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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爱穿破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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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因为他的笑容有多迷人,而是因为他的笑容有一种会令人在不知不觉中卸下防卫心,不知不觉中落入他的陷阱,最后死了还以为死的是对方的神奇力量,这种奇特的笑脸魔力使他得以打遍天下无敌手,无往不利、无求不得。
  倘若不是老大下了禁令,不准他用那种笑脸对马场里的人使诈,马场里所有人的所有财产早就落入他的口袋里去了。
  “是紫萝衣姑娘,没搞错。”此刻,孟羽就噙著史上最无敌的和煦笑容,十分认真的演出“媒婆”的角色,使出浑身解数要让紫老爷上他的当,不,同意这桩婚事。“我们老大叫厉千魂,今年二十八岁,只要不惹火他,脾气还算不错,虽然不是斯文型的读书人,但用我们北方人的眼光来看,也是个十分好看的男人。”
  “可是……”紫老爷瞟一下妻子。“你们场主不知道我们家萝衣已经不是……呃,已经不是……不是……”他也算是生意人,生意人讲究的是童叟无欺,这种事非得先讲清楚不可。
  “知道,他全都知道。”顿一顿。“有孩子吗?”
  “没有,没有。”紫老爷忙道。
  “那就行了,”孟羽暗暗松了口气,这种状况比较好解决。“只要没有孩子,老大不会介意的。”
  “为什么?”紫夫人冲口而出问。
  “我们老大只在意未来的大嫂懂不懂马、怕不怕吃苦,能不能帮上他的忙,其他都无所谓。”孟羽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所以啦,我们专找马场出身的姑娘,谁知她们不是根本不懂马,就是不想再嫁到马场去,找来找去只有三姑娘最合适,她懂马,也喜欢在马场工作,更不怕吃苦,所以,就是三姑娘啦!”
  “嗯嗯,我懂、我懂,”紫老爷直点头表示他了解,他自己的五个女儿里,就有四个不喜欢成天和马匹混在一起。“的确,我们家萝衣十分爱马,让她照顾马,她是求之不得,而且听说你们擎北马场有好几匹汗血龙驹,她肯定会欣喜若狂!”
  “爱马的姑娘最适合了,”孟羽笑呵呵的直点头。“对、对,再没有更合宜的了!”
  “不过,如果我们家萝衣真嫁过去的话,你们场主不会拿这做借口亏待我们萝衣吗?”紫夫人谨慎地问,女人家考虑的总是比较多。“我想你也很清楚,很少男人不在意这种事的。”
  “请夫人放心,绝不会有那种事,我们老大是个直爽的人,他说不在意就不在意,婚后也不会再提那事。”
  “那也是你说的。”
  “确实。”孟羽笑了。“那么,如果我告诉夫人您,我们老大的妹妹和紫三姑娘的情况差不多,她还是怀著孩子嫁人的呢,倘若我们老大希望妹夫能好好疼爱他的妹妹,他自个儿自然也不敢亏待人家嫁过来的女儿,您说对吧,夫人?”
  说差不多也差不多——跟秦娟娟掰得差不多;说差很多也是差很多——跟事实相差很多,就看听的人怎么想了。
  “原来如此!”紫夫人有点吃惊,没想到他们场主的妹妹也被强奸,还怀了孩子,难怪他不在意。“但我们萝衣对马场的工作虽然十分熟悉,女红中馈可是一窍不通的。”
  “不要紧,我们有负责家务的人。”
  “那我就放心了,不过,我们还是得先问问萝衣的意思。”
  “那当然、那当然,不过容我再补一句,倘若三姑娘愿意允下这桩婚事,我们老大愿意送上两匹纯种汗血马作为聘礼,”孟羽笑嘻嘻的在鱼钩上挂上香甜美味的诱饵。“一牝一牡,你们可以自己繁殖喔!”
  紫老爷差点昏倒。“两……两匹?!”
  孟羽笑咪咪的点头。“我们马场可不只几匹纯种汗血马,而是有好几十匹,两匹不算什么。当然,其他品种的良驹也不少,倘若紫老爷喜欢的话,也可以把母马送到我们那儿配种。”
  紫老爷怔了会儿,忽地迫不及待的猛推紫夫人,那只手还在微微发抖呢!
