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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唐春 作者:炮兵(起点2014-7-29vip完结)-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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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代我照顾一下我家老小。”

  吐蕃士兵越追越近,再不想办法,所有人都要死在这里,老吴的腿受了伤,伤口一直未愈,跑了这么久,伤口早就裂开流血,再也跑不动了,到了后面,只会成为累赘,还不如趁着有一口气,阻杀一会,替少主长孙冲多获一线生机,而那二个亲兵也是悍勇之士,同样累得不行,一看到老吴调转枪头,也毫不犹豫一起留下来阻击。

  “将军,我家老小就托给你了。”两个亲兵也齐声悲壮地说。

  “少主,来不及了,快,再不走,就白白辜负了兄弟们的一片好意了。”猴候拉着想跑回头的长孙冲,拼命向前跑去。

  长孙冲此时己是热泪盈眶,咬了咬牙,疲惫不堪的身体好像又多了不少体力,和猴叔一起,拼命往山顶爬去,而山顶,己经快到了。

  举步间,热泪己经夺眶而出,男子的热泪洒在冰冻雪地上。

  “死战!”

  “死战!”

  “死战!”

  面对数以计百计的吐蕃士兵追杀过来,老吴热血沸腾,他感到,自己不再是长孙家的私卫,自己又回到自己青葱少年时,骑着良马、手执横刀,和战友们并肩作战,出生入死,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想当年,那是多么热血,多么豪迈,虽说做了长孙一族私兵,吃好住好侍遇也好,不用再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但安逸的背后,那是野性、血性的流失。

  我的血,冷了吗?

  不!

  热血又在沸腾,战意仍在飞扬,马革裹尸,那是战士最好的归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再以这一种热血而悲壮的方式发出自己在世间的最后一声怒吼,老吴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只有三个人,一边喊着大唐的军魂,面对着密密麻麻的吐蕃士兵,悍然的冲了过去。

  “死战”

  “死战。。。。。。”

  声音在山谷中回荡,老吴二位亲兵在冲锋的时候,仿佛看到那昔日那些逝去的兄弟、倒在这片异乡的战友,他们就在自己身边,一起高声喊着“死战”的军号,踏着坚定的脚步,举起锋利的长槊和横刀,一起冲向敌人。

  对,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和兄弟一起去战斗,保我大唐,卫我边疆,用敌人累累的首级,成就自己赫赫的威名。

  冲在面前的老吴忽然笑了,面对着死亡,他没有一丝的恐惧,反而笑得很坦然。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死战!”

  “死战!”

  “嗖嗖”长槊如灵蛇,用槊高手老吴在空中划了两个枪花,两个冲在最前面的吐蕃士兵捂着喉咙倒下,与此同时,两个亲兵也和敌人纠缠在一起,惨烈的打斗声,惊扰了这里的平静,嫣红的鲜血落在雪白的白雪上,仿佛沾污了这片美丽而神圣的土地。

  一个人吐蕃士兵倒下,很快有更多的吐蕃士兵补上,不到一刻钟,地上就躺下了十多具尸体,其中有三具,虽说身体被捅成了马蜂窝,可是是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嘴有是带着恬静的笑容。

  “快,活捉长孙冲”亲手用铁蒺藜骨朵砸死老吴的赞婆大声地吼道。

  猴叔和长孙拼命地往面前,不敢一有刻的停留,因为他们知道,正是老吴还有一众士兵的舍命相护,他们才能逃到这里,只要一停下,心里那股意志一放松,很有可能一坐下就永远也起不来了,幸好那路是下山,两人顺着拼命地逃,一路磕磕碰碰往山下跑,他们眼中只有路,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连头也不回一下。

  “少主,你看,马,是马”不知跑了多久,快要下到山时,看到路边竟然有一匹马,从装饰和马蹬一看就知是大唐的战马,它静静在站在路旁,因为它在等他的主人,一个背部中箭倒在地上大唐斥候,估计他是放哨过程中被吐蕃人射杀,拼命想赶回来报信,没想到走错了路,或者死后还骑在马上,最后跑到这里。。。。。。。

  长孙冲和猴叔双眼放光,眼里出现一丝绝处缝生的光。

  天无绝人之路!

