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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流行主义-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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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脸红。现在有经验了,等级更是大大不同,冉撷羽兵败如山倒,腰软无力,拿他没辙,只得认分地将兵权乖乖交付给他。“那就……随你喜欢吧。”
这句话变成接下来一切的开端,只见宁昱凯深邃的眼一亮,立刻换他压住了她。冉撷羽在情事中总习惯处于上位,说是她经验值较高,懂得拿捏分寸,实际上是不想让他看见自己被弄得狼狈失控的样子……不管怎么说,她都是年纪大的一方,这可是关乎成熟女人的面子!
宁昱凯哪会不知,除了第一次她意识蒙蒙地任他为所欲为外,之后他都配合着她的步调,随她高兴怎么来。难得这回她肯解禁,宁昱凯笑着亲了亲她的额角。“放心,我不会太过分的。”
然后……接下来冉撷羽便亲身体会到,世界上有几件事不可信:一是赌徒的运气,二是政客的话,三——就是男人在床上的保证!
可惜到最后,她连抗议的力气都没了。
“……我饿了。”
再有意识的时候,窗外天色已黑,她躺在房间的床上,而身后的男人则以手紧紧环抱着她的腰。
两人浑身赤裸,肌肤相贴的地方还带着黏腻的汗水,可她却觉得挺舒服,倘若不是害怕肚子因过分饥饿发出咕噜叫的声音,冉撷羽可能还懒得开这个口。
于是宁昱凯亲了她一下。“好,我去弄吃的。”
“叫外卖吧,你应该也……呃,累了吧。”至于是因何事而“累”,理由大家心照不宣,不言而喻。
“是你的事就不累。”简单的情话,他说得万分自然,眼角眉梢都带着吃饱喝足的笑意。“吃外食对身体不好,不健康。”
“少来了。”冉撷羽翻了个白眼。“这一阵子不知是谁老买菜市场的熟食回来?既然都不健康过了,也不差这次。”
宁昱凯一时无语,冉撷羽想他是默认了,正准备翻身去找外卖电话,却听他道:“那些菜不是菜市场买的。”
“嗄?”
“是我妈做的。”
这话一出,两人便陷入有点尴尬的沉默,冉撷羽无言。好你个宁昱凯,居然从那时便在骗我?!
不过最终她还是叹了口气,算了,都决定放开了。“以后叫她不用特地弄了,反正我胃也不好,不能吃多。她闲着想弄我不反对,有事就别勉强,我可不会因为这样就感激她。”
“嗯,我知道。”母亲那么做,可能也是想让自己感觉好过一点,他没打算阻止,只要撷羽不特别反对就行。
冉撷羽瞥他一眼。“啊你不是要做饭?怎么不快去?”
别怪她态度高压,实在是这小子把她折腾得抬根指头都嫌累,眼望着窗外转黑的天色,这般纵情声色,冉撷羽真是欲哭无泪。
“好。”宁昱凯应声,放开她后便转而穿上衣服,离开之际不忘叮嘱。“还有力气的话就先洗个澡,然后再下来吃饭。”
“我没力气,不想动……”
宁昱凯拿她没辙。“好吧,我拿吃的上来。”
他喜欢宠她、照顾她,看她为自己而开心,那使他很有成就感,曾经离开她的那段期间他放任自己,每天吃外食、狂抽烟,甚至懒得打理一切。分明该觉得自在,可他却只感到空乏无趣。花朵需仰赖土壤才能种植存活,但土壤若失去了花,不过就是一个毫无生机可言的存在,不值一提。
付出也要有愿意承接的人,才有意义。
宁昱凯走到厨房准备弄些吃的,这时,他手机响起。“喂?”
