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男神画入怀-第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好,这两天就能给他。”她话音刚落,说曹操,曹操到。

    “董事长,萧小姐。”言清向两人弯了弯腰,微笑道。

    阮风用眼神询问他何事。

    言清一身正气道:“董事长,是这样的,现在快过年了,双城工程那边的工人也快放假了,程总工说,想趁这最后赶工的机会,让您过去瞧瞧,希望能听听您的意见。”

    “我会去的,你排一下行程就好。”阮风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可是,他这样不假思索的安排,言清就为难了,他如实告知:“董事长,这个有点难安排呀,你最近几天的行程都排满了,而且,还是很难延期的那种。”

    阮风听此,静下来思索如何调整,这时,一旁的萧锦华毛遂自荐道:“不用重新安排了,我去吧。”她用征求的眼神看着他,“怎么说,我也是那里的工程总监。”

    听到此建议,言清大掌一拍,“行啊,萧小姐,反正您去看,和董事长去看,根本没差别嘛。”

    阮风若有所思一番,终是点了点头。

    第二天,阮风安排了一名保镖送萧锦华去百桥市,出门的时候,萧锦华只觉得一阵好笑,她都去过百桥市那么多趟了,而且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出门竟然要带保镖了。

    双城工程因为六月份的暴雨,原定的计划被延后了不少,原以为第二年就能验收,现在是不知道要推迟到何时了。

    萧锦华也是开发区的熟面孔了,她和大家同甘共苦的时候,还是热辣辣的炎暑天,今天的天气却是,人站在室外一阵,就已冷得人想往火炉里跳。

    为了赶紧结束这受冻的户外工作,萧锦华一整天都兢兢业业,所以,她很有效率地把一天的巡查工作提前了一个半小时完成。

    回去时路过花婆婆家,想着天色还早,她决定下车进去拜访一下老人家。

    寒冷的冬季,老人身体不耐寒,基本都呆在屋里,萧锦华敲门的时候,主人正燃着火炉取暖。

    她一身寒气进了门,花婆婆忙心疼地给她端来一杯热乎乎的开水,坐下闲聊近况,得知莫卿这几天也刚好在家,只是现在恰好出去买菜了,因此她坐下许久也没见到人。

    坐了十来分钟,莫卿回来,她似没料到家里会突然多个人,用不同以往的眼神看了萧锦华许久。

    花婆婆失礼道:“这孩子,怎么这样看着人?小卿,你们不是见过吗?萧珏的姐姐,锦华呀。”

    莫卿面无异色地回了神,礼貌地露出一个淡到不能再淡的笑,她拎着菜,略显僵硬地开口:“你们先聊,我去做饭。”言下之意,是要邀请萧锦华留下吃饭。

    花婆婆也正有此意,等莫卿进厨房后,三言两语就说服萧锦华留下用饭了。

    莫卿的一顿晚餐做了好久,久到花婆婆都等不住进去帮忙,萧锦华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抬头看了看四周,拿出手机给阮风拨了一个电话。

    “阮风,我今天要在花婆婆家吃了晚饭再回去,不用等我了。”

    “嗯,尽早回来。”阮风淡淡回道。

    在老人家的帮忙下,没过多久,四菜一汤端上了餐桌。三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围坐到饭桌上,花婆婆满脸喜悦地给两个小辈一人夹了一块鱼肉。

    两个小辈理所当然地也回敬了老人家。

    有花婆婆在,一顿饭吃得和乐融融。

    饭间,莫卿难得主动开口和萧锦华说话:“萧小姐,我今天也想回安市,不知你方不方便,载上我?”

    这么简单的要求,萧锦华当然不会拒绝。

    趁着天还没全黑,虽然不舍,但花婆婆还是催促两人早点出门。

    上了车,莫卿才得知车上有一个司机,而且,她敏锐地意识到,这人还是保镖。她神色如常地和萧锦华坐到后座。

    车上的两人虽然不熟,而且又都是少话之人,但行车途中,多少还是会说上几句话的。

    萧锦华先开口,“前几天提起你,阿珏就和我说,你回家看花婆婆了,想不到你还留了这么多天。”

    莫卿声音不高不低道:“嗯,这几天太冷了,特意回来照顾一下婆婆。”顿了顿,“萧珏说,你前一段时间去了南极,刚回来?”

