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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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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官现在不要人手,”汤森微微一笑:“长官要你们的衣服。”
  “啊?衣服?”两个小头目满头雾水,这混蛋唱的是哪出啊?居然无缘无故的敲诈起衣服来了——汤森两个手下也很是疑惑,但他们马上就想到了,长官这是要立即发飙,因为城门外的流民群也是团伙势力,而且零散掌握着大批壮劳力。
  “嘿嘿!长官,您别看我们外面穿的还行,但其实就这么一件,里面什么都没有……”衣服无关性命,但某些时候却有高于性命,小头目之一在惊讶之后赶紧圆场:“要不,我们赶紧去给大人你弄几套?您要什么样的都有啊……”
  “长官不想等,现在就要,就要你们身上这两套。”汤森摇摇头,脸上微笑依然。
  “长官,您要几套衣服这是小事,我们不是不给,但是……”小头目用卑微的神情哀求说:“但这身衣服对我们很重要啊!我们这种小人物,不能在这里出丑,还要留着这张脸揽活呢……名声一坏的话,我们就活不下去了。”
  “你的意思是说自己不能出丑,所以长官可以出丑?所以长官嘴里说出来的话,就可以不算数?”汤森脸上的笑容加深了一点点,他这种身份,发飙耍无奈的时候完全没底线:“讲讲道理嘛!到底是长官的面子重要,要是你们这种渣滓重要?”
  听到汤森这么说,小头目知道今天这事有点麻烦了,于是把求助目光瞟向在不远处巡视的城门卫兵——后者已经注意到这件事了,但王子护卫队的制服没人敢乱穿,这东西穿上就是别样身份,是好是坏还不一定,而且仓促之下他们不清楚汤森的用意,所以不太好干涉。
  “要不要给你机会再看一眼?”汤森盯着两个小头目,调侃说:“似乎没什么效果嘛!”
  “长官,真的不能缓一缓了吗?”另一个小头目没怎么开过口,但他看出汤森的大概用意了,虽然不清楚汤森的来历,但黑道就是这样,很多时候冲突是无缘无故的,于是小头目按程序说了一句尽人事听天命的话:“如果有什么误会,我们私低下该赔罪就赔罪……”
  “你们……”汤森决定拿两个小头目立威,那就不可能放过,而且话说到这个程度,他要借众人之口散播的信息已经足够,于是不再废话:“给,我,脱。”
  小头目们脸色一变,相互看了一眼,卑微讨好的表情全部消失,佝偻的腰身坚挺起来,狠毒的神色浮现出来——周围蹲着的人就知道事情闹大了,赶紧往外移动,顿时空出一块地。
  “长官,你可不能不讲道理。”小头目斜着眼,阴森森地说:“这里可是银涛城,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王子殿下的银涛城,是有王法的地方!”
  “你说这个?”汤森用手指弹弹制服上的软标:“戴着这个,长官就是王法。”
  “而你们,”汤森的语气变了:“两个蹲街头的贱人,也敢直呼殿下名讳!?”
  小头目们目光一颤,汤森上前一步,笑容灿烂,两手不动,脚底却闪电般踹中一人的膝盖侧。只听“咔嚓”一声脆响,才站起来没多久的小头目之一就嚎叫着蹲下去,抱着自己的膝盖开始跳圈。
  “打上门来了!兄弟们——”剩下的小头目有些眼光,二话不说赶紧往后缩,还企图制造混乱。但他一句话还没喊完,就被半块彩色地砖砸在脑袋上,血珠子飚出一尺多高。
  “砰”满脸的血的小头目倒在地上,他没顾得上去看是谁暗算了自己,只是伸出手指着汤森,断断续续地说:“你……你会后悔的……你知道我是……谁的人吗?”
