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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汉伯爵夫人 作者:水红袖(晋江vip2013.11.25完结)-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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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汉似乎也这么想,他挥挥手,竟然示意现在就开始,赤手空拳对付眼前这个巨塔般的奴隶。
广场四周围绕着上千人,可现在却连风吹树叶的沙沙声都能够听得一清二楚。太静了,所有人都屏著呼吸,大气儿也不敢出,实在是太静了。
“巨塔”可不管眼前站的是什么人,伯爵也好,奴隶也罢,他就是一件杀人武器,一件摄政王训练出来的杀人武器,约翰让他撕谁,他就撕谁,眼前这个男人也不例外。在接到开始的讯号后,“巨塔”半分不迟疑,大吼一声冲上前去。他清楚战斗结束的越快越早,他的主子就会越高兴,战后得到的奖励也会越高,两只烤羊、一盆乳猪,或者满满三大桶葡萄酒。对一个奴隶来说,你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对一个以杀人为生的奴隶来说,你还有什么可犹豫的?!撕了这个人!“巨塔”的心里在狂吼,他双眼冒火光,以跟刚才的步履瞒珊截然不同的气势,如猛虎下山般呼啸着朝诺丁汉扑去。
可眨眼过后,他却不由得怔了怔。他的身子还未停下来,他的气势依旧骇人,可他心里那份胜利的自信却猛然间荡然无存。人呢?!!“巨塔”的身手并不像他外貌看起来那么笨重,可以称得上敏捷,但即便如此,等他扑倒对方站立之地,想要两手抓住对方肩膀把他撕成两半的时候,却发觉对方不见了。他在哪儿?
他在背后!!!
“巨塔”没有受过骑士训练,但他受过杀人奴隶的训练,他有着不输于骑士们的敏锐神经,甚至因为杀人无数,他还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在厮杀时,听到死神袭来的声音。以往,这种声音都出现在他面前,在他两手之间,可这一次,这种可怕的声音却出现在他背后,出现在他自己的脖颈上,他全身上下最脆弱的地方。
“巨塔”从不怕“骑士”们的长枪或者大剑,因为他浑身肌肉遒健、皮糙肉厚,即便是枪头、剑尖也仅仅只能插|入半寸,而在对手一怔之间、武器无法运用自如之间,他就能够两手一撕,把人扯成两半。可再高强度的训练也不可能锻炼到脖颈,再结实的肌肉也无法把整个脖颈保护起来,那是他浑身最脆弱的一点,他的敌人一眼就看出了这点。
只是一个迅捷的闪身便到了对手背后,只是一只手便掐住了他的脖子,而另一只手则扣住了他的头顶,搓手一拧。
咔嚓一声……全场如此安静,静到每个人都清晰的听到了这个声音,只是咔嚓一声,在诺丁汉松手后,那个巨塔般的身影便摇晃着轰隆隆倒在地上。伯爵往旁边轻轻一跳,稳稳落地,没事儿人一般拍拍衣襟,抬头盯着约翰。
摄政王心里咯噔一跳,他吞口唾沫,屁股不由自主的在座位上向后靠了靠。“巨塔”在杀人的时候眼睛里狂热如火,诺丁汉杀完人后眼神却平静如水面,可更叫人害怕。约翰觉得,即便他身后站着五百王宫禁卫,但眼前这个男人,即使忽略掉与他同行的三百骑士,依旧叫自己透心凉,从心底凉到手脚,浑身都充满寒意。
“殿下,”诺丁汉忽然向前迈了两步。
约翰很努力才控制住自己没从座位上掉下去,好在背有倚靠,他再怎么使劲后退,也不会仰面摔出去。
“殿下,”这回出声的是大主教,老头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安慰。
约翰心底平静了些许,见诺丁汉不再靠前,张嘴结巴着道:“你你你,你还有什么事儿?”那意思是你赢都赢了还不跟我说再见?完全忘了人家此行的目的是被他叫来受审的。
摄政王忘了,别人可没忘。“审问,开始吧,”诺丁汉说,仿佛他才是审讯之人一般。
开,开始,开始就开始。约翰略定了心神,他回头再望一眼身后,嗯,锁甲罩身、长剑在手,五百禁卫都在。这五百人站在一起仿佛给他吃了颗定心丸,摄政王回过头来,眼神已不复刚才那般惊骇。他轻咳两声,正了正嗓子,努力摆出一丝威严的味道,“乔治·诺丁汉,你被指控谋杀国王,犯有叛国之罪。”
摄政王的话音刚落,刚才静到落针可闻的广场此刻又喧嚣起来。人们似乎已暂时忘记了眨眼前还在这儿上演的搏命厮杀,那个巨塔般的尸体也已被几个大汉拖出了场外,贵族们缓过劲儿来,都想起今日所行目的——审讯啊。他们当中不乏关心真相内|幕的,可更多的却是看热闹的,此刻低头颔首叽叽喳喳,犹如广场前同时放出了一千只鸭子。
“肃静!”莱顿公爵虽然站不起来了,但他王储身份还在。他抬抬手,拿软轿抬着他的四个大汉便一起起身,使王储高出全场所有人的肩膀,凌然众人之上。“摄政王,你指控诺丁汉伯爵叛国,但是,证据何在?”
