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极品女书商-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页麻纸上,用墨笔勾着个采果子的妇人。就是普通的村妇,就那么寥寥数笔,她那被时光摧残了、但还没有完全消逝的青春,她普通而沉甸甸的心事、她迷蒙的希冀,忽而全部跃然纸上。就像她的生命被画家的笔捉住、洗过了一遍,渣浊都筛却,只剩下属于她灵魂本原的东西、属于那一刻的精华,被笔尖钉在纸上,如蝴蝶被钉成标本,永远留下那一刻间的震颤。

那个斗败公鸡般的自荐人,不是写书的人,是个画家。

他用的墨,特别的浓,不像其他山水画家那样用各种渲染技法。仿佛不屑用水来调和。就让太强烈的阳光,直接照彻灵魂。

画的旁边署着他的名字:沈夔石。

字比他的人漂亮,画又比他的字漂亮。他灵魂最珍贵的部份,都在他的画里。

“画可不适合做成帛书。”简竹秉公而论。

书是靠抄写的。写得好的书,找书法家在帛品上抄一遍,相得益彰,传为佳话。画可怎么办呢?难道能找人再临摹一遍吗?再临摹一遍的,还是原画吗?

沈夔石懵懵懂懂回头,应声道:“我听说桢邑宝箴娘子,已经可以把《青松翠柏孤峰图》印上细帛!”

绸缎花色,是以织造为精贵。但经纬织造,在精细处,毕竟敌不上绣品。可惜绣品又不能批量生产。桢邑织染业特别发达。有位宝箴娘子,开了家宝箴坊,专攻染色,不久前,将名画《青松翠柏孤峰图》制成印版,可以批量在细帛上印刷。所谓批量,每次都要重新在版上配色,听说一个月才能印成一张,而且价比黄金,所以只供君主、显贵使用,但总比刺绣来得快多了。印染能复制名画,达到这样精细效果,实在是一大飞跃。

简竹声音里带了笑:“你想让书商帮你联络宝箴娘子?”

宝箴娘子深居简出、认钱不认人。沈夔石出不起钱请宝箴坊服务,当然只好求书商帮忙了。问题是书商也舍不得给他出这种钱啊!

沈夔石只爱做人物速写,不登大雅之堂。为了这个爱好,他把家产都荡尽了。也有人请他去给富人做肖像画,沈夔石不肯从俗,把人家画得端庄富贵,于是人家渐渐不再请他。也有人想请他去画春宫,那倒是不必富贵,只要生动就好,沈夔石偏偏又不肯那么**。他只爱画市井、乡间,普通人的灵魂,潦倒也就是自然而然的结局。帛书商人们,怎肯给他印这种画!

沈夔石面色如死。

“那也不必寻死。”简竹劝他。

“不,我不死!”沈夔石怆然道,“我把我的梦想丢开,下山去找份小工,先解决温饱、养活自己再说!”

“也可以画画……”

“不不!要不就是我的梦。要不就做别的。没有中间道路,没有似是而非。对我来说,没有别的画可以画!要我去画那些‘流行、好卖钱’的东西,我画不出。我宁愿去做小工!我封笔了!”沈夔石眼泪都迸了出来。

“那么,好罢,”简竹看了看地上的四行绝句,欠身,“鄙坊倒愿意再招个小工,不知先生肯否屈就?”

山乌槛的内院里,除了来福、来宝之外,从此又多了个叫“夔石”的伙计。大家嫌拗口,就管他叫“来石”。

来石跟来福、来宝一样,只做点杂事,闲下来就闭门鼓捣些怪里怪气的东西。来福喜欢在石板、木板,各种古里古怪的东西上,划各种怪里怪气的线条,有几幅看得出是房子,其他的就看不出了。来宝则喜欢磨水晶、半夜看星星,也会画很多怪里怪气的线条、点子。

来石没那么宅,做完了杂事闲下来,就只抱膝对着来来往往的人看,看得人都发毛了,问他:“干嘛!”他笑笑:“没事,我发梦呢。”

这话被传开。简竹收的三个杂事伙计,从此被称为“发梦三来”。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第七章 深夜寻饭友!