  这种时候,首先要保住自己的命,这是他最后一招。
  “长官不需要知道你的主人是谁,因为长官根本不承认你是人。”汤森笑眯眯的回了一句,然后语气一变:“扒光他的衣服,打断他指着长官的这只手。”
  “是!长官!”老班底就是有悟性有魄力,当场丢了地砖把小头目翻过来,先扬手正反打了七八个耳光:“早就看你不顺眼了,让你抢老子的面包!让你抢老子的血汗钱!”
  噼噼啪啪的耳光声中,汤森转头,笑着问另一个小头目:“你呢,有什么感想?”
  “杀……”抱着膝盖的小头目可没有同伴的机灵劲,加上受伤站不起来,更别说拼命的话了,于是深吸一口气、用最大音量惨叫一声:“杀人了呀!”
  汤森是等他叫完了这一句才出脚的,实实在在的一脚扫中腮帮子,小头目变形的嘴里喷出大团血沫,中间还混着几颗自由飞翔的牙齿——不等他完全倒下,另一个老班底就冲上前去把他的身体板正,不但扒了衣服顺了钱袋,连裹裆布都丢到旁边护城河里去了。
  三下五除二,空地上就出现两条赤裸的肉虫,太阳当空照,白皙肌肤上的纹身很显眼。
  “这是什么玩意?”汤森笑眯眯地走上去,好学不倦的研究了一番,脚下却踩着一人的手掌:“长官在问你话呢,怎么不回答?”
  “尼……尼……尼具染砍步处赖……”半昏迷的倒霉蛋缺了门牙,说话漏风,只好用最后的力气指指城门上。汤森对这个方向有点疑惑,但还是转头看过去——阳光中,几面不同颜色的旗帜正在城门上空缓缓飘扬,波涛三叉戟图案栩栩如生。
  两个小头目的背心上,以黑色颜料纹了一个袖珍的三叉戟,手法很粗劣,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条变异爬虫……不过,他们敢用这种图案做团伙纹身,似乎也是有故事的人啊!
  内幕啊内幕,汤森心里暗叹一声,不过并未放在心上。
  银涛城家族内斗什么的,说穿了跟汤森有半个铜板的关系?不过眼下的场面还是要处理好才行,汤森出来做这种事,等若是在刷自己的知名度——无论王子这边还是王子的对立面,他们都看不上小角色,有能力的人才有拉拢价值。
  “长官今天刚上任,名字嘛!你们自己去打听。”汤森慢慢的转动着身体,专往那些衣着整齐的人脸上看:“刚刚只是过来给你们打个招呼,以后咱们有的是机会见面。长官高兴,你们就好过,长官不高兴,你们就难过……”
  “这俩就是榜样!以后要怎么对待长官,你们自己先想想。”
  衣着整齐的“流民”们都低着头,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
  “看在这个纹身的面子上,长官今天先饶了你们。”汤森看看脚下的肉虫:“下次记得找个手艺好点的人纹,也别长的太肥,害长官差点认不出来!”
  两个穿着好衣服的流民小头目,就这样被汤森雷厉风行的碾压了,因为此人的手段毒辣,而且会扣罪名,所以混在流民中的同伙不敢出头,也不敢马上使绊子。
  “懂了吗?”交代完场面话,汤森看着两个老班底:“这就是跟着长官要做的事。”
  “懂了!懂了!”老班底点头哈腰:“这些事情我们最拿手!”
  “懂了的话,还不把钱袋交出来?”
