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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死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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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爱死你
  作者:江南
  内容简介:
  爱情也是反对做作的问题,在人们的眼中爱情总是很纯净,很简单的。但这个时代的爱情被琼瑶用无数的包装纸包装的金碧辉煌。人们需要金碧辉煌的外表才能确定爱情存在的,我们不得不置疑,如果我们的金碧辉煌下是一个空虚的东西,这个爱情有必要存在吗?灵魂深处的爱情到底有空间吗?
  正文
  《爱死你》是个很美的童话
  文/旺角卡门
  《爱死你》是个很美的童话。记得小时候读童话,喜欢格林而不喜欢安徒生。王子和公主总是终成眷属,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的。因此读“海的女儿”,第一次发现我们的小人鱼没得到王子却变成了泡沫,好伤心,因此不喜欢安徒生。长大后才明白格林兄弟送给我们一个梦想而安徒生告诉我们一个真实的世界。江南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完美的引入,给我们塑造了这么一个可爱的死神和这样感人肺腑的爱情。正象江南自己评价的,这篇童话有安徒生的味道:虽然悲剧的结尾有点伤感,可爱的牺牲与奉献总透着一丝温暖和希望。(这里我也想谈一下王尔德,江南说他的东西凄厉,我觉得更甚,简直就是残忍。看他把快乐王子破碎的心扔进垃圾箱,把小燕子用生命染红的红玫瑰扔进烂泥碾个粉碎。告诉你最珍贵的爱心,最执着的牺牲,也温暖不了世人冷酷的心,拯救不了贪婪的灵魂。别人的悲剧是将美的东西撕破了给人看,王尔德则将最美的东西打个粉碎,扔进烂泥,告诉你那是一滩狗屎。)
  成人童话,带你回到曾经的纯真年代
  文/青面兽
  1874年,也就是被公认为世界童话之王的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去世的前一年,一个由《费城晚报》发起的募捐活动声称这位丹麦作家的生活潦倒,其结果是安徒生本人“窘迫”的收到了大批小额捐款。“窘迫”的原因,是这些小额捐款来自世界各地孩子的储蓄罐。
  次年,他因为肝癌死于朋友的乡间别墅,死后备极哀荣。
  这位一生困窘的童话作家大概也不曾想到他笔下那些纯真的梦幻故事竟给他带来如此的荣誉,简单纯净的童话故事仿佛带着一股神秘的魔力,隔着每一代都悄悄拨动读者的心弦。而最近的书市中,这些原本属于孩子的故事又悄悄回来的,它们牵动的,却是经历风霜的成年人的视线。
  从去年《哈里波特》携系列电影涌进中国,几米的绘本漫画火爆大陆市场,到自香港的两只小猪“麦兜”和“麦唛”掀翻了书市,直到爱情绘本漫画《爱死你》的悄然登台,一场童真的回潮已经迫人眉睫。“大人”们在经历伤痕文学的洗礼,经过后现代主义和解构主义的强势冲击,又为各路美女作家眼花缭乱后,恍然大悟般的走到原先的花园中,开始注视一花一叶,开始明白其实快乐和悲伤都是如此简单。
  当全世界都在等待那个戴眼镜的小巫师慢慢长大的时候,江南的《爱死你》(原名《死神的一千零一夜》)又给了我们一个唠叨的死神,让办公室的女孩在微笑着读到结尾的时候泪如雨下。几米的孩子气,《哈里波特》的梦幻世界,还有一点流传自安徒生的忧郁,都汇集到《爱死你》中,似乎中国的书市中忽然有一个江南跳出来说“我要写童话给成人看”,于是一场成人童话的风潮再也挡不住。配合插画作者鞋垫浪漫缥缈的欧化插画,江南所塑造的是一个孩子般的死神,这个懒散的主角终于在漫长的一千零一个夜晚的等待后,证明了他的一生并非为了勾魂而存在。纯净的文字和拙美的画风,娓娓的讲述之余,也在扣问都市森林中的人——“你所希望的到底是什么”?
