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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女配_西时月-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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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男主陈尉都说了,李珊珊,你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妹妹。
李珊珊则笑笑,不多说。
小姑娘后劲足,不可忽视。
方卿卿的戏份不多,只在剧中出现两次。
一次是陈尉遭仇家报复,被人追杀进死胡同,进退不得。最后,以命搏命,不幸挨了仇家一击,刚好伤在要害处,剑落人倒。
仇家报了大仇,也就不管剑客是不是真的死了。扔下他,便走人。
万无一人的空巷,一身青衣的剑灵金铃出现了,她背着自己的主子,走了好长一段路。
深夜里,她放下剑客,敲开一扇门,门里应了一声,“谁啊!”
门内的刺客慕芳菲,见自己的暂居之处,躺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她疑心此人气力不济,才会倒在她的门口。
慕芳菲素来不问闲事,她忙自己的事都来不及,就连自己的命也不在她自己的掌控之中,她哪儿有闲工夫管别人的生死大事。
她啪的一声把门关了。
忽然,灵光一闪,在关门的一刹那,她好像看到一把名剑,令江湖人闻风丧胆的名剑。
慕芳菲再次开门,月光下,一把不起眼的古剑映入眼中,寒冷剑芒杀气逼人。
“果然是把好剑。”
慕芳菲拾起地上的长剑,端详许久,道:“算了,看在这把剑的份儿上,我就做一回善事,给自己积功德。”
慕芳菲本是刺客,背一个男子走一段路,不是问题。
她给剑客疗伤,拿出自己私藏多年的灵药,喂剑客吃下。
第二日,伤重的剑客发起高烧,浑浑噩噩,说了一大堆听不懂的话。
慕芳菲出门为他采药,从小自己受伤自己治疗的慕芳菲,辨识有用的草药不成问题。
就这样,剑客天涯在慕芳菲的照顾下,一日一日的好起来。
慕芳菲面冷心热,对着天涯始终没有好脾气。
天涯也认出了他的救命恩人,曾经的慕家小姐,原是易容的。
原来他有眼不识刺客思归。
不错,慕芳菲在组织里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思归。
思归出道的第一个任务,便是刺杀安国公的得力幕僚慕峰,思归以慕峰的嫡女慕芳菲的名义,毒杀安国公的走狗。
慕峰死了,慕家瞬间没落,安国公被人断了一臂,大势去了一半。
思归顺利完成任务,她得到了奖赏,也接到了下一个任务。
她租下的院子,离下一个目标的住处不远。
本是来探查目标的,却救了一位剑客。
真是讽刺,刺客遇到剑客。
此时,屋外白雪茫茫,冷得要命。
屋内只烧了煤炭,放在一个小火炉里,温度不是很高。
剑客天涯随意地坐在小火炉边,取暖。
他在等思归回来,思归出去一天了。
剑客一个人在思归租住的小屋里等了三天。
三天后,外面一片兵荒马乱。
看来,思归又赢了。
剑客竟然为一个坏消息高兴了很久。
外面越乱,说明思归成功刺杀当朝兵部尚书,安国公的有力后盾又少了一个。
思归,思归,你在哪里。
剑客明知道思归不会回来了,他还是在这处小院里等了一年。
因为,剑客知道思归会回来的。
这里有她的国仇家恨。
剑客能查清思归的真实身份,说明他对思归是真的动了心。要不然,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追查思归的过去。
在他眼中,思归是个忍辱负重的女子,被国仇家恨麻痹成冷血无情的杀人工具。
她的养父,也就是那个大魔头,一直控制着思归,他清楚思归的心结在哪里。
他紧紧抓着思归,让她替他办事。
而思归早已被训练成复仇的棋子,自是看不到人间的宁和静谧。