  “去,快去问问萝衣的意思如何!”
  紫月马场的马向来是作为驿马,因为他们没有真正的好马,倘若能拥有两匹汗血马,他们就可以孕育出真正的好马,紫月马场就不再是普通马场了!
  “萝衣要是不肯呢?”
  “想办法说服她呀!”
  令人意外的是,不需要花费半点功夫去说服,紫萝衣一口就答应了。
  老实说,她并不想嫁,才刚被人强行睡去处子身,又急著请第二个男人“品尝”她的滋味,这股子怒气、火气、窝囊气,就别提有多旺盛了!
  可是只要她一天不嫁出去,大家就会不断追问她,到底是谁玷污了她?
  她自然会保持沉默到底,但倘若哪一天她不小心说溜了嘴怎么办?甚至说梦话时透露了出去,这也不是不可能,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她可不想连累一家人到地狱里去相亲相爱,听说那里并不怎么好玩。
  再说,能嫁到北方去,她要找那个厉阎王算帐也比较方便,更不必担心会被爹娘和兄弟姐妹们知道,不然他们一定会直愣愣的找上门去讨公道。
  他们的武功是不弱,但要对上厉阎王,随便打个呵欠就够打发他们了。
  “好,我答应,就嫁吧!”因此,她很干脆的同意了。
  于是紫家又开始筹办婚事了,由于双方都担心拖久了会出差错,因此决议一个月之内就成亲,虽然紧迫了点,幸好嫁妆都是早先准备好的,只要再整理一下就行了,还是赶得及的。
  “奇怪,都订亲了,对方为何还不来拜见未来的岳父呢?”
  紫晨衣和紫醒衣又回娘家来帮紫萝衣整理嫁妆,忙碌中,反正嘴巴闲著也是闲著,便随口闲聊起来。
  “听说他上京里去谈一笔大生意,一时赶不回来,说好成亲后会找时间专程来一趟向爹赔罪。”说著,紫晨衣将整个上半身探进大衣柜里。“那不重要,只要赶得及迎亲就行了,想看他,那时候就可以瞧见啦!”
  “没错,那不重要,重要的是……”紫醒衣朝紫萝衣斜睨过去。“三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说出到底是谁对你做那种事呢?”
  又来了!
  紫萝衣呻吟著装作没听见,始终保持最高档的静悄悄,不吭声就是不吭声。
  紫醒衣淡淡一哂。“其实就算你不说,我也猜想得到,有那份能耐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你从马场挟持到客栈去,身手定然相当高,你是担心我们去找他讨公道时会吃亏吧?”
  何止相当高,根本是吓人的厉害!
  紫萝衣差点脱口而出,幸好舌头绕一圈及时打住,暗叹侥幸之余,更觉得自己决定嫁到北方去是最正确的抉择,不然她早晚会说溜嘴,然后老爹、老娘就会意气风发地吆喝一家人上北方去干架。
  开什么玩笑,对方是厉阎王耶!
  还记得当她被挟持飞向客栈时,虽然被点了穴道不能动,但她可以感觉得出来,那已经不能算是轻功,而是腾云驾雾、驭风飞翔,又似流星飞逝、疾雷电闪,就在那一刻,她才明白厉阎王到底有多厉害,他又凭什么雄霸北六省。
  想要找他讨公道,可以,先把后事交代好再说!
  “不过最教人纳闷的是,那人为何要对三妹做这种事呢?”紫醒衣疑惑地喃喃道。
  没错,就这话,他为什么要对她做这种事?
  紫萝衣最感困惑的就是这个问题,如果可以的话,当时她一定会问个清楚,可惜那时她被点住哑穴,别说问话,她连打喷嚏都打不出声音来。
  “就算三妹哪里得罪了他,也不该用这种方法来报复呀!”紫醒衣又说。
  她也是这么想,多半是她在无意中得罪了他,即使如此,用这种方法来报复她也实在太卑鄙、太下流了!
