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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草莓蛋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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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1。
  近日,警队有一传言尘嚣直上,据说那位清冷矜傲不近女色厌恶甜食的季大顾问,喝醉了酒撬开临街甜品屋的店门,搂着温软娇俏的小老板纤细的腰肢不肯撒手,亲吻着人家的耳垂,非要小老板做蛋糕给他吃。
  流言越传越偏,整个警局一时哀嚎遍野,纷纷感叹季顾问不开窍则已,一开窍就瞅准了最心灵手巧的小老板出手,简直不给队里的小年轻留活路。
  对此,当事人季铮眉头一挑,“谁给那帮小兔崽子的胆,敢觊觎我的人。”
  “不过么。”他眼神一暗,嗓音低沉,“编得倒是不错,可以试试。”
  2。
  池以歌中学时和季铮那段恋爱谈得轰轰烈烈,最后却惨淡收场。
  她信誓旦旦地表示:“复合是不可能复合的,同一个大坑再跳进去第二次我就去天桥底下表演用鼻子吃面!”
  “哦?”对面的男人扯松了领带,似笑非笑地向她逼近,“我是大坑吗?”
  池以歌顿时双腿一软:“打个商量…那面咱不吃了行不行啊。”
  季铮中学时遇见那个叫池以歌的姑娘,从此,她是他的年少痴狂,也是他的日久天长。
  “这世上从没有什么事是恒久不变的。”
  “但请你相信,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依然会爱着你。”
  食用指南:人美声甜糕点师vs犯罪心理学博士
  美食/刑侦,久别重逢,都市+校园回忆杀
  彼此治愈的小甜饼,HE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甜文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池以歌,季铮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九月末的时候,南市一连下了好几天的雨,雨水劈里啪啦地打在窗台上,路上偶尔有行人路过,大多也是小心翼翼地注意着脚下,生怕一个不留心踩着水坑。
  夜幕沉沉,临街的店铺关了大半,街角开水果店的女人眼见没客人上门,干脆也拉上铁闸门,决定早点回家陪陪老公孩子。这两天气温骤降,女人甫一出门就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她一手撑着伞,一边往前走去,整条街也就剩街口那家新开的甜品店还闪着温暖的灯光。
  女人隔着玻璃门看见去,这家面积不大的小店被主人装修得很温馨可爱,墙面上彩绘的卡通形象在壁灯的照射下显得栩栩如生,一张张藤编的桌椅被井井有条地摆放着,藤椅上还摆着软乎的坐垫和抱枕。想起自家爱吃甜食的宝贝女儿,女人想了想,就推门走了进去。
  甜品店的展示柜里摆着各式小点心,看上去没有一样不好吃的,女人正犹豫着呢,就听见前面传来一道清澈悦耳的声音,“您想要点什么?”
  面前的姑娘围了一条小黄鸭的围裙,她肤色偏白,一头微卷的长发被她用发带高高束起,女孩儿五官精巧,天生一双桃花眼,纤长的睫毛,眼尾微微上翘,笑起来的时候,那双眼就弯成了两道月牙儿,右边脸颊上也浮现出一个小小的梨涡,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她显然认出这位是她同条街上的邻居,当即比了个手势,笑眯眯地解释道:“本店新开,全场八折哦。”
  听见“八折”这两个字,女人的眉心显然动了一动。
  女人空着双手进的店门,出来时,手上就多了个沉甸甸的纸袋子。
  送走了客人,池以歌才绕回后厨,继续她刚才手上的工作。
  她在做一道西红柿芒果炸鱼肉玉米卷。
  池以歌把刚刚切成丁的芒果和西红柿放进搪瓷小碗里,又往里边加上盐和葱花,将破开的柠檬挤汁滴在果丁上,芒果选的是新鲜的澳芒,果肉甜美,滋润多汁,池以歌一个没忍住,切丁的时候就往嘴里塞了好几口。
