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之孟洛+番外 作者:枫香桦锦(起点2013-01-31vip完结)-第3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
孟洛心里啪啪啦啦地打着算盘,怎么算都是去蒙古最划算。
第四十五章平贵来了
打定主意,孟洛就召集手下商量这事儿,当然,也请来了原立本,于皓然正忙着训练童颜,没空儿回来。 孟洛说了自己要去蒙古过个年,毕竟蒙古的事还没稳定下来,她也要趋机让塔木成为真正的蒙古大可汗才行,若不然以后是绝对帮不上她什么忙的。
然后的话,孟洛让温实去一趟高丽,跟温实咬了一阵子的耳朵,温实连连点头,要跟高丽结盟,那是孟洛早就已经想好的,本来她是想要自己去的,可是这不是事儿太多了,而且她也有意要好好训练温实,温实可是真正有能的人呢,现在都是她的一把手了,所以她还要加大放权,绝对不要像之前因为没有人一样,把自己累得个半死。
至于大楚的使臣来了嘛,这事除了她原师傅,那是再无人选可以应对的,她也不用跟她家师傅说什么多余的废话,只说了一条,她身份的事,她要自己亲口跟皇帝说,其他的师傅看着办就行了。
原立本扫了孟洛一眼,孟洛也毫不掩饰地迎向原立本的眼睛,原立本应道:“好!”
孟洛堆着笑脸过去,一个劲儿拍马屁,原师傅真好!可惜很明显的,她家师傅打小就不吃她这一套,没给半点表情,搞得多年没拍马屁的某人讪讪地摸摸鼻子,开张都没法儿大吉啊!
然后孟洛开始打包行李,其实孟洛天性怕冷,这是自上辈子就这样的,这回她还是只带平福跟赤雪,两个都是伺候她多年的人,对于她的怕冷是一清二楚,所以一个劲包着棉衣啊什么的,带着个三四件的,为的就是预防孟洛冷起来受不了。要说平福是不太乐意孟洛大冷天的往蒙古跑,最大的理由嘛还是小主子怕冷这事,可惜他家主子拼着怕冷还是决定要去。
可是就在他们打包好了准备出发的时候。红樱跑了过来,大气直喘地道:“小姐,小姐,平贵,平贵总管来了。”
然后孟洛呆了一下。而平福打了个冷颤,多年不见的平贵,怎么好好地跑到独一城来了?
平贵来了,他们打算马上启程去蒙古的事儿是不成了,瞧着平福一张胖脸惨白惨白的,孟洛纳闷了,“平福,脸色怎么那么难看,不就是平贵来了吗?有什么可怕的。你们两个从小一块长大,现在分别那么多年了,你就不想见见他?”
平福使劲地摇头,孟洛更是不解了,倒是想问问理由什么的,可平贵,还有风清扬已经走了进来,“小姐。”平贵什么都没理。上来就是行礼,风清扬笑眯眯地道:“几年不见,小丫头长成大丫头了。哎哟!”随着风清扬的话音刚落,小肚子上结结实实地挨了平贵一个拳头,虽然平贵只用了三分力,但是风清扬愣是装出了七分痛的样儿,当然,一记杀气腾腾的目光直杀孟洛,却不想看到孟洛冲着他灿烂一笑。那笑容,让风清扬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平贵不必多礼,我们进去说话。 ”本来孟洛三人是提着包袱出门的啦,这会儿只好折回,风清扬那记杀气腾腾的目光,让本来不打算多留的孟洛决定她哪怕要走,也要把平贵一块带到蒙古去,死风清扬,想当年要不是她跟平福通力合作,他能有本来把平贵吃干抹净。这会儿人到手了,就想把她踹开怕她当电灯泡是吧,她本来没那样的心思,可他那眼神惹火她了。
“小姐这是准备要去哪里?”平贵打量着孟洛一身男装问。
孟洛坐下道:“哦,我跟平福赤雪是要去蒙古。”是她的错觉吗?她怎么感觉她说出蒙古两个字后,平贵满身都是杀气,而平贵的眼睛,看的是平福?平福一个劲儿地缩着脑袋,死也不敢正面对向平贵,这下孟洛还有什么不明白了,看来上次蒙古发生天花瘟疫,她跑到蒙古去的事被平贵知道了,难不成平福早知道平贵跑到独一城来就是冲着这件事的?
