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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后不好惹-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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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依呢,叫云佰万软禁在了云家堡,原因是,她想跑去把大夫人放了,欲出去寻外援,结果,人没救成,把自己搭了进来。
那位安康郡主,也被看管。
接下去,云沁帮着三哥,清理门户,以雷厉风行的手段,清除了大夫人一系所有势力,但凡心腹,全被捉拿,密秘关押,只待七小姐大婚后,再行处置。
等到云恒收到消息赶回云家堡时,堡里已经大换血。
听说云恒第一时间就跑去见父亲,之后,再没有什么行动。
云沁再见到云恒时,看到他正和三哥谈笑风声,似乎并不介意三哥做了少堡主。
不可能不介意,但他就是表现了那样一种气度,这个人,心思重,又在朝中做官,将来会是三哥的隐患。
她对秦逍说:“云恒这个人不能留!”
“嗯,我在等时机!”
秦逍也知道这个不能留,但,目前,他不能动他——
云恒已经找过他,警告说:
“管好云沁,别欺人太甚。否则,你别想顺顺利利的成亲。”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婚期一日一日的逼近,现在,对于秦逍而言,成亲是头等大事,其他事,都得靠边站。
等待婚期到来的过程,很难熬。
很不容易,等了足足十八年,秦逍终于等来了他的大婚之期,多年夙愿,终可实现,可是在没有将新娘子迎进自己的府邸之前,他的心,总还是忐忑不安的。
待续!
第七十五章,大婚,终成眷属
清晨,他穿着一身雪白的寝衣,坐在梳妆台前,静静的看着叠的方方正正、红的艳堂堂的喜袍,手指,轻轻的摩挲着质感丝滑的料子,任由母亲替他绾发。睍莼璩晓
母亲说,这是她最后一次替他绾,以后,他的妻子会代替她,照顾他的起居饮食,费心他的生活,再不需要她去操心。她相信,只要沁儿用下了心,必定可以做一个称职的贤妻良母,一个出色的当家主母,成为追随者眼里最闪亮的骄傲。
秦逍的心情很好,安静的听着,不插话,只顾着笑。
秦夫人瞅着他眉目生春的模样,也微笑,将玉簪固定发髻后,调侃起他:“美了你,笑的就像一个小傻瓜挖到了宝似的!”
“母亲,沁儿是我一生的至宝!”他说,不加掩饰心头的喜欢膈。
秦夫人戳他额头:“疼妻子是应该,可别把她惯坏了。”
“母亲,您别操心。我们的事,我们有数。这一次,我们会携手,白发到老。”
喜袍被展开,秦逍由着母亲替自己穿上,细心的整理,秦家的子女或娶妻,或出嫁,母亲都会来替他们理妆脂。
“好,为娘等着抱孙儿就是!”
秦夫人拍拍他的肩膀,露出满意之色。
秦逍摸着摸鼻子,轻轻笑,这事,有点盼的过早……
锦绣红袍,镶金束腰,玉冠绾发,风流俊爽。
他看到镜中的美男,剑眉弯弯,温眸带笑,唇角高扬,一副春风得意的轻快模样,心肝扑通扑通在乱跳,兴奋的不得了。
窗外,鸟语花香,一阵幽幽的菊花飘送过来,那么的幽雅,一阵阵吉乐,在秋意浓浓的园子内荡漾。
母亲依旧一个劲儿在他耳边叮嘱,他笑着一一应下,审视着红艳艳喜气洋洋的洞房,有些飘飘然。
“爷,恭喜!”
段仁出现在他面前,含着笑,道喜。
“嗯……云家堡那边没有什么情况吧?”
秦逍笑着把母亲推到前院去招呼客人,两人一起出了新房,进了园子深处,见四处无人,才问。
怕有意外来扰了他们这一场婚礼,他派了人,盯着云家堡,迎亲路上,也安排了人看着。
防范于未然是必须的。
“一切都正常。七小姐已经起床,正上妆!”
“哦!”
秦逍嘘了一口气,眼前则浮现了她上妆的模样,她很少上妆,精心打扮之后,一定更美。
段仁看着,笑:
“爷,您太紧张了!”