“我那个不肖女没回来,她在你那里?”是于觅。
他撇头望了眼被他们扔在门口的包包,尽管电话里的人应该没敏锐到察觉他们这段时间没接电话是在干什么“好事”,但宁昱凯仍有些尴尬。“嗯。”
于觅松口气。“那就好,她那点破东西还丢在我这里,改天叫她来拿,还有……”她顿了顿,语气忽地变得正经。“贤婿。”
宁昱凯一笑。“丈母娘请说。”
第10章(2)
于觅用这口吻跟他讲话的时候,就表示肯定是有关撷羽的重大事件要发表,这回也不例外。
宁昱凯听着,面色越来越沉凝,良久,他叹了口气。“嗯,我知道了。”
他弄了碗面给冉撷羽,闻到食物的香气她精神来了,连忙爬起来唏哩呼噜地吞面,宁昱凯坐在床沿瞅着她饿死鬼投胎的模样,蓦地开口:“刚才于小姐打给我。”
“素喔?”冉撷羽把一口面吞下去,想起自己忘了跟好友交代去向,不禁有些赧颜。“咳,她怎么说?”
“她说你主编有意要派你去纽约一年半,这事你没跟我讲过。”
“噗!咳咳咳!”冉撷羽被汤水呛到。于小觅你好样的!出卖我出卖上瘾了是吧?!“呃……我会拒绝。”
“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这……要一年半耶。”
“嗯,我听说了。”宁昱凯表情仍淡。“你不想去?”
“怎么可能!”下意识回完话后才觉不对,靠夭,她怎么这么容易就被逼出真心话了啦!“其实还好……”
宁昱凯笑了。“一年半,是有点久。”
“嘿啊……”
“但如果你想去就去吧,不用顾虑我。”他轻抚上她的脸,说实话,他内心当然不希望她去,工作什么的他一点都没放在心上,对他来说,她需要做的就只是待在他身边,哪里都不去。但这是她期望已久的机会,他不能任凭一己之私要她放弃,尽管他很想这么做。
即便早有预料昱凯知道了这事肯定会这么说,但实际听到,冉撷羽还是很感动。“可是……你那么不想我走……”
“傻瓜。”宁昱凯笑了,亲了亲她的耳垂。“你是为了工作,不是吗?这不是走,只是……嗯,出门。”
“两者有啥不同?”
“走是你打算离开,出门只是暂时的一种情况,只要你把这里当作你的家,记得回来,那不管去哪里都没关系。”
“废话。”她努努嘴。“这里早就是我的家,我不回来,能去哪里?”
“那不就好了?你有这份心,对我来说就足够了。”说着,他下一秒却叹了口气。“不过有一件事……”
“嗯?”
“法律上我是你的丈夫,但我感觉你很多事第一时间都不是找我说,而是跟于小姐讲。我晓得你们是好朋友,只是这样……还是让我有一点寂寞。”他苦笑,手掌轻轻抵着她的心口。“好像被挡在这外面。”
冉撷羽被他这说词和表情弄得满面通红,心里的愧疚简直如雨后春笋直直冒,她垂下头。“不是这样,我只是不好意思……”
“为什么?”
她有些别扭地撇开眼。“好歹我也虚长了你几岁,没能帮你分忧解劳就算了,还让你跟着我一块瞎烦,像话吗?”
宁昱凯好气又好笑。“我们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这爱钻牛角尖、以爬象牙塔为乐的个性我还不知道?你告诉我,至少我还能在你卡住的时候拉你一把、喊你一声,就怕你忘了出来吃晚饭,把自己关在里头活活饿死了……”
“噗!”冉撷羽为他这番形容笑出声,拿他无可奈何。“好啦,我、我尽量。”
“尽量?”他眼眯起。
“唉哟,我会努力啦!”
