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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王妃PartⅢ-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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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后不到十分钟,连句再见也没说,走得这么匆忙,是怕她反悔?
  “重色轻妹的家伙……”结果,换莫鑫鑫对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抱怨。
  半个钟头后,贝洛斯带着儿子从超市回来,父子两人竟然哥俩好的一同去采购。他提着购物袋进门,意外地发现屋子异常的安静。
  “发生了什么事?”他狐疑地问莫鑫鑫。
  自从原让离开后,耳根清静不少——虽然他不清楚为何原让连东西都不敢自己回来拿就逃了,一想起来就觉得十分可惜,他有预感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那大嗓门的家伙了。
  少了原让那头大猩猩,但还是有尤靖和莉迪亚这一对以打斗联系感情的冤家,打斗声常常从他们房里传出来,然后一路打到楼下的庭院里。
  今天怎么这么安静?真反常。
  “马迷,多多回家喽!”艾莫斯冲向莫鑫鑫,抱着她的大腿撒娇。
  “回来啦?你去哪里玩?嗯?”她抱起儿子,伸出食指搔他痒,引起儿子的尖叫大笑。
  “尤靖和莉迪亚呢?”贝洛斯问,看着他们母子的眼神变得温柔。
  这栋房子,就真的剩下他们三人了,真正的一家三口……
  莫鑫鑫顿时觉得无所适从,少了尤靖和莉迪亚的存在,她觉得好没安全感,但不能这样,主导权在她手上,她该镇定下来!
  “我叫他们离开了。”她垂首,抱着儿子转身,淡淡地说。
  “嗯。”贝洛斯心中讶异,但没有表现出来,轻轻应和一声,什么也没问的闭上嘴,彷佛他们的离开一点也不重要。
  昨晚在他房里发生的插曲,让他们之间产生了奇妙的变化,莫鑫鑫的态度正逐渐软化,贝滔斯则秉持初衷,一切都她说了算。
  他没追问她为什么,只是轻应一声,因为他知道……鑫鑫会难为情,所以他体贴的没有追问,再加上他了解她这么做的用意。
  莫鑫鑫因为他的体贴,心再度抽痛——她何德何能,让这样的男人视为一生的至爱?
  而他们……真的能从一家三口的生活,找回失去的感动吗?
  她是否能再主动跨出一步?她不知道……
  六月,凤凰花开的季节。
  在六月的第一天,莫鑫鑫收到了邀请函,是洋洲高中一年一度的毕业典礼暨校庆活动,她班上的同学约在那一天于学校相见,举办同学会。
  信会寄到这里,她一点也不意外,她留在洋洲高中的户籍地址,就是现在与贝洛斯所居住的地点。
  她毕业后没有再回母校看过,也与高中死党们失联了,她是不是该回去看看呢?
  一种类似于近乡情怯的情绪在发酵,莫鑫鑫犹豫的看着邀请函。
  “就回去看看吧。”贝洛斯抱着儿子,站在她身旁鼓励道:“难道你不想见见那些同学们?”
  她想,但既期待又怕受伤害。
  她在洋洲高中就读三年,品学兼优,是师生眼中的模范生,当她推甄录取国立大学时,大家都认为她会一路念到硕士,甚至公费出国留学。
  但是她却大学没有念完就结婚生子,和高中同学们断了联系,而后又到世界偏远的角落考古挖掘,她已经脱离正常的生活很久很久了,或者该说——
  自从她死缠烂打的赖着贝洛斯,要求住在这栋房子里时,就注定她将过不平凡的日子。
  “说不想见是骗人的。”她幽幽地叹了口气,那是她人生最灿烂辉煌的青春岁月啊。“也许是近乡情怯吧,太久……没有跟他们任何一个人联系,我不晓得抱着孩子出现在同学会上,会不会不恰当?”
  “为什么想这么多?你只是想见见老同学,不是吗?”贝洛斯笑道。
  “问题是我不想一个人去,”莫鑫鑫鼓起勇气,转向他请求道:“能不能……请你陪我去?”她表情流露尴尬,耳壳泛红,羞窘得不能自已。
  贝洛斯没有调侃她,微笑点头。“如果你不嫌麻烦,那我们就一同去吧。”这是她难能可贵的主动,他怎会不明白呢?
