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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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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涵这女人对于杨立波的死,并没有多少悲伤,她已经在开始规划今后的人生了,她急于跟唐骏脱离婚姻关系。因为她,两个男人都杯具了。
    ===========
    葛家坝村。
    院子外边两个小孩子在玩耍,没有像城里孩子那样高档的玩具,只是几根狗尾巴草攥在手里玩游戏。
    晴晴的狗尾巴草总是比小智的狗尾巴草更先断掉,晴晴撅着小嘴,柔嫩的小指头搓着草,小声嘀咕:“都已经断了9根了……”
    “哈哈,晴晴,又是我赢了!”小智很开心地笑着。
    这时,小智的父亲在喊他吃饭,小智急忙往家跑,还不忘跟晴晴说明天再一起玩。
    晴晴才四岁,可这小不点儿眼里已经有了一种不该有的落寞……在这里,只有两个老人和一只猫,能和晴晴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也很少。城里好多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或者有家长带着去各种游乐场玩耍,但晴晴无法享受这些快乐,她的世界里就只有这一片小小的村落。
    “喵……”一只小猫咪窜到晴晴脚边,正眼巴巴望着她。
    晴晴一把抱起小猫咪,纯澈的大眼睛里充满了迷茫:“团子,我好想妈妈……我想去城里找妈妈……”

☆、104:晴晴见到翁杭之

团子,是晴晴给小猫咪起的名字,这只小布偶猫才刚断奶不久,除了还依赖猫妈,最亲近的就是晴晴了。
    晴晴抱着团子回到屋子里,看见太姨奶,这小不点儿嘟着小嘴委屈地说:“我可不可以给妈妈打电话?”
    文筝的姨奶奶,晴晴应该叫“太姨奶”,一听晴晴这么说,老人心里就一阵疼惜泛滥了。
    “好,给你妈妈打电话……”
    晴晴那双宝石般的瞳眸顿时就亮了,欣喜不已,每一次跟妈妈打电话都是很珍贵的,她就算是说上再久都不会累。
    但是,这次却不如意,拨了几次电话都不通,显示不在服务区。
    “晴晴,过会儿再打吧,你妈妈可能在忙工作呢。”太姨奶说完就往厨房走去,她得张罗晚饭了,再过一小时,老伴儿该回家来了。
    晴晴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电话,小脸蛋皱得更紧了。
    其实晴晴不止一次想过要进城里跟妈妈在一起,别看她只有四岁,但人小鬼大,机灵着呢。
    可小孩子就算再机灵也是小孩,对世界的认知太过单纯,多数是直线思维,想到什么就会有尝试的念头。
    这时,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是隔壁邻居在说话……
    “老赵,我走了,你后天到城里记得带点新鲜的蔬菜来,别忘啦!”
    一个粗犷的声音立刻回答:“知道了,真啰嗦,快走吧!”
    “……”
    这是隔壁老赵两口子在说话,因女儿在城里,前不久刚生孩子,正在坐月子呢,老赵跟他老婆徐大婶时常去城里探望,有时是两口子一起,有时是徐大婶一个人去。
    徐大婶是坐的村里熟人的小货车,一大包东西放在后边,她就跟熟人在驾驶室里热聊着,一路上也不无聊。
    开车的是个年轻小伙子,老实憨厚的形象很讨人喜欢,加上他长得细皮嫩肉的,清爽的外型高挑的身材,在村儿里那绝对是姑娘们都青睐的类型。
    徐大婶很八卦,趁聊天的机会打探小伙子的*,回头好向村里的姑娘们放点消息。
    小伙子也不点破,几乎是有问必答。这么懂礼貌的小伙子,徐大婶聊着聊着感觉时间过得真快,没多久就到城里了。
    徐大婶的女婿在约定的地点来接她,之后小伙子就该去自己的目的地了。
    小伙子也认识徐大婶的女婿,见面还热情地打招呼,他帮徐大婶把东西都提下来,这才准备走人。
    小伙子无意中瞥了一眼后边车厢,突然愣住了,清俊的眉宇间浮现出几分诧异和好奇……好像有点不对劲,角落那个纸箱子怎么不是平放着的了?里边好像有什么东西?