  紫萝衣暗暗咬牙切齿,不敢光明正大的骂出来,只好在心里干倒那家伙。
  总之,等她嫁到擎北马场后,第一个就要先探听厉阎王住在哪里,再想办法去找到他,然后,她要问个一清二楚,他为何要对她做那种事,又说以牙还牙,又说她自作自受,那究竟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她强奸了谁?
  盛大的迎亲队伍浩浩荡荡的来到紫家,紫家老爷和夫人都对未来女婿感到很满意,特别是紫家兄弟姐妹,他们都知道紫萝衣会喜欢的是什么样的男人,而擎北马场的场主,恰恰好正是她会中意的型。
  一个高大英伟,拥有十足男性气魄的男人。
  唯独紫萝衣自己始终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嫁给大猩猩或大黄牛,因为她的盖头巾已蒙上,谁也瞧不见了,想从花轿里偷看,偏偏新郎总是走在队伍最前方,她只好忍下一肚子好奇,继续躲在花轿里数头发。
  是什么样的男人竟不在乎老婆已是破鞋?
  直至迎亲队伍回到擎北马场,新人拜过天地后,新娘被送入洞房内,新郎掀起她的盖头巾……
  “你?!”她狂怒的大吼,两粒瞳孔两朵熊熊怒火。“竟然是你!”
  “紫姑娘,请听我解释……”
  “狗屁,没什么好解释的!”
  “紫姑娘……”
  “纳命来吧!”
  第三章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紫萝衣喃喃道。“我还以为北方姓厉的特别多呢,原来你们是同一个人!”
  “我们?”厉千魂有点困惑。
  “厉阎王啊!”
  “原来你早知道我是谁了!”厉千魂更意外了。“那你为何没来找我算帐?”
  “是想啊,可是……”紫萝衣叹气。“我可不想拖累家人,厉阎王耶,一根手指头就可以将我们一家人全干翻了,谁敢惹你呀!”
  厉千魂默然无语,她没来干翻他已是邀天之幸了,他哪敢去干翻他们全家!
  紫萝衣斜眼瞥向他。“喂,是不是该解开我的穴道了?”
  厉千魂迟疑一下。“你不会再动剑了?”
  紫萝衣咧咧嘴。“暂时。”
  暂时?
  厉千魂眉头皱了皱,但还是解开了她的穴道,紫萝衣松了口气,先挺身活动一下筋骨,再环起双臂抱胸,跷起二郎腿晃呀晃的,继续用斜眼看他,那模样,活脱脱就是男人的姿态。
  “我还真是没想到,厉阎王竟是擎北马场场主呢!”
  “我们原是游走于关外的马帮,由于战祸频仍,我祖父才带著手下迁回关内来安家立业。明天你到处去看看就可以发现我们马场的人特别多,已自成为一个市镇,有自己的店铺、自己的营生,因为我们原就是马帮,帮众本就不少,三十余年下来,人数更增……”
  大概是因为她是他老婆,他才会解释得如此详尽吧。
  “是马场,也是马帮?”
  “可以这么说,事实上,我们到现在依然援用当初马帮的规矩行事,虽然严厉了点,但人数愈多,就更需要严厉的规矩,否则难以控制……”
  所以他才会如此严酷吗?
  因为他不只是马场场主,也是马帮帮主。
  “难怪他们叫你老大。”
  “那也是沿用马帮时代的称呼,习惯了也就没想到要改了。”
  “那就别改啦!”反正他也很有老大的派头。
  “不过我们马场的人数实在太多了,”厉千魂继续又说。“单靠马场的进帐养不活所有人,因此不得不另辟财源……”
  “什么财源?”
  “我们还有一座金矿、一座玉石旷、一座铜矿和两座煤矿,以及北地各城镇的铺子。”
  “哇,富豪!”紫萝衣惊叹。
  “但拥有矿产也容易招致眼红,所以我必须在江湖上立下足以吓阻人的万儿,再把那些矿产挂在厉阎王的保护之下,如此一来,就没有人胆敢觊觎了,这纯粹是为了自保。”
  “所以你才不像南枪那样喜欢在江湖上走动吗?”