  新的成人童话作品中,找不到商业都市的喧嚣和拥挤,却有着高楼大厦中难以寻觅的原野阳光,成人童话带着似曾相识的气息而来,让许多读者掩卷而回想起坐在小板凳上读书的时候。但是新的成人童话也绝不是老题材的一次简单回潮,罗琳为读者展示的是广阔的魔法世界,麦兜麦唛两只小猪则是憨憨的说着普通人的悲喜,《爱死你》中死神曼弗雷德细致微妙的心理活动、对爱情死不认帐的顽固态度,分明有些象邻居家青梅竹马的大男孩,又勾起读者心中久已沉淀的一缕情怀。难怪台湾“成人非童话”系列的作者郑粟儿曾说,她所写的并非纯粹的童话,所要传递的想法也是以成人为目标的。确实是一语道破了《爱死你》等新童话为什么没有牵动小读者的心神,却让久经悲剧小说考验的“大人”们掩卷黯然。童话神秘的魅力再次击中了都市人心中的软处。
  不过“成人新童话”也未必没有遭到置疑,对于几米的风评中,就偶尔出现“小资”和“女人气”等等词汇。未曾接触这种题材的读者难免会问,我们真的有必要向孩子回潮,去体会一个刻意把世界弄得更简单、心情弄得更纯真的童话世界么?不过日前《爱死你》作者江南以“新言情主义”受邀在网上进行访谈的时候,所说的话中颇有一针见血的味道:
  “爱情也是反对做作的问题,在人们的眼中爱情总是很纯净,很简单的。但这个时代的爱情被琼瑶用无数的包装纸包装的金碧辉煌。人们需要金碧辉煌的外表才能确定爱情存在的,我们不得不置疑,如果我们的金碧辉煌下是一个空虚的东西,这个爱情有必要存在吗?灵魂深处的爱情到底有空间吗?”
  看来在新成人童话作者的眼中,我们周围的世界是被自己给复杂化了。就像撕去重重包装纸去重新体会爱情一样,读者似乎也在读着新童话,考虑着撕去包装纸去看待周围的世界和人,就像每天早晨对所见的第一个人说“早晨好”,换来彼此的一天好心情。
  世界真的有那么复杂么?新童话的隐台词是否是都市人沉溺在得失中的心境其实是一种错误?二十年后再童话一次,是不是当初的人经历万劫后一点反璞归真的领悟?
  新童话在说,让我们更简单一些,也更快乐一些。
  爱上死神的十大理由
  文/BOBO…Dog
  死神一个是个完美的男人,对任何女人来说,他都是个完美的初恋男友。
  一、出身世家,家教好;出身著名的死神世家,老妈还是位天使。
  二、工作稳定,收入不错。
  三、有艺术气质和人情味。
  四、纯情。
  五、温情而不失阳刚。
  六、功夫好。
  七、富于牺牲精神。
  八、热爱极限运动,至少没有恐高症
  九、历史清白,感情专一。活了那么大年纪,恋爱史都还是如此的有限。
  十、阅历丰富,曾游历过多个国家和地区。
  死神这个人物形象几乎满足了女人对于男人的所有幻想。他出身世家(尽管是死神世家),算是拥有贵族血统,拥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并且收入也不错,估计生活小康决不成问题。此外,尽管他的工作是与死亡相伴,但他确拥有女孩子们所钟爱的艺术气质和人情味,十分的温情。在生活中,一个温情的男人难免会有失阳刚,但温情的死神却依然英勇善战,当奥俐微亚的生命遭受威胁时,他的“大挥”会毫不迟疑地去捍卫所爱的人的生命。不过死神并非万能,他尽管可以索取别人的灵魂,但他也惧怕大天使长的利剑和其他的死神,他也没有信心和能力保护自己的爱人直到永远,这让这位死神又有了一丝真实和可爱。他不是万能的,我们谁又是万能的呢?但是他选择了用自己的生命和地狱里的生活去换取所爱的人的平安与幸福。
