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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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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位风华绝代的小姐!
寒冷的冬日清晨里,雯丽小姐裹着一件样式普通的狐皮风衣,腰间束着根不宽不窄的皮质腰带。看第一眼时,她似乎跟踏雪出行的小家碧玉没有区别,只是多了一份洒脱随性,但细看的话,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节都让人沉醉——衣领的敞开幅度、腰间的褶皱数目、下摆的摆动节奏,都跟她的气质浑然一体,令人看过之后再难以忘怀。
她白里透红的脸庞上挂着矜持的微笑,瀑布般的金发在闪耀着迷人光泽,湛蓝的眼瞳充盈着无尽温柔,虽然浑身上下没有几件首饰,然而低调中却隐隐透出一股华贵与高洁。
“真神在上!”可怜的奥斯顿·克里斯多心跳骤然加快:“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士!”
“早安,教士。”她向呆立的奥斯顿行了教众礼:“见到你十分荣幸。”
“啊?呃,是我的荣幸才对,尊贵的女士。”奥斯顿讶异地问:“您知道我是教士?”
“因为你的虔诚说明一切。”雯丽小姐温婉的语音飘进包厢:“真是失礼,旅社慢待你了。”
“啊!你猜的没错,我的确是一名教士。”奥斯顿连忙补上礼节:“让您站在外面太失礼了,快请进。”
“打扰了。”雯丽小姐进了包厢,目光扫过依然稳坐桌边跟烤肉纠缠、连眼都不抬的汤森:“作为对虔诚教士的尊重,请允许我为两位付餐费。”
只是一瞬间,雯丽小姐就已经判断出汤森才是说了算的人。
“其实不用。”奥斯顿顺着雯丽小姐的目光看过去,心里顿时一惊,也记起了汤森之前的交代:“这位是我的朋友,他来自遥远地域的古老家族,而且不太会讲本地语言。恐怕现在他还不知道您是谁。”
“我很愿意结识远道而来的朋友。”雯丽小姐表示理解:“教士,你能为我介绍吗?”
“失礼了,我是奥斯顿·克里斯多,光辉教会的实习教士。”奥斯顿没想到汤森准备的说辞立即就会派上用场,因为他的身份是无法更改的,所以遇到状况必须老实交代姓名。
做了最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奥斯顿转向了汤森,感觉非常难办——他很怕汤森突然兽性大发,冒犯这位尊贵的小姐。要知道,这么端庄美丽的女士他真是平身仅见!在一个胆敢放火烧传教所的恶魔眼里,雯丽小姐的美丽恐怕也不会打折。
天啊!这种美丽就不应该在此时此刻出现,这不是点燃恶魔兽性的火油吗!?
事实上,汤森也觉得这小妞很不错,她容貌出众,温柔大方,没有眼睛顶在头上的坏毛病。更难得的是,她的言谈举止既不拒人于千里之外,语气神态里也没表现出过度的亲近……这种性格和气质,不但需要良好的家教,还得建立在对自己和对别人的清楚认知上。
在她身上,汤森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气息,感受到一种温暖的韵致。
身为一个衙内,汤森骨子里是孤傲的,他很难给予一个陌生人对等地位。但眼前这位小姐,她的出场时机虽然不算很好,但无论气质又或形象,都已经在汤森面前赢得一席之的,而且这种认同感发自内心——汤森不动声色,桌下的脚尖点到旁边的椅子腿,慢慢的推开去。
对这种无声的邀请,雯丽小姐显得有点儿意外,却她没有表现出讶异,道声谢款款坐下。
“早安,先生。”她对汤森说:“我是雯丽·海瑟·施华洛西娅。”
汤森没回应,他又切下一片烤肉,于是旁边的奥斯顿尴尬万分地说:“早……安。”
其实汤森也觉得该说点什么,奥斯顿才能把戏演下去,但是说点什么好呢?
