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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唐春 作者:炮兵(起点2014-7-29vip完结)-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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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牙平说得肆无忌惮,好像那大唐的子民在他眼中,如猪如狗一般,邱六看着那些笑得有些丑陋的嘴脸,真想在他的喉咙就刺上一刀。

  “咦,百户长,你的手怎么啦,肿起一大块了。”邱六没有应他的话,而是指着他手背一块淤血,吃惊地问道。

  “这么大惊小怪干什么,前几日骑马不小心摔下来的,所以就弄成这个样子,小事一桩”牙平一脸不在意地说。

  邱六摇摇头说:“这是伤,怎么能就这样算了?百户长你等到一下,小的刚有好一瓶药,拿来帮你擦擦,保证很快见效。”

  说完,不由分说站了起来,就在那堆货物准备翻药物,那牙平也不以为意,在他眼中,眼前这个有钱的商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后,有心巴结自己,反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邱六就在众目睽睽下,在那堆货物翻了起来,好像不记得把药放在哪时一样,东看看,西翻翻,突然一不小心,把一坛酒碰了一下,那酒就这样掉了下来,“砰”的一声,一坛酒就摔个粉碎。

  “嗯,好香。”

  “这,这不是大唐的酒吗?”

  “咝咝”

  酒坛一打破,空气中马上弥漫着一股极为诱人的酒香,有很多闻着酒香吸着口水,那肚子里的馋虫一下子就动了,一个个拼命的嗅着空中那醇厚的酒香,这可比自己的马奶酒好喝多了。

  看着那坛掉下来的酒,邱六有点懊恼地说:“真是倒霉,见财化水,算了。”

  一边说,一边拿着找到的药,递给牙平百户长说:“找到了,百户长大人,你拿这个擦一擦,保证很快就消淤的。”

  “好,邱掌柜真是有心了。”牙平有些漫不经心地接了过来,他的目光盯着那堆在中间的那堆货物,他的心思,已经不在什么药上,而是死死盯着那几个酒坛子:里面装的,那可是大唐的美酒,比自己怀中的马奶酒,可是强上十倍不止啊。

  邱六佯装不知他的目光,把药交给牙平后,又是呵气,又是烤手,低着头说:“百户长大人,这里有一个山洞,刚才我让伙计去收拾了,一会铺上羊皮,我和你就在洞里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好赶路。”

  牙平舔了一下舌头,再看看手下那渴望的目光,一些没出息的,口水都流出来了,而自己肚子里的酒虫也在爬啊爬,终于忍不住说道:“邱。。。。邱掌柜,我要和你商量一点事。”

  “百户长大人请说。”

  “现在天气太冷了,喝一点酒暧暧的身子比较好,你看,你这酒太香了,可不可以让兄弟们也尝一下,毕竟为了赶路,逆舍也不住,光是住宿费也替你省下一笔,这么冷的天,在荒郊野岭吹着寒风,你忍心勇士们在寒风里颤抖吗。”

  这是睁大眼睛说瞎话了,众人这么急赶路,那是邱六事前说好,给予特别补助的了,要不然他们早就闹翻天了,亏他还好意思说出来。

  邱六犹豫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点点头说:“百户长大人都开口了,小的不给也不行,不过这酒有限,是准备拿去送人的,这样吧,这里有六坛,最多拿两坛下来,在场的兄弟都均均,大家喝点明明身子就行了,要喝个痛快,只有回到波密了。”

  这酒坛子是二十斤装的,每个人都可以分个大半斤了,牙平原以为他肯拿出一坛出来的都很不错的了,没想到邱六一下子就说出二坛,闻言兴奋地说:“邱兄弟真是爽快,以后在波密城,有什么事找我好了。”

  “哈哈,酒喝了,有酒喝了。”

  “快,快,拿碗啊。”

  “我口水都快流干了,太好了。”

