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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的读书计划-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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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逭庑┦率担⑸陨缘叵蚯巴贫幌挛薏准兜亩氛H欢�1917年之后的世界历史似乎验证了赛亚·柏林(Isaiah Berlin)在《马克思传》(Karl Marx :His Life and Environment)中的第一句话:“19世纪没有任何人比卡尔·马克思对人类产生的影响更直接、更深刻、更强大。”仅凭这个,就值得推荐读《共产党宣言》(也有同伴恩格斯的功劳)。马克思并不十分讨人喜欢,大部分西方国家都不接受他的教条,但如果我们对他及他的同伴毫不知情就等于半个文盲。
卡尔·马克思是一位德国犹太人,中产阶级知识分子。1849年前,成年的马克思大部分时间都在科隆(Cologne)、巴黎、布鲁塞尔从事颠覆性报章杂志工作。后来被迫离开德国,移居英国。生命的后34年大部分时间在大英博物馆(British Museum)度过,这里堪称是共产主义运动的“孵化器”。马克思一生经事不多,去世后与之有关的事件才开始频频发生。
马克思的主要著作当然非《资本论》(Capital)莫属。如果你并非爱学习的学生,推荐你读这本书只是徒劳。读《资本论》时,除了德国式的艰涩难懂让人费解外,还会有其它重重困难。在奉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运动中,这本书不断被翻译,却不断遭误译。
而《共产党宣言》却很有可读性。或许有人还不希望它不要这么易读呢。它不是文学作品,甚至思路都不是很有条理。它是一种宣传品,划时代的宣传品。最初的目的不过是在1847年为“共产主义联盟”(Communist League)提供一个平台。后来它就成了整个共产主义运动的宣传品,尤其是1917年后的运动。用明白而又有点文采的词来说,《共产党宣言》表达了经典共产主义的主要论点:只能通过生产方式和交流方式来完整解释任何一个时代;人类文明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无产阶级只有通过颠覆社会而非简单的政治革命才能从资产阶级压迫中解放出来,这个时代已经到来。
《共产党宣言》开篇就是非常著名的一句话:“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A spectre is haunting Europe——the spectre of Communism。)还有三句话也同样有名:“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全世界劳动人民联合起来”。(The proletarians have nothing to lose but their chains。 They have a world to win。 Workingmen of all countries, unite。)
我们这个时代苏联的解体似乎说明马克思最后一句话是错误的。但现在还有千百万的中国人在学习共产主义,并将之视为唯一的真理,而且从苏联中解体出来的许多国家的人民仍旧反对着美国的自由体制,这不得不让人费解。所以,我们还不能仅将《共产党宣言》看作已成历史的文件。它的影响现在仍是铁一般的现实。
C。F。