沈夔石遵守崖上发的狠心,已经不再拿画笔。但是看到别人从他面前经过,他仍然忍不住凝视。他的笔在他的脑海里,丢也丢不开。手不拿笔,他的眼睛仍然要自己默默地看、脑袋里的笔自己默默地描摹。他已经不指望用画去换取什么,只不过停不下来。这是他一生唯一会的、唯一在乎、唯一珍惜。画是他的珍珠,他这个人只是盛载珍珠的盒子。

别人接触到他直勾勾的眼神,基本上先回瞪。回瞪败下阵来,就落荒而逃。

再后来,别人经过他面前时,都破帽遮颜,快步趋避。

宝刀走过来,也被他的目光勾住了。她左右看看,点点自己,给沈夔石一个“?”的眼神。

沈夔石报以微笑。

宝刀也微笑了,在他面前抱膝蹲下。两个人,一只脏瘦大公鸡和一只粉软软的包子,就这么面对面蹲着,各怀美梦,迷登登微笑着互瞅,兼思路过看见,毛骨悚立,一把将宝刀拉开:“干嘛呢这是?”

宝刀回答:“抱团发梦哪!”

“发什么梦?”

“我假装他是一只顶着个大面团脑袋的大公鸡!你知道鸡一老,果断是要炖了香啊!先炒一下,收了水,辣椒炝锅,热火朝天唰唰地整锅抄,一边喷酱醋、撒姜蒜,然后就可以慢慢地、慢慢地炖入味了,直到香味飘浓,再配个白面饼。哇!给个神仙都不换。他呢,假装很喜欢被我吃。这样一来,我们都满足了……”

宝刀津津有味说到这里,脑袋被兼思PIA了一下:“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宝刀抱头抗议:“是啊我也知道!所以我想出了一条大计!”

“什么?”

“事在人为!”宝刀握紧拳头,如清波涟漪里刚探出脑袋来、精神抖擞的荷苞,“我要战斗!不填饱肚子,绝不罢休!”

她想出来的作战大计就是:每天晚上等夜深人静了,钻狗洞溜出去,四处觅食。肉铺院子里半夜都放狗守卫,她进不去、也不稀罕进去——对她白宝刀来说,找块生肉有什么难的?难的是清清静静找个地方煮了吃啊!

这种疑难时刻,她见到了黄狼岗上的火光。

黄狼岗得名的由来,有人说是因为从前曾有可怕的黄毛狼在那儿出没过,有人则说因为这岗的形状有点儿像狼。不管怎么说吧,它现在比什么狼都可怕多了。

它现在是乱葬岗。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横死的外乡人、暴毙的流浪者、夭折的私生婴儿、被处死而无人收尸的罪犯、还有无力负担棺材与坟墓的穷人尸体,都被拖到这里,浅浅一个坑、薄薄一层土,完成生命的收稍。这种事多了,臭气熏天不必说,乌鸦、野狗、甚至某些没志气的野狼,都来此刨死肉吃。还有些身份可疑的人,选择这里作为活动场所。

附近的居民受不了了,官府也觉得这不是事儿,便筑了圈矮墙,意思意思的把黄狼岗围起来,还派了个守墓人住在这里,维持它最基本的秩序——如果乱葬岗也有秩序可言的话。

宝刀远远见的,是黄狼岗上飘着的磷火。

磷火并不全是绿色的,有些苍白、有些甚至微黄,远远望去,像小仙子持着烛火在夜色里飘舞。宝刀想:“咦,这个不知能不能烤东西哦?”天不怕地不怕的摸过去瞧瞧。

近了,她真的见到一团火、确定无疑人间的火,明黄的、温暖的,燃烧时噼啪作响,上面还有个锅子,“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那种香味、那种热力,都如此诱人。若有个风雪夜归人,走到这里,一定感动得“呼”吐出一口气,像团雪球般被融化了。