  那军马对穿着明光铠的大唐士兵没有抵触,经过一番挣扎后,两个终于骑上了马。

  “少主,快,抱紧我,我们要逃出生天了。”候叔兴奋地说。

  “是,猴叔,我。。。。。我们走吧,去,去找刘兄,让他替我们报仇。”

  ”是,少主,抱稳了,我们走。”猴叔猛地一拍那战马,“嘶”的一声,那战马扬蹄向前奔去。

  此时,猴叔和长孙冲都没看到,一脸煞气的赞婆己经追至他们身后,就在他们上马之时,己追至身后五丈多远的地方,眼看追不上,他脸沉如水,反手把他那把用黄金和象牙装饰的长弓拿下来,深呼吸一下,搭箭拉弓,一下子把弓拉如满月,从容的瞄准坐在马后面的长孙冲,眼睛闪出如毒蛇一般的眼光:

  虽说赞普和赞蒙赛玛噶都希望活捉长孙冲,但是,锻造工场那八百多堆积如山的尸体、自己死去的堂兄弟、还有这次为了追杀长孙冲,被杀死、摔死在雪山上的二十多名亲兵,他们不能白死,自己更不能让那个罪魁祸首从自己的眼皮底下逃掉,他的行为,就要用他的性命来补偿。

  “嗖”的一声,那支带着赞婆的怒火的利箭,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一下子准确的射中长孙冲的后心。

  长孙冲身体一震,感到后背一痛,反而把手抱得更紧,“的得的得”,那马驮着两人,很快消失在山的转弯处。。。。。。。。。

  347长孙之死

  “吁”

  一口气跑了几十里,感到安全后,猴叔这才把马停了下来,人休息一下,马也得休息一下,驮着两个人,在雪地里一下子跑了几十里,那马的脚力也有点吃不消,得让它休息一下。

  再跑下去,就是不跑死马,也跑伤马了。

  “少主,没事了,我们先休息一下。”候叔笑着说。

  那长孙冲的手一直紧紧地抱着他,好像很害怕,紧张过度一般,停下马了,也不松开,候叔又是笑着说了一遍,可是长孙冲依然没有反应。

  扭着一看,猴叔一下子面色凝重:少主长孙冲面色苍白如纸,双目紧闭,那嘴唇很白,呼吸也有一点微弱,不好,出事了。

  猴叔连忙把长孙冲小心翼翼地弄下马,检查时才吓了一跑,长孙冲的背心中了一箭,这箭插中后心,一看那箭支没入的情况,猴叔心中就悲凉,再看那伤口处,只见伤口处流出的血水是黑色的,一颗心更是沉了下去,那箭头还带毒。

  为了更好地杀伤敌人,很多士兵都会在武器、箭头上涂毒,吐蕃人喜欢把箭头泡在马尿中,那样射出箭威力倍增,用后世的解释是地,用马屎让人箭矢的箭头生诱,因为马尿带有酸和硫,容易让铁生锈,铁锈容易感染伤口,在没有破伤风针的古代,中箭者的死亡率很高,当然,在箭头涂其它动植物提炼出来的箭例外,两者加起来,长孙冲己经快走到生命的尽口了。

  肯定是在逃跑时,被敌人放了冷箭,这个可爱而坚定的孩子,生怕自己分心。硬是一声不吭,直到现在才发现。

  “少主”猴叔悲从心起,一下子跪在地上,就在叫的一瞬间,老泪己经纵横。

  舍死忘死把他带出险景,没想到就在最后一刻,还是中了敌人暗算,就像赌钱,前面都是羸的,可是却在最后一把输个精光。这能让人释怀吗?