他抬起眼,仔细端详了雯丽。恍惚间,雯丽小姐的容貌和记忆中的某位女性重合起来,让他嘴角浮起一丝柔和的微笑,他还记得跟她的第一次见面,还有自己说出的第一段话,那时自己好像十五岁?真是穷凶极恶又嚣张跋扈的青春啊……
“我是汤森。姓汤,因为我老爸姓汤;名森,因为我妈说我五行缺木。他们这代就有这些讲究,你敢笑话她,我就弄死你。”沉浸在回忆中的汤森开口了,说的是“恶魔”语。
汤森的面孔带上微笑后,显得真诚而爽朗,一边说,还一边把盛着烤肉的大餐盘转到对方面前。他这个直接甚至鲁莽的动作,让奥斯顿、旅店老板、美女护卫们的眼角同时开始跳动。这个来历不明的人,他怎么能如此对待一位高贵端庄的小姐!?
雯丽小姐坦然接受了,她甚至让旅店老板为自己布置餐具,真的伸手去切下一片烤肉来。而且,她似乎知道汤森的话还没说完。
“我家老头子,帝国军事议会副主席,国宴出场排位第十六。我老妈,帝国轻工业部部长,帝国妇女奋进会总干事,国宴出场排位第三十七。至于我嘛……家宴出场排名倒数第一,专门负责传菜盛饭倒酒,排在我前面的是条狗,名叫小飞。”
连串的“恶魔语”回荡在包厢里,但根本没有人能弄明白汤森在说什么,更想不到他只是在缅怀过去。奥斯顿几乎都快抓狂了,但肩负翻译职责的他还是硬着头皮点点头,转过去对雯丽小姐胡诌说:“我的朋友说——幸会!美丽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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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
奥斯顿使劲“翻译”的时候,雯丽·海瑟·施华洛西娅正把烤肉放进自己的餐盘,毫不勉强、毫不做作。直到汤森说完“恶魔语”后,雯丽小姐脸上的专注才淡去,像冬日里的鲜花一样,她绽放出真挚笑容。
“汤森,你是汤森先生?”很明显,雯丽小姐在陌生至极的语言中抓到了关键性息:“或者我听错了,你的名字其实是汤姆生?”
“汤森。”汤森心里顿时就有了感叹,这种聪慧敏锐的好苗子真应该送去帝国情报部或者帝外大学,但嘴上依然用“恶魔语”说:“小妞你蒙对了。”
“我的朋友说,”奥斯顿继续胡诌着,头上已经见汗了,汤森不按约定说话让他非常难受:“雯丽小姐的美貌是他从未见过的,他衷心祝愿您的美丽天长地久,如同冬日的水仙一样芬芳远溢……”
“汤森,温馨的名字。我要吃了——”在奥斯顿喋喋不休地翻译之后,雯丽把切得大小适宜的烤肉放进嘴里,用玉石般精致的牙齿咬住,鲜润的上下嘴唇合拢,然后说:“有点咸。”
她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汤森,微微皱起了眉头和小鼻子,脸上带着点腼腆的笑容——汤森笑着,一手把装着清淡饮料的银壶递过去,另一手把口味稍柔和的烤肉转过来。
“谢谢。”她振奋了精神:“虽然先期失利,但我愿意再尝试一下。”
汤森的行为,还有雯丽小姐的应对,都让旁边的人摔掉了下巴。在这之前没人能估计到,两个看上去有极大差异的人,会在不经意间坐到一处,语言不通都能说到一起。
现在,包厢似乎被看不见的界限分隔成两部分。尴尬的奥斯顿、愤愤不平的美女侍从和旅店老板站在“不和谐”的一侧,而雯丽小姐和汤森却以自身恰到好处的行为和气质,融洽地坐在另一侧,坐在完全不同的氛围里。
虽然尴尬、虽然愤愤,但旁人都已经看出来了,雯丽和汤森属于同一个世界。在相对而坐时,他们根本不需要翻译,也不需要要繁琐礼节——在奥斯顿后来的回忆录中,他记下了临场感悟:在本质和真相面前,在真正的强大与高贵面前,一切外在装饰都显得多余。
“请一切随意。”汤森终于换了本地话:“我想知道,一位美丽女士的来意。”
此时,汤森内心自然是承认雯丽小姐的平等地位,但在另一方,雯丽小姐也暗中惊讶汤森的身份——如此淡定从容的态度,如此不拘俗套的言行,他到底是哪个大家族的少爷?
