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将明-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者:知白

【】

【第一卷开朗少年行】

楔子

大隋开皇二十年的正月初四,纷纷扬扬的大雪从头天晚上就开始下着,开始的时候是能轻易钻进人衣领里的雪沫子,到了初四的早晨就飘飘洒洒的变成了鹅毛大雪。也就是半天的光景,街道上,房顶上铺了厚厚的一层白雪。

大隋国都大兴城是开皇二年的时候在宇文恺的督造下依着龙首塬建成的,气势恢宏。在离着皇城二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座小庙,香火冷清,平时都少有人来,这大雪的天气里更显得人迹廖廖。里院一间屋子里,一个已经处于弥留之际的老尼姑怀里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喃喃自语。

这老尼姑看不出多大的年纪,眉毛都白了,慈眉善目,眼角的皱纹就好像大树的年轮一样,宣告着此人已经经历过太多的蹉跎岁月。

一个独身在此的老尼姑怀里居然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显得十分的诡异。这婴儿才不过三五个月大小,生的眉清目秀瓷娃娃一般惹人怜爱。

“小家伙啊,你长的这么乖巧可爱是哪家的孩子?又是哪家做爹娘的如此狠心居然大雪天的把你丢在我这小小庙宇的门外?呵呵……丢了你的那对夫妻当真是白痴呢,你这孩子面相这么好,虽然早年必然历尽波折流离,十五岁之后就会富贵如云笼罩,想挡都挡不住呢。”

老尼姑眯着眼睛喃喃自语,手里端着一碗米汤一点一点的送进孩子的嘴里。

“我想想,我这一生至今见过你这样面相的有几个了?我算算我算算……唉……算来算去却只有一个姓杨的比得上你,只是他福气薄,富贵不过两代而已。你这小家伙就不一样了,看样子少说有二百六十年的荣华尊崇。”

咳嗽了几声,老尼姑神色变得黯然:“只是可惜了,我的命只在今日便会了断,你偏偏在今日才落在我手里。我若是死了,谁来养活你呢?”

“若是让你陪着我死了就罪过太大咯,下一世轮回只怕我就是进了畜生道都难以抵得上罪过。罢了罢了,虽然将你交给他凶险万分,却怎么也比死了强。只是那人性子粗野豪迈,让他一个大男人养活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倒也为难他了,呵呵……”

老尼姑把最后一口米汤送进婴儿的怀里,那婴儿吃饱了肚子之后安安静静的躺着,忽闪着一双仿似会说话一般的眼睛看着老尼姑,忽然咿呀咿呀的笑了起来,样子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亲他胖嘟嘟的脸蛋。

这尼姑实在太老了,她费力的抱起那婴儿,一步一步朝着外面走去。还没走到门口,她身子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往前冲了几步靠在门边大口大口的喘气。她低头看着怀里的婴儿,目光柔和满眼都是爱怜。

“大限将至,非人力可以阻止。不过没关系,我就是拼了命也要送你走。那姓杨的身边有个臭道士厉害的紧,肯定早就算到了我的寿期,今日不送你走,你若是落在那姓杨的手里只会落得个被活活摔死的下场。那姓杨的富贵至极心胸却不甚宽阔,有那臭道士在他身边断然不会留条活路给你。”

就在老尼和婴儿说话的时候,从皇宫出来了一队人马,簇拥着一辆马车往小庙这边急匆匆的赶来。数百名穿着铁甲的骑兵护在马车的前后,清一色的枣红马配上骑士手里冷幽幽的长槊,说不出的威严肃穆。

在马车的旁边,一个四十岁上下的道人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相伴而行。这道人在如此寒冷的天气却只穿了一身单衣,居然能抵抗得了风雪严寒。他样貌本就俊朗,留着三缕长须,怀里抱了一柄拂尘,坐在高头大马上显得飘逸潇洒。若是能仔细去看的话,定会发现那鹅毛般的大雪竟然不能近他的身子,在他身前尺余的地方便会长了眼睛一般的自动避开。

和一身落雪的铁甲骑士相比,这道人自然显得出类拔萃。

这道人名叫张天一,乃是龙虎山天师府这一代的天师。道法高深,有神鬼莫测之能。后来被大隋文帝陛下诏入皇宫,封了护国法师的尊位。

能让护国法师跟随在一侧而行的,放在现如今的大隋朝内便只有一个人了。那边是当今天子,开皇大帝杨坚。

“天师,你可算准了?”