证据?我有啊!约翰挥挥手,身后的禁卫队伍向两侧分开,从里面走出个年轻人。他看起来像个侍从,又或者已经是个受了封的骑士。但不管怎么说,他肯定有着良好的出身,头发跟指甲都修剪的整齐整洁,身上锁子甲擦得闪亮发光。约翰指着站到自己身边的年轻人说:“这就是国王的使者。”
国王从东征途中派回了使者?人群中又开始小声嘀咕了,但这并非不可能,出这么大的事儿,国王肯定会对他弟弟有所交代,或者缉拿凶手,或者仅仅是报个平安。可你说他是使者他就是使者了吗?
“出示你的身份证明,”亚瑟居高临下的望着年轻人说。
或许是因为有上千双眼睛同时盯在自己身上,年轻人有些紧张,他的手伸进斗篷下面,从口袋里掏了三下才把东西掏了出来,约翰一把抢了过去。“国王印鉴,”摄政王拿起一张羊皮卷的信封,举到面前朝在场所有人展示,红色蜡封上确实盖着国王的印鉴。
“这不难模仿,”亚瑟冷哼一声,“在场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见过国王宝印,只要胆子够大,找工匠造只假的并非什么难事。”说完瞄了约翰一眼,似是在暗示对方胆子就够大。
约翰并不着急,反而极为难得的笑了笑,从刚才被惊着以后,他还是第一次露出笑容。我就知道,你这白痴会这么说,摄政王得意的想,然后把信封打开将里面的羊皮信纸同样展示在大家面前,“瞧,还有国王的亲笔书信。”
国王的笔迹想要造假,难度系数就比印鉴大得多了,实因咱们这位理查德并不常住奥丁王国内,即便是大贵族,见他亲笔信的机会也还不如见他弟弟那副狗爬字的机会大。以此来作为证明确实有一定说服力,可是,难造假,并不代表真的不能造假,以大主教手下修士之能事,以摄政王的身份跟他与兄长通信的频繁,模仿封假的国王亲笔有何难?
“那也不能就此证明,他是真的国王使者,”亚瑟毫不松口。
人群中就出现了骚动。奥丁人虽然尚武,有些习俗在莉亚甚至泰坦人看来十分野蛮,但也有个优点,就是一根筋。他们把荣誉看得比生命什么的更重要,造假的事儿几乎没人肯做。这也是骑士团的“存单”业务为何能在亚美推行并且蒸蒸日上的原因,要是有人造出假存单提款,骑士团早就宣布破产了。修士们的印鉴代表教会,而国王的印鉴就代表王权,通常情况下,没人敢造假的,也没听说过。所以在场群众心中,虽然对伯爵是否叛国一事尚存疑虑,但对使者的真实性却确信不疑,莱顿公爵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就有点儿无理取闹了。
约翰一见众人表现,当即得意一笑,“可你也没法证明,他就是假的啊?!”不是假的,那当然就是真的,他说的话就是真的,诺丁汉的叛国罪也将是真的,必死无疑。
但沉默多时的伯爵此刻却开了口:“我能证明。”
约翰:吔?O_o
三百人的骑兵队伍整齐划一的朝两侧迈半步,从中央分出一条恰好一人出入的空间,里面也走出一个人来。
这人看起来年纪也不大,约二十左右。他举止尚算得体,头发却蓬乱如麻,身上穿的也只是件破旧的粗麻布衫,肩上连条斗篷都没有。他走过众人眼前,走到摄政王面前,左手扶右胸,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
约翰眉头一皱,“你是谁?”
