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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选择-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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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拥有黑奴的主人。我的祖母出生于1848年。十三岁那年,她就有了两个黑人女仆,年龄只比她小一点儿。在整个南北战争时期,尽管林肯总统签署了黑奴解放令,可她们一直像亲人一样留在她的身边,直到战争结束。我说“亲人”丝毫没有讽刺之意,因为我敢肯定她确实很爱她们。当她回忆德露茜亚和拉茜达(这是她们俩的名字)时,那苍老的声音里充满深情。她告诉我,这两个小女孩对她是“多么多么地好”。在内战时那些艰难的岁月里,她又是怎样到处寻找羊毛为她们织袜子。这是在北卡罗来纳州的波福特县,祖母在那儿度过了她的一生。我记忆中的她也是从那里开始的。在我三十多年的岁月里,我和父亲在每年的复活节和感恩节都去看她。我们开车从弗吉尼亚的家中出发,穿过沼泽平原上一望无际的花生地、烟叶地和棉花地,以及黑奴破旧的小木屋,来到死气沉沉的帕利柯河边小镇。我们总是用最动听最温柔的话祝福老祖母。自从那次中风后,她就几乎全身瘫痪了。我二十三岁时,就是在她的床边,我第一次听到德露茜亚和拉茜达的故事,还有露营晚会、打火鸡比赛、缝纫会,在帕利柯河上的划船比赛,以及内战前其他的欢乐。她的声音里充满甜蜜与欢快。她虽然很虚弱,却喋喋不休地一直叙说着,直到昏昏睡去。
然而,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祖母从未对我和父亲说起过另外一个黑奴男孩。他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阿提斯特。跟德露茜亚和拉茜达一样,他也是她父亲“送”给她的,但不久就卖掉了。她只字不提的原因是,这个男孩有一个不同寻常的身世。不久之后,这从两封有关的信中得到了证实。我曾祖父把男孩卖掉后,预感到战争即将来临,便把这笔钱换成联邦金币,装进陶制瓦罐中埋在后花园里的一棵杜鹃树下。这当然是对北方佬的一种防范措施。他们确实在战争将要结束的前一个月来到这里,房前屋后到处是踢踢踏踏的马靴声和闪亮的军刀。他们把屋子翻了个底朝天,又在祖母惊恐的目光中把花园彻底搜查了一遍,但什么也没有找到。我有时仍能回忆起祖母对那次事件的清晰详细的描述:“那些威猛的男人冲进我们的家。他们只是奉命来搜查我们的房子,但他们实在缺乏教养。我敢肯定他们是俄亥俄人。他们甚至把火腿从窗口扔出去。”当曾祖父从战场上回到家时,失去了一条腿,膝盖骨被打得粉碎;还瞎了一只眼,是被弹片炸伤的。这都是在卡舍斯维尔战斗中受的伤。他把金币从地里挖出来,在重新安置好新家后,把它们藏进地窖里的储物架的一个隐蔽的格子中。