轿子里传出一声低沉的问话,这人嗓音略微有些沙哑却显得十分的雄武。光听他说话,便能判断出此人必然是一个极有威严之人。

张天师在马上微微侧了下身子道:“陛下,本来那妙真法师以大法力瞒住了天象,贫道是看不破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炷香前她法力忽然散了,贫道见天象有异,推算出再过一个时辰正是妙真法师的大限,绝对是不会错的。”

“既如此,便须走的快些,最好能见法师最后一面。法师于朕有大恩,当日若不是法师在场,只怕朕才一出世就被人摔死了。后来法师带我离开家门一别十余年,教我识字读书,兵法战阵,若没有她,便没有朕今日之天下。朕一直想还给法师一场大富贵,奈何法师只想青灯古佛相伴,朕终于还是有负于她。若是不能送法师最后一程,朕心实难安。”

张天师道:“陛下放心,还有些时间,不会迟了。”

开皇帝杨坚嗯了一声,随即不再言语。

张天师想了想还是从袖口里探出手,捏着法印来来回回的算了算,确信自己没有推测错误这才安心。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隐隐发慌,总觉得有什么天地规则之外的东西硬生生的插了进来,那人或物来势强悍,竟然隔着这么远让他都心神不宁的。

莫非是那妙真法师临死前还得了什么宝物?

张天师暗自推测着。

正想着,忽然一道黑影从远处房顶上如大雕一般扑了下来。那人来势奇快,前面护驾的铁甲骑兵才举起锋利的长槊,那人已经在半空中打了个旋儿,踩着一名骑兵的脑袋落在了轿子前面。

“哈哈,牛鼻子,你这又要去什么地方害人?”

等那人落下来,众人才看清此人居然是个身高九尺的壮汉!肩宽臀窄,虎背狼腰,穿了一件雪貂领子的厚重长袍,笑呵呵的站在众人前面。一众侍卫立刻挥舞着兵器扑上来将他团团围住,冷森森的长槊如丛林般对准了那大汉。

此人身型极是魁梧,站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一般。在场的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百战老兵,个个都是身手了得之辈,可是和此人相比却如同还没长大的孩子,虽然骑兵人多却远不如他一个人有气势。更有被踩了头的士兵心里纳闷,怎么这么一条大汉刚才在自己脑袋上踩过去却好像只是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张天师看着一脸络腮胡须的大汉叹道:“张仲坚,你怎么又来多事?”

……

大隋仁寿四年六月,垂死的大隋开国皇帝杨坚拉着次子杨广的手,一字一句的说道:“那孩子姓李!记住,记住!宁可杀错,绝不可放过!”

杨广重重的点了点头:“父皇放心,儿臣记得了,那孩子姓李,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第一章 此路是我开

正是阳春时节,路边的柳枝儿俏生生的吐出新绿,翠绿色的小小嫩芽就好像婴儿一样,柔嫩而朝气蓬勃。顽强的草儿顶翻了压在头顶上的小石头,伸了个懒腰,渐渐的舒展开身体。朝露晶莹剔透,就好像草儿挂在脖子上的珍珠项链,被阳光一照,五光十色中透着一股别样的青春妖娆。

霸州往幽州去宽阔平坦的官道上,行人却并不是很多。大业六年,河北大地上不少村子里的男丁都被征集到了汴州,宋州一带开凿运河,如今工程已经到了收尾阶段,官道上的有一伙壮年男子,正是从宋州返乡的劳力。