  疯狂崇拜江南中。。。。。我读《爱死你》
  文/神仙难躲一溜烟
  当江南把《爱死你》的第一章贴在青云天马的时候,我就杀进了他的老窝,抢在第一时间把《爱死你》读完了,然后,无可奈何的,不可遏制的陷入了对他的疯狂崇拜中。
  首先是语言。江南的文字,素来以华丽著称,气势恢宏,犹如史诗,而字里行间却又透着强烈的情感,给人以无形的压迫感,就象站在百米飞瀑前,那种紧张的窒息感觉。这一特色,在《天王本生》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但是,《爱死你》的语言却和以往篇章大不相同。咄咄逼人的表面气势没有了,换之的,是一种舒缓平和,娓娓道来,又不乏轻快幽默的语调。妖媚媚认为,江南是在做一种新的尝试。通常,这种尝试并不容易。但是,江南却成功了。自始至终,他没有露出笔调上的破绽。这表明,江南对语言的掌控,已经到了非常纯熟的阶段,收放自如,“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其次是题材。到底什么是好的小说?忍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对我这样在上班间隙见缝插针地网上寻消遣者而言,小说的题材新颖异常重要。老套的题材,写得再精致,主题表现的再深邃,也很难让我“一见钟情”。而在分秒必争的数字时代,最短时间内吸引住眼球的,胜算无疑大了很多。杨判的《小兵物语》,主题很普通,之所以如此受欢迎,很大程度上因了题材及其独特的切入角度。新颖题材的发掘,在于广泛的涉猎和不拘一格的思维方式。江南在这方面是行家。每一篇力作,均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而《爱死你》构思更是奇思妙想,神来之笔。呼噜噜,我没词儿了。
  第三是架构。小说是第一人称的,但中间引入了天使阿格尼丝的视角,使得主角形象更加丰满充实。而且,这样的架构,既可以让阿格尼丝来表述主角强烈内心感受,又不至于破坏全文的语调的前后一致性。真是绝好的架构。
  第四,。。。,不行了,楼底下看门大爷在叫了。要撤了。剩下的,客栈马会马帮的兄弟们补充。
  呼噜噜,粗人就是粗人,我说话一股水泥钢筋味,把江南的大作给拍成那样了。阿弥托佛,罪过罪过。风紧,扯乎!
  天使圣阿格尼丝的睡前祈祷:
  上帝啊!我发誓,曼弗雷德是我见过的最不称职的家伙,将是他们家族永远的耻辱。他愚蠢、懒惰、健忘、自以为是、贪吃贪睡、对我不理不睬,还喜欢冒充艺术家……
  要是您再让他继续做这份工作,迟早有一天您自己会愤怒的跳起来把雷霆扔在他脑门上!
  不过,看在他上次教我画画的份上,我就不去天堂告诉您了。可是我也不能瞒着您,所以我在我的祈祷里对您说……反正您现在已经睡了,我想您不会听见我的祈祷吧?
