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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贝-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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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筋疲力尽地等待路的尽头的出现,我累坏了,化妆镜里是个陌生的有着黑眼圈和干嘴唇的女人,她因为多重人格和胆怯的爱而病入膏盲了。
马当娜的白色别墅坐落在乡下的一片花红柳绿之间,她特意让人做了条长而又长弯而又弯的车道,按照美国人的《格调》一书的论点,一条长到看不见门口的车道暗示着主人的高贵社会身份和所处的上流阶层。但车道两边的杜鹃和杨柳以俗丽的风景破坏了这种象征。
我对着门口的应答机说话,我来了,请他们快开门。
门自动开了,一条猎犬虎虎生威地跃出来,我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草坪上抽烟的天天。
我绕开猎犬,到天天旁边,他睁开眼看了我一眼:“嗨!”他睡意蒙胧地说。“嗨!”我打着招呼,不知所以地站了一会儿。
身穿鲜红便服的马当娜从门廊的台阶上走下来,“要喝点什么吗?”她挂着懒洋洋的笑问我,保姆送来了一大杯掺红酒的苹果汁。
我问天天这两天过得好吗,他说:“蛮好。”马当娜打了个哈欠说,这儿什么都有,你也可以往下来,好热闹的。楼房的阳台上又陆续出现了几个身影。我这才发现这儿有一帮人, 包括Johnson在内的几个老外,老五和女友,还有几个模特长相的又瘦又高的姑娘,从脸上都有种懒洋洋的表情,像一大群游移在毒窝里的蛇一样。
从那样的眼神那样的氛围让我嗅到了大麻的存在。我走到天天的身边,他把脸俯在草叶上,好像在半昏睡状态与土地作某种交流,恍若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子泰坦,离开土地就会死去。与他面面相对,有时就像与突如其来的忧郁相对,同时还隐藏着某种难以置信的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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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跟我谈一谈吗?”我握住他的手。
他抽出手,用令人迷惘的笑容对我说:“CoCo,你知道吗?如果你的左脚痛,我也会感到右脚痛。”这是他喜欢的西班牙作家乌纳穆诺所表达的天主教爱情定义。
我沉默地看着他,他的眼睛里突然笼罩着二十多层深浅不一的灰雾,被雾层层包裹的中心则是一粒坚硬得令人感到疼痛的钻石,那束坚硬的光使我意识到,他已经知道他该知道的东西,他是世上惟一一个能用难以预料的直觉完全走进我世界的人,我们被绳绑在同一根神经末梢上,当我的左脚痛的时候,他就能马上感到右脚的痛,完全没有说谎的余地。
我感到眼前一黑,疲倦万分地向他身边草地倒下去,在身体失去控制的一瞬间,我看到马当娜尖瘦的小脸泛着冷冷的白光,突然晃向一边,像倾斜折断的帆,而一排灰色的波浪很快地托起了我,一只巨大的贝壳发出天天的声音:“CoCo,CoCo。”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四周很安静,我像被潮汐偶尔冲上了海滩的一枚卵石,沉重地匍匐在软绵绵的床垫上,我认出这是马当娜的家,无数卧室中的一间,充满棕色的过于奢华而毫无意义的装饰。
我的额头上放着一块冰凉的毛巾,眼光越过床头柜上一杯水,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天天。他走了过来,轻缓地摸了一下我的脸,把毛巾拿掉:“你觉得好一点了吗?”