    萧锦华:“是的。”

    两人能共同聊的话题似乎也只有萧珏了。

    冬天的夜晚来得快,车子还没行到宽敞的大公路,天就全黑了。

    离小路出口处还有几百米时,忽然,莫卿出声让司机停一下车。

    司机没有多问就把车熄火,他和萧锦华都本能地以为她晕车了。

    萧锦华关心问道:“怎么了?你晕车?不舒服吗?”

    莫卿轻摇头,望着萧锦华,眼神似乎要透过她望出另一边的窗外。

    萧锦华自然而然地侧头看了看窗外的景象,没有什么特别的,她不明所以地把目光转回莫卿身上。

    然而,她回头却看到,莫卿一只手按住了司机的脖子,视线飘到莫卿手上握着的东西——一支非常小巧的特制注射器。

    注射器里已经没有液体,是的,它们在前一秒已被一滴不漏地注射进司机的身体里。

    司机还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叫响,就因大意和莫卿出乎意料的突袭,彻底昏迷了过去。

    萧锦华本能地往身后的车门靠了靠,平静的眼底酝上惊疑。她想,今晚恐怕回不去了。她平静下急促的心跳,谨慎又防备地望着莫卿。

    莫卿对上她的视线,没有一点回避,看着她,手却从容地把司机脖子上的注射器拔了出来。司机健壮的身体因为失去支撑,松松软软地倒在座位一边。

    萧锦华察望过去,莫卿也看了司机一眼,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声音没有起伏一样,告知她:“放心,他不会死的,我只是给他打了一剂迷药,大概明天就能醒来。”

    萧锦华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低低问道:“你、等一下也会这样对我,是吗?”虽是询问,但她心中已一片了然。

    莫卿冷漠地点了点头,说:“对不起。”

    话落,莫卿不知又从何处取出一支试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按住萧锦华的肩膀,把针头刺进她雪白的脖子。

    萧锦华试着挣扎,可莫卿的力气,大到她动一下都感觉困难,昏迷之际,她依稀听到莫卿说:“对不起,这是我欠你的,也是欠萧珏的。”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离

    
    莫卿小心地把萧锦华平放到后座上,紧接着,下车打开司机的车门,毫不费力就把身强体壮的司机拖下车。

    她随手架着司机,眼神沉稳地望了望四周。此处可以说是荒郊野岭,并没有装置路灯,为了不引人注目,她已把车灯熄灭。借着路过车辆的照明灯,她很快找到了一个藏人的地方。

    过路人看到一个女孩架着一个大男人,没有觉得一点不妥,如果两个人换过来,他们倒会有所怀疑,他们会怀疑健壮男子要对柔弱女子图谋不轨。

    莫卿把人扔到草丛堆上,一股冷风刮来,渗得人骨头都疼。

    她在原地站了一会,知道这么冷的天气把人扔到这里一夜,很容易冻死人,她又回车里拿了张毛毯,扔到司机身上。

    上车前,莫卿回头看了看她们来的方向,这个让她安稳了几年的小城市,她以后大概不会再回来了吧。

    站了半晌,她拉开车门,载着萧锦华决然地向最近的安甸码头驶去。

    不知莫卿给萧锦华注射的是什么迷药,尽管车身一路颠簸,但萧锦华没有一点能醒来的迹象。

    路途十分顺畅,莫卿已经以极高的车速行驶近两个小时。

    没有人监督,阮风没有察觉地把公事处理到八点才停下,估计着萧锦华这时也该回到家,他习惯性地拨了电话出去。

    车里十分安静,莫卿一心一意注视着前方,当察觉到不属于自己的手机在震动,她把车停在一边,走到后座找到萧锦华的手机,看了备注,没有犹豫地摁了接听:“阮先生,你好,我是莫卿,萧小姐睡着了,所以我帮她接了电话。”

    阮风没有多问,不做怀疑地挂了电话。只是没过几秒,另一部手机也响了。

    莫卿翻了翻,在车头的位置找到了一个黑色手机,她看了一眼来电备注:老板。

    这次她不再接听,她知道,阮风很快就会猜到她做的事了。自知时间不多,她马上把萧锦华和司机的手机关机,重新回到驾驶位启动车子,翻出通话记录里最近打的一个号码,号码显示着最近的通话时间——三个小时前。