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
1819…1880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The Mill on the Floss), 《米德镇的春天》(Middlemarch)
也许只有文学史家会注意到,如果把文坛比做股票交易市场,很多著名作家的股价都有过波动,尽管不是很剧烈。在过去50年左右,肖伯纳(Shaw)与华兹华斯(Wordsworth)股价下降了几个点, 奥尼尔(O‘Neill)、福斯特(Forster)、卡夫卡(Kafka)、多恩(Donne)、博斯韦尔(Boswell)、托克维尔(Tocqueville)则上升了几个点。乔治·艾略特的股价可谓大幅上升。这主要归功于令人钦佩的英国评论家里维斯(F。R。Leavis)等学者的鼎力支持。
一般的读者都能回忆起高中时被迫读《织工马南》(Silas Marner)的情景。或许是被作者的相貌吓坏了,就像一匹伤心,但很聪明的小马,到现在一想到她还会立刻惊吓而逃。乔治·艾略特与许多作家一样,是深受摄影师与肖像画家之苦的“不幸者”。
然而,乔治·艾略特从许多方面来看还是比较有趣的。她原名玛丽·安·伊万斯(Mary Ann Evans),出生在华威郡(Warwickshire)一个中产阶级商人家庭(父亲曾是木匠,后暴发成为房地产商人)。早年艾略特就热爱学习,为职业生涯奠定了基础。十几岁时她是虔诚而狭隘的宗教徒,但在博览群书,并同一些不信奉宗教的人士交往后,她很快抛弃了教条主义。虽然摈弃了“上帝”(God)与“神”(Immortality),但她对责任(Duty)的付出平衡了这一切。因为“责任”(Duty)这一抽象名词似乎与“神”(Deity)有那么一些相似的特质。(Duty 与Deity拼音、发音相似,译者注)。
父亲去世后,艾略特移居伦敦。在文化氛围很浓的报章杂志工作,非常出色,并经常与文化界名人往来,如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约翰·斯图尔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等。1854年,她的人生算是有了定式。她与学问渊博的记者兼传记作者乔治·亨利·刘易斯(George Henry Lewes)建立了一种长久、非法但又公开的关系。刘易斯的妻子同别的男人生了两个孩子(唉,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啊),神经失常,同刘易斯分居。艾略特与刘易斯的关系一直到1878年刘易斯去世为止。他们非常幸福,十分受人尊敬。刘易斯去世后一年半,艾略特同美国银行家约翰W。克劳斯(John W。 Cross)结婚,当时艾略特已经60岁,而克劳斯才40岁。艾略特真是一位意志坚定的女性。
坚强意志不只体现在有胆识而勤劳的生活中,还反映在她的小说上。读者或许觉得艾略特的小说冗长乏味,有太多的思想,太多的道德说教,尤其是《罗莫拉》(Romola),能让人不自觉嗅到作者智慧的直白流露。然而,艾略特的小说为现代文学默默开创了道路,如果不是她的小说,现代小说的演进会更艰难。如D。 H。劳伦斯(D。 H。 Lawrence)所评论的:“是乔治·艾略特开创了这一切,是她起了实质性作用。”从开创现代小说的角度看,斯特恩(Sterne)或许比艾略特还早,但其小说《项迪传》(Tristram Shandy)因怪诞而被迫游离于英国主流文学之外,而艾略特却恰恰在主流文学的中心导航。她以当时非常新鲜的手法描写人类的内心,所承受的精神压力。她的小说打破常规,没有狄更斯式的欢乐结局,也没有标准的浪漫爱情。她倾注于故事中的是大多前辈作家所不具备的一流的智慧及她的人生观。