  “是是,我们刚刚只是忘了……”两个油腻腻的钱袋递到汤森面前。
  “下次再敢忘就扣工钱。这都是赃款,必须没收!”汤森只瞥了一眼就不再去看,大义凛然:“算了,你们先收着吧!一会回去还要开收条,一定要看好。长官要去采购了,跟上。”
  三个人安步当车,气势十足的走出流民人群。
  在他们身后,无数带着怨毒的目光纷纷抬起。
  三人的背影刚刚消失,护城河这边就是一阵骚乱,有人抱着两条肉虫使劲摇晃,有人发号施令叫马车,还有人匆匆忙忙的跑进外城去……
  无论帐篷区这潭水是否暗流汹涌,总之这平静的水面,已经被一粒小石子给荡起了涟漪。
  时间还早,帐篷区还没有热闹起来。
  因为酋长们沾染了城市气息,很少有人保持早睡早起的习惯,不会一大早就开始做生意。汤森失望之余,只能先往剑士营那边走。
  通往剑士营的路比较远,要穿过大半个帐篷区,因为这个营地位于悬崖边上,扼守着帐篷区到民用港湾码头的唯一通道,不但有守卫职责,顺便也能收税。
  “长官,刚刚我们怎么不趁胜追击?”走出老远之后,老班底之一才悄悄问汤森:“这股流民被好几个团伙控制,长官刚刚动的那个不是最大的,他们人手少,我们有机会。”
  “不着急,我们先打个招呼,好戏要要放到后面。”汤森微微一笑:“找麻烦有找麻烦的程序,我们只有三个人,一上手就吃下这么大块面包的话,意图太明显了。”
  “但现在他们有了警惕,会不会联合起来对付我们?”另一个老班底有点担忧。
  “打了小的,大的才会出来,要给他们点时间准备嘛!一个个的收拾也麻烦。”走到剑士营侧门,汤森拿出自己的身份牌给卫兵看,说明了来意,然后直接被领了进去。
  作为银色海岸的继承人,菲斯特王子有自己的直属武装,剑士营就是其中比较上档次的。就汤森目前所知的情况,效忠菲斯特王子的军队,只占整个银涛城军队的三分之一弱。
  说句实在话,这点人手真是不够看。而且,根据玛西亚这几天弄来的情报,菲斯特王子的整体处境并不是太好。
  早先汤森还在奇怪,为什么城门上的旗帜都是波涛三叉戟,但底色却不相同。在玛西亚的情报回来之后,他终于知道了,旗帜上的每一种颜色,就代表着银色海岸内部的一股势力。
  只有蔚蓝色的才代表直系王室,绯红色的代表元老院,嫩绿色的代表政事厅,还有些外海和军方体系……在所有势力当中,元老院和政事厅最顽固最难搞,也是菲斯特王子铸印的最大阻力。
  就连汤森这种人物,得知这个消息后也有点皱眉头。
  因为王子在整个少年时代毫无政治影响力,更谈不上财力,所以今天的元老院已经与往日不同,它从家族事务协调者变成了总战略制定者。也就是说,元老院在行使摄政职权。
  政事厅虽然还是政令的具体执行者,但它同样没有闲着,渐渐收回了行政监督权。
  两个组织从王子他爹时期就是相互制约的,现在只剩下王子,那就没人管了,他们渐渐变得亲密起来,最后干脆就沆瀣一气——这一下,从战略制定到细节执行,他们就把菲斯特王子完全架空。
  弄不好的话,王子就算勉勉强强铸印了,上台后也只是个摆设。
  更要命的是,在菲斯特他爹撒手人寰、菲斯特本人没成年的时候,元老院有了直属军队,政事厅也有了直属军队,加在一起的话,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俨然压过了王室。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梅林关口年久失修,驻军的军械破旧——那支老牌部队是王子名下的,忠心不二。所以元老杨和政事厅都不爱他们。
  玛西亚跟着汤森这段时间,已经开阔了政治眼界,她对菲斯特王子的评价比较高,这个判断汤森倒是挺赞同。能在夹缝中求生存的,都不是普通货色!
  至少,菲斯特王子知道自己的长处,也能看到对方的弱点,所以他一方面紧紧抓住异能师分会,一方面着力培养自己的民间声望,用这一内一外的优势去抵挡压力。
  综合起来看,王子和他的对手旗鼓相当,两边都假装看不见对方的作为,平静相处。但汤森觉得这只是表面现象,因为时间站在王子这边,随着他年纪的增长,铸印会逐渐成为一种必然,别的不论,西海岸的民间呼声会越来越强。
  可执掌元老院跟政事厅的那些势力,他们甘愿把手中权力拱手相让吗?