秦逍扬了扬唇角:“那丫头很让人不省心,一刻没拜堂,我就一刻不踏实!”
“七小姐这一次断断不会再出问题。”
否则,她不会再回来。
“我担心的不是她这边,而是另一边。”
秦逍低低道。
也不知龙隽之会不会突然再次冒出来。半个多月时间,那个人行踪成迷,边塞那边并没传来他平安回去的消息,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属下正是来向你禀告这件事的!”
“嗯?有消息了?”
“是!”
“快说!”
秦逍抬起了头,仔细听着。
“萧氏和龙氏已达成协议,割地相让!只等萧恒的签下协议书,就可以领回萧群!”
这是刚刚得到的飞鸽传书。
秦逍眯起眼:
“谁出面谈拢的?”
“龙家主!”
“龙隽之还是没消息?”
“有!他已经回去龙家!”
“他没主持这事?”
“没!”
“原因!”
“据说受了重伤。”
“重伤?怎么回事?”
“好像是胡为的人曾在暗中追截他,他在船上本就受了伤,后来没能和他的龙影卫联络上,伤的挺严重。”
秦逍一怔。
身为一方少主,龙隽之乃是一个身经百战的精武之人,这种人,太知道自己的重要性,以及身上所担负的使命,轻易不会让自己受伤。可那一日,他不顾生命危险,替云沁挡了一剑。若说,这个男人,不在意云沁那是假的。既然在意,为何就舍弃了?
他的这些所做所为,实在让人弄不明白。
“然后呢?”
“龙家主勃然大怒,差点就把萧太子给车裂,点兵欲战!萧恒为保萧群性命,先口头答应了他们的条约。签约日期已定在十月初八!”
“具体条约内容和之前有什么变化吗?”
萧氏和龙氏这一场战,他一直在关注。
“除了割让已被龙氏占领的州郡之外,另送五座城池。赔偿黄金十万两。”
段仁语气闷闷的。
秦逍沉下了脸,这约,签的真他妈丧权辱国。
“不能让他们签约。属于沧国的土地,不能让龙氏占去半寸!得想法子去把萧群救出来。至于龙隽之……”
提到这个人,他的脑海就会浮现云沁凄楚的模样:
“此人,留在世上,只会成为金氏一族的大患。他的志向太大,一个龙氏根本就满足不了他的大胃口。而且,他还是萧缙,怀王的号召力太强大,十万缙更是精锐之师,有了这些虎狼之兵,龙氏会迅速强大起来,必会威胁到金族的复兴。”
“属下也觉得,龙隽之不能留。”
秦逍想了想,吐出一口气:
“这件事,等我大婚后,我们再细细研究!”
“是!”
段仁应声,目光盯着玉树临风的新郎倌好一会儿,忽想到云七的真正身份,以及云七和龙隽之的种种纠缠,不由得提醒道:
“爷,您所肩负的一切,该和少夫人道明了!少夫人必须有取舍!”