  鳕鱼块早早地被她从冰箱里拿出来解冻,这会儿正好冲洗干净,沥干了水分,才好放在她备好的糊糊里浸没均匀,放进油锅煎炸,鳕鱼块很快就变成了金黄色,一个个地浮在表面上,池以歌迅速拿铲子把它们从锅里捞起来,她从柜子里取出一罐鳄梨酱打开,盘子里的玉米饼被煎得金黄酥脆,她依次往饼皮上涂了鳄梨酱和打法好的奶油,炸好的鳕鱼块被堆在奶油上,最上边一层则是小碗里搅拌均匀的果丁。
  池以歌试吃了一口,嘴里的食物不仅看上去色彩丰富,尝起来也是口感层次分明,蔬果丁的酸甜和鳕鱼块的酥脆可口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一起,勾得人食指大动。
  唔,本来只是想做来试试,没想到效果比她预想的还要好。
  池以歌把剩下的材料如法炮制堆在玉米卷上,收拾好后厨,这才解下围裙,端上盘子打算坐到外边好好享受一下她的宵夜。
  当她走出来的时候,视线正好与玻璃门外蹲着的一只三头身小团子撞到了一处。
  这只小团子穿了一件小恐龙雨衣,他躲在屋檐下,鼓着一张包子脸,正眼巴巴地盯着池以歌手里的盘子瞧。
  池以歌皱了皱眉,外头下着雨,一个小孩子怎么孤零零地在外边呆着,也不知道是不是和家长走散了,多不安全。
  想到她之前看过的那些拐卖儿童的报道,她心里更加放心不下,干脆把盘子往桌上一放,朝着门口走去,小团子似乎没想到会被她发现,一下子就慌了神,两只小手无意识地搅在一起,呆呆地看着池以歌推开玻璃门在他面前蹲下,“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这么晚了,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她摸了摸小孩儿的手,他在雨里不知道待了多久,小手冻得冰凉,小团子张了张嘴,刚想开口说话,肚子就传来咕噜一声,一听就是饿坏了,叫声格外得响亮清晰,小孩儿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点着脚尖彻底不肯吱声了。
  要是这时候笑出声来,这小孩怕不是得就地刨个坑把自个儿埋进去,池以歌心想着,憋了笑拉着小孩儿把人带进店里,将做好的西红柿芒果炸鱼肉玉米卷往小孩儿面前一推,又倒了杯热水给他。
  小孩儿红着脸,声如蚊蝇地道:“我……我没带钱。”
  而且爸爸妈妈说,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的,小孩儿咽了口口水,又看看摆在前面香气扑鼻的玉米卷,“姐姐,我叫季朗,你叫什么名字啊。”
  交换过名字,就不算陌生人了吧。
  季朗掐着手指,一边认真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一边就把肉嘟嘟的小手朝着池以歌做好的玉米卷探了过去,咬下第一口后,小孩儿的眼睛明显一亮,继而加快了吞咽的肚子,腮帮子吃得一鼓一鼓的,活像只小仓鼠,很快就把一盘子的玉米卷给消灭了个干净,小孩儿不好意思地揉着肚子,打了个饱嗝。
  池以歌把给他热的牛奶和自己的手机递过去,“快给家里大人打个电话吧,他们该担心了。”
  季朗小声嘀咕了什么,还是接过了池以歌的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很快被接通了,季朗原本瘫软的姿势瞬间变得正襟危坐了起来,他呐呐地喊了一声“小叔叔”。
  也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什么,季朗整张小脸都垮了下来,他委屈巴巴地把从池以歌这里问到的地址告诉了对方,又说了几句,才挂了电话。
  季朗趴在桌上哀哀地道,“完蛋了,小叔叔这回是真生气了,回去肯定没我的好果子吃。”
  池以歌忍不住戳了戳他的脸,在小孩儿反应过来前把手缩回,“要我是你的家长,你这么冒冒失失地跑出来,我也得生气。”
  季朗争辩道:“才不是呢,我从前跟我奶奶来这儿找过我小叔叔的,明明记得就是在这附近来着,不知道为什么,怎么都找不着地方了……”
  “家里头乱糟糟的,爸爸妈妈平时不回来,就知道把我丢给阿姨照顾,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一进门就吵架,还不如不回来,我才不想在家呆呢。”季朗红了眼眶,他揉了揉眼睛,“我要去找我小叔叔。”
  他带着炫耀的口气道,“姐姐你不知道,我小叔叔在警局工作,他可厉害了,往那儿一站,我爸妈哪怕吵得再凶,都得给他安静下来!”