    小伙子猛地一下将纸箱揭开,只听一声稚嫩的尖叫,将他吓了一跳,纸箱里居然藏着一个小孩儿?
    晴晴,是晴晴和她的猫咪!
    晴晴惊悚的大眼瞪得很圆,急着想要跑,嘴里还嚷着——“我要找警察叔叔!”
    小伙子认出了晴晴,大惊之下,赶紧地一把将晴晴的小身子捞在怀里,以防她真的跑掉了。
    “晴晴……我是顾叔叔,你不认得我了?”小伙子笑得十分温柔友善,很耐心地等晴晴想起,尽管他现在是相当震惊,却没有表现太激动,怕吓着孩子。
    晴晴圆滚滚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恐,她是打算跟着徐大婶来的,怎么徐大婶不见了?
    好在晴晴想起了这个小伙子是村里的顾叔叔,平时经常见到,所以她就没那么害怕了,可因为她偷跑的行为太过大胆,她也忍不住在颤抖,红红的眼眶望着他:“顾叔叔……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晴晴这一哭,小猫咪团子却急了,可爱的小爪子去挠男人的手臂,柔嫩的叫声更是令人心疼。
    团子是在为小主人着急,生怕小主人受到伤害。
    顾恒冕哭笑不得,晴晴是小孩儿,还带只小猫咪,这俩小的,出现得太突然,这让他一个单身人士怎么招架怎么哄?
    “晴晴,告诉顾叔叔,为什么要偷偷跑上车,你知道这样你家里会多担心吗?现在罗奶奶一定很着急,我得把你送回去。”顾恒冕实在不忍心责备这小可怜,说话都是细声细气的。
    温暖的男人,遇到他,是晴晴的福气和运气,万一遇到个坏人,那现在会有多危险?
    晴晴一听要送她回去,哭得更凶了,泪汪汪的,胖乎乎的小手拽着顾恒冕的衣服:“不要……顾叔叔,我要找妈妈……我是来找妈妈的,我太想妈妈了……呜呜呜……”
    孩子的哭声让顾恒冕彻底没了脾气,感觉心都要碎了。
    “晴晴,你来找妈妈……你的妈妈在哪里?”
    “妈妈在……在这里……”晴晴一边哭一边从自己的小包包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小纸片。
    “妈妈说,如果太姨奶要找她,就到这个地方……我只知道是城里,我是想跟着徐大婶来了,我就去找……找警察叔叔帮我找妈妈……”晴晴的眼睛又红又肿,抽噎着,太惹人爱怜了。
    顾恒冕拿着小纸片一看,只张名片,上边写的是……嗯,看来这是晴晴的妈妈上班的地方。
    顾恒冕立刻打电话给老赵,想让老赵告诉晴晴的太姨奶,好让老人家放心,可老赵家的手机没人接。
    “晴晴,你记得你家电话号码吗?”顾恒冕本来是随口这么一问,不是真的指望晴晴能记得。
    但晴晴却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家里的号码,顾恒冕不由得有点惊讶,这孩子好聪明,说得好顺溜。
    可惜,电话依旧没人接,顾恒冕不由得想到,一定是晴晴家人知道她不见了,出去找了吧,他只能过一会儿再打电话了。
    快到下班时间了,事务所里的人还在忙活着。
    MISS吴在打扫卫生,程烨在收拾翁杭之的办公室,张文峰也是收拾整理沈驰的办公室……
    这些事以前都是文筝在做,现在她还没回来上班,暂时只有他们做了。
    事务所是开着门的,MISS吴正埋头在擦桌子,忽地耳边传来一声细细的猫叫。
    MISS吴一愣,随即摇摇头自言自语:“怎么会有猫,我真是工作太累,幻听了……”
    可是,就在下一秒,MISS吴听到一个清润悦耳的男声说:“请问,这里是朗坤律师事务所吗?”
