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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之坂道 作者:流幻泽-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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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网友书评:
虽然情节尚未完全展开,但是仅止《夏》中所描述的风景便值得一看了,窃以为。
流的文笔向来是十分清新的,并且有些异色的内容藏于其中。至今为止,
《夏》中本人最欣赏的情节便是群溪(文中第一人称的“我”,我们外刚内柔讨喜的小受主角)迷路的那一段,
其个人风格相当明显。群溪迷路的路径是流回家的路径,地名全数真实,情节异常虚幻,
所以奇巧之处就在此。群溪一路向南,乘上一趟即将被撤消线路的公车,到站被扔在一条泥泞的路边。
往前就有一扇重兵把守的大门,群溪是进去不得的(流是里面的住客当然可以进去,笑),
于是只能另觅他途。这个时候群溪已经迷路,迷路到了另一个世界。那个地方有无垠草地,
突破了空间界限居住在一起的动物,和一个在等待的女孩。女孩告诉他,这不是他该留驻的地方,
也不是任何人该留驻的地方。她只是在等待,等待之后也要离开的吧,
我想。群溪只能随着女孩的带领朝着某个方向行进,他知道那是回到现实世界的路。
群溪当然又到了泥泞路边,乘上那一趟将他载来又载回的公车。
是最后一趟了,以后不再有。群溪忧伤的想,再也去不成那个地方。
流是极擅长写景的,这是我所不擅长,因此我十分喜欢流的文。
在群溪“一直往南”的这一路,景与人物情绪微妙的结合在一起,有淡淡却隽永的气氛。
不知道其他《夏》的看倌们有无这种感觉,我是一直在文中感受到要脱离这个尘世的想望,
甚而在流其它的文中也同样有此表达。也许是我自以为是,也许是我太熟悉流。
流写景并不用华丽的词藻,也不用煽情的句式,然而更成就其独特的个人风格。
词藻不华丽但也不重复,总是在要精到的地方画龙点睛,读来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十分畅快。
句式是受了村上春树影响的,或者说流行文向来就倾向日式,有一点点奇怪,却不失朴实。
序言
那一天,相当地晴朗,相当地热,南风席卷了一地的落叶,旋转着在阳光中穿梭。风那么大,像是要把我吹走一般,我尽力睁开眼睛,却看不清树下的人影。
“我喜欢你。”
啪!
风依然那么大,摇动着树梢与草叶发出歌唱一般的声音。我仰起头,在被风吹乱的发间可以看到蓝得不可思议的天空。
那一年夏天来得很早,天气好得令人不能自拔。
有梨树的风景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身在火车车厢里了,窗外的景色如胶片一般迅速向后退去,旁边的坤英正在用Discmen听音乐,音量大得我都听得出是Everything but the girl,她一抬头看见我,露出一点点笑容。
“你醒了啊?”
“恩……”
不知为什么我有点不好意思,习惯性地用食指摸额头。
“对不起啊,一大早把你拖出来,害你没睡好。”
“没事,我现在很清醒。”
说着我打了个呵欠,她依旧朝我笑笑,我也回以微笑。三月的春意,是窗外飞逝的嫩绿和粉红。
今天在坤英的堂哥家有一场派对,为了庆祝另一个堂哥海外学成归国,所以他们这一辈的亲戚都携伴参加。我就是被坤英“携”来的。
“什么庆祝?纯粹是一个玩闹的名目罢了。”坤英耸耸肩,她是一个认真的女孩子,虽然说不上来,但我总认为她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
“你大可以不参加呀。”我笑道。
“那怎么可以?”坤英又较起真来,双眼紧盯着我,“以往集会我都只能和七巧一起去,这次有了男朋友了,岂有不去的道理?”
