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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喜剧-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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拇吵鲆欢崖榉场
“你是谁的妈尽说外人的好话,她虚伪又做作根本不适合我们山上,表里不一只会做做表面功夫阿谀媚宠,这世界上我最讨厌的人就是她了。”
难掩怨恨的顾其忧忿忿不休的说道,边搬车上的食物边大声嚷嚷地发表不满情绪,有几回差点把手上的菜甩出来,自然无多余心思注意到从远处走来的人影。
“嗯,我倒希望拿你去换人家的外孙女,省得一天到晚大呼小叫的忤逆我。”女儿要有人家一半的柔顺懂事,她半夜作梦也会笑醒。
什么嘛!又拿她跟那个人作比较,她有那么差吗?“我哪有忤逆你,我在跟你讲道理。”
“讲道理用吼的?你当我耳朵聋了还是老眼昏花,当老师的可以颠倒黑白欺骗我这个老女人呀!”她怎么听不到一句道理,全是狗屁不通的歪理。
顾大妈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也知道女儿说得没一句是人话,得失心太重就是见不得别人比她优秀,稍有不顺心就将火发在无辜的旁人身上,根本没想过没妈的孩子多可怜,一味地想赢过人家。
自己的女儿自己最清楚,就那么点小心眼也想瞒过她,嫉妒人家好却不肯承认输人一截,明里暗里不晓得欺负人家几回,她看在眼里且不会偏袒自己的女儿,她真的被她老来得女的父亲给宠坏了。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我只是很单纯地讨厌那个人不成呀!你别再把她捧得像天上的仙女,完美得找不出缺点。”越说越心酸,她干么每次都得和那人作对比示范。
而她永远是那个受人嘲笑的失败者,没有尊严地黯然退场。
“你喔!心胸也放大些,别为一些老掉牙的小事像吃了炸药似的老教人看笑话。”山里的孩子不会这么小气,他们跟山一样有雄伟的胸襟。
“什么叫小事,那明明是……喂!让让,你挡到我的路。”顾其忧抱着一箱冷冻食品绕过一根人柱,继续发出不平声。
“你眼睛睁大点别把客人赶走,你这毛性子不知道像谁。”好笑又好气的顾大妈对季靳投去个抱歉眼神,为女儿的无礼感到万分抱歉。
太阳都爬到头顶上了,远处的炊烟袅袅,提醒她该炒菜上桌,虽然现在有便利的瓦斯炉好用,可是一桶瓦斯要从山下送上来天也黑了,远不救急。
再加上老一辈的人习惯用柴火煮饭,就算有电饭锅、微波炉这些先进科技,他们还是一口灶一口灶的添柴加火,反正山上的枯柴俯首可拾,不怕缺柴缺枝地枯等赶不及开饭的瓦斯。
所以用老旧灶头烹煮食物的人家不在少数,随处可见白烟飘袅,燃烧木头的香气四溢。
“哪里有客人上门,你眼睛花了……”啊!怎么有人?
蓦地脸一红,她表情变换极快地挂上一张开朗笑脸,极力掩饰刚才不雅观的粗鄙言行。
“呃,你要住宿吗?这位……”先生还是小姐,真难下判断。
顾其忧被季靳清冷的美慑住,一时间发怔住的不知该说什么,傻楞楞地望着那张出奇的美颜暗叹,这世界上完美的“女人”未免太多了,让她自惭形秽。
“是先生啦!别搞错了。”顾大妈以手肘推推出神的女儿,把她出窍的三魂七魄给叫回来。
“什么,他是男的?”这么美丽的男人,她是不是在作梦?!
