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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青梅-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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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没人看出你的做作有多虚伪,这世间的人都疯了。”她很气,可是拿她没辙,因为她们是……同血脉的。
  “呵……”“夏小姐”掩唇轻笑。“美丽的女子拥有特权,让他们为我痴狂是我的责任。”
  说得也是,她本身就是商品。“你一天不寻人开心会死呀!我干么要在这里陪你当标本。”
  供人参观。
  “小没良心的,这么久没见我一面都不想呀!”她要有个三长两短可真叫罪过,到时怕会哭出一片泪海。
  倒是花农会大赚一笔。
  “电视一开天天见着你妖娆装淑女的老脸……哎哟!你掐我两下。”真该让她的迷哥迷姐们瞧她作恶多端的真面目。
  “夏小姐”依然笑脸迎人的啜饮冰水润喉。“我是青春玉女的始祖,你再给我添一句老字试试。”
  “都说是始祖了还敢和十六、七岁的小女孩卡位,你多少有点羞耻心好不好?”又不是缺钱必须卖笑。
  平时五成满的饭店全坐满了,有的互不认识的还合挤一桌,瞧“夏小姐”点了什么菜就跟着点,毫不考虑昂贵价格是否付得出来。
  饭店内满是人,饭店外同样也人山人海,
  “夏小姐”没离开饭店,自然饭店内的客人也不肯离开,所以不管外头的人怎么贿赂、塞钱都没用,进不来就是进不来,座无虚席。
  饭店门口出动了二十几名保全维持秩序,饭店内则有十名服务人员为屏障,隔开急欲上前索取签名和拍照的客人,让“夏小姐”安心进食。
  “夏小姐”不是别人,她正是歌唱事业如日中天的亚洲天后夏恋秋,随便出张唱片都能在一个月内破百万,盗版CD更是不计其数。
  人红走过的土地都会长出莲花,人人争相吹捧,除了一睹天后的“平易近人”,看能不能借机捞点好处,因此她才出现在这家饭店。
  在她个人的简介中是无婚姻的状态,想当然也不可能放上有个二十二岁大的女儿资料,对外永远宣称二十七岁,但是只要有心去计算她的出道年资,相信这个谎言不攻自破。
  可惜歌迷是盲目,她说二十七就二十七,没人怀疑她二十六或二十八,一律以二十七岁来蒙骗世人。
  人家是妈妈歌星为了赚钱养活自己和儿女才不得不说谎,而她恰恰相反,为了唱歌拋夫弃女,不过少奶奶生活,五光十色的演艺圈才是她的最爱。
  夏恋秋,一个天生靠掌声过活的大明星,尽管前夫给了她十数亿的赡养费,她还是选择站在舞台上魅惑众生。
  她是标准的舞台人,别人追逐她,她追逐掌声。
  “妹妹,你好象一点都不想念我?”自己迷倒众生,唯独她不受影响,叫人好生欷吁。
  沈恋梅火大的朝她丢餐巾。“叫你别喊我妹妹你听不懂呀!等你躺在太平间的时候我会去上香。”
  低吼声不轻不重的传入十名同样倾慕夏恋秋的服务人员耳中,十张表情不一的脸谱不约而同的拧起眉。
  “啧!嘴巴越来越毒了,一定是那棵夹竹桃带坏你。”优雅的五官微带轻斥,把罪过全推给第三者。
  沈恋梅先是一怔,接着放声大笑的想着,不愧是母女同心,意见相同。
  “那棵夹竹桃可是你精心栽培的杰作,你敢说出一句不是还真是天理不容。”把人当树木地塑造出独特个性简直有病。
  而且是唯命是从。
  夏恋秋柔性一笑的勾起小指。“有你帮我看着还怕他乱拋桃花吗?”
  “哼嗯!别指望我当守园人,这棵夹竹桃有长脚……”咦!那个人的侧面好眼熟喔!
  “怎么不说下去了,有谁比我更有可看性?”她不甘心女儿的心不在她身上。
  她就是需要所有人的注目,不容分心。
  越看越眼熟耶!到底是谁?“夏小姐,你认不认识那边那个人?”