正在思考着这个小问题,平贵却开口说,“小姐可否休息一日,明日由奴才陪小姐去一趟可好?”求之不得呢,她本来就有这样的打算。“那我也去。”风清扬一听立刻跳了出来,平贵没有回答,询问地看向孟洛,完全一副听孟洛吩咐的表情。
“风帮主啊,我可不敢劳你大驾,你远道而来独一城,还是好好地在独一城里休息吧,待我和平贵办好了蒙古的事自然会回来。”
“一切但听小姐吩咐,风帮主若是不肯,自可先回江南。”平贵一句话,可是把风清扬一肚子的话全给堵住了,别以为他没看到风清扬看小主子的眼神,哼,他已经不止一次两次地跟他说过,小主子在他心中的位置,这人却像从来没听到一样,一来就给小主子甩眼刀子,要是别个人敢对小主子如此不敬的,他早一刀把那人的脑袋砍下来当球踢了。平静地看了风清扬一眼,平贵道:“小姐,奴才和平福多年不见,想哪平福出去外外叙叙旧。”
着实咬了叙叙旧这三个字,平福立刻哭丧着脸,求救地看向孟洛,要说这事还是孟洛引起的,可是平贵没跟她提那事,孟洛当然是不会主动提起啦,平贵虽然不会打她骂她,却会在她耳边一个劲的唠叨不停,明明平贵平时话是最少的,但只要她稍有什么不靠谱的举动,他却能念叨个几天几夜的,说实在,孟洛其实挺受不了的。所以完全当作没见平福的眼神,挥手道:“去吧去吧,好好叙叙。”
就这样,平福在无良主子的无视下,被平贵提了出去,说提真不过份,平贵比平福高了不少,他就那么拎着平福的衣领,平福连动都不敢动,乖乖地被平贵拉了出去,然后,来来往往独一城府里的人就看到那么一幕,一个精壮的男人一拳一拳地打在胖嘟嘟的福总管身上,而福总管竟然连手都没敢回一招,若不是福总管接连不断的呼痛声,真让他们以为,挨打的不是福总管。
孟洛是躲在屋里。可她练武以来变得耳聪目明的,平贵落在平福身上的拳头声,还有平福叫唤声,全都一点不落地传到她的耳朵,虽然知道平贵不会真的下狠手。可这事儿毕竟也算是她引起的,最后孟洛实在忍受不住这内心的煎熬了,蹭蹭跑出去,制止地地大喊了一句,“平贵,住手!”
平福一张脸肿得跟猪头一样啦,听到孟洛喊停,心里大松了一口气,小主子总算出面了。否则再让平贵打下去,他非得躺个两三个月才能下床不可。
平贵也没多说一句,听到孟洛的喊话就停了手,这回他也没唠叨什么,毕竟他打平福的原因,他们三个都心知肚明。所以场面一下子变得诡异了,孟洛是喊停下来之后不知道该说什么,平贵是一声不吭的。至于平福跟其他人,哪个有那胆子开口打破这局面呐!
最后吧,还是孟洛下了决定要跟平贵好好地谈一下,“赤雪,红樱,扶平福回房,上药来给他上药,平贵,我们好好谈谈。”
“是!”虽然平贵对于小主人跑到当时天花瘟疫暴行的蒙古一举很生气。小主人要跟他好好谈谈,他自也是乐以见得的,他虽然打了平福,也是想要告诉小主子一个道理,小主人的一言一行都是关乎着身边人的性命的,希望以此来告诉小主人无论做什么,都要三思而后行!当以自身安危为重!
两人的决定那是没有一个人敢插话的,就连风清扬也跟着赤雪红樱平福一起离开。
“平贵,我问你,我们置之死地而后生。至苏州经商,建立一座独一城是为了什么?”孟洛一句废话都没有地直接问,平贵沉吟了一会儿,“回小姐,是为了帮王爷报仇!”
