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娴医-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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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乱世,她和自家儿媳一起四处流窜,在山林里碰上土匪的事儿虽然不多,可也有那么两次,哪一次不是跑得浑身擦伤,才把那些土匪们给甩开,那伤可比现在这个严重得多,还不是随便上点儿药就完了,哪有如今的好条件儿……

说来也奇怪了,那些土匪明明比自己和小茹这样的老太婆和小女孩儿要健壮得多,可是在山里面,自己和儿媳只要开始跑,连路都不用辨别,准能把她们甩开,以前楼老太太就信佛,自从逃难开始之后,遇见的好事儿越来越多,那是更信了,如今如果哪一天不念几遍佛经,老太太就心里不舒服,总觉得浑身不得劲儿!

如果小茹知道,自己经常被婆婆逼着念佛经,偶尔还沐浴吃斋,都是因此而来,不知道会不会被气死?她们的幸运,跟佛祖可没关系,全是小茹自己的功劳,可惜,这种话无论如何也不能跟自家婆婆说,就是说了,婆婆也不会相信,万幸的是,老太太只是信佛而已,也不是坏事儿,反而能修身养性,对身体也有好处,算是不错了。

又检查了下伤口,虽然恢复得不算快,可是确实没有大碍了,小茹才放下心,端起药碗来,尝了尝药膳,感觉到这药膳已经变温了,小茹才小心地把药碗递给自家婆婆,笑道:“娘,来,里面加了红枣,可以补血,您就多喝点儿吧。”

楼老太太也难得听话,乖乖地接过碗来,慢慢喝,小茹则在美人榻上坐下,靠着垫子,随手拿了本话本儿,开始翻看,心里却想着丁峰刚刚送来的信件,说是他亲自去了趟上宁县衙,发现了件诡异的事儿,上宁县最近半年内,有两个自杀案件,一个是年约七十的老人自杀,还是投井,另外一个,虽然是个少女,也是上吊自杀,但绝不是什么邱小芸,是无名女尸,现在告示还在衙门门前贴着,一直等不到人认尸……

小茹叹了口气,凤翔客栈的常客和老板娘,明明都说捕快去过好几拨儿,可是丁峰去了次上宁县衙,居然没有查到相关案卷?这下子,连小茹的好奇心都旺盛得不得了了,这‘鬼’,恐怕是非抓不可。

第三卷 育儿经 第一百七十四章 逗闷子

回到家好几天了,楼易还是没有销假,到是整天和自家儿子玩的不亦乐乎,被十足孝‘子’的老爷带着,楼一凡到是又像以前一样,显得活泼好动起来。

楼家后门外的竹林里,专门给自家宝贝儿子开出一片儿‘游乐场’,整个场地用竹篱笆围拢,里面被楼易和丁峰两个人仔仔细细勘察过好几遍,所有有棱角的地方,都想方设法地磨平,或是用绸缎包裹严密,地上也是松软的泥土或是草坪,如果凡哥儿进去嬉戏,便由楼家的几个家丁在各个方向看守着,又有乖乖它们贴身保护,安全方面,到是无虞。

入秋之后,天气转凉,孩子不能沾水,大青石砌成的游泳池是不能用了,到是楼易专门弄出来的石头滑梯,红木的跷跷板和秋千,现在是小凡哥儿的挚爱。

滑梯比较简陋,只是按照小茹印象里的模样,让楼易和丁峰两个手工修葺,整个外观,看起来像是个烽火台,梯子除了光滑平整,每隔一小段儿,就会有一些缓冲用的凸起之外,根本不可能像现代的滑梯那般整出许多有趣的花样儿来,不过,凡哥儿还是乐此不疲,每天都要冲上去滑上好多回。

正午时分,竹林里很清凉,斑驳的光点儿洒在蓬松的土地上,给人们带来几分温暖的日光味儿,小茹坐在竹椅上,端着一碗红豆沙慢慢喝,别看里面除了冰糖和青苹果之外,并没有二十一世纪多种多样的调味品,但是,味道可比以前吃得正宗许多,小狐狸犬蜷缩在她身边,最旁也摆着个白玉碗,里面盛着用太岁水弄的红豆沙,不但用的餐具比小茹的要高级,吃的东西也比小茹的更上一个档次。