我在他的触摸下不由自主地退缩了一下。那股令人晕眩的东西还在平滑地压着我,我依然感到极度的疲倦和低落,他坐在床边,一动不动,只是用眼睛定定地看着我。“我一直在对你说谎。”我虚弱地说,“但有一点我从来没有骗过你,”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天花板,“那就是我爱你。”
他不说话。
“是不是马当娜告诉过你什么?”我的耳朵里有血在奔涌,“她答应什么都不告诉你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耻?”我闭不上自己的嘴,越虚脱越有演讲欲,而越说却越愚蠢,我的眼泪流出来,弄脏了腮边的一缕缕发丝,“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要你至少给我一次完美无暇的性爱,我那么渴望你,因为我爱你。”
“是的,亲爱的,爱将我们撕裂。”1980年自杀身亡的Ian Cortis这样唱过。
天天俯下身抱住了我,“我恨你!”他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每一个字好像随时会爆炸,“因为你让我恨我自己。”他也哭起来,“我不会做爱,我的存在只是个错误。不要可怜我,我应该马上消失。”
如果你的左脚痛,我的右脚就痛起来,如果你被生活窒息,我的呼吸同样将会停止,如果你对爱的表达出现了黑洞,我也没法在完美的抒情中飞翔,如果你把灵魂出卖给恶魔后,我的胸膛里也会被插上匕首。我们抱在一起,我们存在我们存在着,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存在了。
二十九、重回噩梦
上帝啊,请听我们的祷告。
——特蕾莎修女
天天又一次开始吸毒,又一次向魔鬼靠拢。
我陷入了无数个噩梦,一次次地在梦中看到天天被警察带走,看到他蘸着手腕上汩汩而出的血在画布上写他自己的墓志铭,看到地震突然发生,天花板像凝固的波浪一样拍打下来。我忍受不住这样的恐惧。
在一个晚上,他扔下针筒,松开胳膊上的橡皮筋,躺在浴室瓷砖的时候,我剪下裙子上的一根腰带,我走近他,毫不费力地绑住他的双手。
“无论你对我做过什么。……我,我都不怪你,我爱你,CoCo,听见吗?CoCo,爱你。”他咕哝着,头一歪,昏睡过去。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捧住自己的脸,眼泪从我的指缝里漏出来,就像可遇不可求的幸福那样漏出来。面对这个没有知觉、没有意志力的男孩,我的躺在冰凉浴室里的心碎爱人,我只能这样哭泣哭到喉咙被堵住。局势变得如此不可救药,谁应该对此负责?我的确是想找到一个人,对发生的一切负责的呀,那样我就会有一个目标去憎恨它,去撕碎它。
我哀求他,威胁他,摔东西,离家出走,这一切都没有用,他永远挂着哀怨而天真的微笑说:“CoCo,无论你对我做什么,我都不会怪你,我爱你,CoCo,记住吧,记住这一点吧。”
终于有一天,我违背了他要我发过的誓言,我把天天的情况如实透露给康妮。在电话里,我说我害怕到了极点,天天正走在一个危险边缘,他随时会离开我。
放下电话不久,康妮脸色惨白地走进我们的公寓。
“天天,”她试图对他温柔地微笑。但她脸上的皱纹堆起来的样子像在哭,她一下子露出了老态。“妈妈求你了,妈妈知道这辈子已做过不少错事,妈妈最不应该的就是离开你10年,那么长的时间都不在你身边,妈妈是个自私的妈妈……可,可是现在我们又在一起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你给妈妈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好不好?看到你变成这样子,我真是比死还难受……”
天天从电视屏幕上转过眼睛来,看了看坐在沙发上张惶失色的母亲,“请你不要哭了,”他用怜悯的口气说,“既然那10年过得很幸福,以后你依然会过得幸福,我不是你的致命问题,不是你幸福生活的障碍与阴影,我希望你一直都漂亮,富裕,安宁,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做到的。”