“是的没错,我们都是为了替我父王报仇,那么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我们要对付的敌人有多强大,当初若不是他们不曾提防于我,我们连假死的机会都没有,更谈不上到拥有如今的经营。可是,你凭心而言,就我们现在的实力,真要跟皇帝他们斗起来,我们有没有胜算?”
没有一丝的犹豫,平贵低声地回答,没有,连一成都没有。
听到平贵脑袋清楚的回答,孟洛松了一口气,“既是如此,我们更需要外力!我知道你担心我的安全,但是,换作你,有七成的把握可以解除蒙古的窘境,以此而得到他们的帮助,难道你会不去做?”
平贵辩驳,“就算如此,小姐你也可以派人另去,不必自己亲身犯险!”
“有比我更适合的人选吗?没有,没有人比我了解要怎么样种牛痘,也没有可以真正在那样的情况下去跟蒙古人谈判。况且,平贵,我是要自己得到蒙古人的帮助,派别人去和我自己去,你也是当真觉得没有什么参别?”孟洛犀利地指出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平贵嘴唇动了动,最后终究什么都没有再说出来。
孟洛背过了身子,昂头对向天空,“平贵,你怕我有危险,这一点我很了解,但是你要更清楚,既然我选择了带着你们走上复仇的路,我就不可以躲在你们的身后依靠你们的保护。再多的凶险再多的困难,我都应该跟你们一起去闯。你和平福从小跟在我父王的身边,看着我出生看着我长大,你们更多是将我当成了你们的女儿,所以你只想千方百计的保护我,不让我看那些阴狠的事,不让我听世间的险恶,甚至于不肯让我靠近任何一点有危险的东方。可是我作为你们的主子,你觉得你这样做对我真的好吗?齐王是什么,皇帝是什么,这样的答应我们自己心里有数,如果我没办法站在跟他们同样的角度上,我凭什么说要给父王报仇?”
平贵沉默了,孟洛继续地道:“这样的话,当年我在苏州时就已经跟你说过,但你并没有真正的放在心上。平贵,你在意我这条命,我也很珍惜我自己的命,所以当年被齐王灌下毒药时,我将手伸到了那条毒蛇的面前。我当时在想,如果我真的死定了,就算再被这条毒蛇咬了一口那我也一定会死,可是万一不会呢?以毒攻毒,也许会有希望,可我若不赌,我就必死无疑。当时听说蒙古发生天花还有瘟疫,我决定去蒙古时,也是这样的想法。如果我赌赢了,就有可以离报仇近了一步,若是输了就是一死而已。而结果证明,我赌赢了!平贵,其实我和你还有平福没什么不一样的,我们的人生都在进行在一场赌博,你们能赌我也能,而且我必须得赌!”
看着孟洛那样坚定的目光,平贵这才真正的意识到,他的小主人已经长大了,长得跟王爷一样,他们只需要跟着她脚步,而不是再三对她所做表示质疑!虽然在王爷死去之后,小主人已经在慢慢地变化,他却一直没有认同,直到今天。
“小姐,奴才明白了,以后,不管小姐做什么,奴才都不会再阻拦,只会跟在小姐身后,在小姐需要奴才的时候,帮着小姐。”
“早该这样了呢,我打从跟小姐到了独一城来就是这么多的,这一点,我可做得比你好。”平福胖胖的身影出现在柱子后,大声地说,不过他那猪头脸,看得真是太有喜感了。从小到大,都是只有平贵捉平福的小辫子,什么时候被平福这么捉包过啊,平贵沉得半张脸道:“你在这里做什么,你不是回去擦药了吗?”