熊猫小盼摇头晃脑地在假山旁边坐着,抱着个大木桶,里面盛的是晓燕专门煮来喝的玉米粥,只可惜,粥刚煮出来,就让这家伙不问自去了。

小茹蠕动了下身子,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随手扯下搭在椅子扶手上的一条毛毯,盖在腿上,懒洋洋地从石桌的瓦罐儿里抓出一把谷子,随手一撒,无数飞鸟便落在她的身边,开始进食。

这片小小的竹林里,住的鸟类却繁多异常,麻雀,喜鹊,百灵鸟,画眉鸟,白头翁,绣眼,珠颈斑鸠,白鹭,小茹饲养的两只黑八哥儿,偶尔还有只白天鹅从湖面上飞来,围着小茹转上几圈儿,鸟叫声宛转悠扬,让人远远地听见,便心旷神怡,当然,它们早起的鸣唱声,却也是楼易的大恨,小茹还好,她的睡眠质量佳,一般鸟叫声吵不醒她,不过,楼易就不一样了,他本来就浅眠,睡觉的时候也一向很警觉,每一次想偷懒睡个懒觉,都会早早地被一群鸟的叫声吵醒,弄得他十分郁闷。

“咯咯……哈哈……”

不远处传来一阵孩童清脆的笑声,小茹一抬眼,就看见自己的宝贝儿子坐在三面密封的秋千里,老虎乖乖一个飞扑,秋千就高高地荡漾起来,凡哥儿一点儿都不害怕,还笑呵呵地手舞足蹈,另外一个秋千里,蹲着小猴子多多,它不用别人推,自己踩在秋千上面,一边荡漾一边儿做着 许多很滑稽的动作,逗得守在秋千旁,生怕宝贝儿子出事儿的楼易,也压低声音笑个不停。

中午饭大家是在竹林里吃的,公孙止也过来了,小茹的猴儿酒已经被喝得只剩下一点儿,资源稀缺,必须节制,所以,目前大家伙喝酒全喝老爷子自己酿造的果酒和早年储存的陈年花雕,果酒还好说,反正这帮子人也不过当饮料来喝,可是,花雕都喝掉,却让老爷子觉得有些惋惜,其实,这些陈年花雕,公孙止本来是专门留起来等两个徒弟成亲的时候用的,可是,如今喝惯了猴儿酒的楼易,还有他自己,就是喝这些以前舍不得的好酒,也都觉得滋味儿不是很正,不过勉强还能喝一点儿罢了,别的酒水,根本不能入口了。

午饭弄得比较简单,晓燕蒸了一锅白面馍馍,弄了几个青菜,整个小葱拌豆腐,又开了一罐肉酱,两条煎鱼,每人一碗玉米粥,虽然简单,可是很可口,大家吃得还算满意,牙没长全的小孩子楼一凡,也得意吃了半块儿白面馍馍,喝了一点儿玉米粥。

午饭刚吃完,一家子坐在一起下食儿的时候,天边儿忽然飞来一只血鸽,楼易伸出手臂,让鸽子落到他的小臂上面,解下信纸来看了一眼,小茹拿出一些谷粒儿,喂给鸽子吃。

公孙止看着两口子神神秘秘地凑在一块儿忙忙活活,不由笑道:“你们三个小辈儿最近在干什么呢?神神秘秘的,我看这几天,这血鸽可给了好几趟了。”

公孙止的信鸽可不简单,都是哪怕飞到啼血,也一定把信送到的,统共没有驯养几对,他就送了两个徒弟一人一对儿,是让他们要紧的时候才动用的,可惜,他这两个宝贝徒弟每一个能体会到他的苦心,寻常有事没事的信件,大多也是用血鸽儿来送,闹得知道详情的一些亲朋故旧们,对公孙止的浪费咋舌不已。

更奇怪的是,公孙止见了,居然也不说什么,由着他们两个去,小茹有时候都看不过眼,觉得公孙止对楼易哥俩儿太放纵,可是,后来想想,其实,公孙止这人精儿老头无论做什么,心里都有数儿的很,哪用得着自己操心,看看他把两个徒弟教养的如此出色,就知道他的本事了,论起这方面的经验,自己哪能跟人家相比,所以,哪怕小茹看不顺眼,也绝不多说什么。