***
一池香汤入浴,一盆牛奶净手,一件素帛琼花绣抹酥胸,一袭红锦嫁裙迤逦垂地,一头青丝如瀑,经侍女之手,绾成繁复的新娘头,满头珠钗动,流光四射。
修柳眉,点绛唇,勾腮红,薄施浅妆,自风华绝代,令侍女羞惭自愧,令男子望而低头,不敢亵渎多观。
闭花而能羞月,沉鱼更能落雁。
一笑,绝艳,天地变色,可倾城,可倾国。
燕娘进来看,怔怔半天:
“我家七儿真是个美人儿!”可祸乱天下。
囡囡跟在边,眨着眼,对着这样的母亲,有点陌生,深深的被吸引,忘了叽叽喳喳说话。
云佰万也走了神:自己这个女儿啊,他是从小到大都没能真正的了解。云祟笑笑,这样的妹妹,太有杀伤力了,她呀,人美是次要的,她的聪明才智,才是无价的,谁娶到她,谁就得了一笔无法用金银财宝来衡量的财富。秦逍好福气。
云沁微微一笑,看着镜中的自己弯唇勾出一朵美丽的笑靥,有些感慨:终于要嫁出去了,从此会有一个男人成为她生命当中一个最最重要的角色,会和她分享她一辈子的喜怒哀乐,与她一起经历人生路上的雪雨风霜。
她微笑若花,美若灿阳,可心头的痛,并没有因为时间的逝去,就不存在了。龙奕,会成为一根刺,永生永世的扎在她的心头上。
但她会理智的告诉自己,将逝去的一切,一并归纳,搁进记忆的八宝箱内,冷却,深藏,相忘。
“沁儿终于嫁人了,为娘心头那块大石,总算是落下了。记下了,做了人家媳妇,不可再任性,在夫家,凡事以姑爷的事为先,不管你在外头有多么大的成就,多么大的身份,关上~门,你是他的妻子,要懂得体贴人,照看人,侍候人。公婆在上,要恭敬行孝,妯娌之间,要和睦相处……”
母亲在耳边谆谆教诲着。
囡囡则在边上嘻嘻笑,母亲捏她的小脸蛋:“还有你呀,进了秦家门,秦姑爷便是你爹爹,以后一定要听爹爹的话,不许调皮捣蛋,成天成天的闯祸。知道没有?秦家孙辈多,你这小祖宗,可别去把秦家给闹翻了天。进了秦家门,就得守秦家的规矩,乖乖搏他们喜欢!”
囡囡嘟起了嘴:“我是人见人爱,鬼见鬼怜的云歌儿,谁见了我不喜欢,哪需要故意卖荫掐媚?”
“瞧瞧,瞧瞧,又大言不惭!”
母亲拿她无奈。
云沁微笑。
囡囡趁机钻到了她怀里来,捧着她的脸说:“娘亲,恭喜你拐到了一个上天入地独一无二的相公。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傍大款?”
云沁斜眼看她:“你娘亲我就是大款!还需要去傍吗?”
多傲骄的语气。
虽然燕娘不知道什么是傍大款,但她还是能辨出味来的,有点不满,可她没有再说什么。
“娘亲娘亲,有件事,歌儿想跟你说!”
囡囡把云沁拉到了边上,小声的说起话来。
“什么事?”
云沁小心的蹲下去,亲亲女儿的脸,好奇她脸上的别扭之色从何而来。
“娘亲,以后,我要叫秦伯伯做爹爹了吗?我能不叫爹爹吗?”
小娃娃问的很严肃。
云沁一愣:
“为什么?”
“囡囡有爹爹。虽然已经没了。我那样叫,爹爹在地下会不会伤心?我以后称秦伯伯为大父好不好?”
闻言,云沁心头百味横生,紧紧的抽紧起来,这孩子一心一意还念着她的爹爹,不想她的爹爹的伤心,可那个人呢,根本就不要她。
好吧,不要就不要,她还怕他来跟她争孩子呢!
“囡囡想怎么叫,便怎么叫!”
小娃娃立即眉开眼笑。
门外忽然喊:“吉时已到,请新娘子拜别双亲,上轿嘞!”
怀里,囡囡挣脱着,跑向燕娘,抢来了喜帕,折回,今天,她也穿着一身红裙子,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漂亮极了。
“娘亲娘亲,囡囡来给您盖喜帕子。您坐好了!”
云沁含笑,坐到凳子上,囡囡骨碌碌爬上另一只凳子,小心翼翼的展开绣着并蒂莲花、五彩鸳鸯的喜帕,一寸一寸,将她美丽的容颜拢住。
她看到流苏无数,垂下,挡了视线。
喜帕一盖,一辈子。
喜帕一挑,夫与妻。
云沁紧紧拉着囡囡的手,有些怅然若失,有一些记忆,很不争气的跳出来——在地坛,囡囡说她要做花童,为他与她的婚礼见证。
今日,她大婚,囡囡作了见证,亲自送嫁,只是那个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他。
接下去,是一片嘈杂。
耳边有人在叫:“哟哟哟,新郎倌等不及了,闯进来了闯进来了……”
接着祝福的话,一句接一句,贺喜的辞,一套接一套,她满耳朵全是吉乐吉语吉祥话。
囡囡挣脱了她,跑了过去,嘴里直叫秦伯伯。
秦逍温润的声音传来,像是把人抱进怀,笑着说:“囡囡是不是该改口了呀!”