平福一双本来就看不见的小眼这么更是眯成了一条缝,“这说谁啊,还不都是因为你啊,从小到大仗着你的武功比我高就会欺负我。”
“有本事你把武功练好了来打我啊!”平贵黑着个脸反回去,平福那张脸更是变了成了肝色的,扭过头去冲着孟洛道:“小姐,多训他几句,你看我这脸被他打的。”
孟洛但笑不语,看着他们两个闹,这一幕好像又回到了当初在诚王府的日子,只是少了那一个温润如玉的男人,也没有那一双充满慈爱的手摸过她的头。
第四十六章再进蒙古
闹腾了一天,第二天孟洛总算在众目睽睽之下踏上了再进蒙古的路程,这次也就是平福换了平贵,他们一行还是只有三个人,依次是孟洛、赤雪、平贵。
这一次不同于上一次急忙忙地赶路,孟洛也总算可以安安心心地看看沿途的草原风景,额,虽然草木早已枯萎,早没有孟洛夏季来的时候看到的到处都是青草的样子,不过也别有一番风味啦,当然,如果不冷的话会更好。
骑在马背上,孟洛裹了好几件棉衣,把自己整个人都包得严严实实的,被她骑着的红马不时地掉转头丢给她一个鄙视的眼神。咳咳!被马鄙视的人,孟洛也算第一人啦!其实这也要说说孟洛这匹马的来历啦,话说这还是当初蒙古跟大楚大打特打的时候,孟洛不是让独一城的人每逢蒙古大楚两个打过之后,就在他们退兵之后,扫劫战场一回,然后把双方的那什么尸体给扒得只剩内衣内裤的给他们两家送回去。孟洛是如愿地把两方的仇恨都给挑起来了啦,要不然他们也不会一打就是几年。
要说这大楚跟蒙古也不是傻子,在被独一城的人那么送了几回尸后,也打着只要一鸣鼓收兵,他们也赶紧的跑来捡刀枪啊或马匹什么的主意,这样一来,可把童颜这些打劫死人上瘾的人给难住了,连忙把这事告诉孟洛,让孟洛想法子去。孟洛笑笑的说,这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他们呐,兵分三路,一路假扮大楚兵拦着前来的蒙古兵,一路呢假扮蒙古兵拦着大楚的兵,再有一路就是抢东西,特别强调了抢东西的人马速度要够快,然后只待东西抢完了,发个信号让两方人马就赶紧同时撒。这不管是蒙古还是大楚兵的,总有个先来后到吧,这样一来。孟洛笑得很邪恶,呵呵,他们一见面肯定又得大打特打一顿。他们又躲在暗处,再收抢一次,当然尸体还是照送。
如此一番下来,倒是让大楚跟蒙古更气了,有那么一回,蒙古人派了一员大将骑了一匹全身血红的马来收尸,恰好孟洛收到消息,当下让童颜他们今天例外别去抢东西,反而让他们老样子躲在一边观看。可是童颜一看那匹马,两只眼睛直贼亮贼亮,她是强盗出身的,这些年又让孟洛灌输了不少东西,那绝对是认货的人,一看那马就知道是匹上好的马,不用说,打定主意了她。 暗暗发誓一定要把这匹马跟弄到手。
有了这么个念头她当然是使劲地动脑子想法子了,偷蒙拐骗抢,用哪个好呢?想了半天,偷吧,等天黑了,跑蒙古军营偷去,回去问了孟洛有没有能把马迷倒的药,反正这么些年他们独一城的兵扮作蒙古大楚两方兵马的,那是实打实地跟他们两方人手过招的。这一番真刀真枪的打下来,他们那本事那是与日俱增啊,偷个马的那是小意思。
然后就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童颜带了十几个手下,潜进蒙古军营,三两下的放倒红马,偷运回独一城,至于原来红马的主人,哼,从今以后这马就是她童颜的啦。以前的什么主人的都一边儿去。
当然,马偷来了事儿还没完,童颜得有本事把那马给驯好了才真是她的,不得不说,强盗头头就是强盗头头,马术顶呱呱,功夫也不差,用了两个时辰总算是让那红马听她话了,成她手下了。之后之后,红马被童颜以前那马给骗了,不久红马生下一匹小马,同样也是血红血红的,孟洛一下,当下宣布,这匹小马她养,以后是她的马了。
童颜无所谓,孟洛喜欢就给孟洛呗,如此孟洛开始了养座骑的生涯,因为小马是她从小养大的,孟洛当它跟宠物一样,小马也是通灵的,经常听着孟洛说话讲故事,跟孟洛也亲,不过在小马面前孟洛是没多少主人的威严啦,至如今小马三岁,已经是匹大马了,那马速什么的,比起它娘来也是不相上下,不过太聪明的马也是有点问题的,比如它刚刚就鄙视了怕冷的孟洛!