  一闻到有酒喝,这个临时营地一下子炸开锅一样,那些己经被酒香“绑架”吐蕃士兵,一个个高兴得快要跳起来,刘远还没有搬酒,他们已经把随便携带吃饭的家伙拿出来,准备盛酒了,而有的就地抹着雪洗起碗来,惹得那四个在外面负责警戒的士兵也不断把头伸进来,要不是牙平规定,站岗时间不能离开一岗们,要不然早就冲了过来。

  大唐的美酒啊,平是只有领主老爷、贵族夫人们才能品尝的,现在一个小兵也喝得到的,闻那酒香,还是上等的好酒,这可是一件很幸运的事,不少人都在心中感谢三界神灵庇佑。

  邱六好像有些舍不得的抱了二坛酒回来,而那些士兵在在牙平的指挥下,把盛酒的家伙全放在地上,一下子摆了几十只碗,就等着分酒,邱六望着站在营地远处的四名吐蕃士兵说:“百户长大人,那四位兄弟呢?”

  “算了,他们是在守值,不能喝,一会我给他们留一点好了。”牙平一边说,一边抱过一坛酒,高兴地说:“邱掌柜,这个,开?”

  “开!”

  牙平那张老脸嘿嘿一笑,用手把红布拉开,然后拍出封泥,很熟练把酒给打开了,放在鼻翼前闻了一下,兴奋地说:“哈哈,好酒、好酒、好酒。”

  连叫三声好酒,看他一脸陶醉的样子,好像不喝都醉了一般。

  “百户长,快点倒吧,小的口水都流下来了。”

  “就是,百户长,给我多倒一点,小的肚皮大。”

  “我的肚皮更大”

  “你们吵什么,大人自有主张。”

  众人吵吵嚷嚷,那样子,好像饿死鬼投胎一般,邱六在一旁看到都想笑。

  “一边去,别嚷嚷。”牙平一脚踹开一个靠近自己的士兵大声说:“好了,都在一旁等着,守点规矩,别让邱掌柜看着笑话。”

  670杀人无血(下)

  “哪里,哪里,诸们勇士也是真性情,诸位请便,随意就行,日后小的还要多多仰仗在场这么多勇士呢。”邱六在一旁笑着说。

  那牙平百户长指使人把二坛,足足四十斤的酒分了,一人一大碗,当然,当为百户长的的牙平一个独享小半坛,他是官别人是兵,不可能和别人平起平坐,老实说,肯分给士兵,己经很大方了。

  没人敢有意见。

  邱六也分到了小半碗,看到众人都看自己,邱六端起酒碗,笑着说:“这酒在大唐叫十步倒,是有名的烈酒,酒量不好的勇士可别喝太多啊,大冬天跑商,辛苦诸位了,这一路也要仰仗诸位,邱某不才,就先干为敬吧。”

  说完,端起酒碗,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口碗中之物吃完,吃完后还特意把碗向下,以示自己做人很光明磊落,不会耍赖。

  “哈哈哈,爽快,来,兄弟们喝。”看到邱六喝了,牙平百户长哈哈一笑,率先喝了起来。

  这酒有人先试,也就没有问题,牙平放下心来,抱着那酒坛子豪爽地吃起来,那些吐蕃士兵早就想吃了,听到百户长说可以开动,一个个迫不及待地端起碗开始吃了起来,虽说每人都分了小半斤酒,不过对他们来说,几大口就能喝完,喝完后,一个个都在赞这酒好。

  论酿酒的工艺,吐蕃远远比不上大唐,吐蕃多是青裸酒和马奶酒,虽说度数比大唐的略高,但是混浊不清,酒中有很多异物,特别是马奶酒。那股奶膻味不能清除,异常难喝,不过胜在够便宜,而的邱六带来的酒,赫然是刘远发明蒸馏酒,出自扬州天府酒楼的天府香,不但度数高,白色透明,清香扑鼻,一喝就有一股柔顺的感觉。光是看着、闻着都是一种享受,以至很多吐蕃的士卒喝的时候,左看右闻,折腾了好一会才把酒小口小口地喝下去。

  那感觉,太美妙了。

  “啧。好酒。”

  “真是太好了。”

  “要是天天能喝上这酒,叫我干什么都行。”