这宝藏完全有可能就这样永远隐藏下去,永不为人所知。因为,它不同于报上常常刊登的那些工人们用铁锹挖出了大捆美钞或成堆的西班牙金币的传奇故事。这笔钱好像命中注定要石沉大海了。在上个世纪末的一次打赌中,我的曾祖父死于一次意外事故。他的遗嘱没有提及这笔钱。大概是因为他把所有遗产传给他的女儿时,这些金币自然也在其中。当四十年后她去世时,在遗嘱中居然提到了这笔钱,还特别提到由她众多的孙子来分享它。但由于年事已高,她在苍老糊涂之余,居然忘了说出金币的埋藏地点,而是把藏钱的格子和她在银行的保险箱混在了一起。这当然让这份特殊遗产无法执行。大约有七年多的时间,没人知道它们在哪儿。还是我的父亲——她六个孩子中惟一的儿子,在白蚁、蜘蛛、老鼠聚集的一个长满菌霉的阴暗角落里发现了这个宝藏。在整个一生中,他都虔诚地、孜孜不倦地探寻着家族及家族世系的历史。他把阅读浏览那些早已过世的表亲们的通信当作一种极大的乐趣,像一个着了魔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学究,对着满满一抽屉偶然发现的罗伯特与伊丽莎白·勃朗宁的不为人知的秘密情书而兴奋异常。他一封封地阅读着他母亲那些褪色的信,突然发现其中一封不仅详细描述了藏宝地点,而且还详述了卖黑奴男孩的经过。当我正准备搬离大学生俱乐部时,我收到了一封信,是父亲从弗吉尼亚写来的。他在信中把我们那南方家族里几代人身上发生的故事都告诉了我,并且用现代人的眼光对几件大事做出了评价。
最亲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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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二十六号的信已收到。从信中得知你现已失业。斯汀戈,对这一消息我觉得很遗憾,因为这会使你的经济紧张一些,而我却不能帮你什么。我早已被你那两个姑妈带来的无休止的麻烦与债务搞得焦头烂额。她们住在北卡罗来那州,过早衰老,生活无靠,怪可怜的。但是,我想过几个月这种状况会有所好转。我可能还会为实现你的作家梦助一臂之力。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我认为你离开麦克格雷公司是件好事。这家公司缺乏人情味已是路人皆知。它不过是那些商业巨骗们的宣传喉舌,这些骗子骗取美国人民的钱财已有几百年了。自从你曾祖父从战场上回到家后,他已是跛着一条腿、瞎了一只眼的残废。他和他儿子——我的父亲想合伙搞一家小型烟草加工厂,结果被那些该死的“强盗们”逐出了这个圈子。他们的梦想就这样破灭在华盛顿·达可和他儿子巴克·达可的手里。从此以后,我对随意践踏弱小群体的可恶的垄断资本深恶痛绝。(我觉得这似乎是一个讽刺,因为你是在这样一个用“达可”们的钱修建的学校里完成了学业,尽管这不是你的错。)
你一定还记得弗兰克·霍布斯,他和我一起在造船厂干过多年。在很多方面,他都称得上是一个身体结实、心地善良的好人。他出生在南安普顿的一块花生地里。但是你也许还记得,他的信念非常偏激,还经常口出狂言。因此,我们并不经常讨论理想或政治这一类的话题。最近,在纳粹德国的诸多恐怖暴行被揭露出来之后,我发现他居然是一个反犹分子。他坚持认为,是那些犹太金融家们掌握控制了世界的财富。对此我当然嗤之以鼻,因为这是个彻头彻尾的荒唐愚昧的观点。即使我承认罗斯齐尔德和沃伯戈是犹太人的姓氏,我也会告诉他,贪婪不是某个种族而是全人类的偏好。我会在这些名字旁边打上钩,如卡内基,洛克菲勒,弗里克,梅隆,哈里曼,亨廷顿,惠特利,达可,等等等等,我会告诉他这些无休无止甚至令人恶心的名字。但这对他没什么用,他会马上把怒气发泄到另外一些更容易对付的人身上,比如说“弗吉尼亚的黑鬼”。这不用我说你也知道。现在我们很少谈起这类话题,因为我已经五十九岁了,已不能再和别人打架了。不过儿子,如果黑人真是他所常说的那种“下等人”的话,不管是什么人吧,那只是因为他们的确受到歧视,被我们剥夺了做人的资格,他展现给世界的面孔只能是一张卑贱的下等人的面孔。