“嗯。”这还行。
宁昱凯没逼得太紧,冉撷羽这习惯已经维持太多年,不可能一时半刻就要她对自己完全敞开、交付一切。她既然说了会努力,就是真的会努力,她的性格他清楚,收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宁昱凯很满意。“我给你倒水过来。”
说着他便走出房间,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弄一会儿,发出简讯。“事情已解决,多谢岳母关心,往后还请多多关照。”
不一会儿,手机彼端也有人回覆。“好说好说,我店里的库存管理系统再麻烦贤婿帮忙。”
“那是一定。”回完,宁昱凯便收起手机。一年半,虽然真的不太愿意,但也不是不会回来,何况能以此当作筹码得到她那一句保证……实属划算。
毕竟,他们往后的日子可不止一年半,而是一辈子。
思及此,宁昱凯笑了。
而在房里根本不知被算计了的冉撷羽莫名其妙打了个寒噤。奇怪,是天气太冷了吗?
于是,就在差不多半个月后,冉撷羽出发去美国纽约。
这个被称为“大苹果”的都市生活步调远比台北来得繁忙,《Flawless》美国总部设于纽约最繁华的地段,邻近时代广场,栉比鳞次的办公大厦把这里的天空压缩得很小,加上这里饮食油腻、步伐匆促,刚来一个星期冉撷羽便水土不服,每天都犯胃疼。
唯一的安慰,大概是在每天惨无人道的加班以后,亲亲老公在MSN视讯上给她的温言软语。
毕竟纽约人讲话直接不客气,还有那种骄傲的看人方式都使冉撷羽闷出一肚子气,第一个星期她就在担任杂工的情况下度过,甚至首先被指派的工作竟是每天替《Flawless》美国版的主编准备早点。这可不是随便买个面包三明治就行,而是要摆盘、要顾及营养、要熟知主编口味,甚至还要色彩搭配均衡,教人看着便赏心悦目食指大动……
这什么工作!
前三天,《Flawless》美国版主编几乎是语带不屑地天天挑剔她。“这盘子真丑,看了就没食欲了。”
“我不吃培根、香肠,只要是猪肉制品我都不吃,还有洋葱这种会造成口气的东西。你都吃得这么粗俗吗?”
“咖啡太苦了,简直是馊水。”
“你怎会把苹果和香蕉摆在一起?不觉得颜色很不对称?还有香蕉吃多了对胃不好,你有没有常识?”
“上帝!到底是谁让你进来这个办公室的?”
光是准备个早餐就可以被骂得狗血淋头,何况其他事?冉撷羽简直绝望,这女人根本是不折不扣的恶魔!
可她仍一一记下,犯过的错误绝不重犯,并去请教前辈,几个服编本来忙着没打算理她,但看她每天被骂着出来却不曾哭过一次,也逐渐佩服她。其中一个叫Linda的女同事贴心地告诉她主编的饮食习惯,还有其他注意事项。她说:“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对不对?我们一开始也都这么觉得,但久了就知道,她是给我们训练观察及美感能力。当然,我不否认她其实只是想整人,毕竟她可是出了名的大变态。”
到了第七天,她终于没再被赶出来,主编看着她准备的早餐,喝了口咖啡,漂亮的蓝眸在她脸上巡视了好半晌,最后点点头。“可以了,出去吧。”
之后几天一样顺利,然后,她才卸除早餐小妹之责,开始接到其他较为重要的事务。
毕竟即便她在台湾是强将,可来到美国,人生地不熟,加上这儿的人有着与台湾截然不同的视角,光是美感就与东方差异极大,不可能一来便上手。总之沮丧归沮丧,冉撷羽还是逐渐熟悉了这儿的作业,摸索出自己的方向。
热闹的十二月就在这般水深火热之下过去,转眼进入新的一年。到了一月,纽约忽然下雪,不习惯的低冷温度使她一走出大厦便狠狠打了个哆嗦,捉紧外衣逃命似地奔入地下铁。
她住的地方是布鲁克林区的一间公寓,不算太老旧,正想着回去后要赶快开个暖气再好好泡澡,却意外在公寓门口发现一抹等待的身影。
冉撷羽睁大眼,不敢置信……
“昱凯……”
“你回来了。”来人转向她,他身上结了霜,可看她的眼神却还是那般热暖。
他搁置一旁的行李箱上堆了一层薄雪,她不知道他在这里等了多久,只知道自己下一秒便不顾一切地冲上前抱紧他。两个人都很冷,但她却觉得自己抱住的根本是个雪人。“你……你怎会过来?”