楼易把丁峰的信递给自家师傅,笑道:“这下子,我看丁峰那小子还怕不怕鬼。”

上面只写了五个字——‘我抓住鬼了。’再没有其它,公孙止虽然对楼易和小茹他们去上宁的一趟旅游始末知道得不多,可他的脑子多好用啊,一转念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笑道:“呵呵,小楼啊,你也别太乐观了,虽然丁峰这一回可能是抓住只假鬼,但是他怕鬼的毛病不少那么容易好的,这种小时候落下的毛病,最麻烦人,你要是想帮他治好,恐怕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下猛药,把他一个人扔到荒野坟地里面呆上十个晚上,保证他好得不能再好了。”

楼易哭笑不得地摇头,呆十个晚上?一个晚上丁峰那小子就得吓了半死,还十个晚上呢,道时候把人找回来,都得看不出人形了——“既然老爷子您有办法,为什么不早去实施啊?”

“看你说的。”公孙止一本正经地抿了口茶水,笑道,“我当然舍不得,丁峰可是我养大的徒弟,你们家老爷子我,可是个慈善的师傅,这种恶毒的事儿,那是万万不能做的。”

楼易被噎得一口气差点儿没上来,小茹扑哧一声,失笑,坐在她怀里的凡哥儿,虽然听不懂这俩人在逗什么闷子,不过,见着自家娘亲笑了,也傻呵呵地咧开嘴直乐,更是把楼易气得龇牙咧嘴,忿忿地道:“敢情您老人家不舍得,就让我去啊,等丁峰怕鬼的毛病的治好了,他肯定剥了我的皮!”

;老爷子笑眯眯地抚摸着下巴上的美须,笑道:“不会的,你笑的时候不是经常作弄人家丁峰嘛,什么往人家被子里扔虫蛇蜘蛛,还骗人家说,你的护身符掉进河里,让那孩子寒冬腊月破开冰去河里给你找,对了,我还记得有一回,你去偷看秀眉洗澡,结果苏大娘给发现了,你撒丫子就跑,苏大娘拿着擀面杖跑出来之后,只看见人家丁峰一个人在旁边立着,把丁峰这个无辜的可怜孩子给打了一顿,还揪着他的耳朵到我面前来告状,就是这样,人家也没有记恨过你啊!”

公孙止越说,楼易的脸就越红,最后简直要冒烟了,哭笑不得地哀声道:“老爷子,那时候我不是小吗?再说了,我受的教训也不少啊,我往顶峰床上放虫蛇蜘蛛,您老人家就让我吃了半年的长虫,我吧丁峰骗进河里,结果他生病了,您老人家让我陪着喝药,而且我喝的药里面,除了黄连之外,什么都没有,最后,还是丁峰看不下去了,偷偷摸摸帮我喝掉一半儿,还买蜜糖来给我吃,这才熬下来好不好,至于偷看秀眉洗澡的时候,我刚十岁而已,学画画还不到半年,您居然让我画二百幅合格的美女出浴图,说什么不能白看,二百幅啊!我画了整整两年,画得我都想吐了。”

他们师徒两个在那儿逗闷子逗得开心,小茹和婆婆笑得肠子差点儿都给绞在一块儿,小茹笑完了,板起脸,瞪着楼易低声道:“那个什么秀眉的出浴图,你画了没有啊?是不是很好看啊?”

楼易一脸郁闷,腰上被自家媳妇的小手儿拧得死紧,脸上却还得挂着一脸微笑,“那肯定我和我家媳妇不能比,媳妇啊,当年你相公我年纪还小呢,根本不懂事儿嘛,你可别和老爷子一起欺负我啊!”