“很简单,我听说两位有谧蓝雪狐皮。”雯丽小姐腰背挺直,亭亭玉立:“请原谅,本来我不应该如此冒昧,但谧蓝雪狐皮值得这样做。在这位教士打听今年的皮毛价格时,我接到了消息,那家店铺也属于我的家族。”
“只因为毛皮吗?”汤森不动声色的打趣:“但小姐您这架势跟谈判似的。”
“抱歉,我有点儿紧张。在平时当然不会,但我不久前得罪了一位大人物,必须要用谧蓝雪狐皮赔罪才行。”雯丽小姐带着些歉疚说:“今年的谧蓝雪狐产量极少,几乎还没有面世。我担心让别人来商谈的话,无法显示我的诚意。”
“带着如此诚意,看来你真的得罪了大人物。”汤森总算对谧蓝雪狐皮的价值有了直观了解:“请原谅我的好奇,是谁呢?”
“哈——”雯丽小姐的笑容里掠过一丝无奈:“这个人嘛……”
“明白了,家人是吧?”在汤森的记忆中,年少得罪老爷子而跑出去淘换礼物时,大概也就是这幅表情了:“谧蓝雪狐皮我的确有,但我们还有用处。”
“请放心,价格方面会让您满意。”雯丽小姐稍加考虑,提出了更便捷的方式:“当然,如果您的用途可以用其他物品替代的话,我可以打开库房任您挑选。”
“你的诚意足够了,一张吧!”汤森点点头,从衙内的经验来说,既然对方表露出志在必得,如果再不答应就会变成坏事:“嗯!至于价格方面,请与我的朋友谈。”
“非常感谢。”雯丽小姐的表情明显轻松了很多:“汤森先生是否还会在此停留?我想请您光临舍下,品尝此地的风味菜肴。”
“感谢你的邀请,我对食物其实不太讲究。”对这种礼节性的邀请,汤森兴趣不大:“何况我的朋友还有些事情要办,我们补充些用品就会离开了。”
“真是遗憾。”雯丽小姐理解的点头:“预祝您一路顺利。”
一张完整的谧蓝雪狐皮的价值,远远超过汤森的预估,以至于奥斯顿要跑去商行办理储蓄,好在商行也是施华洛西娅家族的。没过多久,大堆金币就变成一叠规整的通兑票据,汤森让奥斯顿拿着去置办马车和其他物品,自己则在镇口等。
因为要取出谧蓝雪狐皮,汤森把得自倒霉蛋一号的短剑随手抓在了手上,在等待奥斯顿的时候,他就坐在树荫下,无聊玩弄着这柄短剑——加上那些埋藏在镇外的金币,现金已经足够了,是不是应该远离这个有叛乱的国度了?要带着奥斯顿吗?他的变化越来越明显,而且也能够帮上忙了。
一阵疾驰而来的马蹄声,在汤森旁边的商路上皆然而止。
“你!说你呢!”一个严厉的声音传到汤森耳边:“就是你!”
汤森从沉思中惊醒,抬头望去,看到大概三十名骑兵簇拥着的一名威猛壮汉正在跟自己说话。从装束上看,威猛壮汉应该是个军官——这种从镇外路过的军队,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自己已经染了头发,改了装束,在外形上没有什么不对啊?难道是要问路?
“站起来!”军官抬起手里的马鞭,忽略了汤森的无辜和无害表情,厉声问话:“你的军官短剑是从哪里来的?!”