  其实旁人都被她活泼开朗的个性误导了,她是个容易害羞的女孩,在他还未爱上鑫鑫之前,她总是大胆的公开在课堂上示爱,等到她毕业了,两人恋情稳定后,她反而越见羞涩,发生关系后更是稍一逗弄就羞得抬不起头来,他总爱故意逗她、见她红着脸抡拳揍他,而他再大笑将她纳入怀中,恣意吻得她喘不过气来……
  五年前他为了找寻藏在洋洲高中钟塔密室的翡翠之钥,而进入洋洲高中教英语会话,很不巧的——鑫鑫的班级正是他任教的班级之一。
  她铁定成为同学会上的焦点,但她会怎么解释两人的关系呢?
  他既担心,却又期待着……
  六月中旬,一个晴空万里的炎热日子,洋洲高中这所“贵”族高中,仅仅只有这一天开放给校外人士参观。
  校树紫薇木取代了每到毕业季节就飘落艳红花瓣的凤凰木,校园内四处是盛开的紫薇花,枝杆上绽放淡淡的紫色花朵,美不胜收。
  睽违五年,再次回到这所学校,莫鑫鑫内心的感触很深。
  五年前,她也跟现在的学妹们一样,穿着可爱的水手服,正值青春洋溢的十八岁,可现在……她是二十三岁的年轻妈妈。
  “有一种觉得自己很老的感觉!”莫鑫鑫感叹。
  “这所学校变得不多。”贝洛斯眼光四下扫了扫四周,发现这所年代久远的校园,这几年并没有多大的改变。
  洋洲高中不只是鑫鑫的母校,同时也是他母亲的母校,因此,母亲才会将翡翠之钥藏在钟塔里,要他亲自来取回。若不是这样,他跟鑫鑫也不会相识,进而相爱吧!
  “莫鑫鑫,你好大的胆子,喝!”一记手刀劈过来,接着勒住莫鑫鑫的脖子,“失踪很久嘛,你这个死孩子,今天不给个解释,你休想走出学校大门!”一个身高一百七,体型瘦长,留着一头男子般帅气短发的女孩,是莫鑫鑫高中死党之一,男人婆是她的别名,见到许久没见的好友,高人一等的她立刻上前勒住号称一六零的莫鑫鑫。
  “很痛很痛!放手!”她大声呼救。
  “不要打我的马迷!”艾莫斯见母亲被擒,心慌意乱的大叫,“放开马迷,不可以不可以——”
  “艾莫斯,有事好好说,不可以这样大吼大叫。”贝洛斯立刻训斥暴怒的儿子。校园内人太多了,他怕儿子不小心走散,于是便抱着他。
  “喝!你有儿子了?!”男人婆大惊失色,“你什么时候偷生的?跟这个野男人?咦耶!”突然指着贝洛斯的脸大叫,“为什么这野男人长得很面熟?”
  “呃——”旁边几个明显一看就是精心打扮过的女孩,犹豫了很久后才敢上前询问:“请问是贝洛斯老师吗?”
  有人认得他?他也不过任教了一年而已!挑了挑眉,他回头看向那些女孩,那一张张化着精致彩妆的脸孔,在他脑海中有一些模糊印象,是……他教过的那些曾经清纯稚嫩的学生们?
  “想不到还有人记得我。”他微微一笑,点头承认了。
  “哇,真的是贝洛斯老师耶,好久不见了,有五年了吧?”
  “老师,这是你的小孩吗?长得跟你好像哦!谁是妈妈啊?”
  “老师?!你结婚了?!”
  女孩吱吱喳喳的在贝洛斯身边讲话,两眼发直的看着这对相似度达百分之九十的父子。
  “老师,你变得好有男人味,好Man!”
  “马迷——”艾莫斯眼中没有那些吵闹得像麻雀的女人们,小手指着莫鑫鑫,抬头看父亲,“多多要马迷,快点快点。”
  是哪个女人这么好狗运跟大家的梦中情人结婚啊?