  目前这种态势,应该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猛烈对撞甚至最后解决手段,肯定已经写入两大势力的议事日程了,一旦实施,规模必然很大。
  这种血雨腥风,不正是荆棘玫瑰浑水摸鱼的好机会吗?
  只要想到这点,汤森就充满了干劲!
  至于他自己在此过程中要付出的努力和代价,比如现在这差事,他认为完全合理——你站街边看个猴戏还要给钱呢,旁观政治打斗哪能不流一滴汗?只要不流血那就是好买卖!
  银涛城宫殿区,某座高耸的尖塔顶层,身穿公主裙装的小女孩坐在高大的书桌后面,一手抱着布娃娃,另一手翻看着面前的公文。
  她脸上的表情相当专注,相当严肃,跟实际年龄很不相称。
  “我的主人。”门外响起谦逊的声音:“我回来了。”
  “进来,事情进行的怎么样?”小女孩轻声回答着,拿起做工精细的粉红色笔在公文上签名,字迹俊秀飘逸,但内容令人冒冷汗。
  计划已阅,遵照执行,尽快。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她居然在以银色海岸王子的名义签发文件!
  “我往常负责的部分一切正常,他们的准备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年人小心翼翼地走进房间,在门边低头垂手:“另外,我这条线也传来了关于荆棘玫瑰的情报。”
  “说说看。”小女孩又拿起另一份公文。
  “荆棘玫瑰是不久之前、从遥远的北边过来的。他们走的是海路,出发点应该是靠近隆达山脉那一小块地方。从那地段翻山过去,是内里安道尔联盟,他们那最近只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雅修公国的边境小镇哈维被完全摧毁,全镇几万人都死了。”
  “这事,光辉教会说是晨曦议会干的。”中年人说:“但晨曦议会本身没有发表任何声明。我埋在晨曦议会的人也没有汇报,按说这么大的行动,至少会有些风声露出来。”
  “晨曦议会有这种本钱的话,不是应该先在西海岸做点什么吗?那群疯老头还没傻到舍近求远的地步。”小女孩抬了下眼:“不过,你是说荆棘玫瑰的人跟哈维镇有关?难民?”
  “荆棘玫瑰的首领汤森不是西海岸人,那位叫玛西亚的小姐本身就是安道尔联盟的人,而且有些人明显带有安道尔联盟口音。”中年人点点头说:“他们乘坐简陋的自造船只抵达奎尔萨平原,时间上大致吻合。随行人群中有很多小孩、妇女和老人,这点也能对的上。”
  “奎尔萨平原北方的部落联盟,就是被一帮老弱病残给打败的?那几个部落不是挺强吗?他们有多少军队?”小女孩终于丢下手里的公文,把精力都放到中年人身上——之前她接到的情报很简略,丝毫没有提到荆棘玫瑰的内部构成和背景,只说是里应外合一战成功。
  “荆棘玫瑰当时只有不到一千的武装。”中年人说:“奎尔萨北方几个部落得到政事厅的承认,正在高高兴兴的进行仲夏节围猎,没想到老窝被荆棘玫瑰端了,回去救的时候又轻敌大意中了埋伏……荆棘玫瑰立即收编了瓦胡部落的人,一鼓作气拿下了其他不服气的部落。”
  第039
  王子殿下不缺钙,大概也不缺爱,就是缺点军队。如果局势吃紧,安道尔人可能喊不动,但王子在瓦胡人心中的威望很高。
  “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多些,情报上说荆棘玫瑰有至少三分之一是原瓦胡部落人,当中还有一个成为副首领,就是瓦胡本人,另两个长老担任高级管事。”
  中年人的数据比较全面:“到目前为止,荆棘玫瑰收编了二十多个大小部落,总人数至少超过十万人,完全掌握了奎尔萨平原北方地区。”
  “这样的话,荆棘玫瑰也许会延续对我方友好的传统……”小女孩支着下颚,目光看着窗外:“十几万人口,也能组建一只万人左右的武装了,至少弄一两千骑兵出来没问题。”
  “是的主人,我们有机会争取他们,但目前还不好说,因为我们不知道荆棘玫瑰到底想要什么。”中年人回答说:“到目前为止,汤森并没去政事厅,也没有去元老院,更没有流露出要见王子的意思……他唯一去的地方是异能师公会,这几天正在专心致志的进行特殊晋升。”
  “不需要太过担心,他们待在奎尔萨这块地方,必须要有银涛城的支持才行,特别是我们这边的支持。”小女孩问:“参加特殊晋升?引导学徒里能安排人进去吗?”