  沈恋梅指指饭店外面容严肃的男子,差点喊出夏恋秋最忌讳的那个字妈。
  “男人吗?”顺着手指方向一瞄,她不感兴趣地沾沾杯里的冰块。
  “一个是星光企业的副总经理金雍宇,另一个我没印象,大概也是星光企业里的人吧!”
  “是吗?可是我觉得好象在哪里见过他。”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走近一点看应该能想起来吧?
  她是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的行动派跳猴,一说完就打算身体力行的凑近去瞧个仔细。
  但是,有个任性、自私的背后灵拉住她。
  “不要啦!妹妹,陪男人不如陪陪我,人家我好寂寞哦!”夏恋秋耍赖地巴着女儿不放。
  让我死了吧!瞧她说得多可耻。“你放开我啦!拉拉扯扯多难看呀!”
  “不、放,我就要缠住你……”然后,她眼神邪恶地扳过沈恋梅的脸当众一吻。“我太爱你了嘛!”
  “夏、恋、秋──我非宰了你不可。”看她为她惹了什么大麻烦。
  镁光灯此起彼落,明天的头条绝对少不了:绯闻女王夏恋秋的新欢现身,真实性向大公开。
  她恨死她了,小时候让她生不如死地当个活木乃伊,现在又为了搞噱头摆她一道,她可以说是这世上被亲生母亲利用得最彻底的可怜虫,只因她需要别人的目光注视。
  当沈恋梅忍不住大吼的那一刻,玻璃门外的男子似乎听见心爱女子的声音,没有迟疑地迅速转身,平光镜片下的锐目一接触到讶然美瞳,不耐的冷然换上暖意。
  她顿时想起他像谁了。
  是披萨小弟。
  迟到已经是一件相当不礼貌的事,以生意人眼光来看更是浪费金钱,所以老板的不悦神色直接反应到司机的油门上,一路踩到底。
  可是在十分钟当一分钟用的拚命超车后,终于赶上与客户约定的时间,但拥挤到不留车道的人潮又该作何处理,难道要依保龄球原理一一撞倒?
  当然这是不可能,所以一行人只好下车步行,企图冲破团团围住的人墙进入饭店内。
  疯狂的歌迷是最缺乏理智的一群,自己进不去也不让别人进去,不管如何沟通都没用,霸占着信道和保全人员对峙,谁也不得通行。
  “我们订了位。”精明干练的女秘书张冰玉以指责口吻代表同行者开口。
  一脸局促的饭店经理又是道歉又是哈腰鞠躬,他也没料到歌迷的包围会让已订位的客人进不去,频频拭汗的回头看有没有人让出座位。
  “真是对不起各位,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饭店内已无空位,本饭店愿照价赔偿各位的损失。”这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人实在来得太多了。
  “上亿的合约你赔得起?而这是初步的估计而已。”张冰玉的咄咄逼人叫人吃不消。
  “这……”饭店经理额头上的汗冒得更厉害了,不断的赔不是好换取谅解。
  金雍宇看不过去的开了口,“张秘书,语气和缓些,人家并非刻意刁难。”有个能干而且对上司充满企图心的秘书真是可怕,幸好不是他的秘书。好险。
  张冰玉心有不服的道:“金副总,我只是为公司着想,希望不要耽误总经理的时间。”
  “宋总,你有个好秘书呀!真叫人羡慕。”金雍宇调侃出口,一手搭上表情不耐的宋沐风肩头。
  “瞧了顺眼就调到你部门,用不着羡慕。”好秘书随处可见,在于薪资高与低。
  “总经理……”高雅秀媚的张冰玉担心他当了真,连忙心急的一唤。
  毕竟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秘书,宋沐风冷然的利眼一射立即消了音,不再有声音地站在一旁。
  “哎呀!我是开玩笑的,你们可别太认真,目前我那位呆呆秘书挺好用。”要了她岂不是自找麻烦。
  呆呆秘书姓吕名林,分开来刚好是两口两林,重新组合便成了无聊上司口中的呆呆秘书。
  聚集的歌迷挤得水泄不通,一不小心将张冰玉挤到顶头上司跟前,她脚扭了一下顺势一偎,以为能得偿所愿的投入心上人的怀抱。
  谁知他身上装了避雷针似,足下一移让她跌得好不狼狈,面朝下的撞上黑色大理石地砖,当场鼻血直流地难堪不已。
  一旁金雍宇见状忍俊不住,递给她一张用剩的面纸止血,心里暗叹某人的不解风情,有花不折留着当花肥呀!
