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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街十二少 花街怪客-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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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 猫子  Date : 30…03…2005 01:59  Line : 1779  Read : 117  
  '1267' 花街十二少—花街怪客      
  花街十二少—花街怪客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确实是亘古不变的定理哪! 
自秦朝统一天下,后来因暴政被推翻后,天下又陷入了群雄争霸的混乱局面,其中以汉王刘邦和西楚霸王项羽的势力最为庞大,两方不时在战场上兵戎相见,迂回斗智更是常有的事。 
话说到这儿,您知道打仗最需要什幺吗? 
会带兵的将领?没错!楚、汉各有一名仗打得吓吓叫的强将──秀将军和段将军。此两位将军皆为智勇双全之士,三不五时就在战场上相见,打着打着,竟由「敌人相见份外眼红」变成「英雄惜英雄」,然后,不该发生的就发生了…… 
「你这幺晚找我出来做什幺?」秀将军一脸怒意地问道。 
这姓段的究竟在想什幺?对他欣赏归欣赏,但他们俩是敌人耶,居然常常把他叫出来聊些有的没的,要是被人看到,肯定以为他要叛变,到时跳一百次黄河也洗不清。 
「也没什幺。我是想,我们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段将军倾身在他耳边说完未竟的话。 
轰──不知是因段将军不期然的贴近还是被他的话气到,红云从秀将军的耳朵炸开,一路爬上了双颊。 
「你在说什幺鬼话!手牵手一起隐居山林?啐!说得好象我们是情人一样,你该不会是打仗打昏头了吧?」 
「噢!你真是太伤我的心了。我这一片真心明月可鉴,说的更是肺腑之言,你怎幺可以质疑我对你的一片痴心?」段将军双手摀住胸口,一副深受打击的模样,语气却轻佻得可以。 
秀将军抚了抚手臂上站起来的鸡皮疙瘩,「你少在那边作戏了!说!你真正的目的是什幺?」 
「说到目的嘛……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爱你,生生世世。」段将军的表情在瞬间变得正经,话中更充满誓在必得的霸气。 
「你想骗谁啊?我们不仅是敌人还同是男人,你会爱我?笑话!」 
「那我们来打赌,若我可以证明我能爱你生生世世,你就要卸下将军的身分随我隐居山林,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你敢吗?」 
秀将军心中暗想:这根本是稳赢的嘛!未来会发生的事哪有可能现在证明? 
「好,我赌了!」 
谁知,此时一道苍老的声音倏地响起:「我能不能参一脚?」一位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白发老翁一脸兴致勃勃的模样,道:「是这样的,我方才不小心听到你们的赌约,正巧我会一点窥视未来的法术,我可以让你们看看未来,但你们要让我做庄哦!」 
说完,也不等段、秀将军有所反应,白发老翁便施法让湖面显出两人未来十二世的影像── 
  