    “人我快带到了,你们马上出来接人。”莫卿清纯的面容露出从未有过的冷酷之色,语气利落果断地对着电话里的人说。

    “没问题,我们已经在这等你很久了。”平凡有力的男声里,透着期待。

    阮风没有和萧锦华通到电话,就把电话打到保镖那里,当他听到保镖电话里传来电话已关机的提示音,眼底的不安倏地被一圈圈放大,不详的预感一下子充斥着他的大脑。

    窗外的夜色璀璨明亮,他的心却像一片荒芜。

    他稳住心神,极快地反应过来,马上在通讯录里找出萧珏的名字。电话很快被人接听,他的神情没有急躁,只是面容冷硬着,说出的话却像命令,“萧珏,你马上打电话给莫卿。”

    萧珏不明所以,但听出他语气的迫切,没有不识时务回怼过去,耐着性子,问:“你找莫卿做什么?先给我说说。”

    阮风深吸一口气,没有解释,他低着嗓音,似斥道:“不要问为什么,现在,立刻,马上打电话给莫卿,告诉我她现在在哪里。”

    “喂!你这什么语气……算了,看在某人的面子上,给你打过去,你等一下!”萧珏没好气地朝手机伸了伸拳头,如果不是看在他姐的份上,他会听他的话吗?

    心里嫌弃着,身体却是认命地在手机里输入莫卿的号码。

    莫卿一到码头,就有人过来与她接头,她握着方向盘,自知自己已无退路。再次把自己的心武装起来,莫卿下车,到后面把萧锦华带下车。她让萧锦华靠在自己身上,虽然知道她现在一点意识都没有,但还是尽量让她的身体舒适点。

    接头人在前面带路,莫卿带着一个人毫无压力紧跟其后,拐了几个弯后,迎面等着三个人,领头的是一个黑色正装的壮汉。

    莫卿停下脚步,领头壮汉给身后的手下一个眼色,两人马上上前扶住萧锦华,把人带到岸边的一艘船只上。

    两人相视而立。

    此时,莫卿的手机铃声响起,萧珏的电话打来。

    莫卿没有理会,她冷着声音,对壮汉说:“请转告你的主人,让他履行承诺。”

    “当然。”壮汉十分爽快地认同。

    莫卿不再逗留,转身离开,没有一点动摇地消失在夜色中。

    她沿着岸边,一路行走,刚安静的手机再次响起。她看着上面显示着的萧珏,冷硬地摁了电源键,当屏幕彻底黑了下来,一个抛掷的动作,有重物落水的声音传来。

    萧珏听着“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的提示音,狐疑了几分,没有忘记阮风着急的口吻,他马上向阮风回复自己这边的情况。

    阮风大概已猜到会是这样的结果,电话沉寂几秒后,萧珏只听他说:“萧珏,我现在找不到锦华了,你知道她在哪里吗?”深深的无力感,透过电波,传到萧珏耳中。

    听到这个消息,萧珏马上像变了个人一样,他无比沉着、清晰问道:“阿华的失踪和莫卿有关?阿华今天去了哪里?”

    “百桥市。”声音低到几乎让人听不清。

    萧珏的大脑高速运转着,他马上拨了另一个电话出去:“丹尼尔,你马上定位出Shirley手机的位置。”

    “OK,你等等。”对面一阵键盘的噼啪响。

    “Shirley手机目前坐标为东经x度,北纬x度,具体地点……安甸河,”丹尼尔突然奇怪地“咦”了一声,“她怎么跑去河里了,钓鱼吗?”

    萧珏直接忽略他的问题,告诉他:“好,我知道了,最近可能还有用上你的地方,切记保持通讯。”萧珏一口气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他转头和阮风说:“你现在在哪里?”

    阮风回复他,萧珏说:“我马上就到风华楼下。”

    十几分钟后,两人会合,匆匆关上车门,萧珏说:“我们现在赶去安甸码头,有什么事路上说。”

    另一方。

    “你们以最快的船速往这个方向走,到了接应点马上换船,我和大龙带着目标去安市,我们坐飞机走。”

    他们明明相对而行,可惜命运知道,他们不会有碰头的机会。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寻找开始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萧锦华睁开了双眼。