“回禀摄政王,”那年轻人依旧弓着身,恭敬地道:“蓝道·瓦利,瓦利男爵的幼子,瓦利领内的骑士,同时也是,国王的使者。”
这位叫蓝道的小伙子跟随他父亲出征时还只是个侍从,但在行军途中得了国王青眼,未及二十一便破格提拔其为骑士,并将代表国王的神圣使命赋予他。理查德急于向弟弟交代要事,便派蓝道率三十人的队伍快马加鞭,择最短的路程从洛萨出发,途径兰帕德、萨德玛,再从斯卡提王国的西部海岸登船,返回奥丁境内。
可惜刚登船后便遭人暗算,同行三十人要么被害要么落水失散,仅有蓝道一人被过往的行船救了下来。年轻骑士本还以为自己要糟糕,因为这船人怎么看怎么像是海盗,他还在纠结是表明身份赌一把海盗的贪婪做笔先交货后付款的赎金交易、还是等被当做奴隶卖掉后再想方设法逃回王城完成任务的时候,海盗船靠了岸,他竟然被送到了诺丁郡人的手里。蓝道也听说过诺丁汉伯爵跟海盗们之间有默契、有交易,他原还想着见到伯爵表明身份顺便寻求庇护,但对方却连问也不问,直接扮作商队护送他进了王城。
等见到诺丁汉,蓝道才知晓,原来伯爵已经被指控谋害国王了。是真是假他不敢妄下结论,但国王可不是这么交代的,他在遇袭当天的现场也不是这么见到的,况且作为使者,他只需要传达国王的旨意,其他的一概不需要他来评价。
但蓝道也有私心,略去了海盗那段,只说被诺丁渔船所救。然后他也从斗篷下的掏出一个包裹,打开一层层的油布,举起一沓尚未被海水浸透的羊皮信封来。
你有国王的印鉴?我也有。
你有国王的亲笔书函?我也有。
我还有诺森威尔伯爵、斯托克伯爵、瓦利男爵、霍克男爵、罗贝尔男爵等等托他捎回来的亲笔家书,王城中不乏几位伯爵、男爵的府邸、仆从甚至家眷,这一大堆笔迹可做不了假。况且除了这几位能书会写的贵族,蓝道把包裹抖开,里面还有一堆诸如胸针、袖子、腰带甚至酒壶一类的东西,那些不认字儿的老爷们,就靠这些信物给家里报平安了。
真假使者,一目了然。
“国王陛下是在洛萨境内遇袭的,当时正值夜宴,一支羽箭当空袭来,多亏诺丁汉伯爵封臣、布鲁克男爵纵身勾手一拨,羽箭才只擦着国王颈边而过,陛下只受了轻伤。”蓝道口齿清晰,阐述的明明白白,也难怪理查德派他来当使者。
“说不定这只是贼喊捉贼,”主教一看现场诸人听完叙述,都有要站到对方一边的趋势,急忙道:“诺丁汉自编自导了这出戏,不然为何现场那么多封臣,偏只他的封臣发现及时,救了陛下?”
“国王设宴款待,很多大人都喝醉了,”诺丁汉还没开口,蓝道便先解释起来:“况且未至洛萨境内,咱们的军队就跟斯卡提的起了冲突。伯爵领内骑士大多伤于此役,陛下关爱,准其提前折返。监察官每日都做统计,在受袭之前两日,诺丁郡在东征部队中就只剩了布鲁克男爵一人。”言下之意除了救驾的布鲁克男爵自己,还有谁能扮作刺客偷袭国王?!
