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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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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硬扛下这次战争已经殊为不易,后来这战争的挑起者阿史那去鹄因为始毕可汗的命令,亲自来这里调节,双方的战争总算到了头,只是这一战,奚人和契丹何大何部都损失不小,阿史那去鹄的计谋也算得逞。

这个部落是战后迁回来的,部族中善战的武士都随着大埃及埃力弗去了雁门关。据说已经将中原人的皇帝困住,再用不了多久就能将其生擒。这个消息传回部落中,立刻引来一片欢腾。

草原人年年南下打草谷,不过也只是小打小闹,不敢太过张扬嚣张,毕竟幽州有一只猛虎盘踞,谁也不敢轻易去招惹。

可这次不同,突厥大可汗亲自率军南下,非但一举攻入大隋境内,还将中原人的皇帝困在一座孤城里。这可是大隋立国至今都不曾有过的耻辱,换句话说,也是草原人自大隋立国后难得扬眉吐气的时候。

黄昏时候,部落中出去牧羊的汉子们逐渐返回,大群大群的羊儿有秩序的回到了自家的圈里,牧羊归来的草原汉子大声笑着,相约明天一早再一同出发。女人已经做好了晚饭等待丈夫归来,孩子们围着父亲跳着。

妻子如欢迎归来的勇士一样将丈夫迎接回家,帐篷里已经备好了热乎乎的茶汤和香喷喷的手抓肉。

在一个高坡上,一个老牧民看着南边的天空怔怔发呆。也不知道是在担心着远征的儿子,还是在等着自家羊群归来。

一个草原女子轻声唤他,请老牧民回去吃饭。

老人笑着站起来,喃喃道也不知道埃斤现在打到哪儿了,回来的时候是不是能带回成群的奴隶和数不清的财富。他笑着对儿媳说,当年他也曾经南征过,见识过中原天下的繁华锦绣。在长城南边,有一望无际的庄稼,有繁华到让人眼花缭『乱』的城池,有数不清的财宝,还有堆积如山的粮食。

草原女子笑着说,自己的丈夫一定能带着荣耀归来。

老人笑了笑,眉宇间却有些担忧。

那个叫做大隋的帝国,虽然听说这几年到处都在造反,可这个经历过南征的老人知道,那可是一头猛虎。如果一个不小心,打虎的猎人就会被那猛虎一口吞下去。当年他还年轻的时候,曾经追随突厥大可汗出征,四十万大军啊,硬是被大隋两千精骑杀的没了胆子继续南下,灰头灰脸的撤了回来。

这时,草原女子忽然怔了一下,然后抬手指向南方问道:“那是什么?”

老牧民顺着那女子的指点回头看过去,于是看到了一道如土黄色的浪潮奔涌而来。他没有见过长江黄河,没有见过大海,所以他不知道浪潮会有多壮观。但是他知道,那绝不是浪潮,那是骑兵踏起的尘烟。

“敌袭!”

老牧民疯狂的喊了一声,然后从高坡上拼尽全力的往部落中奔跑。一边跑,一边声嘶力竭的呼喊着。

“敌袭!”

只是他才踉踉跄跄的跑进部落中,他之前静坐南望的那座高坡上就出现了一道黑色的围墙。

那是整整齐齐的黑甲骑士,还有数不清的烈红色战旗。

李闲喜欢红色,因为他觉得那是一种激昂不屈的意志。那是火一样的意志,那是,能焚天灭地的意志。

留守部落的奚人武士还来不及上马,来自中原的黑甲骑兵已经潮水一样涌进了部落中。为首的是一个用双锤雷神一般的悍将,没有一个人能在他的战马前面抵挡一个回合。那一对金光闪闪的铜锤,带着风雷之声砸碎了一个又一个草原人的头颅。

一个奚人武士挥舞弯刀冲了上来,只是他的刀子才举起来,裴行俨的铜锤已经狠狠的砸在他的胸口上,砰地一声,巨大的力度直接将那奚人武士从马背上砸飞了出去。在落地之前,这奚人已经死透了。铜锤直接将他的心口砸的塌下去一个大坑,半边身子几乎所有的肋骨都被砸断,碎骨将内脏刺穿,人还没落地的时候就已经没了呼吸。