  “目前还不能,在他挑选的学徒中,至今还没人被淘汰。”中年人说:“不过我们可以接近副首领瓦胡,他被公会承认为高级学徒了,这几天正在城里四处逛。”
  “另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是玛西亚小姐,她在公会里义务讲学,我们也可以接近。”
  “我们人手紧张,现在派不出身份相等的人。”小女孩有点皱眉:“他们这些天还干什么了?”
  “荆棘玫瑰的下属商团,已经去异能师公会那边报备过了,他们的商队管事这几天正在各处市场上摸底,似乎有通商的意愿。”中年人说:“我个人感觉,他们已经知道了银涛城的局势,但没有考虑好对策,所以不敢贸然接触某一方。”
  “现在这种情况,哪能允许这种小势力两边下注呢?”小女孩笑了笑:“不过我们事情太多,就让他们悠闲两天吧……跟他们的联系渠道要建立起来,别到时候找不到人。”
  “是的主人,我会做好这件事。”中年人点头:“但是,关于王子殿下要找的人,我这边一点眉目都没有,所有被我关注的异能师,近期都没有异常。也没有任何黑纹夜枭情报。”
  “菲斯特要的人不是那么好找,但他一定就在银涛城,而且他对我们非常重要。”小女孩的表情严肃起来:“即使不能把这个人拉到我们的阵营里,也绝对不能让他投入那边,他是一枚非常重要的砝码!”
  “所有人都在找他。”她顿了顿,低声说:“为此,我已经把准备进帐篷区的人抽出来了,只留下个搅局的新人。”
  “是,我明白了,我一定让手下都张大眼睛盯着。”中年人有点担忧:“但我们这么大的调整,他们那边会不会收到风声?万一被他们知道了……”
  “风声肯定会漏出去,这事情不受我们控制,但他们近期绝不会清楚细节。”小女孩说:“正好,那些坏人不是喜欢猜吗?那就让他们猜去吧!一个真正的异能大师,呵呵……”
  与此同时,宫殿区边缘的另一座高塔上,有个苍老的声音愕然响起,充满了震惊和疑惑。
  “一个真正的异能大师!?”阳光照在花白的胡须上,也照在苍白的、皱纹密布的肌肤上:“就在银涛城?”
  “是的,议长大人。”匍匐在地板上的暗探说:“根据那边传回的消息,王子那边把准备进帐篷区去抢地盘的人手全都抽出来了,正在银涛城附近全力寻找这个人。”
  “为什么会有一个异能大师突然出现?而我们居然没有得到消息?我们在异能师公会的人也没有传回消息?”老人的声音变得阴沉,还带着轻微的颤抖:“他的来意呢?谁清楚?”
  “似乎……这个人并不是经由异能师公会过来的,而是偶然跟王子殿下遇上,但当时王子殿下并没有发现对方的身份,事后才醒悟过来。”暗探说:“根据这种推断,王子应该跟这个人有点交情,否则就算找到人,这个人也不可能帮他。”
  “蠢货!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你应该知道他在异能师公会地位,要不是挂了个青年才俊的头衔,你以为他能把王子桂冠戴到现在?这样的身份,他很容易得到异能师的认同!”