  池以歌:这个形容……乍听之下还真不像是个好人。
  小孩儿叽叽喳喳地跟她介绍着这位小叔叔,说话时眼睛里都亮着星星,显然对他推崇至极。
  池以歌捧着杯子,时不时地望向窗外,她等了一会儿,就看见有个男人撑着伞,远远地穿过霏霏秋雨朝着这边走来,池以歌忙戳了戳季朗的胳膊,“你看,那是你小叔叔吗?”
  “就是他!”小孩儿眯着眼扒拉着窗子打量了片刻,拍着手跳了起来,把刚才还跟池以歌抱怨说担心被他小叔抓到后打屁股的话忘了个干净,池以歌把挂在边上的雨衣重新给季朗披上,牵着小孩儿推开了玻璃门,“你好,你……”
  池以歌剩下的半截话噎在了嗓子眼里。
  站在门外的男人将手里的伞微微后仰,露出一张完整的脸。
  他穿了一身休闲西装,个子似乎比高中的时候更高了,男人眉宇硬挺,五官深邃,嘴唇几乎抿成一条直线,那双天生琥珀色的眼睛正淡淡地看着她。
  池以歌的指甲无意识地掐进了掌心。
  这个人好像变了不少,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变。
  这是她那么喜欢过的人,当他再次站在她面前时,池以歌还是会想到那些晴空碧草下,他逆着光站在她面前朝她挥手,阳光穿过他的白衬衫,勾勒出少年劲瘦的曲线。
  然而这已经是他们分手的,第六年。
  池以歌的脑海里早就乱成了一团乱麻,她的喉咙干哑,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从何开口。然而对方似乎比她淡定多了,他偏过眼神,将季朗拉到自己伞下,重新站进雨幕里。
  从头到尾,池以歌只听见他在转身的时候轻声说了句——“好久不见”。
  池以歌在门口站了很久,直到冰冷的雨丝打在脸上,她才回过神来。
  她抓着她的手机,连她自己都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打开的最近通话。
  排在最上面那一行的,赫然是一串再熟悉不过的数字。
  池以歌原本以为,以他的个性,早就该把这串他们当时一起选的情侣号码给换了,这些年里,池以歌一直没有拨出过这串号码,她以为她打出电话的时候,听到的会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声音。
  原来他没有。
  池以歌的睫毛轻轻颤动。
  借着沙沙的雨声,她终于吐出那个徘徊在齿间的名字。
  “——季、铮。”
  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很快就消散在了这个雨夜里。


第2章 
  池以歌最初遇见季铮的时候,也是在九月的雨季。
  池爸爸出事那一年,妈妈一直神思恍惚,没缓过劲来,更顾不上照顾池以歌,就把她送去奶奶家呆了一年,也算是能带给老人一些慰藉,直到今年她念高二要文理分班了,才把她重新接回南市,转到二中念书。
  池以歌对妈妈的这个决定,当然不会反对。
  虽然要离开高一那一年交到的朋友会舍不得,不过二中有她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闻溪,总算缓解了她对未知环境的恐惧。
