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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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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战斗超过一百次,得到领主嘉奖之后不久就死了。因为看过这些事……如果问城里的史官,应该会有正确的纪录。今天报告的时候去问就可以知道了,可是……”
  “嗯。我能理解。你这么忙,还抓着你问东问西,真是抱歉。你快走吧。”
  “是的。可是巫师先生您现在住哪里?”
  “我住卡尔家。”
  杉森用惊讶的表情说:
  “咦?你跟卡尔本来就互相认识吗?”
  “没这回事。他说他自己一个人住,所以欢迎我找到房子住之前,都可以住他那里。”
  “啊,是的。那我先告辞了。”
  杉森从位子上起来,再次向看不见的泰班鞠了个躬,然后走出了酒馆。现在我又有别的事要烦恼了。
  杰米妮不知何时把手臂放到桌上,然后把头钻了进去,好像趴着睡着了。看来我是非把她带回家不可了。但是几天之前她才因为喝酒被打得很惨,现在如果又这样红着脸,傻笑着回到家里,我开始担心她的屁股会再次遭殃。
  这时泰班突然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句:
  “他说三十五六次?”
  “咦?”
  “啊,没事。对不起,修奇。这是瞎子的习惯。平常讲话的时候也看不见听话的人,不就像是自言自语吗?所以随时都有可能自言自语。”
  “有这种习惯很累吧。你的意思是说可以随心所欲地说出内心话吗?”
  “像你这种年纪的人如果有这种习惯,那可能是如此,但是到了我这种年纪,所谓内心跟外心就已经没有差别了。没什么好累的。”
  “外心?你说的话还真有趣。对了,泰班老爷子。拖你的福,杰米妮已经完全醉倒了,你打算要怎么解决呢?”
  这时杰米妮突然抬起了头。
  “我没没没醉!呜嘻嘻嘻!”
  哇,我真吓了一跳。这个死丫头!我还以为她已经昏迷过去了。当然我嘴里开始说出一大堆难听的话,而杰米妮哼了几声,就一副好像觉得很吵的样子,把耳朵蒙住,又趴到桌上去了。我不想管她了!干脆跑去她家里把她妈妈请来这边算了。咦!我到底在想什么?泰班说了:
  “要我怎么办呢?”
  “你不能用魔法让她酒醒吗?”
  泰班嘻嘻笑了起来。
  “让她酒醒。这害我想起某个巫师的故事。那个巫师太喜欢喝酒了,所以既没时间研究练习魔法,也没办法维持清醒的精神状态。所以有一天他下定决心开始滴酒不沾,然后全心全意创造出醒酒的魔法。连魔法的名字都取得很不错,叫做Cure Drunken(治疗酒醉)。你知道他为何要这么做吗?因为他想尽情喝完酒之后,再用这招魔法,就算是有在练习魔法了。”
  “这不是很聪明吗?”
  “你说啥?聪明?别开玩笑了。这个Cure Drunken再怎么说也是种魔法。在酒醉的精神状态下是无法施法的。所以如果他想施法,就得等酒醒之后。那还有什么用?”
  “咦?天啊……还真愚蠢!”
  我嗤嗤笑了出来。泰班也露出微笑,拨了拨自己长长的白发。
  “后来怎么样了?那个巫师到最后还是没办法练习魔法吗?”
  “不是。那巫师发现自己做错之后,把自己的弟子叫来,将魔法教给了他。弟子学得滚瓜烂熟。然后他自己放心地喝酒,叫弟子帮他施法。你猜结果怎么了?结果弟子变得很清醒。因为打从一开始发明的时候,这就是在自己身上作用的魔法,而不是以别人当对象的魔法!”
  “噗哈哈哈!”
  “所以气得七窍生烟的巫师跟弟子连续熬了几夜,开始研究怎样把这个Cure Drunken改成对象用的魔法。你猜到结果了吗?”
  “怎么样了?”
  “还不简单。跟酒鬼师父在一起好几天的徒弟,到头来也变成酒鬼了。”
  “噗哈哈哈,哈哈!”