    MISS吴立刻转过身,在看到眼前的男子时,她瞬间感觉好像一缕阳光撒了进来……
    这小伙子好像才二十出头吧,干净清爽的气质给人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一身简单的白衬衣加牛仔裤白球鞋,青春的气息啊,尤其是他的笑容,自然纯美不含一点杂质,直透人心。
    MISS吴也是职场精英人士了,成熟稳重,可就在这一秒,她清晰地感到自己的心跳漏了半拍……
    “请问你是?”
    顾恒冕垂眸,笑意不减,却从身后拉出来一个小不点儿。
    这什么情况?MISS吴被眼前这小娃娃给萌晕了,情不自禁地蹲下了身子。
    晴晴抱着她的小猫咪,纯净无邪的双眼滚圆的看着MISS吴,长而浓密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肉乎乎的小脸蛋上还有一点灰灰的脏东西没擦干净,一身粉红色卡通衣服穿在她身上,长发有点散乱,还有,她怀里抱着一只漂亮的小布偶猫。
    晴晴就像是从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小公主,脸上那一点灰更加惹人疼惜,那双亮得像水晶的眸子红红的,显然是刚哭过。
    这是一个有点小别扭的宝宝?
    MISS吴说话的声音都变了,变得无比温柔:“小朋友,你是谁?可以告诉阿姨吗?”
    顾恒冕摸摸晴晴的小脑袋,代替她说:“我们来找文筝的,请问她在吗?”
    文筝?MISS吴更纳闷儿了,这难道是文筝的朋友?亲戚?
    “文筝她已经没在这里上班了,前段时间辞职,不过她说要重新回来上班的,你们……”MISS吴现在满脑子都是问号。
    “她没在?”顾恒冕失望又心疼地看着晴晴,正准备说点什么,这时候,身后传来脚步声。
    MISS吴刚要喊,晴晴的动作却比她更快,猛地转身冲着门口的人而去,一把抱住那人的腿,仰着小脸,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晴晴看到熟人了,是上次跟妈妈一起来的叔叔!
    翁杭之此刻已经懵了,再一次见到这个跟他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的小不点儿,他的心,不知为何突然跳得特别厉害。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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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这是她的孩子?

这一幕实在太神奇太激萌了,晴晴抱着翁杭之的腿,团子小猫咪抱着晴晴的腿,犹如从天而降的两个小天使,不管是谁就算再硬的心肠都会被融化的。
    翁杭之突然一下子感到有点心慌意乱,眼前这孩子这么小,精致得像个洋娃娃,脸蛋上的一点灰和红通通的泪眼,更让人心生怜惜,也增添了几分脆弱,就好像一抱就会碎的瓷器。
    “叔叔……叔叔……”晴晴软软的声音太招人疼了,她没有直接说找妈妈,因为她记得这个叔叔上次出现在太姨奶家里,妈妈当时就说了不要让这个叔叔知道她是妈妈的小孩。
    MISS吴和顾恒冕都没出声,只觉得鼻子有点酸。
    翁杭之皱着眉头,诧异地看着晴晴,心底那一抹疼痛促使他将孩子抱了起来。
    晴晴紧紧搂着翁杭之的脖子,有一种陌生的安全感,仿佛能感觉这个叔叔能帮她找到妈妈。
    “叔叔……我要找文筝……”晴晴哽咽着,憋着眼泪,心里全是对妈妈的想念和对陌生环境的恐惧。
    毕竟是小孩子,虽然顾叔叔和翁杭之都在,但妈妈不在,晴晴当然会害怕。
    “BOSS……”MISS吴也是母爱泛滥了,尽管还是单身,可她看到小孩子这么可怜,她都心碎了。
    顾恒冕打量着翁杭之,试探地问:“你认识文筝吗?如果可以的话,请给个电话,晴晴是来找她的……我是葛家坝村的人,晴晴今天偷偷上了我的车,到城里我才发现,所以现在必须要赶紧找到晴晴的家人。”
    家人?翁杭之和MISS吴都不由得一愣……
    翁杭之听文筝说晴晴是她闺蜜的孩子,而MISS吴就想不通了,文筝还没结婚呢,这孩子不是文筝的吧?