“你大爷!”汤森心里“咯噔”一声,知道这种事不是三言两语能解释清楚的,于是一个后空翻跃下路基,拔腿就跑!
第004
“追上他!”身后传出一声短促命令,其坚决程度令汤森叫苦不迭:“左右包抄!”
汤森不能往镇子里跑,因为他对镇子内部的环境不熟悉,分分钟都会被人揪出来。于是汤森猫着要钻进路边的农田,以最快速度向镇外的山林逃窜——野外这段路崎岖不平,植被茂盛,不利于马匹前进。
“正前方!”但尾随追到的军人显然不是菜鸟,短促的口令催命一样在汤森身后回响:“三百米——注意!他刚刚越过小溪!”
“你大爷!”汤森恨恨地啐了口唾沫,继续拔腿飞奔:“这是遇上侦察兵了吗?!”
相对于汤森选定的路线和环境来说,对方的追踪速度太快了,根本就不像是骑兵应该具备的速度——但汤森猛然醒悟,这并不是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出现这种意外其实很正常。
栽在一柄短剑上,只能怪自己太大意啊!
他根本不知道,手里做工粗糙的短剑是安道尔联盟现役军官的特殊身份标识。这种正经的礼仪佩剑不能自己订做,而是军方赠送给具备一定身份和传承的军官的礼物。出现在一个不穿军服的路人手上,当然会显得无比诡异。任何有形同背景的军官看到,都会严肃对待。
这就是不了解当地文化风俗造成的后果!
公平的说,汤森的身手已经是难得的敏捷,但在绕过三个山头和一条斜谷、总路程十几里之后,对方依然没有被他抛下。无论汤森挑的路线再怎么诡异难测,无论他选的地形怎么险恶崎岖,对方总能很快找到他的方位,并且紧紧地跟上。
“正前方两百米——目标靠近树林!”
“娘的,小爷跟你们拼了!”身后的追捕声越来越近,汤森一咬牙,撞进了有无数未知危险的树林。这倒不是他喜欢行险,而是此时体力已近枯竭。
“停——!”在汤森连滚带爬往树林深处飞窜的时候,背后终于传来放弃追捕的口令。
“终于知道停了吗?”还在灌木中跋涉的汤森大口地喘着气,伸长的舌头都可以用来打领带了,他转过身去比出一个粗鄙的挑衅手势:“有种的……有种的继续来啊!”
回头时,眼角似乎有道白光闪过,接着“轰!”的一声巨响,汤森保持着怪异姿态飞起两人多高,然后一路滚到十几米外的草地上。吓得旁边一群小动物“叽叽”乱叫着四下奔逃。
汤森被摔得有点蒙,两眼一阵阵的发黑——是什么玩意打中自己?震撼弹吗?
三秒之后,四周的景物才重新回到他的眼睛里,天旋地转中,一双做工考究的皮靴踏着落叶,出现在他视野边缘。汤森喘着粗气,努力抬起沉重的头颅,终于看见来人穿着一副有别于行伍风格的精美皮甲,他接着视线往上移,呃,凹凸有致,卖相风骚,原来是个小妞!
“我……我不打女人!”汤森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竭力表现出凶恶模样:“别惹我……”
小妞嘴角一撇,露出再明显不过的鄙视神色,双手合拢做出一组舞蹈似的动作。汤森只看到白色手套的纹饰在晃动,然后有一蓬粉尘飘散开……
这是在搓大绝招吗?想多了吧?又不是在玩游戏……
但她的指尖点向自己,“轰!”的一声,汤森的身体又在巨响声中高高飞起!
“你——大爷!”汤森的身体撞断了好些树枝,落地后刚想顺势滚进旁边的灌木丛,身体各处却同时剧烈疼痛。
他咬牙撑起身体,却熬不过接着袭来的剧痛,头一歪晕了过去。
“异能师已经抓到他了,”军官在林外下令:“去把他拖出来,带回营地!”