小茹看着楼易可怜巴巴的样子,嘴角勾了起来,其实,一开始初见时,觉得楼易这个人死板又老实,虽然是良酿,但总有些无趣,相处下来,才算明白,这家伙其实是闷骚性子,骨子里是个很风趣好玩儿的男人。

热热闹闹地饭后消食活动进行完,老爷子和楼家老太太都回去午睡,小茹和楼易凑在一起,给丁峰那小子写回信,正写着的时候,江天过来回报,说是有客人来访。

第一百七十五章

金乌西坠,漫天的霞光,宛如绝世佳人红颜凋零前,最后灿然一舞,将天地渲染成炫目以及的橙黄,肆意挥洒,烂然如锦。

笼着霞光,小茹倚在竹椅上,楼易自去会客了,而且,看样子这位客人很重要,以至于楼易那家伙连家里仅有的一点儿猴儿酒,也毫不吝啬地拿出去待客。

婆婆午觉睡醒,这会儿精神正好,坐在铺着软垫儿的竹椅上,手里穿针引线,老太太的眼睛不大好,小茹不太乐意她多做女红,此时见天色黯淡了,便让厨房准备下松软可口的点心,备上一壶上好的普洱茶,让自家婆婆吃些东西,多多休息,少做点儿耗损眼睛的事情。

孩子们坐在不远处的凉亭里,今日已经读完书的福儿,正抱着凡哥儿,一本正经地教他习字,小模样认真又可爱,几只动物也懒洋洋的,没了白日的精神头,小狐狸缩在小茹的怀里休息,多多和乖乖安安静静地趴在她的脚下,小盼也早早回窝休息了。

现在虽然已经是深秋,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小茹家的宅子附近风水好,还是今年天气比较暖和,树木的枯叶并不太多,地上的落叶更是只有薄薄一层,清扫很方便,甚至还有本已泛黄,却逐渐转绿的叶子,依稀隐现,整个山林,依旧葱郁迷人,坐在其中,听着清泉潺潺流水声,使得人陶然欲醉。

隔着修竹,一片葱郁树林里鸟鸣唧唧,如果是其他人在此,自然是只能闻其声,而不能不见其貌,如今,小茹在此安坐,却是引得群鸟飞落身边,踩着她的衣衫裙摆,跳动间,飞舞时,个个活泼可爱,歌声更是宛转悠扬。

山脚下的环境清幽,在这个没有被高楼大厦侵扰的时代,楼家后山的树林虽算不上大,还是引来不少鸟类安家。

这些鸟对小茹自然而然的亲近,总是能让人心情愉悦,树丫上,一只褐黄色的,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小麻雀,在树干上左右摇摆扑腾着,偶尔坠到地面上来蹦跳着。夕阳的霞光透过树叶撇下点点金斑印在它的翅膀上,映照得小麻雀格外漂亮可人。

小茹莞尔一笑,从石桌上的石碗里挑拣出一些泡过的小米,然后一抬头,一举手。

那只小麻雀便飘飘然飞了下来,先是在小茹的发髻旁边儿小小地飞了一圈,用嫩黄的小嘴亲昵地啄了啄小茹白皙柔润的肌肤,然后才啾啾两声,飞入她的手心,低头享用起美食。

听着小东西时不时抬头唧唧两声表达谢意,小茹心里一叹,感觉真好,这样和谐亲近无比的一幕,如果让公孙止看见了,恐怕又要惊讶感慨一番,虽然,他看到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多次了,甚至也知道小茹能训练麻雀之类的鸟来送信。不过,每一次看到,依旧要好奇半天,张口闭口都是不可思议。

要知道,布衣国师知识渊博,经验何等丰富,当然知道麻雀这种鸟虽说多生活在有人类聚集的地方、生性活泼,但对人的警惕却非常高,性格极倔强甚至于高傲,被抓住之后,必然绝食而亡,是一种不自由毋宁死的鸟。所以说,冬日里,楼易他们扫雪捕鸟,若是捕到其他的,还能养一养,看个热闹,若是捕到麻雀,就只能烧着吃掉,或是放走了事,从没想过喂养几只。

小茹听着鸟鸣声,闭上眼睛,拂去脑子里的杂念,清风吹拂,夕阳柔和,脸上浮现出盎然的笑意,她对目前的生活非常满意,上辈子对她来说,已经确确实是成了上辈子,不得不说,小茹真的是个很豁达的女人。

这也许与她的经历有关吧,上辈子便天生通兽语,和动物相处,可以非常和谐,可是,和人相处,却总有一种莫名的隔阂感,以至于,如果不是那种特别热情有恒心的人,很难与她成为挚友,除了父母至亲之外,对其他所谓的朋友也好,亲戚也罢,相处时,总是淡淡的,极难交心。