  第五章
  排列在村前平原上的士兵们的模样非常壮观。
  我到底是得了什么热病?这些人只是拿着刀枪,整整齐齐地排在那里,然而我看着他们,心却怦怦地跳。因为兴奋,我很想对他们乱喊一些无意义的声音。他们的紧张感也传染了我们,这种紧张感是不是在人群中更加放大,引起共鸣了呢?
  部队的前方是首都来的骑士们,穿着半身铠甲,长剑斜插腰间,骑在马上。他们都各自拿着附有旗子的戟,用那旗子当作各部队的标志。
  五个骑士各自负责一支部队。
  最前面的是跟骑士一起从首都来的重装步兵,他们穿着锁子甲,装备着长剑以及塔盾。排第二的是轻装步兵,也就是我们城里的警备队员。他们各自穿着硬皮甲,手拿长剑,但是他们身上的武装算是比较自由的。我们城里警备队的装备本来就不太统一。排第三的则是长枪队,他们穿着轻皮甲,手拿斩矛。排第四的是弓箭队,装备着轻皮甲与短弓。排第五的是支援队、医疗队跟工兵队等等其他补助性质的部队。
  而站在他们旁边的才是真正最重要的部队。队员是一个人跟两只动物(?)。那就是龙魂使哈修泰尔大人、他骑的马,以及比整个军队的威容加起来还壮观的白龙卡赛普莱。
  说起来,其余的部队都不是要用来应付阿姆塔特,而是要应付灰色山脉成群出没的怪物们。而且因为只是预备部队,所以组织也很简单。阿姆塔特由卡赛普莱去对付,而阿姆塔特的那些部下怪物——部下?这种说法有也可笑。其实它们都更像是阿姆塔特的食物,但是因为阿姆塔特强烈魔力造成的恐怖,使它们无法离开灰色山脉,并且会攻击接近它们的人类——则是由人的部队来负责。当然我不懂什么战略之类的东西,但只要有常识,大概谁也可以猜到是这样。阿姆塔特跟卡赛普莱打起来的时候,其余那些薄弱的部队能帮上什么忙呢?
  部队前方站着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作战司令官,也就是修利哲伯爵,他身着铁锁,骑着穿有马甲的马,旁边就是我们领主贺坦特大人,身穿有贺坦特家家徽的半身铠甲,乘着战车。所谓战车……我再怎么看,也觉得那不过是运干草的车,但是它到处都有补强,车边上还竖起了几枝长枪。会把它叫做战车的惟一原因就是我们领主在上面,如果放到其他地方,不管是谁都一定会认为那不过是辆奇形怪状的干草车而已。
  杰米妮拉了拉我的肩膀。
  “我找到了,就在那里!”
  说起找人,杰米妮可是比我厉害得多了。直到杰米妮指出来之后,我才看出我爸爸在哪里。爸爸是属于长枪队。因为头盔和前面那个人的肩膀,所以我看不见爸爸的表情。
  他现在到底是什么表情呢?昨夜爸爸带着很平静的表情,像平常一样与我互相说着那些介于恶言与玩笑之间的话。我跟爸爸说,你有什么遗产,赶快跟我说了再走。爸爸则是说他从小把我养大的费用,要好好敲一笔然后才能走。
  “养大的费用?我可没钱。你觉得我有什么钱?”
  “如果你还有脑袋的话,就好好想想我会有什么遗产。”
  “应该连一分钱也没有吧。”
  “还好你知道。如果我有什么遗产可以给你,你这家伙大概会祈祷我早点挂掉吧。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到现在还能维持笃实的父子关系,应该要感谢我们的穷困吧。”
  “我们这么穷,我太感激了!”
  而今天早上,爸爸也是带着平静的表情出门。
  “我去去就回来。木材我已经向杰米妮他爸爸拜托过了,等一下你去找他。”
  我一面擦锅子一面头也不回地说:
  “早去早回。”
  爸爸就这样走了。我们两个人虽然没有约好,但都决定把这件事当成毫无危险,好像去村子里见见朋友一样的事。如果我对爸爸说请保重,难道他就安全了吗?如果爸爸叫我别担心,难道我就不会担心了吗?