她甚至不回避描写知识分子,这是乔伊斯(Joyce)之后极常见的选材,但在简·奥斯汀(Jane Austen)、菲尔丁(Fielding)或狄更斯(Dickens)的作品中都不存在。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前几章带有自传色彩,描写了别具一格的童年时光,深入细致、温和舒缓、引人入胜,趣味性恐怕只有《哈克·贝恩历险记》才能相比。故事里的一些小人物,如格来格姑妈(Aunt Glegg),普里特(Pullet),都描写得栩栩如生,即便当时的生活背景如今已不复存在,但他们的形象还是如此生动鲜活。还有可怜的玛吉(Maggie),在多难的世界里拼命表现自己的恋爱天才,这种挣扎至今感人至深。《磨坊》与艾略特的其它作品一样,带有严肃的道德色彩——既不刻板,亦不狭隘,而是从一个开阔、有力、善思、人道的头脑的自然流露。读上几小时就会发现,这本小说尽管说教很多,但它真的不愧是一本重要的小说。
《米德镇的春天》在今天不仅被认为是艾略特的一部杰作,而且在英国传统小说中占有中心地位。早在1919年,吴尔芙(Virginia Woolf)就在一篇文章中称它是“为数不多的为成年人写的英国小说之一”。它与同时代的品味十分吻合,情节丰富,错综复杂,描写了几对情人与夫妻的职业生涯。另一主题就是1832年“修正法案”(Reform Bill)第一次通过前有关政治与社会的争论。读者更喜欢读的恐怕还是对有当地特色的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描写,还有女主人翁多萝西娅·布鲁克(Dorothea Brooke)所受的性挫败与精神打击。维多利亚读者对书中的不幸婚姻或许有些不安。这本书有透彻的心理分析,有深深的同情情结,至今让人很感动。
每本伟大小说所需的阅读速度不同。《米德镇的春天》是需要慢慢读的。它不是让读者大步往前走的那类,它是缓缓舒展的。
列夫·托尔斯泰(Tolstoy)
列夫·托尔斯泰(Leo Nikolayevich Tolstoy)
1828…1910
《战争与和平》(War and Peace)
《战争与和平》比任何伟大作品都更频繁地被称作“世界上最伟大小说”。读者不必被此话吓倒,因为再伟大也是可以形容的,它与晦涩难懂无关,甚至与深奥亦不搭界。只要我们有勇气搞清其中的一些小小的危险事件,这本有关拿破仑时代的宏大编年史就会变得一目了然,犹如在阳光下写出的一般。正如杜斯妥也夫斯基是无意识与反常事物的描写大师,托尔斯泰却是将有意识与正常事物进行鸿篇巨制的大家。他的笔调带着慈爱与安详,他笔下的人物尽管姓名古怪、与我们时隔遥远,却如兄弟姐妹一般使人感到亲切。
初读《战争与和平》的人会遇到下面三种困难:
1。 小说长度惊人。据不太确切的判断,与《堂吉诃德》类似,很多版本都是缩写过的。
2。 姓名怪异的人物表中的人物关系或人物活动错综复杂,完全搞清楚很难。我只能说,如果坚持读下去,人物会逐渐清晰明了的。
3。 故事枝节太多,很难理清。很多批评家就认为,如果不是这一毛病,这本小说就是一部无可挑剔的杰作了。托尔斯泰不是屠格涅夫那样的形式主义者。但他的文字是蔓延的。他脑子里有什么就写什么。你只要抓住他就要牢牢不放。如果慢慢读(应该这样,这本书需要的是悠闲缓慢的速度)或许会发现其中的枝节把握起来并不比《弃儿汤姆·琼斯》(Tom Jones)中到处散落的评论文字困难。
多年前,我对《战争与和平》写评论时,特地总结了它的三处可赞特点:包容性、自然性、永恒性。15年后重读,我又发现了新的特点,特别是他善于揭示读者的内心世界。重读一次后,我发现的这个特点竟然是如此简单而平凡。托尔斯泰曾说:“生活中与艺术中必要的一件事就是讲真话。”从细致一点的角度看,这不难做到——海明威(Hemingway)在描写斗牛时讲的是真话。而以整个人类生活为主题来看,要做到这一点却无比艰巨。《战争与和平》却是以整个人类生活为主题的。