  “没。。。。。。没事,猴,猴叔。”这时长孙冲艰难地睁开眼睛,小声地安慰舍命救自己的护卫道。

  “少主,你。你醒了?”猴叔突然惊喜地叫了起来。

  “嗯,猴叔。我。我很冷。”长孙冲突然打着牙颤说。

  猴叔摸了一下长孙冲的额头,刚刚出现的一曙希望又暗了下去,长孙冲的额头热得有点烫手,可他偏偏却冷得打起牙颤,猴叔的经验丰富,只是摸了一下。就知道长孙冲情况非常危险,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

  此时,太阳己缓缓升起,北风轻轻地吹。雪花飘飘扬扬地下,即使是冬日的太阳,好像也没有让寒冬的气息稍有退减,猴叔的心中更是一片冰冷,他默默地脱下披风和围巾包住长孙冲,看到路边有一个小小的山洞,二话不说,默默地抱着长孙冲走到那个小洞里。

  由始至终,长孙冲身上那枝利箭一直都在身上,不敢拨掉,猴叔的经验丰富:不拨那箭,长孙冲还能捱一段时间,要是拨出来的,没准马上就挂了。

  “少主,你稍忍一下,我去找柴给你生堆火。”猴叔有点哽咽地说。

  长孙冲突然坐了起来,睁开眼睛说:“不,不用了,现在生烟,没准那蕃奴就追上来了,猴叔,我,我要写家书,你替我磨墨吧,我,我怀里有墨。”

  猴叔楞了一下,看了一下长孙冲,感到他的眼睛亮了一点,原来苍白如纸的脸,也多了一丝红晕,精神状态看起来不错,可是猴叔心生悲戚之感,他知道,长孙冲己走到生命的尽头,现在不过是回光返照,交待后事,就是华陀再世,也救不回他的性命了。

  “是,少主”猴叔强忍心中的伤痛,马上替他张罗起来。

  这是交待后事,很肃穆的一件事,不用猴叔提,估计就是长孙冲也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主动交待后事。

  长孙冲以文人豪客自居,打仗时也带了一套精巧的文房四宝,一来记录自己的功迹,二来以待自己豪情满怀时可以吟诗作对,没想到现在用作写遗书之用。、

  有了笔墨纸砚,猴叔从洞外抓了一把寻,就着墨就磨了起来,完了没有案几供长孙冲书写,他还跪趴在地上,以自己的背为案几,方便长孙空写遗言,长孙空有点颤抖的手握着那根狼毫,犹豫了一下,就颤抖抖地写了起来:父亲大人在上,请恕冲儿不孝。。。。。。。。

  猴叔趴在地上,虽说那雪地又冰又冷,,可他一动也不敢动,静静的趴着,感受到长孙冲正在努着地书写着,一时间心里感叹万千,没想到想跟着候君集刷点军功,竟然把小命都赔了进去,四个护卫,四去其三,最后只剩自己一个,到时候主人白头人送黑头人,不知要多伤心了,无论计算得再好,也得看看老天的眼色。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倘若,少主听候君集的,必要时可降,那就不会出现在这样的事情了,如果,少主听出候君集的弦外之音,不恋战,早点想办法回大唐,甚至不收这些乌合之众,跟在那个智计百计的刘校尉身边,也不会出事了。

  临出发时,把一切都安排好,甚至连失败后,允许投降都预先安排好了,可是有一件事他们没有算周详,那就是长孙冲迂腐和好胜,还有宁死不屈书生意气,不得不说,有些时候,人算不如天算。

  “猴叔,我,我好了。你可以。。。。。。。起来了。”长孙冲幽幽地说。

  猴叔马上站起来,看到长孙冲己经写好了遗书,装好了信封,这里没有火漆,为了保密,他还用长孙一族特有的捆绳法,很巧妙的地捆起来,这种结,是死结,只有长孙一族的人才会结,要想拆开。就得剪断那断红绳,那信封上还写着父亲大人亲启的字样,看来,他有一些很隐秘的话不想让外人得知。