康妮惊愕地用手掩鼻,仿佛听不懂天天说的这番话,一个儿子居然这样对母亲说话,再次哭起来。
“不要哭了,那样会老得快,况且我也不喜欢听人家哭,我觉得自己这样子很好。”他站起身,把电视关掉,那上面一直在放一个科学探险节目,一对法国夫妇终身致力于研究世界各地的火山,而今年夏天去日本考察时被急速翻滚的岩浆吞没了,那股骇人的火红色岩浆,翻滚着咆哮着,遇难科学家的以前说过的一段话插播进来:“火山是我们的情人,那股火热的激流就像从地球心脏里流出来的鲜血,地球最深处有生命在颤抖在爆发,就算有一天我们葬身于其中,那也是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而在电视结尾,他们果真被自己言中了,双双死在血般滚烫的熔岩浆中。
天天自言自语,“你们猜,这对法国人临死前是怎么样的心情?他们肯定是心甘情愿的。”他用做梦的声音回答自己。一直到现在,我都不认为天天的死可以跟那对火山学家相提并论,但我同时又清楚地明白,是类似于火山爆发这样无法抵御不可言传的力量把他带走了,地球都会在人类无法控制的瞬间流分愤怒而致命的血液,更不用说人类本身就在物质的暴增与心灵的堕落中戕害自我,毁灭自我。
是的,无法抑制,不可理喻。就算你为心爱人的离去哭干了眼泪,爱人还是带着破碎成灰的记忆永远离去,空余孤魂几缕。
三十、再见,柏林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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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穿过你的悲伤,留下你无比平静地,
坐在纪念品的中间。
——丹·弗格伯格
这个令人难以释怀的夏天。
马克是想方设法延长了一些日子才最终离开上海。我们最后一次约会是在他从西藏旅游回来的当天晚上,我们在新锦江饭店顶层的旋转餐厅吃自助餐,之所以选在这个悬在空中的地方,是因为马克想最后一次俯瞰夜上海的灯光、街道、大厦、人群东流,在离开上海前呼吸一次上海特有的艳糜、神秘和脆弱的气息。然后在第二天一早搭乘9点35分柏林的班机回国。
我们的胃口都很糟糕,感到说不出来的疲倦。
他晒黑了,像非洲混血人种。在西藏旅游时他发过一次高烧,差点没命。他说从西藏给我带了礼物来,但没带在身上,所以现在不能给我。那是当然的,我说,“我会去你的公寓拿。”因为我们都知道晚餐过后自然而然就有一场最后的爱要去做。
他温柔地一笑,“两星期不见,你瘦得这么厉害。”
“怎么会呢?”我摸了摸自己的脸,“真的很瘦吗?”
我把脸朝向玻璃墙外,餐厅从一开始对着花园饭店的位置又重新转回来了。眼前矗立着花园扁平微曲的造型,像大外飞来的UFO。
“我的男朋友又开始吸毒了,他好像下了决心,终有一天我会失去他。”我轻声说,凝视着马克如蓝色多瑙河的眼睛,“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上帝才会这样惩罚我?”
“不,你没有做错什么,”他肯定地说。
“也许我不该遇上你,不该去你的家上你的床。”我略带讥讽地笑了笑,“而这一次找出来见你,我还是撒了谎。虽然他能猜到,但我永远做不到对他坦白,把那一层纸捅破不仅艰难,而且太无耻了。”我说着,沉默。
“可我们这么默契,我们迷恋着对方。”
“好了,不说这个了,干了这杯酒。”我们都一口喝光了杯中的红酒,酒精真是个好东西,温暖你的胃,驱除你血液中的冷寂,无处不在地陪伴着你。鲜花、美女、银质餐具、美味佳肴包围着每一个食客,乐队演奏起《泰坦尼克号》沉没前的音乐,而我们所在这艘浮在空中的大船不会沉没。
因为这城市属于夜晚的快乐永不会沉没。
我们坐在飞驰的车子里,巡游夜上海,每一条散满梧桐绿叶的街道,每一个灯光明亮、优雅迷人的咖啡馆、餐馆,每一幢华美得令人不能呼吸的现在楼厦。一路接吻,他把车子开得飞快又危险,在这种刺激的边缘,纵情缠绵就像在刀刃上跳舞,又痛又快乐。
在五原路永福路口,我们被一辆警车拦住。“这是单行道,不能逆向开。知道吗?”一个声音粗鲁地说。
然后他们嗅到了酒气,“啊,居然还酒后驾车。”我和马克装作听不懂一句中文,我们像无厘头一样用英语和警察开玩笑,直到一束手电光打过来,然后有人叫了声:“倪可,居然是你!”