七巧是坤英的密友,是一个和坤英有着本质上相同东西的女孩子,也是个有趣的姑娘。
“和七巧去也没什么不好啊。”
“。。。。。。怎么说你都不明白。”坤英放弃了解释,头转向窗外看风景。
列车经过一座铁路桥,进入了绿色的谷地。仔细一看原来是很大一片的农田,朝阳折射在水面上波光粼粼。农田之后是青色的竹林,全都朝向同一方向倾斜,今年的新叶和去年的枯黄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遗憾的是七巧也并非一个人来的,打扮得跟艺术家似的沉默青年心不在焉地站在她身边,有着一张看不出年纪的娃娃脸,说他是个少年也会有人信。七巧则用一种很有成就感的满足眼神瞟着坤英。
“那不是,未央老师吗?”
坤英有些震惊。她是未央的书迷,因此大受打击是当然的。我则是第一次见到他本人,虽然之前有给他的书设计封面,但都是通过出版社联系的。
未央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从他的小说里可能有些稀薄的影子,但我觉得这个人有些难以理解。究竟现在在这里的,是他本人,或者只是他的一部分也未可知。总之我不觉得这个人就的未央。
“那是因为你以貌取人。”
作为未央迷的坤英很不满我的疑虑。虽然不是那么一回事但她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令人信服。
“为什么喜欢未央的小说呢?”我问。
“因为很好啊。”
“未免太笼统了吧?”
“好就是好,哪有为什么?”
坤英不理会我的刨根问底,转身去拿果汁。
未央的书我并非没有看过,只是一次也没有下决心看完过。他写的是那种没有明显秩序,没有实际参考,充满了暗示与象征性符号的语言,看起来没头没尾,像盘古开天地之前的世界。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他想通过这些文字传达某些意念。当我见到他本人时这种感触更加的深刻,而且似乎这一切在他本身而言都是无意识的。
我开始悔恨给他的书设计装帧时没有和他本人沟通过。现在再看我那设计,并没有融入他的理念。实在幼稚。
脱节了。
我懊恼地想,手指又习惯性地摸上额头。
“想什么哪?”
坤英又回到我身边,递给我一杯柳橙汁。
“工作上的事。”
“那就不要跟我讲。”
坤英还是个学生,对于社会啊工作啊什么的都缺乏兴趣。
“那就讲你有兴趣的好了。”
“恩,我来给今天到场的人打分。”坤英一本正经地退了两步,“今天派对的主角雅英哥,一门心思都在我那未来大嫂身上,不及格。当主人的纪英哥,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不及格。倪大叔是我大嫂的走狗,不及格。我大嫂一点女人味也没有,又不漂亮,又不讨人喜欢,给她鸭蛋都嫌多,负分好了……”
我听着坤英对大家的不满,像极了叛逆期的少女,不由露出微笑。我年少时也是这样,对什么也不满意,总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待遇,想想连这样的思想也离我远去了。
“歌英老是一副长辈的样子,鸭蛋。”坤英果然孜孜不倦,还在继续,“未央和七巧也是,本来我还中意未央的,谁知道他居然看上了七巧,一块儿封杀。”
“没有一个你顺眼的啊?”我开玩笑的说。
“恩,这个嘛,有点难……”她的眼光扫了几圈,忽然兴奋地抓住我的手臂,“喂喂,有部阿尔法罗密欧。”
跑车当然不会在房子里。我顺着她示意的方向看过去,立即就明白了她的感觉。那是一个颇高大的男人,目测接近一米九,穿着感觉十分复古,戴着茶色的眼镜,头发的颜色很浅,似乎是这家主人陵纪英的旧识,两人之间用一种很默契的方式交谈,不时露出会心一笑。整体上就像一部散发着古典气质的名车。
“不知道他是谁,没见过……”坤英有点撼恨地说。
“去问你哥不就清楚了。”
“聪明。”坤英打了个响指,“我去打听,你等着。”
不一会儿坤英捂着额头怏怏地回来了。
“被雅英哥敲了一粟壳,还说‘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
“乖啊,不痛了。”我摸摸她的头。
“你怎么也这样?”