“那就更可疑了,”主教大人拍案而起,怒瞪这个几次三番跟自己唱反调的年轻人,“为什么别人的人还在,偏只诺丁汉的人不见了?这说不定就是他提前布的局,把自己的人撤出部队,又埋伏到前方去偷袭了。”
“事后偷袭者就被捉拿了,虽然他已畏罪自杀无从审讯,但观其体貌,可一点儿都不像北方人。”诺丁郡地处东北,在其他奥丁人眼中,诺丁人就是北方人。
“那说不定是杀人灭口,说不定他是雇佣了杀手,可以是南方人,可以是洛萨人,说不定还是泰坦人呢,说不定……”
“您的说不定也太多了,”诺丁汉一开口,就打断了主教的喋喋不休。他身形本就高大,即便同时站着,依旧给人以俯视的压迫感,静静地盯着穿圣袍的老年人。“说不定,是有人阴谋篡位,意图栽赃嫁祸呢!”眼角的余光,瞄到了正坐上首的摄政王。
约翰心头一紧,似被只无形的手一把攥住。
而人群中却像忽然劈过一个炸雷,嗡嗡嗡,由寂寞无声、交头接耳变成大声喧哗起来。这场审判,演变到现在俨然成了一出闹剧,真假使者,真假内情,真假猜测,以及真假阴谋……人人心里都有一杆衡量的秤,但天平上摆放着信任的一端,显然不是向摄政王跟大主教倾倒的。
约翰擦了擦汗,主教咬了咬牙,这场闹剧就此收场。诺丁汉?当然是无罪,无罪,呃,请便,反正也没能抓起来过。至于那个假使者,自然成了背黑锅的不二人选。
“我还有陛下的旨意呢,”蓝道见众人悻悻然便要撤场,急忙开口。开什么玩笑,他万里奔波可不是为了作证来的,他可是国王的使者,带着国王的命令而来。“陛下说,因东征途中屡起冲突,又于洛萨受袭,军中难免士气低落。为完成教宗赋予的神圣使命,为鼓舞将士士气,请王储莱顿公爵召集封臣,赴东亲征。”
前面都是虚的,最后这句才是重点,国王都能遇袭,王储说不定就更不安全了。理查德对这个侄子继承人还是非常满意的,急忙把他召到身边置于自己的羽翼之下,当然,这也是诺森威尔伯爵的反复劝谏起了作用。
现场大部分人都不傻,也大多明白了国王的用意,但是看看莱顿公爵……
亚瑟满面沮丧跟绝望,要是您能早明白,要是您的使者能来早点儿,要是……他拍拍自己的腿,坐在高轿上低头对蓝道说:“你看,我这样,还能出征吗?!”
蓝道愕然。他刚才站在骑兵中间,听见了公爵说话,实没瞧见公爵的脸,而他伪装进城后,就被护送来参加公开审判,也没人告诉他公爵残废的实情。实在是,实在是……
年轻使者低头默了片刻,接着又想起国王的第二道旨意。“陛下又言,为防邻国斯卡提借机生事,命诺丁汉伯爵务必守好东部边境,严阵以待。”
奥丁跟斯卡提是老冤家对手,东征一路上也是摩擦不断。理查德遇袭,首先想到的并非内部争斗,而是怀疑斯卡提国王对他别有用心。他要防的也并非继承人们,而是他的这位老对手。即使诺森威尔伯爵百般分析千般劝诫,国王也不肯相信自家人会害自己。
可是……
“咳咳,”诺丁汉故意轻咳两声,在上千双眼睛注视下,一脸正色道:“某奉摄政王之召,率此三百骑而来,领内未留一兵半卒。”睁着眼睛说瞎话。
众人纵然知道他所言不实,可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人家确实是受命而来,人家大部分骑士还在东征途中受伤未归,人家封臣还刚救了国王的命,人家……嘿,人家不管怎么说,都有理。
蓝道,连带一众贵族及围观者,扭头望着摄政王的眼神儿,就变得有些微妙了。
“我们该怎么办?!”约翰这辈子跟主教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该怎么办,当然在他心里默念最多的,其实是“老不死的”这词儿。可他这回儿确实有些害怕了,“怎么办呢,理查德一定是起疑心了,不然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召亚瑟出征呢?他一定是觉得咱们会对他不利,他一定是不敢再将王储置于咱们眼皮底下,他一定……完蛋了,那个叫蓝道的混小子还会回去复命的,万一让理查德知道亚瑟已经残废,诺丁汉也被调离封地,他,他他……”约翰对他哥哥实在是又怵又怕,理查德比他大二十多岁,大凡儿子对老子八成都有这种感觉,即便老子什么都还没做,一个眼神儿过来,儿子就先自乱了阵脚。
“怕什么?!”主教大人将心一横,面露阴狠道:“事到如今,干脆手脚利落。”
约翰眼睛一亮,“把诺丁汉跟亚瑟杀了?”
