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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混饭难 作者:十三生(晋江金推vip2014-02-14正文完结)-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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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曦不想在这个时候和他探讨鬼怪的问题,只得说道:“他不怕,他娘子和孩子可能会怕呢。你说那么多干吗,赶紧盖房去,后面还堆着不少干木头呢,你们赶紧动手,天黑前得弄完了,听到没?”

    霍中溪见沈曦比较坚决,只得听从了娘子大人的吩咐,他走出厨房向本我初心道:“走吧,先给你们盖间房。”

    归海墨说道:“我住破屋,也行。”

    霍中溪瞥了他一眼,淡淡道:“瞿明雪在那屋,你也去?”

    归海墨肯定听说过瞿明雪的事了,听了霍中溪的话,先是怔了一下,然后迈开大步就走:“在哪盖?”

    本我初心随便划拉了一个地方,三个男人就忙活开了,木板木头满天飞。

    小迎早就和霍侠青芙他们混熟了,追在大孩子后面,“哥哥姐姐”叫的甜着呢。

    没什么事干的唐诗来到厨房,对着忙碌的沈曦道:“我做什么?”

    沈曦正切菜呢,随手指了指盆子泡的鱼道:“那你就收拾收拾鱼吧。”她正犯孕吐呢,一闻到鱼味就恶心,所以这鱼就一直没收拾。

    唐诗拿起刀就走到了鱼盆前,开始拾掇那几条鱼,厨房里顿时飘起了股鱼腥味和血腥味。

    沈曦最受不了这个味道了,飞奔出厨房,扶着墙“哇哇”一顿干呕。

    唐诗跟着出来,一见沈曦这个样子就问道:“几个月了?”

    沈曦拍了拍胸口,压下胃里的恶心,回答道:“应该有三个多月了。”

    唐诗道:“回头我帮你看看脉。”

    沈曦惊讶道:“你是大夫?”

    唐诗点点头:“嗯。”

    见沈曦还要去厨房,她体贴的说道:“你去歇着吧,我来做就行了。”

    沈曦心道,还真没看出来,这个唐诗原来是个面冷心善的人。

    由于唐诗的坚持,沈曦就从厨房退了出来。

    摆放好桌椅碗筷后,沈曦看看没什么事,就去看盖房子的。

    盖房子这事霍中溪早就驾轻就熟了,再加上两个武神帮忙,这房子盖起来的速度那是相当的快。等沈曦出来的时候,木板都削好了,木头墙都竖起一大半了。

    由于是暂时居住,这房子就是用的纯木头,反正现在天气还不冷的,住着应该没问题,但如果他们打算在这里过冬的话,这房子还是不行的,一是漏风二是不隔冷。

    沈曦过来没有多久,唐诗就来招呼大家吃饭。沈曦还挺奇怪的,自己做饭也算利索,但要做这一大桌子菜,恐怕也得很长时间,这唐诗怎么才这么一会儿功夫就做好啦?

    带着疑惑,沈曦也和大家一起回去吃饭。

    当看到桌子上摆的菜时,沈曦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肉炒蘑菇,肉炒木耳,肉炒豆角,肉炒土豆……惟一没用肉炒的,就是那一盆子清蒸鱼。

    沈曦喜欢做饭做菜 ,特别是做给霍中溪和孩子们吃,当看到他们吃的饱饱的,吃的开开心心的时候,她自己也会很开心。所以在她不懈的努力下,孩子们和霍中溪的胃口都被她养刁了。