  “猴叔,拜托。。。。。你了。”长冲孙吃力地说。

  写完了遗书,交待了后事,好像把他身上的气力都抽空了一般,他的脸又变得苍白如纸,现在的他长孙冲,就像一盏风中的油灯。扑闪扑闪的,随时都有可能“熄灭”。

  “不,不,少主,是老奴保护不周。才让少主受伤,真是万死也不能抵我的过失。少主放心。待老奴把封书信送回长安,交到主人手中,老奴我也会以死谢罪,到时我就可以下去陪少主了。”猴叔有点坚毅地说。

  对一个护卫来说,受伤只是替自己积累功勋,而保护的人死了。而自己还活着,这可是一件耻辱。

  长孙冲摇了摇头:“不,不,猴叔还有那三位保护我的叔叔。舍生忘死,不知多少次救我于危难之间,长。。。。。。孙冲又岂会不知好歹,怨恨于你呢,只能说世事无常,我福浅命薄罢了。”

  “少主。。。。。”猴叔都不知说些什么了。

  “这是我麾下。。。。。从将士的功勋册,我,我把他们所立的功都记下来了,虽然他们死了,但他们的功劳不能抹杀,你给皇上送上,让他优抚那些英勇将士家的老少,千万不能丢了。”

  “是,少主。”

  “哦,对了,最。。。。。。最后一战,陆广校尉英勇杀敌,这笔功劳我还没有记,你就替我记吧。”

  “是,少主,我一定照办。”

  交待了后事,长孙冲松了一口气,现在的他,可以说安排妥当,就是死,也走得安心了。

  长孙冲开始急促喘起气来,好像呼吸很吃力一般,他突然问道:“猴叔,你说,我,我像个男子汉不?”

  “少主英勇杀敌,保家卫国,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英雄。”

  “那,那,长乐公主会替我开心,认同我吗?”

  “认同,肯定很祟拜你的,美女自古都是很祟拜英雄的,少。。。。主,你是一个大英雄。”

  长孙冲一下子坐正了起来,哈哈一笑,大吼一声:“十八年以后,我还是一条好汉”,说完,“砰”的一声闷响,他一下子倒在冰冷的地上,再也不能动弹,在发出生命中最后一声呐喊,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死的时候,他反而有种超然的安祥。

  英年早逝。

  “啪”的一声,正在喝热茶的长孙无忌突然一不留神,手里精美的茶碗砰的一声,跌落在地,摔得粉碎,心里泛起一股很悲伤之感,一种不祥的兆头在心头升起。。。。。。。。

  。。。。。。

  而几百里外的营地里,程怀亮却在大碗吃酒,大块吃肉,然后和一众心腹看着那些衣衫破烂得不能掩住自己窈窕身材的吐蕃女子在跳舞,一边看一边哈哈大笑,在这里,可以没有王法,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快活逍遥,简直有点乐不思蜀了。

  “报,程将军”

  “说”

  “斥候己收到候将军留下的最新命令。”

  程怀亮一下子站了起来,焦急地说:“什么命令,快说。”

  “只有四个字,权宜行事。”

  权宜行事?程怀亮稍思索片刻,马上就领悟了,激动地说:“好,终于可以回家了,来人,把队正以上的人,都叫到这里来,我们要开会怎么走。”

  “是,将军”那斥候闻言也大喜,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了。

  可是,正当一群人想着如英雄一般衣锦还乡的黄梁美梦之时,谁也也没有注意到,在寒风习习、雪末飘飞的寒冬时节,有一只高傲的海冬青,正在营地的上空来回盘旋。。。。。。。。。

  348夜袭粮草

  “这里,挖陷阱,标好位置。”

  候君集一声命下,一众将士二话不说,马上就在冷得如铁一样冰土地上吃力的挖掘起来,有人用刀劈,有人用槊戳,干得热火朝天。

  附近没有敌人,一众将领也没听到有近期有什么作战计划,这只是候君集看中这里的地形,突发其想让人在这里设下一道防线,对他来说,现在可能没用,但以后也许会用到,于是就让人部下在这里设了一个有可能用上,也有可能永远也用不上的陷阱。

  机会,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

  这对候君集麾下的镇蕃军来说,命令一下,他们都会无条件地服从,一来他是主帅,名将,战功彪柄,威名赫赫,二来这事也不是第一次做了。

  反正跟在候将军后面,就能打胜仗、大仗,谁不乐意效命?