  “喝起来不呛。很柔和。但是进了肚子后,劲头十足,感觉人软绵绵的,身体也很暧和,真是太舒服了。”

  “对,我也是这样。”

  一众士卒喝完后。交头接耳,有的舔着嘴唇,有的把碗举在高高的,只为吃尽碗中最后一滴。对他们来说,这种珍贵之物,那可是一生也不能品尝几回的,而一旁的邱六看到他们一个个都把酒喝了进去,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邱掌柜,你的这酒太好了,怎么以前没听你说过的?”牙平百户长一边得意地抱着那酒坛子,一边饶有兴趣地问道:“你去哪里弄的?”

  “呵呵,百户长大人,你也知邱某是开木器店的,做木工才是我的正业,这些是我从一个胡商哪里的均过来的,如果百户长喜欢,以后弄到,再给你送去。”

  “哈哈哈,好,你是我的好兄弟,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在波密城,哪个欺负你的,你可以说是我的人。”牙平爽快地说。

  邱六突然脸色一紧,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着:“人有三急,多喝了一点酒,尿都多了,小的先去方便一下。”

  乐平大手一挥:“去吧去吧,放心,你的货,我会帮你看紧的。”

  “那有劳百户长大人了。”

  于是,邱六就急忙走到后面小解。。。。。。

  酒喝完了没多久,一个瘦高个吐蕃士兵对个胖的士兵说:“哥,这酒真是厉害,我好像醉。。。。了”,说完,身子一歪,就倒在雪地里。

  “哈哈。。。。哈哈哈,桑成,你不是是吹嘘自己有多能喝吗?才一碗就醉了,真是无用,看你哥我现在也没事。”那胖士兵高兴地说着,那张胖脸露出满意的笑容,不过,很快,他的眼睛开始变得有些迷离,忍不住用力晃了一下脑袋,自言自语地说:“唉啊,怎么头这么重,好像很想睡觉的,我。。。。我好像也醉了。”

  一说完,眼睛向上翻,眼珠子白多黑多,两眼一闭,倒在那瘦个子士兵的身体,呼呼大睡了进去。

  “啊,好眼困啊。”

  “这大唐的酒真是太厉害啊,难怪那邱掌柜叫我们少喝一点,啊。。。。。我也要睡了。”

  “好累。。。。。”

  “不行了,我也要睡。”

  。。。。。。

  很快,一个个士兵睡在地上,很快就倒了一地,此时牙平百户长的身边的一个亲卫打着呵欠说:“好困啊,这酒真是带劲。”

  另一个则是笑着说:“是啊,没喝过这种酒,对了,那个邱掌柜去撒个尿,怎么那么久?不会醉倒了吧,到时光着下身醉倒在地,那命根子被冻坏,这样就惨了,哈哈哈。。。。。啊,我也要睡一会。”

  两人说完,不顾冰天雪地,就趴在冰冷的地上睡着。

  牙平这才察觉,那邱掌柜的确去了很久也不回来,突然,他心时一个激灵:不好,中计了。

  邱掌柜这么久没回来,这己经非常可疑,而自己的手下,善吃酒不乏其人,有的喝几斤马奶酒尚能拉弓杀敌,现在只喝了半碗,若是醉倒几个,那还在情理之中,毕竟这酒比马奶酒还要烈,但是一下子醉倒这么多,绝不寻常,对了,自己喝酒的时候,感到酒中有一丝异味,当时自己没想到那么多,因为是第一次喝那种酒,以为那酒就是这个味道,现在看看,那是有人在酒中下了蒙汗药的原故。

  天啊,这个邱掌柜要干什么?他不是先喝了吗?没想到一个老实巴交的生意人,竟然下手暗算自己一行人,自己与他无怨无仇啊,他,他要干什么?