  众女嫉妒的眼神,顺着小孩所指的方向看过去——
  “莫鑫鑫?是你?!”众女尖声嘶吼,每一个人的脸都很精彩,什么样的表情都有。
  莫鑫鑫忍不住笑了出来。看来吓到同学们了,连原本狠狠勒她脖子的男人婆都忘了使力,让她轻松推开颈问的桎梏,走向儿子摸摸他的手,亲亲他的小脸。
  “好了,不可以再尖叫喽。”她对儿子耳提面命。
  “打马迷,坏人坏人。”艾莫斯指着刚才对她下“毒手”的男人婆,控诉,“坏人坏人,多多讨厌你!”
  那个小孩……那张脸,活脱脱是她们学生时期的梦中情人翻版,被梦中情人指着说“我讨厌你”仿佛像一把箭射人心脏。
  “莫鑫鑫!”男人婆石破天惊地大吼,“不要告诉我你这个女人拐了贝洛斯老师,还跟他生了这么可爱的混血儿宝宝!”
  “好,那我不要告诉你。”那有什么问题?她很从善如流的。
  众女一窒,瞪眼看着这亲密的一家三口。
  “马迷——”大家眼中的小小贝洛斯向母亲伸出可爱的小手,噘唇撒娇道:“抱抱!”
  “艾莫斯,这里人很多,让爸爸抱你,妈咪手会痛痛。”贝洛斯学着娃娃语和儿子沟通。
  “好——吧!”艾莫斯点了点头。
  这甜蜜的一家三口,真是太闪亮了,闪得在场单身女郎眼睛都要瞎了,不忍心将炮火朝向梦中情人,一致对那知情不报的莫鑫鑫下毒手。
  “你、你这个女人!我恨你!”死党A伸出颤抖的食指,指着她那张得意的脸,“几年没联络,一出现就害大家幻想破灭!”
  “对啊对啊,结婚都没有通知一声,不够意思啦!”死党B附和。
  身边围着昔日同窗,态度热络得一如从前,没有因为她失联了这些年而影响彼此的感情,这些人……虽然嘴巴一如当年一样贱,但是感觉得出来她们都很关心她。
  “你拐走我们的梦中情人就算了,竟然还生了这么可爱的小孩?”死党C痛心疾首的看着艾莫斯。
  “多多,跟阿姨们问好,要有礼貌的自我介绍哦。”莫鑫鑫看出这些同学们的“饥渴”,要儿子展现魅力。
  “姨姨好,我是钱多多,我两岁。”睁着圆圆的大眼睛朝众阿姨们笑,说自己两岁但却是伸出三根手指。
  “噗哈哈哈哈——”众女无法抑制的爆笑。
  “好可爱哦——”当场收服了众女的心。
  “他为什么说自己叫钱多多?你明明就姓莫,难道钱多多是你内心的野望?!”
  “一直都是。”莫鑫鑫承认,“多多是他的乳名,全名是艾莫斯·列斯登,他会说他叫钱多多,是被我BOSS和我哥教坏的,用来取笑我,多多被叫习惯了,怎样都不愿意改。”她这才觉得孩子的教育环境真的很重要。
  “等一下,我觉得焦点被模糊掉了。”男人婆举手插话,“莫鑫鑫,你不要以为靠你儿子就可以搞定我们,你还没有解释你干么无端休学?都没有人知道你上哪去,你给我讲清楚哦!”
  “对,讲清楚。”众人被这么一提醒,也才想起了重点。
  “这……”莫鑫鑫皱起眉头,想着该怎么逃过这一劫。
  “你们都错了。”贝洛斯从中介入,替她解围,“不是鑫鑫拐了我,而是我绑她上飞机回国,跟我结婚。”
  “啊?真假?!”没有人相信风度翩翩的贝洛斯会做这么野蛮的事。
  “奇怪,结婚就结婚,搞什么神秘?”有个女生不明就里的问,“干么不告诉我们?机票钱我们会自己出啊!”
  这不是买不买得到机票的问题,而是当时列斯登的锁国政策不让外国人人境啊!