  “将军,据斥候回报,从逻些城来的三万吐蕃精锐己到达,届时地方各部落、领主一配合,再加上多玛的守军,随时都能召集上十万人的兵力,我们怎么办?”负责后勤的强大强小声询问道。

  他是候君集亲信,心腹,从李渊太原起兵时就跟在候君集的身边,现在整支队伍,也就是他才敢这样询问。

  候君集目光深邃地看着远方,淡淡地说:“怎么办?凉拌,这里地广人稀,地形复杂,给我们无限大的迂回空间,就算有十万精兵,撒在这高原之上,也只是星星点点,不分散,机动不足,若是分散。又可逐一击破,正是大好的练兵场所,也让这些蕃奴知道,我大唐的雄兵的赫赫战功。”

  像刘远、长孙冲、程怀亮在这吐蕃腹地如履薄冰,小心谨慎之时,候君集却是把这里当成自己的练兵场,孤军深入,犹如闲庭信步,好像来这里不是打仗,而来狩猎游玩一般。

  换作别的将领。只凭着几千人马,取得这么大的战绩,早就满足,打道回道呢,但是候君集却没有一丝满足的意思。他还要奋斗,他还要进取。

  为了证明自己。他乐此不疲;而他对成功的渴望。永无止境。

  这就是一代名将的追求。

  程怀亮见好就收,倒附合他老子的作风,想当年,他不是称过王吗,不过形势一不对,马上就投到李二的麾下。现在大军进剿,在得到候君集的命令后,自然是乐于撤退,对他来说。那些功绩,也足够衣锦还乡了。

  相对别人,刘远则是喜欢混水摸鱼,率着乔装打扮的三百镇蕃军,继续不让吐蕃有好日子过,候君集明显是暂时不撤退,长孙冲也不肯撤退,刘远心想,程怀亮是名门之后,应该也不会那么快撤退吧,于是自己个也不好第一个撤出战场。

  四个性格截然不同之人,也导致他们在高原上有不同的际遇。

  。。。。。。。。

  入夜时分,刘远带着人伏在山顶之上,看着山沟里的堆积如山的粮草直流口水。

  山谷里,正是吐蕃人后勤大队,此刻他们正在这背风的山沟里休息,准备明天继续出发。

  从千里目中可以看到,吐蕃的军粮主要粮草和牲口两类,牲口主要是牛和羊两种,而粮食则是高梁、小麦一类,都打包成一袋袋,用牛马来驮,很是节省人力。

  “将军,你说,为什么他们的防御这么松懈的?”赵福就在刘远的旁边,有点不解地说:“这里这么多为粮草地,我看最多也就二三千人在防守,这也轻率了吧,也不怕咱断他的粮道?”

  刘远在思索问题,没有回答,一旁的金勇就小声地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一来吐蕃人骨子里是游牧民族,打到哪里,就抢到哪里,哪有什么后勤的,估计这次是让我们搞得惨了,再加上这里地广人稀,就是征粮也不易,对自己的子民也不好抢夺,这才带上粮草的,二三千,二三千就不是兵力啊,你没看到吗?有先头部队和中军先行经过,有什么大部的部队经过,他们的探子能不知道吗?要不是将军有一只千里目,又有这身皮,数次混过关,我们这点人,早就就折腾光了。”

  “就是让你知道他这里有粮草,你又能怎么样,你准备去袭击别人三千?”