托尔斯泰以身作则实践自己的话。在这部描写拿破仑侵略对整个国家造成的影响的鸿篇巨著中,他从不捏造,从不逃避,他把握生命的要义,以真实而有启发的词句传递每个人物的本色。因此,尽管它部分是关于战争与毁灭的,却称得上是最理智的一本小说。其理智源自于作者对小说人物的热爱,对“一代代演进”(procession of the generations)的关心,对生活大观本身的景仰。
没有《战争与和平》那样难读,而且更短一点的是托尔斯泰的经典爱情小说《安娜·卡列尼娜》(Anna Karenina)。希望你两本书都能读完。
C。F。
安东·契诃夫(Anton Chekhov)
安东·契诃夫(Anton Chekhov)
1860…1904
《万尼亚舅舅》(Uncle Vanya), 《三姐妹》(Three Sisters), 《樱桃园》(The Cherry Orchard), 《短篇小说选》(Selected Short Stories)
读契诃夫的戏剧总有难以尽兴之感,因为读者的想象力似乎不能很好地与剧本融合。其剧本的知音是舞台。每一字词都需要从演员的嗓子里发出。剧本对话与肖伯纳的完全不同,既不整洁亦不直率,而像普通的交谈。到处是中断、停顿,制造出一种独特的效果,还有随意的小动作、偶尔的离题、突然的过渡、断续的思想、粗心的句法等。契诃夫故意用这些有失逻辑的对话来反映人物内心深藏的矛盾、困惑和受挫感。
契诃夫没有目的(has no program?)。他是学医出身的,有医生必备的客观冷静。他不关心是否要改变你的思想,他关心的是告诉你有关人类内心的真理。他要让读者感受到在日常生活琐事背后的东西。作为剧作家,他别无选择,只有文字是他的媒质。但他只把文字当作屏风,自己的任务不过是揭示屏风上的漏洞,这样读者就可瞥到屏风后掩藏的事实了。
在上述等方面,契诃夫与易卜生一样,对戏剧写作艺术做出了新的贡献。契诃夫之后,严肃的戏剧从此变了样。
我推荐读的三大契诃夫戏剧的主题都是“废人”。戏剧中的人物:“十月革命”爆发前狭隘的知识分子、小贵族、小地主和小官僚,都是毫无用处的人。他们整日无所事事,眼中只有自己破落的生活。他们是说话之巨人,行动之矮子。他们闻到自身的软弱,如《万尼亚舅舅》中Yeliena Andreevna说的:“这个屋子的东西开始不对劲儿了”,读者自然而然会感到,这个“屋子”就是沙皇统治下的俄国。在《三姐妹》中屠森巴赫(Toozenbach)男爵说:“时间到了:一片可怕的雷云正朝我们袭来,一场疯狂的暴风雨要来冲洗我们!”(《三姐妹》写于“十月革命”爆发前16年。)另一人物欧格拉(Olga)茫然地安慰说:“我们受苦了,后来的人可能会幸福呢。”
但读者不要以为契诃夫是左翼分子,更别说是革命分子。如果能活到1917年,他或许根本就不欢迎“十月革命”。他没有革命思想,只喜欢沉思而已。
契诃夫的沉思是悲观的,确切说是忧郁的。他在暴露狭隘的中产阶级时基调是忧伤的,而非愤慨的。忧伤中甚至还带着幽默。有一次给朋友的信中,他说《樱桃园》(大多读者都觉得十分忧伤的作品)“不是戏剧,而是喜剧:某些方面看甚至是闹剧”。
契诃夫角色的情绪是很多人都有的。表现在《三姐妹》中军医官切布狄金(Chebutykin)的一句话中:“这有什么两样?”
然而契诃夫不是虚无主义者(nihilist),他现实中是一个慷慨的人,遵守传统道德,富有同情心。他没有固定或全面的人生观,他感兴趣的是去发觉几乎不可捉摸的人类行为。在此方面比他出色的戏剧家极不多见。他会对朋友说:“让舞台上发生的与现实中发生的一样复杂、一样简单吧。”
契诃夫戏剧所涉及的社会圈相当有限。要充分了解他对其他类型俄国人(包括农民)的理解,需要读他的短篇小说。他是短篇小说伟大宗师之一,他不但推动了现代戏剧的革命进程,更促进了短篇小说的革命化。
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