我醉醺醺地把脑袋伸到车窗外,定睛看了半天,才认出是马建军,马当娜的前男友之一。 我冲他做了个飞吻,“Hello”,我依旧用英语说。然后看到马建军和另一个警察在边上嘀咕了一会儿,我似乎听到他说:“算了吧,那两个人刚从国外来,不懂这儿规矩,那女孩还是我的朋友的朋友……”
另一个警察又嘀咕了几句, 我听不清,最后马克掏出100块钱算是罚款,马建军在我耳边说:“只能帮到这程度,100块还是打了半折的。”
车子继续上路,我们大笑一阵,笑过之后我说,“什么都没意思,回你那儿吧。”
忘了一夜之间跟他做了多少次爱,一直到最后连用润滑剂也都觉得疼痛难忍了。他像个野兽一样毫不留情,像个战士一样冲锋陷阵,像个歹徒一样弄得我酸痛不已。可我们还是继续施虐与受虐。
我说过,女人喜欢在床上遇到脸上挂长统靴的法西斯分子。脱离了头脑,肉体还有它自身的记忆存在,它用一套精密的生理体系保存着每一个与异性接触的记忆,即使岁月飞逝,一切成为过去,但这种性爱记忆仍会以经久不衰的奇异光辉朝内里发展,在梦中,在深思冥想中,在街上行走时,在读一本书时,在与陌生人交谈时,在同另一个男人做爱时,这时记忆会突然之间跳出来,我能数出今生中曾有过的男人……
在向他告别时,我把这层意思跟马克说了,马克紧紧抱住我,湿湿的睫毛刷过我的腮,我不想看一个即将分手的男人眼中的潮湿。
我提着一个大大的包,里面塞满了马克送我的唱片、衣服、书、饰物,这些让我发疯的爱的垃圾啊!
我平静地和他招手说再见。出租车的门关上了,他冲动地跑过来,“你真的不想送我去机场吗?”
“不。”我摇摇头。
他揪了揪自己的头发,“剩下的三个小时我怎么打发?我怕自己又会坐车来找你。”
“你不会的,”我对他微笑,身体却像风中的落英那样颤抖,“你可以给伊娃打电话,给其他你想得起来的人打电话,回忆你家人的脸吧,他们会在十几个小时后出现在你面前,他们会在机场接你的。”
他烦躁不安地不住地用手摸头发,然后伸脸过来吻我,“好吧,好吧,你这个冷血的女人,”“忘了我吧。”我低声说着,关上窗,让司机快点开车。这种时刻一生中最好少碰到,因为实在让人受不了,尤其是一对根本就没有希望的情人,他有妻子有孩子,又远在柏林,而我,现在去不了柏林,柏林只是我从电影中从小说得到的一个有着青灰色背景,机械又伤感的城市印象,太远太不一样了。
我没有扭头去看马克矗立在路边的身影,我也没有回到天天的公寓,车子径直去了我父母家。
电梯还没开, 我拎着那一大包古怪玩意从第1层楼爬到第20层楼。脚步像挂了铅一样,人类登月球也不会比此时此刻的我更困难,我想我随时会虚脱,会半途晕倒,但我不想休息不想拖延,只想马上回到家里。
使劲敲门,门开了,母亲一脸的惊愕,我扔下包抱住她,“妈妈,我很饿。”我哭着对妈妈说。
“你怎么啦?怎么啦?”她冲卧室喊父亲:“CoCo回来了,快来帮个忙。”
父母一起把我抬到床上睡下,他们眼睛里面一片惊疑。他们不会知道有什么样乱七八糟的事在女儿身上发生,他们永远不会真正了解女儿眼中浮躁喧嚣的世界和难以形容的空虚,他们不知道女儿的男友是吸毒者,女儿的情人几小时后就要坐飞机回德国;女儿手头正在写的小说又是如此混乱、直率、露骨,充满形而上的思索和赤裸裸的性爱。
他们永远不知道女儿心中的恐惧,还有死也不会克制的欲望,生活对于她永远是一把随时会走火会死人的欲望手枪。
“对不起,我只是想吃粥,我饿了。”我控制往自己,喃喃重复着,努力想笑一下,然后他们消失了,我一头栽进睡眠的黑洞。
三十一、死亡的颜色