不相信的掐了下自己脸颊,她痛得差点叫出声,以难以置信的眼神流露出梦幻般傻笑,和大部份女人无异的对他涌起迷恋的少女情怀。
温致敬那个半吊子医生哪能和他比,连帮他提鞋都不够资格,她的春天终于来了。
可是她在欣喜之余不免想到她的“敌人”,飞扬的神采黯了黯,她在心里盘算着要如何不让来人瞧见那个女人秀致的容颜,她的杀伤力对她影响太大了。
“给我一间靠窗的房间,我不喜欢有人来打扰。”前话先言,一瞧见绑着马尾的女子对他露出痴迷的神色,季靳当下冷言地不给好脸色。
不过习惯山上入夜寒气的顾家母女一点也不觉得他冷气迫人、难以相处,照样不知死活地当他是软柿子任其揉捏,故意装听不懂他拒人于外的警告。
“没问题、没问题,我们忘忧山庄每个房间都背山面海,环境清幽,安静得听不见车水马龙,你尽管安心的住上一辈子。”她不收费倒贴也甘心。
“三天到七天左右,你们是先付订金还是退房再一起结算?”他没打算久待。
面无表情的他大略审视了一下周遭的景致,尚能接受她口中的清幽环境。
忘忧山庄所处的地势不怎么平坦,有高有低还有不少有碍瞻观的坑洞,但他们巧妙的运用小桥流水掩饰这一缺点,再将老一辈弃之不用的牛车车辆装饰成花墙,栽上四季花卉突显大自然的美景。
几颗千斤重的大石头散布于绿草如茵的庭院当中,去皮磨光的桧木制成三十到一百公分不等的椅子供人休憩,一旁还有清凉的山泉涌出让人饮用或洗手。
入口处的花秋千最引人注目,它是以一块块坚硬的原木缠上树藤捆绑而成,形状像舒适的躺椅,足以供两个以上的大人稍作休息。
最独特的是木头的两端稍微挖出一点小洞填上木屑,山里才得见的各式兰花植种其中,秋千一动清幽的花儿也跟着飘动,给人彷佛置身花之国度的错觉。
但这些对他都不重要,他需要的是一个安静的空间好沉淀纷乱的情绪,让他能有一颗平常心寻找他深藏心底的答案。
“不用急、不用急,随你什么时候高兴付都可以,不付也没什么大不了……啊!妈,你干么打我脑袋?!”很痛耶!人会被她打傻。
“谁说可以不用付费?你当我开民宿开好玩的呀!免费招待大家住宿和山菜大餐。”没把她老本赔光不甘心是不是,尽做赔本生意。
“妈,你去煮饭啦!其它客人都等得大肠告小肠,他的事由我安排。”难得有养眼的美男子出现眼前,她怎能不借机会好好把握。
山上的好男人实在太少了,不是已婚就是死会,没几个长得称头勾起她的兴趣,让小姑独处的她想婚想得快发疯了。
虽然诊所里的蒙古大夫还算人模人样,口耳嘴鼻不缺称得上英挺俊朗,教少见世面的女孩们芳心暗动,巴不得一棒子敲晕他拉回家当老公享用。
可是他那双会勾人的桃花眼只注视一个人,将她们渴望不已却不可得的深情全给了不爱他的女人,让人恨得牙痒痒的想拔除他心中的那抹飘忽的身影。
她是很喜欢他没错,甚至不顾羞耻的向他示爱,但他无动于衷的只给她一句抱歉,说他不是她的未来。
去他的,他以为她没有选择权吗?下一个男人一定会更好,上天果然如她所愿的送来极品男,她才不希罕他的同情眼光。
即使她胸口还有点酸酸的,不怎么甘愿放过他。
“来来来,这位先生,我带你到房间瞧瞧,不满意我们还可以再换一间。”
顾其忧笑得如春花盛放地欲帮他拿背包,然而手还没沾到就被他抢先一步的提起,她只好一脸笑意的在前头带路,指着没人居住的空房征求他的意见。
她的眼睛已被他迷人的外表迷得晕头转向,看不见他眼底的排斥,还当他非常有绅士风度,不忍心她这“瘦弱”的女子提他颇为沉重的背包。
反正她眼里的他完美得不像真的,才初见她就甘心受迷惑的只为他沉醉,再也没有其它的存在。
“好,就这一间。”
她的离去是一种安息,她的美丽遗留在庄严的圣殿,她说你的家在台湾,她的灵魂会无止境的等待。
修长的手指轻抚着一张泛黄的相片,相片中温柔的娴雅女子抱着一束洁白的海芋对着镜头微笑,神情满足而充满幸福感,像是一朵正迎接朝露的夏荷。
相片旁是另一张教堂的相片,那是一封来自台湾的信件,信中附了一张简短的字笺,上面写着正是他渴望得知的信息。
她的离去真是一种安息吗?