主教冷哼,“你杀得了?!”
“呃……”摄政王沉默。自打残废后,亚瑟出入也是前呼后拥,难以下手。诺丁汉就更不用说了,就他一个人都……
“还是送国王陛下去见亚美神吧,”主教两手交握,阴恻恻道:“他怕斯卡提生事?哼,我们还唯恐他们不生事呢!”
夜半时分,两匹快马从王城侧门出发。半个小时后,又是两匹……如此反复,总共是五拨人十匹马。
主教坐在书桌前,将羽毛笔往桌上羊皮卷上一搁,大滴的墨汁很快便浸透了层层纸卷。五批人,总有一波会到达目的地,而只要对方接受了他的提议,那么整个奥丁,整个奥丁……
☆、第 50 章【关系图】
棕色头发的侍卫嚼着口中稻草,把手里的木牌往面前地上一扔。“两个二,”他高喊一声,得意的望着围成圆圈的众人,似乎觉得胜利已经在望。
可惜,愿望总是难以实现,坐在他对面的男人嘿嘿一笑,露出一口黄牙。“我有炸弹,”他说,然后一张、两张……慢慢地从手中抽出四张长方形薄木牌,挨个摆在面前的石砌地面上,最后又扔出手里仅剩的一张。“四个六,一个勾,我赢了,”他伸出手,企图去拿走摆在牌局中央的筹码,那是一小杯酒厂新产的高度蒸馏酒。
诺丁堡的侍卫们伙食不错,每月还有十个铜板可拿,伯爵夫人管这叫薪水。除此之外还有福利,夫人承诺每人每月可以到酒厂去领一杯约八盎司的新制葡萄酒,要知道对这群侍卫们来说这简直比铜板更有吸引力。他们可不在乎伯爵夫人口中所谓的口感,那是贵族老爷们才追求的东西,只要酒精度够高喝着够劲儿,就足够让这群粗壮大汉们趋之若鹜的了。
为了赢这一小杯葡萄酒,这群大汉围坐一圈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可惜,出炸弹的男人依然不能如愿,就在他右手食指刚刚触摸到木制酒杯的刹那,另外一只毛茸茸的大手就把他拍开了。“急什么?!”坐在他旁边叫梅森的汉子说,接着把手中仅余的两张木牌放到地上,木牌中间画的都是诺丁堡,一个是黑白色的,另一个却是上了彩的。“大小王,治你的炸弹!”