他是死是活,知与不知,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紧要。……因为他已经消失了,只是在此时此刻,从投向大海的乐声中,她才发现他,找到他。
——杜拉斯
现在我的小说已临近尾声,在手中的笔换了一支又一支后,我终于找到了那种从山顶沿着滑雪道冲近山脚的骤然松弛的感觉,还有一丝奇怪的惆怅。
我想我不能预料摆在这本书面前的命运,那也是我自身的一部分命运,而我并没有力量去控制。同样也不能对我笔下的人物和故事负责,既然一切写出来了,那么就让它们自生自灭。
我又累又瘦,在镜子里我不敢多看自己。
离天天的死已有两个月零八天,但我长久地保留着某种幽玄的通灵感觉。
在厨房煮咖啡的时候,耳边突然会传来哗哗的水声,那是从隔壁的浴室传来的,一瞬间我想是天天在浴室洗澡,马上冲过去,但浴缸是空的。
当我在书桌前翻动一页稿纸,我又突然能觉到有个人坐在我背后的沙发上。他沉默而温柔地看着我,我不敢回头,因为怕惊走了他。我知道天天一直在这屋子里陪伴着我,他会执拗地等待着,直到我完成这部曾给他热情的小说。
而最难捱的就是在深夜无人私语时,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抱住他的枕头,祈祷神把他送到我无休止的梦里来:灰色的雾从窗外斜逸而入,很轻又很重地压在头顶,我听到一个遥远的声音在轻唤我的名字,他身着白衣,带着经久不败的美貌和爱走向我,我们用玻璃丝般透明的翅膀飞翔,草坪、房屋、街道,一个又一个掠过我们。青黛色的天空被光线扯开几道口子。
清晨像魔法即将消失的警讯一样降临,大地四处上的夜晚被驱逐。梦醒了,爱人不见了,只余下胸口一丝余温和眼角的湿痕。从天天在那一个清晨死在我身边开始,以后每一个清晨降临对于我而言都像是一次冷酷攫人的雪崩。
马克离开上海的那一天,我一直躲在父母的家里。第二天我离开那儿回西郊的公寓,临行前没带去那个装满了马克送的礼物的大包,只从包里找到了一枚镶了蓝宝石的铂金婚戒,取出来戴在手上。那是我趁马克昏睡片刻的时候从他无名指上脱下来的。
他那么惶惶然,上飞机的时候都不会察觉到我偷了这枚戒指。而我没有更多的用意,也许只是跟他开了个最后的玩笑,也许是心存不甘,留作纪念。
戒指很美,可惜稍大了些,我把它套在大拇指上。回到公寓前我脱下它,放在口袋里。
回到公寓,天天在看电视,桌上堆着爆米花、巧克力、可乐,他看到我一进门就张开双臂,“我以为你逃走了,再也见不到你了。”他抱住我。
“我母亲做了些菜肉馄饨,要不要我现在煮给你吃?”我晃了晃手里的一只食品袋。
“我想出去兜兜风,想在草地上躺一会儿,”他把头放在我胸前,“和你一起去。”
我们戴着墨镜和水出门,出租车把我们载到我的母校复旦,那儿的草坪很舒服,又比公园里随意放松,毕业几年,我始终留恋复旦园里那样可以让人随意发疯但又雅致清新的气氛。
我们躺在樟树浓荫下,天天想背点诗,但一首也想不起来,“等你的小说集出来了,我们可以在这里的草地上朗诵,大声点再大声点,大学生们喜欢这一套吧?”他高兴他说。
我们一直躺着,晚饭也在学生餐厅里吃的。政通路上有家紧靠复旦留学生院的酒吧, 叫hand rock,由一个叫“疯子”的乐队经常出没,吉他手曾涛就是酒吧老板。我们进去想喝杯啤酒。
吧台后面是熟悉的几张面孔,朋友们都老了,“疯子”的主唱周勇也很长时间没有出现了,我和天天听过去年夏天疯子在华师大a gogo的专场演出。那种令人着魔的后朋克音乐让我们浑身蒸发,跳舞跳到晕倒。