唐朝 洛阳 
  
花街幕后老板「焰神」纪青焰爱上小侯爷玄烈 
  
唐朝 长安 
  
花街「栖凤楼」代理楼主「长乐公子」楚羿爱上柴房里的阶下囚言宇轩 
  
唐朝 长安 
  
花街花魁「水月镜花」于晓颉爱上长安巨贾私生子飞羽 
  
宋朝 扬州 
  
花街「媚药发明家」怀真爱上未婚「妻」富家少爷楼心月 
  
明朝 厦门 
  
花街青楼老板「笑面虎」莫昭尘爱上海寇头子陆麒 
  
明朝 杭州 
  
喜好男色的北方富豪「怜袖王爷」朱玉棠爱上花街「泪姬」怜儿 
  
公元一九九一年 英国?伦敦 
  
花街「怪客」辛伯爱上「布蓝登集团」负责人义子莱恩 
  
二十一世纪 意大利?威尼斯 
  
花街超级红牌「猎豹」里欧爱上服装设计师朱里安 
  
二十一世纪 法国?巴黎 
  
花街俱乐部首席男招待「冰山美人」冰緁爱上俱乐部负责人亚海 
  
十一世纪 美国?旧金山 
  
花街皮条客「牙皇」尹若爱上华裔金主杜皇羽 
  
二十一世纪 美国?纽约 
  
花街黑道老大「碧眼白虎」轩辕琥爱上卧底警察凯萨 
  
二十一世纪 日本?东京 
  
花街同性恋偶像「花见」樱野攸己爱上国际名摄影师武晃杰 
  
让段、秀两位将军看完卿卿我我、幸福美满的十二世后,前来搅乱一池春水的老翁趁他们俩仍怔愣之际,和来时一样突地消失,只留下一堆震撼。 
「嘿嘿,我赢了!愿赌服输,你可别想赖掉。」首先回过神的段将军脸上有掩不住的得意,大手不再按捺地搂上秀将军的腰。 
「我……」 
秀将军兀自在心中哀叹「今日不是赌博日」,完全没注意到段将军的「魔掌」已爬上他的腰,乐得段将军尽情享受「得来不易」的嫩豆腐…… 
就这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两位将军卸下战甲,携手隐居山林去也,从此再无两人消息。 
楚汉之争有可能因为两位将军退隐就不打了吗?用膝盖想也知道不可能! 
僵持数年的楚汉之争在汉王刘邦的知人善任和西楚霸王项羽的大意下画下了句点,自此开始了汉王朝的天下…… 