    唐诗的厨艺显然不太怎么样,肉炒系列那肉是硬的硬咸的咸,那盆清蒸鱼就更悲惨了,竟然忘了放盐。所以,不但孩子们都没有吃饱,就连霍中溪也没吃多少。

    本我初心和小迎显然是习惯了,小迎吃的挺多的,本我初心不过是每样菜都尝了尝,就算是吃了这顿饭。

    沈曦看了看本我初心,难怪他比霍中溪归海墨要瘦呢,原来是饿的。

    唐诗还是比较勤快的,收拾碗筷什么的根本不用沈曦动手,全都手脚麻利的拾掇好了。

    只一下午,男人们就将房子盖好了,桌椅板凳床柜也各做了一套。沈曦拿来油纸,蒙在了窗户上,将白天晒上的被褥拿过来铺上,一个简陋的家就可以入住了。

    男人们累坏了,孩子们一个劲的喊饿,沈曦只得让唐诗给她打下手,仍是自己主厨,做了满满一大桌子的菜。

    孩子们有爱吃的拨丝水果,红焖鸡子,鱼香肉丝和糖醋排骨,孩子们吃的很欢,特别是小迎,好象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一般,小嘴里塞的满满的。

    本我初心只挟了一口菜,就不由的眯起了眼睛,然后筷落如风雨,大有要把一桌菜都干掉的趋势。待吃了半饱后,他满意的对霍中溪道:“弟妹这手艺,便宜你小子了。”

    霍中溪同情的看了他一眼道:“你看女人,眼光就没好过。”

    本我初心同情的看了一眼归海墨道:“比他还强,管什么样的女人呢,反正我还有一个。”

    归海墨本不想理这个找心理平衡的家伙,不过实在看不惯他那嚣张的样子,看了眼青芙道:“我女儿,十四了。”

    儿子才三岁的本我初心明显有点气弱了,他挟了一箸菜道:“可惜没酒,要不然可以痛快的喝一场了。”

    正说着话呢,已经吃完饭的青芙蹭到了归海墨旁边,撒娇般的腻在归海墨身边,将一个精致漂亮的香包递给归海墨道:“爹爹,我送你的礼物,好看不?”

    归海墨接过那个香包仔细端详,见那香包确实是花了功夫的,不论是做工还是颜色的搭配,都符合他这个年龄,上面绣的那丛萱草,水灵灵的和真的一样。

    “好看。”归海墨一边夸奖女儿,脸上不自觉的就流露出了笑意。

    本我初心扭过头去用后脑勺对着归海墨,酸溜溜向霍中溪道:“太乍眼,懒得看。”

    本来他是想取得同样没女儿的霍中溪的共鸣,却没想到霍中溪将手伸进怀里,也掏出来了一个香包,对他扬了扬眉道:“我也有,我娘子做的。”他这个香包,做的虽不如归海墨那个精致,但上面那对鸳鸯却更是刺眼。

    本我初心郁闷了。

    归海墨和霍中溪很不厚道的对他进行了无言的嘲笑。

    见归海墨和霍中溪得意的样子,本我初心就憋不住了,他抬起头偷偷的看了看正在喂儿子吃饭的唐诗,小心翼翼的从腰带里拽出一样东西,也没全拿出来,只露了一半,看得出是一个小巧的粉红色的荷包。

    霍中溪和归海墨齐齐探过头去围观,又不解的齐齐抬起头来看着他,只听他小声道:“我也有,月儿给我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小年,不知同志们都回家过小年了没有啊,我家可是做了好多好吃的呢,老公手艺不错,呵呵~

 84

    本我初心口里的月儿;自然非风缠月莫数。

    霍中溪和归海墨认识他们很多年了,对他们那点恩怨早就烂熟于心了。

    本以这本我初心娶妻生子后;就不再想着风缠月了;没想到;他竟然还留着风缠月送给他的香包。

    留着就留着呗,现在竟然还敢拿出来显摆,于是归海墨和霍中溪对视一眼;两人对着地上的唐诗异口同声的喊道,“嫂子……”

    唐诗一抬头,把本我初心吓的脸都有些发白了;他手忙脚乱的把荷包塞进了腰带里;慌里慌张道;“没事;酒撒衣服上了。”

    唐诗看了看他们根本没有酒的桌子,没有吭声,又低下头去喂孩子。

    归海墨和霍中溪看见本我初心这狼狈样儿,两人不由都暗爽的不得了。

    本我初心可气坏了,他气急败坏的瞪着霍中溪和归海墨,恨不得用眼刀立刻就将他俩大卸八块了。若不是碍于有别人在场,估计这会儿桌子都掀了。

    吃过晚饭后,本我初心提出三人出去走走消消食,不过眼中那挑衅的火花嗞啦嗞啦的,显然这个“走走”内容不简单。

    归海墨见青芙在向他招手,走过本我初心身边时,幸灾乐祸道:“酒,你喝了?”