裴行俨一马当先杀进这个奚人部落,一锤将一个武士的头颅砸碎,在鲜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脑浆飞溅中,再一锤将跑过来的一个女子的半边肩膀砸的坍塌了下去。

四五个燕云寨骑兵甩出飞勾勾住一个帐篷,催动战马往一侧跑,轰的一声那帐篷就被拽得翻向一边,帐篷中有老年的『妇』女和孩子抱在一起,随着燕云寨骑兵一个队正的命令,十几支羽箭『射』过去,帐篷里的四五个人都被『射』死。

“烧!”

裴行俨一声大喊。

士兵们开始四处放火。

一群『妇』女拉着孩子,不忘记赶上羊群往一侧疯了一般的狂奔。她们一边跑一边惊恐的回头张望,在她们慌『乱』恐惧的视线中,百余名黑甲骑兵从后面烈风一样卷过来,用锋利的横刀在背后将那些草原人全部砍翻在地。

临时组织起来的百余个奚人武士,骑着马悍勇的朝着燕云寨精骑发动反冲锋,试图为部族中的其他人争取逃走的时间,为首的武士是这个部族埃斤的儿子,一个才十七岁的少年,他嗷嗷的狼一样的叫着,挥舞着弯刀第一个冲向那些精锐的汉人骑兵。

“杀!”

他用最大的声音吼着,为自己鼓起勇气。

噗!

一杆长槊笔直的刺过来,程知节双臂一较力将那少年从马背上挑了起来。长槊斜指长生天,然后狠狠的将挂在槊锋上的少年摔在地上。还没死透的少年挣扎着想要站起来,程知节纵马往前一踏。

战马的前蹄狠狠的踩在那少年武士的前胸上,噗的一声,那少年武士猛的喷出一大口浓稠的血『液』,在血『液』中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碎肉,也不知道是肺叶还是胃。随着马蹄踩在他的身上,一大团血糊糊的肠子从他被长槊刺出来的伤口中挤了出来,就好像小孩子玩泥巴的时候,攥了一团在手心然后用力一挤,泥巴从指缝中钻出来的样子相差无几。

嘉儿看着惨烈的沙场,看着已经燃烧起来的熊熊烈火。

她转头看向李闲,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说话。李闲感觉到了她的目光,神色平静的问道:“是不是觉得残忍了些?”

嘉儿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李闲平静且认真的说道:“一报还一报罢了,哪里有什么残忍不残忍的。我带五千人来草原,阿史那咄吉世带着六十万人在中原我杀的还不够啊,不过没关系,在中原,阿史那咄吉世一把火最多少一个村子,一个镇子,一个县城。我若是选一个风大的日子在草原上放一把火,说不得明年能饿死几十万人。”

他指了指面前的战场严肃道:“这就是战争,收起所有的心软吧。”,请一定要推荐给您的朋友哦!

第三百四十五章王庭第三百四十五章 王庭

五千精骑踏平一个同等规模的草原部族,理论上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草原人悍勇,孩童五岁就能纵马,妇女也能弯弓搭箭,他们似乎都是天生的骑士,只要有马,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是战士。

但燕云寨的精骑踏平这个部落并没有遇到什么太强的抵抗,部落中的人都在幻想着悍勇的奚人武士在中原的如画江山中耀武扬威,正期待着男人们归来的时候带回大批的奴隶和数不清的粮食财宝。谁又会想到,中原人的皇帝被死死的困在雁门关,中原人的军队不去救他们皇帝,反而杀进了草原呢?