  虽说想得多,不过乐平思如电转。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刚想动,没想到身体好像不听他使唤一样,全身的气力好像被什么抽走,那怀中的酒坛了越来越重,想大声叫,可是他马上发现一切的都是徒劳无功,那声音卡在喉咙里出不来,他的脑袋越来越疼,眼皮越来沉重。而意识也越来越模糊,就在他快要昏过去的前一刻,他拼尽最后一丝气力,身体稍稍向前倾。

  “砰”的一声,他怀中的酒坛子一下子掉在地上。在深夜里显得很引人注目。

  这也是牙平百户长所能做出最后的警示,饶是他的实力最高。但他也喝得最多。差不多最后一个晕倒,从而也体现出他的实力。

  “咦,波扎,刚才什么声音,听到没有?”这时四个负责在外面警戒的士兵,扭头询问另一个道。

  在吐蕃境内。总的来说,还是安全的,特别是离在离波密城才一百多里,他们作为波密城的士兵。自然对周围环境了如指掌,别说有有什么反动势力,就是小毛贼也没一个,毕竟赞婆将军的凶名远播,避都避不及呢,哪敢到他的势力范围作乱,所以在外面警戒时,四人都是走在一个避风处取暧、聊天。

  那个名为波扎的士兵点点头说:“听清楚了,是坛子摔破的声音,估计他们在喝酒尽兴,把酒坛子都弄破了吧。”

  负责这次警戒任务的是一个名为多伦格的什长,闻言仔细倾听一下,脸上出疑色,因为他听以营地很静,好像什么声音都没有,不由好奇地说:“刚才不是在喝酒吗?非常热闹的,怎么现在一点声音也没有的?”

  “什么,会不会是他们累了,喝完酒就睡了?”有人小声地说。

  这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多伦格还是有些心不下,指着波扎和另一名叫巴桑格的士兵说:“你们两个,回去看看,要是没事,就带几杯热水来喝一下。”

  “是,什长。”

  “是,什长。”

  波扎和巴桑格闻言连忙点头,然后一起往回走。

  两人回到的营地,只见那篝火还烧得很旺,看到自己的兄弟倒了一地,先是吓了一跳,不过现场没打斗的痕迹,现场很重的酒味,那倒下的人一个个还有心跳,这才放下心来。

  波扎有些妒忌地说:“他们可真是爽,可以在这里吃酒,风流快活,我们在外面吹寒风,真是让人妒忌。”

  “此事有些古怪”那巴桑格脸色沉重地说:“就是喝醉,也不可能所有人都喝醉的,现在是冬季,有些地面都结冰了,在这时睡上一病,没冻死都得肺痨,怎么可能睡在这里。”

  “猜中了,不过,没赏。”

  突然间,背的突然响起一个冷冷的声音,那声音犹如从九幽地狱传出来一样,二人一点也没觉察,闻言大吃一惊,还没来得及做出反,二只的诡异的手如毒蛇一般从后面伸出来,分别准确地找到两个的颈椎处,猛地一用力,“卡嚓”“卡嚓”两声脆响,波扎和巴桑格连哼都没哼一声,四眼瞪得大大的,眼中己没有了色彩。

  一声不吭,同时被夺去性命。

  荒狼嘴角出现在一丝冷笑,把他们轻轻放在地上,马上如灵猫一样窜了出去:外面,带有两个哨兵还没处理呢。

  当邱六提着一柄横刀走到外面时,只见荒狼己傲然站在哪里,而他身边,倒着二具颈部明显变形,死得不能再死的尸体,很明显,这两个又是让他无声无息地干掉了。

  “荒狼前辈,都解决了吗?”邱六小声地问道。

  “这些人太差了,没一点挑战性。”

  这些都是是吐蕃的精兵啊,四个人,连吭都不吭一声,就被解决了,这实力也太恐怖了。

  以一敌四,很多人都能做到,但是以一敌四,全部毙敌兼全身而退,还要悄无声息地做倒,这里要很强的实力,

  “那是荒狼前辈实力太强了。”邱六陪笑着说,不知为什么,他都不太敢靠近他了,这个男人,就像地狱的使者一般,无声无息就把命都给勾走。

  荒狼看了邱六一眼,随口问道:“那下了蒙汗药的酒,我看到你也喝了,没事吧?”