那象征什么意思,指她不在人世了吗?
深深的孺慕和怀想无从倾诉的埋在心底,似遥远的星月无法触摸,彷佛近在眼前却是镜花水月一场,心语留存找不到投递处。
妈,这些年你过得好吗?离开父亲的你是否过得比以前快乐?
发束于后的美丽男子眺望远处的山景,微风轻送带来沁心的凉意,循着老板给他的线索,他知道自己的心有了浮动。
“是这里吗?母亲,你的爱可曾留在这片美得诗意的土地上?”
风不语,只送来淡淡清香。
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的季靳回想着不堪的过去,从小生长在富裕的商业世家里,全赖母亲的悉心教养他才有健全人格的发展,在贵族学校名列前茅。
可是喜新厌旧的父亲却因为母亲的恬静无争而嫌无味,渐渐的将心移向婚姻外的第三者,并在他九岁那年与母亲离异另娶新妇,不久即举家移民纽约。
没多久后一个全球性的金融风暴轻易地将父亲击倒,庞大的负债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有一天终于将手枪抵在太阳穴上轻扣扳机……
砰!一声……
痛苦的神色拂上季靳俊雅的脸,肌肉僵硬的紧闭双唇忍受那梦魇般的剧痛,喷洒在墙壁上的血鲜明可见的向他靠拢,一面墙分成四面地困住他的躯壳,灵魂在受苦。
那一夜他逃了,如同他吓跑的后母。
梦,是没有止境的磨难,只能接受而不能拒绝,他沉沦在纽约苏活区,一条暗黑的巷道的酒吧外。
“啊!你在房里呀!我以为你出去逛逛了。”
一道假装讶异的女音从门口响起,堆满笑意的脸上有着遮掩不住的窃喜,不等人招呼地自动走进房间,打断他沁着冷汗的心悸。
其实打从他住进忘忧山庄的那一刻起,惊艳继而心动的顾其忧一直特别注意他的一举一动,每每假借各种名目送茶送毛巾的来接近他。
若说有谁知道他几点几分做了什么事、喝了几口茶水,那人非她莫属,答案绝对比当事人还准确。
因此他根本没走出过房门一步她最清楚,他的饮食全由她一人打点不假手他人,而此刻矫情的问候不过为引起他的注意。
她的动机明显地不需要解释,就是对他出色的外表着迷,“拋弃”心仪的小镇医生决定移情别恋,不时地来到他面前搔首弄姿,希望他表现火山爆发的热情卯起劲追她。
虽然成果不怎么显著进步,他仍停留在不理人的阶段,但风雨生信心嘛!顽石也有被滴水穿透的时候,只要她持久付出总会有收获,人心再硬也是肉做的,不可能像钢铁一样让人处处碰壁,头破血流。
“你是来玩的吧!我们这里有不少好玩的风景区和观光景点,你不出去走走看看会抱憾终生,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顾其忧毫无羞色地自吹自擂。
水是故乡甜,不管走过千山万水,情系的土地总是游子归来的净土,它孕育了生命和美好的回忆,是家的所在,没有人可以夺得走。
“抱憾终生吗?”轻声的低喃,季靳的脑海中闪过母亲眉头深锁的愁容。
她也有遗憾吧!所以才有无止境的等待。
“老是闷在房里可是会闷出病的,你要不要去看看我们最骄傲的绿色王国,有山和海的对话,有风与精灵的交谈,满山的云海覆盖天的尽头……”她照本宣科的念着旅游文宣上的文字。