但这种情形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地球上并没有一种力量能让不管什么肤色的人永远过着贫穷、悲惨的生活,无论是在城里还是在乡村。我不知道在我的有生之年,黑奴能否得到完全的解放。对此我也并不乐观。但你们这代人一定能看到这一天。我愿以任何东西为代价,让我能活下去等待这一天的到来,那时哈里·伯德就可以看见黑皮肤的男人和女人们不再坐在汽车尾部,而是和白人一样,在弗吉尼亚的大街上自由自在地乘车游览。为此,我情愿被人忿恨地称作“亲黑派”,我知道很多人在背地里都这样叫我,包括弗兰克·霍布斯。
我转了一大圈才回到这封信的主题上。斯汀戈,你可能还记得,多年前宣读你祖母的遗嘱时,我们都被她说的一笔钱搞得稀里糊涂。这钱是她在遗嘱里留给她的孙子们的,但却一直没有找到。这个迷现在解开了。你知道,我正在参与《南方联邦之子》这本历史书的编写工作,我负责撰写本地的内容。在写到你曾祖父那一章时,我仔细翻阅了他与家人的所有通信,里面有许多是写给你祖母的。在一封1886年从诺福克发出的信中(他那时正为他的烟草公司出差在外,也就是该死的巴克·达可毁掉他之前),他说藏金币的地点不在保险箱(你祖母显然糊涂了),而是在北卡罗来纳的老房子的地窖中,在一个用砖砌起来的储物架的格子里。我影印了这封信,现在就将复印件寄给你,因为我知道你对奴隶制感兴趣。如果你想写写这方面的文章,这些写得非常优美的信会给你意想不到的帮助。
这笔钱是卖一个十六岁的黑人男孩得来的。他的名字叫阿提斯特,是你祖母那两个女仆德露茜亚和拉茜达的哥哥。这三个孩子是1850年底,你曾祖父从弗吉利亚的得兹堡拍卖场一起买回来的。那时他们已经是孤儿了。这三个黑人孩子都送给了你的祖母,两个女孩在家里做活,男孩大部分时间在别人家里做做临工什么的。
接着发生了一件丑闻。在你曾祖父写给我母亲的信中,他比较隐讳地谈到了这件事。显然,阿提斯特在他的第一次性冲动时,对镇上一个年轻漂亮的白人女孩进行了“不适当的冒犯”。这是你曾祖父的原话。这自然招致了灭顶之灾。你曾祖父想到了一个当时任何人都会选择的一条路。他把阿提斯特送到纽伯恩。他认识这儿的一个买卖黑奴的人贩子,他们把黑人卖到佐治亚的布郎斯威克附近的森林中去采松油。他以八百美元的价格把阿提斯特卖给了这个人。这就是我们老家地窖里藏的那笔钱。
但是,儿子,这故事还没完。这封信最令人心碎的,是你曾祖父对这次灾祸的结局的陈述。我早已发现,这故事增添了奴隶制的可悲与罪恶的色彩。我这样说,你也许能猜到这故事的结局。原来,阿提斯特根本没有“冒犯”那白人美女。那女孩是个癔病患者,不久后又指控另一个黑人男孩“冒犯”了她,后来被证明是假的。于是她的精神完全垮了,并承认她对阿提斯特的指控也是捏造的。你可以想象你曾祖父当时有多么气愤。他在写给我母亲的这封信中,说自己被一种犯罪感所折磨。他说,他不仅对一个黑奴犯下了不可原谅的过错,拆散了一个家庭;更严重的是,他把一个十六岁的无辜孩子卖到了一个非人的地狱。他说他后来又是写信,又是派私人邮差专程送信到布郎斯威克,愿意不惜任何代价买回那孩子,但那时的通信既缓慢又很不安全,阿提斯特最终没能找到。