  “张秘书你没事吧?”不能笑、不能笑,要有绅士风度。
  虽然她好笑得令人捧腹。
  “呃!没……没事。”张冰玉极度难过的忍着泪不让它滴落。
  “我说宋总未免太无情,好歹扶人家一下嘛!”看她撞出一张血肉模糊的姥姥脸多可怖,胆小的人可是会作恶梦。
  宋沐风冷眼一瞪,吐出的声音一样冷飕飕。“有时间说风凉话不如赶紧联络客户。”
  “冷血动物。”金雍宇咕哝着转向饭店经理。“你们在办什么活动,怎么热闹得好比夜市?”
  干么又瞪他,他有说错吗?人多不用热闹来形容要称他们为土匪不成?
  饭店经理苦笑地拍拍后脑。“我们没办什么活动,只不过夏小姐带了位朋友来用餐。”
  “夏小姐?!”谁有那么大本事阻碍“交通”。
  “夏恋秋夏小姐。”饭店的活广告。
  金雍宇惊讶的一瞠目。“你是指唱红了‘爱你无怨尤’和‘白昼月光’的那个夏恋秋?”
  “是的,正是夏恋秋小姐。”只是他们没有预料到闻风而至的歌迷阵仗是这么浩大。
  “哇!太好了,她是我的偶像,你可不可以通融一下让我去握个手……”他的兴奋只维持三秒钟。
  “金副总,你以为你是来干什么的?”简直和追星族一样无知。
  鼻子一摸,金雍宇干笑的偷往门内瞧,希望能一睨巨星丰采。“反正进不去嘛!聊胜于无。”
  好个聊胜于无,眼看着就要失约了,果断的宋沐风以食指轻推鼻梁上的镜框,打算指示秘书与对方联络改期再议,但是在嘈杂的人声中他居然听见心上人的吼声。
  难道是日有所思的错觉吗?
  他不假思索的放眼一视,眼底的冰冷瞬间融化,不远处那双明亮大眼正盈满惊奇。
  像所有恋爱中的傻子一般没有理性,当他看见心爱女子被另一名美丽女子硬扯住时,排山倒海的怒气淹过心底的铜墙,他排除万难的挤进涓米难进的饭店中,完全忘了他是个没有资格管事的陌生人。
  他甚至不是她所熟知的披萨小弟。
  “天哪!你长得和披萨小弟好象,你们是不是一家人?”
  无厘头的问话叫所有人都傻了眼,在一片怔忡目光下,只有宋沐风了解她的意思,满腹怒气顿时凝住不知该不该发作。
  此时的他并非头戴棒球帽的披萨小弟,能与她毫无顾忌地谈天说地,笑脸相迎的不用在乎自己高高在上的身份,星光企业总经理。
  她所熟悉的人并不存在,至少不是现在的他,所以他不能表现出热络神情,甚至不被允许为她伸张正义,因为他是冷肃的陌路人。
  “妹妹呀!你想为了一块披萨拋弃为娘……呃!拋弃最爱你的我呀!”身上分出的一块肉怎会不爱,她爱到想把她塞回肚子里省得造孽。
  知女莫若母,一样是祸害命。
  “你再叫我妹妹就跟你翻脸,他长得像披萨小弟但不是披萨小弟。”真给她气死,没骨头似地直靠过来。
  要是她狠心点就摔死她,管他是不是母女。
  “什么像披萨小弟又不是披萨小弟,他到底像谁来着?”嗯!五官端正有神,体格……
  沈恋梅脸色难看地拉开不老妖婆。“看好你那棵夹竹桃别让人搬了,其它花花草草你少给我碰。”
  “吃味了呀!妹……梅子,这是你的男人吗?”欣赏是一门艺术,动手也是鉴定艺术品的实质价值。
  可惜她的处女女儿不懂老人家的用心……是青春娘亲的用心,不摸一摸怎知他会不会中看不中用,软虾子一尾上不了岸。
  “不要当每个人都欠缺性玩具,你的夹竹桃满足不了你吗?”亏她还是形象清纯的玉女红星呢!