她本来想说满山的云雾,但因为那个雾字和她最痛恨的人有关,所以她将雾改成海,特别用红笔圈起来加注,免得自己念错。
只是她没看清楚编写旅游指南的文字创作者正是她的死对头,还喜孜孜地当自己很有文学气质,刻意用如诗如幻的声音描述山城的风光。
“教堂。”
咦,教堂?“你喜欢我们圣辉大教堂呀!前面路口向右转,然后走两百公尺左右再往下,经过两棵老樟树爬上七十八个石阶,有条小溪流过……”
顾其忧不假思索的口绘一张通往人们心灵入口的地图,凭熟悉的记忆“走”到做礼拜的歌德式建筑物前,怀抱圣子的圣母图像镌刻在墙壁上。
有百年历史的圣辉大教堂是镇上居民信仰的寄托处,每逢星期假日总会有不少在地人涌入,听不老的保罗神父以风趣幽默的口气说着主的神迹。
大概是宣传得宜吧!有些虔诚的信徒不辞千里而来,就是为了一睹古老教堂的风韵,抚抚年代已久的生苔石墙也觉得不虚此行。
“你是外地人不懂得我们这边险要的山势,一不小心容易踩滑或走错路,昨天下了一阵雨路面有点潮湿,但如果有个擅走山路的向导就便利了,你绝对不会有任何意外发生。”
话一出口她暗骂自己乌鸦嘴,没事干么乱诅咒人家发生危险,不过她暗示的那么白他应该听得懂吧!她十分乐意当伴游女郎。
“不必了,我自己可以找得到路。”他不是路痴。
“可是外地人若没熟人带路真的会迷路啦!你没瞧报纸才报导过几个登山客迷失在山间出不来吗?你千万不要逞强跟自己过不去。”
异常热心的顾其忧不死心的游说着,一路尾随其后在他耳边滔滔不绝的讲述一年有几人因山难而下落不明,谁家的儿子被大水冲走,哪个地方地势险要害死多少人。
她没发觉她现在的行径简直和长舌的顾大妈如出一辙,人家不响应就当他认同的说个没完,只差没挽起他的手臂当个小鸟依人的小女人。
身材健美的她有着原住民特有的黝黑肤色,鼻梁很高眼睛有神,扬散着乐天知命的热情天性。
唯一的缺点是嘴巴太大、骨架太粗,为了方便她将头发削薄剪短,发型太过现代感没有布农族少女的娇羞,猛一瞧还以为她是变性失败的男人。
“我不在意。”眼中流露出冷漠的拒绝,季靳挪挪遮住勾魂瞳眸的眼镜,拉开和她的距离。
“我会担心嘛!照顾出外人是我们店家的责任,我总不能让你在山里乱逛找不到路回来,我家的民宿一向有提供导游的服务。”
意思是她就是要赖定他,不让他走出视线之外。
不想再和她纠缠下去,他表情一冷的停下脚步,以过人的身高挡在她面前,不希望她一直跟着自己。
“顾小姐的好意我心领了,我现在需要的是安静,而不是一只饶舌的鹦鹉。”受了某人的影响,他出口的言语十分毒辣。
远在他处的酷酒保大概没料到他也会学她的辛辣作风,近墨者黑的定律不论走到哪里都行得通,不多话的他说得一针见血。
“什……什么,饶舌的鹦鹉?!”微微一怔,顾其忧的神情有点茫然。
虽然她没有被刺伤的神色,但抬高的脚迟缓了一步,显得重如石臼。
“我自己的事自己负责,不劳操心。”季靳成功地表达对她痴缠不休的行为感到不耐烦,那冷冽的气质如刀一般隔开两人的世界。
“呃,这个……你在生气吗?”奇怪,她忽然觉得他有种高深莫测的可怕。
好冷呵!她的手脚都快被冻僵,气象局的预测又不准了,三十度西的温度怎么只剩下十度左右,她想回去穿大衣御寒啦!