你曾祖父在信中详细描述了藏钱的地点。我在地窖里按图索骥,找到了那个地方,发现了这八百美元金币。当我还是孩子时,我经常在那儿堆一些木柴,或藏一些苹果或马铃薯什么的,离那藏钱的格子只有五六英寸远。你可以想象,在经过那么多年后,这些金币已大大升值了,其中有一些现在已是稀罕之物。我抽空到里奇蒙德的一个古钱币签定人那里,让他估了估价。我想他应该是一个古钱学家。他提出用五千五百美元收购这些金币,我接受了。这已是出售可怜的阿提斯特的价格的七倍。这本身应该是一笔相当可观的钱,但你知道,你祖母在遗嘱里说要把这笔钱平均分给她的每个孙子,否则对你的帮助可能会更大一些。你的姑妈们不像我,在这人口激增的年代,那么深谋远虑地只生了你这么一个儿子,而她们——我那些不可思议的酷爱生育的姐姐们——总共给这世界添了十一张嘴,不仅个个健康,饥渴,而且全都穷得丁当响。因此,你在卖阿提斯特的钱中能分到的不到五百美元。我希望这周就能把支票汇给你,或最迟在把一切事务处理完毕之后……
爱你的父亲
1947年6月4日
多年以后,我想,如果当时我能主动把这笔钱里的相当一部分捐给全国有色种族促进会,而不是全部留下来的话,我可能已经得到了上帝的宽恕,减轻了自己的罪孽;此外,这件事还能成为罪恶的奴隶制的证据。作为一个年轻人,我非常关心黑人的命运,但最终我还是很高兴地留下了这笔钱。在后来的许多年里,黑人对奴隶制的控诉愈来愈强烈。作为一名作家(一个说谎的作家),我也从黑奴悲惨的命运里获取了好处。我像一个色情受虐狂一样,陷入一种无可奈何的情绪之中:一想到阿提斯特,我就对自己说这是什么世道,一朝为奴终身受苦;但同时,在1947年,我和任何一个黑人或“黑鬼”(我们那里都这样叫)一样,太需要这四百八十五美元了。
为等父亲的这张支票,我在大学生俱乐部多住了一段时间。如果精打细算,我可以用这笔钱过完整个夏天,或许还能坚持到秋季。可是住在哪儿呢?显然,我已不适合继续在大学生俱乐部住下去,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是如此。这地方让我感觉自己一天天变成行尸走肉。我一直无法摆脱这种情绪,甚至偶尔放纵自己也无济于事。我在半夜里跑到华盛顿广场游荡,把手放在裤兜里,偷偷地做些见不得人的动作。我知道,我的这种孤独感已近乎病态,这种痛苦让我几乎无法忍受。我怀疑,如果离开曼哈顿的话,我会更加失落迷茫,至少这里的街道房屋让我感到亲切,多少有一种家的感觉。但我承受不起曼哈顿高昂的物价;我甚至租不起房间——一个单人房间的房租就远远超过了我的支付能力。于是,我只得在分类广告中寻找在布鲁克林的住处。
6月里晴朗的一天,我提着在海军陆战队用过的挎包和手提箱,深吸着弗兰特布西略带咸味的清新空气,走出了位于教堂街的地铁站。我走过一大片刚刚抽芽的梧桐树,来到耶塔·齐墨尔曼夫人的公寓前。
耶塔·齐墨尔曼夫人的房子也许是全纽约最彻底、最肆无忌惮的单色调建筑物,或至少在布鲁克林是这样。一栋用难以形容的木材和灰泥建成的楼房随随便便地立在那里,大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修建而成。如果不是它那势不可挡的令人震撼的粉红色的话,这里也许早已成为希望公园旁破旧的居家寓所了。从二楼的窗户到楼顶的天窗,再到地下室的窗框,到处都是单调的粉红色。第一次看见这房子时,我立刻想起米高梅公司的电影《奥兹的男巫》中一个城堡的场景。所有屋子全都是粉红色:地板,墙壁,天花板,甚至每个房间的家具和每条走廊的陈设都无一例外,只是色彩有深浅之别,有葡萄酒的玫瑰红色,也有泡泡糖那种挑逗的珊瑚红。这是油漆工调色不匀所致。但不管在哪儿,都是粉红,粉红,找不到其他颜色,以至于我在耶塔·齐墨尔曼夫人傲慢的目光下,对我那间期待中的房间注视了几分钟后,先是被逗乐了,就像一个爱神之箭射中的人一样无法抑制地放声大笑,接着有一种掉进陷阱的感觉,好像被陷在芭利西里糖果店,或金贝儿婴儿用品商店。“我知道,你在想这颜色,”齐墨尔曼夫人说,“每个人都如此。但要不了多久,它会对你起作用的。我的意思是说,它真的非常漂亮,你会习惯的。而且,在这儿住过的人绝大多数都不会再喜欢别的颜色。”