咳,还得说一句,这匹马吧,孟洛给取了一个拉风的名字——赤焰!
“额,平贵,赤雪,你们有没有觉得不太劲呐?这空气里,好像有什么别的味道?”孟洛使劲嗅,直觉也在一次又一次的提醒着她,草原不对劲,很不对劲!
平贵赤雪听到孟洛这么说,也屏住了呼吸观察,观察不出什么来,才努力地嗅着孟洛所说的味道,可半响也没闻出什么来?
因为学医要通着味道来辨别一些草药,孟洛的嗅觉在一番训练之下变得特别的灵敏,平贵和赤雪摇头表示没有闻到什么闻道,但是她却不愿意认为自己闻错,再一次努力地嗅了一次,眼中闪过一丝光芒,“没错,是有味道,是血腥味。走!”
正事来了,孟洛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冷不冷的问题,策着赤焰往血腥味传来的方面而去。也就隔了一两个公里左右,果然看到那小山丘上遍布的是东倒西歪的尸体,若不是草原上的风大,孟洛也闻不到这血腥味。
“少爷,这些人有咄咄部的,还有科尔格部的人。”赤雪跟着孟洛来了一次蒙古,当然一下子就认出这些蒙古士兵的服饰,孟洛点点头,“看来,蒙古内部已经开战了,还真是迫不及待呢!”
平贵看了一圈,却没有一个活口,“这些人都是刚死不久的,少爷既没有收到相关的消息,想来这战乱起了也没多少日子。”
孟洛的消息探子那可是遍布大楚蒙古高丽的,这先前是因为孟伊默铺垫地好,她只不过是在原有消息渠道加以扩张,消息来源广了,那才能保证在最快的时间分析出最真的消息,从而找到最好的时机,得到最大的利益。
随着平贵的话音落下,一只看不出是什么品种的鸟落在了赤雪的手臂上,吱吱喳喳地说着话,赤雪专心致致地听着,孟洛心中暗笑,他们才刚说到,这消息就来了,还真是准时啊!可别小看了赤雪,她可是听得懂鸟语的呢!遥遥望着天边,心里盘算着,等着赤雪传递消息。
“少爷,蒙古探子传来消息说,昨天晚上,科尔格部落联合四大部落起兵,以塔木分粮不均为由,带兵进攻咄咄部,幸而塔木早有预防,与其他两个部落一起联手,配合少爷留下的五十枚炸弹,总算暂时逼退了五大部落的兵马,然而他们之间兵马相差太多,塔木便以两个部落运着粮食,带着百姓退回了浩海草原。至于其他五大部落,正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扎营。”
听着赤雪说完了,孟洛突然说了一句牛马不相干的话,“不是说草原的狼闻到血的味道就会出没的吗?怎么死了那么多人,有那么重的血腥味,却没看到它们?”
说着还到处找了找,赤雪无语,孟洛一叹,“本来我想要是真有狼的话,引着狼群往五部落那里去那该多省事啊!可惜没狼。”配合着她那一脸惋惜的样儿,平贵赤雪愣是分辨不出孟洛这到底是玩笑还是真有这样的打算。
“每个部落都有一个首领的,还有八个部落,首领一个个还能握着兵权,这样对于换大可汗来说,确实是太麻烦了,得帮蒙古想个法子帮他们根治才行,要不,平贵,我们直接点,今天直接杀到五部落的营地,把那五个首领的脑袋都给搞下来了,什么五部落的,全都融到塔木的咄咄部去?”孟洛半是嘀咕,半是一副跟平贵商量表情的说。平贵脑子一转,自是知道孟洛的意思啦,很是认同地点点头,“少爷这主意不错,擒贼先擒王,从根上断了这事,那才是真正的解决之法。”
好吧,平福也觉得不错,那就这么办喽!