  只是她之前呆的学校和二中的课程还是存在一些差距的,是以,在开学之前,池以歌几乎每天都会去闻溪家,和她一起复习,不过今天她在闻家呆的时间长了些,出来的时候外边的天都已经黑了,差点赶不上末班车。池妈妈不放心,已经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听到女儿已经在回家的路上,这才安下心来。
  公交车在离她家还有两站路的地方停下,半天没有发动,司机师傅跳下车看了看,上车后略抱歉地跟她解释,“小姑娘,实在不好意思啊,这车胎坏了,你看看要不你在这儿等等,我打电话问问,还有没有其他车经过这儿的。”
  反正走过去也只有一刻钟的路了,池以歌婉拒了司机师傅的好意,背上包沿着马路往前走去。
  前面便利店的牌子闪着蓝色的光,池以歌算了算身上的零钱走了进去,本来只想买两串照烧酱丸子串,抬头看见那圆滚滚趴在保温箱的流沙包,忍不住又多拿了一个。
  她翘着两条腿坐在店里长桌旁高高的椅子上,小口小口啃着那个流沙包,流沙包刚被拿出来,热乎得有些烫手,淡黄色的皮子松软又有弹性,一口咬下去,里边的馅想流沙一样汩汩地流了出来,甜而不腻,尽是蛋黄味儿和奶香。巴掌大的流沙包,没两口下去,就被她全吞进了肚里。
  池以歌叼着剩下的丸子串,她听见店门被推开的声音,感应器机械地说着“欢迎光临”,池以歌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进来的少年一头黑发湿漉漉地被他随意撩到一边,他生得是很好看的,就是脸上不知怎么地,颧骨上有一大块的淤青,虽然穿着校服,可他那件校服外套上也被划开了一大道口子,就连那双骨节分明的手上都带了大大小小的擦伤。
  池以歌认得这件校服的款式,跟闻溪的那件是一样的,前面还映着二中的校徽。
  所以说,这个一看就特别像不良少年的男生……跟她是一个学校的吗?
  少年站在保温箱前,点了几样吃的,他把手往兜里一伸,眉头就皱了起来,池以歌听见他低低地骂了句什么,而服务生已经把他点的东西都打包好放进纸杯里递了过去,只等着他付款。
  少年尴尬地挠了挠头,“那什么,我钱不知道掉哪儿去了,要不这些就先不要了吧。”
  服务生看着年纪不大,台子上还零散地摊着些复习资料,约莫是出来兼职的大学生,听少年这么说,就有些发愣。
  少年大概也是第一次碰上这种情况,见服务生不吭声,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就在这时,一只白嫩的手斜斜地伸了过来,少年歪头看去,他旁边站着的小姑娘正把钱递出去,“我帮他付吧。”
  她脆生生地道。
  总归再过两天就是一个学校的同学了,反正只是几根肉丸而已,也不用花多少钱,而且……池以歌悄咪咪地打量了一下站在身边的少年,见对方也正在看着自己,慌得立马就把眼神缩了回来,背挺得笔直。
  而且……这人蔫巴巴地掏着口袋的样子,有点像奶奶家养的那条溜光水滑的大狗,就差摇一摇尾巴了。
  池妈妈是星级酒店的糕点师,又只有池以歌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因此从没缺过她的零花钱,池以歌也没想让他还,她接过服务生的找零,拎上她剩下的那串丸子转身就走。
  少年回过神来,赶紧提了肉串就往外跑,这天下午刚下过雨,一脚踩下去,溅起一个个水洼,“喂,你等我一下!”
  池以歌嚼着丸子,站在路灯下等少年跑过来,“怎么啦?”