不等我再问什么,她接着又说,她的丈夫苏尔(她的亡夫)很走运地搞到了几百加仑海军用剩的油漆,这些油漆本来是用来漆……“你明白吗?”她停下来,很可笑地把手指放在她那鼻孔朝天的鼻子旁。“伪装工事?”我试着问。她回答说:“是的,是这样。我猜他们的船用不了这么多的粉红色。”她还告诉我,房子是苏尔亲自油漆的。她就坐在那儿,滔滔不绝地对我说着。她看上去大约有六十岁,长相带有一点蒙古人的特征,那兴高采烈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像笑容可掬的弥勒佛。
那天,我几乎一开始就被她说动了心。首先,这里价格便宜;其次,不管是不是粉红色,她带我看的那间一楼的房间十分宽敞,通风,向阳,而且一尘不染,干净得像荷兰式的会客室。另外,房间还附带有一个小厨房和一间浴室,里面的抽水马桶和浴缸白得刺眼,并未使用当时流行的薄荷色。这让人觉得简直有些奢侈。仅此一点就足以诱人了,更何况里面还有一个坐式浴盆,那椭圆形马上使我产生一种猥亵的联想。但这正是我所期望的。同时,齐墨尔曼夫人建立起的一套管理制度也打动了我。她带我到处参观,一边尽可能地详细描述。“我管这地方叫耶塔自由大厦,”她说道,并不时用肘碰我一下,“我想让我的房客都能尽情享受生活。他们大多是年轻人,我喜欢看到他们享受生活,但这并不表明我这儿没有规矩。”她伸出那又短又粗的手指开始数起来:“第一条,十一点后不许放收音机;第二条,离开房间时随手关灯,我不想给爱迪生公司多交电费;第三条,禁止在床上吸烟,一经发现坚决驱逐。我丈夫苏尔的一个表兄就是这样被烧死的,还附带烧了一整栋房子;第四条,每周五交下一周的房钱。完了,就这些!其他一切都属于自由范围。正如我所说的,这地方就是为了孩子们能享受生活。不过,你要明白的是,我开的可不是妓院,如果你想叫姑娘,就带她到你的房间里,像绅士一样保持安静,并且在合适的时间打发她离开。如果能做到这一点,耶塔是不会找你麻烦的。当然,如果女士们想在这儿接待她们的男友的话,这条规矩同样适用。公鹅想做的,母鹅也能做,我都会一视同仁的。如果说我讨厌什么的话,那就是虚伪。”
这不同寻常的宽容态度,让我下决心搬到这儿来。不过,尽管我被给予充分的自由放纵,可我能到哪儿去找姑娘?我突然为自己的一事无成大为恼火。当然,耶塔(我们很快就相互直呼其名了)的“许可证”至少意味着我很快就会触及这个大问题,那粉红色的墙壁也似乎很适合宣泄我那散发着淫欲的心。我不由得心中暗暗高兴,甚至有些激动。几天后,我在这里安顿下来,怀着热切的心情期待着充满情欲的夏季生活,并重新开始了一度中断的哲学研究和文学创作。
第一个早晨,我起得很晚。那天是星期六。我信步来到弗兰特布西大街上,在一家文具店买了两支二号维纳斯·维尔韦特牌铅笔,十本黄色稿笺纸,一个波士顿牌刨笔刀。回到公寓后,我得到耶塔的允许给浴室装上了一扇门。然后,我拖过一张粉红色的高靠背的柳条椅,在橡木桌前坐了下来。这张桌子也被漆成粉红色,条纹很粗,做得很结实,让我想起童年时乡村小学课堂里的课桌。半个小时过去了,铅笔在我的指间晃动着,黄色稿纸上空无一文,与我同样空空如也的大脑面面相觑。我没有灵感,坐在那里半天想不出一个词,脑子里满是一些半胶着状的零零星星的奇想。我尽量让自己不为这种迟钝而惊惶失措。我安慰自己说,毕竟,我刚刚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还没有真正定下心来。二月初,我刚到大学生俱乐部的头几天,还没到麦克格雷公司上班之前,曾构思过一部小说,还写下了十多页。那是一个发生在开往弗吉尼亚一座小城的列车上的故事。在开头部分,我借鉴一部叫《国王的臣民们》的小说的写作风格,并且在叙述时用第三人称“他”以期吸引读者。我知道这故事本身是新奇诱人的,但我所做的只是开了一个好头。我翻开活页薄,又把它读了一遍。这也许是第九十遍了,但我仍感到开心,不想改动任何一个字。翻过这一页吧,斯汀戈来了。我自言自语地说,把它又放回到活页夹中。