坤英愤怒地咆哮。
中国人所谓的庆祝铁定离不开吃饭。坤英十分懂事地给大家敬菜,七巧也不甘示弱地敬酒。得,她们两个又攀比上了。从她们的状况看来不知是该说她们关系好还是不好。终于她的堂哥们一人敲了她们一记才停止了逐渐升级的战事。坤英坐回我身边端着碗好久才开口。
“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
“没关系,我了解。”我夹给她吃喜欢的笋,“吃饭。”
坤英闷不吭声地扒饭,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发起呆来。桌对面坐的是纪英和阿尔法罗密欧。
“你有没有听过我家的谣言?”坤英小声地说。
〃古老的家族总有些传闻吧?”
“不是啦,”坤英又靠近了些,怕别人听到一般,“就是,我哥是同性恋的事。”
我摇摇头。
“本来说纪英哥和雅英哥都是,但雅英哥这一次像是打算结婚了,谣言也传不了多久……”坤英瞧了瞧她的“未来大嫂”。老实说这个人我是打过交道的,靖岚书店的总编辑。明明是个女人却有不输给男人的气魄,脸和身材都十分中性,声音又低,我怀疑雅英是同性恋的传闻是因为她不像女人的缘故。
“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纪英哥。”坤英一副股市分析家的表情,“他从来没交过女朋友,老是出入同性恋酒吧,我拉他去看三级电影他都不去。他若说他是异性恋打死我也不相信。”
“打死你还能想事那叫诈尸。”
“那我说‘他若说他是异性恋我都不信’。”坤英纠正语法错误,“你看他今天又拉一男的来了。”
“阿尔法罗密欧?”
“可惜是个同性恋。”坤英无不扼腕,“为什么好男人不是结婚就是同性恋?”
“你这句话攻击范围很广哦。”
“你看我两个老哥就知道嘛。”
她的堂哥们除了择偶趣向奇怪之外的确是男人们的典范。
“别难过,你也是个好男人。我不亏。”坤英斩钉截铁地说。
“说得也是。”
吃完饭之后家住得不远的就起程回去了,我和坤英则要等明早的火车,所以今晚得住下来。
晚饭比午饭时的人少了许多,基本上算来就是我、坤英、纪英、雅英、阿尔法罗密欧。吃完饭大家轮流洗澡,然后都到院子里玩焰火。
人一少,坤英终于和阿尔法罗密欧说上话了,而且还可以和他一块儿玩,现在她兴奋得很。我坐在走廊边喝茶时,陵雅英不声不响地坐在了我旁边。
“一直想找机会跟你谈谈的,只是一直很忙,没来得及。”他说。
意料之中,我洗耳恭听,静待下文。
“这个房子是陵家战前时购置的,修葺了很多次,看不出有那么久吧?”他说着摸摸手边的廊柱,“坤英小时侯住在这里,和我们几个叔伯兄弟。歌英不住这里,她是继承人,要单独培养。”
“那时候坤英很健康坤英后来住了很多年医院你知道吧?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学医的,虽然没派上用场,但坤英已恢复了,这比什么都重要。我还记得她那时候个子很小,被我们笑她长不高。我们几个喜欢爬到院子里的树上,哪,就是那棵。”
房子也许不现老,树的年龄却不容小窥了。我想着这么粗的树,得有多高呢?我抬起头,看不见树冠上面的天空。
“虽说我们不是亲兄妹,但我们最疼的是坤英。毕竟这孩子成长得很艰难,好多次我都以为要失去她了,还好她现在还能跳能笑的。”
说到这里雅英的目光变得十分柔和,“虽然她现在还是个学生,但我想有你照顾她,我们也比较放心。”
我想问他凭什么相信我?但似乎有些不妥所以作罢。
“别用那种眼神看人,我这么说是有依据的。”他笑道,“一看就知道,你是值得信赖的,而且两仪也很看好你。”
“总编辑?”