  少年摸索了半天,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卡片就要往池以歌手里塞,“我身上就这个了,这是我身份证,先当在你这儿,等我把肉串钱还给你了,你再把这个给我。”
  他嘴里嘟囔着:“让一个妹子帮我付钱,真当我不要面子啦。”
  池以歌捏着他的身份证,相片上的人剃了个板寸,冷着一张脸,露出锋利的眉眼,比和闻溪下午在电视上看见的男明星还好看。
  她默默地念了一遍身份证上的名字。
  季铮。
  看年纪跟她是同龄,没准还是同一届的。就是……
  池以歌又瞄了他一眼,这位同学的脑袋似乎不怎么灵光。
  傻乎乎的。
  拿这么重要的身份证去抵那几串肉串的钱,这得是心多大的人才能干得出来的事啊。
  *********
  池以歌平躺在床上,睁着眼看着天花板。
  她已经很久没有梦见自己和季铮中学时的事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今天这一见,把那些乱七八糟的记忆通通勾了起来。
  池以歌把大被蒙过头,她翻了个身,打算重新让自己沉入梦乡。
  她刚回南市没几天,这家店面是回国前闻溪帮着准备的,租的房子还没找好,池以歌这几天就干脆睡在了店里的阁楼上,不过方便归方便,就是这隔音效果实在不太好。
  池以歌黑着一张脸,抄起搁在床边的防身棍就往楼下走,这大半夜的,也不晓得是哪来的小混球在楼下咣咣咣地敲着门,没完没了地扰人清梦。
  她下楼一看,小混球没有,去而复返的季先生倒是有一个。
  也不知道他在门口杵了多久,此时正拿着不知从哪儿捡来的树杈子翘着她家甜品店的店门,听见脚步声,他抬头看了她一眼,那双眼里蒙着一层雾气,凝视着她的目光依稀透着股委屈。
  还好这个点没人在外边闲逛,池以歌心说,不然就季铮现在这个动作,指不定就得给人当成小偷扭送进局子了。
  池以歌打开门走近他,果不其然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气。
  季铮把头枕在她的肩膀上,温热的鼻息喷在她的耳垂,他在她耳边喃喃念道,“以歌……”
  池以歌心尖一颤,扶着他的手都抖了一下,她竭力保持着声线的平稳问他,“怎么了?”
  季铮打了个酒嗝:“对于犯罪分子而言,他们的犯罪心理特征于其生长环境、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因素有密切的关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犯罪经历中不断强化,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行为定势……”
  “因此,当他们实施犯罪时,他们的心理特征就会通过客观事物表现出来,从而留下心理痕迹……”
  池以歌:……
  从见面开始就萦绕于她心头的几缕惆怅一扫而空。
  醉成这样,这人得是喝了多少酒。
  季铮原地摇晃了两下,他突然站直了身子,板正池以歌的双肩,目光灼灼地凝视着她的双眼。
  他陡然间变了个画风,开始抑扬顿挫地念道:“我抗拒那一天,倘若你像陌生人一样与我擦肩而过,别用你那阳光般的眼睛向我致意。当爱情不再如往日般情意绵绵,就会挖空心里寻找种种借口,决绝而不失庄严。”
  “我抗拒那一天,因而我躲在这,躲在对自己恰如其分的评价中,并且高举手臂向众人宣誓,为你种种合法的借口提供佐证。”
  “抛弃可怜的我,你有法可依。为什么要爱你,我无理可讲。”
  他声音低沉,吐出的每一个字都重重地砸在了她的心上。
  他不是最讨厌看那些书的么,什么时候……连这些都会背了。
  池以歌动了动嘴唇,没等她开口,季铮就已经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彻底醉得不省人事。
  池以歌:她刚刚到底在期待什么不切实际的东西。
  人是叫不醒了,池以歌没办法,原本是打算把她扛到二楼的小沙发上对付一宿,然季铮的体重实在是超过了她的预期,池以歌好不容易把季铮驮到背上,她脸憋得通红,之觉得抗的不是个大活人,而是两头百八十斤的豪猪。
  无奈之下,池以歌只好翻出角落里堆着的瑜伽垫,把季铮推了上去,又往他身上盖了条毛毯,还好现在的天气不算太冷,以他的身体素质,这么睡一晚,应该不至于感冒。
  等做完这一切,池以歌硬生生憋出了一身的汗。
  她瘫在椅子上,盯着季铮的侧脸,突然想起从前下了课跑去小吃街吃宵夜,店里的老板和老板娘因为老板喝醉酒发酒疯吵个没完,这人边给她挑牛肉面里的香菜,边信誓旦旦地发誓,他很少喝酒,就是真喝醉了,也从不闹事,立马跑回家乖乖睡觉,绝不用池以歌费心。
  季铮对她落在他身上的目光浑然不知,他呼吸平顺,卷了毯子翻了个身,口中不时哼哼唧唧地念叨着什么。
  池以歌面无表情地想,看来老话说得还是有道理的。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第3章 
  季铮酒醒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很久没有喝过这么多酒了,此时头疼得不行,他捂着脑袋掀开毛毯坐起来,勉强睁开眼睛,和毛毯上那只绿油油呲牙咧嘴的小恐龙打了个对眼,而他头底下枕着的,则是一只肥成肉球的粉红小猪抱枕。
  季铮:……
  他确定他家里没有这么……富有童趣的东西。
  “混蛋,混蛋!”
