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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心买卖-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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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赔心买卖
  作者:安琪
  男主角:江瀚海
  女主角:向依侬
  内容简介:
  从小就喜欢花草的向依侬,总算如愿开了一家香草餐厅,
  最幸运的是,还因此遇见了潇洒落拓的他,与他相恋……
  本以为今生所愿皆已实现,两人能从此白头到老。
  谁知,他竟然只是玩玩而已,几度缠绵就要飘然远去?!
  既然如此,他就别怪她自行留下一个“纪念品”──
  岂料,多年后他竟突然出现,还誓言索回属于他的东西……
  生性漂泊的江翰海,总是带着相机游走世界美景间。
  意外遇见清灵可人的她,让他破例为她停下脚步,
  怎知她还不满足,竟想索求他一生一世的爱?!
  他好心跟她解释交往规则,说不可能永远留在她身边而已,
  她竟恼羞成怒把他赶走,还偷走了他最重要的东西……
  正文
  楔子
  荷兰 茵田市
  春末夏初,带着淡淡花香味的微风,从广大的花田吹向热闹的城市。
  一名英挺迷人的男人走在茵田市的街道上,转头打量四周,墨镜下敏锐的眼,像在观察什么。
  他是个英俊的东方男子,高大健硕、昂藏挺拔,那头充满浪荡气息的半长发,只用一条咖啡色的皮索扎在脑后,因为长期在户外奔走的缘故,原本乌黑的发丝被晒成铜金色,在茵田市暖暖的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光泽。
  他的肩上背着一架Nikon长镜头相机,更增添几许流浪者的气息,不只认识他的东方女子为他着迷,就连擦肩而过的西方女子也纷纷向他投来爱慕的眼神。
  随兴走进一间餐厅,打开菜单,他顺手往最上方的菜名一指,打发了刻意挺起大胸脯,不断对他拋媚眼的女侍。
  走遍世界各地,尝过多国美食,有人戏称他是半个美食专家,但其实食物对他来说,只是填饱肚子的民生必需品,只要能下咽,他并不太挑剔。
  他是个世界知名的摄影师,名叫江瀚海,从小就对照相机着迷,从艺术学院毕业后,他背起简单的行囊,开始游走世界各地,拍下一张又一张动人的精采照片。
  从业六年来,他得过无数次摄影大奖,到后来因为觉得每次都得奖太无趣,所以近年来几乎不再主动参加竞赛。
  这些年来,造访过哪些国家,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他可以远离文明、深入常人难以到达的荒山野岭,过着原始人般的贫瘠生活,只为了拍摄一张令自己满意的好照片。
  了解他的人说他是坚持理想,不了解他的人都说他疯了!
  哥伦比亚冰原、撒哈拉沙漠、夏威夷几劳亚火山、网走流冰、南极巨鲸和北极光……这些他都曾造访过,也留下无数精采的照片作为纪录。他甚至曾雇用雪巴人带领他攀登喜马拉雅山脉,只为拍摄群峰险峻的雪地奇景。
  像荷兰——他至少来过五次,若不是刚从极尽蛮荒的亚马逊丛林归来,想换换口味,他也不会接受聘请,来拍摄这些他早已拍过无数次的花田。
  摄影不只是他的兴趣,更是他的生命,为了摄影,他可以拋却一切——舒适的环境、稳定的生活、至亲的家人,甚至曾拋弃过爱情。世间任何事物,都无法阻挡他追寻梦想的脚步。
  他知道自己错过太多,但截至目前为止,他不曾后悔过。
  热腾腾的餐点送来,他低头大口进食,速度之快,让人以为他饿了好几餐。
  说来这应算是他的职业病,为了不错失良机,每回用餐他总是囫囵吞枣、仓卒解决。
  别以为摄影师非常轻松,只需按下快门,自然就能得到令人叹为观止的照片。其实不然!很多人不知道,摄影是件非常费体力的工作,而且耗时颇长,若没有过人的体力,恐怕无法胜任户外摄影师的工作。