  老人咳嗽起来,脸色涨得通红,好半天才缓过劲:“派人去找!多派人!一定要赶在他前面找到这个人……”
  “可是,我们目前没有太多的人手了……”暗探有点为难:“刚刚还有王子护卫队的人跑到帐篷区闹事……是个新收的小队长,原本出身外城的破落户地痞。”
  “这种扰人视线的小角色也需要跑来问我吗?他们自己不会处理?”老人拿出手帕擦了擦嘴:“他们抽了帐篷区的人,我们也可以抽。一个异能大师完全可以改变局势,这才是最重要的……你先去政事厅那边通通消息,然后赶紧布置下去,异能师公会那边也要做出安排。”
  “是,属下明白了!”暗探退出门外,身体融入了墙边的阴影。
  “大师?好吧!异能师公会的大师可不止一个……”老人紧握着双拳,他冷笑着,浑浊的双眼射出寒光:“来人!立即给腓特烈平原发信,我们需要大师的帮助!”
  就在银涛城的高层势力为“不请自来的异能大师”而匆忙布置时,汤森正在兴致勃勃的挑选手下。
  剑士营这边显然得到了指示,接待的军官直接把汤森带到了奴隶们居住的围栏里。
  跟汤森想象的不一样,这里的奴隶并不是戴着镣铐风吹就倒那种,虽然里面有各种奇形怪状的家伙,但都骨骼粗大,肌肉发达,一看就知道久经锻炼,孔武有力。
  他们的穿戴跟初级剑士们差不多,只在脖子上带一条细链,上面有个树叶状的薄铜片。
  “他们都是低级剑士的陪练,食物完全一样,顿顿有肉,毕竟要玩十多斤的双手剑。”军官在一边解释:“这边是进来一年的,年轻有冲劲;这边是进来三年的,步伐剑法都有模有样了;这边是临近淘汰的,还是顶用……随便选,没水货,普通人打三个绝对不成问题!”
  “我要的是混街头的人,威慑力第一,不需要他们去打仗。”汤森道了声谢,却没有理会军官的推荐,而是自己出手挑选起来——他这是在选亲近的手下,决不能假手于人,让上司的暗探混进来可就不好了,谁知道自己会不会疏忽露出个马脚来?
  混街头的黑道,战斗力不是唯一追求目标,凭外形气质就能唬住人才是关键,就是传说中的霸气外露!
  秃头大汉走着螃蟹步、套着金链子、还留巴掌宽的护胸毛,别以为这是求战或者求偶……搞这些恶心别人还恶心自己地把戏,他们的真实目的是避战。
  因为黑道干的是长久生意,讲究的也是规矩,每天都用刀子说话的那是屠夫。
  走了两圈,汤森已经随机选了六个人,其中两个是四条手臂的,这个种族汤森已经很熟悉了,属于高山部族,力气大,耐性好,是正面冲锋的精锐——双拳难敌四手嘛!