近几年,除了燕山马贼刘季真的队伍不时进入草原劫掠一番,从没有一支中原大隋的正规军队跃过长城。

草原人已经遗忘了被侵略的痛楚,只记得侵略的快感。

一个毫无戒备的部落,虽然有五千人口,虽然还有近八百善战的奚人武士,可依然难以逃脱覆灭的命运。

在杀绝还是不杀绝之间做选择,李闲绝不会犹豫不决。

进攻之前他那三个字的命令已经代表了一切,这是战争,为了燕云寨五千精骑还能返回中原,这并不是一个极艰难的决定。阿史那咄吉世纠集了六十万大军南下这不假,可在草原上留守的部族武士还是一股极为庞大的力量。如果一个不小心,燕云寨的五千精骑就会如陷入泥潭般难以自拔。杀尽沿途所遇的草原人,这是一种必需的自我保护手段。如果队伍的行踪被草原上那些大部族掌握的话,那么这五千人马只怕没有人能活着回到长城南边。

屠了吧。

李闲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没有什么虚伪的纠结不安,只有一种淡淡的畅快。

反抗的草原人尽皆被斩,大约有两千人左右投降。为首的老牧民走出来,表示愿意成为奴隶来换取生命。这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因为草原人的奴隶其地位或许还比不上一头牛。

这是草原部族之间战争的惯例,打输了的一方将全体成为胜利者的奴隶。一般在这种情况下,胜利的一方就要开始欢呼了。

但李闲没有欢呼,因为他没打算接受投降。他没能力带着两千奴隶上路,轻骑能像风一样在草原上卷过,可如果带着俘虏,那就好比在骑兵的战马四肢上绑上了沉重的沙袋子。只要是一个合格的指挥者,都不会做出这样伪善的决定。

叶怀袖看着微微皱眉的李闲,轻声问:“是不是在犹豫杀还是不杀?我在草原上生活过几年,所以,我不得不提醒你,这些现在看起来好像绵羊一样的草原人如果不杀,明天他们就能引来一大群豺狼。”

李闲缓缓的摇了摇头,极认真的解释道:“我不是在想杀还是不杀,而是在想,怎么杀才会简单些快捷些?不能让我手下的人杀人杀的太累,因为咱们还要赶路。当然站在道义的角度上来说,也不能让俘虏死的太痛苦。”

叶怀袖微微怔住,随即叹了口气。

“有时候你的心软的像一块豆腐,有的时候,又好像是一块冷硬的石头。”

李闲微笑,想起一段话用在这个时候似乎倒是合适,于是清了清嗓子用朗诵般的语调对叶怀袖说道。

“对待同志,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对待敌人,要像冬天一般的冷酷。”

“什么叫做同志?”

叶怀袖不解的问道。

李闲呃了一声,然后极认真耐心的解释道:“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常常被世俗眼光所唾弃的感情,但毫无疑问这两种感情是真真切切存在的。往上数几千年就已经存在,往后推几千年也不会消失,其中一种叫做同志,嗯另一种叫做百合”

对于李闲这样恶趣味的笑话,叶怀袖在明白之后自然懒得理会。

她骑在那匹红棕马上,看着远处被分开的俘虏,五百人左右一队,分别被燕云寨的精骑带着走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每一支队伍之间的距离都在三里以上,在苍茫的草原上,那些俘虏回首能看到同伴的背影,却看不清面目,他们被命令席地而坐,然后屠杀开始。

当凄厉的呼喊声从远处响起的时候,李闲拨转大黑马走向一边。选了一处干净的草地,李闲跃下,然后仰躺在草地上看着蔚蓝蔚蓝的天空。

青鸢和凰鸾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新的角色,所以两个人一左一右距离李闲五六米站住。铁枪还是完好的铁枪,只是青鸢背上负着的大黑伞已经残破。李闲转过头看着残破的黑伞怔怔出神,忽然笑了笑,然后将青鸢叫到身前。

他将用毡布裹着的古剑巨阙随手丢给她,然后轻声道:“背着一柄残破的铁伞实在没有什么美感,跟你身段不怎么搭调,还是背着这个吧。”

青鸢下意识的接住巨阙剑,有些不可思议的问道:“我来拿着?”