不敢置信,她竟带了哭腔。
“当然是来看你。”他晓得她很感动,不过天寒地冻的,他浑身又湿,继续抱着肯定会出事。“钥匙给我。”
冉撷羽颤着手将钥匙串递给他,眼眶不争气地发红。宁昱凯将公寓门打开,然后拉着她和行李走进去。
“我怕你不会照顾自己,把该处理的事弄完就过来了。”
反正他的工作没有地区限制,只是前一段时间母亲受伤住院,仍需有人照料,加上程式写完还有许多后续作业跟解说,没法陪她前来。这三个月,他在视讯上见她,尽管她强打精神,抱怨完后都说自己很好不要紧,可他仍看得出她消瘦得厉害。
这令他心疼,本来他就放不下她一个人,说他独占欲太强烈也好,他只想待在她的身边,所以安排好所有事情之后,宁昱凯便以最快速度飞来,而她的反应让他觉得这个决定没错。
“还有一件事……”
“嗯?”
他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有些诧异自己都到这种地步了居然还会发抖,所幸可以归咎于天气太冷。“我好像,还没正式跟你求过婚。”
冉撷羽瞠大了眼,看着他手心里那枚款式简单的银色戒指,戒身呈流线型,弧度看来像极了飞扬的单边羽翅,那是属于她的戒指,由她的名字演绎而来。
“这……”
一个人究竟能在同一时间承受多少感动?冉撷羽说不出话,身体不知是因寒冷还是过分激动而震颤,宁昱凯执起她的手,拿着那枚戒指停在她左手无名指尖前。“你愿意嫁给我吗?”
冉撷羽噗哧一声笑了,他一脸诚恳、眼神真挚,好像这是一个真正的求婚,她忍住涌上的泪意,好故意。“可我是不婚主义耶。”
这是真的,过去的她对爱不屑一顾,把恋爱当成一种调剂,压根儿没想过与人共结连理、走入礼堂。昱凯是唯一让她心甘情愿抛弃原有守则的人,对象是他,值得。
听了她的回答,宁昱凯挑了挑眉。“喔,那还好。”
“嗯?”
他一笑,把戒指套上她的左手无名指。“还好,我们已经结婚了。”
在美国纽约的隔天下午,宁昱凯醒来,看见他的四周堆满了花,他含笑计数,果真不多不少七十四朵,正是她来到美国后的天数。
她把这一段日子的花全补给他。这一天一朵,他曾好奇意义,问她,她却只是神秘地笑笑。“以后你就知道了。”
“以后吗……”他一笑。他想,他会非常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尾声
这是在很久以后的某天发生的事。
“于小觅,你不是说要送我新婚礼物?到现在都不知道几百年了,我怎连个鬼影都没看见?”
假日,两位人妻在蓝海的Bar内难得相聚,冉撷羽终于想起这事。于觅仍是那副不冷不热的表情,淡淡瞥她一眼。“你早就收到了。”
“啊?”冉撷羽一脸莫名。“在哪?”
于觅喝了口酒,瞥向好友的左手无名指,那儿戴着一个银色的戒环,戒身一体成形,状似一边飞扬的翅膀再缀以钻石,全球限量一只,由Cartier首席设计师一手包办设计与制成,百分之百纯手工。尽管出钱的人不是她,但光凭宁昱凯成天窝在家里敲程式码的宅男身分,哪可能找得到门路来弄?
当然她也是靠了某个在义大利,欠她人情的家伙的手腕啦!