虽然层层剥削之后落在这些苦哈哈劳力手里的钱已经剩不下多少,但离家一年有余,每个人身后背着的包裹里也都鼓囊囊的装着千百个黄灿灿的肉好。其时,官场上腐败之风虽然已经蔓延,只是隋炀帝继位之初吏治上依然受着开皇时期的影响,当官的也不敢太过分搜刮百姓。(注一)

这七八个男子都是霸州北边一百三十里外一个叫做方城的小村子的农户人,宋州那边的事情一了他们领了工钱相约一起回家。从宋州回来千里迢迢,虽然世道还算太平,但谁也不敢说会不会运气差遇到几个要钱不要命的劫匪。大家一起走路上有个照应,而且都是老乡,互相也信得过。

他们手里都提着一根五六尺长的哨棒,互相说笑着往前赶路。所谓的哨棒不过名字好听一点罢了,其实不过是一根一米多长的木头棍子。大隋开皇年间,高祖文皇帝下旨没收天下兵器。普通百姓是不准携带私藏利刃的,但木棒却不属于兵器的范畴之内。(注二)

“吴三哥,今天咱们多走几步路,等到了牛头村再投宿咋样?”

一个看起来年纪在十八九岁的青年男子,用袖口擦了擦已经到了唇边的鼻涕问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壮实男子。他叫李三福,名字俗气,也没有表字,农户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隔壁许家的小子总是笑话他名字不雅,其实那个家伙的名字难道就雅了?他叫李三福,那个只会埋汰人的家伙叫许三多,字旺财。

问完了话之后,他下意识的托了托后背上沉甸甸的包裹,感觉到钱还在,心里踏实下来。他们这些人离家这么久累死累活的在河道里干活儿,为的就是赚些钱来让日子过得更好一些。

那个壮实的男子名叫吴来禄,在家里行三,是这伙方城出去卖苦力的人推举的领头人。他上面还有两个短命的哥哥,都没活过三个月,其实说起来,他倒是家里的老大。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那两个哥哥将寿命福气都积攒着送给了这个老三,吴来禄不但长大成人并且健壮的好像一头牤牛一样。他人也长得精神,今年三十四岁,家里已经有了一儿一女。女儿没满月的时候他就离开村子去了宋州,如今想想,女儿也已经过了周岁了。想到自己的妻子一个人要照料老人孩子辛辛苦苦的熬过了这一年多,他心里就难免有些愧疚。

“三福,走到牛头村最少还得六七个时辰,到时候天就大黑了。虽然官道上太平,不过摸着黑赶路怎么也不踏实。三哥知道你想家,大伙不都一样吗?咱们现在走快一些,晌午前争取赶到东北岸村,在东北岸村吃些东西就上路,天黑前能赶到林城铺,就在那里过夜,明天早起来些,晌午前就能到家了。”

刘癞子是这个小队伍里年纪最大的人,别人问他年岁的时候他总是谎报几岁,村子里贴了告示招人去宋州开通济渠,要四十岁以下的壮丁,他其实已经五十一了,硬生生的就说自己三十九。他家里没有旁人,自己吃饱全家不饿,开运河虽然辛苦劳累,但管吃管住还能给千余个肉好,何乐而不为呢?

看着李三福那猴急的样刘癞子笑道:“三福,你小兔崽子是不是急着回家娶婆娘?放心吧,晚回去一日,彭家庄那个小妮子跑不了!你走时那妮子顶多才长出一片小草,现在回来,正好开出一朵鲜花来!”

李三福被他说的脸上一红,辩解道:“我……我才不娶婆娘呢,我就是想阿娘了。”

吴三哥笑道:“癞子叔,别笑话三福了,倒是你,辛辛苦苦卖命赚来的肉好,可别一股脑都塞进抱月楼那些狐媚子的肚兜里。”

刘癞子讪讪的笑了笑:“哪儿能呢!这钱我留着有用!”

李三福好奇的问道:“癞子叔,你留着钱有啥用?”

刘癞子咬了咬牙:“我想抱个孩子养,老刘家的香火,总不能断在我手里!”