  “呵,有机会再邀请你们到我的国家做客。”贝洛斯微笑道,“可以在我的领地行宫住下,参观我的国家。”
  莫鑫鑫回头瞪他,一脸“你疯了”的神情。
  他不怕泄露身份吗?贝洛斯·列斯登现在还是各国媒体关注的焦点耶,一个从登基大典上逃离的王储。
  “噗,贝洛斯老师,你真的是贵族吗?”有人边问边笑。
  莫鑫鑫这才明白了他的用意。
  不会有人相信的,尽管那是事实,大家都相信眼见为凭,一如她,傻傻的跟他回列斯登结婚,却直到进入皇宫晋见国王席尔,才知道原来贝洛斯是王子,货真价实的王子。
  她觉得有趣的看着贝洛斯和昔日同窗们的互动,他风度翩翩,温文儒雅,十分冷静的面对他的学生们——她不禁想,她们要是到列斯登作客,一定会吓得花容失色吧?
  光想到那画面,她就心情愉快。
  “他才不是贵族咧。”是皇族。戏谑的眼抛向贝洛斯,她对同学们笑,“有机会,再请大家到我们国家玩。”
  贝洛斯挑了挑眉,捕捉到她眼中的顽皮之色,不禁失笑。
  有机会,表示她应该会跟他回国——是吧?
  贝洛斯衷心期盼,这一天不要太晚来临。
  “哈哈哈,老师牛皮吹破了,到时候我们会无情的取笑你。”
  反倒是你们会吓得屁滚尿流吧?!莫鑫鑫表面跟着大家大笑,但内心却是幸灾乐祸的。
  “哼哼,莫鑫鑫,以前以为你只是搞笑,所以老是在课堂上跟老师示爱,想不到你是玩真的,而且手脚这么快,我们都错看你了。”
  手脚快的人是他吧?她可是花样年华的十八岁就被他吃干抹净了耶!
  可是她却红着脸,一句话也无法反驳。
  “很高兴跟各位同学碰面,不过,我们要去逛一逛,回忆一下当年,晚点再和你们会合。”贝洛斯一手抱着儿子,一手亲密的揽着莫鑫鑫的肩膀,带着帅气十足的笑容,对学生们放电,“现在——别打扰我们。”
  所有人迅速脸红,包括男人婆在内。
  “艾莫斯,跟大家说再见。”贝洛斯轻哄儿子。
  “姨姨~~Bye  Bye!”伸出两手挥动,艾莫斯笑容灿烂的朝大家道别。
  大伙目送这一对登对的男女离开视线。
  第十章
  漫步在校园中,所见的一景一物都让人回想到过去。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专挑僻静的小路走,避开参与园游会的人潮,闲适的散步。
  她知道刚才贝洛斯是刻意替她解围的,因为好强的她被逼得说不出话来了,也怕被识破他们之间有了裂缝。
  更怕儿子突然喊贝洛斯一声“叔叔”,到时她真不知要怎么解释才好。
  “是教官室……”行经偏远的教官室,探头看向里头,已经不见她当时就读洋洲高中时约敦宫门了。
  记忆翻飞,回到五年前,接获养父母意外逝世的消息,她被教官、导师、校长、警察围着,一时之间茫然无措,缓缓告知养父母丢下她跑路的消息,她……被当成犯人般对待、质问。
  当时,只有贝洛斯一人对她伸出援手,她如溺水的人抓住他,请求他陪自己一同去认尸,她谁都不要,在当不只信任他一人。
  他不只陪她处理养父母的后事,还连同他们的债务一并处理,只是为了不要她担心。
  在夜里,她思念养父母而坐在屋檐,是他陪着她哭泣,一夜到天明,出借他的肩膀和温暖的怀抱,让她尽情宣泄……
  “咳咳。”感情像破闸的洪水,迅速涌向心田,她咳了咳,掩饰自己的情绪。
  “啊,是教室!”她走在前头,不敢回头看他一眼。
  行经教室时,停在她毕业前待的班级,三年一班。
  教室里空荡荡的,黑板角落写着值日生的座号,阳光透过窗棂,将教室映照得一片金黄。
  她又想起,当她处理完养父母的后事重回校园,担心害怕自己被排挤,因为她已经不是暴发户的女儿,没有资格跟这些天之骄子、骄女们平起平坐。她在外头裹足不前,不敢进教室。
  是他,明明就没有课,还故意早起跟在她身边,为她打气加油……
  “噢,可恶。”为什么越来越想哭呢?莫鑫鑫努力眨眼睛,不让眼泪掉下来。
  “马迷,多多来喽!”