“好吧,我现在补给你。”叹了口气,于觅向酒保要了张Memo纸,开始在上头涂涂写写,不时还弯起指头计算。冉撷羽看得一头雾水,过了一会儿,于觅把那张纸递给她。“喏。”
冉撷羽接过。“这啥?”怎么一堆数字跟金钱符号?
“这些年来你跟你老公两人来找我相谈的次数跟时间,用心理医生最一般的行情价去算,我一毛不收。这份大礼,够意思了吧?”
冉撷羽简直快晕倒。“于小觅,算你狠……”
“好说。”
她摆出一个敬酒姿势,冉撷羽撇了撇嘴,只得跟着回敬。
好啦,她其实知道自己手上这枚戒指的来历不凡,只是于觅一直都没讲,她也只是想探探她咩。好友的用心她一直都知道,冉撷羽将酒饮尽。“喂,于小觅。”
“嗯?”
“你现在幸福吗?”
于觅一笑。“为什么不?难道你不是?”
“是啦……”想起这些年来的点滴,冉撷羽脸上也同样漾出笑意。“真奇怪,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坚持单身、我坚决不婚,怎么走着走着转眼我们两个都成了已婚妇女?”
于觅不屑地瞥她一眼。“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问我?”
“啊不然?”
“白痴,当然是因为爱!”
这答案一出来,冉撷羽先是一愣,继而爆炸性的大笑。“哈哈哈哈哈……因为爱……好样的……”
她笑到不行,却不否认好友说的没错,倘若不是爱,她们又怎会有办法从原来束缚她们的荆棘丛里挣脱,甚至心甘情愿为唯一的人放弃所有的坚持?因为爱,这个答案确实够八股,却也是事实。
于觅看了看表。“好啦,时间差不多了,我得走了。”
“我也是。”现在才晚上七点,两个过去一混就是凌晨一、两点的不良熟女现在却早早便说掰。冉撷羽跟着起身,付清了酒钱,忽然转头。“于小觅。”
“嗯?”
“我现在很幸福。”
于觅一愣,随即笑了。“那就好。”
放弃了一开始的守则跟主义,都是为了这一刻。
是的,她们都很幸福。
山水有相逢 夏滟
在书写的时候,我时常会想,究竟要放多少的“自己”进去?
我曾在《野兽看招!》的后记中提到,每一个角色都是不同分量的“我”,不论男女。我藉由他们的口、他们的举止把我内心深处的想法表达出来,包含这个系列中两个主角对于“时尚”和“流行”的看法。但这毕竟是言情小说,多数时候我尽量不使“自己”介入过多,唯独此系列的两本女主,分别代表了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七十的“我”。
占百分之七十的,当然是这一本的女主,冉撷羽冉小姐。
当我写完《单身时尚守则》后,有人问我下本会是怎样的故事?多数人觉得应该是开心的,连我自己本来也这么以为,结果稿子一开下去,差异何止十万八千里,太多纠结的设定写得我自己都发闷,甚至一不小心投入太多的“自己”而使故事主轴偏离。“复仇”从来不会是我书写的主题,相较于这种白费力气的无聊事,我更看重如何让自己活得更好,所以为了让女主能往这个方向走,着实费了一番工夫。
总言之,能够和于觅那个松花皮蛋成为莫逆的,肯定也不会是颗白鸡蛋。
只因这本女主的性格大半来自于我的本性,我跟她一样死心眼,一旦认定了某一件事,就是把牙咬断了都会坚持到底。我曾深深地确信自己不被爱,至今这个想法依旧,只是减淡了许多,我对自己受过的伤害始终难以忘怀,因为我怕痛。当我的底线被彻底触犯,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对方,我的人生没有太多灰色地带,非黑即白,好恶分明。原本我一度安排这本书的结尾是个大团圆,但我发现我写不出来,即便我说过我喜爱一个快乐的结局,问题是我无法昧着良心写出连我自己都不以为然的事——所以,若要问女主跟男主的母亲最后是否有和好?我的答案是不,就算过了一百年还是不。
因为我也有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原谅的人。
所以,就这样吧。(笑)