“少夫人,这些是我前些日子新收上来的茯苓,您看看,要怎么处理?”晓燕提着药篓子,轻快地走到小茹身边,先是向着老夫人少夫人行了礼,才低声问道。

最近楼家的药材生意做的挺火,家里的存货不足,所以,也开始在外面购买了,小茹甚至打算整一个专业的采买团队,常年去收集药草,只是目前只有一间药铺子,一个医馆,还没有那么大的消耗量,暂时这只是个念头而已。

小茹懒洋洋地倚着晓燕的胳膊,拿了个茯苓,称了称分量,道:“行啊,这些品质都不错,至少有五百年……啊,这一只怕是有八百年以上了吧。”

野生茯苓当然比不上野生人参珍贵,却也极为难得,小如想了下,笑道:“先放在药房里吧,处理的时候小心些,别浪费了,前几天唐老说想进山一趟,我们也备点上等的解毒药,这茯苓正好能用,我干脆多做一份,咱么也准备些……”

进了山林,那些毒蛇毒虫小茹不怕,它们不但不会咬到小茹,对她来说,还是最天然的保护,可是,其他人就不行了,常年进出的猎户和采药人,大多身上备着蛇药还有可以解毒的药物,茯苓就是配置解毒药的上好材料。

“嗯,剩下的一点配一些茯苓酒,最近相公不是老闹着要喝好酒吗?干脆多配一点儿,让他天天喝,喝个够。”小茹想了想,接着道。

晓燕笑了,谁不知道他们家少爷虽然好酒,却不喜药味儿,尤其讨厌喝药酒,以前猴儿酒多的时候,用猴儿酒泡出来的药酒还好一些,可是换了一般的药酒,他怕是又要苦着脸了吧,可惜,家里有少夫人,老夫人,公孙止老爷子三座大山压着,他纵然不喜,也只能生受了。

答应一声,晓燕高高兴兴地拎着药篓子去药房做准备。

楼家的老太太对这些东西也挺好奇,凑过去看了两眼,皱眉道:“这东西可够难看的,黑乎乎,真不招人待见。”

小茹干笑了一声,“娘,虽然外表不好看,可是,确实是位好药。”听见自家婆婆这一问,小茹倒想起在云南的时候,自家婆婆的眼睛刚刚复明,还没有彻底好,当时小茹整日出去忙活,又是上山采药,又是钻山沟里打野味儿,回家之后,弄得浑身又酸又痛,累得不行,老太太一复明,心疼媳妇,就想赶着在媳妇回来之前,想先把饭菜做好,当时家里没柴火了,老太太眼睛和腿脚都不大方便,也没法子出去砍柴,小茹又没回来,老太太四处一寻摸,在库房的一个竹篮里找着一堆黑乎乎的东西,看着听不起眼,心中大喜,一股脑儿全塞在炉子里了,那么一点,还挺好点着……

那个晚上,小茹吃了有生以来最珍贵的一锅面糊糊,吃得泪流满面啊,老太太还一边儿给媳妇儿擦眼泪,一边感叹,自家儿媳妇性子看着挺淡漠,没想到,自己不过煮了一回饭,就感动成这个样子了,弄得楼老太感慨不已,对这个媳妇更是喜欢,又觉得家里的生计都压在年纪幼小的女孩儿身上,万分不忍心,自此之后,不管媳妇儿怎么说,怎么劝,楼老太每日都要坚持下厨,每一次小茹回到家,都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而她的宝贝儿媳妇,同样变得异常勤快,每天别管回来多晚,都要拾很多柴火,日日不忘。

一直到她们生活好了,身边有了丫鬟厨娘家丁,老太太才不再天天下厨,小茹也不必每日去捡柴火了。

想着想着,小茹不禁暗笑,现在想想,那时的苦难,全成了很有趣的经历,她都不记得当时看见自己辛辛苦苦采集来的上好的茯苓,被婆婆当柴火一把烧毁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感觉了,想必十分郁闷无语,却又硬撑着不肯让婆婆知道,省的她也跟着懊恼难过吧。

当然,这件事儿只是小茹的秘密,楼老太太绝对不肯能记得自己娶了儿媳之后第一次下厨,用的是什么样的柴火,哪怕现在看见相同的东西,也想不起来了。

吹了一会儿风,快到晚饭的时候,小茹刚想去问问楼易那家伙还过不过来吃饭,就见江天难得跑到后院儿,气喘吁吁的道:“少夫人,少爷请您去一下前厅。”

小茹一怔。

楼老太也睁开眼,皱眉道:“那孩子不是正在陪着客人吗?干什么让你家少夫人也跟着过来?”