具体商议实行方法,蒙古人没那么多弯弯的心思,要想杀了五大首领之后能够控制住五个部落里的士兵不会一涌而上把他们给宰了,那就得用勇士的法子,毕竟蒙古人都是崇尚武力的,谁本事大就听谁的,要是用那些乱七八糟的方法反而适得其返。
听了小主人分析,平贵是满脸认同啦,那么,什么是勇士的法子呢?
孟洛让平贵跟赤雪靠过来,在他们的耳边一串嘀咕,瞧她嘴角那邪恶的笑容,为五大部落的首领哀悼吧!就是平贵听完了孟洛的主意,那看向孟洛的眼神也变了,有一丝畏惧,还有那么一点复杂,蒙古啊蒙古,终究会被孟洛纳入手下。
“行了,我们休息一下,准备今晚好好地行动。至于这些尸体,还是先不管了,等五大部落的事解决了,再让塔木大叔带人来帮他们收尸!”孟洛伸了一个懒腰如此说,其实她挺想说把这些人堆在一块用一把火把他们全烧了完事,可想想古人呐,若不是犯了什么事的人,那是绝对没法接受火烧尸体的,所以临到出口,孟洛还是改了要说的话。不过,以后她要是死了,还是让人一把火把她烧了最好,她可不愿意埋在地地下,浪费土地资源不说,乌漆抹黑的,以后这尸体还不是一样要化了,与其一点一点的烂掉,还是一把火烧干净了舒服。
越想孟洛越觉得死了别埋用火烧了的好!
第四十七章技惊蒙古
没办法的又是一个夜黑风高杀人夜,当然,有所不同的是草原的冬天很冷,风声也特别的大,呼啸呼啸的,实在让人不想出门。 可是没办法呢,孟洛再怕冷了,也得要好好地执行他们已定的计划,穿着浅蓝色的少年装,为了等一下行动方便,她不敢穿得太多,所以她除了绷紧了身子全身警备,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冷啊!太冷了!
那什么,平贵一再地回头瞄了瞄快要缩成一团的孟洛,真想劝她回去来着,不过,看看孟洛后面背着的弓跟箭,嗯,他还决定不劝了吧!
“少爷,他们出来了?”
草原一片平整,他们没什么好的地方藏身,最后理所当然的躲进他们的营帐旁边,三人现在躲的地方正处于了角落,没什么蒙古兵巡逻来,但却刚好可以看清五大部落首领的举动。听着平贵的话,孟洛抬出脑袋,一看,可不是,五个同样是牛高马大的五大部落首领说了一个晚上的话,他们那表情那叫笑得一个得意来着的,看来是想出什么鬼主意来了!
“动手。”孟洛说着,搭箭拉弓,嗖嗖嗖嗖!四箭齐发,没有任何防备的五大部落首领当下倒了四个,随着惊恐的蒙古人大叫而起,平贵身影闪动出现在最后一个没死的人首领面前,没给他任何躲闪的机会,捏住他的脖子,咔嚓一声响起,那人的脖子就这么断了。
孟洛心里开心呐,五个人,一眨眼的功夫就搞定了。别说她什么卑鄙来着,五大部落的兵加起来是什么数目,他们一行就三个人,三个人要是想着当明正大的跟这么多人打,那是不卑鄙,可那是傻子,纯粹找死来着。孟洛傻吗?不傻,孟洛想找死吗?绝对不!
管那什么卑鄙不卑鄙来着。反正她的目的是达到了,而且她一口气射了四箭那就射死了四个,就是一般人想着卑鄙的偷袭,就这本事那也绝对不是能有这水准来着。
蒙古士兵一看五大首领全倒了,就五大首领身边的副将。那是气冲冲地往光明正大的平贵身上砍去啊,孟洛呢,当然还是在暗处,那箭也不往攻击平贵的人身上招呼去,当然,和那四个部落首领一样,正中死穴!她一个学医多年的人,人体的死穴她再清楚不过,既然要杀人。她也不想消费多一支箭。而这端平贵抢过蒙古的弯刀,对于冲来的人,那是半点也不留情,一砍一插,那身手叫一个如影如幻呐,就是孟洛看得也忍不住说一声诡异,那就更不用说这些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蒙古兵啦!