李闲微笑道:“伞已经破了,如果你不舍得就留下做个念想。这柄剑太沉了些,我比较懒,而且我总觉得自己拿着柄剑再拎着柄刀,样子看起来会很傻。”

青鸢看着手里的巨阙剑怔怔出神,过了一会儿摇了摇头道:“还是您亲自掌管的好,这是天下第一等的神兵利器,比您的黑刀或许还要锋利坚固些。”

李闲笑道:“你暂时先拿着吧,这是一柄价值连城的古剑啊。可是在我手里,我总是在琢磨着什么时候把它融了改成一柄刀。”

青鸢还想再拒绝,叶怀袖走到李闲身边坐下来轻声对她道:“将军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吧,他只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叶怀袖认真道:“放不下的时候,就算你们两个身上没有剑没有铁枪没有大黑伞,依然放不下。放下的时候,就算都在你们身上,还是放下了。”

青鸢和凰鸾听到这番话都愣了一下,然后陷入沉思。

“我就说,你有时候心软的好像一块豆腐。”

叶怀袖看着李闲微笑道。

李闲重新躺在草地上,没有回答叶怀袖的话而是看着天空问道:“草原人信奉长生天,如今我躺在草地上看天,天是不是也在看我?我在长生天的注视下杀他的子民,他会不会愤怒?”

叶怀袖想了想道:“天不会怒,天没有七情六欲。”

李闲笑了笑然后认真问道:“你的意思是,我杀再多的草原人也不会遭到天谴?”

叶怀袖道:“草原的天和中原的天是完整的一块,没有裂缝,所以说天是一样的,既然是一样的,那么草原人在中原杀人不会受到天谴,为什么你在草原杀人就要遭到天谴?”

李闲嗯了一声道:“你这样说我就舒服多了,毕竟这是我第一次下令杀这么多俘虏。我没你想的那么心硬如铁,也没你想的那么残酷无情。”

叶怀袖微笑问道:“你心里有愧疚吗?”

李闲撇嘴道:“愧疚个屁,我还不是怕被天打雷劈?不过看这万里无云晴空一片,似乎长生天并不介意啊。”

叶怀袖愕然,随即笑道:“那你还担心个屁?”

李闲听到这个屁字,转头看着叶怀袖认真道:“你学坏了”

五千余人被屠杀干净,燕云寨的精骑大部分出身大隋府兵,对于杀草原蛮人没有一丝抵触,更不会觉着屠掉一个部族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相反,他们杀这些外敌远比内战觉得快意,而李闲接下来的命令更加大快人心。

吃饭!

这部族不小,有数千匹马,有数万头羊,马是一定要带走的,多多益善。至于羊是一定要吃掉的,能吃多少吃多少。

杀仇人之后畅饮饱餐,这绝对是一件快意事。

只是当烤羊的香味缭绕方圆几里的时候,斥候忽然飞骑而来。

“报!”

斥候从战马上跃下,抱拳道:“将军,有一支人马自东南方向而来,皆是骑兵,有数千骑,黑甲红披风,看样子正是突厥狼骑,正往这边而来。”

李闲的眼睛微微眯起,心中也不免有些诧异。

突厥狼骑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奚人的草场上?突厥王庭距离此地不下千里,如此规模的突厥狼骑出现,莫不是要趁机吞并奚人的地盘?

“据此多远?”

“不足二十里。”

“列阵!”

李闲挥了挥手下令道:“裴行俨,你带一千骑兵在前。程知节,你带一千骑兵为左翼,裴仁基,你带一千骑兵为后队!”

众将领命,没多久五千精骑纷纷上马。

不多时,只见东南方向一片混黄的尘烟席卷而来,轰隆隆的战马踏地的声音如闷雷一般。很快,一道黑红相间的浪潮便涌了过来。那队伍来势奇快,之前就已经有斥候发现了燕云寨的人马,所以在距离李闲的军阵二里外缓缓的减速停了下来。

李闲站在高坡处盯着对面那一片红云似的队伍,眉头微微皱起。

“报!”

斥候再次归来,用一种不确定的语气说道:“来人,好像不是突厥狼骑。属下与那支军队的斥候相距没有多远,仔细观察过,对方的斥候虽然是突厥狼骑的装扮,可他们用的是横刀。”

李闲嗯了一声下令道:“裴行俨,带人过!”