囡囡咭咭笑说:“不给红包,不改口!”
一番热闹,她微凉的手,被牵起,是秦逍站到了面前,带着一身清幽的杜蘅清香,袭来,让人觉得舒适,缓和了那么几丝紧张与不安。
是的,她多少有一些不安,源自于对于妻子这一层身份的陌生和不自在。
“沁儿!”
他低低叫她,声音柔的溺死人,是快乐的。
“嗯!”
她轻轻答应。
“婚礼礼节有些繁琐,抓着红绫,我会牵着你走!”
他说。
她的手上,被塞进了一根红绫,那是他们之间的红线,它会将他们梆捆一辈子,至死不休。
“好!”
她点头。
今天,十月初二,云城举城沸腾,因为云家堡嫁女,因为南奇娶妻,因为云中阁主和秦五公子喜结良缘。
傍晚时分,满天云霞,呈吉瑞之兆。
秦逍永远都记得这一天夹道观礼的盛况,他与她的姻缘,得天下人见证,终成眷属。
***
相隔千里。
龙隽之陷在昏迷当中。
待续!
第七十章,送嫁,归天界
意识,一片混乱。睍莼璩晓
他看到了千里之外的风光大婚,三魂七魄,不明就里的,飘飘悠悠的离魂而去,在他千辛万苦,历经九死一生回到龙氏军营以后,它们按原路返回,穿越千山万水,去了云城,来到云家堡,再次见到了她。
此刻,她在侍女精心打扮下,成为了一个美丽的新娘子,穿上了一袭漂亮精致的嫁衣,一颦一笑,风华绝代。
她看上去很开心,至少表面是如此,至于内心,他不敢想象——他伤她那么深,她会不会恨他?
也许,会恨膈。
他盯着看,目光一煞不煞,囡囡笑嘻嘻的依偎在她怀里,母女俩抱作一团,一个倾城绝色,一个俏皮招怜,美啊!
他听囡囡对她说:“囡囡有爹爹。虽然已经没了。我那样叫,爹爹在地下会不会伤心?我以后称秦伯伯为大父好不好?”
云沁闪亮的眸子,有那么一瞬间,闪过疼痛之色脂。
他的心,跟着痛。
伸手,想再摸一摸这个可爱的娃娃,可惜,摸不到;想再抱一抱这个美丽的女子,可惜,抱不了。
他只是一缕魂魄,是一抹无形的存在,可以穿透万物,万物也能穿透了他。
他只能看,只能听,只能任凭心窝窝处隐隐作痛。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吉时已到,囡囡跑去抢来喜帕,小大人似的替她母亲盖上了喜帕,那么的认真——那个想做他们小花童的娃娃,将她盛装的母亲嫁出去了,新郎已换人,不再是他,不可能是他,也不可以是他。
房门洞开,秦逍红袍加身,笑容可掬的走进来。
囡囡尖叫着奔向他,被高高举起,托着,引来孩子嘻笑。一个要她改口,一个在讨红包,多亲热!
他看到秦逍一步一步走到云沁跟前,深深的睇着,牵起了红酥手,唇边的笑,那么的明媚,低低的在唤她。
一根红绫,将他们牵在一起,一个走在前面,慢慢的牵引,一个在侍女的搀扶下,慢慢的相随。
时不时,秦逍会回眸,会睇去一眼,生怕自己走的太快,她跟不上。
秦逍待云沁这份心,的确重,那份情,的确深,那份包容,世间少有。他们会有一个好的归宿的!