  “没事,小的在事前已经服了解药。”邱六说完,小声询问道:“荒狼前辈,现在可以发信号了没有?”

  “发吧,可以让他们前来汇合了。”

  邱六闻言,拿出一根大火把,然后就规律地比划起来,这是他与刘远商议好的暗号,成功了,就以火把为号,让刘远他们前来帮忙收拾残局,然后移花接木。

  那信号打出没多久,对面一座山峰上也出现在了一个大火把,算是给邱六回了信号,不过多久,刘将军就会率队前来汇合。

  看起来很困难,实则不费吹灰之力,两坛下了蒙汗药的酒就把他们全部摆平,就连挂个彩的都没有,果然是杀人无血。

  671死心不息

  刘远一边看着手下收拾残局,一边满意地点点头,笑着对邱六和荒狼说:“嗯,干得不错,两位辛苦了。”

  一来到这里,看到事己定局,荒狼和邱六二人毫发未损,心里很是满意,对二人也就不吝赞美之词。

  荒狼只是笑笑,什么也没说,对于他来说,即使一个人,不用蒙汗药,也可以轻易把这几十人逐一诛杀,现在只是更轻松而己,他什么也没说,很自然重新站在刘远的后面,和血刀一左一右护着刘远的安全,而邱六则是搓着手,一脸兴奋地说:“将军的这条计实在是太妙了,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们全部放倒,小的当时以为要通过一场血战才能成功,没想到就这么简单,将军果然是战神再世。”

  虽说有拍马屁的成份,不过刘远先是一招“请君入瓮”,让那些吐蕃人主动要喝酒,这样一来,效果比主动请他们喝酒强太多了,从“不小心”打破酒坛开始,那计划己在开始,一直顺风顺水,当然,也与邱六潜伏多年,获得吐蕃人信任有关,不过邱六还是对刘远祟拜有加。

  “这招不算什么,晁盖智取生辰纲时就用到,本将现学现用罢了。。”刘远随口说道。

  邱六一脸疑惑地说:“将军,晁盖是哪位?生辰纲怎么啦??”

  纲,成批运输货物的组织,这是唐宋的一种说法,但是那晁盖是哪个,邱六就真的不知道了。

  坏了,一不小心,又在“预言”了,刘远郁闷地撇撇嘴,这一出“智取生辰纲”是发生在宋朝。现在大唐盛世才刚刚开始呢,至少还有几百年才改朝改代,这些人不知道是正常的,要是知道,那可就不正常了。

  “哦,一个故事人物,你们不必深究。”刘远淡淡地把此事一笔带过。

  赵福不失时机给刘远戴起了高帽:“将军用兵如神,喜欢出奇制胜兼不守常规,你们以后好好学着点。”

  刘远白了赵福一眼,然后一脸认真地说:“大唐名将汇聚。说至用兵,哪里轮得到我呢?不过这些不重要,你们只要记得一件事,战斗其实很简单,只有二个字。获胜!过程或许引人诟病,但结果就是真理。只要想着怎么取胜就行了。”

  在场之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在刘远的指挥下。众人开始收拾残局,先是吐蕃士兵的衣甲剥下来,然后把这这些倒霉蛋全部拖到新挖的坑里,先是在要害处补上一剑,最后把他们坑杀,一些士兵本来还想折磨他们。不让他们死得那么痛快,不过刘远制止了,给这些吐蕃士兵一个痛快,免得节外生枝。明天一早还要赶路。

  上次在吐蕃收获甚多,包括一批吐蕃的制式铠甲,不值钱且沉重,刘远就把它藏起来,留作下次使用,想法是没错,只是太高看吐蕃的技术水平了,不到一年,那些铠甲已是锈迹斑斑,惨不忍睹,若不然,刘远也就不用化妆进入波密城找组织,古代还没有发现不锈钢,在没人保养成的情况下,生锈也就在情理之中。

  “哈哈,你猜猜我是哪个?”

  “一听你这声音就知你是大头了,认出我是哪个?”