  “一棵夹竹桃哪够,我最近想种松柏,耐寒耐霜又耐用。”好男人多多益善,她非常需要滋润。
  耐用?“你需要我帮忙知会夹竹桃一声吗?他最近有结婚妄想症。”
  “嗄?!”不会吧!她的小夹竹桃想昏了呀!
  “夹竹桃”三个字一再被提及,叫宋沐风很难不联想到天理不容的老板,梅似乎也曾用过这个字眼称呼艳老板。
  难道一直以来他都搞错了,其实老板的情人另有其人,而那正是眼前举止怪异的女子?
  “夹竹桃是棵会走动的木科花卉。”实心眼得很,认定了就不会改变。
  “你在对我说话?”原来宋沐风在不知不觉中问出心里疑惑。
  沈恋梅的神经特粗,浑然瞧不出眼前的闷男子就是披萨小弟,喷喷称奇的直呼好象、好象,打量过后还动手扯扯人家的头发。
  “住手,你想对总经理做什么事?”好不容易挤进来的张冰玉大声一喝。
  在金雍宇大洒钞票的阴招下,歌迷们才稍微分心一下。
  所以金钱万岁,万万岁,五千年来歌颂不断。
  沈恋梅眨了眨眼看看一头发油的宋沐风。“他是总经理?”
  听起来挺伟大的。
  “我们总经理无暇应付自送上门的女人,请自重。”她捂着鼻子怕人瞧见她的丑态。
  “送上门的女人……”沈恋梅指指自己,忍不住的开口大笑。
  最怕麻烦上身的她哪会自找麻烦,她不过是见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而已。
  “小姐,我家妹妹……呃!梅子的眼界很高,花花草草她是看不上眼。”女儿被人瞧不起等于瞧不起她。夏恋秋“仗义执言”。
  “什么意思?”另一道男音蓦然地介入。
  夏恋秋眼神一转,毫无预警的抱住正打算开溜的女儿。“因为她爱的是我。”
  “什么?!”
  自认倒了八辈子楣的沈恋梅没有出声,倒是一旁的闲杂人等齐口惊呼,一副大受刺激的模样。
  “梅,你爱我对不对?”她敢不爱试试。夏恋秋演技精湛地流露出深情款款。
  该死的夹竹桃,他一定没喂饱她的性饥渴。“是呀!我爱死你了。”
  沈恋梅回答得有气无力,看起来就是受到威迫。
  “乖,我亲一个。”夏恋秋嘟起嘴要表现母爱。
  “我去你的……”她才骂了半句,一道强横的力量忽然解救她于恶龙口中。“啊!披萨小弟。”
  呃!不对,他不是披萨小弟。
  “先生,你怎么和我玩起抢人游戏,我家小梅花需要泥土。”土,大地之母,不就是她嘛!
  梅之母。
  “你们不适合。”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他心爱女子。
  “本来就不合适,我不喜欢老女人。”一把年纪还装可爱。
  “沈恋梅,有胆你再说一次看看。”她哪里老了,风华依旧的惹人怜爱。
  原来她叫沈恋梅。
  当了六年的披萨小弟,直到今日他才知天理不容的台柱梅的真实名字。
  “不要强人所难。”宋沐风没法忍受地代为出头。
  沈恋梅好奇的一睨神肖披萨小弟的男子。“你最好别惹她,这个疯女人的靠山很硬。”
  真是太像了,下巴那颗青春痘的位置都没搬家吶!