“她可能比较了解你,她说:‘如果坤英觉得对的话,没必要把别人的看法强加于他们啊。’”
“我们年纪是差很多。”
“而且你已经出社会了,她还只是个孩子。”
我点点头。
“你们都还年轻,说句不好听的,将来也不一定会一辈子在一起。我只希望你,在任何情况下,都别伤害她。”他低下头,“我这要求很没道理,只对你做出要求。你就当是 兄长对你的无理要求吧。”
“不,你的心情我很明白。”
“看得出来。”
“论年纪我也是坤英的兄长,我也想保护她。”
“这样我就放心了。”
雅英露出少见的温柔笑容,远远看着在院子里玩得起劲的坤英,焰火的光芒照亮了他的脸,眼镜片在反光。我仰起头看着升上天空的礼花,闪耀着火花落下,感觉十分接近却又在触碰以前消失不见。
“你的做法是明智的。”
在回程的车上坤英没有听音乐,反而打听雅英和我的谈话。“是啊,想想如果我欺负你,你那两个身材高大得不像亚洲人的堂兄怎么会放过我?”两人只要一出马就可以撂倒我。
“是啊,纪英哥学过散打,雅英哥学过拳击的。”
“哦……”看来只要一个出马就可以撂倒我了。
“我看你也去学点武术什么的吧?”坤英习惯性地耸肩,“这样太容易被人威胁了。”
“雅英他们也没有威胁我啊。”
“他们没有别人会有嘛,总之学一样也好,想想看。”
“恩……”我蹙起眉头想,“合气道怎么样?”
“我倒。”坤英偏了偏重心,“也太没有攻击力了吧。”
“呵呵。”我笑。
“回去之后有什么安排?”坤英眼睛睁得圆溜溜的。
“去出版社谈下一单工作,然后回家,吃饭,睡觉。”
“你真是个无趣的家伙。”
老实说,和沈两仪谈判需要相当的勇气。这个女人从不过愚人节,因为她任何时候都可以颠倒是非黑白。
“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沈两仪坐在老板椅上转来转去,身上的职业装坤英说是卡罗琳那·海莱拉的设计。我不太明白,总之很贵。
“早上。”我尽量简洁地回答,免得被她挑语病。
“那么雅英找你谈过了。”两仪露出有一点玩世不恭的笑容,“不用理的,他们兄弟太宠那个妹妹了。该怎么做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有分寸,不是吗?”
“是啊。”
“好极。”两仪抽出一个文件夹递过来,“这次的工作,人家指名要你,酬金相当优厚,只是日子紧。”
“这样才公平嘛。”我笑笑,日子松的酬金便低。
“歧义!”两仪的食指指了过来。
“对不起,不会再犯。”我没办法,她职业病发作。
’PELLY的唱片整体装帧,包括海报和宣传册,要求都写里面了。还有他们的唱片你一定要听,设计要合乎唱片风格。对了,你平常听些什么?”
“摇滚乐。”
“那就好,反正他们差不多电子,HIP…POP,爵士都有一点,不会令你痛苦。”
“咦?”
“虽然是流行音乐,但已经做得很有性格了。”
后来我明白她的意思了。
当我把耳机戴上,就是如雷贯耳的英式摇滚,如同强劲的南风一般,灼热有威力,如果不看唱片公司的话真想不到是国产货,我第一次知道国内也可以做到这个程度。虽然PELLY是个独立音乐厂牌,但我对他们做的东西向来兴趣缺缺。我一边听得全身随节奏一起摇动,一边抄起PELLY提供的资料。乐队是新人,一色是死气沉沉的表情,词曲作者似乎也在其中,但实在分不清谁是谁。再看到制作人是一个叫百川的,同时也混音。国内的制作人我不太清楚,欧美的倒知道不少,所以完全没印象。不管怎么说,音乐还是地道的。唱片的名字叫《LOST》。
“还行嘛。”
我往桌上铺了一层草稿纸,整整齐齐削尖了笔盒里面用过的五支铅笔,从B 到4B和一支炭笔,然后就沉入音乐中,触摸音乐的温度。
LOST……
迷路?