  “季铮,混蛋!”
  季铮茫然地站起来,他循声看去,池以歌正顺着楼梯走下来,她手里拿着只长脖子长腿的玩偶鸡,这只鸡的脑袋上还别这个老大的蝴蝶结,池以歌低着头对那只鸡絮絮叨叨地讲,“你也觉得吧,他眼下黑青。面色黯淡无光,一看就是肾不好的面相,没准现在还肾虚。”
  那只复读鸡机械地重复着她的最后两个字“肾虚,肾虚。”
  季铮:……
  季铮暗暗磨了磨牙,他觉得他早晚有一天得让她知道,他的肾到底有没有问题。
  池以歌逗够了手里那只复读鸡,她一抬头,眼神就与季铮交汇在一起,两人对视了几秒,池以歌就先撇开了视线,“醒了?要不要过来吃点东西?”
  她心里清楚,以季铮的个性,这种时候就应该自觉地从她店里出去,然而也不晓得他昨晚喝的酒里是不是给人加了迷魂药,让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应了声“要”。
  池以歌:???
  可她锅里炖的粥只有她一人份的?
  季铮整理了一下衣服上压出的褶皱,他状似有礼地询问:“可以借用一下洗手间吗?”
  *********
  季铮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池以歌已经坐在桌边享用她的早餐了。
  她给自己做了一道生滚鱼片粥,鱼肉晶莹剔透,每一片都被切得薄如蝉翼,静静地卧在被炖得软糯的大米粥上,池以歌还往里边加了香菇和切得碎碎的火腿丝,她只用了最简单的油盐调味,把食材的鲜香发挥得淋漓尽致。
  鱼片粥刚从砂锅里盛起来,还蒸腾着热气,香味儿不安分地溜进季铮鼻尖,勾引着他的味蕾。
  季铮大步走过去,坐在池以歌对面的位子,复读鸡被池以歌摆在了小桌上,正对着季铮,拿它那双小黑豆眼和季铮大眼瞪小眼。
  季铮的手指轻微动了一下,复读鸡“肾虚,肾虚”的声音开始在他脑子里单曲循环。
  他深吸一口气,克制着把那只复读机拎去垫桌脚的冲动,垂首看了看桌面。
  在他这边的桌上孤零零地躺着一袋未拆封的全麦面包。
  季铮:他的粥呢?那碗香喷喷热乎乎的粥呢?
  他记得季朗昨天回去的路上还跟他炫耀被池以歌投喂了可美味的玉米卷来着?