在众人或惋惜或遗憾或羡慕的目光中,梅森得意地把木杯举到嘴边,正打算一饮而下。啪,一个手掌拍在他后背上。
“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在玩儿这个?”声音在众人头顶响起。
“嘿,队长,”梅森急忙站起身,转过头道:“还没到我们的巡逻时间呢,我们,我们就是娱乐娱乐。”
“我知道,”侍卫长巴尔克说:“但是,夫人要的人都已经到山脚下了,你们几个,去广场前维持秩序。”
众人干净利落的起身,挨个跑下塔楼,梅森犹犹豫豫的瞟了巴尔克一眼,接着把地面上的木牌收拢一起抱在怀中,风一般的紧追众人而去了。侍卫长站在后面看着,哭笑不得。
这事儿要从他们的领主夫人说起,自从她闲来无聊,吩咐木匠制作了五十四张长方形薄透小巧打磨光滑的木牌、又命画师在上面画了不同的图案后,这个叫扑克牌的玩意儿就在诺丁城里盛行起来。起初只是伯爵夫人拉着侍女、侍童们没事儿消遣,后来就传到了侍从、骑士手里,再后来侍卫们、仆从们也深陷其中,到最后,整个诺丁城都被五十四张木牌攻陷。当然,夫人有令,不可玩物丧志,消遣无妨,耽误了正事儿可不行。其实不用她说,下面的人也不敢,伯爵一贯赏罚分明,玩忽职守这种事情可几乎从未在诺丁人身上发生过。
不过侍卫长还是十分佩服他们这位领主夫人,她那个看着不大的小脑袋瓜,到底是怎么想出这么多花样来的?六个人她会教你玩够级,五个人她就让你改打保皇,三人以上就可以斗地主,即便只有俩人也无妨,不是还有打百分、争上游么。等全城居民都热爱上这项休闲方式后,伯爵夫人又开始琢磨着向外推广了。听说她吩咐木匠、画师赶工,把这成套的扑克牌做了几十箱,准备海盗再次登门时候拉到奥斯海峡两岸去卖。你别说,巴尔克觉得这事儿还真行,那些贵族老爷们没见过这新鲜玩意儿,保不齐真会花大价钱买下来。诸神保佑,咱们这位领主夫人还真是个财神爷嘞。
侍卫长快步走下塔楼,在大厅里见到了他们的“财神爷”。“夫人,”他恭敬的说:“您召集的农夫们,已经集中在广场上了。”
莉亚把手中的羊皮卷递给侍卫长,她知道巴尔克是诺丁堡为数不多的识字的人之一,“按照这个要求,进行初选,符合要求的进行复试,不符合要求的每人从谷仓领一小包燕麦,也别叫他们白跑一趟。”
巴尔克接过羊皮卷,心想其实不必如此,服从领主的命令听从领主的召唤本来就是领民们的义务,从没有白跑一说。不过既然夫人吩咐了,他照办就是,这位夫人在诺丁人眼中越来越高的评价度,也跟她一贯出手大方有关。
“还有,如果有不符合标准但又有特殊才能的,先站到一边,等最后挨个挑选。”
“比方说?”侍卫长有些不解,这特殊才能是指什么?
“比方说特别会爬树的,比方说挖坑特别快的,比方说水性特别好的,再比放手口齿伶俐能说会道的……”打起仗来,什么人才都能用得着,“对了,留下的你再亲自核对一遍他们的身份,哪怕亲往村镇跑一边也无妨,一定要祖宗三代诺丁人一家老小都住在诺丁郡内。”她可不想招一拨奸细来。
“是,”侍卫长得了令,转身走出大厅,去执行领主夫人交代的新任务——征兵。
诺丁城每年入冬都召集附近农夫来进行训练,这莉亚已经知道,她丈夫还对她说训练的内容只是听话,其实不尽然。以诺丁汉的财力物力,装备一支五百人的骑兵不成问题,所以在这每年受训的一千多农夫里,他会挑选体格健壮、服从命令又能在马背上辗转腾挪的编入骑兵队伍。诺丁汉应诏入王城,随行的除了五十名骑士,剩余二百多骑兵就来自于这群久经训练的农夫们,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已算是诺丁城的常备军。
诺丁汉一离开,给莉亚留下的就只有以里奥为首的侍从和满城的侍卫。侍卫也并非骑士,他们大多出身自由民,甚至农奴。比方说侍卫长巴尔克,他就是铁匠的儿子。他身材魁梧力大如牛,却不想如父辈般一辈子守着热烘烘的铁匠房,便自告奋勇做了伯爵的侍卫,后来又凭本事升到侍卫长。