  绝妙的镜头出现,往往只在一瞬间,谁也不知道那个画面何时、何地会出现,因此一张精采的照片,往往需要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的等候,才能捕捉到令人惊奇的画面。
  他很快喂饱自己,然后取出信用卡付帐。付过帐后,他再度背起相机,打算趁着下午天色好,走到远一点的地方,多拍几卷底片。
  走出餐馆,发现原本宁静的街道,因观光客的涌入而变得拥挤不堪,他立即烦躁地皱起眉头。
  或许是在山林野地里孤寂惯了,他挺厌恶这种拥挤的感觉。忍耐地随着人潮往前走,他只想赶快到停车场把租来的车开走就行了。
  忍着厌烦之气走了几分钟,一个熟悉的背影,蓦然映入他的眼帘。
  那是一名东方女子——这点可以从她长长的黑发、比西方人稍矮的身高、和东方人特有的纤细骨架来判断。
  那名女子随着大批人潮往前走,江瀚海愣了几秒,随即睁大眼,神情激动地由后方往前挤,想要喊住她。
  “依侬!依侬!依侬——”他奋力嘶喊着,却因为人声吵杂,他的呼喊声很快就被其它的声浪掩盖了。
  这时他不经意发现,有名年轻的男子始终跟随在她身旁,而且那名男子的手,还牢牢地护住她的肩。
  他略怔了怔,不自觉停下脚步,人潮继续推挤着由他身旁通过,造成一阵小塞车,引来不少人抱怨。他再回过神,想找寻那名女子的踪影时,她已经不见了。
  是她吗?是她吗?
  五年来,他甚少让自己想起她,也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她,可是一见到这名东方女子,“她”鲜活的影像,立即投映在他眼前。
  原来——他从未忘记过她!
  而在几百公尺外,向依侬停下脚步,疑惑地转头朝后看。
  人潮似乎愈来愈拥挤了,她才一停下脚步,就快被人群推倒似的,许书哲连忙按住她的肩头询问:“依侬,怎么了?你在看什么?”
  “没……没什么!”向依侬嘴里虽然这么说着,却依然微蹙秀眉,怔愣地往后看。
  她似乎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那声音非常熟悉,好象是……
  不!说好了不再想起他的,她这是在做什么?
  像赌气似的,她转回头,在人群中奋力往前挤,不再回头往后看一眼。
  “依侬——”
  许书哲追上来,体贴地帮她挡开拥挤的人潮,也乐得亲近她柔软玲珑的娇躯。
  “难得来到欧洲,我们明天先别跟大家回去,自己到意大利去玩好吗?”许书哲兴致勃勃地邀约。“意大利是香草和美食的天堂,你一定会喜欢的。”
  另一个人,也曾说过同样的话……向依侬紧闭着眼,命令自己忘记那段令她痛苦的回忆。
  “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想回家了。”她对许书哲歉然一笑。“我想念桐桐,光是在电话里听到她的声音,我都想掉眼泪。”
  桐桐是向依侬的宝贝女儿,今年才四岁,却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出国以来,每回向依侬打电话回家,她总是要妈咪多玩几天,不用担心她,她会乖乖听外婆的话。
  女儿贴心的话,每每听得向依侬更加思念她,恨不得长出一双翅膀,立刻飞回家。
  这回若不是和观光协会的人一起到荷兰考察,她也舍不得离开女儿呀!好不容易熬到第七天,她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再也无法忍受与女儿分离的日子。
  “对不起!是我不好,我没考虑到你思念桐桐的心情。”许书哲有些愧疚地向她道歉。
  “不!你好心陪我出国考察,却让你扫兴,我觉得很抱歉。”
  “别这么说,我也想念桐桐呀,她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对了!我们去买礼物给桐桐吧?”
  许书哲的提议,立刻获得向依侬的同意。
  “好啊!”