他这么想。这么盼。
眼前,人来人往,无论屋里还是屋外,张灯结彩,人人脸上,笑若春花。
所有人都看不到他的存在。他们正欢欢喜喜的办着一场风光无限的婚礼,独他一人失魂落魄,黯然神伤。
他默默的跟着,看着新娘子,缓缓的迈进八抬大轿,看着大轿被抬起,锣鼓声响起,震耳欲聋,秦逍坐在高头大马上,在前引路,娶走了他的新娘。
他一路跟着走,若行尸走肉一般,守在花轿前,或是,直接钻进花轿,静静的睇着,任由心头的疼痛一阵阵的冲击着自己。
该离开。
目睹这一盛况,就如同在他的身上捅了刀,再撒上一把盐巴。
可他的魂魄,就是不肯离去,就是这样痴痴的跟着。
说是放下,心里其实放不下。
说了不爱,心头却爱的厉害,爱的荒凉。
这是怎样一份罪孽?
他的心,分成了两半,一半牵挂着受苦受难的璃和,一半牵挂着即将成为别人妻子的云沁。
无论是谁,是他心头的一种痛和伤。
原以为璃和是他不悔的选择,为了他们母子,他可以舍弃一切,乃至生命,却不想,云沁对他的影响也这么这么的大,大到他无法遏止心头对她的思念,魂魄不由自身的离体,千里相寻,只为再见她。
两种痛,撕裂了他,令他迷茫,焦灼,悲伤,彷徨。
云沁……
他在心头低低的唤着:但愿他会是你的好归宿,但愿你从此能把我淡忘,不再受伤,有枝可依,无需四处流浪。
秦氏沁园,宾客如潮,炮竹喧天,里三层,外三层,十里红妆迎新娘。
他悬浮在蓝天白云之间,看着秦逍踢轿门,将新娘子牵了出去,笑吟吟接受着宾客们的祝福。
他听到一句句郎才女貌的道喜声,那么天经地义的响彻耳边。
捂着发疼的心脏,他静静站在嘈杂的人群当中,看着他们站到喜堂前拜天地,三叩成夫妻,入洞房。
终于,他转过了身,离去,心头一片空荡荡……
半个月前,和云沁分手之后,他遭遇了几波截杀,一拨是胡为派来的,他们志不在杀人,而在活捉,他躲过了他们的追捕,却落到另一拨人的重重追杀中。这拨人应该同六年前暗杀他的刺客隶属同一个人指派,意在杀死他,为此,胡为派来的人,为保他活命,曾和那些人起过冲突。他因此而逃过一劫,满身是伤的回到了龙家军营。
他知道自己正在昏睡,伤的厉害,甚至有性命之忧。
他能听到大夫是这么和父亲说的,父亲大怒,要下令和西楚大战。
许是因为身体太虚弱,心里牵挂太重,魂魄被他的神识推动,终可以自由游走。
也就是说,此刻,他的魂魄不回去,龙隽之这个人,将不复存在这世上。
他在想,他这两世的轮回,到底所为何来,仅仅是想还琉璃剖心相救之恩吗?
如今,他已恢复神识,这恩,他是还不了了,那他还留在这红尘做什么?
既生谕,何生亮。
直觉告诉他,在这九洲之上,龙隽之和秦逍,有朝一日,必成劲敌,但为她故,他不该与他为敌,倒不如就此归去,回得九重天,九窍归金身,他想去北海,无论能不能见到璃和,他都得试一试,一别已经几千年,他想念他们,想去负荆请罪,看看他们是否安好,看看他们的孩儿,如今长成了什么样?
必须把人间的一切淡忘。
再如何心痛,只是人生一梦,终有淡去之时。
他思量再三,眸闭,归天界,做回白虎尊者,就此把凡间一切放下。
九重天,有九重,不知何时多了数道佛印,将整个天界封印,任何天界之人,不能下得凡来——
当龙隽之看到这层金光闪闪的佛印时,怔住。天界出了何事?
为何佛主会下了如此重的封印,禁止神仙精怪自由出入?
这在天界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一身素白,他静静驾在一团筋斗云上,风袂轻飘的睇着那闪着佛门梵文金字的佛光罩,此刻,他只是一抹还没有恢复神力的魂魄,没办法穿过那佛光进到里面,怎么办?