  夜深了,圆月把无边的光辉洒在利顿城堡的塔楼上。我就坐在塔楼的边缘,特意侧过身子让月光照在我那件流水般的黑色披风上。黑丝绒的披风在月光下有着华贵的光泽,偶尔来一阵微风吹起它,那感觉就更好了。
  这种感觉就叫飘逸。
  我一直认为这样很有风采,可是阿格尼丝怎么也不明白。她居然说我这样坐在摇摇欲坠的塔上,一身漆黑的袍子在风里飘飘乎乎的样子很诡异、很阴森。没办法,漂亮的天使们都缺乏艺术气质,小的时候爷爷说得没错。
  屁股下坐着我的镰刀,黑色的巨镰,银色的刃,这就是我吃饭的家伙,精美得象一件艺术品。不要想错了,我不是庄稼汉出身,我至今也分不清燕麦和鼠尾草。我的镰刀不是用去收割粮食,而是生命。走到背后,用镰刀轻轻勾过人们的喉咙,灵魂就会跟着我走了。或者去天堂,或者去地狱,那由上帝和天使长们决定。我的工作只是把灵魂带到他们该去的地方,干这份工作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称呼,叫做死神。
  而我,就是一个死神,死神曼弗雷德,我为上帝工作。
  我父亲是死神,爷爷是死神,父亲的爷爷是死神,爷爷的父亲当然也是死神,总之我们摩尔巴勒家每一代都是死神,我也只好继承这份祖业。死神这个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有劲挥舞镰刀就好了,而且收入也不错。可是我总觉得我和其他死神不太一样,比如说我精通美学,而且学贯东西,美学帮我分辨灵魂的美和丑。我的哲学功底也很不错。前些天我还在读一个东方哲学家的书,他的名字叫庄子。哲学帮我分辨灵魂的善和恶。有了这些广博的学识我很高兴,我终于知道这些灵魂也是不一样的。勾魂的生活也就不再单调乏味了,每天都有新鲜感。可是长辈们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灵魂都是一样的,都是那些人注定要失去的一件东西而已。
  无论善恶美丑,生命不能超越我们的镰刀,这是死神的准则。
  我听见微微的风声,应该是阿格尼丝回白云间睡觉的时候了。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做一个长得不能再长的睡前祷告,展开那双雪白的羽翼滑翔在空中。我从来不知道她在嘀咕些什么,不过看她那样飘来荡去我心里就发凉,总觉得那话和我有关……而且不是什么好话。
  阿格尼丝是巡视利顿城堡的天使,我则是在利顿城堡收获生命的死神。阿格尼丝的任务之一是监视死神,不让我们用镰刀随意的剥夺生命,所以她也算我的上司。不过我想她不会去上帝那里告我。一是我很懒,没事的时候不会傻到挥舞沉重的镰刀去勾魂,谁有兴趣总做那苦力活?二是阿格尼丝总是傻乎乎的,就是她想告我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身边就站着一个卫兵,当然他看不见我,除了将死的人,普通人是看不见我的。我从怀里摸出梳子,就着他明亮的铠甲梳了梳头。梳完以后我摆出严肃的表情端详了自己一番。我觉得盔甲照出的那家伙还很英俊,唯一的问题就是脸色实在太苍白了。我只能摇摇头叹了口气。这付糟糕的脸色是死神家族的遗传,而且我们也讨厌白天的阳光,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血管里没有那鲜红的血。
  轻轻跃出了塔顶,风展动我的黑袍。我一振黑袍,简直如同风里的一片落叶,翻转飘动着,无声无息的落在了利顿公爵的阳台上。我坐在大理石的栏杆上,旁边有一只大理石的花盆,几枝淡绿色的玫瑰躺在里面,微微绽放的花瓣上凝着清寒的夜露。玫瑰是为公爵夫人奥莉薇亚准备的,当她来到阳台上看星星的时候,她喜欢看见淡绿色的玫瑰花。
  今天晚上的星星特别的明亮,让我觉得满天的星星都摇摇欲坠,最后一定会把我淹没在星星的海洋里。每当我仰望星空的时候我都会这么想。
  “别想了,艺术家。它们不会把你淹没在星星的海洋里。它们都象大块的钻石一样,会狠狠地砸在你的脑袋上,你会成为第一个被钻石砸死的死神。”淡绿色长裙的少女趴在我身边的栏杆上漫不经心的说,她有个称号叫做公爵夫人,不过我一般都叫她的名字…………奥莉薇亚。
  我面无表情的转头看着她:“给钻石砸死?很荣幸啊!”然后保持冷酷的表情回过头来继续看星星。奥莉薇亚笑了,笑的时候精致的小鼻子皱起来,就象一个孩子。
  她一笑起来,我满脸冷酷的神情就挂不住了。看着她无忧无虑的,我摇摇头叹口气:“今天晚上还要讲故事给那个老家伙听么?”