  “在江湖上走动并不有趣,再说我的工作已经够忙了,哪有时间到处去晃。”
  “是喔,”紫萝衣嘲讽地低低道。“你就有时间去对我干那种事!”
  厉千魂窒了一下,垂眸无语,有生以来就做错了那么一件事,却已足够他懊悔一辈子了。
  他不说话,紫萝衣也不吭半声,默默端详他那豪迈俊朗的五官,魁梧奇伟的体格,以及坚毅强悍的男性魄力,他依然是那个十分对她味口的北方汉子,十足十的男人,只可惜……
  “你跟你妹妹的岁数好像相差不少?”
  “先母身体不好,生下我八年后才又生下我妹妹,之后就再也无法生育了。”
  “原来如此,不过……”紫萝衣慢条斯理地说。“你妹妹还真不是普通的恶劣耶!”
  厉千魂又没声音了,因为她说的是事实。
  “既然她是你的妹妹,你应该早就知道她的狡猾,为何还会相信她的话?”紫萝衣又问。
  厉千魂沉默片刻。“因为她哭了,从小到大,她从不哭的,就算哭也是见不到半滴眼泪的假哭。但这回,她是真哭了,哭得双眼红肿、满脸泪水,所以我一点也不怀疑的相信了她。”
  “白痴!”紫萝衣低骂。“那她现在呢?”
  “又订亲了。”
  紫萝衣挑高双眉。“一点惩罚都没有?”
  厉千魂摇摇头。“外婆不会允许我惩罚她的。”
  可恶,至少也该罚那个该死的秦娟娟去洗尿盆嘛!
  “难怪会被宠坏!”紫萝衣咕哝。“你以后真不管她了?”
  “她已经不是我妹妹了。”
  最好是,不然她有预感,那个奸诈的秦娟娟不会那么轻易放过厉千魂,一定还会再带来麻烦,如果不好好处理,恐怕是没完没了的。
  紫萝衣点点头。“好吧,我的好奇心满足了,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厉千魂狐疑地又皱起眉头。“下一步?”
  “对,下一步。”紫萝衣笑咪咪的说完,冷不防唬一下拉下脸,咻一下飞身去拿回宝剑,再唰一下劈向厉千魂,动作一气呵成,绝无冷场。“我他妈砍了你这驴蛋龟孙子,婊子养的野生杂种,竟敢对我干那种鸟事,他娘的你这狗操的下三滥,知道我被人家说成怎样吗?荡妇、淫娃、娼妓、人尽可夫、水性杨花,什么最难听的全戴到我头上来了,我他奶奶的今天非把你这王八羔于剁成肉酱不可!”
  事出突然,没想到她说砍人就砍人,厉千魂还真的差点被砍去半颗脑袋瓜子。
  “对不起,我会尽我所能补偿你,请给我机会……”
  生平头一回摆出如此谦卑的低姿态,他一边绕著桌子躲避不长眼的宝剑,一边低声下气的请求,可怜堂堂北六省的霸主、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如今却沦为被追杀的耗子,顶不了天也立不了地,窝窝囊囊的屈服在一个小女人的威迫之下,只因为他做错了一件事。
  愈是刚正方直的人做错事,他的罪恶感就愈强烈,自责也愈深切,于是,一面对无辜的“被害者”,江湖上谈虎色变的阎王索就变成卑微的小草绳了。
  “鸟毛的补偿,我干你这狗娘养的,操你的二舅子……”
  紫萝衣继续挥剑追杀,怒骂得更凶狠,连厉千魂这种经历不少江湖风风雨雨的老油条也听得头皮阵阵发麻。
  她真的是女人吗?
  从成亲后第二天开始,紫萝衣就再也见不到厉千魂了,因为她随身携带宝剑,一见到厉千魂就拔剑追杀上去,厉千魂只好躲著她,远远一见到她就拉腿落跑。
  因为做错事的人是他。
  于是马场里的人发现,他们伟大的场主常常话说一半突然不见人影,或者野马被驯一半突然失去驯马人,又或者矿产的负责人专程来回报收益,却遍寻不著他们的老大——不晓得躲到哪里去了。
  由于知道厉千魂曾干过一件亏心事的并不多,仅有寥寥几人而已,因此大家都不解他们雄壮威武的场主为何那么怕老婆,简直不可思议,也很丢脸,不过也没人敢当面对他说,因为他们怕场主,而场主怕老婆……
  好吧,场主夫人最伟大!