1862…1937
《乡土风俗》(The Custom of the Country), 《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 《欢乐之家》(The House of Mirth)
伊迪丝出生于纽约上流社会,但家境富裕程度一般。年轻时的她害羞而热爱读书,并不乐于参与上流社会的活动,而是更喜欢用自己的双眼观察这个圈子。她将聪明才智用于记录“老纽约”家庭的虚荣——紧紧守护与日俱下的财富以及从荷兰祖先那里承袭而来的古老声望——及要跻身上流社会、取代“老纽约”的百万“爆发户”们。在第五大街府宅的会客厅里,在边道上朴素的褐砂石屋子里,在雅致的宾馆中,在破旧的租来的房间中,在时髦的避暑胜地,到处都有伊迪丝的写作素材,足够她一生享用并成为那个时代最受人尊敬的成功的小说家之一。伊迪丝去世后声誉逐渐下降,仅仅被人们当成了“畅销作家”。近几年,其作品开始复苏,得到了应有的认可。
伊迪丝本人的生活就带有小说的因素。1885年,她平淡地同波士顿人特迪·华顿结婚。特迪虽然富有,但毫无情趣,远远不如妻子的才华。伊迪丝在无所事事与富足中度过几年时光,在马萨诸塞州的罗尼尔市搭建自己的渡假之屋“山峰”(The Mount);频频到萨拉托加、新港(Newport)、纽约的富人圈里进行社交活动。在此期间,她开始尝试儿时梦想的文学职业;短篇小说集《高尚的嗜好》(The Greater Inclination)(1899)赢得了一些青睐。在20世纪早期,她平稳地创作了多部小说,成了真正有名气的作家;而同时婚姻也出现了危机(特迪挪用她的信托基金,花在对他更依顺的年轻女人身上),她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欧洲,并没有丈夫的一直陪伴。1906年至1909年她认识了莫顿·富勒敦,并深深爱上了他,但不幸的是,富勒敦竟然是一个下流粗俗的男人。1913年,她同特迪离婚,从此她只同文化圈的有名男人保持纯粹的友谊关系——最有名的是亨利·詹姆斯,还有瓦尔特·贝瑞(Walter Berry)及伯纳德·贝伦森(Bernard Berenson)。(她1911年出版的最有名的短篇小说《伊坦·弗洛美》(Ethan Frome)基调灰暗,很可能折射出她彻底摆脱了对婚姻的幻想。)她在欧洲永久定居下来,以越来越高的稿酬为生。在豪华的巴黎公寓及法国南部花园别墅里,经常以文人的身份热情慷慨地招待刚出茅庐的年轻作家们。
童年时的难以与人相处及后来失败的婚姻造就了伊迪丝坚强的性格,也使她更加自律而勤奋,不但成为畅销作家,亦是优秀作家。在她众多杰出小说中(我竟觉得分不出哪本更优秀),我特别推荐读《乡土风俗》(1913),书中的女主人翁昂汀·斯普拉格(Undine Spragg),野心勃勃,每次征服后都不能满足;还推荐《纯真年代》(1920),故事讲的是19世纪80年代纽约一位男青年犹豫不决的情感纠葛,对初恋情人重新燃起了爱情,而又舍不了未婚妻;另一本推荐的是伊迪丝的第一部畅销书《欢乐之家》(1905),我认为书中女主人翁莉莉·巴特(Lily Bart)是伊迪丝塑造得最细腻的人物。莉莉与贝姬·夏普一样,为了在社会中赢得自己的位置可以不惜一切手段。不同的是,萨克雷试图不让自己、不让读者喜欢那个精力充沛的女冒险家(把她塑造成一位不称职的母亲);而伊迪丝很明显对莉莉怀有深深的同情,但却无法改变僵硬而挑剔的社会带给她的厄运。
在上述几部小说及其它所有作品中,伊迪丝· 华顿看待世界的眼神是同情但又毫不留情的。
J。S。M。
托马斯·曼(Thomas Mann)
1875…1955
《魔山》(The Magic Mountain)