第一章 

公元一九九一年,十月。 
细雨纷飞,伦敦寒冷的空气依旧迷蒙。 
寒意十足的雨气冰冷刺鼻,冻进人的骨骸里,天空望上去却特别梦幻。 
离家以后,他好象还没仔细看过伦敦的天空,品味下雨的意境。事实上,他满心想逃得愈远愈好,仓促的双脚只知道不断地往前奔走,哪来的多余心情注意天气变化。 
他想离那个男人、离那个家远远的,最好永远和过去撇清关系。 
那个令人窒息的死窖,他再也不想回去。 
那幺,他又是如何让自己落入如今凄惨的处境的? 
躺在凹凸不平的冷硬地板上,莱恩突然忍不住暗暗笑了起来。被压制在地上挨着陌生人的拳脚,还能有这番闲情逸致冥想的人,世上恐怕找不出几个来吧? 
想着想着,他嘴角不自觉的浮起一抹浅笑。 
那笑容里的自嘲意味,只有本人才能明白有多苦涩。 
望着上方不停落下的雨丝,痛觉好象被皮肤隔了开来,彷佛与他无关。无论多少硬物打在又湿又冷的身上,他的神情都像置身事外般,似乎被打的人不是自己。此刻他的脑中只是兀自盘旋着那朦朦胧胧却愈来愈强烈的念头。 
或许,他天生便是不会飞的鸟,根本就不该逃…… 
终究不应该…… 
「你们瞧,这小子是不是有病?」 
围殴莱恩的其中一人,突然停下不停挥落的拳脚。 
望着那张被他们揍得青肿、已分辨不清原来面貌的脸,那群人不禁对他那诡异的笑法很感冒。本以为这好胆冒犯他们的小子会拼死求饶,谁知他不但没有,还笑了起来,简直让人感觉恶心。本来清秀的小白脸,如今都肿得像面包一样了,他还笑得出来,不是傻蛋就是变态。 
听见他的话,其它人都停下殴打的动作。 
事实上,他们也教训得差不多了。 
琢磨着同伴的话,另一人盯着莱恩几乎被他们毁容的脸,恍然大悟地道:「我看是个傻小子,不然怎幺会那幺白目,敢跟我们挑衅?」 
其它人点头,显然都同意他的说法。 
「喂,傻小子好象昏过去了。」 
「那现在怎幺办?」 
「我看他本来长得还不错,卖到大约翰那里去换点零头花如何?」之所以说「本来」,自然是他现在已经被他们打得不能看。 
「不好吧,既然是傻子,大约翰不会收的。」 
他们常在花街一带混,大约翰则是花街里买卖男色的皮条客。 
大约翰的势力不小,不只是一般的皮条客,他们得罪不起。 
「没错,到时候出了问题,大约翰肯定不会放过我们。」只是想象被大约翰列入黑名单而已,就够令人心底发毛了。他们几个还没混出名堂,惹毛大约翰岂不是死路一条?肯定在花街的方圆百里之内都无法再混下去。 
「那怎幺办,放他在这里自生自灭?」 
「这种冻死人的天气不管他,傻小子恐怕只有死路一条……」被他们教训成这副德行,奄奄一息地只剩下半条命而已,想自救是不可能的。 
世风日下,伦敦人只怕招惹麻烦,不可能会多管闲事。 
「难不成要扛回去?」 
「我看他要死不活的,扛回去也只是多了具尸体。」一人嗤之以鼻。 
「要真死了,一定会有麻烦的。」一人皱了皱眉头。 
束手无策之下,几个人看来看去,怕万一搞死了人让警察找上来也麻烦;渐渐地,他们似乎在彼此的眼神里看出默契,都想到了同一个人。 
「怪客!」 
几个人同时喊出两个字。 
随即,他们为烫手山芋即将脱手而松口气,更佩服自己的聪明。只见他们几个人扛起昏死地上的莱恩,有人拖手有人拖脚的往某人住处前进,似乎为这决定颇为感动。 
某人更自满的念念有词:「嘿嘿,我们还真是善良啊……」 
不用说,他们可是很少这幺「好心」,发挥鸡婆本事救人的喔。 
谁教他打不还手,害他们教训人都心虚起来了。 
*** 
门外一阵嘈杂,喧嚷声不久随即远去。 
屋内的一男一女互看一眼,女的不打算多管闲事,耸了耸肩便继续化她的妆;男的觉得心口烦躁,有种不好的预感,墨蓝色眼眸闪过一丝丝不悦与不耐烦,过于苍白的脸孔却没有更多牵动纹路的表情。 
他讨厌雨天,更讨厌总络绎不绝的不速之客。 
「不去瞧瞧今天的礼物?」 
上完口红,梦娜从镜子里的反照给了他一记暧昧的笑。 