即使一对平凡夫妻幸福的在她眼前生活,她也不会为普通的生活而放下屠刀。
思归想要脱离养父的控制,反而与安国公联手,对付皇帝。
是啊,只有将局势搅得越来越浑,他们才好浑水摸鱼。
只是,很多人都看出安国公不是办事的料。
可思归却看不到。
也许是当局者迷。
她复仇心切,找了安国公当靠山。
安国公有当皇帝的野心,却没有当皇帝的命。
他仗着手中兵权,和一大半貌合神离的朝臣,开启了他的篡位之举。
安国公首当其冲,带兵攻入皇宫。
那天,宫门大开,禁卫军统领是他的远房侄子,远房侄子放安国公入宫。眼看他苍老的身子扑进大殿,远房侄子嘴角的讥笑越发明显。
安国公到底是败了,他失败的第一功臣,就是这位阳奉阴违的远房侄子。
远房侄子是安插在安国公身边,最重要的棋子。
人人都当他是棋子,他却选对了君主。
提早知道安国公造反计划的君主,将计就计,引着安国公一步步走向末路。
兵败如山倒,安国公不信自己筹谋了十几年的造反大业,会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牵连者,达数万人。
安国公身份尊贵,是皇族子弟,君主全了他面子,一杯毒酒送他上路。
思归却没有那么好的待遇,她被斩首示众。
外界纷纷传言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杀了谁谁谁。其实,他们谁也没瞧见她杀人。
流言乍起,思归成为众矢之的。
斩首那日,聚集了很多围观的百姓。
思归呢,苍白,枯瘦,嘴唇干裂,唯留一双慵懒的眸子,笑看人间。
天牢里,被折磨得不成样子的思归,没有求饶过,也没有认罪。
骨头硬,是所有施刑者对她的一致看法。
不过,到这个节骨眼上,思归认不认罪,都不重要。
因为,在君主眼中,她已是个死人。
死人是看不到太阳的。
因此,对她用刑,只是一种手段,抑或是出出气。
第一百六十一章 巨星(三十)
刑场上,监斩官问她,要不要写遗言。
思归笑出了一滴泪,不愿在这世间留下只言片语。
一刀起,一刀落,眨眼间,思归死了。
思归,没有赢得百姓的同情,她的尸体被丢入乱葬岗,无人收拾。
多年后,忽然传出思归假死的消息。
然而,思归已是过去的符号,多说无意,君主自有他的打算,小小的刺客,对他来说,算不上威胁。
事实上,思归的确活着。
曾经,天牢里,上演一场偷梁换柱的大戏,假装不知的君主,和救人心切的剑客,他们是这件事的主导者。
剑客曾在君主危难时,救了他一命。君主为表达感谢,赠给剑客一枚玉佩,凭着这枚玉佩,他可以对他提要求。
浪迹天涯的剑客把玉佩挂在脖子上,从未想过要用这块玉佩要人还恩情。
思归出事,剑客想起自己身上的玉佩,也许可以起点作用。
所以,他连夜翻宫墙,和禁卫军斗智斗勇。最后,得以面君。
君主一眼认出剑客,只因剑客的眼睛,是世间独一无二的凌厉,那眸子深得能将人吸进去。
剑客献出玉佩,君主接过,挥退宫人。
一炷香的功夫,剑客和君主达成了协议。剑客可以去天牢救人,但他们不能在君主统治的领土上生活。
剑客答应了,只要能救思归,就是要他死,他也愿意。
思归的生死,就在这一夜下了定论。
剑客救出浑身是伤的思归,他带着思归逃离君主统治的领地,往北走,奔至沙漠边缘,安家落户。
在沙漠地带安分守己的两人,没想到会被人追查出来。
思归过去的仇人找上门,而思归不愿连累为她付出众多的剑客,独自去应战。
以一挡百,简直死路一条。
思归想自己这条命是捡来的,追究留不住,还不如把命还给阎王,早点投胎,来生以新的面目跟剑客相遇。
剑光流动,人影交叠,一场大战,搅浑了飞沙。
剑客赶到时,思归魔性大发,她杀红了眼,遇人杀人。直到碰到剑客冰凉的手,她才稍稍回神。
很快,剑客和思归并肩作战,两个都是不要命的打法,生生地吓坏了前来寻仇的仇家。
“真是疯子。”
风吹散了这句话,仇家趁机溜走了。主使者一逃,那些花钱召来的打手,自然不会恋战,耍了花招,溜了。
大难不死的两人,互相疗伤。彼此都是彼此的彼此。
望着眼前袅袅炊烟,他们又得换地方了。
这一次,他们逃到大草原上,两人伪装成商人,混入异国。
逃到大草原上的剑客,开了桃花运,草原小公主看中了剑客。
思归揪着剑客的假胡子,说:“她到底是看上你哪里了?”