瞅着那些个兵的在平贵一身血染的情形下,上去的人越来越少。孟洛大声地喊了停手。大摇大摆在众人的目光下走了出去,有些人认出孟洛来了,小声地说,天神的使者,是天神的使者,不是说他已经离开了吗?为什么又回来了?
孟洛此时也拉下了头上盖着的披风帽子,微笑着道:“是啊,我又回来了。 ”
要知道孟洛救了整个蒙古,这是蒙古人都知道的事。而且,此次五大部落首领敢起兵,一是贪着塔木手上握着的粮食,二也是以为孟洛一去不回了,毕竟当时孟洛回独一城基是匆忙,除了塔木她也未曾跟其他人说过。好吧,孟洛承认自己是有意的,她也想看看,对塔木不服的,会不会以此为由?结果证明。她再一次算准了人心。
“塔木贵为蒙古的大可汗,可是他做错了什么,所以你们才跟随着这五个心不良之人,意图推翻于他,推荐新一任的大可汗?”五大部落的首领已经死了,就她一个人说话可是列容易糊弄这些老害的百姓了。不得不说,孟洛这一颗心呐,真够黑的!
这五大首领死了,他们的亲信也死得七七八八了,剩下的这些都只是小兵,他们什么时候能有这话语权呐?好吧,孟洛也意识到了,不过,民众的意见是要听取的,扫了一圈这么些拿着刀又不敢动的兵,孟洛咳嗽一声,指了一个相对比较机灵的人,“你,对,不用看,我指的就是你,你就代表五大部落的人来回我的话吧?”
群龙无首的人军队没有四处逃散就算不错了,可这些兵刚刚虽然都是一脸惊吓的样子,没有敢进攻平贵,却从来没有逃的举动,从这也证明蒙古兵确实很行!这一素质,让孟洛越看越是欢喜!
“使者!”被孟洛指出来的兵站前了一步,糯糯地喊了一声,孟洛道:“你跟我说说,为什么五大部落首领的人要带着你们跟其他三大部落的打起来?要说大可汗没给你们分粮这事我可不信!”
小兵想了想,道:“回,回使者,我们首领说,大可汗拿了使者给我们整个蒙古的粮食,却像对待乞丐一样地对待我们,而且,还说大可汗做了对不起天神的事儿,所以使者才会无声无息的离开了,若是想要我们蒙古再次得到天神的眷顾,就必须要推翻塔木,拥立新一任的大可汗!”
瞧瞧这话说的,蒙古里的哪一个人不是崇尚天神的,天神的话在蒙古人的眼里那就是堪比大楚皇帝的圣旨,当然,比圣旨还厉害些。不过,这五大首领能想到用天神做晃子,这招确实用得不错,可惜啊,被她这个更早扮天神使者的撞上了,也就注定他们的计划要夭折了。当然,他们现在全都死了,早就已经打不得什么主意了。
“你个装神弄鬼的小子,还我父亲的命来。”有人大声地叫喊,众人只听嗖的一声,一支箭准确无误地射在那举着刀冲来的蒙古人身上,再一看,孟洛手上拿着弓,此情此景,不禁让他们想起,刚刚四个首领同时中箭倒下的事,四箭齐发,这是多大的本事啊!不愧是天神的使者。
“还有哪个想死的站出来!”孟洛眉宇间尽是凌厉,就她刚刚那毫不犹豫出手的动作,就让这些蒙古兵发自的感到一阵寒意,而且又有哪一个想死的,一干人全都连忙退了几步。
孟洛挑眉一问。“你们也觉得我是装神弄鬼的?”
此话一落,一干人把头摇得跟拔浪鼓似的,开玩笑,他们可是亲眼见着孟洛如何救了染上天花的人的,就是他们这些人之中也有不少是孟洛亲自所救的。再加上孟洛如今露了这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