  “大嫂,我就知道你又跑到这里来了!”
  汗血马的专用马厩里,紫萝衣又在那里巡视“她的”汗血宝马了。
  打从第一眼见到它们,她的心就被那些神骏无比的四脚畜生掳去了,没事就往那边跑,一整天下来,她几乎有大半时间都混在那里,喂马吃牧草,检查马蹄铁,替马洗澡刷毛,耐心地一匹匹带去遛马。
  她爱死那些汗血马了!
  “找我干嘛?”
  “没什么,只是……”庄绍飞小心翼翼地瞅著她。“大嫂喜欢这些马?”
  “何止喜欢,我爱死它们了!”紫萝衣爱极了的把粉颊贴在马颈上磨蹭。“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轻快灵活,从没见过如此优美匀称的体态,还有,它们的步伐也特别优雅,每次骑乘它们,我就觉得好像在风中飞翔,那滋味,真是美极了、妙极了!”
  “那如果老大把这些马全送给大嫂,大嫂是否能原谅他了?”
  “爱说笑,它们已经是我的了,哪里用得著他送!”
  耶,已经是她的了?他怎么不知道?
  “咦?”
  “第一天来到这马厩时,我就大喊,要是他再不出现让我砍成肉酱,这些马就全归我了。”紫萝衣得意地说。“他没出现,所以这些马就全归我啦!”
  又不是活腻了,谁会自动自发让她砍,尤其是砍成肉酱,那连救都没得救了!
  “这……这……”庄绍飞啼笑皆非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紫萝衣淡淡瞥他一眼,旋又转回去替马刷毛。“又想来替那家伙说好话?每天来,你不烦吗?”
  “但,老大真的很冤枉呀!”
  “他冤枉,那我呢?活该?”
  庄绍飞窒了一下。“可是老大已经尽力在补偿了,他不是娶了你吗?”
  紫萝衣不屑地哼了哼。“了不起啊,我原想嫁给读书人的,是他破坏了我的大好姻缘耶!”
  读书人?!
  哪个读书人敢娶她?
  庄绍飞险些冲口而出,幸好及时咬住自己的舌头,不然他一定会被紫萝衣列为第二号追杀目标。
  “为什么?”这个问题应该比较安全。
  但紫萝衣并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刷马毛,庄绍飞正想再问一次,匆地瞥见孟羽不知何时跑来倚在马厩出口处,嘴里咬著一根麦草杆,直对他勾手指头,他迟疑一下,慢吞吞地走过去。
  “干嘛?”
  “别问了,那种事得老大自个儿解决,别人帮不了的。”
  “可是,老大自己有办法解决吗?”
  “当然有,只是……”孟羽的眼神十分诡异,似笑非笑地望定紫萝衣忙碌的身影,似乎已觉察出某种别人觉察不出的症结。“需要某种契机而已。”
  “什么契机?”
  “不知道,总要碰上了才知道。”
  庄绍飞犹豫了会儿。
  “好吧,听你的。”
  虽然孟羽有诈欺的嗜好,但老大已下过令,不准孟羽诈欺到自己人身上,而且孟羽的脑筋又比他灵活,所以孟羽的话应该是可靠又可信的。
  “咦?孟羽,你也来啦!”紫萝衣也发现孟羽了。
  “来请你用午膳啊,大嫂。还有……”孟羽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这是咱们马场里的规矩,请大嫂尽快背起来,三个月内还可以容许大嫂犯错,但三个月后,倘若大嫂再犯了咱们马场的规矩,照样要被处罚喔!”
  紫萝衣回头看看,刚刚刷的那匹马已经刷得差不多了,于是把马刷放回原位,再走向马厩出口,“好吧,吃饭去!”经过孟羽时顺手拿来小册子,随便瞄一下便塞在腰带上。“有没有关于强奸妇女的刑罚啊?”