    “文筝她……”翁杭之刚要说话,只听身后传来一个急促的女声……
    “晴晴!”文筝突然从门口窜进来,早已经是惊得脸色煞白,一把将晴晴从翁杭之怀里抢了过去。
    “妈妈!”晴晴见到文筝,哇地一声哭出来,所有的委屈和恐惧都化成了对妈妈的依赖,只要在妈妈怀里,她就可以什么都不用怕了,最主要的是找到妈妈,她不想跟妈妈分开了。
    可是这一声“妈妈”,对翁杭之来说却是太意外了,震惊之余,他感到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很痛。
    MISS吴睁大了眼睛,完全傻掉了……这什么情况?这孩子是文筝的?!
    文筝见形势不对,赶紧地说:“我是晴晴的干妈……那个……我有事先走了,改天再见。”
    文筝没有多加考虑什么,只是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的。她现在是满脑子混乱……
    顾恒冕也是个聪明人,闻言,竟然没有多说,急忙跟着文筝就出去了。
    翁杭之望着门口,神情带着疑惑,而MISS吴也是自言自语地低喃:“干妈?文筝是那个小孩子的干妈……我就说嘛,文筝还没还没结婚,哪来的孩子,原来是干妈……”
    干妈?这个解释真的具有说服力吗?翁杭之还未能从刚才的震撼中走出来,当那个酷似他小时候的女孩儿抱着他的腿,那一刻,他居然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时光倒流看见了,幼年的自己。
    记得上一次在乡下见到,还有这一次又见到,翁杭之每次都能被晴晴那小身影勾起几分奇怪的情绪,说不清楚那是什么,总之他一看见这个小女孩儿,他的心就融化了。
    文筝抱着晴晴坐在了顾恒冕的车子上,她已经知道这个小伙子是什么人,也知道晴晴是怎么会来这里的。
    文筝跟姨奶奶家打电话,半晌才通了,姨奶奶哭得肝肠寸断,听到晴晴是偷跑出来找文筝并且平安无事,姨奶奶这才松了口气。先前不见了晴晴,姨奶奶和邻居满村子找……
    顾恒冕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的女子,哪里像是生过孩子的,不说的话,还以为是个大学生呢,这么水灵、俏丽,气质清新淡雅而又有着鲜活的青春气息,怎么会是一个四岁孩子的妈?
    文筝黑着脸,两只眼睛却是红红的,说话声音也带着颤抖和哽咽,有一种晴晴从未见过的严厉。
    文筝一巴掌拍在晴晴的小PP上,心如刀绞:“你太不听话了,妈妈平时是怎么教你的?你竟然……竟然敢偷偷上了别人的车,你知不知道你太姨奶急成什么样了?你知不知道这样有多危险?如果你不是遇到顾叔叔而是遇到人贩子,你现在已经……已经……”文筝实在说不下去了,泪水模糊了双眼,心痛得几乎无法呼吸。
    极度的后怕,这是发自内心的深深的恐惧,是从骨子里蔓延到全身每个细胞的恐惧,是连灵魂都在战栗的恐惧!
    文筝说得没错,假如晴晴运气不好遇到一个坏人,那么孩子现在会遭遇什么?那结果,连想都不敢想!
    晴晴被文筝这么悲伤和愤怒吓到了,没有被妈妈打过,这是第一次被打PP,更没见过妈妈这么嚎啕大哭,没见过妈妈对她这么凶……可是晴晴却能感应到妈妈还是爱她的。
    晴晴缩着小身子紧紧抱着文筝,也是哭得一塌糊涂的,旁边的团子小猫咪还在捉急地挠着晴晴的衣服,像是在问:你们怎么了?
    “呜呜呜……妈妈……妈妈……我想妈妈……妈妈……我以后再也不敢乱跑了,妈妈不要丢下我……我要跟妈妈在一起……呜呜呜……”晴晴哭得嗓子都哑了,生怕妈妈一生气就不要她,又把她送回姨奶奶家去,她只想赖在妈妈身边啊。
    文筝已经说不出半个字,孩子一声声的哭求,让她的心碎了一地……孩子这么脆弱,但又这么爱她,即使她动手打了孩子,孩子还是这么依赖她,让她如何能再狠下心打第二下?