    霍中溪也跟着归海墨走了出去,经过他身边时,也火上浇油道:“我家没酒。”

    本我初心回头看看桌子上,再看看唐诗沉静的脸,顿觉乌云盖顶。

    唐诗喂完孩子,就和沈曦一起收拾桌子洗盆刷碗。

    做完这些后,见孩子们都去小霍侠他们屋闹去了,那三个无聊的男人又在外面动起手来了,就坐在炕上和沈曦说道:“我来帮你诊诊脉吧。”

    沈曦将胳膊伸出去:“有劳了。”

    唐诗用手指按上沈曦的脉门,认真的替沈曦把着脉,过了好长一大会儿,她才将手缩了回去,缓缓说道:“孩子好的很,没有事儿。只是你的身体早年亏狠了,后来虽然进补了一阵,但方子太过于温和,效果并不是太好。我再给你重新开个方子,明天我去给你采点药,保你没事。”

    沈曦心中大喜,连声道谢:“幸好你来了,你要是不来,我们就得回剑神山了。现在你就会医术,我们就不用回去了。”

    唐诗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道:“我也不愿意和他回武神殿去。”

    南岳武神殿,估计和中岳的剑神山是一样的地方。

    沈曦本以为自己奇葩了,放着福不享非爱待在这森林里,没想到唐诗竟然也是此道中人呀。

    “我是不想对着那些勾心斗角的人,你是因为什么呀?”沈曦很好奇唐诗不想回去的原因。

    唐诗敛下眼帘,仍是那冷清清的声音道:“我不想和别的女人分享丈夫。”

    啊?风缠月的事情,她知道?

    沈曦觉得有点不可能,看唐诗的样子,就知道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不大可能为了武神夫人这个头衔,就嫁给本我初心吧。

    “你知道……”沈曦试探了半句,没敢往下说,万一她不知道呢,自己还不是成心给她添堵吗?

    “那个女武神,我知道。”唐诗静静的说着,似乎是在说着别人的事一样:“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武神,成亲以后才知道的。”

    沈曦安慰她道:“他们都这样,我相公也是,当初小心的很,生怕惹上什么麻烦女人。”

    唐诗轻叹一声道:“他和霍剑神不一样。”

    本我初心和风缠纠缠了二十多年,其中的感情究竟有多深,他们这些外人不可能知道,本我初心究竟在多爱风缠月,除了他自己还是谁也不知道。

    面对如此复杂的感情纠葛,别说沈曦是局外人,就算她是当事人,恐怕都理不太清楚,所以她只能安慰唐诗道:“没事,他既然娶了你,肯定会对你好的。还有,他那么喜欢小迎,怎么可能舍得他受到伤害呢。”

    唐诗不甚乐观道:“但愿吧。”

    和唐诗聊天,算不上太愉快,一是她话少,从来不会主动挑起话题;二是她表情少,不管你说的多好笑,她只会抬头看你一眼,不管你说的多忧郁,她也只是淡淡瞥你一眼。这让和她聊天的人,感觉十分的沉闷。两个人待了一会儿,就连沈曦这种爱唠叨的家庭妇女都找不到话题了。

    两人大眼瞪小眼瞪了好大一会儿,还是沈曦主动道:“咱们去看看孩子们吧,我家小侠淘的要命,别再欺负小迎。”

    后来看着孩子们打闹,才算没有冷场。

    三个武神在外面打了整整半宿,等沈曦都睡了一觉以后,霍中溪才摸黑回来了。

    沈曦迷迷糊糊的问道:“怎么还总打呀,不累么?”