众人一愣,随即对刘癞子这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老无赖改变了几分印象。

正说着,忽然从后面传来一阵铃儿清脆的响声,还有一声粗狂的吆喝:“前面的人赶紧让让,惊了我的大青骡,小心踢破了你们的屁股!”

众人回头去看,却见后面来了几辆马车,最前面的那辆车子拉车的正是一匹看起来颇为矫健的青色骡子。赶车的人头上戴着一顶草帽,看身上的衣服是皂衣黑靴,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众人都是小乡户人家出身,虽然厌恶那赶车人的嚣张却也不敢招惹,乖乖的让开了道路。

赶车的见众人让路,嘴里哼哼道:“算你们识相,不然鞭子下去撕烂了你们的皮。”

这人说话粗野,还带着一种很别扭的口音。

他正张扬,却见那马车的车厢帘子揭开一条缝隙,一个娇滴滴的小妮子从缝隙里把脑袋探出来说道:“戈太户,小姐还在车里,再满嘴的污言秽语,先仔细了你的皮!”

这小妮子尚未及笄,看样子也就是十二三岁的样子。白嫩嫩的看着很清秀,只是眉宇间都是对那赶车人的厌恶。那赶车人似乎很惧怕这个小丫鬟,连忙道歉,再也不敢张扬说话。(注三)

吴来禄站在路边,等马车都过去了之后才继续赶路。那是一共三辆马车,马车看起来颇为奢华,应该是出自官宦人家,这时才出霸州不久,料来不定是那家官老爷的家眷要去踏春呢。这些高高在上的人,吴来禄向来是能躲就躲的。一来招惹不起,二来他看着厌恶。

大家看着远远的马车影儿正在猜测着那马车是谁家的,忽然身后传来一阵马蹄踏地的声音。众人有了前面那事的教训,不等后面人开口纷纷让路。还没来得及回头,那马已经擦着众人的身子驰了过去。刘癞子躲的慢了,险些被马撞倒。他本就是个无赖之人,心中一怒张嘴就骂了两句。马背上的骑士回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并没有理会。只是,这一眼如刀,好像直接看进了刘癞子的心里一样。

“博踏乌?!”

吴来禄看着那匹跑过去的骏马不可置信的小声说了三个字。

“三哥,你说什么踏乌?”

李三福凑过来问道。

“没,没什么。”

吴来禄的脸色变了变,并没有跟李三福解释什么。他怕自己解释了,会吓到这些胆小的同伴。博踏乌,是塞外契丹人的名种宝马,千金难买,就连契丹的王族都以拥有一匹纯正的博踏乌而自豪。吴来禄曾经到过塞北契丹人的领地,对这种宝马良驹印象十分的深刻。一匹宝马并不是如何能吓得住人,而马背上的骑士看样子也不是塞北草原上的契丹人。吴来禄之所以变了脸色,是因为他刚巧知道,这幽州附近方圆几百里之内,可能有这样宝马的地方只有两个。

第一个地方,是幽州虎贲大将军罗艺的军中。

第二个地方,是河北地界上最大最凶悍的马贼铁浮屠那里。

刘癞子凑近吴来禄的身边,寒着脸低声说道:“老三,看来今天咱们不能急着赶路了。”

吴来禄点了点头,后面骑马那人明显就是踩盘子的。

不可能是幽州虎贲精甲,那就只能是那伙吃人不吐骨头的马贼了。

刘癞子叹了口气说道:“那车里应该有个娇滴滴的小姐,看样子是落不着个好下场了。也不知道是被哪伙绺子盯上了,真倒霉!”

吴来禄压低声道:“铁浮屠”

三个字,吓得刘癞子顿时变了脸色,连脚步都迈不动了。他的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后背上立刻就湿腻腻的冒出了一层冷汗。

“今天就在东北岸村住下了,明天一早再走!”