  他们走进路旁一间商店,许书哲讨好地挑了一大堆洋娃娃要送给桐桐,而向依侬绕了一圈,只看中一双极富荷兰风味的木鞋。
  上了白漆的木鞋上,用蓝色颜料绘着精致的图样,向依侬挑了一双适合女儿尺寸的小木鞋,想象桐桐穿上这双木鞋的可爱模样。
  想到桐桐,她就好想赶快回家,亲手抱抱她。
  她最最疼爱的女儿呀!
  第一章
  午后一点,江瀚海走出中正国际机场,一身洗得泛白的牛仔装,衬托出他颀长挺拔的身材,脸上虽然神色疲惫,仍掩不住他落拓不羁的豪迈英气。
  为了提早赶回台湾,他将剩余的摄影工作利用两天的时间赶完,然后连夜从阿姆斯特丹搭机飞回台湾。
  上了出租车,但他却不是回家休息,而是直接前往他的工作室。
  心中那个尘封已久的身影,像被偷偷开启的潘朵拉宝盒,许多被刻意埋藏的回忆,一件一件跳了出来。
  分别五年,他不曾特别想过她——她代表安定、束缚,而他渴望的是漂泊与自由,想要探索世界的脚步,催促他不断往前,想停也停不下来。
  他飞遍五大洲,造访超过五十个国家,忙得无暇想起她——不!或许是他潜意识里,不愿想起她吧。
  在茵田市的惊鸿一瞥勾起他的回忆,虽然不确定那是否是他心中所想的人儿,但思念的潮水已经汹涌泛滥,排山倒海般涌来。
  他想见她!真的很想见她!
  到了台北市,下了出租车,他走向位于繁华闹区二楼的工作室,转动门把——锁着!他的助理兼好友姚智璜不在,大概去用餐了。
  他从背包里翻出鲜少使用的钥匙,直接开门进去。
  一进门,放下背包和相机,他直接走到占据整面墙的置物柜前,将抽屉一格格拉开,蒙头找起东西。
  “没有!这里也没有……”
  江瀚海低头专注地翻找着,手里抓到东西就随手往后丢,资料文具掉落一地,这时他的助理姚智璜刚好用完餐回来,看到满地凌乱,差点没吓死,以为遭小偷闯空门了。
  “海!你怎么回来了?拍摄工作不是还要三天吗?”姚智璜小心地跨过那些障碍,来到江瀚海身边。
  “我刚下飞机,荷兰那边的工作提早结束了。”  江瀚海心不在焉地回答,手里的动作一刻也没停止。
  “能不能请问一下——你在做什么?”姚智璜看他像寻找什么宝物似的,不禁感到好奇。
  “我在找一卷拍过的胶卷,放了大概有五年了,但一直没冲洗。”江瀚海边找边回答。
  “既然放了那么久,干嘛不洗呢?”姚智璜嘀咕着,走到专门放置胶卷的冰箱前,拉开门,从角落取出一卷封在防潮袋里的胶卷扔给他。
  “是不是这卷?”
  “但我是放在抽屉里——”
  “前年年终大扫除,我整理抽屉时发现这卷胶卷没冲洗,本想问你怎么处理,因为你不在,所以我就先冰到冰箱去,后来我也忘记了,刚才你提起,我才想起来有这回事。”
  “真的?快把胶卷给我!”江瀚海神色紧张地朝他伸出手。
  姚智璜将防潮袋拋给他,江瀚海打开防潮袋,取出胶卷细细检查了一会儿,然后道:“我要先将这卷照片冲出来。”
  从外观无法判别胶卷是否已经损坏,所以他还是决定先将照片洗出来再说。
  “现在?”姚智璜吃惊地瞠大眼。“你不是刚下飞机?不先回去休息行吗?”
  “这件事比休息更重要!”
  若非为了想见心底深藏已久的身影,他也不会马不停蹄地从荷兰赶回来。
  “可是——”
  “有什么事,等我出来再说!”
  江瀚海捏紧那卷胶卷,走向办公室后头的冲片室。
  无论如何,今天他都要把这卷胶卷洗出来!