    霍中溪上炕来将沈曦揽入怀中,轻轻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才说道:“不累。你怎么还没睡沉?是不是我回来吵到你了”

    “没有。”沈曦在他怀里翻了个身,侧着身面对着他,将手搭在他腰间,又朦朦胧胧欲睡去。

    霍中溪在她耳边轻声道:“上次在海边的事,今天本我初心和我道歉了。”

    沈曦一听到这话,就勉强睁开了眼睛,向霍中溪道:“你原谅他了?”

    霍中溪叹道:“归海墨当了和事佬,我若再追着不放,就太不给归海墨面子了。”

    对于海边的那件事,其实沈曦不太恨本我初心,虽然当初他也助纣为虐了,沈曦最讨厌的还是那个风缠月,动不动就杀人,也太心狠手辣了。

    见沈曦没出声,霍中溪又道:“其实他主动来森林,就有要与我和解的意思。毕竟这世上一共四个武神,说句自傲的话,能平起平坐的也就我们这几人,能真正开怀说笑的也就这几人。有的时候,颇有点……”

    沈曦补充道:“颇有点高手寂寞如雪的感觉,你们几个实均力敌,还有点惺惺相惜,对吧?”

    霍中溪低笑道:“对,就是这感觉。”

    沈曦大度的说道:“好吧,我原谅他了。不过风缠月我是绝对不会原谅的,这个女人太狠了。”

    见妻子说的斩钉截铁的,霍中溪赶紧附和道:“嗯,我也不会原谅她。临来森林的时候我就想去灭了东岳,可安修慎说时机不对,没让我出手。”

    沈曦奇怪道:“什么时机不对?”

    “那时候刚接手了北岳,安修慎说他把官员都放到以前的北岳去做官了,朝中已经没有闲散官员了,若我再灭了东岳,他就派不出官员去接收政务了,他让我再等几年,等他再培养一些官员,还有国家刚经过动乱,要休养生息一下。”

    沈曦听到这里,才知道为何安修谨说安修慎是个好皇帝了。

    只从这一件事上就可以看得出,安修慎是一个思维严谨、进退有度、条理分明的人,而且还是一个能为百姓着想的好皇帝。比那不靠谱的安修谨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和霍中溪聊了这么两句,把沈曦的瞌睡虫都聊跑了,她睁着大眼睛向霍中溪道:“相公,你说本我初心真不惦记风缠月了吗?”

    霍中溪想都没想就说道:“都惦记二十多年了,哪有这么快放手。”

    沈曦也说道:“我也这样觉得,就连他娘子唐诗也不看好他。”

    霍中溪拽过一床夹被搭在两人身上,嘱咐她道:“天气转凉了,你别冻着了。”然后继续说道:“你别管他们那破事,好好养着就好了,明天我就回莫老伯那一趟,让他给安修慎送个信,帮我收拾一下剑神山,过几天咱就走。”

    沈曦一千个一万个不愿回去,赶紧向霍中溪道:“咱们不用回剑神山了,唐诗就是大夫,看起来医术还挺高呢,她给我诊脉了,说我没事。”

    “她是个大夫?”霍中溪倒有些惊讶了,他沉思了一会儿,还是不放心道:“算了,还是回去住吧,那里有人伺候你,不用你干活了。”

    “我不回去,我讨厌那群勾心斗角的人,说个话都绕半天,累都把人累死。”

    若她还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可能还会幻想着荣华富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之类的宫廷生活,可沈曦两辈子加在一起,都是五六十的人了,对那些东西早就看淡了。吃的不好无所谓,住的不好无所谓,辛苦一些也无所谓,人这一辈子,图的还是个知冷知热的丈夫和一群健康懂事的孩子。没有经历过心灰意冷,没有经历过孤单困苦,是体会不到这种视世事如浮云的感觉的。

    霍中溪见妻子执意不去剑神山,只得无奈道:“那好吧,你就在这里生孩子,不过明天我还是要去找莫老伯一趟,让安修慎派点人过来,稳婆大夫的,都得准备好了。”

    见沈曦还想说什么,霍中溪却给她顶回去了:“这事听我的,不然就回剑神山。”