吴来禄不容置疑的说了一句,也不解释,心里却在为车里那些人担心。

正闷着头走路,忽然从路边的石头后面闪出来一个十来岁的男孩。这少年身上穿了一件短袍,看做工和样子都算是上等货,只是胸口的位置上有几团黑了吧唧的油腻,还有不少灰尘。少年顺直黑亮的头发上还沾着几片嫩绿的草叶,光看衣服活脱脱一个要饭的花子。只是这少年偏生的一副俊美清秀的脸,让人看着感觉十分的舒服。唇红齿白,若是再大几岁,再换了一身锦衣,定然是一个翩翩佳公子。

他手里提着一张跟他身子差不多高的硬弓,身后绑着箭壶。箭壶里满满当当的插着几十支羽箭,箭壶的一侧,则是一柄没有鞘的形状怪异的雪亮刀子。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还是快快滚开吧,前面的路,你们别走了。”

俊秀少年,擎着一张与他齐人高的硬弓,右手里捏着一支羽箭,看着那七八个壮汉却丝毫无惧,反而带着点似笑非笑的邪意。

注一:肉好,隋文帝重铸五株钱,禁止南北朝时所发行的劣币。此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所以民间称其为肉好。隋唐年间,与绢布同时作为货币通行全国。

注二:此尺为汉尺,每尺约为23。1厘米。

注三:及笄,古时女子十五岁称为及笄之年。

第二章 好好喝水

那个小小少年,眉清目秀,似笑非笑。左手擎着一张跟他差不多高的硬弓,右手两指捏着一根羽箭。看他面貌也就是十岁上下,尚未束发,个子倒是不矮了,清秀的表情下有一种淡淡的貌似矜持实为冷傲的气质。两脚不丁不八的站了,身子挺得就好像一棵尚未参天的劲松。

一个十岁大的孩子拿着一张看上去有些陈旧破损的硬弓,站在官道上拦住七八个正是壮年的汉子,按理说应该很滑稽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吴来禄,李三福,刘癞子这些人只是感觉到一丝荒谬然后就是震惊,还有那么一点点不能说出来的恐惧。七八个壮汉,恐惧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偏生就是这样,所以才显得颇为怪异。

虎豹之子,虽未成纹,已有食牛之气。

吴来禄之所以有些恐惧,是因为他一眼就能认出那张弓的来历。那是开皇年间高祖文皇帝灭南陈的时候,征集全国的工匠精心打造的步弓。当时倾三年之力,也不过制造出几千张而已。别人不认识,他认识。

“少年郎,为何拦住我们的去路?”

吴来禄平静了一下心态问道。

他问的很客气,虽然他心里有些震撼有些恐惧,但他有自信,如果他想击倒那个孩子的话,那孩子连拉弓的机会都没有。当年……算了,当年的事,不过是场噩梦而已。

那少年扬了扬下颌:“非是拦你的路,只是耽搁你们一会儿罢了。前面的路上有水,别溅你们一身。”

吴来禄皱眉,他想不明白的是,铁浮屠既然要做生意去劫那三辆马车,为什么还要派个孩子出来拦着后面的行人?以那伙马贼的手段,难道需要忌讳自己这七八个农夫?忽然灵光一现,吴来禄明白了。

“多谢小哥,我们这就折回去找个客栈住了,明日一早再上路。”

那少年笑了笑,很漂亮,很干净。

“你是一个聪明人呢,我喜欢聪明人。不过……我不喜欢你盯着我的手看,看得出来你认得这弓,所以一定在猜我是不是能拉的开这两石的步弓对吗?你觉得我是在虚张声势,所以并不怎么害怕,可是你偏偏在我这样一个少年面前装得有些害怕,其实,心里在想的是如果你用那根木头棒子打过来,我连开弓的机会都没有,对吗?”

少年自信的笑了笑:“你的肩膀往下沉,脚步一前一后,看你握着那根棒子的姿势,倒更像是握刀。这是标准的大隋府兵临战的戒备姿势,而且,你习惯用左手。”

如妖孽一般,这少年一字一句的点破着吴来禄心里的秘密:“如果你不是府兵派出来的探子,就是逃兵。很显然,后者的可能更大一些。我猜得可对?”