由于系列两本的女主都代表了满多成分的“我”,所以不否认我有私心,各自给她们配了这么两个救苦救难、勇于涉险的男主,也许内心真实的我一直都在期待救赎,尽管我明白奇迹并不存在这世上。你要问我真有这种男人吗?我的答案绝对是别傻了孩子,正因为不存在,才要写在小说里,现实的丑陋我已看尽,何苦连在梦里都不放过自己?总之写作这档事就是自娱娱人,能娱乐到,就当我们有缘分,娱乐不到就……哈哈,有缘再见吧。
(有时候觉得到了这把年纪,也没什么特别好求的,写我想写的,满足我能满足的人就已经是很好的一个福分,我也不过是在芸芸众生之中想找个小角落舒舒服服地说故事,仅此而已。)
我常在书里写到关于“付出”,其实我的看法是“并非付出得多的人就值得爱”,单方面的付出不过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压力,嘴上说着“不求回报”,难道真一点都不求?我不信,人是自私又利己的生物,即便是一句“希望你过得好”也是回报的一种,足以让自己沉浸在“我的付出帮助了你”的沾沾自喜中。付出根本是一种自爽行为,承受这种庞大情感的一方远比付出者还要辛苦,如果不爱,再多也只是一种负担,如果爱着,那更不可能无动于衷,只顾享受。我本想把这一点写出来,但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的论述,只得放在后记碎碎念一下,大伙儿看看就好喽!
我喜欢听歌,所以好几本书都用了歌词,这是作者的一点任性。在上本有一首〈I am a rock〉,算是这个系列的潜在主旨,我英文不算太好,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调子欢欣鼓舞,以为歌词也该是快乐的,直到有天偶然看到翻译,我被狠狠刺中,不禁庆幸自己虚乏的英文能力,否则也许在听见它的当下,我就会不受控制地爆哭出来。
〈I am a rock〉叙述的,几乎是我的人生。
我建造了许多墙/和一座深邃坚固的城堡/没有人可以入侵/我不需要友情,友情只会带来痛苦/那是我所轻蔑的欢笑与爱/我是一块岩石,我是一座岛屿。
我有自己的书/还有诗可以保护我/我穿着盔甲防卫/躲在房间里,安全的藏在子宫里/我不与人接触,也没人会和我接触/我是一块岩石,我是一座岛屿。
Paul Simon一直是我十分钦佩的歌手及创作人,他总是一身简便装束,不多打扮,仅一把吉他衬着他的灵魂,便感动了所有人。他的词如诗般优柔,却简单地使我们见了血,彷佛被掐着喉咙般难以言语。我曾有一度崩溃,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遍一遍地播放着这首歌,催眠般告诉自己:I am a rock。
因为岩石感觉不到痛苦,岛屿从不哭泣。
很久以前,我曾试着冷眼以对,嘲笑自己对于感情的渴望,我骄傲自己的独立,但不过是一种强撑的假象,因我无所依靠,只能直挺站着漠视我身后的一片荒芜。我笔下的女主多少带着我的期盼,期盼遇到一个真正爱护自己,将自己全心全意放之心上的人。
现实中太多磨难,我只好期许我笔下的主角快乐、不容易被击垮(即便真垮了也有人帮忙撑着),只因活生生的我脆弱不堪,总被一句无心的言语给杀得片甲不留。我过去以为麻痹自己是最好的面对方式,可随着成长,我告诉自己,即便痛了伤了,我仍想细细品味人生里的每一种况味。让自己麻木很简单,可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很多人告诉我放下,我说不,我不放下,我要一辈子记着这些味道,即便为此遍体鳞伤,那也是我衷心所愿。
谁不是荆棘丛里走过来的?我的人生没特别幸运,也没特别不幸,我痛过的你们也痛过,我的荆棘比你少一点,比她多一点,但我们都背着它前进。当有时真的痛得重了,我会告诉自己不要怕,这只是一份考验,那些伤痛将会成为滋养我的养分,直到开出花朵的那天。
(是的,我和女主一样,还是天真地相信着这一天的存在,人生不就是需要一点盲目的“相信”?)