几个士兵钻进树林,七手八脚的拖了汤森出来丢上坐骑还用皮带固定住,军官则连连称赞穿皮甲的小妞技艺精湛,但后者却没多少表示,随意敷衍了两句就不再说话。
奇怪的是,没有人敢斥责她这种态度,似乎这小妞的地位和威望都非常高。甚至别的军官不得已要越过她时,都会讨好的笑着再小心翼翼的绕个圈,那表情不是尊敬也不是客气,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畏惧!
不知道在昏迷的噩梦中流连了多久,汤森才被一桶冰水浇醒过来。
在凉水的刺激下,汤森恢复了意识。他觉得身体各处的骨头都在隐隐作痛,特别是两颊处一片火辣,似乎挨了不少的耳光。身上自然被搜查过了,好在出镇时没有装备弩机,其他违禁品在逃跑途中都藏好了。
隔着迷蒙的水光,他看见自己的随身包裹已经被打开,里面的东西摊开放在张木桌上。还好,这个包裹里面没有什么特殊的东西,连教材也只有一本,剩下的金币也不多。旁边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刑具,虽然大部分东西都是用来充数的,但威慑力却都不低。
真是现世报啊!前些日子自己也对别人玩过这一出!
“我是无辜的、我是无辜的、我是无辜的……”汤森用近于呆滞的目光伪装着自己,暗地里却在思考着对策:“对方是什么身份?为什么抓自己?自己要怎么应对才好?”
“醒了?那就说说吧!先从你的名字开始。”追捕自己的军官坐在桌后,用马鞭在杂物里搅动一番,眼神很是不善。按照军衔标志来看,他应该是个中校级别的军官:“如果你记不起来,我这里有很多东西可以帮你。”
“汤森,”汤森心念电转,看到中校军官腰间悬挂的相同制式却精美得多的短剑,顿时醒悟过来,知道自己大概被当成截杀军官的匪徒了,于是不假思索的搬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我是汤森·瓦胡嘉·塔塔。”
“汤森·瓦胡嘉·塔塔是什么人?”军官冷笑:“你怎么会有这柄短剑?那来的?”
“短剑是我的,预备军官俱乐部发的。”汤森努力回忆着倒霉蛋一号日记上的内容,话语也逐渐流利起来:“我是兰斯顿公国顿河城邦的贵族后裔,同时也是预备军官。”
“预备军官?”中校继续冷笑:“你嘴皮一翻,我就应该相信你不是匪徒?”
“我真是预备军官啊!长官,我的编号是三九一蓝色风信花!我还能背诵征召令!我是爵士后代,我在顿河修士会上过学,我在教会还有同学,不信您还能去查啊!”汤森的表情里带着些急切和仓惶:“长官,我也是军官啊!你不能这样对待我!”
“好大一堆头衔,你都把我吓住了啊!”中校军官轻蔑地笑了,这是汤森今天第二次看见这样的笑容:“你是什么军衔?我应该怎么对待你?”
“我,我是准尉……”汤森带着些许尴尬回答:“不过他们说,报到之后我会被提升……”
“哦?你还没有报道——那么你应该向谁报到?”
“秃头……不,是安道尔联军秃鹫联队的长官。”
“这么说,你是远道而来向军队报到的?”中校军官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顺手拿起桌上的短剑:“你知道报到地点吗?知道报到地跟海森威的距离有多远吗?”
“大约……大约两百多里。”汤森早就在传教所的简略地图上弄明白了周围概况,而且倒霉蛋一号也正是借着军方的通行文件才沿路招摇过来的,这些东西早就变成他说辞中的一部分。
“长官,我!我只是迷路了!”
“迷路?”中校军官起身,走到汤森面前,抓起他的衣领问:“那你看见长官还跑?你的佩剑呢?!你的盔甲呢?!”
“我我我我——我冤枉啊!长官!我胆小,我怕你把我当逃兵——佩剑和盔甲太重了,我真的背不动啊……”
“你就是个可耻的逃兵!”