  “自然有,由女方决定,要杀、要剐、要阉、要赔,或者……”孟羽笑咪咪的回道。“要嫁,全都由女方决定。”
  女方吃定男方?
  这可威风了!
  “是吗?”紫萝衣听得眉飞色舞,也跟著笑吟吟起来了。“要把他剁成肉酱也可以吗?”
  “当然可以。”
  “也就是说……”紫萝衣笑得更心旷神恰了。“我可以命令他自动滚到我面前来,好让我亲自下手剁成肉酱做成肉包子啰?”
  庄绍飞一惊,要说话,却被孟羽阻止了。
  “大嫂已经嫁给老大了。”孟羽镇定如恒地继续笑嘻嘻的。
  “我改变主意了行不行?”
  “当然行,不过……”孟羽暧昧地挤挤眼。“大嫂不会,对吧?”
  不会?
  笑容倏失,紫萝衣不善地眯了一下眼,旋又不知何意地撇一撇嘴,耸耸肩,没说话,迳自离开马厩了。
  “咦咦咦?大嫂怎地没再坚持下去?”庄绍飞讶异地喃喃道。
  “因为……”孟羽凑到庄绍飞耳旁,低语。“大嫂喜欢咱们老大呀!”
  “耶?!”
  一走出马厩,紫萝衣的脚步就愈来愈慢,然后,一如过去数天般,她不由自主地停住了。
  多么浩瀚绮丽的景致啊!
  背倚巍巍群山,屏峰黛立,森林葱郁,前方是辽阔的草原,苍翠碧绿,马群昂扬,右临一湖湛蓝水色,平滑如镜,清澈灵秀,左面则是一大片壮观的建筑群,横街曲巷,人来人往,俨然一座熙攘热闹的市镇。
  虽已入秋,蓝天白云下,绿茵依然青葱,衬著逐旋翻红的枫林,益发显得这片景色的如诗如画,有大汉草原的浩瀚,也有江南山水的绮丽。
  与擎北马场相比,她出身的紫月马场简直就像是小马圈,根本没得比。
  除此之外,擎北马场的人也充分流露出北方汉子的豪情与粗犷,与南方人的端庄斯文大不相同,凭良心说,她比较喜欢这里,也觉得这里比较适合她。
  即使她坚持要嫁读书人,终究还是北方汉子比较适合她,特别是她嫁的那个北方汉子,直至此时此刻,她依然觉得那家伙的豪迈俊朗与男性魄力实在令她心折,犹记得初见面的那两天里,她还念念不忘地想说还会不会再碰上他呢!
  正因为如此,她更无法原谅他。
  换了是其他任何人,一旦解释过后,她可能就不会这么生气了,人嘛,谁不自私,谁又不会犯错?
  更何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也可以算是受害者,反正她也没什么爱得要死要活,非嫁不可的心上人,而他也娶了她,这个结果也不算差,她向来跟男孩子一样豁达,大事化小,小事也就化无了。
  然而就因为是他,厉千魂,唯一令她心折的人,下意识里,她对他的要求也比较高,自动将他的水准提升到绝不会犯错的最高境界,以为他“应该”拥有最完美的标准,没想到他竟是如此卑鄙下流,实在太让她失望了。
  因此,无论如何她就是不能原谅他,就这点来看,她毕竟还是个女孩子家,在某些方面,她也是很小家子气的。
  想著想著,她不觉又恼起来了,忿忿转身,大步走回场主的大屋。
  边陲地带的百姓通常日子都不会太好过,但擎北马场的人却都过得十分富足,吃得好、穿得好,家具器皿也都是上等货,绝不输给一般城镇里的富有人家,连房子都特别舒适、特别宽敞。
  不过最宽大的还是那栋位于建筑群右方的屋宅,全由青石和大理石砌建而成,十分宏伟,足够十几二十人住,却只住了她和厉千魂两个人,老实说,有点浪费。
  “大嫂,你回来了!”
  一踏进餐室,头一眼见到的就是兰嫂那张惊慌的脸,紫萝衣立刻瞥向餐桌,上头早已布满丰盛的菜肴,还有半碗刀削面,外加一块咬半口的酱肉,筷子一支躺在桌上,一支跌在地上,椅子也翻倒了。
  “逃得可真慌张啊!”她硬憋住笑意,喃喃道。
  “大嫂,要用膳了?”
