进行的,该做什么还得做,尤其是清洁卫生。
    下班之后,文筝急忙赶回侦探社,换好衣服,去了龙京大酒店。
    这可是高档场所,是五星级酒店,本来文筝是不会跟这种地方有交集的,但在五年前发生的那件事,地点正是龙京大酒店!
    人生际遇就是这般奇妙,文筝万万想不到自己会在五年后再次来到龙京大酒店。
    顶楼,是酒店的其中一所宴会大厅,今晚特别热闹,进进出出的人大都是非富即贵,是主人邀请来的贵宾。
    门口有四个保安人员,每个进去的人都需要持有邀请卡,否则不能入内。
    文筝站在不远处观望一下,心里顿时就揪紧了。是翁叔叔给她打的电话,可她没有邀请卡啊?
    不过显然保安是事先得到吩咐的,文筝硬着头皮上前去,报出自己的名字,说是翁锦良邀请的,保安没有为难,将她放进去了。
    文筝是第一次参加这种上流社会的聚会,放眼望去就没一个认识的人,翁锦良也不知在哪里。
    富丽堂皇的宴会厅被妆点得美轮美奂,精美的水晶灯下,宾客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或是说笑,或是随着轻缓的音乐翩翩起舞,一簇簇炫目的光芒在跳跃,那是女人们的首饰和男人们的名表所发出来的光泽。
    豪门的盛会就是一个奢侈品秀场,来的人都尽情展示着自己光鲜亮丽的一面。钻石鸽子蛋祖母绿无暇珍珠以及各种宝石、黄金等等,每个人身上总有那么一两件的,有的甚至是全副武装上阵,一个比一个耀眼。
    各种顶级大牌的服装穿着在这里随处可见,随意牵一个出来穿的都是香奈儿范思哲阿玛尼之类的……
    有人会看得眼花缭乱,但文筝却不会,因为她对很多大牌的东西并不认识,对她来说,别人穿戴成什么样,跟她没有半点关系,她既不会自卑也不会去羡慕嫉妒恨。她穿着网上买来的200块的裙子,她自己就觉得很舒适很自在,虽然这不是名牌。
    能在这样的场合里还保持平常心,光这份定力就很傲人了。
    但要说一点都不紧张,那是骗人的,文筝难免会有点局促,站在门口不知道该往哪里走,该做什么,感觉自己好像是跟这个场合格格不入,仿佛是从地球穿越到了另一个星球。
    好在,角落里那一排诱。人的美食,让她找到了方向。
    晚饭都还没吃呢,正好,肚子饿……
    文筝立刻开启了吃货模式,才不管周围的人什么眼光呢,饿了就吃,天经地义,管别人怎么想,填饱再说。
    确实,这种聚会最大的一个特色就是,美食很多,但真正能敞开来吃想吃就吃的人却几乎是没有的,因为他们都习惯了要高雅要绅士要淑女,生怕破坏了自己的形象。
    为了维持体面,即使吃,也是浅尝即止,哪里会像文筝这样无所顾忌。
    “虾球……三文鱼……寿司……鱼子酱……卤鸭舌……橙汁鳕鱼……奇异果烤鱿鱼……乳酪……”文筝两眼发光,心里有个声音在喊:美食啊,今晚要吃个够!
    这恐怕是今晚最大的收获了,文筝在这角落里走来走去,吃得不亦乐乎,一时间也暂时忘记烦恼。
    其他的名媛千金们少爷公子们,渐渐地也发现了有文筝这么一个不斯文的吃货在场,不由得都感到很奇怪,这是谁家的千金?她像是为了吃而来的?
    不管别人异样的目光,文筝吃得很满意,看到服务生端着盘子走过来,顺手就拿了一杯鸡尾酒来喝。
    口感挺好,一杯不够,再来一杯……
    一手拿着杯子,一手拿着叉子,文筝这一转身,不小心撞到个男人……
    “啊……”文筝惊呼,可杯子里的酒已经洒出去了。
    男人低头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裤子,竟然没有生气,只是有点无奈……这是新的,今晚第一次穿呢!
    “对不起对不起……”文筝急忙赔礼道歉,心里可是暗骂自己太不小心了。
    男人蓦地抬眸,正好对上文筝这双慌张的眼睛,两人同时愣住了……
    “这个男的……长得好妖孽,比女人还美……”文筝脑子里掠过这些,怔忡地眨眨眼,随即便恢复正常的神色。
    男人眼底闪过一缕异样的光泽,xing感的嘴角玩味地勾起,迷人的桃花眼在放电。
    “你看,我的裤子被你弄脏了,这是我今天才第一次穿的,难道只是一句对不起就算了?”男人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声音很温柔。
    “呃……这……这……”文筝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可是太清楚自己的荷包了,铁定是赔不起这条裤子的。
    “先生,真的很抱歉……”
    男人这张堪比“阡陌姐姐”一般柔美惊艳的脸,浮现出一丝坏笑,如猎人见到猎物似的眼神,一把抓住了文筝的手。
    “陪我去楼下商场买一条裤子,我就不追究了。”
    文筝在手被抓住的一霎,条件反射地往后缩,挣脱开他的手,她戒备地望着他:“抱歉,先生,我弄脏了你的裤子,是我不对,但是请原谅我不能答应你的要求。我还有事,先失陪了……”
    说完,文筝在对方错愕的眼神中匆匆离去,浑然不知,刚才这一幕,被不远处某个男人看得一清二楚,他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
    “杭之?杭之你怎么在发呆?”沈驰用胳膊碰了碰翁杭之。
    翁杭之这才收回视线,若无其事地笑笑:“没事。”
    怎能没事,他此刻心里在冷笑,还有一股莫名的愠怒在往上窜……好你个文筝,不知道你怎么会来这里的,但你的本事还真不小,居然这么快就跟庾彛础4钌狭耍
    没错,刚才跟文筝说话的男人就是“莙杭”集团的新股东,那天在股东大会上惊呆了众人的——庾彛

☆、62:质问当年事+上架通知

为什么这些人都在呢?原因很简单,今天的聚会,实际上主人是翁杭之的母亲,今天是她的生日,前来捧场的富甲贵胄不在少数。
    文筝来到一处清静的地方,看到一个房门上写着休息室,当也没多想,推门就进去了。
    里边没人,可文筝一踏进来就怔住……这里是?
    五年了,这间休息室里的一切陈设都没变!就是那一间,就是在那一晚她和一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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