江天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渍,憨厚地摸了摸脑袋,只知道咧开嘴傻笑,也说不出个三五六来。

小茹点点头,“那好,我一会儿就过去……娘,天儿凉了,您也回房吧。”想了想,先扶着婆婆回屋,见老太太还想动针线,连忙帮着点上两盏灯,根本不管自家婆婆嚷嚷什么浪费,那一点儿灯油钱,哪能比老太太的眼睛更重要啊。自己也回房间换了身见客的衣裳,让兰芝帮忙,简单的梳好头,插上一根白玉簪子,才款款向着前厅走去。

越过鹅卵石的小径,一进入前厅,小茹就怔了一下,坐在楼易身边的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男子,一身麻布衣服,古铜的肌肤,面容普通,他可是真正的普通了,如果说楼易和丁峰站在一起,那自然是个很普通的年轻人,可是,他一个人摆出来,倒也能称得上,五官周正,有那么点儿小帅,但眼前这个男子,却是那种扔进人群里,绝对再也捞不出来的那一类。

“媳妇,这是我发小,姓苏,你叫他小苏就行了。”

小茹一愣,只有姓儿?怎么连个名字都不介绍……

第三卷 育儿经 第一百七十六章 因果

“你的意思是说……在凤祥客栈装神弄鬼的那些人,全是你的同门?”

小茹地看着眼前这个相貌平平无奇的年轻男子,抓了抓头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窗外的菊花开得正好,香味清淡,清风吹过,细碎的花瓣儿飘飞,孟妮儿和晓燕立在窗前,拿着竹篮儿把花瓣儿收集到一声儿,这些花都是小茹精选出来的,全可入药,处理之后,无论是泡饮,还是煮粥,味道俱佳。

晓燕亲自动手,选用了烘干的菊花、金银花和茉莉花,泡了三坏‘三花茶’,奉到桌前,小茹喝了一口,点点头 ,这会儿的确需要喝一杯三花茶,以达到凝视静思的效果,冲着自家丫鬟露出一抹赞许的微笑,可比不上她,小茹有的时候都觉得,自己越来越舍不得把这丫头给嫁出去了。

楼易吧了口气,先把丁峰不久前刚刚传来的一封长信送到小茹眼前,本来丁峰是想回来之后,再面陈详情,却不曾想,刑部那边忽然出了个大案子,他接到旨意,一时不得回京,从上宁出来,就起来就要去一趟云南,不得已,只好把具体情况写成信件,送回来给老爷子和楼易看看了。

小茹中展开信,丁峰和楼易的字都写得很好,而且,别看两个人性格差别极大,可是字体却有相似之处,都比较擅长很正规的楷书,一手行楷,不像草书行书一般炫目张扬,却让人看得很舒服。据说当初楼易和丁峰两个人习字的时候,公孙止就发了话,其它的字体写得不好无所谓,不过,楷书一定要写好,写漂亮,以前俩人虽然很听师傅的话,却体会不到写好楷书的好消息,等开始当差,必须要写文书,写奏折之后,他们俩才发现,有一笔让人看着舒服的好字儿,那好处实在太大了。

记得年前的时候,六部同时上书,说的也都是衙门房舍破旧,十年未曾整修的问题,当今圣上就先批下吏部的刑部的款项请求,其它衙门又等了半年。

小茹把信件略略看了一遍,事情和她想象中的虽然不尽相同,可是,差别也不是很大……

楼易和小茹离开凤祥客栈之后,老板娘也跟着走人,客栈更是关了大门儿,不再做生意,只留下一个老眼昏花的看门人,还有老板娘的外甥女,也就是那个小厨娘。

丁峰也收拾行李,故意装作离去的样子,实际上,在外面打了个转悠,又偷偷摸摸跑了回来,就藏在客栈一楼的一间包间儿里面。

丁峰呆在客栈里的前三个夜晚,风平浪静,什么稀奇事儿都没有发生,每日虽然只能闷着,有些憋屈,可是,毕竟有一位体态婀娜迷人,身子骨玲珑小巧的厨娘时不时奉上美味的点心,好吃的饭菜,小日子过得那个舒服快活,平日里给楼易的日常通信,都秀着一股子悠然。