    不愿回剑神山的沈曦,只得乖乖闭了嘴,将头扎进霍中溪怀里,不再说话。

    不过,她的嘴角,却是微微翘起的。

    有人关心有人重视的感觉,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还会有一章~

 85

    第二天吃罢早饭;霍中溪就郑重的拜托归海墨和本我初心照顾妻子和孩子,然后又叮嘱了沈曦一番;才动身离开了森林。

    从重逢以后;这还是第一次夫妻分离;让沈曦还有点不太适应。

    总感觉霍中溪一走,她的主心骨就没有了,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来;就连做饭都失了水准。

    吃着咸的咸淡的淡焦的焦糊的糊的饭菜,本我初心对归海墨感叹道:“咱怎么就没碰到对咱用情这么深的女人呢,这才走了一会儿;就茶不思饭不想了;我还真羡慕霍中溪了。”归海墨颇有些遗憾的说道:“都怪当时;下手晚。”

    沈曦把端来的盘子往桌子上一扔;白了归海墨一眼:“吃饭也堵不上你们的嘴!”

    归海墨立即往嘴里扒了一口饭。

    本我初心却颇有兴趣的凑到归海墨耳边问道:“听这话是有故事呀,说来听听。”

    他这声音不算小,沈曦自然也听到了,她对着本我初心笑了笑,然后对着厨房喊:“唐诗,本我初心想要你绣的荷包了!”

    本我初心立即端正坐好,一本正经的指责归海墨道:“朋友妻,不可欺,归海墨,你这个衣冠禽兽……”

    衣冠禽兽一挑眉,只吐出了四个字就秒杀了本我初心:“粉色荷包。”

    唐诗一挑门帘进来了,冷冷说道:“粉色荷包?大男人要什么粉色荷包呀,娘里娘气的!”

    本我初心心里有事,自然不敢和唐诗分辩,只得讪讪笑道:“我是不是娘里娘气,你还不知道呀?”

    可能他说的时候没觉出什么来,可在这一干听众耳中,这话可是有些不太正经了。

    沈曦率先笑了,然后归海墨也破功了。

    唐诗脸色微红,狠狠的剜了本我初心一眼,转身走了。

    本我初心长吁了一口气,对归海墨道:“你不成亲,真是个明智的选择。”

    归海墨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道:“管他什么女人呢,你好歹还有一个。”

    沈曦笑的前合后仰的,这句话,不是昨天本我初心对归海墨显摆的时候说的吗?没想到归海墨这么有意思,只隔了一晚就还给本我初心了。

    本我初心郁闷的扒饭,不再理幸灾乐祸的人们了。

    沈曦见无热闹可看,就去招呼孩子们来吃饭。

    沈曦发现,这些武神们,本我初心她还不太了解,但不管是归海墨也好,还是霍中溪也好,在和别人相处时,似乎都不太爱说话,只有他们几个在一起,不仅话多,还经常互相开玩笑,就好象损友一样。

    就拿霍中溪来说,和自己在一起时话最多,基本上是有问必答。和归海墨在一起时,话也不少,和本我初心还会连嘲带讽的开玩笑,但当初瞿明雪和他说话时,他却总是带搭不理的,就连在他徒弟安庆波面前,也是话少的很。这大概真是自己那句话吧,高手寂寞,和同一境界的人,才有共同话题。

    吃罢早饭,唐诗洗涮完毕后,就提了个篮子上山采药去了,沈曦闲着没事,就走到田边看谷子。

    快到收获的季节了,谷子已经开始变黄了。

    沈曦揪了一个谷穗,在手里撮了撮,露出了里面微黄的小米。

    她拿了一个小玉粒放进嘴里,用牙齿轻轻嗑了一下,一丁点的甜浆就迸到了舌尖,看来小米粒还嫩了一些,得再长几天。

    “好吃吗?”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吓了沈曦一大跳。

    归海墨从沈曦手中拿走那个谷穗,自己也撮了一粒小米放进了嘴里,有些疑惑道:“没有味道。”

    沈曦笑道:“我是用牙嗑的,看看这米粒硬不硬,你吃肯定是没味了。”