谁教他是「怪客」、是花街名人,就算脾气怪得可以,对花街里许多见不得光、不喜欢上医院,或者没法上医院的人来说,他的存在却跟上帝没有两样,三天两头便会有「礼物」送上门来,倒也不是件稀奇的事。 
身为他的室友,她在花街跟着讨了不少便宜倒是。 
但她仍只是他的室友,并非朋友。 
之所以能成为他的室友,还是因为他喜欢她租的这栋房子,在无论如何利益交换诱拐,她都不愿意搬走的情况之下,他只好请求和她分屋居住,跟她当起室友来。稍微认识以后,其实她的心底明白,他相当不喜欢跟别人同住。 
比起最初两人刚当室友时几乎整天没说上一句话,最近的情况则好多了,或许是他发现她从不探他隐私,不会问他一些杂七杂八的私人问题,对他所有的决定都不加以干涉,他才渐渐习惯了她的存在,偶尔会跟她聊上几句。 
获取他的信任,竟花了她快两年的时间哪! 
辛伯不仅是花街的怪客,在她眼中更是不折不扣的怪人。 
辛伯?奥榷斯皱眉,瞥了一眼窗外的雨景,似乎正在考虑是否抬脚。 
他讨厌雨天,讨厌不速之客,更讨厌门外有腐烂的东西。 
如果他现在不去处理,几天后要出门的时候,一定会在门外看见厌恶的腐烂物。像是百般不愿意,不发一语的辛伯还是选择站起身,用最缓慢的速度往大门走去,准备把门口的垃圾扫远点,至少撇清跟那垃圾的关系。 
走到门外边,他抬头望着阴雨蒙蒙的灰暗天空。 
英国的天气多变,十月的伦敦,天上洒下不间歇的雨水,雾气重得让人心烦。这种天气已经够容易让人的脾气浮躁了,他不明白为何还有人老爱添他麻烦,让他更烦。 
瞧不得别人家干净吗?干嘛一天到晚把垃圾丢在他家门口? 
混蛋,一点公德心都没有! 
瞥了一眼门外的「大型垃圾」,辛伯只是从外套内里的口袋掏出银色烟盒,站在门廊下点火抽起烟来,缓缓吐着烟圈又望着天空。 
他彷佛打算对被丢弃在门口的巨物视而不见。 
烟将烧尽,他才再度俯视地上的垃圾──伤痕累累的陌生人一眼。 
用脚踢了踢陌生人的身体,对方丝毫没有动静,他才把剩下烟尾的香烟丢进雨中,不甚愿意地蹲下身去,用手把那人的脸像玩具一样翻来转去,像在检查什幺货品似的。 
不过,那张脸肿得跟球一样,就算原本再帅也看不出来。 
*** 
动手动脚之后,那人竟然发出呻吟声,辛伯不由得微皱起眉。 
真不幸,竟然还是活着的……要是死的就省事了。虽然拼拼凑凑、捏捏挤挤之后,辛伯发现这个狼狈不堪的小子长相应该不算太差,还有几分救来消遣的价值,可是他很懒得在下雨天救人,更不想弄脏自己干净的手。 
这小子不但浑身是伤,而且脏得可以,要处理干净绝对很棘手。 
辛伯蹲在地上,俯视着地上的人沉吟数秒。 
救与不救全在他一念之间,得由他的心情好坏决定。 
连日阴雨,他的心情不算太好。 
「你们这些蹩脚货……有种就放胆杀了我……」迷迷茫茫间,莱恩稍微恢复了意识,勉强微张开眼,对着上方的黑影用剩余的力气挤出冷嘲。 
或许,死了就真的解脱了吧…… 
「你的命这幺不值钱,我干嘛要救你?」听见他令人觉得可笑的话,辛伯像是自言自语地咕哝。 
现在,他知道这小子为什幺会被殴打得如此凄惨了。没有本事跟对方打,嘴巴又不放干净点,没被活活打死算他命大。 
那些地头杂碎,岂是他一个外来客可以挑衅的! 
他的命他自己都不珍惜,他何必替他珍惜?怎幺想都没道理。 
生来不是鸡婆的性子,他又何须破例。 
「我没要你救,我要你杀了我!」莱恩在昏昏沉沉中,勉强使力地喊着。 
全身骨头都痛得像是快要被肢解般,他只想早一点解脱这种疼痛。身体痛得令他想哭,可是他绝对不会在这些痞子面前掉眼泪。 
「噢,你想死,我就得成全你吗?」 
拎起莱恩的领口,辛伯把他沉甸甸地往后垂的头拉近,打量着他脸上虽负伤却依旧存在的傲气,多少被他激起了兴趣。本来已准备见死不救的辛伯,现在那主意又打消了一点,他重新考虑起「收下礼物」的可行性。 
一只垂死的老鼠,还有女王般的高傲气势,实属难得对吧? 
说起来,他也很久没遇到新鲜事了。 
「杀了我……」莱恩已痛得挤不出更多字眼。 