  但我还是把家里的事丢下不做,被杰米妮拉来这里看征讨军出发的情景。
  周围虽然也有很多村人跑来看热闹,但我真的不想来。我也不想来送这些人走;反正我不想做任何带有“送别”意义的事情。
  “哼,为什么不赶快出发?还在那里做什么?搞不好还没见到阿姆塔特,他们就已经中暑倒下了。”
  听着领主的演说,我如此喃喃自语着。杰米妮哈哈大笑。
  “中暑?秋天耶?”
  我们领主演说的内容说道,阿姆塔特不需要任何理由,无条件地十恶不赦,而派出卡赛普莱的国王不需要任何理由,应当无条件地受到赞扬。真是场感动的演说。当然感动的不是别人,是他自己而已。第七、第八次征讨军都没办法跟去,到了第九次总算能参与的我们领主,分明非常激动。
  修利哲伯爵也是一副不高兴的表情。他很不耐烦地望着天。领主好不容易在半眼泪半高喊的粉饰下结束了演说,大家的拍手持续了好一阵子,总算轮到修利哲伯爵讲话了。他稍微低了一下头,接着说:
  “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出发!”
  他的手一举,作出了出发讯号。依照骑士们的口令以及覆诵,军队从第一部队开始按顺序出发。村人们错失了向修利哲伯爵拍手的时机,大家都慌了,但那拍手很巧妙地转为对出发士兵们的鼓励。士兵们就在这些掌声中出发了。
  虽然我想要继续不断望着爸爸,但是因为周围的人都在拍手,或是把手抬起来,所以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一转头,结果杰米妮伸出的手打到了我的鼻梁。杰米妮好像不知道似的,还继续挥着手欢呼。周围的人全都是这样。这次跟我从小到大看过的征讨军出发时的阴郁气氛,痛苦而沉重的气氛完全不同。这应该都是因为走在队伍最后面,既美丽却又同样恐怖,既傲慢却又同样伟大的卡赛普莱的关系。
  “卡赛普莱万岁!征讨军万岁!愿优比涅保佑他们!”
  “诅咒阿姆塔特!以贺加涅斯之名诅咒他!”
  与市民们平常的言行全然不相关地,他们居然开始祈求神的庇佑和诅咒了。如果我是神,我也不太想帮他们。可是爸爸呢?爸爸在哪里?部队一开始动,我就已经无法掌握爸爸的所在位置。
  “杰米妮,杰米妮!”
  我在半狂乱的状态下抓住了杰米妮的肩膀,问她我爸爸的位署。杰米妮用手一指。那时刚好第四部队开始经过我面前,所以我能够看到爸爸。
  要叫他吗?可是又有什么理由叫他?何况他又听不见。
  “爸爸!你一定要回来喔!”
  我自己都无法制止我自己。可恶。爸爸则是一副好像什么都没听见的样子,就这样冷硬地向前走着。我呆呆地看着他前进的样子。就在那时——
  爸爸的头转了过来。他正确地看到了夹在骚乱群众缝中的我。我虽然吃了一惊,但还是焦急地希望自己的脸上所显出的是希望与喜悦。爸爸笑了笑,又转过头去,只看着前方走着。
  接着我就开始烦恼爸爸眼角在闪烁的是什么了。在这样凉爽的秋天,那会是汗吗?难道是天上突然只落下一滴雨,刚好落在爸爸的眼角吗?
  因为部队的阵容并不庞大,所以队伍很快就走完了。村人一直拍手,直到卡赛普莱巨大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的另一边,他们才慢慢地散去。
  “修奇?该走了!”