  究竟——那卷胶卷里拍摄了些什么,让他非急着洗出来不可呢?
  答案,在三个钟头之后揭晓了。
  “哇!你真洗出来啦?”
  姚智璜双手撑在桌上,费力仰头打量那排晾在铁丝上的照片。
  他不像江瀚海拥有近一百九的身高,因此吊在高处等待风干的那一整排照片,他确实“只能远观,不可亵玩焉”。
  这卷照片的主角都是同一人——一名年轻女子。
  人耶,海居然拍人!姚智璜暗自称奇。
  那名女子温婉秀致,不管或站、或坐、或笑、或嗔,都有不同的风情。
  姚智璜最喜欢其中一张,那名女子站在开满油桐花的小径上,满脸笑容地望着镜头,眼里有着娇羞与温柔的神韵。
  那是望着自己心爱男人的柔情目光!
  “这是谁呀?还挺漂亮的!”他好奇地问。
  江瀚海沉默了一会儿,低声回答:“一位老朋友。”
  “少来!我可不是第一天认识你,看你如此重视这些相片,就知道这女人在你心目中的地位绝对不轻。其实,你很在乎她吧?”
  这回,江瀚海没有回答。
  姚智璜又自言自语地咕哝:“不过真奇怪哪!放了五年的胶卷,居然没变质,洗出来的色彩还这么鲜艳漂亮。难道那个牌子的防潮袋,真的这么有用?”
  关于这点,江瀚海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难道这是上天的旨意?向来坚信无神论的他,第一次有了这么荒诞的想法。
  取下已晾干的照片,望着照片巧笑倩兮的身影,他的眼神转柔了。
  好想念她!他……真的好想见她!
  不知她是否安好?
  “或许我该休个长假上山去……”他两眼盯着照片中的人儿,喃喃自语。
  “什么?!你要休长假?!”姚智璜听到他的自言自语,大惊失色。“不行不行!接下来还有好几件案子得接着拍,没时间让你休假,当心那些大客户翻脸呀!”姚智璜呱啦乱叫。
  “是吗?我不在乎!”江瀚海地满不在乎地耸耸肩,径自转身走向门口。
  奇怪!以往他对摄影的热忱,好象在此时消褪几分,或许是开始对流浪的生涯感到厌倦,现在他只想做两件事:一是好好休息,二是找到五年前的恋人。
  “没错!”姚智璜跟在他的屁股后,激动地挥舞着双手。“你也知道的,纽西兰政府从去年就极力邀你到南极拍一组企鹅生态系列。另外,你还得替世界保护动物组织,到肯亚拍摄花豹迷踪专辑。还有光年出版社也请你到青康藏高原拍——”
  江瀚海陡然停下脚步,姚智璜煞车不及,差点撞上他。
  “智璜,我有个好主意。”江瀚海朝他露出一抹过分温柔,而显得有点奸诈的笑容。
  “什……什么?”他的笑容让姚智璜的神经全部绷紧。
  “我们何不丢两台相机,让企鹅和花豹互拍?你说这个主意怎样?”
  “什么?!”
  在姚智璜震天撼地的惊叫声中,江瀚海潇洒地转身翩然离去。
  想当然耳,短时间内他不会再出现在这里。江瀚海决定的事,向来没有人能左右。
  如果连他最爱的摄影都留不住他,姚智璜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留下他?
  只是……他该怎么跟那些出资的大老板们解释?
  “海!我——我会被你害死!”
  姚智璜跳脚猛嚷。
  驾车行驶在五年前曾经走过的山径,江瀚海感觉路面似乎宽敞了些,以前仅可容一辆车通行的道路,现在能让两辆车错车而过不成问题。
  五年,足以让沧海变成桑田,更何况是一条道路?
  又往前行驶了一段路,一块写着“桐云居”三个大字的木牌,矗立在岔路旁。路旁还辟建了停车场,停车场前有立一块木牌写着:
  山路狭窄,请在此停车后步行上山。
  江瀚海更感惊讶,五年前可以开车直上山顶时,就没多少游客了,现在要求大家走路上山,还有人肯来吗?