宝刀觉得自己已经被融化了。

这团火生在一幢破泥屋里,泥屋里住着的正是守墓人。锅里炖的是他的晚饭。

他是个孤僻的人,身躯高大强壮,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眉毛还是乌黑,肌肉也强健,让人看不出年纪,下巴宽阔有力,眉目间净是剽悍之色,鼻梁像是被打断过,老鹰般隆起一块,怪怕人的,干的又是守墓营生,没人敢搭理他,他也不理睬任何人。黄狼岗经这么多年尸体滋养,土壤相当肥沃,野草疯长。他铲除了野草、种下庄稼去,种出来冬瓜比哪儿的都大、豆角比哪儿的都绿,没人敢吃,他自己吃。野狗野狼要来,来一只他放倒一只,剥皮放血吃肉,骨头还能埋回土里、再肥一次田。官府给的那点少得可怜的薪酬,他拿去打几次酒就差不多用完了,身上衣裳口中食,只好靠自力更生。这坟场是他的农场、是他的乐园。

这个秋夜,他蹲在自己的土屋里,精赤着上身,腰间围了一块狗皮遮羞布,露出满身黝黑结实的肌肉,耐心等他的夜宵煮熟,乍听墙那边有动静,还当是耗子捣蛋呢,握起铁叉,打算把这些讨厌的小东西赶跑,一边寻思:“是得养只猫了。”猛抬头,吓一跳。

破窗边趴着一张团团可爱的小脸,眼睛那么大、那么明亮,好像天上星星掉下来了。守墓人本能的想:“妖精。这是妖精来找我了。”这么大的人,也瑟瑟发起抖来,以为死亡逼到了眼前。

“伯伯你煮东西呀?”宝刀打招呼。守墓人的好体格、还有简陋的装束,完全吓不到小土匪宝刀,反而令她觉得亲切。

守墓人视线回到锅子上:呃……是在煮东西,不过煮的是……到这里来偷吃东西的野狗……

“借个刀!”宝刀没注意听他嘟囔什么,目光一扫,看到他解肉用的尖刀,麻利抄起来,左手从兜里掏出一把蜗牛。这蜗牛体形极大,黄褐色壳呈圆球形,直径约有两寸,'1'宝刀爹曾教过她,这种蜗牛可以吃,她记得牢牢的。晚上摸田螺不方便,来的路上她见到了它们,顺手捞来一把,此刻搁在砧板上,用刀尖把蜗牛头挑出来,干脆利落斩断,如斩草芥。

“借个盐!”放下刀、撒上盐。

“借个筷子!”叉上了。

“借个火!”蹲到他炉子前烤,抬头问,“啊,你刚刚说烧的什么?”笑容始终无辜单纯。

“土豆炖狗肉……”守墓人呆呆的继续,“很多人不吃狗肉……”

“为什么?”宝刀困惑的皱起鼻子,“都是肉。”

烤蜗牛的香味已经弥漫开,混进土豆炖狗肉的香味里,鲜丽而富贵。他们的晚宴,并不比任何筵席逊色。

“对。”守墓人掀开锅盖,挟一块肉给她,“吃!”

宝刀有板有眼转动蜗牛肉,歪着脖子叼那块狗肉进嘴里,手头没有停下:“谢啦!待会儿,请你也尝尝我的。”

这顿夜宵,这一老一少吃得很过瘾。狗肉炖得稀烂,香透屋顶;土豆一口咬开,“哗”的,里面吸收的热力和鲜香味全逸出,烫得人忍不住张开嘴“呵呵”晾舌头,但又舍不得张太久,怕把美味放走。那汤鲜得让人喝完了、还想把碗都舔一遍。宝刀烤的蜗牛肉又嫩又脆,竟然也非常好吃。“那是,我老手了。”宝刀得意洋洋,剩下最后一颗蜗肉,舍不得吃,揣起来,“我带回去给朋友。”

守墓人一言不发,飞快捞出一大块狗肉,汁水淋漓用荷叶包了,递给宝刀。

“给我带走?”宝刀呼噜呼噜把荷叶边渗出来的汤汁舔吸了,满足得像一只猫,“谢谢伯伯!我走啦。”

她说走就真走了,守墓人环顾着小土屋,黯淡火光撒在凹凸不平的丑陋土壁上,一张铺秸杆的矮脚木床,几个随便充当凳子、台子或是其他什么的树桩——这还是他居住这么多年的住所,但是有什么不同了。自己斫出来的木碗、木筷子,一副是他吃的,另一副……是某个小妖精、或者会说话的小动物用过了。她把汤汁舔得一滴不剩呢!