  杰米妮正想跟村人一起回去,却看见我呆立在那里,所以这样对我说。我有一种受妨碍的感觉。跟其他人无关,跟阿姆塔特或卡赛普莱也无关,只是我跟我爸爸两人必须长久离别,这就像是受到了某种妨碍。但是这句话说来有点莫名其妙,所以我也不能对杰米妮生气。
  “嗯,走吧。”
  我转过身去。杰米妮点了点头,转身之后低声说:
  “哎呀,是卡尔。”
  我随着杰米妮的视线望过去。卡尔跟泰班站在平原一角的树下。他们望着部队消失的方向,正在谈一些事情。我想就这样回村子去,钻到家里,但是杰米妮已经一溜烟往他们那里跑了过去。哼。我嘀咕了一下,还是跟在她后面走过去。
  “卡尔你好!上次受到你的殷勤款待,真的非常感谢。”
  “不客气,史麦塔格小姐。你光临寒舍,我才感到荣幸之至呢。”
  啊啊……鸡皮疙瘩,鸡皮疙瘩!我看到他们两人打招呼的样子,作出了看不下去的表情,卡尔身边的泰班虽然眼睛闭着,但也是一副看不下去的表情。“你好,卡尔。”
  “啊,尼德法老弟。你现在可以原谅我了吗?”
  “说什么原谅。那时候我跟你大小声,真的很对不起。你来看军队出发吗?”
  这几天存在于我们之间的芥蒂就这样烟消云散了。卡尔说:
  “其实我是带泰班来的。我自己是不怎么想看啦。”
  我的嘴噘了起来。
  “泰班,您来这里能够‘看’到什么吗?”
  泰班嘻嘻笑了。
  “我还是有自己的办法可以感受这边的情况。我听这里的声音,然后想象发生的情景,这也很有趣。”
  “有趣?”
  “嗯。这里的气氛非常棒。不太像要出发去跟龙作战的士兵。”
  不知怎地,泰班虽然年纪比卡尔大上许多(我猜大概是两倍吧。卡尔还不到四十岁,但泰班看来已经超过七十了。),但是泰班的语气却亲切多了。因为两人并肩站着,所以才能够切实地比较。卡尔是不是有些怪?
  “你是很厉害的巫师,不是吗?修利哲伯爵没开口要你帮忙吗?”
  “你还真有常识。哼,我拒绝了。”
  “理由呢?”
  发出质问的我表情非常尖锐。但是只有卡尔跟杰米妮看得到我的表情。泰班很平静地说:
  “有好几个问题。这有点像是回头反咬师父一口。心情上则是觉得麻烦。”
  “师父?”
  “我不是说过了?魔法本来是属于龙的东西,所以对龙使用魔法,就好像是冒犯祖师爷一样。这不是很可笑吗?”
  “啊,只因为这种理由……”
  “你这样问,我也不会生气。但如果你对魔法有一点了解,或者退一步说,只要对骑士道有一点了解的话,我早就把你的头给打爆了。”
  因为他的语气太平静了,所以我的愤怒也来得很慢。我虽然想要发火,但还是悄悄地忍住了。支离破碎的巨魔在我脑海的记忆中还是很鲜明。泰班继续用一副觉得麻烦的语气说:
  “哼。我学习魔法一直到现在,所会做的事情就只是破坏、杀生一类的,想到此,其实也很过意不去。我觉得自己不怎么样。如果用你能理解的理由来说的话,就是我不想死。一个瞎子巫师想跟修练了几百年魔法的龙战斗,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你虽然是瞎子,还不是简单地解决了那些巨魔?”
  “喂!巨魔会用魔法吗?哈哈哈。卡赛普莱才能当阿姆塔特的对手。修利哲伯爵也这样想,所以他也不太热中拉我去。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什么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而是第一次阿姆塔特跟卡赛普莱的大对决。这不是轮到我这种人类巫师插手的事情。”
  “说起来也没错。其他那些士兵都只是去看好戏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好了。不,一定要是这样才行。其他士兵最好只在旁边看好戏。我才不希望爸爸高举起斩矛,对着阿姆塔特冲锋。泰班笑了笑,说:
  “嗯。但我答应要做别的事。”
  “别的事?”