黄色稿纸仍然空空如也。我开始烦躁起来,还有些欲火中烧。我尽量控制自己不去想那种淫秽的画面,它们虽然无害却于写作无益。我站起身来在屋里来回踱步,房间里洒满明亮耀眼的阳光。天花板上传来楼上房间里的说话声和脚步声,我觉得那墙和楼板像纸一样薄。我抬头盯着天花板,开始憎恶这无所不在的粉红色。我十分怀疑它真会如耶塔所说的那样对我“起作用”,也不认为自己会真的喜欢上这种颜色。我在我的“图书室”前停下脚步。由于书太沉,又很占地方,我只随身携带极其有限又必不可少的几本书,主要是一些工具书:《美国大学词典》,罗瑞的《同义词词典》,约翰·多思的作品集,奥茨和奥尼尔的《希腊戏剧全集》,《墨克诊断与治疗手册》(针对我的臆想病的必备书),《牛津英文诗集》,还有一部《圣经》。我想我最终能慢慢建立起我的图书室的。现在,为了让自己不再冥思苦想,我试着去读马洛的书,但不知为什么,那轻快活泼的作品并不像往常那样能让我心动。
我放下书,来到浴室,开始清理放在药柜里的物品(多年以后,我惊喜地发现,我塑造的一个主人公D·萨林格也做着与我同样的事)。这于我已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仪式。多年来,不管是写作还是阅读时,每当我的思维变得麻木、浑沌,我便靠“感觉”这些东西来恢复思维的敏捷。这是一种很神秘的物体与精神接触的需要。这些东西是我昨晚放进去的,而药柜其实是浴室墙上的一个壁柜,它当然也成了苏尔·齐墨尔曼发狂的粉红色的牺牲品。我用手指仔细地一件一件地“辨认”着:一管芭巴所尔剃须膏,一瓶阿尔卡…塞尔兹汽水,一把奇克自动剃须刀,两管培索登特牙膏,一支韦斯特医生牙刷(中间有鬃毛的那种),一瓶罗伊尔·利姆剃须水,一把肯特木梳,一盒奇克安全刀片,一盒未开封的有玻璃纸包装的三打带润滑油的特洛伊牌安全套,一瓶布莱克牌的去头屑香波,一卷列克沙尔尼龙牙线,一盒斯奎比复合维生素片,一瓶阿斯特林爽口液。我用手轻轻地触摸着它们,仔细地辨识着上面的标签,甚至还拧开剃须水的瓶盖,嗅着带柠檬味的芳香。那一两分钟的药柜“寻访”,让我得到了相当大的满足,然后我关上壁柜门回到书桌前。
坐在那儿,我抬眼朝窗外望去,突然潜意识里醒悟到吸引我来到这儿的另外的原因。我看见了位于公园一角的寂静的检阅场,年生已久的梧桐和枫树排列在公园的小径两旁,把人行道遮掩无遗。透过树枝,斑驳陆离的阳光洒在检阅场缓缓倾斜的草坪上,给人一种田园诗般的静谧美感。但几乎就在一墙之隔,仅几个街区之隔的弗兰特布西大街,却呈现出另外一番景象:拥挤的交通,无处不在的刺耳的嘈杂声,让人神经紧张的强烈的城市氛围。而这里却是绿树成荫,没有汽车的喧嚣,人们在公园里悠闲地漫步,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这环境不像在大都市的中心街区里,倒让人恍若置身于里奇蒙德或查塔奴嘎这样的南方小镇,或是在哥伦比亚。我感到一阵强烈的思乡之痛,并突然开始迷惑起来:我干嘛要跑到布鲁克林来?一个无用而又好色的加尔文教徒到这犹太人堆里来干什么呢?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写有这所房子的六个房客的名字。喜欢井井有条的耶塔把每个房客的名字都写在一张小卡片上,分别贴在每个房间的门前。