我知道坤英来看我的时候我的样子有多憔悴,她感叹着伊拉克难民也不过如此罢。
“我知道工作对你来说很重要,但也不至于痴到这地步吧?”她叹着气帮我收拾桌上的垃圾。
“你不明白。”我有气无力地说,“我现在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出来。”
“不会吧?这么年轻就江郎才尽了?”
“我也不想啊。”
坤英在这里把那张唱片听了三遍,好像还喜欢听。
“音乐不错啊,怎么想不出来呢?”
“就是因为设计无法匹配上啊!”我哀号。
“这是专业层面的问题,我没法帮你。”坤英又叹气,“节哀顺变吧。”
我才不能节哀顺变哪,离交初稿的时间只要三天了。
我不能因为工作上遇了一个瓶颈就辞职不干,我不工作吃什么啊?喝凉水能饱的话就不会有人吃饭了。
LOST。
我为了找到灵感,没日没夜地播放整张唱片,每一首都不用看歌词跟着唱。听得整个人都要干枯了。
LO……LOST……
I lost my way……
我累了,一下子倒在矮小的床上摊成一个大字。耳中仍然是激烈的节奏,意识已经远离了……
路,不稳定的扭曲着,还有彩色的风,席卷着声音与影像,没有什么是存在的。
跟我走吧。
跟我走吧。
离开这里。
去到你想的地方。
“哪里。”
“哪里?”
”哪里!”
远处传来火车的汽笛声,救护车飞快驶过,人的呼喊,诡异的笑声全都混合在一起,不分彼此的,消失了界限。
“带我走,随便哪里都可以。”
等我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疲倦有增无减,我赖了十分钟床,爬起来洗脸刷牙刮胡子。我的发质都比较细,胡子又稀稀拉拉,怎么也长不成周总理那样,只能剃掉。我花了一点时间给照相机做维护,找了六只常用的马克笔,和速写本一起扔进背包里,检查了钱包和钥匙,出门。
对于我的晚睡晚起我自己也不喜欢,可是有些事情是非人力可及的。我知道已经快中午了,临街的店面里飘出炒辣椒的香味,我才想起来从昨晚开始就什么也没有吃过。随便钻进一家快餐店,吃了一份四块钱的盒饭,大脑终于正常运转。
确认似的,我打开背包,果然发现了CD机。我设置了循环,把耳机插进耳孔里。
LOST
我知道我的脚步就是节奏,走路的姿势也像在跳舞,但在这室外的街上,音乐没有奴役我,它仅仅是与我伴生,和难得一见的春晴一起,从天而降。
有梨树的风景(2)
我知道我的脚步就节奏,走路的姿势也像在跳舞,但在这室外的街上,音乐没有奴役我它仅仅是与我伴生,和难得一见的春晴一起,从天而降。
我从落星田出发,穿过五一大道,从小吴门走中山路,上黄兴路,进步行街,然后挑了个巷子进去,巷子没有门牌,不知姓名,走了十几分钟,有一个菜场和一个小学,我在岔路上选了左边的一条居然走到了教委。似乎还可以走的样子,我从泥泞的巷道走上麻石台阶,前面一辆二路车呼啸而过。我沿着一长溜淡黄色的围墙走,到了尽头发现是城南路。经过一家超市时卖了一瓶水,一口气喝了一大半。稍微出了些汗,看来平时锻炼太少,我想干脆继续往南,一直走到南门口,又有二路车经过,我走得有些累决定搭车一段,刚上车时人还比较多,过了劳动广场人就渐渐稀疏起来,到东塘之前居然有座位,我一直坐到东塘才想起终点站到了。下了车我又走了一百来米,搭上了102,继续往南,往南,去到南风发源的地方。
102的线路很长,景色也很单调,过了林学院我就睡着了,到井湾子时我醒了一次,医大醒了一次,但立刻又睡着了。车子不怎么新,行驶过程中整个车身都在震动,铁皮之间互相碰撞,连玻璃都摇摇欲坠,司机仍以阿童木的马力高速运动,他若就这么一头撞上南墙,我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