  出乎意料的,停车场里不但有车,而且还有四、五辆之多——而今天甚至不是例假日!
  他半疑惑地停好车,依照指示徒步上山。
  顺着小径而上,大约十分钟之后,道路两旁的树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丛丛美丽的花卉,绽放着各色鲜艳的花朵,因为从事多年的摄影工作,江瀚海自然而然认得不少植物。
  他认出那些花卉有最常见的非洲凤仙、四季海棠、绣球花和一些较少见的山茶花、醉蝶花以及紫藤。
  这些景象都和五年前差不多,只是花卉的种类有些许改变。再往前走一段路,他发现眼前一片空旷,以往茂密的林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灿烂的紫,他趋近一看,竟是熏衣草花田。
  不只熏衣草,旁边的田亩里,还有许多可供入菜的香料植物,这些根本是五年前没有的!
  她居然办到了!在这里种植她喜欢的香草与花田。
  五年的时间,这里究竟改变多少?而她——又改变多少?
  他为她的执着与努力感到敬佩,但也感到怅然。因为他没能留下来,陪她共同打造这一切。
  他怔忡地又往上走了一段路,一眼便看见一道小小的身影,提着小竹篮,正在一亩草莓田里摘草莓。
  不过,这道身影并不是他急欲一见的她,而是一名年约四岁的小女孩。
  不知道这是谁的孩子,小女孩背对着他,他也看不见她的长相。
  她身上穿著一袭浅蓝碎花的小洋装,两条松松的带子在腰后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而柔细的黑发则绑成两条辫子,并在左右耳后各绕成一个圈,还扎上浅蓝色的缎带,光从背影来看,就是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
  虽然不是记忆中的“她”,但熟悉的感觉却不断涌入他的脑海。
  他记得“她”的模样,还有那张巧笑倩兮的脸庞……
  那年,她站在紫藤花丛中,用一把小剪刀,连同枝干小心地剪下花卉,然后轻轻放进手腕处提挂的篮子里。
  她像对待易碎的珍宝般,小心翼翼的举动,让他觉得相当有趣,不自觉拿起相机,连续拍下数张照片。
  不知道为什么,那名年轻女子眼神的专注,让他克制不住拼命按下快门。
  相机快门的喀嚓声,惊动了那名年轻女子,她终于发现他的存在。
  “你——”她似乎吓了一跳,脸上有种紧张无措的慌乱。
  “对不起!我叫江瀚海,是个摄影师,刚才看你采花时专注的样子觉得很棒,所以没经过你的允许就拍下,希望你不要介意。”
  “噢,不会的。”那名年轻女子立即释怀,并露出笑容:“你好,我叫向依侬。你……刚才说你是江瀚海?就是那个游走世界各国的名摄影师吗?”
  以前他在台北市立美术馆办摄影展的时候,她还去参观过。他的作品充满苍劲有力的生命力,每幅她都好喜欢。
  “你听过我的名字?”江瀚海有点惊讶。他的名气有这么大吗?连这种穷乡僻壤都知道。
  “当然!”向依侬兴奋地说:“我还买了你的摄影专辑呢,但书上没有你的照片。”说着,她疑惑地皱起眉头。
  “我喜欢拍照,但讨厌被人拍。”他老实承认。“照相时那种不自在的感觉,让我觉得很蠢。”
  所以他也不喜欢替“人”拍照,他喜欢拍大自然的奇景——拍山川、拍河岳、拍风雨雷电、拍花鸟虫兽,就是不喜欢拍人。因此他的摄影作品中,几乎没有人物的写真作品。
  “原来如此!你的作品我都很喜欢,尤其是极地探险系列,我每次看都感动得流泪,那些极光拍得太棒了,让人深深感受到自然的奥秘。”
  “谢谢!”这样的赞美,江瀚海听过太多太多,早已对他人的赞叹麻痹,但不知为何,她随口几句夸赞,却让他打从心底感到喜悦。
  “江先生,难得你到这么偏远的地方来,你是来投宿的吧?”她热切地问。
  “投宿?”