  “这铠甲真是差,你这这护胸这么薄,能不能受得了一枪?”

  “只露出两只眼睛,还真难认得出,这些吐蕃人打仗时怎么指挥?”

  “笨,吐蕃人打仗都是一股脑冲锋的,反正都一样。”

  “这玩意瞒天过海倒不错,就是又冷又硬,一会弄点布进去,这样就不怕冷了。”

  。。。。。。。

  扬威军小分队的大部分的人没上过前线,也是第一次看到这铠甲,一时间有些好奇,有的还要老兵来帮忙穿戴。

  把现场清理好,把所有的痕迹全部抹掉,一来二去,已是三更时分,赵福皱着眉着说:“这些明天还要捆绑一次,起码要大半个时辰,现在天气寒冷,下雪路滑,很危险,将军,现在快天亮了,不如我们现在就装好,明日天一亮,马上就可以出发。”

  “对,对,那我马上装车,还请将军派几位兄弟搭把手。”邱六一想也是这个道理,闻言就想马上行动。

  刘远摇摇头说:“先别急,把重的、大件的扔掉,最多只保留三分之一,明日我们要轻车上路,带这么多东西,肯定会拖慢我们的脚步。”

  此行的目的就是救人,行商不过是用来掩饰罢了,路途遥远,时间紧迫,当然是正事为重。

  “可是,要是那些查行的人认为货物不符合,那怎么办?”邱六小心翼翼地说。

  这次采购,用了几百两银子,拉到逻些城,扣除各项开支,还能落个二三百两,这是一笔横财啊,十多两在大唐能买一亩良田,一下子就扔掉,还真有点舍不得。

  “这个不是问题,就说路上卖了一些又或下雪路滑,运气不好连马带货掉下悬崖、若不然就推说这里有血祭要用的东西,急着赶赴逻些城,借口多的是,小财不出,大财不入。”刘远拍着邱六的肩膀说:“你放心,跟着本将,绝对不会让你吃亏的。”

  刘远也是由底层走出来,明白他们的苦处难处,有时候,他们不是吝啬,而为了生活,这次采购的银子,估计除了大唐的给予的经费外,邱六也搭上许多,如果扔掉,对他来说,也是一个损失,所以有点舍不得,于是刘远特地安抚他一下,说到“吃亏”二字时,还特地加重了语气。

  “是,小的就依将军之言,该弃的就扔了。”邱六闻言大喜,他知道刘远向来非常大方,有了他这句话,以后自己的日子就好过了。

  于是,众人齐心协力,把大件笨重的货物弃掉,只要保留了大约三分之一,很多箱子都是空的了,用赵福的话来说,哪位兄弟累了,都可以睡在箱子里休息。

  兵贵神速,第二天天刚亮,一行人就策马扬鞭出发了。

  货物一下子扔了大半,如此一来,马的负重大大减轻,速度加快了一倍不止,刘远的指挥下,朝逻些城的方向径直走去。

  一行人,五十多人,三十多辆车,组成一个不大也不小的编队,按大唐的说法,这可以唤作“货纲”,不过刘远更愿意称为“索命纲”,索松赞干布的命。

  谁也没有想到,由波密城出发,有合法手续、雇了制式吐蕃军的的一个商队,在一夜之间,悄无声息就已经改头换面,从外面看起来,一点也看不出,实则而全换成了大唐的精锐之师:扬威军,以行商为理由、用吐蕃铠甲作掩饰,径直朝吐蕃的都城、神秘的逻些城进发。

  。。。。。。。

  “这个冬天,怎么如此漫长。。。。。”赞蒙赛玛噶倚在窗前,看着窗外飘扬的小雪花,有点落寞的自言自语说道。

  也只能自言自语,自从上次出逃未果,作为赞普的妹妹、吐蕃的功勋,赞蒙赛玛噶自然不会有事,可是协助她逃走的侍女却被关进了大牢,新派来的侍女,天天好像防贼一样看着赞蒙赛玛噶,有意拉开距离又时刻监视着,生怕这个公主再次逃跑。