裴行俨得令,带着百余骑朝着对面跑了过去。见这边有人出阵,二里外的队伍也分出一队人马迎着跑了过来。李闲远远的看见裴行俨和对面那将领凑到了近处,然后裴行俨带着人马快速的返回,而那敌将竟然也跟着裴行俨一同往燕云寨人马这边来了。

还没跑到近前,李闲就已经看出了那人是谁。

他哈哈大笑,催马迎了过去。

“安之!你让我追的好辛苦!”

罗士信大笑着说道。

李闲笑道:“你那老爹居然肯放你出来?”

“唉来的晚了,竟然让你已经先屠了一个部族。”

罗士信啃着羊腿有些失望的说道。

他看了李闲一眼认真问道:“有没有个具体的想法?还是说就在这草原上转悠,遇到一个部族屠掉一个部族?”

“小打小闹怎么成。”

李闲喝了一口酒微笑道:“要干自然就干让阿史那咄吉世肉疼的事。”

他指了指西北方向说道:“有没有胆子跟我去突厥王庭?”

罗士信哈哈大笑道:“我就猜到你若是进了草原,肯定不会轻易罢手回去,所以才让我的骑兵都装扮成突厥狼骑。不过,你就不怕陷进去出不来?”

李闲摇了摇头道:“那要看怎么打了。”

“说说!”

罗士信顿时来了兴致。

李闲低声对罗士信说了几句,其中四个字才是这法子的精华之处。

声东击西。

第三百四十六章 好心人我迷路了

济北郡卢县黄河渡口顺着官道一直向北,行六百六十里,转而向东,再行百二十里有一座无名小山,这山不巍峨,但是绿木掩映倒是有几分玲珑秀气。本来在山南侧有一个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子,大业九年的时候被叛军洗劫,村子被付之一炬,村民或是被杀或是从了贼,自此这里便没了人气。

残垣断壁的村子后面,有一条上山的小路,也不知道多久没有人走过,小路都几乎被两边疯长的野草吞噬。正值盛夏,不时有蛇从草丛中钻出来横过小路,快速的钻进另一边草丛中消失不见。

没了人烟,所以此处显得格外冷清寂寞。

太阳升到最高处的时候,忽然一队骏马顺着小路往矮山方向疾驰。马蹄踏地的声音打碎了这里的宁静,藏身在草丛中的蛇鼠雀儿纷纷被惊的四散。百余骑骏马载着看起来颇为彪悍的骑士直接穿过小村子,不多时便到了山脚下。

为首的骑士是个看起来有些威严气势的中年男子,穿一身锦衣,头上顶着一个斗笠遮挡毒辣的太阳。抬头望山上看的时候,露出一双神采奕奕的眼睛。他身材算不得精壮,看起来略显臃肿了些。

或是这几年锦衣玉食不必四处奔走,他自己也感觉确实胖了不少。

拍了拍战马的脖子,这人笑了笑说道:“也忒小心了些,找了这么个偏僻冷清的地方藏着,堂堂一个七尺男儿竟然怕成了这个样子,说出去也有些丢人。”

他后面一个身穿灰衣的大汉解下腰间的水囊递过来,笑了笑说道:“真不知道他担心的什么,怎么惧怕燕云寨那人好像如惧怕恶鬼一般。大哥你留他在军中任职他偏偏不肯,非要选这么一处地方躲起来。山野生活,粗鄙凄苦,他居然也能忍的下去。”

“哈哈!”

那锦衣大汉笑道:“多年前我还未起兵之际,他便在自家后院开了荒地种菜度日,很少与人有交道,性子冷僻,在这荒山中独居,倒也与他性情相符。伏宝,你带几个人先上山去知会他一声,免得咱们这么突兀的上山去他再以为是追杀他的人。”

递水囊那壮汉应了一声,带着几个骑士率先往山坡上而去。

那锦衣大汉坐在马背上四顾,随意看了看笑道:“这里倒也称得上灵秀,若是承平天下在此隐居倒也是一件乐事。可惜,如今天下大乱满目疮痍,就算想隐居便能隐居得了?既然我来了,他也就乖乖的跟我回去共商大事好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语气中透着一股淡淡的自信。

“将军,我倒是觉着他不过是个被吓破了胆子的怂人罢了,何必跑这么远的路来寻他?这大热天的真他娘的受罪。”

在他身侧的中年男子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有些郁闷的说道。

“曹旦,一会儿上山见了黑闼,你可不许胡说八道!”