    瓷白色的天花板不染纤尘,视线正中央一个小小的圆孔告知她,此刻她处于被监控状态。

    侧动了下身体,四肢软弱无力,她连坐起身也显得异常吃力。起身之际,不知手臂摩擦到什么地方,有隐隐刺痛之意,她翻起右手的袖口,一个针管留下的痕迹,再显眼不过。

    她的唇色比之前浅淡了几分,看来,在她昏迷的这段时间,她被抽取了不少血。

    冷静的看了看四周,这里的布置类似病房,但又给人囚禁的感觉。

    萧锦华垂眸,想起自己在昏迷前最后见到的莫卿,对于她为什么这样对待自己,一点头绪都没有。

    再次看了看四周,布置单调的空间很难让人联想到什么,只有手臂上的小孔,让她隐约猜到,捉她到这里来的人似乎知道她身体与常人的不同。

    紧锁的房门被人从门外推开,夏侯颖端着一个托盘出现在她面前。

    看到这个曾经接触过的人突然出现在这,萧锦华微微讶异,“夏先生?”眼底的询问之意一目了然。

    “你醒了,刚好我给你端来了餐点,你已经睡了一天,想必也饿了。”夏侯颖和善温润地笑着,谦厚如玉。他说完,就把托盘放到床边的小桌子上,定定地站在床边。

    萧锦华问他:“莫卿呢?”

    夏侯颖疑惑:“嗯?我并不认识这位女士。”他的表情十分诚恳。

    “那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她问了一个明知道不会有答案的问题。

    “恕我不能告诉你。”夏侯颖朝她抱歉一笑。

    然后,他出去了。

    等他的背影随着门的关上而看不见,萧锦华侧头看向那托盘上的食物——很平常西餐,但却是补血佳品。

    夏侯颖离开之后去见自己的老师。

    牢笼般的铁架子里,一个面容憔悴,但衣衫十分整洁的中年男子卧靠在铁条上,他的眼睛似合上又似打开着,一深一浅却又十分缓慢的呼吸彰显着他此刻的虚弱。

    铁笼子前,站着一个壮硕的白发中年男子,既然是白发,却不形容他是老年人,是因为他的皮肤和皱纹的苍老程度,只有在五十岁年龄段的人身上才会出现。

    “老师。”夏侯颖向铁笼外的男子问候。

    “哈哈,她果然是个成功的试验品!”男子看着牢笼得意地大笑着,随即,他转过头,浑浊的眼神给人阴骘的恐怖感。

    他看着夏侯颖,不客气问道:“你来做什么?”

    夏侯颖尊敬一笑,缓缓解释:“老师,阿泽让我来问您,您对他给您送来的人是否满意?”

    苏德松动了一下脖子,漫不经心道:“很好,不愧是我儿子,连萧玉琛的女儿都能轻易捉来。”

    夏侯颖温和地点了点头,“既然这样,那学生先下去了。”

    苏德没有感情地说:“去吧。”

    夏侯颖回了自己的家,苏泽正一身悠闲地靠着软沙发上,他右手捏着高脚杯,红色的液体随着他手腕的转动,在杯中荡出夸张的高度,可是,却没有一滴液体溅到杯外。

    夏侯颖对他说:“萧小姐今天问了我一个人,难道她就是你回来前特意去找的人?”

    苏泽不置可否地扯了扯唇,冷笑道:“一个心处黑暗却渴望光明的人。夏,你要知道,只要是人,就会有软肋,如果知道了对方的秘密,就要学会利用。”

    夏侯颖对他的话不做领悟,又问:“萧小姐会有生命危险吗?”

    苏泽反问:“你说呢?”

    他默然,苏德对至亲都能那么无情冷血,对待一个外人,又能手软到哪里?

    ——

    阮风的别墅中,萧珏抓狂地挠着自己寸长的短发,心中的郁闷还是发泄不出,他疯子般握起一个拳头敲打在红木桌上。桌上的物件受外力作用,弹起看不出的高度后又掉回原位,发出轻微的声响。

    他们当晚赶到安甸码头的时候,一片漆黑,除了风吹动水面造出一点声响,那里就像荒野一样寂静,而且,丹尼尔告诉他们,萧锦华的手机一直就在那个坐标没有偏离分毫。

    那时候,他们已经肯定,萧锦华的手机已被扔到水里,而且几个小时前,她确确实实到过这里。

    之后,他们很快调取到了安甸码头的监控录像,可是无果,因为除了能看到船只的模糊身影和离去方向,船上的人没有一个被录进去。

    这是一群有着十分周密计划的“绑匪”。

    驱车回去的路途,萧珏要求丹尼尔查莫卿的电话,可惜丹尼尔没好气的告诉他,他起码要一两天才能给他答复,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使用他们道森家族的手机,而且,他也没有这个特权和能力仅通过一个号码就能随意定位到号码主人的位置。