  “而且我有权选择做这件事的助手。”
  “等一下,等一下。你说什么别的事?”
  “啊,对了,你要不要当我的助手?”
  到了这地步,我胸膛真的无法不气炸。
  “去你的!所以我不是一直问你什么事吗?”
  “守卫贺坦特领地。警备队都离开这里了,这不是个大问题吗?特别是这样的秋天,怪物们都会蜂拥而至。”
  啊,这件事啊。几天前出现的巨魔是为了准备过冬的粮食,所以跑来袭击粮仓。它们大概误以为我们由春到夏辛苦地做农忙,都是为了它们。好像一到了秋天,它们就要来收税似的。可恶!再加上警备队都离开了,它们一定会高兴得全都跑来。当然村人在这段期间会组织自卫队,但由于我的年纪还不到征集下限,所以根本进不去。
  但是泰班负责守卫整个村子?还找我当助手?我的语气马上和缓了下来。
  “嗯,听起来很不错耶。助手的薪水多少啊?”
  “每天请你到散特雷拉之歌喝一杯酒。怎么样?”
  “我不要酒,我要可以放到口袋里的东西。”
  “这老弟好像还不知道世界上有比钱更棒的东西。如果要起用你当助手,那还要教你一些人生的道理。你要钱?嗯,好。”
  让我惶恐的是,从泰班手中抛过来的竟是一百赛尔的金币!
  “你,你难道除了一百赛尔的金币,就没有别的钱了吗?”
  金币被冲上来的杰米妮抢走之后,我这么说。
  “傻瓜!那个也包含了准备的费用!你用这些钱去打理一下你的武器装备。就一个月的短期雇用来说,这报酬是太高了点,怎么样?”
  “赞成!毫无异议!以优比涅跟贺加涅斯之名向你保证!”
  “那好。我的办公室就是散特雷拉之歌,你每天早上记得来找我。”
  杰米妮看着从我那里抢去的金币,一面流着口水,当金币被我抢回来之后,她就跑来插嘴了。
  “那个,巫师大人,你还需不需要另一个助手?”
  “不需要。”
  杰米妮马上一副哭丧的表情。泰班用有些不耐烦的表情说:
  “你担心什么?修奇的钱不就是你的钱,你的钱不就是修奇的钱吗?真正伟大的恋爱关系当中,金钱应该要这样处理才对。钱无条件都算是女孩子的。”
  “泰班!”
  我跟杰米妮同时喊了出来。
  杰米妮到了最后还一直跟着我。她的表情就是一副想看我怎么用这些钱的样子。但是对我而言,这种钜款一拿在手上,我眼前就一片黑暗。平常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情都很多,但是一旦真的有了钱,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武器装备,武器装备……对了,买把刀!”
  我平常就很想有把好刀。在我这种年纪,没有这种欲望的男孩子,要到哪里才找得到?可是令我快发狂的是,到了这时候却想不起要到哪里买刀。
  “你要去打铁铺吗?”
  卡兰贝勒啊!您总算做成了一件事!您所保佑的纯洁少女中,最不会想事情的一个,居然也有一语中的之时!但是我的想法却不是这样。
  “不是。我们应该去酒店。要去打铁铺订做的话,太花时间了……到酒店去的话,那里有剑被当作酒钱押在那里,很快就可以弄到手了。”
  其实我是把念头放在“散特雷拉之歌”海娜阿姨的那把巨剑上面。现在她把那把剑当作无用之物来对待,但是,她当初怎么会想叫打铁铺把它做成酒杯!幸好杉森的爸爸,也就是打铁铺老板乔伊斯当场让她碰了根钉子,跟她说这种钢铁没办法做杯子。结果她喃喃抱怨说自己是不是疯了,居然收了这种一点用处也没有的东西来抵酒钱,然后不知道把它乱放到哪里去了。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是我到现在还记得。
  我猜谁也没把它拿走,所以应该还是在那里。城里的警备队员每个人都有很棒的武器了(战死者的武器),所以不会去动那个东西,除了他们之外,还有谁会去拿呢?