蜘蛛带着几个留学生模样的人走进来,我们拥抱,说你好你好这么巧遇上了。最近蜘蛛老跟留学生混在一起玩,是因为电脑公司生意难做,他已萌生去意,想到什么国家读书去。他现在能说不错的英文、凑合的法文和西班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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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我喜欢的“portishead”的“Numy”,有人在跳舞,而吧台后面的面孔依旧不动声色,日夜在酒吧里泡着的人都有这种不动声色,又酷又憔悴的神情。听着毒品般的音乐,天天溜进酒吧洗手间,很长时间才摇摇晃晃地出来。
我知道他在干什么,我永远不能正视,正视他此时此刻这样的眼神,呆呆的、空洞的、魂已飞在九天外。随后我也喝醉了,他的毒瘾只需要我的酒瘾来相对的,在这种或那种瘾里我们反抗自我,漠视痛苦,跳动得像太空里的一束光。
在音乐里跳, 在快乐里飞,凌晨1点多我们回到了寓所。没洗澡,脱光了衣服就往床上一躺,空调开得很大,我的梦境里都有空调嗡嗡嗡嗡的声音,像昆虫在鸣叫。整个梦境都是空白的,只有这种令人困惑的声音。
当我在翌日清晨,在第一束阳光照进来的时候,睁开眼睛,我转身去亲吻身边的天天,热热的吻印在他冷冷的泛着白光的身上,我使劲推他,唤他,吻他,揪自己的头发,然后又莫名其妙地赤身跳下床,跑到阳台上。我隔着窗玻璃久久地凝视着屋内的床上,那躺着的爱人的身体,久久地凝望。
我泪流满面,咬住自己的手指,尖叫了一声:“你这傻瓜!”他没有一丝反应。他死了,我也死了。
葬礼上来了不少朋友,亲戚,惟独不见天天寡身独居的奶奶。一切都是轻飘飘的,令人的心惶惶然。不知道这份惊惧还会怎么样,不知道他的肉身如何化为无知无觉的灰烬,他的天真的灵魂如何会从地底下突围,从一堆恐怖的死亡残骸中逃逸而出,一飞冲天,直冲到九重天。天的最上面,该有上帝画出的一片澄明清朗,那会是别样的境地,别样的情怀。
康妮主持葬礼,她一身黑,额上还附了一片薄薄的黑色轻纱,像电影中的人,端庄得体,但绝不亲切,那哀情竟仿佛不是入骨入里的,没有一个母亲在失去儿子后的迷乱癫狂,只有一个美丽中年女人穿着黑衣站在儿子棺木前的端庄。做一个女人,真实可能更重要,仅有端庄与得体是不够的。所以我突然很不想看到她的脸,很厌恶她念悼词时的语调。
我匆匆地念完一首送给天天的诗,“……最后一闪,我看到你的脸,在黑色之上,在痛楚之上,在你呼出的在玻璃的水汽之上,在夜的中央……从梦到梦的悲伤,我已缜口,我已不能说再见。”
然后我躲到人群背后,我无所适从,这么多人,这么多与我无关的人在这里,可这并不是一个节日,它只是一个噩梦,像个洞开在心脏上的噩梦。
我竭力想躲起来,可天天不在了,房间四壁的墙也就没了。
三十二、我是谁
我思故我在
——笛卡儿
我就是我,一个女人,而不是什么“第二性”。
——莱西·斯通
一切一切都是这样开始的,都是从这光艳
夺目又疲惫憔悴的面容开始的。这就是experiment。
——杜拉斯
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让人头疼,让人尖叫,让人变疯。