“大概是看我长得俊。”
“难道草原上的男子不如你长得好看。我瞧着金花家的小儿子长得蛮好的,你没看到一群姑娘在他后面追着跑呢。”
“那小子肉粉粉的,嫩得很,让他背一只小山羊,他都能叫苦连天。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哪像个当家的。”剑客整理草药,将今天购置的草药,分门别类。
“他还小,你怎知他将来不会有大作为。”思归垂眸一笑,道,“你不会吃醋了吧。”
“小孩子,吃什么醋。”剑客嘴硬。
“他好看。”思归说。
“我威武。”
思归扑哧一笑。
剑客拦腰抱起思归,进入内室。思归被剑客压在身下,她别扭地说:“白天呢!”
“白天有白天的情趣。”
话一落地。剑客便和思归缠绵,一室春光,旖旎无限。
剑客和思归过起了平凡的日子,夫妻俩忙着打理药铺,恍惚间,过去那些冰冷的日子只是在回忆里出现过,现实中好像从未有过。
命运再次伸出了手,他们居住的小镇遭到异族的袭击,到处都是烧伤抢掠。
思归和剑客连夜逃路,以他们的身手,保命不成问题,偶尔搭救一两人,也不成问题。
但他们不想招摇,逃的路上始终未出手。然而,总有意外的时候,一个小女孩凄凉的哭声,引起了思归的同情。
思归和剑客夫妻多年,却从未生育孩子。她的身子,终究被天牢里的大刑损坏了。没有生下剑客的孩子,是她最大的遗憾。
一个女人,看到稚嫩的孩子,心总会柔软几分。
思归动容,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女童,被人玷污。
思归出手救下女童,带她一起逃命。女童告诉思归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将领,只要他们将她送回家,她的父亲定会以上宾之礼待之。
女童颤抖着说完话,她就怕他们半路抛下她。
然,这一次,思归和剑客将女童送回了家。做好事不留名。
思归和剑客再一次沦落天涯,不知何处是家。
命运让他们颠沛流离,四处流浪,毫无归属感。
一日,剑客和思归一起骑马,看那日落日升,白昼交替,思归说:“我们这一次真的无人打扰了。”
“战火连天的岁月,有片刻的宁静,是很多人所求的。”
“天涯,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不会去找别人。”
剑客猛地抓住思归那只捣乱的右手,声色俱厉,“你是要我死在你面前,你才甘心是不是。”
“天涯,你生气了?”思归撒娇,她扑进天涯的怀里,此刻的她,只想当一个只依靠丈夫的小女人。
剑客低头凝视服软的思归,没脾气了。
思归一向冷冰冰的,难得她懂服软。看来,艰苦平凡的生活让她改变良多。
“我只会对你生气。”剑客坏坏地说。
“就你会欺负我,别人可不敢的,我手中的剑,比他们的嘴快,也比他们的手快。”思归骄傲地说。她可是有名的刺客,在排行榜上曾经排名第二,虽然,洗手多年,但不表示她的剑法比一般人差。
“真拿你没办法。”剑客摸了摸思归的丝发,说,“夜凉了,我们回去吧!”
剑客解下自己的披风,为思归穿上。即使思归也有一件披风,可他总担心思归会着凉。
第一百六十二章 巨星(三十一)
剑客想要陪思归一辈子,可思归的一辈子,却只是短短的三十年。
思归瞒着他中毒的事儿,所以,当剑客现思归的病状时,已经来不及了。
养父曾说,背叛他的人,都不得好死。确实,他做到了,思归的毒,在她入养父的门时,便被种下了。
如果,甘愿做养父手中的刀,她每年都能拿到一颗解药,治标不治本,能活着却活得不快乐。
如果,背叛了他,便等着中毒身亡吧!少则五年,多则十年。
思归终是抛弃了她的养父,这头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离开养父后,她多活了十年。
这十年,她都跟剑客在一起,一点一滴的相处,一点一滴的快乐,一点一滴的悲伤,她都觉得自己是偷来的。从前,她的喜怒哀乐,深藏于心,未曾表露。在人前,她素来是冷漠的。如今的她,幸福多了。就是这偷来的幸福,使她战胜了内心的恐慌。
明知道自己寿命有限,她却想陪他一起过这漫长的日子。
有时她觉得自己很贪婪,很残忍。她想过,要是剑客现她死了,他会不会以身殉情呢!有时,她又想拒绝他的好,不想跟他有过深的交集。自己一个人过,也不是不能生活。但想想,一个人生活,实在是太孤单了。当她品尝到被人关怀的滋味后,她已放不下手心的那点温暖。
思归,思归,她的归处在何方。
小小的她,曾坐在门前的大石上,眺望远方,她想要看看自己的家。尽管,她的家,早已被战火,烧的寸瓦不留。
养父告诉她,她是个无根的孩子。家国已亡,若不放弃昔日的身份,这世间,便无她的容身之处。
幼小的她,选择了安身立命,投入养父的麾下,由他教养长大,长成冷心冷面的刺客。她的使命,便是替雇主扫掉碍眼的家伙。她的命,不由己。
有人曾告诉她,她的养父才是最该死的那个人。他们皇族覆灭,她的养父功不可没。