  “你说什么?”
  海娜阿姨眼睛睁得大大地说。我耸了耸肩回答:
  “你听不懂我说什么吗?我说我会付你一笔大钱,请你将那把剑给我。”
  旁边的杰米妮用赞叹的眼神看着我。杰米妮因为怕自己的妈妈,所以在年纪相仿的中年女人面前老是畏畏缩缩的。我竟然敢这么威风地跟海娜阿姨交易,她马上就用无限尊敬的表情望着我。
  “那东西是还在……你要拿去做什么用?”
  “你把钱收下就是了。要拿去做什么用,是我的事情吧?”
  看吧,杰米妮,我就是个如此的男子汉。我是个威风凛凛的可畏男人。虽然你很有眼光,居然敢打我的主意,但对你而言,我就像是棵高耸到无法攀爬的树。
  是的,修奇。我太愚蠢了。不懂事的少女不了解眼前的东西是落到地上的太阳,想要拿手去碰,当然一定会受伤。我的心很痛,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的行为所致。请原谅我吧,呜呜。
  不。可怜的少女啊。我命中注定会不断让像你一样的少女受伤。真的对不起。
  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一切都只能怪我太帅了。
  “你张着嘴在干嘛?”
  呜,怎么会这样。我想得太远了。海娜阿姨用一副担心的表情看着我和她抱在怀里的那把巨剑。我一伸出手,海娜阿姨就打了我那只手一下。
  “唉唷!”
  “你这家伙!本来我是绝对不会把这东西给你这种淘气小鬼,但是你现在应该也会想保护自己,如果不想靠做蜡烛过日子的话,这对你搞不好也有用。”
  “你到底卖不卖?”
  “我不打算卖。拿去吧。反正我也想过要给你,没想到你自己跑来要了。拿去吧。”
  海娜阿姨一面说着,一面就将那把巨剑递给了我。我用惊讶的眼神望了望她,然后说:
  “习武之人应该为自己的武器付出适当的代价,所以……”
  啪!唉唷,我的头啊。
  这东西还真麻烦。我想把剑插在腰际,但是我的腰带上既没有插剑用的刀环之类的,而且又很脆弱。如此不只常常会碰到刀锋,万一掉到地上就惨了,所以我也知道拴剑鞘的腰带一定要用很坚固的才行。真是没办法。我只好用左手拿着剑到处跑。
  即使知道我的这些情况,杰米妮还是用近乎尊敬的眼光看着我。我意识到了她的视线,所以腰挺得更直,得意洋洋地前进着。杰米妮不敢随便靠近我身边,所以在离我一段距离之处走着,她深呼吸了一口,然后望着我。
  “嗯,嗯,修奇,你去哪?”
  “去磨剑。”
  “那,那,你是要去打铁铺吗?”
  “当然喽。”
  杰米妮听到我既简短又冷淡的回答,好像有点畏缩。啊,真爽。我抬起下巴,故意看也不看杰米妮,就这样走着。
  大概是我的下巴抬得太高了。匡当!唉唷,该死!到底是哪匹马,竟敢在战士要经过的路上拉屎?要是被我发现,我马上把它……不,不,首先观察一下它的主人是谁,再把它……
  杰米妮抱着肚子笑,然后跑来扶我。我满脸羞红,抓着她的手站了起来。然后我接过杰米妮笑着拿来的干草,用来擦了擦裤子。我第一次佩剑的历史性大日子,为什么却是这个样子?周围的村人全都嗤嗤笑了起来。杰米妮红着脸说:
  “不要笑!有什么好笑的?”
  杰米妮居然帮我说话,真是令人感激,好,我决定了。杰米妮,我牺牲一下好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愚蠢的男人会要你跟他走,如果我早点讨个老婆,世界上的其余男人也才会安心,所以我认真地考虑看看跟你结婚的事好了……天啊,我好像疯了。
  铁匠乔伊斯看到一个十七岁的小男孩跑来,用很酷的表情对他说:“帮我磨剑”,他将所感觉到的困惑用一句简单的话就表现出来了。
  “你帮谁跑腿?”