    几个小时前,被莫卿弄昏迷的保镖醒了,可是,他除了能向阮风描述他是如何昏迷之外,也就是更落实莫卿的罪行而已。

    萧珏对当前的局面感到愤怒、自责和担忧,他从未想过,自己好不容易喜欢的人,竟然会伤害到他看得比自己还要重要的亲人。

    他在客厅里暴躁的同时,阮风却在书房里布置着一项又一项的安排。十几个小时前,他表现出的无力和迷茫,就像一场幻觉,现在的他,又是那个冷着眉眼,就能睥睨世人的阮风。

    “晨朗,从现在起,你全权负责风华的事,无论事务大小,近期都不用征求我的意见。”

    “言清,你马上放下手头的事,帮我去调查昨晚六点到十二点时间段内,离开安市或者百桥市的所有私人船只、飞机和两人以上、可能带着一个年轻女孩或巨大行李的陆行车辆,我要尽快看到结果。”

    “史蒂文,我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你不是号称能查到每一个人的秘密吗?我现在要你查一个人,你把她的过往和近况都给我一清一楚查出来,特别是她最近接触的陌生人或者陌生电话。事成之后,你提出什么要求我都可以答应你。”

    他沉稳平静地给几个人打了电话,每通电话里的语气都毋庸置疑,安排好这些,他出了书房,对萧珏说:“萧珏,我想,我需要见你父亲一面。”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谈判

    
    萧锦华每天都会被早上准时来抽她血的白衣青年唤醒,连续一个星期,她都被锁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与此同时,她还会每天被抽走一百多毫升的血。

    这里的人现在已经不用给她注射会让她没力气的试剂了,因为失血过多的她,已经虚弱到行走都困难。

    她的气色白到看不出一丝血色,莹白手臂上几个突兀的针孔与她瘦细的胳膊形成鲜明对比,令人触目惊心。可是,给她抽血的白衣青年却不敢给她一丝怜悯与同情,他只会默不作声地挽起她的衣袖,右边找不到下手位置,就挽起左边的袖子,低着头进来,很快又垂着头出去,她没有听他说过一句话。

    这些天下来,她已经可以肯定,捉她的人的目的,是想通过她的血液制品获取研究数据。

    这一天,白衣青年照旧来抽血,不过,在他出门之际,萧锦华向他提了个请求:“你能帮我把夏侯颖先生叫来吗?”

    白衣青年举着医疗工具听她说完,不发一言就出去了。不过中午的时候,夏侯颖来了。

    “不知萧小姐找我有什么事?”这次,夏侯颖看到几天未见的萧锦华,脸上不再挂着和煦的微笑,而是眼带心疼与怜悯地望着她。

    萧锦华虚弱缓慢地问他:“在这里,我是不是只需每天等着有人来抽我的血就可以了,直到我失血而亡的那一天?”她把自己的死亡说得云淡风轻。

    夏侯颖不忍地别过她的视线,默认她的问题。

    她又问:“能告诉我,每天拿我的血去用的人是谁吗?”

    夏侯颖迟疑片刻,也没有隐瞒,告知她:“是我的老师,他叫苏德。”

    “苏德。”萧锦华拧眉恍然,竟然是这个人,她突然郑重开口道:“我想见他一面。”

    夏侯颖平淡道:“这个我无权答应你,但我会把你的话转告给老师的。”顿了顿,他真诚道:“相识一场,我希望你能活着离开这里。”

    萧锦华低下头,“谢谢,我也期望。”

    “对了,你上次问我的莫卿。”临走时,夏侯颖突然回头。

    萧锦华望着他等他说答案。

    “她不是我们的人,只是刚好知道她的秘密,作为交易,她才帮我们的。”

    萧锦华低声回应:“谢谢你告诉我这个信息。”

    “你……怪她吗?我听说,她是你的朋友。”夏侯颖试探问道。

    “……不怪吧。”萧锦华自己也不能肯定这个答案,等他出去后,她在心里补充道:“如果还能见到他们……”

    ——

    “老师,我有件事需要转告给您。”夏侯颖履行承诺去找苏德,可惜苏德这几天的心情一天比一天烦躁,他带着阴沉的眼神凶道:“有什么事快说。”

    夏侯颖和他说话总会带着尊敬语气,这次也不例外,“是萧小姐让我转告您,她说她想见您一面。”

    “哦?是吗?难道她还记得我?”听到他的话,苏德的语气温和几分,可他天生的戾气,和接下来说的话,却给人深深的恶意,“我可是记得,当年把针头插进她脖子时,她可是连哭都没有哭的,真是个坚强又乖巧的孩子呀!”