  “嗯,”奥莉薇亚托着腮跟我一起看星星,“要是没有一个吸引他的故事,明天早晨的时候你就带着镰刀来看我了,然后用镰刀在我脖子上一勾啊,我就给你贩卖到天堂去了。”
  我没有回答,继续看我的星星,奥莉薇亚拿起一枝玫瑰花在我面前鼻子上扫来扫去。我不理她,她后来实在无聊了,只好和我一起看星星。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担心,利顿那个野猪一样的老公爵对女孩从来没有手下留情过。他从来不相信女人,他每夜会从自己的臣民中挑选一个女孩成为他的夫人,可是第二天他就会杀了她们。他已经杀了两千四百八十三个了,都是我去勾的魂,数字绝对没错。
  据说他年轻的时候曾经见过撒旦的女人,撒旦在一旁安睡的时候,那女人居然逼迫他和自己欢愉一番,否则就会唤醒撒旦杀死他。在迫不得己……或者是迫不及待的和那个美丽的女人欢愉过一番以后,女人又强迫他留下自己家传的戒指,拿那玩意要挟野猪公爵。虽然我不知道女人要挟了公爵什么,不过他没什么本事,还长了一只野猪脑袋,最多也就是讹诈一点金钱吧?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那个来历不明的女人曾说她是被撒旦抢去的,撒旦把她藏在七道匣子里沉没到大海中,平时不敢放她出来,因为撒旦知道女人想做什么事情都是拦不住的。
  最可笑的是撒旦的姘头还给野猪公爵吟了首诗:
  “妇女不可信赖,
   不可信任,
   她们的喜怒哀乐,
   在她们的爱欲中,
   ……”
  老野猪因此获得了很多知识,从此他不再相信任何女人,包括他的母亲。在他的母亲终于也撒手尘寰以后,老野猪决定永远不让某个女人长久的待在自己身边,过一夜杀一个成了他的婚姻制度。好在他的领地比较大,杀个几千女孩还不至于严重影响人口数量。
  如果我不是死神,我早就冲到那头老野猪面前揪起他满头猪鬃告诉他他有多无知了。他以为撒旦是什么东西?孩子么?会被他扣上了老大一顶绿帽子还不知道?而且据我所知撒旦是个独身主义者,他身边从来也没有女人的。最让我无法容忍的是那样拙劣的诗歌他也好意思一再的对人说!
  上帝啊,睁开你无所不在的眼睛,看看这帮家伙的审美观都堕落到什么地步了!
  撒旦啊,你真的能够接受品味那么差的女人么?
  不过不管这家伙年轻的时候遇见过一个自称撒旦的大骗子也好,他是个不可救药的臆想狂也好,他毕竟给了我一份稳定的工作。自从他每天杀一个女孩成了一种制度,大天使长亚历克斯觉得有必要专门设置一个死神来进行这份工作,于是我被从遥远的东方召唤回来进行这项工作。每天早晨扛起我的镰刀,去公爵城堡的背后的断头台上勾取某个女孩的灵魂。
  每一次那些灵魂都无一例外的美丽可爱,绝大多数时候也都是些善良的灵魂,可是我从来没有因此觉得遗憾,毕竟人都是要死的。我唯一遗憾的是这个老家伙总在早晨天不亮的时候处死女孩,使得我必须天天早起。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奥莉薇亚,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奥莉薇亚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她的父亲是利顿公爵手下的骑士队长,马林男爵。她家的阳台很大,所以那时候我最大的爱好是坐在她家的阳台上看星星,周围来来往往的人虽然多,不过他们都看不见我。直到有那个一天,一个漂亮的大眼睛小女孩在身后揪住了我的黑披风说:“你又来啦?”
  一般人可能不知道这个场面对于一个死神是何等的恐怖,这好像一个挤牛奶的农夫忽然看见披着黑袍的死神坐在牛背上说:“大叔,能不能请问去德兰郡的路怎么走?”