    归海墨将那谷穗揉碎,将米粒和谷壳都撒回了谷子地里,向沈曦道:“庄稼要熟了,我带了本我初心来。”

    “谢谢你想的这么周到!”看来上次指使他收庄稼的事情,让他记忆深刻呀。

    归海墨也似乎是想起了从前,有些感慨道:“我没种过庄稼。”

    田畔吹来的风,带着一点懊热,还混合着泥土的芬芳和庄稼青草的汁液香,让沈曦觉得相当的适意,她微眯着眼睛满足的喟叹道:“我以前也没种过,现在年年种,感觉还不错。”

    归海墨微微偏了偏头,看着旁边这个差点成为了他妻子的女人。

    纤细的身材,略显单薄,一身淡绿纱衣,更是增添了她的柔美。秀丽的容貌,不艳丽,却也不平庸,那双灵气十足的眼睛里,一直含着淡淡的微笑,看起来,让人觉得很舒服很温暖。

    当她温温柔柔的和自己说话时,当她用那温柔如波的目光看自己时,归海墨就会涌起一股悔意,当初,若自己再主动一点,自己行动再迅速一点,这个女人,就会是自己的妻子了。

    那时候,只顾了想报仇,想颠覆西岳,没有把女人看在眼里,现在……每当看到她和霍中溪甜甜蜜蜜恩恩爱爱时,他都会觉得,自己似乎错过一生中很重要的人和很精彩的生活!

    虽然有如此感觉,可归海墨并不是那卑鄙小人,既然她已经是别人的人了,那自己就不再想这件事了。武学之路博大精深,非一朝一夕可以成功,也非三心二意可以到达终点,所以,别人的幸福,就由他们自己去感觉吧,而自己的路,还得自己走下去。

    中午的时候,唐诗采药回来,枝叶根茎放了满满一篮子,回到家都没顾得上喝水,她就开始洗晾晒,动作相当熟悉,看起来以前是常干这活的。而且沈曦发现,人一旦沉浸在自己喜欢的领域时,那种专注的神采,似乎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让人忍不住的驻足停留,既心生羡慕,又恨不得能采而代之。

    本我初心站在门口,看着忙碌的唐诗,眼光是那样的柔和沉醉。

    沈曦在旁边看到了这一幕,心中暗道,其实本我初心,也是喜欢唐诗的吧。

    晚上的时候,沈曦一个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已经习惯了天天和霍中溪同床共枕,现在只剩下自己了,就觉得房间空荡荡的,身边空荡荡的,心里也空荡荡的……好不容易折腾睡去了,午夜梦回时,手往旁边一搭没有熟悉的身体,就忽然惊醒了,然后就再也睡不着了,不停的想着霍中溪到哪了,在哪儿睡呢,会不会冷,会不会碰到毒蛇猛兽。虽然知道以霍中溪的功夫,很难遇到什么危险,但她就是止不住的胡思乱想。

    沈曦觉得自己是中了一种叫“霍中溪”的毒,而且是无药可解、无药可医的那种剧毒。

    最后实在睡不着觉的沈曦就将霍中溪的枕头抱在怀里,权当是抱了他在睡觉,才在那熟悉的味道中,慢慢睡去了。

    夜里没睡好,早晨自然就起的晚了,也没能赶得上做饭,好在还有勤快的唐诗,早早的就做好了早饭,只是手艺嘛,一如既往的差。

    本我初心见沈曦一脸的倦容,还有两个淡淡的黑眼圈,不由调侃道:“呀,弟妹怎么这么憔悴啊,娘子,赶紧给弟妹熬点补药,还有那个治相思病的药,多熬点!”

    沈曦懒得理他,没什么心情的喝着粥,倒是归海墨还算厚道,将放在本我初心前面的咸菜凉菜拽了过来,放到沈曦面前,轻声道:“多吃点。”

    本我初心看着自己前面光秃秃的桌面,冷哼一声:“无事献殷勤。”

    见他还没完了,沈曦忽然向归海墨道:“青芙绣的荷包好看吧?”