  池以歌拨动着粥面上浮着的葱花,显然没有要从她的碗里分出一勺给季铮的意思。
  季铮组织了一下语言,“多谢你昨天照顾季朗,没让他到处乱跑。”
  池以歌耸了耸肩,“举手之劳,不用客气。”
  季铮的目光停留在她的黑眼圈上,顿了顿,道:“你似乎精神欠佳。”
  池以歌道:“正常,要是有个醉鬼半夜敲门,把你从梦里弄醒,你现在的心情也不好好到哪里去的。”
  季铮:“……抱歉。”
  池以歌专心对付她碗里香喷喷的粥,自动回避了他喝醉酒之后为什么好好的家不回,而非要跑到她这里来这个问题。
  昨天晚上安顿完季铮,她以为自己后半夜会彻夜无眠,但实际上,她睡得很好,一夜无梦躺到了大天明。
  她跟季铮之间那点事,真要说起来,算是小说里最常见的青春期爱情故事。
  只不过那些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人公应该一路顺顺利利地从校服走向婚纱,而她和季铮,却像许多校园情侣那样,在毕业季灰溜溜地迈进了分手。
  季铮高中的时候桀骜不驯,池以歌恨不得套根绳子在他脖子上,省得他那天掘个坑把自己埋进去了,还屁颠颠地自个儿往上撒把土,但照着昨天他家小孩儿的说法,季铮这六年简直像是换了个人,如今混得人模狗样的,池以歌总算不用担心,她哪天得跑去局子里费尽心思把他捞出来。
  她犹豫不决地想,撇开那层关系,她和季铮或许也还算是老同学,以后路上碰见,大约也能和和气气地说声“你好”、“再见”。
  所以,面对他的时候,她大可以不用像昨天那么紧张,表现得活像是撞见了欠下巨款的债主。
  季铮认命地打开那袋干巴巴的面包嚼了一口,“昨天晚上,我没有太给你添麻烦吧。”
  池以歌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一时没反应过来,闻言张嘴答道:“啊,也还好,你昨天不是喝醉了吗,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我才把门打开,你就冲了进来跪在地上抱着我的大腿不放,我想扶都扶不起来。”
  季铮:……
  他僵硬地道:“这不可能。”
  他曾经预想过无数个与池以歌重逢时的场景,但绝对不包括她刚刚形容的……那一种。
  池以歌眨了眨眼,随口胡诹道,“看来你生活压力挺大,昨晚你还边哭边喊我爸爸来着,那叫一个真情实感,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不承认你这个大儿子。”
  季铮手里的面包被他捏出来一个深深的印子。
  池以歌憋着笑继续忽悠:“你要是不信,你昨天哭湿的那条裤子我还扔在洗衣机里没洗,要不待会儿带你去看看?”
  季铮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为,池以歌是一只软乎乎的小兔子,然而养熟了之后他才发现,无论是六年前还是六年后,这只兔子嘴里长的永远都是一口钢牙,就连手里挥着的那根胡萝卜,里边包裹着的都该是根狼牙棒。
  季铮看穿了她眼底的促狭,他缓了口气,反问她:“我刚才在洗手间的镜子里,看见我额头上怎么青了一块儿。”
  池·罪魁祸首·以歌拿勺子的手一顿。
  她心虚地往他额角扫了一眼。
  她昨天把季铮往瑜伽垫上推的力道似乎大了些,好像不小心让他撞着了椅子腿来着。
  季铮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池以歌沉默了片刻,默默把自己手边剩下的一碟小笼包往他的方向推了推。
  —
  “所以说,季铮昨晚喝醉酒在你这儿睡了一夜,你们俩就什么事都没发生?”闻溪卸下帽子和口罩,趴在柜台上拨弄着那些零零碎碎的小饰物,“我就说季铮根本是长了个狗鼻子,南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怎么你才刚回来,你们就撞上了呢。”
  池以歌:“都跟你说了昨天是凑巧。”
  闻溪撇撇嘴,“哪有那么巧的,从高中的时候就这样,跟个背后灵似的,除了女厕所,你说是不是无论我把你带到哪儿,他总能勾勾手就把你轻而易举给拐回去了。”
  池以歌:“……咳咳。”
  闻溪瞪了她一眼,“你咳什么咳,我说错了?”
  闻溪大学时出去逛街的路上被星探看中,她生得明艳,进圈后演的角色大多是偶像剧里不可一世的千金大小姐,至今不温不火,不过闻溪自己在这方面倒没有太大的竞取心,照她的话说,十八线也有十八线的快乐,起码钱够花,也不用担心一天到晚被狗仔盯梢。
  但显然不是所有人都有她这份好心态,闻溪猛灌了一口菊花酒,玻璃酒杯重重地往桌上一掷,“陈路那个鳖孙子,前天还跟老娘这儿好话说了一箩筐,那嘴巴甜得就跟摸了蜜似的,结果怎么着,老娘今天早上一打开微博,上面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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