    他阴笑两声,继续道:“身为小时候抱过她的长辈,我应该同意她这个小小的要求。”然后他就像打发垃圾一样,让夏侯颖远离他的视线。

    苏德重新往实验瓶中添加各种各样的试剂,当要往里面倒入一支浅红色的液体时,他的动作变得异常的小心翼翼,显然,这支液体是最关键的成分。

    多种液体的混合并没有发生肉眼可以观察到的变化,苏德把混合液拿到一台仪器上分析,数分钟后,他看着上面的数据,突然发狂般把白色桌面上摆放的东西全部扫落到地。

    他像个疯子一样骂道:“为什么还是合成不出来?垃圾!废物!肯定不是我的问题!”他双手捧着头,否认着,“一定是这些东西的纯度不够,肯定是!我的配方是没有问题的,我是对的!我一定能合成出来!”

    下一秒,他渐渐冷静下来,目光冷然地注视着一个焦点,仿佛在和一个人对话般,说:“萧玉琛,我现在去看你的女儿了,不知她被我抽了这么多天的血,还能不能站起来……”

    萧锦华静静地平躺在床上,目不转睛的盯着天花板,其实她一点都不困,只是有点累而已,所以就躺了下来。

    在这里,她每天的生活就是:早上被抽血,中午和晚上吃饭,其余时间她就躺着或坐着想念那些她爱的人。

    想到父亲,她恐怕要食言了,她明明不久前才和父亲保证过,自己会照顾好自己,可是……

    想到萧珏,她知道他现在一定很内疚,因为他一定会觉得是他让莫卿有机可乘……

    想到阮风……

    这时,清晰的旋门声打断她的念想,以往这个时候从未有人过来过,她似乎已猜到来人是谁了。

    萧锦华坐起身体,意料中的人终于出现在她面前。

    眼前的人,一头银发,满额暴戾之气,违和的是,他脸上挂着一个只有他这个年龄以上的人才能扯出的笑——一个可以称之为和蔼的笑。

    苏德在萧锦华昏迷的时候见过她一面,当时他就已经认真打量过她,打量完后给她的评价是:“确实有几分姿色。”

    现在,他第二次见她,没有再用审视的目光看她,直接开口道:“听说你想见我,我现在应邀而来,你有什么事?”他缓慢的语速透露出他心中的不重视。

    萧锦华靠着枕头,仰起脸,直白道:“苏德先生,我想和你谈判。”

    “谈判?你现在有什么资格和我谈判?”苏德好笑道。

    她神色十分正经严肃,虽然身体疲乏,但还是尽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有力点:“除了可以给你提供血液,我还可以加入你的研究。我知道,你和我父亲一起研究过一种药物,你把我关在这里,也是因为这种药。我可以帮你。”

    听到她的话,苏德用怀疑的眼神审视着她,“你可以帮我?你以为这是中学生的白痴实验吗?”

    被他阴沉的眼神盯着,萧锦华没有丝毫回避,“我的第一专业是生物化学,上学时,我在期刊发表过几篇论文,如果你看过后还是觉得我没有资格帮你,那我也不勉强。”顿了顿,“我父亲这些年也在研究这种药,我上次回家的时候,他已经找出这种药存在的问题了,而且,他把研究细节都告诉了我。我想表达的是,我对这种药物的了解,也许并不比你少。”

    苏德站在床前犹豫了几秒,最后,不做他疑道:“那我就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有这个本事,明天开始,我会派人来接你。”

    “谢谢。”萧锦华客气地给他道谢,又道:“但是,我有一个请求。”在苏德的示意下,她说,“我恳请你近期不要再派人来抽我的血,因为我的身体已经出现不适症状了,如果再继续,你同意的研究,我恐怕也有心无力了。”

    苏德冷笑一声,“原来是在打这个主意,算了,反正已经用了你那么多血,就暂时让你休息一下吧。”

    苏德十分自得地离开房间。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分头行动

    
    傅晨朗在文件末尾潇洒地写上自己的大名,放下黑色的金属钢笔,他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从老板椅上站起身,扯下衣架上挂着的西装外套,眨眼就走出办公室。

    他要驱车前往阮风的别墅,他已经连续几天一下班就出现在这条路线上。

    没有按门铃,他熟练地输了密码,开了阮风家门的锁。

    “兄弟,我收工了。”傅晨朗一进门就对着屋里喊,已经习惯不会有人回答,所以喊完后,他自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