至于Richard Marx的〈Heaven Only Knows〉也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首歌,歌词唱诵着游子的沧桑及惶然。他四月来台演出,可惜没唱这一首。很多时候我很佩服这些创作人可以这么坦然地面对自己的灰败,在书写这篇后记的时候,我正在听Eminem的〈Not Afraid〉。我听着这个几乎拥有一切的男人,独独缺乏爱,尽管全世界的歌迷拥戴他,也仍无法治疗他内心深处的孤独,他的空虚狠狠地打进我心底,使我郁闷,所以连这篇后记也跟着黑暗起来了……一切都是Eminem的错!(最好是)
这套系列名叫【爱很潮】,由“单身是一种时尚,恋爱是一种潮流”这一句话发想而来,和什么潮湿啊、咸湿啊一点关系都没有,希望可以给大家很多爱的感觉喽。不过其实暗地里的系列名叫“阳光撞黑洞”,或是“追你好辛苦”,还有一个叫“勇者无惧”……感谢好友们提供。
至于尾声则是我个人的恶趣味,老实说这套书名是我想出来的,结果写完了没一本符合主旨,尤其是这本。相信不少人看到中间应该会内心OS:“作者骗我!”对、对不起……(跪)不知不觉就写成这样了,我也是千百万个不得已,所以其实这一套书背后真正的意义是“因为爱很潮,所以单身的不单身了,不婚的也结婚了”世界大同、天下太平,喔耶!
这一本的调性算是我难得的尝试(分明是误打误撞来的),如果有人喜欢,那真是不肖滟我最大的荣幸(开始狗腿)。下一本还在构思,应该会是快乐的……我希望。山水有相逢,上本没篇幅废话,我在这本彻底废话回来(有必要这样吗?),总之,一样谢谢看到这儿的读者朋友,旧雨新知一样感谢,还有再一次让我爆字数的编辑(至少没像上一本那么多了嘛……)、出版社大人、给我支持和吐槽的好友们,以及非死不可上的宝贝们(笑),谢谢你们,衷心感谢!
老话一句,下一本见喽!
不P。S。一下我会睡不好:是低,我在非死不可上弄了一个粉丝页,经常在那里哀号,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上头搜寻一下“夏滟”,就能找到我喽!
还有这一本完稿之前世足赛开打,后来又加上温布顿网球赛,身为球迷一边写稿一边看球真是快爆肝。恭喜卢彦勋晋级到温网男单八强,在他打败赛会第五种子的Andy Roddick之后有段访问,其中一段话我非常喜欢,分享给大家。当记者问他,在他面对Roddick时有没想过自己会胜利?小卢很坦言回答他其实不觉得自己会赢,可即使如此,他还是奋力打好每一颗球,然后他说,他不知道自己可以在这届温网走多远,但他会奋战到最后一刻。
人生不也是如此?我们不一定在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不一定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人事物,但我们还是得面对一切,坚持到最后一刻,付出自己的努力。至少总有一天,我们可以像Anastacia般大声宣告:I paid my dues。(我已付出我的努力)
愿有一天,我能心安理得地将这句话作为我的墓志铭。:)
然后,希望这本书出版的时候德国已经晋级到四强(好啦我知道有点困难),Niemand gibt uns eine chance。 Doch konnen wir siegen。 Fur immer und immer——没有人给我们机运,但我们可以胜利,在任何时候。然后总有一天,我们可以成为英雄。
这是出自Apocalyptica与德国歌手Till Lindemann所合作的一首歌:〈Helden〉,献给这些奋战到底的勇士们,也献给正试图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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