    归海墨点头:“好看。”

    沈曦又道:“这几天我看她又要绣荷包了,找了块粉红的缎子,也不知道是绣给谁的。”

    一听“粉红”两个字,归海墨就明白沈曦的意思了,他假装思考了一下,反问道:“粉红荷包?”

    本我初心看了唐诗一眼,有些心虚的瞪了二人一眼,然后轻咳一声,假装和二人聊天道:“肯定是自己用呗,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吃饭吃饭。”

    从这儿以后,本我初心是再也不轻易招惹沈曦了。

    由于天气好,唐诗的药材晒干的很快,没过几天,沈曦就喝到了唐诗特制的安胎补身药。虽然药汁很苦,沈曦还是一天三顿的坚持着喝,就算不为别的,为了自己的孩子,为了霍中溪,她也要健健康康的活着。

    霍中溪是第六天的时候回来的,当看到他风尘仆仆的站在自己面前时,沈曦就觉得一直空着的心一下子就被填满了,四肢百脉里积压的郁气一下子就散发出去了,笑容忍不住的就绽放了,心情莫名的就愉悦了。

    霍中溪似乎也是想念沈曦了,把手里的东西一扔,就将沈曦拥入了怀里。

    在他温暖熟悉的怀抱里,沈曦埋头在他的胸前,喃喃道:“想死我了……”

    霍中溪的回答,就是将她搂的更紧了。

    好在两人还知道这是院子里,没敢再进一步,只是抱了抱就分开了,不过霍中溪进院子的动静,还是惊动了归海墨和本我初心,那夫妻二人之间匆忙的拥抱,还是被他们看在了眼里。

    本我初心瞟了一眼归海墨道:“你完全没戏,他们中间根本容不下别人。”

    归海墨低下头,不再看院子里的那两个眼神都飘着甜味的人,轻轻吐出了三个字:“我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下等堂妹带孩子来家里玩,没有时间写,所以这章就放到晚上更了~

 86

    霍中溪的回来;仿佛给沈曦注入了活力一样,让沈曦干起活来又劲头十足了。

    为了迎接亲爱的相公大人归来;沈曦整治了满满一桌的好菜。

    刚一上饭桌的时候;本我初心就打趣道:“霍中溪你不知道;我们可想死你了,我这辈子都没这么想过你。”

    霍中溪瞥了他一眼道:“想我做什么?”

    本我初心指了指桌子上的菜,夸张道:“看见没?满满一桌子菜;色香味俱佳。从你走后,你娘子就得了相思病,连饭都不会做了;你走了几天;我们就被我娘子荼毒了几天。”

    霍中溪微微一笑;眼中的欣慰与甜蜜显而易见。

    本我初心羡慕道:“若有人这样深情对我;我也会倾情相对。”

    霍中溪似劝似谏的说道:“嫂子对你,也很好。”

    先往厨房的方向看了看,本我初心才似有不甘道:“她不象弟妹,我要是走几天,管保她连想都不想我。”

    在旁边听了好久的归海墨插嘴道:“性子冷,不是不想。”

    本我初心叹了口气道:“夫妻间,还是热情一点好,我娘子太冷了,整天连个笑脸都没有。象弟妹这样的,温柔爱笑,下得厨房带得孩子,对男人体贴又热情,这才是男人都喜欢的好妻子。”

    霍中溪脸上涌出了笑容,归海墨低头给自己倒了杯水。

    端着一盘菜正走到门口的唐诗,转身又回到了厨房。

    “怎么没上菜?桌上放满了?”沈曦一边炒着菜,一边问唐诗。

    “没有,我一会儿送过去。”唐诗将菜放在桌子上,然后静静的站在这烟熏火缭的厨房里,很久很久,没有说一句话。直到沈曦菜全部炒完了,喊她去吃饭,她才匆匆应了一声,端着那盘菜走了出去。

    饭桌上,本我初心和平时一样的谈笑风生,唐诗也如往昔一样沉默不语。

    沉浸在小别重逢中的霍中溪和沈曦眼中只有对方,归海墨在闷头吃菜,没有人注意到,唐诗只顾着喂小迎吃饭了,自己一口也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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