她半信半疑,怀疑的种子埋在肥沃的土壤上,一点点的芽长大,破土而出。她不再为养父卖命,养父并不是她的父亲,而是她的仇人。是养父背叛了她的皇族,在最关键的一刻,临阵倒戈,出卖了他们。她本该是身娇肉贵的郡主,却因他,成为暗处的刺客,见不得光的刺客。
多年忍辱,一招揭破,皆成了笑话。
思归不是没有恨过养父,她心里有恨,可养父的强大,让她生畏。她铤而走险,傍上了安国公这条不牢靠的大船。
安国公狼子野心,对皇位觊觎已久,他是开国功臣,却始终不得帝王信任。他有雄心抱负,却无从施展。最终作茧自缚,死于自己的帝国大业中。
无处可逃的思归,被投入天牢中。行刑前一天,她的养父来见她。养父说,家国已亡,你本该放下心中执念,重新做人,为何执迷不悟,一意孤行,报复新君。
思归说,继续被你利用吗?替新君扫平那些不服从的臣子,以此巩固他的皇位。
养父说,从小你就最有主见,跟你同一批进来的孩子,都不如你出色。只是好刀用错了地方,那刀便没用了。
思归听明白了,养父已抛弃了她,他觉得她是累赘,是多余的。没有使用价值的她,不值得他花费心思。
思归笑了笑,说,你我恩义已决,此后是路人。
养父走了,他不愿再管这个到处惹事的养女。不听话的刺客,他不需要。
思归一个人呆在牢房里,面壁思过。
她等来了最意想不到的人,他的出现,又似乎在情理之中。他们之间,情义难断。
剑客救走了她,她没有问,剑客是怎么进入天牢的。她相信他,毫不怀疑的相信他。
他果然把自己带出了那阴森森的天牢,走向从未去过的地方。
是的,未曾到过的地方。他们已被故国驱逐,不,是他的故国。
思归感到内疚,如果不是自己的缘故,剑客怎么会有家归不得,跑到异族混日子。
思归曾经赶过剑客离开,可没几天功夫,剑客便提着野味回来的。
那一刻起,她便认定了这人。
思归嫁给剑客的时候,只有天地为证,他们都没有亲人,都是漂泊无依的人。
相依为命的两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却很知足。
劫后重生的思归,比以往更珍惜自己,也更珍爱自己的丈夫。
而剑客想得要简单得多,他娶了自己想要娶的女人,他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剑客一心一意对待思归,做什么事,第一个考虑的便是思归。
做这件事,他觉得思归会难过,他便不去做。做那件事,他觉得思归会高兴,他就会去做。
自然而然地,他所做的一切,都和这个叫思归的女人,紧密相联。
剑客以为,他们会相处一辈子,长长久久的一辈子。
即使遇上兵变,乱兵,灾难,他也不觉得日子难捱。有了思归的他,更像一个男人,一个顾家的男人。
一个砍柴烧水,一个洗手作羹汤,两人配合默契,好像相处了很久的老夫老妻。
连旁人都觉得这夫妻俩的关系是真的好,要不然,谁会大半夜的起来,给对方烧汤面呢。
剑客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思归陷入爱的海洋,无法自拔。明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她还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她还能活很久。
对思归中毒一事,一无所知的剑客,依然当一个务实的农人。长年累月的乡村生活,早已将名剑客磨砺的像个真正的村民。
和思归一起生活的这几年,剑客从未用过剑。那把天下闻名的名剑,被他扔下床底,眼不见为净,他是真的把自己当凡夫俗子了。
剑客不曾想过,自己还有重新拿剑的时候。思归死的那一刻,他的心也跟着去了。心里空荡荡的,一点儿滋味都没有。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半生流浪,无家可归,妻子早逝,还有什么未知的噩耗,在前方等他。
贱命一条,谁要谁拿去。
第一百六十三章 巨星(三十二)
大雨磅礴,剑客躺在烂泥地上,起不来。酒喝得太多,神志不清,一下子跌倒,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想,这样也好,可以早点去陪地下的妻。她一个人在黄泉路上,一定很孤单。
对于大雨的暴行,剑客已放弃反抗,任由豆大的雨点砸在身上,只盼明日睁眼就能看见黄泉路。
然,剑客睁眼看到的并不是黑幽幽的黄泉路,而是明晃晃的太阳光。他被骄阳的光刺了眼睛,本能地眯眼,过了一会儿,再次睁眼,这一次,他瞧得真切了,自己是活过来了。
外面人声喧嚣,有稚童的嬉笑声,大人的打骂声,还有走街串巷的货郎的吆喝声。
回人间,剑客不再有寻死的念头。
剑客仔细思索一番,他是不可能从烂泥里爬到这世外桃源的,是谁救了他呢。
救命恩人似乎听到了他的心声,从门外款步进来,一位清秀的姑娘,端着一碗黑乎乎的汤药,直直地走到剑客的面前。她把手中的瓷碗往剑客面前一推,剑客皱了一下眉头,接了过来,一饮而尽。有点苦,是良药。
“姑娘,多谢救命之恩。”剑客把瓷碗搁在一旁的小桌上,“这是哪里?”