    其实文筝也只是拍了一下晴晴的小PP,这是她气到极点时才控制不住动手的,并没有很用力,这是每个家长都可能做出的举动,也是每个爱孩子的家长最难以承受的心痛。打在孩子身上,痛在妈的心上啊。
    文筝紧紧抱着晴晴,亲着晴晴的小脸蛋,心疼地说:“妈妈不会丢下你了,也不送你回姨奶奶家……从今后,你就每天跟妈妈在一块儿……”
    顾恒冕静静地看着,他没有劝文筝,他只是感受到了文筝的心痛和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如此令人心酸啊,如果不是有什么苦衷,恐怕文筝也不会将孩子养在乡下吧。
    晴晴听到文筝这么说,立刻破涕为笑,一改刚才的脆弱,变回了那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讨好地蹭着文筝的脸……
    小孩子就是这么单纯得近乎傻气,妈妈,就是晴晴的全部,只要能跟妈妈在一起,她就会快乐。
    哭了好一阵子才停下,文筝一边擦泪一边红着脸对顾恒冕说:“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让你见笑……晴晴的事,真是多亏了你。我和晴晴,一辈子都会感激你的。”
    文筝的眼神清澈而真诚,好像一眼就能望进她心里去。
    顾恒冕一时间愣了愣,仿佛心湖上泛起一缕淡淡的波纹之后就消失不见。
    “你言重了,我只是碰巧遇到晴晴,也算是缘份。现在晴晴交给你了,我想,她跟妈妈在一起就不会到处乱跑。”
    顾恒冕明亮的眼神如星光灿烂,散发着温暖柔和的气息,就像是在看着一个相识已久的老朋友。
    文筝现在也平静些了,低头捏捏晴晴的小脸,这小不点儿很乖巧,连忙点头:“我会听话的。”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记住了,今天的事,妈妈可以不怪你,但如果下次你再不听话乱跑,妈妈就不会再理你了,到时候把你送到另外一个城市,你就很久很久见不到妈妈了……”
    晴晴一听,纯真的眸子露出惊恐,急忙说:“我不会乱跑了!”
    “真的吗?那我们拉勾勾……”
    “拉勾勾……”晴晴伸出小指头,勾住妈妈的尾指,很认真地表情。
    顾恒冕总算也能放心离开,只是今天这么一趟,让他认识了晴晴和文筝,不知道对他将来的人生有没有影响呢?
    晴晴很喜欢这个帅气又阳光的叔叔,临走还不忘亲亲叔叔的脸。
    “叔叔你一定要来找我玩啊。”
    顾恒冕爱怜地揉揉晴晴的头发:“会的,叔叔下次来城里就找你,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吃好吃的。”
    “好啊好啊……”晴晴开心地笑着,冲顾恒冕挥挥小爪子,礼貌地道别。
    文筝带着晴晴站在路边,看着顾恒冕的车开走,直到消失不见了,文筝这才收回目光,但心里对他的感激是不会消失的。
    晴晴来城里了,母子团聚,文筝也因一时脑热而承诺不会将晴晴送回乡下去,可是,现在冷静想一想,这个决定真的可行吗?翁杭之呢,他会怎么想?先前她自己是晴晴的干妈,但今后晴晴要留下来,难免还会跟翁杭之碰面的,到时候又怎么说?