  贝洛斯将孩子放下来,让他活动一下,跟在莫鑫鑫后头跑,他没发现她的内心变化,只是善尽守护者的职责。
  “哎哟,多多跌倒了!”追着母亲的艾莫斯被自己的脚绊倒,但他没有哭,傻兮兮的笑着站起来,摸摸膝盖。“不痛不痛,多多好勇敢哦!”
  她回头,迅速走向儿子,蹲在他面前细看。“有没有哪里受伤?嗯?痛不痛?”
  “不会不会,多多不痛噢。”嘿嘿,逮到妈咪了吧!艾莫斯趁此机会,耍赖的搂住母亲脖子。“多多爱马迷,马迷抱抱。”
  莫鑫鑫拿儿子没辙,将他抱了起来。
  “马迷这里是哪里?”小朋友指着一间教室,不解地问。
  “这里是……里她顺着他小手所指之处望过去,这一看,令她浑身一震。
  是保健室。
  数不清自己多少次因为见不得以大欺小,而和校内不良少女们打架,三天两头就往保健室跑,跟保健室阿姨都很熟了。
  直到贝洛斯出现——她主动追求这位人气极旺的外籍老师,好几次打架都被贝洛斯逮到,她总是厚着脸皮赖着他,要他带自己到保健室擦药……
  贝洛所老师,我喜欢你!当时的她总是下厌其烦的这么说,不怕被拒绝,勇往直前,不管被贝洛斯拒绝了多少次,她都不在乎。
  爱,就是要大方说出来!她曾这么高喊着。
  为什么现在她却没有当年的勇敢?莫鑫鑫何时变成了一个这么胆小的人?
  “不应该是这样的……”她对爱情的主动、积极,在得到了他的爱之后,变为不确定,易感,怕受伤害。
  在他的宠溺疼爱之下,她变得不勇敢,她怕……
  自己有多久没有大方对贝洛斯说“我喜欢你”?为什么……提不起勇气打破他们之间的隔阂?
  害怕,让她拒绝睁眼见他的改变,拒绝他的接近,然而在爱情中担心受怕的,何只她一人?
  “我的天……”忍不住,泪水滑落面颊。
  眼前似是浮现过去的景象,她坐在保健室的椅子上,而贝洛斯关心的碎碎念,叫她身为女孩子要秀气,不要老是跟人打架,手上却温柔的帮她膝上的伤口消毒。
  “鑫鑫?”贝洛斯意外她突然落泪,神情紧张地走到她面前,抬起她下巴,关心地问:“不舒服吗?”
  啊……无法阻止了!
  破闸而出的感情,让莫鑫鑫产生了勇气,她直视贝洛斯的双眼,决定不要输给过去的自己!
  “多多,从今天起,妈咪在外面不会再叫你多多了,你是艾莫斯,知道吗?”她郑重地对怀里的儿子说,“以后别人问起你叫什么名字,你要回答你叫艾莫斯·列斯登,知不知道?”