我最后一次醒来时车正要进站,航站大楼上写着两个鲜红的大字。
南站。
很多摩托车一起拥上来拉客,可惜我并不知道目的地,我只是还不想停下。我在站房里问到继续往南的公共汽车,停在车站的北进站口。
“只要到了就明白了。”穿着深蓝制服的站务说。
我在公共汽车挤成的窄缝里走,满地的呕吐物,看来有许多人不能适应这种旅行方式,几百辆大型客车济济一堂,实在是很壮观的事,如果从高处鸟瞰一定很有气势。不过我的处境不太一样,从这么窄的地方钻过去还是需要一点技巧才不至于蹭一身黄土——车身上都是的。
突然之间豁然开朗,长长的车龙都齐着一条线断开,后面是空旷的车屏和一排矮小的商店,靠着进站口的地方停着一部与其他车方向相反的车。我想站务指的就是它了。
车的前门开着,所以我直接走了上去,车上没有投币箱,也是有IC卡识别器,整个驾驶室像被油污侵泡过似的污迹斑斑,车厢里的油漆也大都剥落,用手一摸就是红色的锈削,整个车都透着一股缺乏维护的陈旧味儿,没有一个人。
我稍微走了几步,地板上尽是沾着感,扫把和水壶靠在副驾驶的位子,几个竹垫子扔在发电机盖上,看得出颜色的只有椅子,都是焦躁的黄色。我下了车,在附近的商店里卖了水,巧克力和咸饼干,另外还买了一对备用的电池,然后回到车上坐着。
等了半个钟头,有一个人探头探脑上来了,他年纪大约四十五岁,但一副农民的打扮,开春就已经晒得黝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他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把担子竖放在过道一旁也坐了下来。
后来陆陆续续又上来三个人,随便坐 一方一语不发的等待。等了一个小时左右,一男一女从那排商店后的不知什么地方径直走了过来。车上人们的反应就像小学生看见了老师,全都坐正了伸长了脖子看。女人体型有点胖,穿得有点像个乡里堂客,头发胡乱扎了个马尾,一脸笑容地走了过来,男人跟在后面不紧不慢地吸烟,表情有些苦闷,就像切尔偌贝利核泄露弄长了他的西装。两人上车之际有少少类似欢呼之声。
男人上车后钻进了驾驶室立刻就发动马达,女人依旧笑脸迎人开始卖票。她接过我递的一元硬币又找给我五角硬币同时撕给我大半截红色的车票,我还在疑惑她为什么找钱,仔细一看是五毛钱的车票,我把车票也放进钱夹里,因为有收藏价值。
跟这台车的司机相比102的速度简直小巫见大巫,女售票员声嘶力竭地叫大家抓好扶手免得给颠出去。好在这种西部似的行程没有持续多久,五分钟后,车到站了,另四个人都收拾大堆行李下车,女售票员看我不动,问我是不是进去,我点点头。
管他的。
于是车子向右拐,下了国道,进入一条似乎还在施工阶段的崎岖道路,汽车十分艰难地以极低的速度起伏前进,好几次我都以为轮胎陷进泥水里拔不出来了,但司机对这条路十分熟悉,总是化险为夷,一步三摇地走着。
驶过这一段泥泞之后又前行了几十米,到达一个三叉路口,车子来了一个极有技术的三百六十度转,速度之快,不可言喻。车子尚未停稳,车门豁的打开,我就顺着惯性走到前门,前脚刚落地,后脚车就关了,不等我转身公共汽车就扬长而去,效率之快,堪称一绝。
我目送车尾隐入大片的灌木丛中,开始琢磨起这个地方来了。这里和外面是不同的世界,树木多得惊人,甚至呼吸都有绿色的分子进出肺叶。一条干净的柏油路通向这世界的内部,我知道我一定会进去的,但这条路两旁站的哨兵不象吃闲饭的,如雕塑一般纹丝不动地站着。却极有可能在我近时用机枪向我扫射。