“一个避世的地方。”剑灵金铃说,“昨晚我外出给人医治,恰好看到你躺在大雨里,不肯起来。便弄了一辆马车,把你搬回我的住处。”
“叨扰姑娘了。”剑客说,“你一个人住在这儿?”
话问得唐突,金铃却不以为意,“是啊,这院子我买来好久了,一直空着,现在你来了,刚好可以入住。”
原来是一间空屋子,难怪屋子里的家具都半新不旧。
剑客和金铃一直住在这间普通的小屋子里,外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剑客没做解释,金铃也不觉得尴尬。
剑客想在这尘世安定下来,就和村里的人打成一片,他的交际能力很好,和村子里的人混成了兄弟。
他们都晓得剑客识字,村子没有私塾,一些村民动了念头,想要剑客教他们的孩子念书识字。就算无法考取功名,但总比目不识丁好。
在村长的游说下,剑客爽快的答应了。从那一天起,金铃看到了不一样的剑客,一个严肃至极的剑客。
只要孩子们不认真念书,他的戒尺就会招呼他们。剑客有功夫,知道打哪儿疼,又不会打伤筋骨,他便往哪儿招呼。久而久之,剑客得了一个“铁面先生”的称号。
剑客面对这群调皮捣蛋的孩子,简直没法儿。任由他们胡闹,会蹉跎岁月,管教严肃,这帮猴子能在院子里嚎个半天,哭天抢地,不知情的人,真的会以为他心狠手辣。
孩子们虽然怕极剑客,却也非常爱他。因为,剑客不仅教他们识字,高兴的时候,还会教他们一些拳脚功夫,连骑马射箭,这些他们从前不敢想的,今日一一实现,他们怎能不喜爱剑客。
日子一天天过去,剑客恢复了人样,跟从前的他,判若两人。
即使,他们有心留在这安宁的小村落,可外面总有不安分的力量存在着,总有些人想要干坏事。
富家子看中了村民的这块地,他们想要在此建一座跑马场,但这里是村民们落叶生根的地方,是他们的家,村民们怎么会甘心退让。即便退让,他们又能退到哪里去。所有的家当都在这儿,而富家子比土匪们更像土匪,抢起东西来,理直气壮,丝毫不讲道理。
凡是阻扰他们的,都少不了挨一顿毒打,连幼小的孩子都不放过。这不,剑客的学生小土豆因反抗他们,被他们打伤了左眼。血流不止,很是吓人。
剑客终究是有脾气的,尽管他曾经放下长剑,这一次,他重新拿剑了。
只是,剑在哪儿?