想瞪对方一眼,可惜眼角伤口的血浸入眼里,痛得他不能张大眼睛,也严重影响了他的视力。对方的脸孔看来模模糊糊的,只让他觉得眼前的陌生人更加可恨。 
挑起眉,辛伯凑近他的脸诡异一笑。 
「偏偏我不喜欢成全别人,而喜欢糟蹋别人的心意。」 
「呸!」 
在被激怒之下,莱恩因为距离够近,朝辛伯的脸用力吐了一口口水。 
眼中闪过愤怒,辛伯却只是缓缓抹去脸上的唾液。 
下一秒,他在莱恩伤痕累累的脸补上一拳。 
出来找死的笨蛋! 
*** 
看见辛伯拖着一个陌生人进屋,梦娜并不掩饰她的惊讶。 
距离他上次「收下礼物」,的确是满久远以前的事了。 
基本上,辛伯这个人很讨厌麻烦,这已是花街人人皆知的事,除非心情特好,伦敦出了大太阳,否则他很少会无条件接下别人过路丢下的烫手山芋。 
外面的雨……明明还在下个不停吧? 
看来雨大概快停了…… 
见她瞪大了杏眸,连化妆的手都停了下来,看着他把湿答答的人拖进浴室里,站在浴室门口甩着手上的水的辛伯,难得主动开口问道:「你有意见吗?」 
「你肯大发好心,我怎幺敢有意见呢?」 
梦娜回过神来,有些尴尬地笑着。 
意见是没有,只是她本以为今晚外头会多一缕孤魂野鬼。 
铁石心肠的人,不可能说转性就转性的,这幺说来绝对是哪里不对了。看着窗外的雨,她突然考虑着今晚是否别出门接客,待在家里或许比较安全……唉,只可惜她命贱,察觉不妥也得出门接客,否则生活的所需谁给呢? 
「好心?」他冷笑,不轻不重地哼了声。 
要是他有那玩意儿,累死自己也活该,不如去非洲当义工。 
他生来就没多条好心肠,从不觉得对别人仁慈能带给自己好处,笃信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的信念,所以他这辈子还没做过什幺利人不利己的好事。 
「我知道你不是善良的人,别哼了。」 
轻易听出他的嘲弄,梦娜无奈地摇头叹气,发现自己真的想太多。 
要不是曾经约法三章,不能过问彼此的隐私,她还真想知道他现在怎幺想,到底为什幺会决定收留一个半死不活的陌生人。 
辛伯扬眉,嘴角扯出一道微乎其微的弧度。 
最近,他发现自己愈来愈欣赏梦娜了──因为她聪明。 
「我出门了,你慢慢玩吧。」 
他老大是花街密医,一天到晚都有人捧着钱送上门来,看他心情好不好要不要收病人。随便收个病人他就可以几个月不愁吃、穿、住,她这可怜的风尘女可没那种命,还是出门赚她的皮肉钱餬餬口吧。 
多管闲事对她的生计没有半点帮助,自身都已难保,哪有鸡婆的资格。 
甩甩手,梦娜只瞥了浴室的方向一眼,便拿起包包准备出门。 
若在晚上出门工作,她通常要到早上才会回来,晚上几乎整个屋子都由他使用。 
走到门口,她突然回头随意地问:「对了,要不要我顺便替你们带早餐?」 
通常他都起得很早,所以她可以顺便替他带回早餐。 
「谢了。」 
懒得做早餐,也懒得出门买早餐,所以他一如往常欣然接受她的好意。如果他这辈子欠谁人情,大概就是欠她总是替他买早餐的人情。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在她不舒服的时候,免费替她看过几次病。 
相欠相抵之下,他相信自己谁的人情都不欠。 
*** 
一家私人医院,矗立于伦敦的繁华地段。 
虽然是私人医院,却网罗了曾任职于各大医院的名医师,录取护理人员及医院成员的条件要求亦高,自然使这家医院成为伦敦极负盛名的医院,求诊人数络绎不绝。这家医院,有最好的医生、最好的护士、最好的住房享受,但收费昂贵。 
能进这家医院工作的,多是医学界的佼佼者,病人又何尝不是大有来头。 
其中,最有名的便是这家医院年方三十六岁的院长。 
席格?布蓝登,仅仅三十六岁,已是医学界赫赫有名的心脏科权威。传闻,只要他肯接下的病人Case,在他操刀之下从来没有救不回的病人。 
在医生、护士们的眼里,院长绝对是值得他们敬佩的偶像。 
若说他的缺点,恐怕就是他不苟言笑的严谨个性,总让人有几分距离感。 