  “为什么?我是多多呀。”艾莫斯不解的偏过头。
  “在家里,你是妈咪的多多;在外面,你就是艾莫斯,一定要记住。”
  “噢,好——”小人儿不懂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但是妈咪说的话就是对的,他不会反驳,“在外面就是叔叔的艾莫斯喽?”小鬼对新名字还没办法适应。
  “不是叔叔。”莫鑫鑫鼓起勇气,凝视贝洛斯。他看着她的眼神……永远是这么温柔,“是爸爸。”
  “啊?不是叔叔?多多有爹地吗?”小孩一句无心的话语,刺痛了她的心。
  “当然有,以后不可以叫叔叔了,要叫爸爸、爹地,知道吗?”她忍着没有让眼泪落下。
  “是多多的爸比~~”像学会了新的词汇,小鬼不停的喊着,“爸爸、爸爸~~”
  震惊,不足以形容贝洛斯现在的心情。他听见了……儿子第一次喊他爸爸,他以为自己还要再漫无止尽的等待,一直等、一直等,才会等到她软化,让儿子喊他一声爸爸,天知道他等这一天等了多久,久到……他几乎要以为永远等不到了。
  没想到头一次听见儿子喊他爸爸,他会这么感动,感动到热泪盈眶。
  “鑫鑫。”他声音沙哑,没有压抑自己的情感,冲动的,将他们母子纳入怀里,紧紧抱住。“谢谢你……”他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她改变初衷,也不想去追问。
  她在他怀里,这就够了。
  她还需要,再多一点点的勇气。
  握着怀中的翡翠之钥,莫鑫鑫有了决定。
  “我想去北海道看熏衣草。”
  贝洛斯正在指导儿子学习希腊语,莫鑫鑫突然出现在书房,提出这个要求。
  她虽然让儿子喊他父亲、让儿子正名,但她却不曾喊他的名字,更别论像过去一样亲密的喊他一声“老师”了。
  他们相处的情形跟一开始比起来真的好很多了,她再也绝口不提离婚来气他,更没让突如其来的追求者约出门。在一个月前,她根本不愿跟他独处,但现在却能跟他一起待在书房,当他教导孩子时,她就在一旁看书或看股票机——原来她现在学会了玩股票。
  “我来安排。”不论她想做什么,他都会顺她的心意。
  “我知道珠宝八音盒在你那里。”莫鑫鑫脱口而出,“我要你带着。”
  贝洛斯不禁笑了,点头,“好。”
  两天后,他们到了北海道,伫立在紫色的熏衣草花海中央,被一望无际的紫色花海围绕。
  “哇,是爸爸的味道耶。”小小年纪的艾莫斯,已经很习惯父亲身上的味道,每天都要伴着入眠。“马迷,好漂亮哦!”
  艾莫斯牵着父亲的手,漫步在熏衣草花田里,父子俩回头,笑着对她招手。
  “马迷,来——”
  “快过来——”贝洛斯掌心朝上,等待莫鑫鑫将手交付予他。
  她想也没想的快步奔跑,将手交给他,任凭他牵着,紧紧的,十指交扣。
  “嘻嘻嘻——”艾莫斯窃笑着,“爸爸和马迷牵牵手,厚——我也要!”硬是从中间分开父母紧握的双手,一手抓住一人,开心的大叫,“冲呀~~”
  两个大人相望,无声的轻笑,从交流的眼神中看见浓烈的感情。
  无声,胜有声。
  “艾莫斯,小心点。”贝洛斯无奈地叮嘱儿子,这活泼好动的性格,跟他妈一模一样。
  “哈哈哈哈哈——”快乐无烦忧的小鬼,牵着父母的双手,大笑着奔向熏衣草花田,隐身在紫色花海里。
  这间温泉旅馆,他们在五年前来过。
  当初因为贝洛斯提起北海道是他父母邂逅、进而相爱的地方,她便随口说想来看看,没想到他就真的带着她来到这里。
  现在北海道的熏衣草花田,不只是他父母的定情地,也是他和鑫鑫的。
  他在这里找到了他要的爱情,他要的人,对他们来说,北海道这个地方有着特别的意义。
  “爸爸,为什么我们要来看花花?”艾莫斯洗完澡,穿着温泉旅馆准备的小浴衣,拉着父亲倒在榻榻米上,昏昏欲睡的玩着父亲胸前的紫色瓷器碎片。
  “艾莫斯不喜欢吗?”贝洛斯轻笑着,声音轻柔,像是催眠曲般哄着儿子。
  “喜欢,有爸爸的香香。”艾莫斯伸出小手抱住父亲的颈子。小脸在他胸口磨蹭嗅闻。
  他不禁失笑。怎么跟鑫鑫一样,总爱他身上的熏衣草香味?
  艾莫斯外表像他,但个性却十足十是鑫鑫的翻版,活泼爱玩,而且很爱笑。
  也许是对父亲的憧憬吧,艾莫斯自从喊爸爸喊上瘾之后,就黏着他不放,睡着要他陪,吃饭也要他喂。
  再加上贝洛斯几乎什么都懂,有小男生所憧憬的“英雄”气息,让艾莫斯超级崇拜,莫鑫鑫还为此吃味了好几次,对儿子说:“艾莫斯,你有爸爸就不要妈咪了……我要哭哭喽。”
  哀怨的语气急坏了小男生,立刻抱住她谄媚道:“我爱马迷,我是马迷的小宝贝,乖哦,马迷不哭!”