锦衣大汉侧头说道。

那叫曹旦的汉子笑了笑道:“我只不过是发发牢骚罢了,一会儿上了山我把自己当哑巴就是了。赶了这么久的路,嗓子都冒了烟,我就是觉着有些不值得”

见那锦衣男子面露不悦,曹旦连忙摆了摆手道:“好好好,我不说了。”

众人在此等了一会儿,锦衣大汉有些不耐道:“殷秋!你带人头前开路,咱们上山去。在这里晒着快流油了,咱们走。”

殷秋领命,带着十几个人率先往山上行进,才走出去几十米,从山上步行而下几个人,走在最前面的正是从燕云寨叛逃的刘黑闼。他大步走了下来,一边走一边高呼:“建德兄,你怎么来了!”

穿锦衣的正是黄河北面的绿林大豪窦建德,见刘黑闼快步下山,他哈哈大笑,从马背上一跃而下大声道:“你在这山中住着,外面的事只怕什么都不知道。如今我也是落魄了,特来投你!”

刘黑闼听到这句话脸色骤然一变,急切问道:“出了什么事?”

窦建德一把拉着刘黑闼的手说道:“特意来寻你下山帮我,如何?”

刘黑闼皱眉问道:“你倒是先说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大业十一年,李密率军围攻东都洛阳,邀请高鸡泊大当家高士达共同出兵,窦建德极力反对无果,高士达欣然率五万大军前往。行至清河郡,却被本来打算北上救驾的隋六郡讨捕使杨义臣所败,高士达兵败被俘斩于清河,五万大军灰飞烟灭。杨义臣趁势率军猛攻高鸡泊,闻高士达身死,叛军皆溃,窦建德只带百余人杀出重围,杨义臣急着要去雁门关救驾,并未派人马追杀。

高士达被杨义臣击败,窦建德逃亡,此事竟然比历史上早发生了一年,而且缘由也有所改变。

历史,悄然间发生了变化。

草原上的夜色浓的几乎如化不开的墨,黑暗中往四下里看过去,深邃的放佛被困在海底最深处,让人充满了无力的感觉。不时有几声野狼的嚎叫声从远处传来,凄厉而惊悚。在这样的草原黑夜中,极容易迷失方向。

草丛中有不少黑影快速的朝着前面有灯火闪亮处潜行过去,他们弓着身子,手中的横刀也用葛布裹住,这样是怕雪亮的横刀会反射出月亮的微弱光芒。草丛中,他们穿行而过,就如同一只一只盯住了猎物的饿狼。

灯火闪烁的地方是一个规模只有三四百人的小部族,他们是为了躲避奚人和契丹人的战祸迁到此处的。因为部族的规模太小,以至于根本就抽不出男人参加突厥始毕可汗率领的南征大军。事实上,部族的首领已经六十岁的阿拉汉知道始毕可汗的命令,但他同样知道,自己的部族太小了,小到经受不起战争。

阿拉汉拎着一袋子烈酒,站在自己帐篷前面看着天空。

“速该!”

他回头说道:“看到月亮周围那一个白白的还发着光的圆圈了吗?”

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壮汉走到他身边,抬头看着月亮嘿嘿笑了笑道:“当然看见了,我说老阿拉汉,你不会又要说自己看到了月亮上有神仙在跳舞吧?”

他的语气似乎对首领并没有多少尊重,但事实上,这个老人在部族中有着绝对的权威,只是这部族太小了,小到每一个人都特别的熟悉彼此。所以在与首领说话的时候,叫速该的青年显得十分随意。

“放屁!”

阿拉汉微怒道:“我什么时候说过看见过月亮上有神仙跳舞!”