  另外两个也是大个子,长着墨绿色的触须章鱼脸,他们来自一个罕见的外海部族,性格忠诚纯朴,但脸上那些大大小小的肉须开始蠕动的时候,普通人看了怕是要晕……
  还有两个是头上有角、上半身闪动金属光泽的奴隶,普通刀剑砍在身上只能留下一道白印子,都不带破皮的。听他们说家乡在地底,打得一手好铁,所以他们不但当陪练,还可以帮剑士营修理装备……
  汤森要这两人的时候,陪同的军官还有点踌躇。
  但最后两个名额,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合适人选,转来转去,汤森已经走到老弱病残的栅栏里面去了。
  放眼看去,满地坐着躺着的都是些上了年纪或者缺胳膊少腿的奴隶,大概也有三百多人,有些营养不良,但精神还好,几乎看不见颓废的神色。
  “陪练也难免受伤,残废了就会被淘汰,这些人找不到下家,我们只能养着,十几年下来,人数是越来越多了。”军官跟汤森解释说:“剑士营的人都不肯吃白食,不能用武器了,但弄几条小船下海也能养活自己。”
  “王子殿下仁慈。”汤森回了一句,这是他内心真实想法,淘汰但不抛弃残疾奴隶,这不是一般王室的做法。
  “愿王子殿下一切如意!”军官严肃的回应一句,似乎有点不满汤森语气里的恭敬不够。
  但汤森什么人?汤衙内还没名字时,就敢在红色帝国最高执政的怀里撒尿……恭敬?不好意思,他脑袋里没这概念。
  第040
  汤森的目光已经放到远处,在他的目光里,一个奴隶背靠门框而坐。
  这家伙脸如铁铸,只看得出五官轮廓,表情可以说阴森也可以说是漠然;穿着宽大蓬松的皮袍,头上戴着一顶艳红色的帽子。但这些都不算什么,最惹眼的是,他帽子上缠着一条小蛇……活的,还在扭来扭去。
  他四肢健全,而且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老态。
  “这个人,”汤森问军官:“好像不是残疾。”
  “他呀!半年前护航舰队打海盗救下来的,属于很少见的种族,原以为能顶用,也确实可以用,但习惯很不好,不让他穿袍子戴帽子就要跟我们拼命。”军官是一脸的无奈:“就是把他关在水牢里,那帽子上的花样每天也能换七八次……这是军营啊!那能让他乱搞?”
  “不过这种打扮我喜欢,够新鲜”汤森很感兴趣:“不如让给我?”
  “你能用就带走,我还得谢谢你。”军官说:“就算在这他都不受欢迎,那张脸太吓人。”
  汤森走过去,站在奴隶面前,挡住了照在他身上的阳光。
  奴隶缓缓地抬起头来,汤森终于看清他脸,那应该还是血肉,只是皮肤像被凝固住了,变成类似岩石的状态,根本不能有任何表情变化——但他帽子上的小蛇却昂起头,“丝丝”地吐着信子,十分凶恶。
  “住在这开心吗?”汤森蹲下身去,和颜悦色地问。
  奴隶漠然很久之后,摇了摇头。
  “跟我走,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你想戴什么就戴什么。”汤森脸上带着点微笑:“然后,帮我打架,帮我欺负人。”
  奴隶看着汤森,目光依然漠然。
  在汤森耐心的等待中,奴隶伸出手,把小蛇从帽子上取下来塞进怀里,却又掏出来一只大蛤蟆放上帽子。趴在帽子上,大蛤蟆立即张开了大嘴,冲着汤森不断开合,明显在嘲笑他。
  虽然很诡异,虽然蛤蟆可能在打哈欠,但汤森知道这是嘲笑,而且还没完……果然,奴隶伸出一根手指,点点汤森,蛤蟆笑;奴隶的手指再向前探出一些,点点,蛤蟆大笑!
  汤森心中了然,他看出自己易过容。
  这奴隶其实在笑自己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还敢到处招揽人手。真有趣!
  “你跟着的是我,这里的我,懂了吗?”既然被看破易容,那就更不能放过奴隶了,汤森用手指点点自己的心口:“跟着我,你就不是奴隶,而是我的手下!明白吗?”
  蛤蟆慢慢地合上了嘴,奴隶却坐得直了些。他先考虑了一阵,然后深深地盯了汤森一眼,用手指了天空。
  汤森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以我的真名发誓,我将善待你——你叫什么名字?”
  “鲁——宾!”奴隶困难的说出一个名字,声带如同撕裂一般。
  “以我的真名发誓,我将善待鲁宾,不将鲁宾看成奴隶。”汤森对鲁宾点点头:“到你。”
  鲁宾站起来,拿下蛤蟆,郑重其事的给帽子上换了一个泥塑小雕像,用砂岩摩擦般的声音发了誓。然后赶紧把雕像放进怀里,不用别人提醒,很顺从的站到汤森身后。
  看到这一幕,周围的奴隶们都是一脸快慰,似乎汤森挖走的是个麻烦制造者。
  “现在,”汤森转身,面对自己的九个手下说:“全体列队!”
  剑士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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