他把炊具收拾了,上床睡觉,睡到一半,忽然醒来,借着月光满屋乱找。劣质苞米酒的后劲在他脑壳里嗡嗡的烧,他记得有个小精灵来陪过他,后来怎么不见了呢?是他睡着时不小心翻个身压死了吗?压死了这么多年里唯一主动来陪他的小东西?他想了很久,最后想起来,她是自己走的。在他混乱的头脑里,他还仿佛觉得她眼里有畏缩和厌恶,像外面那些人投给他的一样。所以,她肯定是被他吓走了,像生命中他所有爱过的人一样。酒劲无可避免的消褪了,留下头痛和空虚,他回到床上,像孩子一样蜷缩着哭起来,并且,因为羞愧,始终用粗大手掌捂着泪眼。

只有月光与他在一起。

宝刀溜回屋子,兼思一动不动蒙着被子躺在床上,好像睡熟了似的。宝刀也不叫他,就慢条斯理拿着荷叶包在兼思床边晃来晃去,让香味刺激他的嗅觉、他的味蕾,还有,他的口水……

“嗷!”兼思实在受不了,掀被而起,“白宝刀,你干嘛?!”

“看看你要不要吃啊。”宝刀笑眯眯把荷叶打开给他。

“这是什么肉?”兼思表情纠结。

“狗肉。”宝刀实话实说。

“不吃。”兼思大义凛然。

“为什么?”宝刀很困惑,把鼻子凑到肉上闻,“现在是冷了点,不过闻起来还是蛮好啊,吃起来应该也蛮好……”

“重点是,它是狗肉!”兼思强调,“狗是人的朋友!”

宝刀呆半天,举起一只手指:“牛!”又把其他手指也陆续竖起来,“鸡!羊!兔子!为什么它们不是朋友?还有……如果决定不是朋友就吃肉没关系……它们是不是太可怜?”真诚困惑。

“啊真噜嗦!”兼思被久违的肉香逗得心烦意乱,“总之就是不行!”

“那……獾肉没有问题?”宝刀小心翼翼问。

“嗯?”兼思很小心挑起一角眉毛,生怕跌进她的陷阱。

“这个是狗獾哦!有点像猪、有点像狗熊那种动物。这样就没问题了吧?还有这个,蜗——啊,我是说,是一种外地田螺,肉质不错哦!”宝刀把食物塞进兼思手里,笑容透明透亮。

多么低级的谎言。兼思瞪她片刻。他才不是贪馋乱吃东西的人!他彬彬有礼、进退中节,身世隐密、心情沉重,才没精力顾及口腹之欲,而且山乌槛最近风雨欲来,简老板却镇定得可疑,他要观察、思考的重大事件好多好多……糟糕,这也架不住肚子狂叫!呜,不管了,吃就吃吧!他张开嘴,狼吞虎咽。虽然冷了一点、虽然他不肯承认,这味道还真是见鬼的好!三口两口吃完了,他回头:“宝刀——”他本来想说,“你想笑就笑吧。”

但是宝刀已经歪在床边睡着了,仰着头,桃红色嘴唇还是很没形象的张开来一点,扯着小鼾,睡颜安然,两只脏兮兮小手摊在旁边。

兼思轻轻碰了碰她的脸,什么也没说。

'1'此处描写的是可食用蜗牛:光亮大蜗牛。实际中,它主要分布于土耳其、南斯拉夫等国家,系温带型种类,个体大,肉质鲜嫩,食用价值较高,为世界主要的人工养殖品种,也是法国及西欧其它国家群众食用的蜗牛之一。该蜗牛易饲养,适应性广。光亮大蜗牛喜阴暗潮湿的环境,习惯于昼伏夜出,为杂食性动物,较耐低温,生长活动所需温度为5℃~35℃,正常温度为15℃~30℃,最适宜温度为20℃~25℃,在5℃以下开始休眠,在0℃以下开始死亡,在35℃以上进下夏眠。其生长活动所需饲养土湿度为30%~40%,空气相对湿度为85%~95%,喜钻土栖息。休眠时停止吃食,并在缺乏水份时可存活100多天。光亮大蜗牛贝壳大型,壳质厚而坚实,不透明,具有光泽,呈圆球形。体重可达40~50克,壳高2。8~3。5厘米,壳宽4。5~6厘米,有5~5。5个螺层。螺旋部增长缓慢,呈低圆锥形,体螺层膨大,壳口不向下倾斜。壳面呈深黄褐色或黄褐色,并有多条黑褐色色带,在幼螺期尤明显,其上并有明显的螺纹、生长线和皱褶。壳口椭圆形,口缘锋利,口唇外折,壳顶成体的脐孔被轴唇所遮盖。