“渣滓!”中校一把就把汤森摔在地上:“你觉得我要拿你这个领了安家费和无上荣誉却不在规定时限向部队报道、看见长官拔腿就跑的下三滥混混怎么样!?”
“我……我……我不是故意的!”汤森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长官,我只是迷路而已啊……真神在上,塔塔家族从来不容忍谎言,我身为第二十七代议会议长,绝对不会用谎话来搪塞您!再说我也不敢啊!”
这种撕心裂肺的哭喊在军官的一击重拳下戛然而止,为了配合对方这一拳的威力,汤森开始蜷缩着身体在污水里打滚,欢腾得很。
中校军官得意的收回拳头,却只呸了一声,径直走到帐篷外。
“长官,他是截杀军官的匪徒吗?”等在帐篷外的下属围上来,七嘴八舌地问。
“不是。”军官摇摇头:“虽然胆小如鼠手段卑劣,但一个匪徒,不可能有教会学校的口音。其他事情也能对上号,连报到的手令都能背出来,正好,我们名册上也有这么个人。”
“难道真是骗取安家费的纨绔吗?”下属之一露出疑惑不解的神情:“逃避服役啊!这得冒多大风险?不怕军方追究到家族头上吗?”
“是啊!在咱们安道尔联军。军法部的人都不是爹生娘养的,毒辣得很!”
“孤家寡人怕什么追究?”中校军然嘿然一笑:“你看过这种模样的家族议长?你看过混到这种地步的家族继承人?”
“也对,有这样的族长,跟自取灭亡没什么两样……但我们要怎么处置他?我们没办法确认他的真正身份。现在就押送到军团吗?”
“军团的驻得太远了,而且现在形势比较紧张,拿这种事情去烦上边有什么好果子吃?”中校沉思片刻:“这样吧!你们连番去问话,如果没什么异常就把他放到尖兵队去,说起来那群牲口也该有个头了。大家平常把他看紧点就行,如果打完这仗还没死,就把他交到军部。”
“长官高明啊!明白了!”下属们摩拳擦掌:“放心吧长官,我们一定让他见识到骗取安家费的下场!”
或许这世界上真的有神、真的有报应,而且就应验在前些日子还对奥斯顿拳打脚踢的汤森身上——他极悲剧的被十来个军官审讯了一下午,也被当沙袋练了一下午,间中还要被恐吓加默写征召命令等等。
到了傍晚,鼻青脸肿的汤森才被人抬出帐篷。
好的一面是,因为谎言被编得滴水不漏,他终于以汤森·瓦胡嘉·塔塔的身份留在了军营里;坏的一面是,在横贯整个营地到达尖兵队之后,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不光彩的来历。
这真是令人感叹的情景,以至于整个军营都在幸灾乐祸,因为这个叫汤森的准尉太倒霉了,他当逃兵也就算了,居然让自己所属部队的最高长官给撞上——换了别人的话,骗了安家费怎么也应该跑远点吧?
不过,汤森准尉是真能跑,要不是随军异能师大人在场的话,说不定真让他溜了。
之所以在传言里汤森是准尉而不是下三滥混混,那是因为军官体系不但高人一等,有很强的自尊心和荣誉感,而且很抱团。
既然汤森已经被长官认同,那么他就是军官体系中的一员。也就是说,汤森在营地里有高人一等的地位,待遇方面也不会跟其他准尉有所区别。
所以,即便汤森的名声不怎么样,他还是有人服侍,基本上属于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那种。
汤森在床上趟了两天,养伤和“没脸见人”倒是其次,考虑自己的处境以及应对才是关键。他检讨了自己的作为,再三推断事情的发展方向,但最后的结果却很不乐观——军方的追捕手段他能应付,但异能师自己肯定对付不了,还是老老实实的呆着,走一步看一步吧!
“如果不是因为这小妞……”汤森愤愤不平的想:“小爷绝对能跑掉!”