荒唐,自己竟然连剑在哪儿都不知。果真过惯了安逸的日子,忘记那段颠沛流离的岁月。
“先生,你的剑。”一个孩童递了一把名剑给剑客。
剑客抢过孩童手中的那把剑,迫切的拔出长剑,森寒剑气扑面而来。
剑已出鞘,剑客活了。
那些来驱赶村民的家丁,在剑客手中没有讨到任何便宜,三脚猫的功夫,怎抵得过上乘功夫。
剑客在他们面前露了一手,家丁们狼狈不堪,四窜而逃。
有剑客保护的小村落,富家子们退却了。加上,剑客让人告了御状,被人抓住把柄的富家子,纷纷弃械而逃,免得身陷囹圄。
自打剑客成为小村落的保护神后,金铃就消失了。她知道,剑客要用剑,而她就是他手中的剑。
最后的场景是,天涯客立在高高的悬崖上,望着底下的程程山峦,眼神悠远而绵长。
至此,方卿卿的戏份拍完。
《天涯客》杀青。
戏一拍完,剧组便举行杀青宴,方卿卿第一次参加杀青宴,激动不已。一高兴,失手打翻了水杯。幸好,男主天涯是他们的焦点,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没人注意她的小失误。
明天就要各奔东西了,方卿卿想着自己明天还要赶早班机,提早离开酒店,回房间整理衣服。
小助理想帮忙,但方卿卿更想自己检查一遍,看看还有什么东西落下的,就没让小助理插手,赶着她回去睡觉了。
方卿卿是个早起的人,闹钟铃声还没响起,她就收拾好了。
所以,小助理来敲门的时候,她已经拉着行李箱出来了。
小助理明显一愣,心说,自家的艺人也太勤快了吧!这么勤劳下去,她真的要失业的。
方卿卿似乎看出了小助理的小心思,把行李箱交给了小助理,自己威风地走在前头。
他们的早餐是在车上吃的,顾祯买了方卿卿爱吃的早点,方卿卿简直爱死自家的经纪人了,专挑她爱吃的,这顿早餐下去,不知要肥多少。
为了赶时间,他们没工夫坐在餐厅里慢慢的细嚼慢咽,一切从快。
车子平稳地行驶在国道上,在分叉口,顾祯却让司机换了车道,从另一个方向往机场开。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六十四章 巨星(三十三)
临时换道,使他们避免了后来所发生的连环车祸。
顾祯在机场收到车祸消息时,说了句,方卿卿你是幸运女神。
经顾祯一解释,方卿卿和小助理犹如重生,如果方才顾祯没有让司机改道,那车祸的灾难,说不定会降临在他们头上。
李小棠打了慰问电话,顺便提点了一句,此次的车祸,并非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新手司机一时紧张,把油门当刹车踩,直直地撞出了车祸。她暗示,那起车祸是冲着他们来的。只是,对方未预料到,他们会临时改道。这才打乱了计划。又不知怎的,闹出了连环车祸,这一重大交通事故。看来,接下来,有他们头疼的。
方卿卿得知自己躲过一劫,非常感激顾祯的英明决定。另外,她怀疑李小棠是怎么知道她可能要发生车祸的事儿。
李小棠又不是神算子,而且她也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就是真的有,方卿卿也不会相信。都什么时代了,还相信话本小说里写的异能。
李小棠也没打算向她解释,自己是从何得知的。她嘱咐方卿卿,好好工作,以取得佳绩。
方卿卿再次谢过自己的老板,她的大老板够意思,不仅关心她,还关心她的家人。她出门在外,不方便回家看望母亲,李小棠却三五不时地邮寄一些母亲爱吃的山货。礼物不贵重,情义却在。有这么好的老板,她当然要好好工作。
飞机升上高空,方卿卿的人生翻篇了。她的下一页,是拍摄一套硬照。
方卿卿是新人,宣传绝不可少。
顾祯送她去拍摄场地,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她来得不算太迟,但也不早。
方卿卿一到场,就和小助理一起去化妆室,化妆师给方卿卿上妆,上底妆时,化妆师夸赞方卿卿的皮肤底子好,方卿卿客气说,化妆师的工艺好。
两人相处倒也融洽,虽然说不上感情有多好,可也没冷到一句话都不说的地步。
方卿卿化好妆后,站在落地镜前,忽然发现她竟有点不认识镜中人。
连化妆师也微微一愣,她没想到,方卿卿竟然能驾驭住这条水蓝色镶钻长裙,而且,美得像仙子。
旁边的其他工作人员看到了,心也痒痒的,忍不住想要跟方卿卿合影。
太棒了,这条水蓝色镶钻长裙,简直就是为她一个人准备的。
小助理直接用行动表示她的惊讶,她已经奔过去为方卿卿提裙摆了。眼里冒着星星,满满的都是惊艳之色。
可想而知,当方卿卿提着裙摆出现在拍摄现场时,顾祯有多么的震撼了。
顾祯笑了,因为他觉得方卿卿是天生吃这碗饭的人。
摄影师调好角度,便给她们拍了一张合照。有站着,有坐着,各有千秋的女艺人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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