  总之我是一个不稳栽倒在地下,半个灵魂飞到了主的怀抱中。好不容易爬起来,我还两股战栗,等待这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说话,我当时很怀疑她是圣女或者大天使长变化了样子来试探我的。结果是她愣了半晌忽然格格的笑了起来,一直笑到在地上打滚。周围的人都诧异的看着小姐在地上发疯一样的傻笑。
  后来她给我看了一本东方神秘学的书,她从里面找到了一种药水,用它抹眼睛可以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我一直很诧异她的脑袋瓜里居然装了那么多东方的东西,再后来她每天都在夜里坐在阳台上和我看星星,经常给我说那些来自古代神秘东方的故事。
  我告诉她我叫曼弗雷德,她告诉我她叫奥莉薇亚。
  我终于在利顿城堡找到了一个能和我聊天的人,和奥莉薇亚聊天比和阿格尼丝说话有趣一千倍。我也养成了一种很规律的生活,早上去勾魂,白天睡觉,晚上和奥莉薇亚聊天,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坐在她的窗台上。据奥莉薇亚说那样使她睡起觉来蛮有安全感,不过我实在想象不出招个死神坐自己窗台上安全感从哪里来。
  转眼就过了六年,死神那漫长的生命使我们很难衰老,我依然是人类二十多岁的样子。可是奥莉薇亚已经变成大姑娘了。她小的时候我喜欢抱她坐在自己膝盖上看星星,可是她十八岁那年我刚刚准备把她抱起来忽然觉得很不适应…………如果她坐在我膝盖上,她会比我还高的,那岂不是挡住了我看星星的视线么?
  最后我永远放弃了这个习惯。
  奥莉薇亚有一种不可救药的乐天观,她好象从来不害怕什么。这样有很多好处,比如和她看星星的时候如果忽然看见一只野老鼠,她不会缩在我怀里尖叫,她会惊喜的说:“看,老鼠,是老鼠啊!”
  这个特点一直让我很欣赏,直到有一天这个女孩乐天得昏头了。
  “曼弗雷德,我去嫁给公爵好不好?”她托着腮看星星的时候问我。
  死神曼弗雷德没有能回答她,因为他已经给吓得一口气接不上来,翻着跟头倒载在地上。
  “怎么啦?怎么啦?不要做出那么夸张的表情好不好?”奥莉薇亚漫不经心的说。
  我爬起来摸了摸她脑门:“你没有染上鼠疫吧?”
  “没有。”
  “霍乱?”
  “没有。”
  “百日咳?”
  “没有。”
  “猩红热?”
  “没有。”
  “那么你只能是感冒了……”
  “没有,没有,没有!”奥莉薇亚噘着嘴拨开了我的手,“你不要老把手按在我的额头上好不好,我什么都看不见了。”
  “既然你没有昏头,干嘛去嫁给那个老家伙?”我瞪大眼睛在她耳朵边上喊,我有点慌张。不过我不是关心奥莉薇亚的生死,我只是想到以后夜里没有陪我聊天看星星就不寒而栗。对我这样一个有艺术气质的死神来说,寂寞实在是件可怕的事情…………所有艺术家都是这样的。
  “他可是公爵啊,从阿尔卑斯山南麓一直到圣阿道朗河边,他可是最有身份的贵族了
。”奥莉薇亚满不在乎的晃着双腿。
  我上去捏住她的鼻尖把她的脸转向我:“要是他要杀你,即使我是死神我也救不了你的!你知道不知道啊?”
  “知道,”奥莉薇亚好象很听话的点点头,“死神只管收集灵魂,生死不由你们决定的。”
  “那你还去?”
  “可是我觉得嫁给公爵很气派啊,这么有威望的贵族很难找。”
  “要掉脑袋的!还不如嫁给我呢……”
  “不是吧?”奥莉薇亚吐了吐舌头笑,“你都活了三百多年了,太老了吧?”
  “只是打个比方嘛!”我摊了摊手说。
  “你们死神会不会娶妻啊?”
  “当然会喽,要不然我怎么生下来的?我母亲是一位天使呢。”
  “就象天天在上面飞过的阿格尼丝?”奥莉薇亚吐了吐舌头,做了个小小的鬼脸。
  “娶她?”我也做了个鬼脸。
  两张鬼脸很滑稽的凑在一起的时候,我忽然沉下脸来:“你怎么忽然想到要嫁给他的?开玩笑的么?”