我不是冷血的女人,我也没有变疯。我的上一本小说集《蝴蝶的尖叫》再次出版了。教父和邓安排我去各高校做宣传,回答男生的诸如“倪可小姐,你有一天会裸奔吗?”这样的问题,跟女生们讨论“女人是不是第二性”,“女权主义者到底想要什么”。
去复旦的时候我在草坪上躺了会儿,看看天空,想想那个人。
接下来的日子, 朱砂第二次披起婚纱,新郎是志得意满的青年画家,比她小8岁的阿Dick。 婚礼举行的日子与天天的葬礼隔了3个月20天,可能大部分人都没意识到这一点,除了我。
婚礼在复兴公园内一家劳伦斯的画廊举行,那一天也是新郎的个人画展举办的日子。来了中外很多宾客,包括马当娜。马当娜给新人送了一份厚礼,一对欧米茄金表,她以此来表示她的气度,阿Dick毕竟是她最在乎的男人之一。
我没有与她多说话,我突然不再那么喜欢她,也许她并没有对天天说过些什么多余的话,也许她并不是那么存心要控制她认识的朋友们。可我不再想与她走得太近。
人太多,闷热的空气使人不适,我早早告退了。
德国方面一直有电子邮件发过来,马克的,莎米尔的。我告诉了他们有关天天的死讯,我说现在我的心趋于平静,因为我的小说即将完成,这是送给天天和那一段生活的最好礼物。
莎米尔邀请我在完成小说后去德国,“这对你的恢复有好处,来看看这儿的尖顶教堂、黑森林和人群吧,相信马克也盼望见到你。”
而马克的邮件总是长而又长,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他最近又做了些什么,去过什么地方,还有与妻子的争吵,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信赖感使他有对我倾吐的冲动,也许一个写小说的女性在理解力和直觉上是可以被信赖的,即使我偷了他蓝宝石婚戒。这个戒指我一直戴在拇指上,因为它真的很好看。
定下来在10月底过完鬼节后去柏林,鬼节是我喜欢的节日,它浪漫而有想象力,用假面装扮的游戏驱走死的腐味。
临去德国前我做了一些整理,整理小说文稿,整理西郊的那套公寓。我打算搬回父母家住,公寓的钥匙则要交给康妮。天天的东西都还在那儿。我从中挑了一张天天的自画像,一本他喜欢的狄兰托马斯的诗集和一件他常穿的白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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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衣上面还有他的体味,把脸深深埋在其中,那种熟悉的味道使人想起什么是丢失的幸福。
那一夜恰好是周末,我徒步走了很长时间,穿过梧桐深深的衡山路,走进条怀旧的弄堂。
康妮的西班牙餐馆就在眼前,灯火明亮,花影婆娑,窗口有衣着光鲜的人影晃动,再走近了,可以听到有人在唱拉丁情歌,礼貌的掌声随后响起。
我走上台阶,询问门口的服务生,康妮在哪里,服务生领着我,穿过曲曲折折门廊,我在一大群站立着的人当中看到了盛妆打扮的康妮。她穿露肩晚装,头发高高地缩成一个髻,涂了浓稠欲滴的口红,看上去得体、聪明,像只优雅的鹤。
人群中间正有一对穿着缀珠黑色舞装的拉丁男女在歌声里跳拉丁舞,他们年轻又漂亮,女孩子的腿被优美地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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