所以我往回走了。果然在草丛中发现了纯粹被走出来的小路,在青黄色的绿草中时隐时现,我回头看了看那俩排哨兵,他们仍荷枪实弹地笔直站着,目光坚毅无比,仿佛有生以来就一直驻守于此。我转回头走进了草丛中。
小路还算好走,虽然是泥地,只要不下雨就不成问题,只是奇怪路面的平整,上面一个脚印也没有,两边都是接近人腰深的荒草,风一吹就发出刷拉刷拉的声音,和下午暖洋洋的阳光一起催人入睡。我走了很久,除了偶尔有一只鹊鸟掠过,没有见到什么活物。
走了一个小时,以我的脚程应该有七八里路了,但周围的景色一成不变。我开始怀疑脚下的羊肠小路,它始终曲曲折折,盘根错节,搞不好我一直在附近打转。这种不信任一旦开始就不能停止,我看这么走下去走到天黑也出不去。
我没带表,时间都是估算的,但也差不了多远。我觉悟到这条路是条迷宫,索性迎着浓密的野草走了进去,这些草长得长而坚韧,尤其叶片锋利,一不小心就刮一道口子,并不出血,但还是有点痛的。我只好举起手在草中穿行,看上去就像个战俘。我就这样艰难地走在似乎是无人区的地方,真难以想象三个小时前我还在市中心溜达。
不知是我的错觉还是怎么的,草似乎比以前矮了些。再走了二十分钟,草只齐我的膝盖了。莫非这草在越靠近道路的地方长得越茂盛?不管怎么说这极大地鼓舞了我的信心。三年前把烟戒了果然是正确的,不然早就喘得走不动了。一个钟头后,地上的草已经变成了公园里那种绒毛一般的草皮,金黄金黄的,结结实实地覆盖着地面,一点泥土也看不见。我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下,喝了半瓶水,吃了四块咸饼干。饼干被水一锓泡就在胃里膨胀,一点也不会饿。我仰起头,看到了这样的天空才明白怎么会有“苍穹”这种说法。我顺势仰躺在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CD机已经停了,我懒得起来,就这样躺着,听着风从我头顶掠过的声音;就这样躺着,仿佛我的躯体已消失不见,仿佛我与这世界融为一体。
不知道过了多久,约莫是有点凉意的时候,但我觉得是风把我叫起来的。我坐起身,看见远处有个粉红色的东西。
是人。
我迅速收拾背包跑上前去。你不知道在荒野里走了这么久一个人也没有碰到的感觉,都不知道自己是人了。我欢欣鼓舞地连蹦带跳,仿佛之前的疲劳都瞬间消失不见了。
跑到上十米的地方我才看清,那是一个依坐在地上的女孩。骨架十分细小,穿着单薄的连衣裙,颜色很浅的长发被风捧起,又散落下来。她背对着我,似乎在看那枯黄地平线的尽头,整个气氛就像安德烈·怀斯的《克里斯蒂娜的世界》。我不由得停下脚步,生怕一不小心惊动了她,让她就此消失。
我站在她身后,也看向这一望无际草原的地平线,然而目光所及之处,只有草。
再一次起风的时候,她注意到我,转过脸来,用一种没有掺杂感情的视线看着我。
“迷路了,我。”
我露出一个尽可能友好的笑容。
她似乎花了一些时间来想这句话的意思,然后重新看着我,像是随便地答一句:是吗?
“本来还想在天黑以前回城里的,现在恐怕不行了。”我看看逐渐晚去的天色,“不过无所谓,反正我是迷路来的嘛。”
像是这些话有些艰涩难懂,她花了更长时间思考,这期间目光集中在空间中的某一点,冥思苦想。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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