纯粹是出于一贯的好奇心,我在半夜里踮着脚尖来到走廊上,抄下了这些名字。有五个房客住在我楼上,有一个就在我的对门:内森·兰道,莉莲·格罗斯曼,莫里斯·芬克,苏菲·泽维斯托乌斯卡,阿斯特丽德·温斯特恩,莫伊西·穆斯卡特布里特。长大成人后,我一直喜欢形形色色的名字,以及它们奇妙无穷的变化,它们不像我从小就熟悉的康宁罕或布兰兹之类的名字那么单调乏味。我觉得穆斯卡特布里特这个名字,那浓郁的拜占庭风味简直令我着迷。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认识兰道和芬克。那三个女性名字激起我强烈的好奇心,尤其是阿斯特丽德·温斯特恩,她就住在我对门,曾在走廊里与我擦肩而过。我正对着这些名字胡思乱想时,突然被一阵杂乱的声响所惊醒,它从我头顶的房间里直接传下来;接着又是什么东西被撕碎的声音。我那受尽折磨的耳朵马上本能地做出反应,那是两个人像野兽般疯狂做爱时发出的声响。
我惊恐地看着天花板,吊灯像木偶似的摇来晃去,玫瑰色的灰尘从屋顶上洒落下来。我觉得那张床的四条脚几乎快从上面穿透下来了。这简直太可怕了!它不像在交媾,倒像是一次比赛,一场吵闹,一场自由大混战,一次疯狂的宴席……我可能有些词不达意,但我不必仔细辨别这些词的确切意思,只要能把我的总体印象传递给别人就行了。那男人和女人的激动兴奋的叫喊组成了一曲高亢的乐章。我从未听到过这样的叫喊,也从未听到过为达到最佳境界而发出的如此刺激的声音;然后缓慢下来,接着又重新开始,这次更剧烈、更快、更深入,我耳中满是高潮来临时的叫喊声、呻吟声、哀求声。即使戴上那种特制的耳机,也不能听得如此真切。它清楚至极,同时又是那样漫长,似乎永远停不下来。我坐在那里不停地叹着气,直到上面突然停了下来;然后有人走到浴室开始淋浴,水溅在地上的声音,还有咯咯的笑声,好像直接从天花板上传下来,然后又是脚步声,咯咯的笑声,啪的一声脆响,好像是一只顽皮的手打在光屁股上的声音,接着响起的是令人陶醉的贝多芬第四交响曲,让人觉得是那么的不协调。我心烦意乱地走到药柜前,取出那瓶阿尔卡汽水。
我刚想坐回到书桌前,突然感觉到楼上的房间里正在爆发一场激烈的争吵。它来势凶猛,犹如夏季突然袭来的一场狂风暴雨。与刚刚结束的那场爱情马拉松一样,我能听到他们的每一个细节,只不过他们这会儿极力压抑着说话的声音,有些听不清楚。我听见有人生气地拖着脚步走来走去,不耐烦地挪动着椅子,摔打着门,声音因愤怒而一声高过一声。但我仍然只能听清一部分内容。那男子明显处于上风,他那沙哑狂怒的男中音几乎淹没缓慢柔和的贝多芬;与之相对的是那女子的声音,听起来十分哀怨,显然处于劣势,而且越来越悲切,好像还有些害怕。她一直小声地哀求着。突然,一个玻璃杯或者是一件瓷器——不知道是烟灰缸还是酒杯——朝墙上摔去,“怦”的一声碎了。那个男人的脚步声重重地朝门走去,楼上那扇门被飞快打开,又被使劲关上,脚步声进了二楼的另一间屋子。最后,这二十分钟的疯狂演出宣布结束,这间屋子陷入死寂般的深渊,只能听见还在缓缓流动的慢板,以及那女子令人心碎的呜咽声。
我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习惯,就是从来不正正经经地坐下来吃早餐,同时还有晚起的“恶习”,所以一直乐于享受“晚早餐”或“早中餐”的快乐。头上那阵折腾结束后,时间差不多已过中午,我感到肌肠辘辘;同时,那场爱情风暴又让我产生了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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