  “这把剑是我的!”
  “……如果是你要用的,那比起你这把,那个怎么样?”
  我看了看杉森的么弟以前玩的那把木刀,并没有暴跳如雷,而是想出了一个简单的方法解决。乔伊斯看见我掏出的一百赛尔金币,搔了搔头。
  “该死。光是要找钱给你,可能就要花一整天了。”
  咦,这个大叔看到这么宝贵的金币,居然反应只有这样?我什么话都不再说了,坐到了旁边的木筒上。杰米妮看到火花四溅,声音变得很吵,所以不想靠过去,只是站在我后方看。
  乔伊斯嘀嘀咕咕地观察着那把刀。突然他的眼神放出异样的光彩。
  “这个是幻想中的剑。”
  我咕嘟吞了口口水。乔伊斯用锐利的眼神注视着刀锋说:
  “如果这可以算是剑的话,那鸟枪就可以算是攻城用的兵器了。”
  杰米妮爆笑了出来,往下捶了我肩膀一下。我半难过,半生气,灰心地说:
  “真的这么差吗?”
  “开玩笑的。”
  “……”
  这很有趣吗?乔伊斯对我眨了眨眼,杰米妮笑得更开心了。
  “这是海娜的那把剑吧?这是一把已经被长期使用的剑。如果要处理这种东西,是比较麻烦。因为硬梆梆的。而且好像也没有好好保管,就那样随便放着。如果一把剑想要好好长期使用,那每天都得保养。”
  然后乔伊斯就言不发地拿出了锤子,将剑握把上的大头钉拔了下来。接着他把我的剑夹到火炉里。这样一塞之后,乔伊斯又马上拿起别的材料,开始敲敲打打地制造别的物品了。啊,啊,这样下去,我的剑会全融掉!我虽然很着急,但还是坐在原地不动。因为已经有人代替我喊了出来。杰米妮惊讶地说:
  “这样放着不会有问题吗?”
  听到杰米妮的问题,乔伊斯点了点头。他花了好一阵子打出了一把镰刀,我急得五脏六腑都快要打结了,乔伊斯才瞄了一眼火炉,然后慢慢戴上手套,用铁钳把巨剑夹了出来。
  我讶异地注视着那把剑。
  巨剑已经炽热地发出白光,就像是一团剑形的火焰一样。黑暗的打铁铺中,夹着光剑的乔伊斯,看来就像路坦尼欧大王一样。其他的铁匠也赞叹地看着乔伊斯所拿的剑。乔伊斯微笑着说:
  “还不错。如果不这样搞一下,那这把剑可是没办法用的。”
  乔伊斯喃喃说出我听不懂的话,然后把剑放到铁钻上开始敲打。叮铿,当!叮铿!当!咦,怎么回事?怎么一副重做的样子?
  “没有韧性。表面也很不平。卡笋也有点歪了。”
  乔伊斯适当地打了几下,把表面弄平,将歪掉的卡笋敲回原位,然后将剑夹到水桶里面。淬火吗?但是乔伊斯并不像平常淬火一样泡那么多次水,只泡了两次就结束了。他跟我说:
  “现在是最后的步骤。不需要再淬火了。”
  “咦……咦?”
  乔伊斯拿出磨刀石,开始“沙沙”地磨起刀来,一面说:
  “其实本来已经完成的剑是不可以再放到火里的。但是这把太久没有保养,已经钝了,想用磨刀石磨出原来的刀锋是不太可能的。而且没有韧性。这铁是杰彭出的钢铁。杰彭那里的武器当初淬火都有些不够,所以剑不太会弯。但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常挥的话,铁就会失去韧性,有时砍到骨头或是对方的盔甲,运气不好的话根本不会弯掉,而是直接碎裂。要好好淬火,钢铁才会变得耐用。”
  乔伊斯的说明配合着沙沙的磨刀声,听来很有节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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