第八章 螳螂大佬捕金蝉

第二天,守墓人逮住了两只糟践蔬菜的田鼠。他把田鼠收拾了,毛皮晾在外头备冬天用,爪子剁去,细骨头认认真真全剔出来,只剩净肉,打开柜子,晃了晃油瓶,上次拿一张狼皮换了一身布衣裳、二角油,这油几乎没怎么动过。他很满意,又把整个瓶子放回去,摘了个大冬瓜,外头找人好说歹说换了半板豆腐,回来搁着,也不烧。

这天的夕食'1',他只啃了冷红薯,没有喝酒,精神仍然亢奋,像灌下了半坛子够劲儿的米酒,脑袋晕乎乎的,干什么都有兴头。太阳落下去了。安城的东边、南边有山,西侧、北侧都是平原,它每次落下去的地方都在山线和平原线的交接处,落得比山头更低一点时,艳红喷出光焰来,像一支火炬,金粉流丽的、照亮了从西边奔流而来的云晓河。守墓人到田里,掐了半篮子嫩南瓜藤、两根当龄莴笋、一把葱、半个蒜头,回来支起汤罐,烧开了水,豆腐扔进去滚着。他开春打的一只狼——就是狼皮已拿出去换东西的那只——当时吃了大半,剩下一只腿、半片背脊,制成了肉干,如今也在最肥美的部位拉下一条来,切细了,一并丢进罐子里慢慢炖着。

万家炊烟,还有工坊里熬纸浆、煮蚕丝的烟,融和在一起。

太阳下去了,云倒浓起来,好似暮烟趁夜凝成、弥漫了夜空。月亮露不出脸来,但天空并没有漆黑一团,仍然微微发亮。这微光不知从何而来,仿佛是白昼结束后的余光,完全靠着惯性维持在那里,比黑夜白一点、比白昼黑一点,是种难以捉摸的灰色。在这样的灰夜,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守墓人深埋着头。他在期待什么事呢?什么都好,他不敢说出来。他害怕什么事都不发生。

他换了那身新簇簇的布衣裳,卷起袖口,粗糙而有力的大手毫不费力的把嫩南瓜藤上的绒毛、细刺全都揉掉,将藤叶上的筋也揉酥,和面一般捏成一团,在砧板上剁碎了。之后再干点什么?他很清楚。接下去应该烹调。但是,如果菜烧好了,她没来,怎么办呢?如果菜冷了,她还没来,怎么办呢?

他高大身躯呆呆对着小砧板站着,没了主意。

窗外窸窸窣窣的响声。也许是她?不,也许是耗子。他抬起头,不,不是耗子,是她。

宝刀怀中拎出两只死麻雀,高高举起,并歪了歪头。

守墓人紧张凝视她的脸,像读着一本他不懂的书。轻视、厌恶、畏惧、不屑?没有!都没有。那些全属于他自己的妄想。她只是个自带了食物、想来加入他的夜宵的客人。她举起食物,歪头向主人打招呼、请求进来呢!

听说彬彬有礼的吸血鬼要得到主人的同意,才能进屋。守墓人笑起来:他不在乎她是什么。他也不在乎她会把他变成什么。他是主人、她是客人,就这样。

狼肉煮浓、豆腐也滚老了。正要老豆腐才更入味呢!他支起油锅,把绿莴笋和葱蒜切进汤罐,给汤加点清味,油锅烧热了,里面汪汪的是他几乎所有存油。他毫不吝惜把田鼠肉放下去,炸得金黄酥脆,盛进洁白新香的葫芦瓢,剩下那点油,倒进半锅嫩南瓜藤,翻炒了,直炒到藤叶变得墨绿,散发出青菜、白菜都没有的丰厚异香。

宝刀已经跳窗进来,把麻雀拾掇了,依然串在筷子上烤着。

他们的丰盛晚宴,再一次开动。吃着吃着,宝刀从食物中抬起头:“伯伯,咱们养几只**?可以吃鸡蛋、还有鸡肉。”守墓人答道:“好。”