“你每次喝多了都这么说!”

速该辩驳道。

阿拉汉脸一红,讪讪的笑了笑:“不说这个了,你看见那光圈了吗,这是伟大的长生天给咱们牧民的启示,明天会有一场大风,不过你看那光圈有个缺口,这说明明天的风不会持久。你去告诉大家伙,把羊群看护好。”

他有些担忧的说道:“越是这种天气,草原上的狼就越是会变得疯狂。”

速该笑着应了一声道:“知道了,睿智的老阿拉汉。”

说完,他转身往远处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笑道:“老阿拉汉,你的酒喝完了吗?如果喝完了,过一会儿我通知了大伙后再给你送一些来。”

他走了几步,却没有听到老阿拉汉回答他的话。

速该回头看去,火把下面哪里还有老牧民的影子?

速该的第一反应是狼群来了,他立刻将腰畔的弯刀抽了出来。然后从身侧的帐篷上将火把摘下来,一边呼唤着老阿拉汉的名字一边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他听族中的老人无数次提起过,野狼吃人会从后面突袭。当发现有东西拍你的肩膀的时候千万不要回头,因为只要一回头就会被野狼咬断了脖子。

这样的故事速该从小听到大,所以铭记于心。

他手持弯刀,一步一步的往前挪。说不怕是假的,他的心砰砰砰的几乎从嗓子里跳出来。可是一想到老阿拉汉有可能被野狼吃掉,他心中的愤怒就战胜了恐惧。

忽然,他看到面前的草丛晃动了一下。

“该死的野狼!”

速该咒骂了一声,挥舞着弯刀在那片草丛中胡乱劈砍了几下。他们这个小部落信奉的是最圣洁的白天鹅,所以对于突厥人奉若神明的狼并没有几分尊敬。

就在他胡乱劈砍的时候,忽然一个黑影从他身子一侧蹿了出来,一拳正打在速该的鼻子上,顿时,速该就感觉自己脑子里嗡的一声便短暂的失去了意识。

当速该苏醒过来的时候,并不太明亮的火把光芒却耀的他双眼有些刺痛。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已经被绑住了胳膊和双腿,根本就站不起来。他奋力的翻了个身,终于看清原来这还是在老阿拉汉的帐篷外面。而老阿拉汉则同样被人捆的结结实实,就躺在自己身边不远处。

他扭动着身子,费尽力气才坐起来,于是他看到了几乎所有的部族同伴,无论男女老幼都被人捆绵羊一样捆了丢在地上。

在火把最亮的地方,有一个一身黑色长袍的年轻男子站在那里。

那人身材修长,面容俊美,尤其是有一头草原人绝不会拥有的顺直黑发,最主要的是,他的眼睛特别的明亮。

而那个漂亮的男子此时正对着他微笑。

“告诉我去突厥王庭怎么走。”

那个漂亮男子和颜悦色的说道:“草原上好客的好心人,我们来自中原,想去突厥王庭拜访始毕可汗他妈妈,可是草原太大了些,我们迷路了。”

他说的很诚实认真,速该甚至没觉出他的话有多好笑。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速该咬着牙说道。

年轻的男子正是李闲,他缓步走到速该身边蹲下来,看着速该的眼睛极认真严肃的说道:“咱们做个交易,你告诉我去突厥王庭怎么走,我放了你的族人。当然,你也可以不说的,我会把你和你的族人葬在一起。”

速该脸色骤然变得惨白,看向老阿拉汉。

“我来说!我来说!你不要难为孩子!”

老阿拉汉急切的说道。

一身黑色长袍的李闲站起来,得意的笑了笑对不远处有些郁闷的罗士信说道:“你看,我就说威胁老的不管用。虽然吓唬人这种事很无趣,但也是有技巧的。”

然后他对阿拉汉说道:“我会带上你们所有人一起上路,如果我发现你说了谎指错了路,你知道的,你们的始毕可汗正在我的家园里杀我的族人,所以我杀他的族人绝不会心慈手软。”

老阿拉汉怔住,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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