  “不是,”奥莉薇亚也安静下来,“曼弗雷德,告诉我,死是什么样子的呢?”
  “嗯……不知道。”我说的是实话,我并没有死过,怎么知道死是什么样子的呢?
  “你是死神哦。”
  “这只是个称呼,”我耸了耸肩膀,“我觉得更准确的说法是一个灵魂搬运工。”
  “很可怕么?”
  “听说……是这样吧?”
  “每年有三百六十五天,每天死一个女孩,足足六年了,多少女孩就这样死去了呢?”
  “两千四百八十三个。”
  “是你去勾魂的么?”
  我点点头。
  “她们死的时候都很害怕吧?”
  犹豫了一下,我还是点了点头,我不想给奥莉薇亚描述那种情景吓唬她。无论她多么胆大,人头落地的场面还是会吓到她的。
  “知道么?曼弗雷德,我不想利顿城堡附近的每个女孩都象她们一样害怕,虽然我有的时候也害怕,不过你知道的,我胆子比她们大一点点……”
  “不过胆子大和死不死没有关系吧?我勾过的魂有不少胆子比你大多了,知道那个红发女海盗卡特琳娜么?”我竖起拇指指指我自己,“我勾的魂,胆子再大还不是要死。”
  “问你个问题,如果你是利顿公爵,你会不会杀我?”奥莉薇亚撑在栏杆上,探着脖子问我,好象是很想知道答案。
  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挑战感,仔细思考了五分钟,我才谨慎的回答说:“可我到底为什么要是那头野猪呢?”
  “哎呀,我就是问你嘛。”
  “那样啊?不会。”
  “我想也是的,”奥莉薇亚满意的点点头,“那么没准公爵也不忍心杀我呢?很有可能吧?”
  “那你最好劝他先皈依佛教,不过那样他就不会娶你了。”
  “那样挺难的吧?”奥莉薇亚想了想说,“不过不皈依佛教我也有办法叫他不舍得杀我。”她眯着眼睛笑。
  “不舍得,”我歪了歪嘴,“你以为他是情圣啊?”
  “那我们打赌好喽。”
  听她说得越来越认真,我心里有点不安:“可就算他不杀你,你也没有什么好处,难道你是嫁给他锻炼胆量?就算你不嫁给我也有很多别的贵族可以嫁啊,那个经常来看你的奥利弗少爷也不错啊,虽然是个豁嘴……”
  “我是没有什么好处,不过,”奥莉薇亚低头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的时候,我被她脸上严肃的表情吓得浑身发毛。她凑近我耳旁说:“那样他就不会杀别的女孩了。”
  “可是,我觉得他还是会杀你的!”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忽然有点绝望。她一旦决定的事情谁也无法改变的。而且对于这样高尚的事情我非但不应该劝说而且应该鼓励,我是死神,我也是信仰上帝的。
  “我去试试看,”奥莉薇亚微微笑着看我,“答应我,如果他真的要杀我,勾魂的人一定要是你,不然我也会害怕的。”
  “那让我们先从柏拉图的说法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吧。”想了很久,我决定先忘记我自己是上帝的信徒来劝说这个正在发疯的家伙。我准备先把上帝从我的脑袋里赶出去,现在就是他亲自跑来我也没心情听他的布道。他可以献出儿子的血救众人,我可没说我要献出奥莉薇亚的血去拯救世界。是吧?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死神,我不是万能的。如果上帝算是个大富翁,那么我只是兜里有一枚银币的穷光蛋……我不愿意布施那枚银币,因为那是我仅有的……
  那天夜里我动用了我所有的哲学知识,一直劝她到天亮,奥莉薇亚满脸微笑的不断点头,就是不说话。曙光让我觉得很难受,我不得以才离开了男爵家的阳台。
  “晚上继续跟你说!”我大声喊着跑远了,阳光真叫人吃不消。
  奥莉薇亚微笑着看我狼狈的逃窜。整个白天,我躲在一个阴暗的酒窖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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