侍卫们不训练骑马,也不配备像模像样的锁子甲,皮甲或单衣就是他们的全副行头,他们手持弓箭,偶尔也握长枪、长矛。他们出身远不如骑士、侍从,在和平年代混一辈子顶天就是个侍卫长,但这里从来不是什么和平年代,跟骑士们一样,他们也有跟随领主出征的机会,甚至可以说,很多经典战役就是侍卫们所在的步兵队伍逆转了战局。只要上了战场,他们就有机会立下战功,凭借赫赫战功,就有机会被领主破格提拔成为骑士,从而一跃进入中等阶层。可以说,当侍卫也是当时为数不多的几个改变自己出身的方法之一,尽管例子非常稀有,也足够人们争抢破了头。
所以,当听说伯爵夫人再次征召侍卫,并且人数足有二百名之多的时候,诺丁城附近甚至更远领地的农夫们立马放下锄头,蜂拥而至。当侍卫不但有机会换个好出身,每月还有十个铜板可拿,吃住都在城内,可比在家务农还未必吃得饱强太多了。而还有个好处大家都心照不宣,那就是在领主跟前当侍卫,得青眼时就有可能被赏个侍女做老婆,再不济也能在城中娶个自由民家的姑娘,跟乡下那群满头草窝满脚牛粪的农家女比,简直一个夜叉一个天仙,是个男人都知道该怎么选。
可侍卫也不是那么好应征的,虽然名额众多,但伯爵夫人开出条件也不少。除了三代诺丁人并且老小住附近之外,还要在身高、体重、视力甚至臂力上也要符合要求。最后这条是侍卫长提议加上去的,他手下皆是弓箭手,强劲的臂力必不可缺。
“不是有弩箭吗?”莉亚对此十分好奇,在兵器库里她看见过,“可我看你们训练时,总是用长弓。”在伯爵夫人眼中,弩箭实在比弓箭技术先进多了,难道是因为制造困难成本太高所以弃之不用?
“夫人,弩虽然简单易学、对使用者要求低、易于瞄准,但它射程太近,不出百米便会力尽而落,并且装填的步骤太耗时间。”巴尔克朝手下招招手,拿着对方递过来的长弓向莉亚演示道:“拉弓满弦则快速便捷多了,弩手装填一支箭的时间,我已经能射出三支。并且长弓射程远劲力足,二百米外的锁子甲也能轻易穿透,毫不费力。弩是远远做不到的,它们顶多射射皮甲而已。”
莉亚惊讶的张嘴,“锁子甲?”不是夸张说法吧?!这个时期骑士们的标准配备也只是从肩颈到大腿再盖住上臂的锁子甲,是由小铁环像编织毛衣一样编制而成,便是骑在马上长枪挥砍也未必能砍破,二百米外的箭只就能达到这个效果?
看到领主夫人的疑虑,侍卫长决定亲自示范一下。他吩咐手下清散了广场人群,站在一头瞄准远在二百米外的靶心,拉弓,松手,黑色箭羽咻的一下随着锥形箭头射出,穿过五厘米厚的木制箭靶后还向前飞出二十多米方才停下来。
我去,这简直就是骑兵终结者啊!伯爵夫人满眼放光的盯着巴尔克手中近一人高的长弓,不亚于当初看到邪恶小土豆的表情。“这个,这个,全奥丁人都用这种长弓吗?”
“不,夫人,”侍卫长回答:“制造这种长弓需用紫衫木,奥丁不产,是当初海,咳咳,海上的朋友从外面移植来的,现如今整个奥丁也就只有咱们在用长弓而已。那群南方的贵族老爷们,觉得弓箭袭击,唔,不是太有风度。”
莉亚明白,这又是那鬼扯的骑士精神在作祟了,认为只有面对面的举剑互砍才叫公平战斗,被人远远射一箭就只能气得跳脚仰天咒骂了。呸,你们不用我用。“给这二百新兵,包括之前所有侍卫,每人都配备上这样一条长弓。每五天进行一次测试,十射九中靶心的,奖励十个铜板外加一杯新酿葡萄酒;十射五不中靶的,罚去铁匠房给你爹拉一天火炉,人手若太多使不过来就去磨坊拉一天磨;连续五次测试连靶边儿都摸不上的,咳咳,编进内务班。”
侍卫长不解,“内务班是干什么的?”
“生火造饭洗衣服,日常生活里、行军打仗时其他侍卫不愿干的,他们全干!”
侍卫长把伯爵夫人的新命令向手下转达后,新老兵丁全都变了脸。打死不能进内务班,打死不能进内务班,他们想的比莉亚考虑的宽泛,什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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