  赵福一下子语塞了,不过他狡猾地说:“我没办法,可是刘将军有办法。”

  “你。。。。。。”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别吵了”刘远摆摆手说:“来到这里,不干一票,怎么对得起自己。”

  金勇磨拳擦掌地说:“那太好了,看到这里这么多粮草和牲口,不把它们烧光杀光,还真觉得对不起自己,嘻嘻,又是大功一件。”

  钱伟强有点犹豫地说:“将军,现在我们连伤员加起来,也就三百人,这是一块硬骨头,恐怕不太好啃下去啊。”

  刘远点点头,胸有成竹地说:“的确,我们人太少了,只能智取,不能力敌,不过,刚才我己经摸清敌人的巡逻规律,一会你们听我的就行。”

  “是,将军!”

  翌夜,二更到三更是人睡得最香的时候,山沟里赶了一天路的吐蕃士兵己在寒风中呼呼的酣睡,就是负责巡逻的士兵,一个个不停地打着呵欠,有气无力地巡罗着。

  他们只是最低等的辎重兵,精锐性绝对比不上赞普亲卫,再说前面有几万大军开路,做梦也没想到有人敢打自己的主意。

  防守很忪懈,荒狼和金勇领着二个精锐之士,很快就悄无声息地把门口那几个守门的吐蕃士兵放倒,从千里目可以看到,吐蕃的巡逻队是以火为单位巡夜,刘远就派了以荒狼和金勇为首的一行十人就佯装吐番的巡逻小队,混进了营地之内,很明显,他们就是到里面烧粮草、搞破坏的。

  “站住,口令!”走在最前面。一个精通蕃语的镇蕃军士兵看到一个起床撒夜尿吐蕃士兵,马上低声喝道。

  像这些营地,为了区别敌我,大多都由将军设置一个内部的口令,像三国时期,曹操就是“鸡肋”作为口令,没想到杨修听到后,就收拾东西说准备要退兵,后来被曹操乘机以扰乱军心为由,把他杀掉。这只是一个故事,不过后来将领都喜欢效彷,荒狼一行哪里有什么口令呢,那士兵灵机一动,抢先问了。

  “酥油茶”那吐蕃士兵连忙应道。

  一行十人心中暗喜。就这个,口令就到手了。那走在前面扮火长的士兵摆摆手说:“走”。然后带着十人继续“巡逻”。

  “口令?”

  “酥油茶。”

  “口令?”

  “酥油茶。”

  吐蕃的装甲很有意思,由头遮到脚,只露出两只眼睛,不开口开说放,谁也看不出来,而这营地里。士兵也分二种,一种是装着刘远那咱盔甲作于作战的战兵,一种就是穿着皮甲的辎重兵,不少士兵对看到荒狼这一行战兵打扮的巡逻队有点奇怪。因为战兵很少参与警戒这种苦逼的工作,不过他们穿着正规的吐蕃军装,又有准确的口令,所以,他们还是很顺利地混了进去,接近了临时堆起来的“粮仓”。

  所谓的粮仓,其实就是放在地主,盖上油纸什么的防风雪,也没什么特别,反正吐蕃就是这个条件。

  荒狼一行人靠近粮仓,心中暗暗兴奋,粮仓附近,只有一火十人的吐蕃辎重兵在哪里警戒,四周也没什么明岗暗哨,很明显,警戒是外紧内松,也就是做做样子置了。

  “口令?”原来那一火辎重兵是倦在角落里躲寒风的,看到有战兵队的人来巡逻,火长哈多按习惯问了一声口令。

  “酥油茶”那镇蕃军士兵高傲地回答。

  是自己人,那个辎重兵火长哈多打了个呵欠,又懒洋洋地蹲下。

  刚一坐车,就闻到有肉香,哈多鼻翼不由动了二下,是酱牛肉,忍不住朝香味那里看去,原来是那队战兵队,正坐下来,把一些牛肉、酥油饼什么的摆在地上吃宵夜,还有二瓶青稞酒,一看到这些,那口水就忍不住流了下来:进战兵队就是好啊,平时他们吃香喝辣,那肉放开肚皮吃,哪像自己这些无关要紧的辎重兵,平常都是吃他们吃剩的,油水不多,早就眼红到不得了。

  现在一个宵夜,也这么丰富,哈多正好有点饿,闻到那肉蚝,口水都流了,可是他可不敢上前讨要,那些战兵一个个都高傲得不行,只好在心里暗骂一句:吃死你们这些狗日的。

  身旁几个士兵也是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不停地咽着口水。

  “啪”突然有一个小雪球扔在哈多的头上,刚想骂人,突然看到那个战兵队的火长对自己招手:“来来来,你们也过来一起吃点。”

  什么,竟然叫自己去吃,这些战兵大老爷,今天心情这么好?