有些书(可能是一流的,如简·奥斯汀的小说)会将人类经验的碎片隔离来讲,而有些却将碎片组合起来。但丁与荷马的杰作的一大特点就是,它们组合了本族文化的碎片。《魔山》同样如此。这是一部包罗万象的著作,读者能意识到这一点,将从中受益更多。梅·韦斯(Mae West,美国电影女演员与性感偶像,译者注)曾说过一句似乎与此不相关的话:“我喜欢从容不迫的人。”在《魔山》前言中,曼如是说:“只有彻底才会有趣。”《魔山》是一本彻底而有趣的小说。
小说讲述了一位头脑单纯的德国青年,去一家瑞士肺结核疗养院看望患病的朋友,结果自己也染上了肺结核,在疗养院一呆就是七年,七年中,他听别人倾诉,向别人倾诉,思考问题,忍受痛苦,并陷入恋情,最后卷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大灾难中。在读这本小说中,读者会逐渐隐约感觉到,曼不完全是在讲述一个男青年的教育历程,曼的意图是通过对话、象征、幻想、梦境、辩论、独白、哲学讨论等等,将西方世界精神生活的碎片组合起来。
每个作家都在参与一场美称为“宏大对话”(Great Conversation)的活动。从托马斯·曼可略窥一斑。诸多作家影响并铸就了曼的风格,他们的思想在《魔山》中交相辉映,碰撞共鸣。这些人的名字我可以新手拈来,而曼本人最认可的有下面几位:歌德、尼采、屠格涅夫、托尔斯泰、康拉德、惠特曼、易卜生与弗洛伊德。因此,就这一点来看,《魔山》是综合性小说。
换个角度来看,读者可将Berghof疗养院比作欧洲,那个1914年在暴力中死亡的欧洲(也可比作美国)。其人物超越了人物本身,而是强大思想情感模式的化身:塞特姆布里尼(Settembrini)代表自由的人道主义;纳夫塔(Naphta)是彻头彻尾的噩梦(如,列宁、斯大林、希特勒、墨索里尼、霍梅尼、萨达姆,还有那些未抬头的恐怖分子);Peeperkorn则很像我们熟悉的劳伦斯笔下的人物。疗养病人来自于各个国家、各色社会阶层——总的来说不过是代表西方世界的百态疾病,1924年曼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而西方的这些疾病会不会在20世纪末年进入疯狂的转换期呢?
曼的这一鸿篇巨著涉及的主题与问题有十几个之多,并且在今日的思想界仍是热门话题:精神分析与唯心论;艺术、疾病、死亡的连结纽带、时间的相对性(爱因斯坦使之发扬广大)、西方男性尤其中产阶级男性的本性;艺术家与社会的关系;人类适当的教育。曼的独特才华在于将高层次的思考与人物塑造与氛围缔造巧妙结合起来。
《魔山》发生于两个世界,一个是思维世界,另一个是人类微妙关系的世界。后一个世界我们能看得更清楚,因为它与“扁平之地”(flatland)的纷纷扰扰是隔离的,书中所谓的“扁平之地”就是时钟总在滴滴答答的人类居住地。
康拉德、劳伦斯、乔伊斯、曼、普鲁斯特能让读者充分享受现代小说的乐趣。现代小说的特点到现在也逐渐展现庐山真面目:强烈的自我意识,对人类精神的深刻挖掘,花样繁多、令人目眩的创新手法。与18世纪及19世纪早期英国作家相对单纯的小说相比,现代小说的不同主要在于它对整个人类创造力的勇敢接纳。它注重思考推理而不失个性。《魔山》或许能最好地反映现代小说的整个流势,这是一部产生于忧伤的20世纪的不朽名著。
曼的著名短篇小说有《威尼斯之死》(Death in Venice)、《马里奥与魔术师》(Mario and the Magician),推荐一读。
C。F。
鲁迅
1881…1936
短篇小说选
对中国作家来说,20世纪是一个噩梦不断的时代。在这个世纪的前半期里,政府的压迫、国内国际战争、贫困、社会动乱、政治挤压等等,迫使许多作家放弃写作,也使许多作家抑郁而死,还有许多成了为政党发言的雇佣文人。直至最近若干年,中国文学才从血腥暴力中挣脱,开始慢慢复苏。