可是,第四天晚上,子夜时分,丁峰布置在客栈里的瓦罐啪啦作响,丁峰准备了这么多天,就等几天呢了,反应当然快得很,一出去,就发现后院里冒出来好几个可疑的身影,在院子里一闪而逝,等他把后院的大灯笼点起来,把夜空照耀得宛如白昼之后,整个院子又恢复了平静,如果不是草丛里被丁峰设下的机关有被碰触的痕迹,绝对发现不了干什么。

小厨娘吓得不轻,老觉得这确实是鬼魅作祟,要不然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那人影闪得多快,要不是鬼,就这么个小院子,他们能藏到哪儿去?

丁峰可没管那么多,当即飞鸽传书,招呼就埋伏在不远处的上宁县衙的衙役们来帮忙,把整个凤祥客栈的后院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搜索了一遍,本来那些衙役们搜索半天,什么都没发现,却是丁峰心里有点儿谱儿,在一口长满青苔,废弃了好些年的枯井里面,找出一条新挖的地道来,幸好那些装神弄鬼的家伙貌似走得比较匆忙,尚来不及把地道给都堵上。

追踪起来到是不难,这帮人人数不算少,丁峰勘察了下,至少发现了6个人的足迹,五男一女,功夫都算不上多好,还有一个貌似受了伤。

既然被发现了,这帮人肯定跑不了,上宁地靠京城,县衙的捕快衙役们都是好手儿,还有许多以前做绿林买卖的江湖强人,对这类儿门道清楚得很,只一个上午,就把那帮人一锅端了,一共六个大人,还有个小孩子,带头的就是自称姓邱的那位老人,那个装女鬼的邱小芸,也在里面。

丁峰看见别人都不怎么惊奇,可是,这一行人里,有一个粉嫩可爱的小孩子,到把他吓了一套路光,如果楼易和小茹此时在这里,马上就能发现,这个孩子就是当日他们在树林碰上的那个颐指气使,非常骄傲的孩子。

把人抓住了,丁峰简单审问了一下,结果,这帮人什么都不承认,连跑到凤祥客栈来装神弄鬼都不承认,更别说他们来这一手儿的原因了,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弄得丁峰也没辙,他们的罪名说起来其实并不算特别重,至少不是什么杀头的大罪名,大不了就是个私闯民宅……对了,还有个假扮官差,可是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上刑也不合适,而且,以丁峰的性格,也不会随随便便动用大刑。

再说,你说他们私闯民宅,可又没人脏并获,大晚上的,连丁峰都没看清脸,再说假扮官差,那些能作证的人都不在,老板老板娘也走远了,把他们叫回来也很需要时间,这案子还没真法审,可是,丁峰一看这帮人的家伙,就知道全是摸金一门的盗墓人,就算本事不高,可是他们专门盯着这一家客栈,又是弄鬼,又是夜探,要说没问题,谁相信啊!

他还来不及鼓捣清楚,旨意便下来了,要他六百里加急,赶去云南,连家都没时间回去,只能先把人送京城,交给老爷子处理吧,这么点儿事儿,衙门还是会给自家老爷子面子的。

小茹看完这信,抬起头笑道:“……小苏,如果方便的话,你就来说说吧,这到底怎么回事儿,你那些……同门,为什么盯上人家凤祥客栈了?”

现在那一帮装神弄鬼的贼人正在押解回京的路上,当然没法子当面询问,小茹却是好奇心越来越旺盛,说什么也得弄个一清二楚才行。

这个叫小苏的年轻人,看样子对楼易非常信任,笑了笑,并不卖关子,开口道:“其实,他们只是执念信重而已,邱师伯干了一辈子盗墓的行当,一向守规矩,也没多大贪念,如今年纪大了,到了应该金盆洗手,享享清福的时候,却没想到,他到是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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