    晴晴哭累了已经睡着,文筝却还在发愁……团聚是开心的,但伴随着的也是更多的难题需要她一一去解决。

☆、106:文筝有危险

侦探社里地方小,两间屋子,一间办公用,一间是睡房,很小,只有几平米,更谈不上有什么豪华的装修了,仅仅只是一个容身之所而已。
    但这些,对孩子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晴晴只要跟妈妈在一起就很开心快乐。
    文筝原本是打算等父亲回来之后再接晴晴到城里一起生活,可现在这孩子今天的举动给她敲响了警钟,她不敢再把孩子送回去乡下了,生怕万一哪天孩子因为太想见她而做出更令人担心的事。
    文筝一直都知道晴晴很聪明,虽然没上过幼儿园,可是根据文筝的观察,晴晴不论学什么东西都很快,这智商在同龄的孩子中绝对是很出彩的,这是文筝欣慰的地方却也是让人担忧之处。
    就是因为晴晴聪明,她才在听到徐大婶说要坐顾恒冕的车去城里时,悄悄地趁大人不注意,爬上了顾恒冕的小货车,而她居然那时想的是进城之后找警察,然后让警察叔叔帮忙找到妈妈……
    孩子这思维,这逻辑,在大人看来没什么稀奇的,可这是发生在一个四岁孩子身上的,那就变得很不寻常了。
    文筝通过今天的事,有了新的觉悟……看来不能只将晴晴当小孩子看待,她应该要开始多留意晴晴的意愿,了解孩子在想什么,并且要比以前更细心呵护晴晴这棵正在成长的幼苗,尊重孩子合理的愿望,将孩子当成一个小大人来看待。
    至于工作嘛,文筝也有了初步打算,暂时停止接生意,侦探社,在父亲回来之前,她暂时不营业了,全部的精力都得用来照顾孩子。
    好在唐骏在委托文筝调查他老婆时,就已经付了一半的酬劳。别看只是一半,可是很丰厚,文筝最近即使接不到生意也不要紧,生活费还是足够的。
    但文筝不会坐吃山空,她更希望父亲早点回来,那样,孩子有人照顾,侦探社也可以开门挣钱。
    最头疼的是翁杭之那边,他会不会怀疑什么呢?
    不能怪文筝会担忧这件事,她和翁杭之才开始恋爱没几天了,她是那么真挚地付出感情和真心,如果翁杭之会因为孩子的事而跟她分开,她会很伤心的,可她不会为了任何男人而放弃晴晴。
    太多烦心的事,文筝暂时不想去理会了,明天再考虑把,现在她只想好好跟女儿一起。
    洗完澡,母女俩浑身都香喷喷的,还有那只漂亮的小布偶猫,也得到了很好的照顾,吃了小鱼干,正美美地睡着。
    晴晴躺在文筝身边,小手还抓着妈妈的衣角,她还没从这幸福喜悦中安静下来。
    晴晴圆滚滚的眸子里充满了对妈妈的爱和依赖,稚嫩的声音问:“妈妈,是不是真的不会把我送走了?”
    这句话,让文筝差点掉泪,她的心狠狠揪着,她能感到孩子此刻多么的开心而又害怕……害怕再次被送走。由此可见,孩子心里已经有着恐惧分离的阴影了。
    文筝还这么年轻,但她在面对孩子的时候,她就是一个成熟而温柔的母亲。
    “宝贝,妈妈说不会再送你走,妈妈说到就会做到,相信妈妈,好吗?”
    得到了妈妈的确认,晴晴真正地踏实了,嘻嘻笑着在妈妈脸上亲一口,撒娇地说让妈妈讲故事。
    再也不用担心妈妈明天会走,这样的感觉真好啊。
    晴晴百听不厌的是齐天大圣的故事,文筝才刚讲了几分钟,这孩子就沉沉睡去了。今天太折腾,孩子也累。
    这时,文筝的手机动了,赶紧地抓起来就下地,跑出外边去接。
    是翁杭之打来的!
    文筝的声音很轻,不想吵醒了晴晴。
    翁杭之并没有直接问那个让人烦恼的话题,而是说……
    “你一会儿不过来睡吗?我有点饿了,如果你要过来,就帮我带一份炒河粉。”翁杭之低沉的声音就像大提琴那样富有磁性,在静谧的夜晚听着更加悦耳。
    文筝本来应该听了之后很开心地点头答应,但是,她却只能婉拒了。
    “我都已经睡下,今天太累了……”
    “嗯?是那个孩子让你费心了?你不是应该叫她父母来接人吗?”翁杭之平静的语气里带着一丝疑问。
    文筝心里咯噔一下,暗暗苦笑,嘴上却还只有装作若无其事地说:“晴晴的父母不在家,这孩子有点闹情绪,她还在我这里,我得照顾她。”
    “什么?你照顾?你这干妈还真称职。”翁杭之没觉得自己这话酸酸的。
    那是当然酸了,他今晚只能一个人独守空房,而女朋友在照顾一个小孩儿……
    “翁杭之,别这样嘛,晴晴还小,闹情绪也是正常的,我是她……她的干妈,我在这种时候怎么能不管她呢。你就自己睡一晚也没事吧。”
    “是没什么事,但明晚呢?后天晚上呢?”翁杭之有点不悦了,文筝的怀抱,那是他的福利啊,现在全都被个小孩子霸占了。
    “这……我……”
    “不是吧,你难道要照顾她很久?这孩子的父母,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都是干什么吃的?”