  “艾莫斯要睡了?”贝洛斯轻声问怀里的小人儿,感觉到这小家伙就抱着他的颈子,头埋在他胸前睡着了。“真是……”他小心翼翼地将儿子放倒在榻榻米上,替他盖上薄被,慈爱的看着儿子天使般的熟睡脸庞,情不自禁地,伸指轻抚他因泡汤而酡红的小脸。
  “艾莫斯,晚安。”他低头,亲吻儿子的额。
  刚泡完澡的莫鑫鑫穿着浴衣回到房间,本想进房看看儿子,不意从半拉开的门中看见这一幕……感动得让她心疼痛。
  她所爱的人,和他们的孩子——她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
  莫鑫鑫不自觉微笑,觉得幸福就在眼前,她小心地不发出声音,转身离开,不愿吵醒了睡熟的小宝贝。
  她拿着旅馆准备的清酒,坐在露台,边看着天空的明月边小口啜饮。
  幸福就在触手可及之处,她现在才搞懂自己白绕了一大圈,错过好多好多。
  握着颈间的翡翠之钥,微笑看着天空,她已经有勇气主动告诉贝洛斯,他想听的那一句……
  “怎么还没睡?”贝洛斯倚着拉门,低头看她酡红的小脸,欣赏的眼神表露无还。
  五年前就见过她穿浴衣的模样,那时她的年轻稚嫩,散发出致命的青春诱惑力;五年后,成为年轻少妇的她变得成熟,连头发都留长了,为泡汤而扎起秀发,几绺发丝散落在颈后,更平添几许性感。
  “你不也是?”莫鑫鑫抬眸,给他一记媚笑。
  她贪看他穿着日式浴衣的模样,虽然是西方脸孔,但却别有一番味道,尤其是半裸胸膛——会引人犯罪。
  “陪我喝一杯。”她高举酒瓶递向他,邀请。
  贝洛斯眼神深沉,接过酒瓶坐在她身侧,为她及自己斟满。酒过三巡,两人都没说话,默默的望着天上的明月,或者,在对方胸前的事物留连。
  虽说,她自认为已经有足够的勇气,但是看到他却又怯懦了,于是藉酒壮胆,喝了几杯清酒后,她突然拿下颈间的翡翠之钥,递给他。
  “拿去!”她的动作稍嫌粗鲁。
  “你——”贝洛斯心漏跳一拍,心情顿时荡到谷底。
  她要将翡翠之钥还他?!
  “我只是借你而已,那只珠宝盒没有翡翠之钥根本打不开。里头有你母亲留给你的信,还有一个很惊人的东西——要还我,我只是借你而已。”她重申了很多遍,是借,一定要还给她。
  贝洛斯心情顿时放松。“我以为你不要了。”不要他,也不要他的爱——好在是误会。
  “除了媳妇,我才不会把翡翠之钥给人呢。”莫鑫鑫打了个酒嗝,“一定要还我。”
  “当然,送给你的东西,我没有要回来的道理。”贝洛斯笑着接过翡翠之钥,起身去从随身行李中翻出那只珠宝盒,回到她身边坐下。
  他小心翼翼地,从盒底打开这只做工细致的盒子。
  “这——”映入眼帘的东西,让贝洛斯呼吸一窒。
  那巴掌大的盒子中,除了一封泛黄的信之外,还有一颗婴儿拳头般大的钻石。
  掌管矿脉多年,贝洛斯自然对宝石有一定的鉴定力,他明白这么大的钻石很少见,先不论这颗钻石的克拉、切工、色泽、纯净度,光是这个大小,就够让人惊讶了。
  这就是列斯登皇后所守护的宝物,他不敢想象,若翡翠之钥落入柯里亲王手中,这“无价之宝”将会变成军事武器,炮口对向列斯登皇宫——
  也幸亏翡翠之钥的传言,让柯里亲王以为握有翡翠之钥就拥有财权。多亏这只珠宝盒设计得巧妙,任谁也想不到真正的宝物就在盒子中!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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