  “谢谢,谢谢兄弟了,真是大客气了。”刚刚心里暗咒自人吃死,不过一听到请自己一起吃,马上又笑脸如花了,一边搓着手,一边陪着笑走了过来。

  很快,哈多和他的手下抓起牛肉、拿起好酒,快活地吃喝了起来,在寒冷的冬夜,有肉吃、有酒喝,简直就是快乐无比的好事,平时油水不多,现在有得吃,还不拼命多吃一点啊。

  看到时机己到,荒狼打了一个眼色,镇蕃军的精挑出来的十个精锐之士,有意无意靠近那些没有防备之心的吐蕃辎重兵,突然间一起动手,一人一个,一手捂嘴,一手抹喉。

  “唔”

  “唔。。。。。。”

  几声微不可闻闷哼后,干净利落把那火负责守粮仓的吐蕃辎重兵全部解决。

  349嫁祸悉多

  “按计划行事,只有一刻钟的时间,一刻钟后,另一支巡逻队就会巡到这里,所有事情,都要在一刻钟内完成。。”解决那队守夜的辎重兵后,荒狼小声地说。

  现在的荒狼,因为身手敏捷,一手弓箭出神入化,屡屡被刘远派来执行这种任务,他的角色,有点类似后世的特种作战部队了。

  金勇和另外八个手下闻言点点头,十人分工合作,有人准备火折子,有人去找那些易燃之物,荒狼在那堆军用物质里找到了几大桶油,看着那些被护栏简单圈养起来的牛和羊,眼睛转了几下,很快就眼前一亮,连忙唤过二个镇蕃军士兵,在他们耳边言语几句,那两个士兵越听眼睛越亮,频频点头。

  很快,在准备烧粮草的同时,荒狼和两个士兵拿油往那些牛羊马身上泼,还有士兵用锋利的短横刀在割着那些马的缰绳。

  吐蕃士兵还没反应过来,荒狼低点说道:“点火!”

  一声令下,几人就在粮堆和草堆拼命引燃那些易燃之物,在易燃之物的助燃之下,一会儿的功会,那火苗就窜到一丈多高了。

  “扔”

  金勇一声令下,众人把手里众把扔到那泼了油的牛羊当中,那油遇火一点就着,特别是羊,为了御寒,到了冬天那毛又厚又长,被那油泼到,就成了一个极佳的载体,一惊就往羊群里跑,一跑就点燃其它的羊,羊又烧着一旁的牛,一时间,乱成一片。

  这一切。就在几个呼吸之间的事,等有人发现在势头不对,时间己经来不及了。

  “咩咩”

  “哞哞哞哞“

  “快,有人袭营”

  “啊”

  “不好,走火了。粮草着火啦,快来救火啊”

  “嘶嘶”

  风助火势,火借风威,风高物燥,再加上吐蕃营地易燃之物极多,也就是一会儿的功夫。。那火苗烧得二丈高,那粮食烧得“啪啪”作响,那些烧着了的羊到处奔跑,那简单的围栏哪里困得住它们,一撞就撞坏了,跑到哪时就引燃到哪里,。引着了帐蓬、点着了衣裳、撞翻了那一个个闻声冲出来的吐蕃士兵,那牛和马更是厉害,有的被油泼了,剧烈的痛让它们都发了狂,左冲右突,见什么就撞什么,就是那此没有烧的牲口。不是被撞得狂性大发,就是被惊着了,一头头牲口都红了眼,冲啊,奔啊,撞啊,乱成一片。

  连那几队想赶过来的巡逻队,硬生生被这些烧痛得发狂的牲口冲散、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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