  “是呀!这里是桐云居,我们接受游客订房的服务,不过您若没有打算住房,也欢迎来参观游玩。”她指着前方不远处,路旁竖立了一块木牌,上头用清秀的字迹写着“桐云居民宿”。
  江瀚海瞄了那块木牌一眼,又将视线转回女子身上。“你是这里的员工?”
  这女子长得倒还不错——他造访过世界不少国家,见过许多堪称美人的女子,她的容貌不是最顶尖的,却有一种清新怡人的气息,就像这些种植于路旁的花卉,虽不是最名贵、最艳丽的花朵,却让人有最恬淡舒畅的感受。
  “算是啦。”向依侬吐吐舌头,露出顽皮的表情。“说好听点,我是这里的老板娘,因为这块土地是登记在我的名下。但桐云居才刚成立半年,没什么名气,观光客也很少上门,而因为经费不足的缘故,请不起其它员工,所以目前我是老板娘兼员工兼厨师兼清扫的欧巴桑。”
  “这一大块地方就你一个人打理?了不起!”
  江瀚海见过的人当中,凡事独力亲为的女强人不少,但这女孩——实在不像那类精明干练的女人。或许她是苦撑着经营吧,不过确实勇气可嘉。
  “哪里,还好啦!”向依侬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因为我经营的民宿,总共也才几个房间而已。再加上很少人会特地开这么远的山路到这儿来玩,所以生意一直很清淡,也就没什么忙不过来的问题了。”
  “原来如此。”江瀚海转头看看四周秀丽的风光,心想那些都市游客,一定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那你——是当地人吗?年轻的你,怎么会想到要开民宿?还有,你的家人朋友没有过来帮忙吗?”
  一口气问完后,江瀚海自觉可能问得太多,连忙又道:“抱歉!我无意打探你的隐私,只是有点好奇,你不想回答也没关系。”
  “不要紧的!”几乎每个认识她的人,都会问上这么一次,向依侬一点也不在意。
  她笑一笑。“我是土生土长的台北人,来到这里之前,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被父母保护得好好的,从没想过将来有一天,自己会离开热闹繁华的大都市,成为山区民宿的老板娘。因为我很喜欢园艺,就算垂死的盆栽到我手里,也能很快起死回生,所以大家都说我拥有神奇的‘绿手指'。”
  “绿手指吗?确实实至名归!你所种的花草,真的很漂亮。”
  “谢谢!”他的赞美,让向依侬微赧地红了脸。“这座山原来是我一位未婚的姑婆所有,有一次她生了重病,整个暑假我都留在这里照顾她,就是在那时候,我深深爱上这个世外桃源。后来姑婆痊愈后,我也回台北继续念书,但偶尔还是会回来看看她,没想到,姑婆过世前,竟然将这座山送给了我。”
  “这应该算是好心有好报。”
  “或许吧!得到这座山的我,第一个想法就是种植各种喜欢的花草,我想将它辟建成一座四季都可赏花的花园,免费供人参观欣赏。那时我的家人就建议我何不开设民宿?那样既可实现我的愿望,又有经费继续维持下去,至少我不会在山上饿死。
  我想想也对,就决定开设桐云居民宿,筹建的经费,是我爸妈先替我垫的,算是他们的投资啦,将来若是赚了钱,还是要慢慢还他们。而我的哥哥姐姐因为已经有工作,不可能来帮我,我的朋友们住惯了大都市,也不肯来,所以就我一个人照管啦。“
  “既然生意清淡,而你又一个人独力经营,不觉得辛苦吗?”