  若是再逃跑,那么上一任侍女的下场,就是自己的榜样。

  有一句话叫相由心生,或许用来形容环境也一样,以往很喜欢的冬季的赞蒙赛玛噶,虽说眼眸中的天空还是那么纯净、雪花还是那么洁白,可是她的心情,再不能像昔日那样充满欢喜,也不能像昔日那样骑着自己心爱的马在雪地上驰骋,让野兽在自己的箭头下颤抖,因为腹中孩儿的命运,一直牵挂着她的心。

  随着临盆逼近,赞蒙赛玛噶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天天急到团团转,在失望之际,她对刘远的恨,反而没那么深了,有的时候,脑中还会出现“若是刘远能来救下自己的孩子,那自己就给他一个机会”的念头。

  女人,是一种很善变的动物。

  “公主”新来的侍女恭恭敬敬地向赞蒙赛玛噶行礼道。

  赞蒙赛玛噶头也不回,懒洋洋地说:“什么事?”

  “回公主的话,赞婆大将军在门外守候,恳求见公主一面。”

  又来了。

  赞蒙赛玛噶脸上出现一抹厌恶之色,自从吐蕃和大唐的开战,智勇双全的论钦赞就镇守边疆,而赞婆也调任为中翼大将军,协助守卫逻些城的安全,这就给了他时间和便利,三头二天往洛桑寺跑,千方百计讨自己的欢心。

  诚意,赞婆出身尊贵,天生神力兼武艺精湛,是天生的将才,他们五兄弟,曾号称吐蕃的五虎将,虽说五去其二,但在吐蕃没人敢轻视,光是一个论钦赞就足以支撑起他们一族的荣光,可惜他的相貌和武力成反比,丑陋不堪,那一张脸全是麻子,眼晴小、嘴巴大,怎么看就怎么不自在,曾到大唐游历过的赞蒙赛玛噶,心中爱慕的,是大唐那风度翩翩的少年郎。

  话都说得那么绝了,这个赞婆怎么还不死心的?

  “不见,让他以后不要再来了。”赞蒙赛玛噶冷冷地说。

  672口不择言

  那侍女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声地说:“公主,赞婆将军这么诚心,经常来探望,你就见一面吧,这次将军给公主带了很多喜欢的东西呢。”

  赞蒙赛玛噶猛地回过头,那眼神冷如寒冷一般盯着这个新来的侍女,冷冷地说:“怎么做,本公主论不到你来教,即使我被软禁在这里,公主还是公主,贱婢还是贱婢,我随时都可以处置你,有些好处,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这个侍女,竟然不顾自己的感受,不仅屡次替那个赞婆传话,现在还帮他说好话,分明是收了赞婆的好处,真是该死,说得严重一点,这可是背叛主人、出卖主人,可以把她开除或赐死了。

  “公。。。公主,小的,小的不敢了。”那侍女吓了一跳,连忙求饶道。

  她的确收了赞婆的好处,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听到赞蒙赛玛噶的话,一下子吓得脸色发青,而赞蒙赛玛噶也没有吓她,只要一句话,就可以定她的生死。

  “哈哈,公主,怎么和一个小侍女计较呢,这可不像你的风格啊。”

  话音刚落,那大门突然打开,一个身高约七尺的大汉走进来,一脸笑容对赞蒙赛玛噶说。

  这个男子身材高大,虎背龙腰,披着一张虎皮披风,那身体充满了力量,好像身体内隐藏着一头野兽一般,他的到来,好像显得空间都小了,这一个威武、壮如铁塔的男子,可惜被那张脸毁了,眼小嘴大,一脸麻子不说,那五官好像拼凑在一起。没有美感可言,看着还让人害怕,而此人,正是吐蕃的名将赞婆,松赞干布的爱将、论钦陵的弟弟,现任中翼大将军。

  上天还很公平的,给予赞婆令男人妒忌的强大武力,也赐予他让女人避之不及面容,虽说赞婆相貌奇丑,不过他的志向不小。立志要娶最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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