    文筝被问得有点焦急了,越发感到心烦意乱,只好安抚地说:“晴晴的家人……会来接她的,只是现在情况有点特殊,暂时这孩子只能住在我这里。这几天你就暂时委屈一下吧……你不是还要忙唐骏的案子么,你就安心工作,我会每天给你电话的。”
    “你……”翁杭之彻底毛了,事实证明,他的女朋友真的最近都没空搭理他了,因为晴晴。
    这事换做谁也不淡定啊,可翁杭之也有自己的骄傲,他总不能跟一个小孩子争吧。
    忍……忍吧。
    结束这通电话,文筝回到屋里,躺在晴晴身边,轻手轻脚的,连呼吸都很小心翼翼。在她心里,孩子就是最珍贵的宝贝,如果不是现在处境无奈,她怎会跟翁杭之撒谎呢?
    文筝感觉对翁杭之有些愧疚,但如今她也需要谨慎考虑才行,下一步该怎么走?翁杭之、晴晴……她可以兼得吗?
    这*安稳地过去,晴晴睡得很香,还做了个梦,梦到跟妈妈一起在海洋公园,还有她的小猫咪,一家三口在看海豚表演呢……
    海洋公园一直是晴晴的梦想,说了几次去都是因为妈妈要忙工作而搁浅了计划。
    都说母女连心,文筝那么疼爱晴晴,怎能不知道晴晴最想的是什么呢。
    吃过午饭,喂了猫咪,文筝给晴晴梳了个萌哒哒的丸子头,神神秘秘地说要带晴晴出去玩。
    晴晴很开心,好奇地眨巴着纯澈的大眼睛:“妈妈我们去哪里玩?”
    “去了你就知道了。”文筝想给孩子一个惊喜。
    母女俩心情不错,穿得美美的一起出门,旁人都会忍不住会多看两眼。
    漂亮的小孩,犹如从童话走出来的公主,而文筝又是那么青春靓丽清新可人,一大一小的组合很养眼,当然吸引了不少的回头率。
    刚走出这栋楼,文筝就接到了一个电话,竟然是曾小蓓打来的。
    就是上次在海滩烧烤的时候也在场的,曾小蓓,是文筝在大学时期的朋友。
    曾小蓓的口气听着有点不对劲,质问文筝是不是在五年前曾在龙京大酒店的同学聚会上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
    文筝被曾小蓓问得心惊胆战,难道对方指的是那晚的事?不可能啊,那件事只要她和那个男人才知道,曾小蓓是怎么知道的?
    文筝佯装没听懂,曾小蓓却也没多问,匆匆挂了电话,留给文筝满肚子的疑虑。
    可文筝不想因为这件事而影响了她和晴晴出去玩的计划和心情,很快就抛之脑后了。
    文筝不知道的是,曾小蓓早就不是原来那个单纯的学生妹了,如今的曾小蓓,变化太大,心思也变得很可怕。
    此时此刻,曾小蓓正在龙京大酒店,她是来参加婚礼的,可她无意中听到一个多年不见的男同学说,当年在大学时那场聚会,他曾看到文筝走进了一间休息室,而后有又两个男生跟进去……
    言下之意是隐晦地说文筝那晚兴许跟两个男生在休息室里做了什么出格的事。  两男一女?这太令人遐想了,文筝会是那种人吗?
    曾小蓓已经喝梁雪瑞是结成同盟的,她听到这消息,第一个反应就是,要不要告诉梁雪瑞呢?

☆、107:秘密保不住了

曾小蓓并没有立刻跟梁雪瑞打电话,她独自一个人坐在休息室里,回想着关于五年前那一晚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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