“别再跟着我。”
冷冷的撂下一句话,他优雅的转身,像高贵倨傲的王子,没看她一眼地朝着路的那方走去,云深不知处的翠羽雷雀发出尖锐的长音。
人的心就是一张地图,不需要人引领就能到达目的地,他只要听从心的声音往前走,目标便在不远的前方等着他。
他不急,从容不迫的身影沉稳的踏出每一步,满目的海芋似在说——欢迎、欢迎……
“女儿呀!别太死心眼,你高攀不上人家,不要傻呼呼的一头栽下去。”
“哼!谁说我高攀了他,我和他站在一起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美得像一幅画,你不要扯我后腿啦!”她才不会灰心呢!再接再厉为美好的未来努力奋斗。
一听女儿不害臊的自我吹捧,顾大妈捧着肚子大笑。“什么画,你班上学生画的鸭子走路呀!还是扑通跳下水有翅膀的青蛙?”
“什么鸭子走路,你根本没有艺术天份,那是鸳鸯和天鹅。”一想到学生四不像的涂鸦,顾其忧的头开始发胀。
“是是是,鸳鸯和天鹅,随你怎么掰都成,不过我看他跟赵老头的孙女比较适合,两个人都很漂亮。”至少他们说的什么气质很搭,都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
看了看女儿,她实在很想叹气,同样是喝山泉水长大的孩子,怎么差别会那么大,一个像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差之十万八千里。
“风夕雾?!”黑幽幽的瞳孔骤然放大,似要从鼻孔喷出火来。
掩着耳一瞟,顾大妈没好气的要她小声点。“你要多跟人家好好学学,不要大吼大叫地让我不好意思承认你是我的女儿。”
人比人气死人,她早就看开了,什么种生什么瓜仔,一点也瞒不了人。
“谁说我比不上她,你越是不看好我,我越要让他喜欢我,我就不信我会一直输给那个多病的臭女生。”
童稚的怨恨延续至今,顾大妈的劝阻反而让她更加不肯服输,怒火熊熊的握紧拳头挥舞,不相信近水楼台会得不到月。
她一定要得到他,绝不让风夕雾又再一次踩到她头上耀武扬威。
顾其忧孩子气的立下誓言,不为一份真心只想赌一口气,玩着一个人的爱情战争,没有男女主角。
她,注定是个配角。
第四章
“啊!小心、小心,麻烦让让,我的煞车不太灵光,别让我撞上你。”
铃铃的簧片撞击声及不上女子仓皇的急切声,一辆保养得像新的粉红色淑女车速度极快的往下冲,跟有没有煞车一点关系也没,因这路可是斜度六十的下坡路,一往下滑势子很难挡得住。
飞扬的长发在肩后划出一道美丽的弧度,似波浪般一波波起伏不定,煞是好看的令人着迷。
若是手握车把的女孩神色不那么慌乱的话,眼前的一幕还真是赏心悦目,彷佛悠闲的淑女骑着单车漫游山林美景之间,人与树影合成一体,成为天然景致之一。
可惜惊恐的轻喊破坏她脸上的惬意,一手要握紧把手怕车头偏向路旁,一手按住遭顽皮的风戏弄所扬起的裙襬,还要担心篮子里的鸡蛋会撞破,她比挡路的“路霸”更惊慌,生怕一个不慎撞个正着。
“下回飚车时请净空路面,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让出行走的路权。”
戏谑的男音当头淋下,脸色微白的风夕雾气息不稳地冷抽口气,发现一只有力的手捉住车头中央的横杆稳住她,让她不致继续狂奔千里。
风随着她的停止而静止,但被打乱的发却不肯服贴地落于身后,乱得俏皮让人伸手想去抚平。
而那只足足有她白皙小手两倍大的大掌正顺心而为,轻柔但不造次地以指代梳轻轻滑过柔软发丝,让那头乌黑秀发如瀑直流。
“真是不好意思,我不是在飚车,没撞到你吧?”她表情微窘的连忙道歉,低头注视前方多出来的那只手。
“你看我像是被撞到的样子吗?”瞧她耳根倏地红透,季靳突然兴起捉弄的趣意。
好优雅的手形,修长得像……钢琴师的手。“呃,对不起,是我太冒失了,没控制好车子的速度横冲直撞,希望你能原谅我的莽撞行径。”
“你一向有对着别人皮鞋说话的习惯吗?”她多礼得让人想笑。
“嗄?”他在取笑她吗?