  “又是面?”
  南方人习惯米食,不吃饭就好像没吃到正餐似的;北方人则对面食情有独钟,几乎三餐都吃面食,刀削面、拉面、扯面、焖面,拨鱼儿、猫耳朵、揪片、圪头,不然就是烙饼、煎饼、窝窝头、圪油油或油饼、油糕,连小米饭里都要加面食。
  幸好紫萝衣不挑食,要不又面又饼又糕的非吃到倒胃口不可,不过偶尔她还是很想念南方的大米饭。
  “老大吩咐我三两天就煮顿大米饭,今儿有,大嫂要吃吗?”
  “真的?要要要!当然要!你忙你的,我自个儿去添饭就行了!”
  紫萝衣兴奋地跑去添饭,兰嫂乘机将厉千魂吃一半的碗筷收到厨房里去,她是庄绍飞的大嫂,负责整理大屋和洗衣煮饭,因此只有她知道紫萝衣睡主寝室,厉千魂却睡在书房里,所以她比谁都困惑。
  夫妻不睡在一起算什么夫妻?
  “啊,对了,兰嫂,你们老大最喜欢吃什么?”
  “酱肘子。”
  “好,卤好的酱肘子全给我端来,我要吃光它!”
  “……”
  两个月过去,厉千魂还在跟紫萝衣玩捉迷藏,辛苦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他那些喽啰们,有事找他,老是得天涯海角逛一圈。
  “老大呢?又躲哪儿去了?”庄绍飞不耐烦地问。
  “找他干嘛?”无论何时何地见到孟羽,他总是咬著根麦草杆。
  “不是我找他行不行,他不给牌子,人家运不了煤呀!”庄绍飞一边说一边转身要走人。“你要知道就快说,不然你负责!”
  孟羽大拇指往后一比。“喏!”
  庄绍飞脑袋一歪朝孟羽后头看去,“不敢相信,他竟然躲那儿!”不可思议地摇摇头,随即笔直地撞进牛舍里去。“老大,快给牌子呀,人家要运煤啦!”
  除了马匹以外,马场里也畜养了一些猪牛丰,但并不是买卖用的,而是养来自个儿吃的,在靠山那边,还种了好几畦菜园子,只要不浪费,想要的人随时可以去采摘,方便得很。
  “哪儿来的?”厉千魂果然躲在牛舍里,右边公牛哞哞,左边母牛也哞哞,一张椅子,一张桌子,人就趴在那上头算帐,闻声抬起头来问。
  “南充。”
  “南充?”厉千魂双眉揽起来,翻开另一本帐簿看了一下。“他们两年没付过半文钱了,要他们付清前帐再来。”
  “好烂的债!”庄绍飞咕哝,不假思索,马上转回头,迎面正好孟羽也进牛舍里来。“我说孟羽,你也帮帮忙嘛,帮老大想个法子,别老这样躲人啊,今天躲牛舍,明儿是不是要躲猪圈里去了?真是,他不烦,我们都烦啦!”
  瞥一下庄绍飞唠唠叨叨离去的背影,孟羽耸耸肩,吐掉咬烂的麦草杆,换另一根继续咬。
  “老大,难不成你打算躲一辈子?”
  厉千魂瞟他一眼,低头继续算帐。
  “老大,你不加把劲努力一下,大嫂的火哪会消?”孟羽慢条斯理地提醒他。
  他们这位老大什么都行,武功好,养马技术一流,做生意够精明,干活儿也没问题,管理属下恩威并施,也没话讲,就是对女人一点都不行,彻头彻尾的笨蛋一个,道道地地的蠢猪一只,死死板板的木头一块。
  难怪被女人耍,又被女人追杀。
  厉千魂依然埋头拨算盘,不过他出声了。“如何努力?”
  孟羽笑吟吟的坐上桌角。“女人嘛,不就喜欢男人讨好她!”
  终于又抬起脸来了,“讨好她?”厉千魂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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