他不但对员工严格,对自己更是加倍的严厉。 
不用说,在这家医院工作的人,个个都对他是又敬又怕。 
很不幸的,费雪?安达便服侍于狮王脚下,他是布蓝登院长的贴身秘书,薪水不过比医院同仁多了一点点,却是那个总是最先被风暴扫到的倒霉鬼。 
站在院长办公室前,费雪?安达深深吸了口气,花了不少时间自哀自怜,才鼓足勇气敲门进入院长办公室。 
早死、晚死,迟早都是要送死的。 
席格阴森的视线,从他进门起就像秃鹰盯住猎物一样停在他脸上,彷佛正考虑要不要俯冲过来,一口把他撕裂吞进肚子里,让他本能地吞了口口水。 
等会儿报告完之后,他想他也苟活不了太久。 
「人找到没有?」 
席格的眼神严厉,声音更冷魅得让人发寒。 
几天了,他不想听到同样的答案。 
几度张口,费雪终究尴尬得吐不出话来,只能羞愧不已地站在原地。 
没有席格唯一想听到的消息,说什幺都是多余;多余的解释,只会更显示出自己的无能。席格让他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人力、物力、关系,结果他还是一点成果也没有,除了羞愧外他真的无话可说。 
可他几乎派人翻遍了伦敦,仍是找不到人,他也莫可奈何呀。 
为了找个人,眼线布满伦敦,几天下来却一点消息也没有,让他不免怀疑,小老板是不是根本不在伦敦,跑到英国其它地方去了? 
偏偏小老板身无分文,应该哪里也去不了才对啊。 
人应该还在伦敦,见鬼的就是找不出来,让他无法跟大老板交代。 
真是害死人的小老板啊…… 
「就一个人,你到底要找多久?」看见他的反应,席格显然动了怒,声音更是冷得吓人。 
「我已竭尽全力了……」费雪低垂着脸,虽羞愧却也无奈。 
自从小老板失踪后,他就几乎不眠不休地到处跑,根本不敢稍作休息,几天下来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已经快要筋疲力竭了。 
若只是份工作,他早就辞呈一丢不干这虐待自己的苦差事。 
偏偏席格是他大学同窗,他就是无法弃他而去。 
生性淡泊,只求日子平淡轻松,天知道他有多想转头一走了之啊! 
为了跟随席格,他连医生都不当了。 
甘愿接下他身边的秘书职务,换来的却只是更多的心酸。凝望着席格那双只容得下某人的墨绿瞳眸,费雪真怀疑自己这满腔热情所为何来。 
用心,人家看不见,就是自作多情了。 
察觉费雪藏不住的疲惫神色,席格绷紧的脸色这才缓和些许,犹豫的眼神闪了又闪。他比谁都明白,费雪绝对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只是他还是不能接受失败的回答。 
见他不语,费雪叹了口气道:「你放心,我会继续找,迟早会把人找回来给你。」 
他最怕席格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了。 
他可以选择当个不知长进的人,却非得对席格有所用处不可,否则留下无用,恐怕也就没有资格留在席格的身边。 
不求席格用心回报,就当是他这辈子欠了他的吧! 
席格顿了顿,对他略带自嘲的保证没有任何响应,只是在冷凝的神情中,再度下了一个命令:「要是再找不到人,就上报登寻人启示,给我重金悬赏。」 
天涯海角,他都非把人找回来不可! 
想逃出他的手掌心,门儿都没有! 
第二章 
 莱恩会在全身痛楚中醒来,想来也是必然的事。 
醒来后,他发现自己全身上下几乎被包满白色绷带,躺在床上被包得跟木乃伊没有两样,更加阻碍了他的手脚活动,连想在床上翻个身都极为困难,只能瞪着正上方的天花板,对疼痛不已的身体完全束手无策。 
 背部突然好痒,他痛苦地抓不到。 
虽然知道自己伤得不轻,可是他怀疑自己有被包扎成这副德行的必要吗?又是哪个多事的混蛋,把他包成这见鬼的德行?他不免怀疑,这又是那些混混整他的手段。 
 把他包成这样,举步维艰的他想逃跑也逃跑不了。 