“我想我还不至于丑到面目可憎的地步,我保证不会吓哭小孩子。”他的脸比他的鞋子好看。
“你误会了,我只是在研究你漂亮的手……啊!是你!”头一抬,她惊讶的露出意外的神色。
“又见面了,种花的小姐。”季靳有礼的行了个绅士礼,下颚一点帮她扶住车子好让她从容下车。
粉颊微赧的风夕雾有些难为情的朝他一笑。“英勇的骑士救助落难的少女该如何回报呢?可别说以身相许,我正打算打破传统。”
“你可以从自我介绍开始,我不介意当个失望的勇士。”她的幽默让他差点笑出声,心底保留的柔软地轻易被她占据。
“风夕雾,风中绯缨的风,夕阳西下的雾岚,很平凡的种花女子。”她套用他的话自嘲,但举手投足间不自觉的散发着大家闺秀的高雅气度。
“风夕雾……”他仔细的咀嚼这个梦幻的名字,罕牢记在心版。
“你是季……呃,还是靳先生,我的记性不是很好,老是忘东忘西地闹笑话。”他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可是他的外表比姓名更容易记忆。
“别把自己忘了就好,我是季靳,一个居无定所的天涯人。”
维也纳森林暂停营业,他真的不知该何去何从。
那年在纽约苏活区的黑人爵士乐团遇到一身故事的老板后,他淡寞的表情有了一丝明亮,彷佛他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老板说他下一个目的地是台湾,如果有兴趣欢迎同行,他的小酒馆缺一个美丽的钢琴师。
当时他的心情是复杂的,举棋不定徘徊在去与不去的十字路口,他放不下照顾他多年的黑人乐手,却为Kin的提议而心动。
后来,他从口袋拿出一张老旧的发黄相片,指着里头温柔的女子对Kin说,如果可以,请你帮我找到她,届时我会为即将开幕的酒馆弹奏美丽的音符。
他不以为Kin的找寻会有结果,没想到四个月后他收到一封来自台湾的信,当下他毅然决然的告别暂居的黑街,背起行囊迈向未知的世界。
家对他来说是个遥远的梦,他已经不记得欢笑的颜色,除了钢琴声他一无所有,孑然一身漂泊在茫茫人海中。
说也奇怪,对于酒馆的伙伴们平时众在一起从不觉得有何珍贵处,可是一旦分离,他竞怀念起维也纳森林悠然的气氛,以及阳光般的侍者James和尽说冷笑话的酷酒保Hermit了。
当然Kin的自得和风趣也是不可或忘的,他们丰富了他贫瘠的灵魂,让寂寞的他有了个歇脚的地方,分享孤独的滋味。
“居无定所也是一种寻找自我的快乐吧!至少季先生不是流浪成癖的怪叔叔。”风夕雾打趣的揶揄,羡慕他闲云野鹤的清闲。
怔了怔,她的话让季靳为之一愕。“请叫我靳,我的朋友都这么称呼我。”
“靳?”她笑笑地牵着车与他并行。“很高兴能当你的朋友。”
“不客气,这是我的荣幸。”莫名地,他喜欢她笑起来淡淡的模样。
“喂!你还真是不客气呀!淑女装模作样表示大方的时候,你应该非常知书达礼的回一声谢谢,不客气是我的台词,你怎么好意思抢女孩子的话。”
她做出“你该羞羞脸”的表情,为他的不可取感到孺子不可教的痛心。
“是吗?”眉毛一扬,他眼医渗入些许的笑意。“下回我会谨记风小姐的教诲,别去挡一辆煞车有瑕疵的淑女车。”
“哎呀!你这人真无赖,拿人家的糗事当笑话看。”她微嗔的跺了两下脚,双颊飞红地显得羞人。“还有你叫我夕雾就好,别文谵赞地喊我风小姐,人家的疯病早就好了。”
“嗄?你有病?”换他一讶的为之傻眼,不由自主的看着她。
噗哧一笑,她雪嫩的肌肤浮上艳色。“你是老实还是常被人骗,我随便说说你也信。”
此风非彼疯,她可不想疯小姐、疯小姐常挂人们口中,到时人没疯早晚也被他们叫疯。
季靳微拧的眉头一松,有种冲动想捏她顽皮的鼻子。“有没有人说你很调皮?”