他想了想,有了,他的白虎灵珠尚在人间。
龙隽之默念神咒,那深藏于他肉身之上的白虎灵珠,闪着耀眼的光芒,自龙氏大营,以一抹白虎腾空之形,狂奔而来,咆哮着来到她身边,将他围住,包容其中。
白虎珠乃天盘神珠,若四珠齐集,有开天劈地,逆转时空之能,不受大慈悲佛光的制约。
下一刻,灵朱护着他的魂魄,轻易就穿过佛印,往藏着他金身的佛殿而去。
一道金光四射,白虎珠将他送进金身,伴着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睁开眼时,他不再是龙隽之,而是白虎尊者,镇守天盘的天神。
面壁思过的佛榻前,一直在看护他金身的小怪摇着尾巴,扑了上来,往他脸上直舔。
他抚了它他金色的毛,黯然的看了看另外一个方向,那只雪白的爱窝在他怀里的小狼,不在了,三百年前,她犯了天规,今世天命一到,一旦寿终正寝,也许,她就会消失在茫茫三界之内。
或者人,接下去,他该想个法子,替她寻个有用的神体,令她回得天界来。纵不能许她厮守之愿,也该给她留个活命。
“小怪,青龙尊者在哪?”
小怪坐直了身子,呜呜呜的用兽语说道:“青龙尊者已经卸下神职。如今暂代天帝一职。前几天佛主发涵来邀,被请去了佛殿,听禅。”
“金凌呢?”
“公主一起去了佛界!”
“带我去找。”
想去冰海见璃和,必须拿到天帝的御令,九重佛光打造的天极罩,任何人都穿越不了。
这一次,他得麻烦燕熙徇一下私,容他一家团聚,会上一会。
他是如此的思念他们。虽然他是魔胎出身,可经过他这几千年的修行,魔性早已磨尽,他别无所求,只想见一面。
若是可以,等天帝归位,他想请天帝放他们夫妻团圆,一家团聚,再不分离。
“不用找,我来了!”
禅房门,伴着一声低低的答应声,一个高大俊挺的身姿迈了进来,可不正是三百年不见的故人燕熙来了。
龙隽之笑了一个,想到了三百年前,他与金凌的种种,他们爱的那么的艰难,几经波折,历经生死,终成良眷。
这样一份收获,是青龙尊者当年下凡时所没想到的结果。
“你早知我会回来么?”
“其实我并不希望你这么回得天界!”
燕熙的面色有些沉重。
龙隽之皱了皱眉,收了笑,道:“你话里有话!”
“怎么说呢?你失去了一段很重的记忆。”
龙隽之的眉心,拧的更深:
“什么记忆?”
“三百年前,你曾魔性大发,北洲神族曾用七道圣火将你肉身化为灰烬。而后,你的魂魄直闯佛光圣殿,和三千佛子弟大战,死伤无数,还想趁天帝不在其位,夺天位而自封,这些事,你可还记得?”
燕熙坐到了他面前,徐徐说道。
“竟有这种事!”
龙隽之怔了好一会儿,脑子里当真是一片空白,没有半分印象,他竟做过如此大逆不道的事?
“理由呢?”
他不觉得自己平白无故会做出这等惊人之举的:
“为什么我没有这些记忆?是谁把这些记忆封杀了?”
“是佛主!”
“为了什么事?”
燕熙没有马上回答,只是静静看着他,欲言而又止,眼底闪过不忍之色。
“究竟何事?”
“先不说何事,我想告诉你的事是逍卫求的情,给了你一次活命的机会!”
龙隽之当然记得那个人,想当年,他就是从他手上将璃和抢了回来,这个人应该恨他入骨才是:
“他怎么会替我求情?”
他稀奇的问。
燕熙沉默了一下,神色肃然的道:
“这样吧,我先帮你把封印除去,你就会知道所为何事。只是,你得向我保证,必须冷静,好好的克制你的魔性,一切或许还来得及!”
“好!”