吴来禄的眼神一寒,脸色也变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藏了多年的秘密,竟然会被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一眼看穿。大隋的军律是无情的,逃兵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直接杖死还要祸连家人,他虽然不是什么逃兵但那少年已经猜的差不了不远了,当年他千辛万苦的逃出来,第一次被人猜到了隐藏多年的秘密,所以,他心里起了杀人的念头,虽然,他的对手只是一个孩子。

“别想动手,既然说破,我是不会怕你动手的。”

少年比划了一下吴来禄的身高:“虽然你看起来跟牛一样壮实,但我保证一箭就能射死你,绝对不用第二箭。而且,我射箭的速度绝对比你想象的要快。”

他的笑容很灿烂,带着一点……羞涩?

是呢,自己夸自己的时候,怎么也得表现出些许的不好意思才对吧。

吴来禄脸色有些白,握着木棒的手紧了紧又松开:“这位小哥,我们这就返回去。谢谢,明日晌午之前我们肯定不会往北走。”

说完,他对那少年很郑重其事的抱了抱拳。

刘癞子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吴来禄对那个少年如此客气,但是他听到那少年说吴来禄是府兵出身之后,心里猛地一颤。大隋的府兵都是军户出身,地位比普通农户要高很多。吴来禄他们家是从别的地方迁来方城村的,才不过四五年的光景。平时就看着那位老太太不像是个农村老妇,神态举止倒是更像大户人家的主母。现在看来,说不定那少年随口说出来的话是真的。

举报一个逃兵,能得到多少赏钱来着?

刘癞子想了想,很头疼。

吴来禄对众人示意了一下,转身准备离开。在他回身的那一刻,眼角的余光看到少年挽着步弓的右手往下垂了下去,似乎没有了戒备。就在这一刻,吴来禄的眼神猛然间变得森寒。他脚下猛地一拧,布鞋的鞋底在官道的地面上发出一声刺耳的摩擦声,脚下爆发出一股炸力,身形如炮弹一样撞向了那少年。

在吴来禄转身冲过去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恍惚的,看到那少年嘴角挑了挑。

已经垂下去的左臂抬起,捏着羽箭的右手放在弓弦上,拉弓,弓如满月,箭出,箭如流星。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三米不到,而吴来禄有信心在一息之间以棍横扫砸中那少年的脖子,他强有力的左臂已经举了起来,木棍上扬。

木棍上扬,他的动作就不得不停了下来。

用了不到一息的时间,他完成了上面所说的动作。而那个少年,却射出了一箭。少年射出一箭并没有停止动作,右手抬起,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从背后的箭壶里抽出第二只羽箭,拉弓,瞄准。

第二支箭没有射出去,正对着高举着左臂的吴来禄的咽喉。

哆的一声,第一支羽箭插在吴来禄身后坚实的官道路面上,箭羽还在嗡嗡的颤着,入土三分。

吴来禄下意识的低下头,他看到挂在腰畔的水袋上漏了一个洞,水正潺潺的留下来,第一滴水珠儿恰好落在了他的脚面上。

少年歪了歪头:“你杀过人。”

他说。

“而且,你想杀我。”

少年人很老成的皱眉:“很遗憾,你杀不了我。而且,你已经让我动了杀心。虽然你并不是一个值得我杀的人,不过我真的不介意用你来破了我的杀戒。如果你还想着杀人灭口,我不介意颜射了你。”

十岁少年,说出这翻话来,总是会显得怪异的。

吴来禄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夫,也不仅仅只是个逃兵那么简单。当年大隋南征的时候他不过是个少年郎,比这擎弓的少年也大不了许多。家门惨变,他随着阿娘到了河北投亲却被人拒之门外。又流浪到了塞北,前些年才到了那个叫方城的小村子里定居。他的身世若是被人搜寻出来,那必将又是一场惨祸。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吴来禄不想拿自己的命去赌。

看着吴来禄的神情,少年叹了口气道:“不服气?”