宝刀的夜游生涯就这样继续下去了。奇怪的是,她跟守墓人,谁都没有问对方的名字。就守墓人来说,他的世界很简单,只有“我、这一个、那一些”。他自己是“我”、宝刀是“这一个”、其他人全部都是“那一些”,这样就可以了。再说,他还有点迷信,怕多嘴问了太多问题,会把老天派下来的这个小伴侣吓跑呢!——就宝刀来说,她的世界也很简单。她希望日子过得很好玩、并且很好吃。如果没有,那么找也要找到。守墓人的小屋,就是她找到的好玩又好吃的地方,所以守墓人在她心里就是好人了。她管他叫“伯伯”,这位伯伯有没有其他名字呢?对她来说都一样,毫无关系。

大管家来方这阵子总不在山乌槛,在外头跑来跑去的,听说简竹派他去兜揽生意。宝刀也不太懂,只觉得少了一个“巡海夜叉”,她溜出去夜游更自由些。

宝刀根本没发现,就算简来方在,也不会扣住她。

简来方有时候投给她的,是怜悯的眼光,那么隐蔽,连朱兼思都没发现。他那点柔软,像深海底最内向的蚌,还没彻底吐露,就被浓密影子重重埋藏了。眼皮垂下,再抬起,又是沉默、含蓄、勤恳、能干的大管家。

简来方这几日办的是要紧事。只因山乌槛格局确实太小了。简竹远道而来,拉开长驻安城的架式,当然不会只为了得手一个小作坊。

山乌槛只是个垫脚石,简竹踏着它,想往哪里走?

山乌槛前生是纸商作坊不假,但慕华家大业大,不把它放在眼里,拿下它后,只把它当杂役作坊用。一年到头交给它的任务,除了替外面理蚕茧、顺便造赫蹄,就是作麻料的加工,都是辛苦而粗糙的活计,不涉及造纸的中心环节。山乌槛的这班伙计们,自己造不出纸来。

何况,安城最精美而负盛名的出产,是纺织品。丝绸、花缎、轻纱、细帛,挑、染、缂、织,异彩纷呈,几百年、几十代人的心血结在里头。那才是真正的艺术。纸张?只是附带而已。

简竹有野心,当然得往纺织业上走。山乌槛吞吐大批蚕丝,而蚕丝是绸缎不可或缺的原料。依桑邑有见识的商家看来,买下山乌槛,正是简竹要进军纺织业的第一步。

简来方这几日勤勤恳恳,确实在看一些跟纺织有关的产业。桑邑以“桑”为名,广种桑、多养蚕,丝业非常兴旺,大家生意都不错,哪儿那么容易就有现成的店铺倒手给他?连慕华倒下来时空出来的好店,也早被人家抢走了,绝不能便宜给他!简竹心里清楚,必定给简来方做过指示了。简来方来来去去,忙而不急,无非多走多看、寻找机会而已。

他们不急,桑邑有个大佬却看他们不顺眼了。

慕华倒后,这位张姓大佬势力更大。简竹想在桑邑扎根,张大佬觉得碍眼,听说简来方受命东奔西走找铺子,他倒笑了,跟底下人耳语几句。

两天后,简来方看到了一个合适的丝铺,铺主人也有意出让。他忙不迭的向简竹报告。可惜铺子太大,铺银不菲,简竹出不起。

再过两天,有个“且再川”商号,主事人叫作陈雍,非常客气,表示愿意借银子,而且格外优容,还款期限都不用写,等简竹买下那丝铺,手头宽裕了,再还他就好。

简竹向陈雍深深道谢,立即签订合约。

兼思暗地里摇头,拖把又在地上写字,这次写的是:螳螂捕蝉。

写完,他自己摇头笑笑,再把字全抹去了。

那些人捣什么鬼,如此显易。沉敏如简老板,不必别人提醒了吧?