  “你说谁是疯女人来着。”家法太久不用会生锈,她皮在痒了。
  沈恋梅嘿嘿两声地往男子身后一躲,意思是掐不到,掐不到。
  “总经理,你忘了我们还有合约要谈,别人的闲事不宜插手。”他的反常令张冰玉心生危机感。
  “不急,不急,我们只看戏。”金雍宇可说是兴味正浓,他等着和偶像握手。
  “金副总,公事延迟不得,你想害公司损失惨重吗?”以及她的损失。
  他好笑的端出上司架子。“你大概没记牢我也是你的上司吧?”
  “我……”
  “夏小姐,我是你忠实的歌迷,你每一首歌我都会唱。”偶像、偶像耶!他从小听她的歌长大的。
  咦!等等,她好象一出道就二十来岁没老过,而他那年才十来岁,那么她不就……
  很老了?
  歌迷呀!很好,很好。“你会帮我的忙吧!”
  “什么忙尽管开口,我一定竭力为你达成。”她是喝欧蕾保养的吗?怎么皮肤细得像豆腐。
  “把那丫头抓过来让我好好地吻上十分钟。”敢背弃生养的娘,罪该万死。
  “呃!这个……”不太道德。
  “你休想,吻你我还不如吻他。”至少没那么变态。
  被指名的宋沐风有些蠢蠢欲动,眼睑低垂的盖住眼底的渴望,无法克制的望向红润鲜艳的梅色。
  夏恋秋软缎般的柔音缓缓一漾。“你有那个胆吗?”
  玩嘛!小嫩姜哪玩得过她。
  “谁说我不敢来着,我就吻给你看。”冲动,是红梅的洒脱。
  众目睽睽之下,沈恋梅稍微踮起脚尖环上双臂,没什么诗情画意像寻仇一般地吻上正等待着她的浑厚气息,牙齿还互叩了一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她的举动唤醒了宋沐风深眠体内的巨兽。
  一个吻,一个终身。
  她怎么也猜不到命运的齿轮开始激活,而推她一把的正是得意非凡的戏子母亲。
  舞台,处处皆是,上演着属于爱情的故事。
  第三章
  这是一种如何美妙的滋味,彷佛天堂的玫瑰花在一瞬间盛开在身边,四周充斥着令人陶醉的香味,宛如奉劝着窃花者珍惜眼前。
  梅的香气直透鼻翼,柔软唇瓣是这么的热情,宋沐风几乎要融化在她意气用事的热吻中。
  贪婪,竟是他此刻唯一的念头。
  软柔的吻带来他的贪心,他怎么会愚蠢地白白浪费六年的光阴,割心割肺地想将人间至宝送给别人,以为自己做得到无悔的守候。
  他想独占她呀!包括她的身和心,以及任意游荡的灵魂。
  她是危崖上的一株红梅,那么他便是贪而无餍的蜂鸟,不仅要吞食她的花蜜,还要蚕食一树梅叶,最后裹腹以红梅果,丝毫不放过一丝一毫。
  以前的他傻得太浪漫了,苦在心里甘为跑腿的披萨小弟,只为见她一面而去讨好大厦的其它住户,成为唯一能自由进出十三楼层的特例。
  想见她的冲动压过男人的自尊,堂堂年收入近百亿的蓝天集团第一继承人还是逃不过情蛊的折磨,他告诉自己只要再见她一次。
  然后一次又一次,渴望的心累积成金字塔的地基,一层一层地往上堆积,欲罢不能的一再警告自己是最后一回,他终会放手。
  但是,他输了。
  输给自己的情感。
  压抑六年的情感此刻宛如爆发中的火山不可收拾,难以停止地喷射出岩浆燃烧整片大地。
  不曾拥有就不会有贪念,一旦握在手中有谁肯放手,他真的放不开了。
  不管前方有多少巨石阻碍通行,他已经不甘于守候,就算是伤痕累累他也要一块块搬开,化身为沃土滋养生命中的那株红梅。
  “天哪!我没脸见人了,三个月内最好别出门。”不然得戴深色垃圾袋。
  嘟嘟哝哝的沈恋梅无头苍蝇似的猛向前头钻,疾步快行如同后头有恶鬼追着。
  头晕脑胀是因为发烫的双颊,烧红的脸蛋和艳绽的梅瓣没两样,自然散发耀目的光彩。
  她的美是无庸置疑,露肩的小可爱搭配极短的低腰牛仔裤,细跟的白色凉鞋上缀着两朵梅花,每走一步便若隐若现的小露平滑腹部,瑰色肚脐眼引人不少遐思。