林中的遭遇,一场莫名其妙的落败,汤森终于有了对异能师的直观印象——娘的这太恐怖了!小妞两手玩太极似的搓一搓,隔着二十多米就能让自个躺下了,简直就是他奶奶的人形大炮!
同时他又有些庆幸,好在对方没有存心把自己往死里整,要是在抢传教所的时候遇到这么一位,那自己还不得立马玩完?!异能师公会……那又是一个多凶恶的组织啊!
所以他心中并不怨恨中校和小妞,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他们救了自己。虽然在手法上比较暴力,但换个角度考虑,对方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何况他们最后还认同了汤森的准尉身份。
只是这个尖兵队,似乎不是很美妙的所在。
再昏昏沉沉睡了一夜之后,脸上已经消肿的汤森终于起床。一个上了年纪胡子拉碴的勤务兵给他端来了早饭,饭盆中黑乎乎黏答答的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的汤,但相信不是他们的恶作剧。
因为这几天里,勤务兵服侍汤森可谓尽心竭力,孝顺儿子对亲爹也不过如此了。
作为顶头上司,汤森很轻易地从他嘴里得到营地的情报——这支规模五百人的军队就是倒霉蛋要报道的安道尔联军秃鹫联队。联队是独立部队编制,相当于营级单位,上面没有师旅团的管制,秃鹫直属联军雅修战区指挥部。
因为叛军猖獗的原因,这个联队集结完毕还不到三个月,驻地距离海森威两百多里,也就是说,汤森是在昏迷中被一路带过来的。
他在海森威遇到的中校就是联队最高长官,中校有男爵爵位,那位异能师是他情人的妹妹。军营传言说,中校是费尽了千辛万苦,甚至发誓打完仗就把自己老婆收拾了让情人上位,这才请得这位异能师大人随军参战。
当天,中校就是去接她的,没想到还顺手捞个汤森回来。
联队里只有一个异能师,对汤森来说这算是好消息,但是坏消息也不缺——尖兵队的确不是什么好地方。就是汤森所想的那种、战时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探路队,同时也是战时损失率最高的部队。
所以,一直没有任何军官愿意担任尖兵队长,如果上面硬派的话,他们就会竞相“负伤、急病”,甚至会主动违反军规卷铺盖滚蛋。但这还不是最坏的状况,更加惊悚的军营传言指出,兰斯顿境内的叛军正在向雅修公国移动,所以很快就要打仗了……
反正汤森就是各种不走运,自己个一头撞进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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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务兵屁颠颠的帮汤森领了盔甲一类的装备回来,在长官痛苦万分的进餐时,他就蹲在帐篷角落里,卖力的擦亮了每一处应该闪闪发亮的地方。
“这玩意怎么穿?”汤森拿起皮甲的某部分,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弄不懂:“过来帮忙。”
“是,长官。”勤务兵拘谨地擦了擦手才跑过来,他先帮汤森穿上一层麻布制的内里,再逐一套上皮甲部件,最后用宽大沉重的金属扣和皮带连接各个部位。
汤森估计了一下,整副皮甲带表面的金属贴面,大概有二十多斤重,穿戴时间不会少于十分钟,真是繁琐笨重到不能忍受。
“穿上盔甲,汤森长官才真是威风啊!”绰号猴子的勤务兵欢喜地说:“我们早就盼着有个正经军官来当队长了!长官,您不知道,如果一直没有军官愿意来,我们连饭都吃不饱啊!”
“你们跟别人一样,都是联军的兵,为什么会吃不饱?”汤森奇怪了,在他的时代,战士吃不饱是不可想象的事,同时也意味着会有一串人站在帝国军事法庭的被告席里。
“因为我们是尖兵啊!我们都是被各营踢出来的倒霉蛋,没人肯正眼看。”猴子低声说:“不管什么队伍,不管是什么事情,人家的军官一出来,我们就只有挨揍的份。我们要干几份活,却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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