  “不会啦!因为我真的很喜欢这里,所以完全不觉得辛苦。而且住在这里有个好处,就是只要吃得饱、穿得暖,并不太需要花什么钱。我本来就是物质欲望不高的人,所以生活过得清贫一点,也无所谓。”
  向依侬朝他一笑,笑容恬淡而满足。
  “我明白了。”
  这时的她坚强而有自信,看起来格外地美丽,让他不由得怦然心动。
  事后江瀚海想想,就是那份恬淡安适的氛围,像烛光般吸引了他,让总是不停漂泊的他像渴光的飞蛾般,不顾一切飞扑进那团火光之中。
  第二章
  “叔叔,你好!”
  小女孩甜甜软软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中。
  他回过神,低头望着小女孩,她毫无防备地对他绽放天使般的笑容。
  “叔叔,你要不要吃草莓?”
  江瀚海瞪着那张可爱圆润的小脸,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这张脸……多么相似的脸庞!
  这个小女孩和“她”——简直一模一样!差别只在年龄和身形的大小而已。他毫不怀疑,这个小女孩是“她”的女儿!但——
  这名小女孩的父亲是谁?
  会是他吗?
  他急急地问:“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
  “我叫向桐桐。妈咪说我一、二、三、四,四岁了。”小女孩伸出四根白嫩的手指,甜甜地回答。
  四岁?没错!按照时间来算,这孩子应该是他的,十之八九错不了!
  江瀚海蹲在桐桐面前,望着那张与记忆中的面孔相似的小脸蛋,脑中因为惊讶与欣喜,而变得一片空白。
  女儿……他居然有个女儿了!他的女儿——
  望着那张天真无邪的小小面孔,他激动得几欲落泪。
  小女孩不明白他心中的澎湃汹涌,只软声问:“叔叔,你是上山来玩的吗?要不要住我们家?我们的房间很便宜喔!而且我妈咪煮的菜很好吃,很多叔叔阿姨来玩过之后,下次都还会再来耶。”
  小小年纪的她,已经懂得替母亲招揽顾客。
  “好……桐桐……”
  江瀚海的眼眶开始泛红,微微颤抖的大手,轻轻抚上她细致的小脸。
  桐桐睁着圆滚滚的眼珠,好奇地望着他。
  “叔叔,你的眼睛里面怎么有水?你在哭哭吗?”她天真地问道,颇有同情心地伸出小手替他擦眼泪。“不要哭哭噢!”
  “噢!桐桐……”
  江瀚海捉住女儿软软的小手,张开双臂,紧紧抱住女儿小小的身躯,激动地喊道:“我的宝贝!”
  这时,坡顶上方传来女性轻柔的呼唤声:“桐桐?桐桐,你在哪里?”
  “啊!是妈咪。”桐桐欣喜地喊道。
  “妈咪!”
  “桐桐?”
  一道穿著浅蓝碎花洋装的纤细身影,优雅轻巧地走下斜坡。
  她身上洋装的花色,相桐桐身上的一模一样,看得出这是一套母女装。这正是她为女儿和自己亲手裁制的。
  “桐桐!桐——噢!”
  那名女子发现有人正抱着她的女儿,母性的本能让她立即像只捍卫小鸡的母鸡似的,快步跑向他们。
  “你想做什么?!”向依侬无暇去看抱着女儿的男人是谁,先将女儿夺入怀中再说。
  现在社会太乱、太恐怖了,有恋童癖的变态狂那么多,谁知道这个人会不会伤害她的女儿?
  “妈咪!”她突兀的举动,吓到了桐桐。
  “桐桐!妈咪不是说过,没有妈咪在身边,不可以一个人跑太远吗?”向依侬既惊恐又震怒,不自觉提高音量。
  “妈咪不要生气……妈咪好辛苦,桐桐想替妈咪采草莓……”桐桐委屈地扁起小嘴,豆大的泪水,在眼眶里滚动。
  孩子的贴心,让身旁的两个大人都怜惜得不得了。
  “桐桐乖,不哭了!”向依侬抱紧女儿,亲吻她花瓣似柔嫩的脸颊。“妈咪没有生气,妈咪只是担心。现在外面坏人那么多,妈咪怕桐桐受到伤害。”
  她边吻女儿边哄,没发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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