他把手里的弓箭随手放在路边,挽起袖子说道:“来吧,再试试好了。”

吴来禄抬起手,又无力的垂下。

“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铁浮屠的少当家,果然年少英雄。”

他咬着牙说了一句,然后扭头就走。

少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笑了笑:“等一下。”

吴来禄站住,回身问:“还想怎么样?”

少年从腰畔解下来自己的水袋抛给吴来禄:“射破了你一个水袋,赔给你一个。你走了回头路,也算给了我面子。一码归一码,咱俩两不相欠。”

吴来禄伸手把水袋抄住,也不道谢也不说话,将水袋栓在腰畔,大步离去。方城村的汉子们面面相觑,最终还是跟着吴来禄的脚步往回走去。从一路走回到之前路过的那个小村子里到找了个路边的简陋客栈住下来,吴来禄都是一言不发的。刘癞子几次想凑过去问问,看着吴来禄那森寒的眼神他就害怕一直没敢开口。大家默默无语的吃了晚饭,就一头扎进被窝里,都觉得有些无奈有些憋屈,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吴来禄坐在炕边,习惯性的拿起水袋喝水。

水袋不是他的,看着有些脏,但比他原来的那个却精致的多。上等的牛皮水袋,还有些扭扭曲曲的突厥文字。那些突厥文字吴来禄不认识,但有八个大大的汉字他是认识的。这八个字用的是今草字体,笔走龙蛇。

好好喝水,天天尿炕。

这八个字下面还有一行用漂亮的簪花小楷书写的小字,工整而秀丽,倒更像是女子的手笔。

毛爷爷的好孩子——李闲

第三章 怎么能不死

李闲一点儿也不闲,在他那些叔叔伯伯兄长们忙着杀人的时候,他在忙着救人。

把那七八个劳力成功的赶回去之后,李闲笑了笑,靠在那块大石头上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揭开来从里面取出半张还热乎的烙饼大口大口的吃起来。这伙劳力是他今天上午赶回去的第四拨人,加在一起,也算有三十几条人命被他救了下来。他不想知道前面官道转过弯去的那片林子边上如今已经死了多少人,他只是不想让那些无辜的百姓死的不值。

那些叔叔伯伯哥哥们干活儿很麻利,但今天速度有点慢应该是点子扎手,李闲没打算过去帮忙,而是等着那支报信的穿云箭飞起来然后跑路。

那三辆马车上并不是什么官宦人家的家眷,他们手上染的血比谁都多。既然虎贲大将军罗艺能把人从塞北放进来,他们就能把人留在这里永远也回不去。对于虎贲大将军的手段,李闲很厌恶。

要知道的是,马贼铁浮屠好像一直在跟虎贲大将军作对。

虎贲大将军其实不过是幽州一带百姓对罗艺的尊称,李闲知道,此时的罗艺还是虎贲郎将,离着正三品的大将军还差着一个档次呢。不过朝廷里也好,百姓也好,包括长城北面那些突厥人,奚人,契丹人都一样,没人不认为罗艺这个人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将军。能在突厥单于屁股上捅一刀的人,无论如何都称得上是个英雄。尤其是,如果捅了单于屁股一刀的代价是身上被扎满几十支狼牙箭的话,这英雄并不是谁都能当得起的。

但是,罗艺并不像百姓们心里那样如长城般纯粹。

但凡心里长了一丛叫做野心的草,谁都不会再纯粹了。

罗艺是用刀的,李闲撇了撇嘴,当初一个使不起槊的穷苦小子,谁能想到竟然有一天会成为涿郡方圆数百里站得最高的那个人?

李闲的刀用的一般,更不会用槊,他喜欢弓箭。

一个十岁的孩子,练过几年刀,在箭术上也下过些苦功,但他不屑于用罗艺当做奋斗目标。那一年,罗艺带着三百大隋精锐府兵杀入突厥军阵,陌刀染血上百人,身披数十箭,在千军万马之中一刀伤了突厥单于,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很多人还会津津有味的谈起,而他呢,不�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5) 踩(3)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