鲁迅比较幸运,20世纪20年代,正是他年富力强的时期,中国大地上正悄然兴起一场现代主义文学运动的热潮,而且这股新鲜的浪潮尚未遭受扼杀。1919年5月4日,中国学生大游行,反对《凡尔塞条约》中的亲日条款,由此而引发了著名的“五四”新文化运动。鲁迅就是其中的领军人物。“五四”新文化运动历时十年左右,成了知识和艺术自由的象征。在此期间,青年作家与思想家挑战传统的中国文化和社会,察觉到其不足,并致力于寻找替代品(括号里的话有关“天安门事件”,有失公允,不译为好。请责编注意)
鲁迅原名周树人,出生在一个进步而富裕的家庭。他与弟弟们一起学习西方科学与医学。(弟弟周作人后来成为哲学家,曾将哈夫洛克· 埃利斯(Havelock Ellis)的著作译成汉语。另一个弟弟周建人是生物学家和优生学家,是将达尔文著作译成汉语的第一人。)鲁迅放弃了医学,专心投入“五四”新文化运动,成为现代主义的先锋作家,社会批判小说大师。1918年,短篇小说《狂人日记》(Diary of Madman,小说名字源自果戈理)出版,奠定了他的文坛地位。《狂人日记》通过一个“狂人”的眼睛描绘了“吃人”的中国旧社会。短篇小说集《呐喊》(Call to Arms)出版于1923年,包括他最有名的小说《阿Q正传》(The True Story of Ah Q)。阿Q是一位普通的中国人,昏昏噩噩,稀里糊涂,最后被推向断头台时,甚至还不明白究竟是为什么。阿Q比喻的是一种腐朽的中国传统文化。鲁迅认为,这种腐朽使中国面对西方文化与技术的冲击时毫无心理准备,唯有束手就擒。
20世纪20年代中期,鲁迅与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关系较近,但一直没有正式加入共产党,这一点使共产党的领导非常恼怒(请责任编辑酌情删除不符合事实的句子,下同,译者注)。在国内矛盾日益加剧的年代,人们往往不得不选择自己的派别,而鲁迅虽然是左翼作家,但始终是坚定的、不属于任何党派的独立分子。他很幸运,没有遭遇日本侵华战争和内战,如果在这个时期他还活着,恐怕就很难保持自己独立的身份了。鲁迅去世后,他留给世人的作品让中国的党派都有些紧张,这一点恰说明了他生前的独立。其实,从美国人来看,他遗留给后世的非常简单:无论哪一派为政治目的而拉拢他或批判他,他都毫无疑问是中国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
鲁迅的小说选集有很多英文译本。建议读《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等。我们会看到一个善于讲述故事而又尖锐无比的社会批评家。
J。S。M。
劳伦斯(D。H。Lawrence)
D。H。 劳伦斯(D。H。Lawrence)
1885…1930
《儿子与情人》(Sons and Lovers), 《恋爱中的女人》(Women in Love)
很难相信,劳伦斯死于肺结核时,年仅45岁。从1911年处女作出版到1930年去世,近20年间,他几乎平均每年都有一本小说问世。而1930年出版的其实有6部,他去世后出版的著作(不包括优秀的信札)还有十几部。他在大量创作的同时,游历了许多地方,结交并影响了很多人,依爱好而做过各种工作,他固执己见,常与人争论得不欢而散。劳伦斯既是小说家又是诗人、剧作家、随笔作家、批评家、画家、预言家。他身材削瘦,留着络腮胡,内心却燃烧着一股能量的火焰。他是同时代最活跃的人物之一。
劳伦斯出生于诺丁汉郡(Nottinghamshire),父亲是煤矿工人,而母亲则是受过良好教育并且十分敏感的女人。小时候,他备受母爱,因而备加依赖母亲,《儿子与情人》的前一部分十分坦率地表露了这一点。劳伦斯学习非常优秀,还做过几年教师。1912年,他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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