'1'古人有一日三顿制、一日两顿制,两顿制分为朝食和夕食,朝食在七点至九点、即辰时,夕食在下午三点至五点、即申时。因此辰时又称为食时、申时又称为哺时。

第九章 丝瓜叶摇

简竹看中的那个丝铺,在简竹借到钱之后,就挂上了拍卖行。

普通买卖,你情我愿,说多少钱就多少钱交割。但拍卖,是参与者叫价,价高者得。

这样一来,卖主就冒风险,卖得好,比一对一买卖,能得到更高价钱,卖得不好,也就底价成交,说不定底价都没人出,沦于流拍的。

根据丝铺的说法,他们就是欠债太多、为了盘活资本,才不得不出手这个铺子。简竹拖拖拉拉付不出钱,债主又催,他们不得不走上拍卖的程序。

但根据丝铺伙计私底下给大管家来方透露的说法,拍卖也没人愿意出高价,结末底价成交,还比一对一买卖划算。伙计拿了简来方的好处费,才撺掇东家走这条路。山乌槛赚到了!简来方欠身道谢。

谁知,一到拍卖会上,有人跟山乌槛简家干上了,不断叫出新价,压过山乌槛。

山乌槛一下子成骑虎之势。

买吧?比预期中贵得多了。不买?且再川借款给山乌槛时,说好等买下丝铺再还款。如果不买下丝铺,一直不能还款,这不是好事,驴打滚的利息,按月往上翻!更糟糕的是,且再川的陈雍当时笑嘻嘻补了一句:“我是信得过简老板,但在商言商,万一简老板一直不去投资,赖着我的钱不还怎么办?不如添这一句,如果年底还不买丝铺,钱还给我,利息翻倍。这是惩罚性条款,给我增加一点安全感。反正那丝铺回头就能买下来了,这条附加款放着也就是保底,其实用不上,对不对?”

千里伏迹,杀机就在这里!

简竹买丝铺吧?价位实在高昂,而且张姓大佬会在丝铺货物、机器上做手脚,让简竹大价钱买进个烂摊子。不买丝铺吧?驴打滚的利息放到年底,惩罚性翻番,顿时能把他挤破产!

负责在拍卖现场竞牌的是简来方。据现场的人目击,山乌槛大管家来方,难得出现了慌乱,这秋风已冷冽的天气,频频拿手巾擦汗。

简竹的轿子停在外头。简来方不得不离场,向少东家请教。

简竹轿子里,很是静了一会儿,才给他指示。

简来方回到现场,继续叫价。

看来简竹觉得,高一点的价钱,买下丝铺,扩大经营规模,仍然比年底惩罚性还钱划算。他没发觉张姓大佬会给他一个烂摊子丝铺!

那跟他抬杠叫价的,当然就是张姓大佬指示的。张性大佬估计了简竹能接受的最高价位,叫底下人一直往那个底线抬。

底下人正抬着,离底线还有好几步呢,简来方不应声了。

抬上去的风筝,没人接应,摇摇晃晃停在天空,摇摆不定。

主持人也呆了,提示:一百八十两银价,要竞价的赶快啊!

没人竞价。这价钱已经高了,脑筋不太蠢的当地商人,都看出来怎么回事,哪肯趟混水?都在旁边瞅热闹。

简来方欠身离席。一副斗败了的公鸡模样。

他别败呀!他手里有一百八十两的呀!陈雍借他两百两哪!他怎么能现在就走了?

张姓大佬的手下人,额头真正冒汗。真想拖着他的手,把他拉回来,说一声:“我不再往上叫了,你就这么接手吧!就按先前一回合的价也行!”

可惜拍卖场上,已经叫出的价,没有再往下掉的道理。简来方都走了。拍卖场上也没有一直晾着等人回来的道理。

主持人终于落锤定音。这一盘买卖,算交割了。主持人依例道喜。

竞拍成功者,脸比失败的还难看。

没有把简竹套进这儿来。丝铺的手脚,白忙活了。做手脚也是要成本的。张性大佬在这里先亏了一注。

“难道他就宁愿年底付双倍?”张姓大佬咬牙,“我等着看!”

简竹慢条斯理。简来方也不再到外头踏看其他纺织产业了。山乌槛好像没有背上高利贷似的,仍然安安稳稳运行下去,没有亏损,也没有大进益。日历一页一页,撕近年关。

守墓人又把黄狼岗整治了一遍——事实上,这地方已经够整齐了。自从几年前守墓人上任之后,早已彻底改变了这块地方的乱葬局面。

每具尸体进来,都要他指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