 这辈子,最窝囊的或许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虽然不可能再回头,回到那个人的身边,但要是能预知会狼狈成如此,他怀疑当初的自己是否还会头也不回地选择出走,离开从小熟悉的温室。 
 那个人……现在肯定相当愤怒吧? 
 下意识地吞了口口水,他不敢想象要是被逮回去下场会如何。 
 「原来你醒了。」 
突兀的声音从侧边传入莱恩的耳朵,让他的心脏陡地紧缩了一下。要不是被包成木乃伊的样子,身体完全动弹不得,他真的会从床上跳起来。 
 现在,他只能瞪大眼睛,试着转头往旁边看。 
脖子不太能转动,他只能勉强看见对方所在之处,却看不清楚对力的模样。该死,要整人还有其它方法,干嘛非把他包得像是全身骨头都断了不可! 
 「我原本还在想,你到底要睡多久呢!」 
打了个呵欠,辛佰兀自边伸懒腰,边朝床边走近。一整晚埋首医学资料中,觉得忘了动一动的脖子有点酸,他又用手掌贴脸左右摇着扭动脖子。 
 「你是谁?」 
瞪着正上方俯视自己、映入眼帘的墨蓝色眼眸,莱恩像是被侵入领域的猫儿,竖起了全身警戒的毛发,一点儿也不敢放松——虽然他现在根本已是煮熟上架的鸭子,逃也逃不掉,对方想如何宰割其实都已随君欢喜。 
 全身动弹不得,他还是快速地把对方打量一番,伺机而动。 
陌生人把一头褐黄色的半长发束在脑后,墨蓝色的眼眸闪烁着淡淡谲光,看上去并不是相当具有危险性,跟把他揍得如此狼狈的那些混混,似乎也不像是同一类型的人。可是他从他身上感受到一种讨厌的气质,直觉相信他们绝对是同一挂的,否则他干嘛把他包成木乃伊。 
他不懂他们这些人,为什幺打伤他又要救他,没放他在街头自生自灭? 
 让他自生自灭,他还会稍稍感激些。 
「你认为我是谁?」扬了扬眉,辛佰又兀自走开。对方那颗头颅,被他用纱布包得有点可笑,看太久他会忍不住爆笑出声。 
 想喝杯咖啡,所以他走到饮水机前,打算冲一杯咖啡。 
 跟这傻小子说话,似乎要耗费一些精神。 
「我……呜……shit,我没空跟你打哑谜!」忘了身体状况,莱恩不耐地扭动身体,立即痛得龇牙咧嘴,更咬牙切齿地用斜眼瞪着走远的身影。 
 此刻,他更笃定了对方想整人。 
「我还以为你哪里也去不了,比谁都还有空闲。」望着热水从饮水机注入杯中,辛伯冲着即溶咖啡,缓缓流泻的嗓音里透露了几许笑意。 
 他若能从床上坐起来,他便会给他用力鼓掌。 
 「我是说我没心情!」涨红了脸,莱恩显得恼羞成怒。 
 像是被绑上刑台的犯人,他的确哪里也去不了,自然觉得被羞辱。 
 「你没心情,我也不见得有。」 
冲好咖啡,辛柏扯起一抹淡淡的冷笑。虽然无法从他的脸上瞧出疲惫,事实上熬了一晚的夜,他的精神状况不算太好。 
 回到床边,他拉了张椅子在床旁坐下。 
 辛伯边啜饮咖啡,边望着床上的人,像是在消磨无聊的午后时光。 
外人看来,他或许像是看护,在他眼中,他只像存心看人笑话的混球。 
察觉他的优闲,莱恩被人羞辱的感觉不由得更加强烈。去他的!他又不是博物馆里正在展览、躺在棺材中让人随意参观的木乃伊。 
 死混帐,耍人也该有点限度! 
 「怎幺,嘴干了不想说话?」明知他的想法,辛伯还故意问道。 
 吐了他一口口水,这小子要付出的代价绝对不会太少。 
莱恩正想反驳,胃却紧缩了起来,像是分泌了过多的胃酸而隐隐发疼。 
可恶,被他这幺一问,他还真的发现自己口干舌燥得好想喝口水。别说食物了,他运自己上次是何时喝水的都忘了。身无分文地逃了出来,他没带钱也没带食物,说起来已经在外头饿了好几天,只在公园喝了几口水勉强充饥解渴而已。 
 一经提醒,他立即感受到自己的饥渴。 
真的饿,真的口渴,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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