  不经意显露的风情撩拨着毫不知情路过的行人,那惊艳的一瞟她根本无心理会,让自身的美丽漫过一条又一条的街,勾引无数男人悸动的心。
  突地,一件男人的大西装往她肩上一覆,长及膝盖地盖住瑰丽美景。
  “你想走到哪去,不累吗?”宋沐风刻意伪装的冷漠有些许的不悦,目光冷芒如箭地瞪退觊觎视线。
  沈恋梅哎呀的扶着额头惨叫。“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一想到自己的大胆,她又忍不住的呻吟出声,遗传果然是瞒不了人,母亲的“浪荡”血统还是渗入她的骨髓之中。
  “是你强拉着我往外走,没给我拒绝的机会。”笑意藏在镜片后,表情淡漠的宋沐风忍住抬手拂动她秀发的冲动。
  “你是装了滑轮不成,这么大的人我哪拉得动,你少造谣生事。”绝对不是她的错,她是受害者。
  淡淡的笑波漾上他嘴角。“我说过你没给我拒绝的机会,像你突然冲上前吻我。”
  而他也拒绝不了她。
  “噢!别再提醒我做的蠢事,我已经后悔的准备找块地来挖。”就着矮墙一坐,她双手抱膝将头搁在膝盖上忏悔。
  “挖地?”
  “把自己埋了,免得天理不容。”轰地,她想到那个吻。
  身体一阵热是走太快吧!绝非他坐在身边的缘故。
  循规蹈矩一向不是她的行事准则,而她也必须承认并非乖宝宝那一型,大学没念完,消磨了两年时光自动休学。
  她不否认爱唱歌源自天性与母亲无关,十五岁起就在PUB驻唱的她不算清纯,形形色色的人瞧多了差不多也麻木,她怎么也想不透自己怎会攀上他?
  就因为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让她倍感亲切不生戒心?
  “天理不容不是这么用,我刷过牙了。”至少没口臭。
  “你在嘲笑我像花痴是不是?”虽然很像但是她绝无此意。
  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麻烦的人,尤其是男人这种大麻烦,丢给她都觉得烫手。
  沈恋梅愤慨又无奈的表情让宋沐风很想发笑。“不,你的唇很甜。”
  叫人沉沦地忘我。
  她一瞪。“现成的便宜不占很可惜是吧!所以你毫不反抗地接受侵略。”
  他真笑出来地推推眼镜。“呃!我是没理由反抗,毕竟很少有美女这么大方的献吻。”
  以他此刻的严肃打扮颇具有防御性,妄动的人心不在少数,但是付诸行动的没几人,他的严峻令生人止步,心脏不强的女人近不了身。
  而她是少数中的少数,不在设限中的异军,他拒绝得了身边女子的诱惑,唯独对她是未战先败的竖起白旗,甘心臣服。
  原本以为只能心痛地看着她投入别的男人怀中,没想到有朝一日这份幸运会降临在身上,他不紧紧把握岂有往外推的道理。
  人心是自私的,他何尝能例外。
  “你还说,没瞧见我脸烫得足以煎颗荷包蛋了。”太丢人了。
  是瞧见了,但是……“你很美。”
  “不用你说我也很清楚,我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哎!我干么对你和颜悦色,你离我远一点。”沈恋梅作出隔离三尺的手势。
  这人有毛病呀!越坐越近,也不嫌热。
  “是你先来招惹我的,你打算过河拆桥?”一个吻满足不了他。
  他变得贪婪无比,想向她索取更多的吻,甚至是……她的心。
  “我……我是滥芋充数嘛!谁叫你就站在我身侧。”顺手一拉错不在她。
  要怪就去怪变态的“夏小姐”,年纪一大把还不忘狩猎男色,专挑比她小的男生下手。
  “滥芋?!”她的意思是若她身边站的是雍宇她也不挑剔咯!