不知道他话中深意,但龙隽之还是点下了头去。
“如果来不及,唉,如果来不及,那就放了她,大爱无缰。”
燕熙轻轻的叮嘱。
龙隽之的心,莫名的惊跳起来,三百年前,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事,以致于再次会和神族为敌,而再度被镇~压?
***
洞房,坐帐,云沁的喜帕被揭了下来。
待续!
第七十七章,痛,悔,今生了断五世缘
对面,是一张笑吟吟的俊脸,承载着无法形容的喜悦。睍莼璩晓
他歪着脑袋看,就好像怎么看都不能看厌了似的,那么的专注,移不开眼,看得别人是好一番心惊肉跳,面红耳热。
云沁的脸孔,不自觉的烫起来。
“干嘛这么看我?”
她咳了咳问膈。
“好看!”
他笑眯眯的答,双手轻轻覆上她的:
“认识得这么多年,今天最好看。值”
是啊,真的好看极了。
今天,她做了他的新娘,满面笑容只为他舒展,多难得。
更因为婚礼进行的无比顺利,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他们很圆满了完成了他们的终身大事,从此以后,她是他的妻子,他是她的夫婿,他们真正成为了一家人。
云沁缩回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孔,咕哝道:
“不太喜欢上妆,感觉怪怪的。还有,头上的凤冠好重!”
“我帮你把它取下!”
“嗯!”
他凑了过去,送来一阵杜蘅香。
这凤冠很精致,是母亲老早就让人备好的,是有些沉,可戴在她头上,真的很显高贵气质,那种雍容,常人难有,乃是与生俱来的。
可当他把凤冠摘下后,再看,忽然发觉,没有这经凤冠陪衬,云鬓高环的她,妩媚之姿,更为惹眼。
反正啊,她在他眼里,就是一个好,越看看欢喜。
“很累!”
她被看得有些难为情,只好找话说,一边扭了扭脖子,敲了敲肩膀:“成个亲,还真是一件劳心劳力的事!”
“我给你捏捏!”
秦逍解开了两个人之间刚刚被媒婆给打了结的衣角,拍拍面前的位置:
“过来靠着!试试我的技术有没有退步!”
云沁扑哧一下笑了,想到小时候,自己玩累了,总会赖上他给自己捏腿敲背的情景。
这位仁兄啊,可是一个衔金汤匙出生的贵人,自小只有别人侍候他的份,一旦遇上她,却常常被奴役。那按摩术,经过多年练习,已经练如火纯青。推揉穴道的本事,更独到的很。
她记得少年时,月事来潮,身子总疼的厉害,每每疼的是面色一片惨青,什么样的药都吃过,不大见效,秦逍见了,就和擅妇科的老杏林,学了一手推拿功夫。后来,她每番肚子痛,他就会替她揉。揉着揉着,就能止疼。很管用。
但现在,他们之间已经疏离了这么多年,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小小丫头,已是一个成年女子,再这么依到人家大腿上,享受人家的技术活,她心里多多少少有点……不自在。
哪怕他现在已经是她的夫君,可她还是放不开!
“不用了。”
她轻笑,推搪:“哪惶劳驾五爷侍候人,要是被我母亲知道了,保定又会刮我一层皮。”
“夫妻之间的事,哪轮得着外人来管?过来,躺好!”
秦逍手一伸,将她拖了过来。
她低呼一声,跌撞在了他的大腿上,他手劲儿稳稳的将她按住。
她抬头,脸上有点红潮迭生,用手挡着:
“真不用了!”
有点急。
他扯了扯唇角,似笑非笑:“这么怕跟我亲近吗?沁儿,你打小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如今,我们结发为夫妻了,怎么反而怕起我来?”
云沁语一窒,想想这么推,有点伤感情,白了一眼,嘀咕道:
“我哪怕你了。你有什么好怕的。”
“那就乖乖躺好!”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得了,他们打小就闹腾着睡一床。
唯一不同的是,今天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她是新娘子,他是新郎官,这是他们的新床,从此以后,他们得同床共枕一辈子。
是啊,得同床共枕哦!
当然,既然嫁了他,她就得做到这方面的准备,必须把自己交给他。
然而,在真正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时,她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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