她故作思考的低吟了一下。“嗯,好象没有耶!我一向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尊师重道、孝顺长辈,是个百分百零缺点的优良典范。”
并非她在自我吹嘘,从小到大她就是认份的孩子,健康上的不允许让她只能单向的朝课业着手,学测成绩很少跌到第一名以下。
不管在台湾还是法国,她向来是师生眼中最优秀的模范学生,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踏实认真不骄矜,乐于和周遭的人分享学习的乐趣。
应该说她非常懂得人性自私的一面吧!看过她父系那一方争权夺利的丑态,她反而省悟自己要的是什么,不愿同流合污的玷污上帝赋予的纯净灵魂。
名与利不过是一场如过眼云烟的厮杀游戏罢了,她从不认为自己适合拿起刀剑冲锋陷阵。
但求一份心灵的美,平静的祥和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何必为了谁强谁弱争得你死我活,血流尽还不是要从头开始,再次周而复始的轮回填不满的欲望空洞。
“听起来很自负,让人很想逼出你的眼泪。”她绝对是男同学最想欺负的对象,爱她又恨她。
清朗的美目一扬,她好笑的回敬一枪。“至少不会有同性想追求我,以阁下的尊容大概是老少咸宜,男女通吃吧!”
他阴柔的外表俊美得如绝世佳人,偏柔的五官既优雅又带着女性的柔媚,不被错认可能很难。
初见他的时候,她以为他是希腊神话中化身水仙的美少男纳西斯,酷似女子的绝色美颜让身为女人的她都觉得汗颜,对他模特儿般身段感到惊艳。
“你知道吗?嘲笑我这张脸的人通常下场很悲惨。”可是被她调侃他却觉得很愉快,她的言谈举止不至于令人乏味。
他很少在一个女人身上看到刚柔并济的特质,但她柔中带刚有着坚强的意志,清新的气质和不急躁的态度让他不想筑起一道冰墙,与她同行是件愉悦的事情。
只是她的皮肤未免白得透明,好象她是空气中一抹幽魂,伸手一捉会穿透她的身体,脆弱得让人不敢用力碰触薄弱的躯壳。
摇摇头,他为自己可笑的想法感到莞尔,人不是冰不会一碰即碎,她水嫩的肌肤太细致了,容易引起别人的错觉。
风夕雾不怕他“灭口”的回道:“请问他们葬在哪里,我好备鲜花素果去祭拜一番,死得不明不白的孤魂野鬼是很可怜的。”
“你……”季靳朗声发出近二十年不曾有过的大笑,牵过单车减轻她的负担。“你真是个宝呀!”
“谢谢,但我不会响应一句——你是我的知己。”她扮了个鬼脸陪他一起笑,
一点也不像二十四岁的成熟女人。
风轻轻地拂过颊边,两人像相交多年的好朋友顺着一条直路走到底,默契十足无话不谈,宛如一对交往已久的情人般地笑语晏晏。
山里的温度虽然较平地低,但一入了夏还是酷热难当,吸收地热的柏油略散放一股闷热的地气。
小镇上的人不多却热中于别人的事,近年来日趋增多的观光客为这山城带来一些繁华,然而他们仍不改探人隐私的乐趣,一见两人有说有笑的并肩同行,不同版本的故事内容又热闹出炉。
“啊!对了,你目前住在顾妈妈经营的忘忧山庄吧?”风夕雾小心翼翼的问道,做贼似的神采十分可爱。
“有问题吗?”心弦一拨,他下意识的空出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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