  “你……你在生气吗?”神经再粗也不难看出他正在冒火。
  “你哪只眼睛瞧见我在生气?”不,他一点都不生气,只要对象是她。
  “两眼。”除非她是瞎子才会看不出来。
  沈恋梅的坦白让他即使有气也无处发。
  “要是你身边站的是凸牙暴眼的大色狼你也不介意?”但是他介意,而且介意得要命。
  脖子一缩,她像挨训的小学生吶吶一说:“吻都吻了你想怎么样,反正就是你嘛!”
  “你就不怕吻错人?”他声音略微低沉地饱含妒意。
  “吻对了也没奖品好拿呀!你何必气得脸红脖子粗,像我背着你偷人似。”她一脸不解。
  他的确嫉妒得发狂,镜片下的双目狠狠瞪着她。“你不怕男朋友吃味?”
  没有一个男人能容忍自己的最爱去吻另一个男人,他无法想象他若不在现场她会去吻谁。
  光是这么想他就很想杀人。
  “我哪来的男朋友,而且我爱吻谁就吻谁。”不过是两张嘴贴在一起嘛!然后心跳加速罢了。
  心头涌上一阵喜悦,他故作淡漠的一睇。“你会没有男朋友?”
  此言像在讽刺她长得这么美居然没有男朋友,肯定是她有问题。
  “喂!你少用暧昧的眼神瞄人,我非常正常没有同性恋倾向。”不交男朋友犯了哪条法?
  她喜欢清静不行吗?
  “很难理解。”他指的是她公然和另一名女子“出双入对”,并且拥吻。
  就说会被“夏小姐”害死,一世英名全毁了。“她有病我管得着吗?不然我干么吻你给她看。”
  同性恋?双性恋?三角习题?
  明天报纸上的头版绝对会出现这几个标题,而她逃不掉的荣登必然女主角宝座,这是“夏小姐”的阴谋。
  她太卑鄙了,不配当个母亲。
  不过,她是好演员,完美演出不用彩排,顺利的为自己造势增加曝光率,以她为主的话题至少会在影剧版发烧一个礼拜。
  宋沐风身一倾的盯着她的唇色。“颜色淡了些,我帮你加深。”
  “嗄?!什么意……唔……思。”
  突然放大的脸孔叫她一时傻了眼,来不及深思话中含意就先失声,含化在纯阳刚的男性口舌之间,嗯嗯唔唔地蹦不出下文。
  “没人瞠大眼睛接吻,你到底在瞪我还是监视我吻得好不好?”害他笑爆了肝脾吻不下去。
  罪恶感呀!
  沈恋梅慢半拍的闭上眼,之后忽觉不对连忙张开眼,适时推开他靠近的狼吻。“你吻我?!”
  用后知后觉来形容她不足为奇,哪有人被吻了好一会儿才惊觉自己吃了亏,省了慌乱的直接手指一比加以控诉,脸反而不红了。
  这叫负负得正吧!一吻抵一吻互不亏欠。
  “我是吻了你。”利息。
  “你这人有没有羞耻心,怎么可以随便乱吻人。”不知道口水里有多少细菌需要消毒。
  宋沐风左手食指往上一推镜框,像是听了一则笑话。“我记得是你先吻我的。”
  “那是……呃!那是……那是临时起意的意外,你记那么牢干什么?”她也吻得很委屈。
  “没办法,我这个人一向很小心眼,不让人占便宜。”她除外,但他不会告诉她。
  六年前那场旅行改变了宋沐风的一生。
  轻装简从的他一路由日本、环球旅游到台湾,原本预定以单车环岛一圈再前往越南、柬埔寨,最后去泰国看场人妖秀再回美国。
  岛国的热情和风情叫他流连忘返,短短的两个月根本不够,但是他仍尽量的利用时间去发觉不一样的美景。
  那一天,是他停留在台湾的最后一日,出发到机场前骑着单车去买了一份刚出炉的披萨,压低的棒球帽和身上的运动服像极了披萨店的制服。
  披萨盒尚未掀开大快朵颐,身后突然伸来一只贴着蝴蝶图样的手,问都不问一声地拿了就走,当他是送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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